最新电梯验收规范

2022-08-16

第一篇:最新电梯验收规范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 引用标准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8903 电梯用钢丝绳 GB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 10059 电梯试验方法

GB 12974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3 安装验收条件

3.1 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 10058的规定。 3.2 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 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 装箱单;

b. 产品出厂合格证; c. 机房井道布置图;

d. 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 电气敷线图; g. 部件安装图; h. 安装说明书;

i 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 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 安装自检记录;

b.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 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 安装完毕的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

3.4 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 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3.6 验收用检验器具与试验载荷应符合GB 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4 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 4.1 机房 4.1.1 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的主电源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 轿厢照明和通风; b. 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 机房内电源插座; d. 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e. 电梯井道照明; f. 报警装置。

4.1.2 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 4.1.3 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除36V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4.1.4 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槽净面积60%;线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大于0.1 m。

4.1.5 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a. 控制柜、屏正面距门、窗不小于600mm; b. 控制柜、屏的维修侧距墙不小于600mm; c. 控制柜、屏距机械设备不小于500mm。

4.1.6 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一高50mm以上的台阶。

4.1.7 曳引机承重梁如需埋入承重墙内,则支承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20mm,且不应小于75mm。

4.1.8 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器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4.1.9 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应齐全,油位显示应清晰,限速器各活动润滑部位也应有可靠润滑。

4.1.10 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

4.1.11 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均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大于2mm。

4.1.12 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时无颤动现象。

4.1.13 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如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能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并需用一个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 4.2 井道

4.2.1 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特殊情况,应有措施保证导轨安装满足GB 7588规定的弯曲强度要求。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果用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4.2.2 当电梯冲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4.2.3 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对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0mm。

在有安装基准线时,每列导轨应相对基准线整列检测,取最大偏差值。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可对每5 m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3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倍。 4.2.4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导轨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或其他工具测量,应不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光长度为150mm以上,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得大于1 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如超差亦应校正。 4.2.5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

轿厢导轨为 mm,对重导轨为 mm。

4.2.6 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4.2.7 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座上。 4.2.8 对重块应可靠紧固,对重架若有反绳轮时其反绳轮应润滑良好,并应设有挡绳装置。

4.2.9 限速器钢丝绳至导轨导向面与顶面二个方向的偏差均不得超过10mm。

4.2.10 轿厢与对重间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4.2.11 当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的轿顶空间应满足; a.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上设备的最高部件间的距离(不包括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最高部分)与电梯的额定速度V(单位:m/s)有关,其值应不小于(0.3+0.035 V2)m。 b.

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钢丝绳中心线距矩形体至少一个铅垂面距离不超过0.15m,包括钢丝绳的连接装置可包括在这个空间里。

4.2.12 封闭式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0.5m以内各装设一灯外,中间灯距不超过7m。

4.2.13 电缆支架的安装应满足:

a. 避免随行电缆与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等开关、井道传感器及对重装置等交叉;

b. 保证随行电缆在运动中不得与电线槽、管发生卡阻;

c. 轿底电缆支架应与井道电缆支架平行,并使电梯电缆处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并保持一定距离。

4.2.14 电缆安装应满足: a. 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b. 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c. 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4.3 轿厢

4.3.1 轿厢顶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有保护罩和挡绳装置,且润滑良好,反绳轮铅垂度不大于1 mm。

4.3.2 轿厢底盘平面的水平度应不超过3/1 000。

4.3.3 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并使每根曳引绳受力相近,其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5%,且每个绳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销。

4.3.4 曳引绳应符合GB 8903规定,曳引绳表面应清洁不粘有杂质,并宜涂有薄而均匀的ET极压稀释型钢丝绳脂。

4.3.5 轿内操纵按钮动作应灵活,信号应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3.6 轿顶应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且动作可靠,在轿顶检修接通后,轿内检修开关应失效。

4.3.7 轿厢架上若安装有限位开关碰铁时,相对铅垂线最大偏差不超过3mm。 4.3.8 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应可靠固定,但不得使用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正常运行的碰撞或因钢丝绳、钢带、皮带的正常摆动使开关产生位移、损坏和误动作。 4.4 层站

4.4.1 层站指示信号及按钮安装应符合图纸规定,位置正确,指示信号清晰明亮,按钮动作准确无误,消防开关工作可靠。

4.4.2 层门地坎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2/1 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4.4.3 层门地坎至轿门地坎水平距离偏差为 mm。

4.4.4 层门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应为1~6mm,载货电梯应为1~8 mm。

4.4.5 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应为5~10mm。 4.4.6 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不超过150N。

4.4.7 层门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 mm。

4.4.8 层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或碰伤痕迹。

4.4.9 由轿门自动驱动层门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无论层门由于任何原因而被开启,都应有一种装置能确保层门自动关闭。 4.5 底坑 4.5.1 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耗能型缓冲器应为150~400mm,蓄能型缓冲器应为200~350mm,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 mm。

4.5.2 同一基础上的两个缓冲器顶部与轿底对应距离差不大于2mm。

4.5.3 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大于0.5%,充液量正确。且应设有在缓冲器动作后未恢复到正常位置时使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安全开关。 4.5.4 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

4.5.5 当轿厢完全压缩在缓冲器上时,轿厢最低部分与底坑底之间的净空间距离不小于0.5 m,且底部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1.0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 4.6 整机功能检验 4.6.1 曳引检查 a.

在电源电压波动不大于2%工况下,用逐渐加载测定轿厢上、下行至与对重同一水平位置时的电流或电压测量法,检验电梯平衡系数应为40%~50%,测量表必须符合电动机供电的频率、电流、电压范围。 b.

电梯在行程上部范围内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125%额定载荷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应被可靠地制停(下行不考核平层要求),在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动。

c. 当对重支承在被其压缩的缓冲器上时,空载轿厢不能被曳引绳提升起。

d. 当轿厢面积不能限制载荷超过额定值时,再需用150%额定载荷做曳引静载检查,历时10min,曳引绳无打滑现象。 4.6.2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a. 额定速度大于0.63m/s及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时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其余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

b. 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动作应可靠,且使曳引机立即制动; c.

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人,并在机房操作下行检修速度时,人为让限速器动作。复验或定期检验时,各种安全钳均采用空轿厢在平层或检修速度下试验。

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125%的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人。在机房操作平层或检修速度下行,人为让限速器动作。

以上试验轿厢应可靠制动,且在载荷试验后相对于原正常位置轿厢底倾斜度不超过5%。 4.6.3 缓冲试验

a. 蓄能型缓冲器仅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适用于各种速度的电梯; b.

对耗能型缓冲器需进行复位试验,即轿厢在空载的情况下以检修速度下降将缓冲器全压缩,从轿厢开始离开缓冲器一瞬间起,直到缓冲器回复到原状,所需时间应不大于120s。 4.6.4 层门与轿门联锁试验

a. 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打开;

b. 如果一个层门和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或继续正常运行。

4.6.5 上下极限动作试验

设在井道上下两端的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4.6.6 安全开关动作试验

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运行时,人为动作下列安全开关2次,电梯均应立即停止运行。 a. 安全窗开关,用打开安全窗试验(如设有安全窗); b. 轿顶、底坑的紧急停止开关; c. 限速器松绳开关。 4.6.7 运行试验

a. 轿厢分别以空载、50%额定载荷和额定载荷三种工况,并在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按120次/h,每天不少于8h,各起、制动运行1 000次,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b. 制动器温升不应超过60K,曳引机减速器油温升不超过60K,其温度不应超过85℃,电动机温升不超过GB 12974的规定。

c. 曳引机减速器,除蜗杆轴伸出一端渗漏油面积平均每小时不超过150cm2外,其余各处不得有渗漏油。 4.6.8 超载运行试验

断开超载控制电路,电梯在110%的额定载荷,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起、制动运行30次,电梯应能可靠地起动、运行和停止(平层不计),曳引机工作正常。 4.7 整机性能试验

4.7.1 乘客与病床电梯的机房噪声、轿厢内运行噪声与层、轿门开关过程的噪声应符合GB 10058规定要求。

4.7.2 平层准确度应符合GB 10058规定要求。 4.7.3 整机其他性能宜符合GB 10058有关规定要求。

5 验收规则

5.1 检验按表1规定项目进行。 5.2 判定规则

5.2.1 开关层、轿门过程噪声、平层准确度按GB 10058规定判定。 5.2.2 凡重要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或一般项目中不合格超过8项,均判定为不合格。如重要项目均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不超过8项,则允许调整修复,并对原不合格项目及相关项目给予补检。凡最终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不超过3项,判定为合格,准于验收。判为安装不合格的电梯需全面修复,修复后再次报请验收。

5.3 交付检验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应在附录A(参考件)“电梯安装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表1 电梯安装验收检验项目分类表

序号项类检 验 项 目备注

1机房4.1.1条主电源开关要求☆ 24.1.2条断、错相保护装置☆ 34.1.3条敷线与接地要求 44.1.4条线管、槽敷设要求 54.1.5条控制柜、屏安装位置 64.1.6条楼板钢丝绳洞口要求 74.1.7条曳引机承重梁要求 84.1.8条旋转轮等涂色标志 94.1.9条旋转部件润滑要求 104.1.10条制动器松、合闸要求 114.1.11条绳、带轮铅垂度要求 124.1.12条限速器运转等要求☆ 134.1.13条停电或故障应急措施☆ 14井道4.2.1条导轨安装要求 154.2.2条导轨上端位置要求 164.2.3条导轨侧工作面直线度 174.2.4条导轨接头要求 184.2.5条导轨顶面间距 194.2.6条导轨固定要求 204.2.7条导轨下端支承地面要求 214.2.8条对重装置要求 224.2.9条限速器绳至导轨面偏差 234.2.10条轿厢与对重距离等要求 244.2.11条轿顶最小空间要求☆ 254.2.12条井道照明要求 264.2.13条电缆支架安装要求 274.2.14条电缆安装要求 28轿厢4.3.1条轿顶反绳轮要求 294.3.2条轿底水平度 304.3.3条曳引绳头组合等要求 314.3.4条曳引绳要求 324.3.5条轿内操纵要求 334.3.6条轿顶停止开关☆ 344.3.7条轿架限位碰铁安装要求 354.3.8条安全保护开关安装要求☆ 36层站4.4.1条层站指示要求 374.4.2条层门地坎要求 384.4.3条层、轿门地坎间距 394.4.4条层门与地坎间隙 404.4.5条门刀与层门等间隙 414.4.6条门阻止力 424.4.7条门锁要求☆ 434.4.8条层门外观要求 444.4.9条层门自动关闭装置 45底坑4.5.1条轿底与缓冲器等间距 464.5.2条缓冲器顶面水平高差 474.5.3条缓冲器柱塞铅垂度 484.5.4条底坑停止开关要求☆ 494.5.5条轿底最小间距与空间

50整机功能4.6.1条曳引及平衡系数检查 514.6.2条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524.6.3条缓冲试验☆ 534.6.4条层门与轿门联锁试验☆ 544.6.5条上、下极限动作试验☆ 554.6.6条安全开关动作试验☆ 564.6.7条运行试验☆ 574.6.8条超载运行试验 584.7.1条噪声限值要求检验 594.7.2条平层准确度检验

注:表中打古为重要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附 录 A 电梯安装验收证书 (参考件)

国家级电梯安装许可证号: 安装合同号: 单 位名 称地 址电 话电报挂号

建设单位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电梯生产厂

电梯出厂合同号 电梯出厂日期

电梯安装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整机电梯类别 曳引机型号

电梯型号 编号

额定载重量,kg 速比

额定速度,m/s 根数

层、站、门 曳引绳直径,mm 驱动方式 曳引轮节径,mm 控制方式 电动机型号

曳引比 功率,kW 开门方式 同步转速,r/min 开门方向 额定电流,A 开门宽度,mm 绝缘等级

轿厢规格

L×b×h,mm 制动器电压,V 维持电压,V 井道尺寸 编号

该电梯已按GB 10058《电梯技术条件》和GBl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安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可以投入使用。

送验单位:

安装负责人;

验收单位:

验收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1) 本标准规定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引用标准

GB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范围 GB8903 电梯用钢丝绳 GB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10059 电梯实验方法

GB12974 交流电梯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3.安装验条件

3.1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的规定 3.2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器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式实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安装完毕的饿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它设置.

3.4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齐全,位置正,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验收方法和要求.

3.6验收用检验器具与实验荷应符合CB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周期计量检定周期内. 4.检验项目几检验要求 4.1机房

4.1.1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个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机房内电源插座

d.矫定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4.1.2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

4.1.3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缘电线,除36V以下安全电压直接接至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传接后再接地.

4.1.4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槽净面积

60%;线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大于0.1m.

4.1.5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a.控制柜,屏正面距门,窗不小于600mm; b.控制柜,屏的维修侧距墙不小于600mm; c.控制柜,屏距机械设备不小于500mm. 4.1.6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空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一高500mm以上的台阶.

4.1.7 机承重梁饿需埋入承重墙内,则支撑长度应超过墙后中心20mm,且不应小于75mm. 4.1.8 在电机后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器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器手动闸扳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4.1.9 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应齐全,有5位显示应清晰,限速器各活动润滑部位也应有可靠润滑.

4.1.10 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是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的饿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两侧不大于0.7mm 4.1.11 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垂线的偏差均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大于2mm. 4.1.12 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室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时无颤动现象.

4.1.13 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如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能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并需用一个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 4.2井道

4,2,1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特殊情况,应有措施保证导轨安装满足GB7588规定的弯曲强度要求。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果用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4.2.2当电梯冲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4.2.3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对安装基准线没5m的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设有安全钳的对中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的1.0mm 在有安装基准线时,每列导轨应相对基准线整列检测,取最大偏差值.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可对每5m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3次),取测量值的相对最大偏差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倍。

4.2.4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o.5mm.导轨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或其它工具测量,应不大于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光长度为150mm以上,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得大于1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如超差亦应校正。 4.2.5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批偏差:轿厢导轨为+20 mm ,对重志轨为+30 mm 4.2.6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4.2.7轿厢导轨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只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座上.

4.2.8对重块应可靠坚固,对重架若有反绳轮时其反绳轮应润滑良好,并应设有当绳装置. 4.2.9限速器钢丝绳至导轨导向面与顶面二个方向的偏差均不得超过10mm 4.2.10轿厢与对中间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于轿厢后对重相碰触.

4.2.11当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的轿顶空间应满足:

a.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上设备的最高部件间的距离(不包括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后部件最高部分)与电梯的额定速度V(单位:m/s")有关,其值应不小于,(0.3+0.035V2)m b. 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 0.6m 0.8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钢丝绳中心线距矩形体至少一个铅垂面距离不超过0.15m,包括钢丝绳的连接装置可包括这个空间里.

4.2.12封闭式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0.5m内各装一灯外,中间灯距不超过7m. 4.2.13电缆支架的安装应满足:

a.避免随行电缆与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等开关,井道传感器及对重装置等交叉;

b. 保证随行电缆在运动中不得与电线槽,管发生卡阻;

c. 轿底电缆支架井道电缆支架平行,并使电梯电缆处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并保持一定距离.

4.2..14电缆安装应满足: a.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b. 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的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c. 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4.3 轿厢

4.3.1轿厢顶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有保护罩和当绳装置,且润滑良好,反绳轮铅垂度不大于1mm 4.3.2轿厢底盘平面的水平度应不超过3/1000 4.3.3 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并使每根引绳受力相近,其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5%,且每个绳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销.

4.3.4 曳引绳应符合GB8930规定,曳引绳表面应清洁不粘有杂质,并宜涂有薄而均匀的ET极压稀释型钢丝绳脂.

4.3.5轿内造操作按钮动作应灵活,信号应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3.6轿顶应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饿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且动作可靠,在轿定检修接通后轿内检修开关应失效

4.3.7轿厢架上若安装有限位开关碰铁时,相对铅垂线最大偏差不超过3mm 4.3.8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应可靠固定,但不能使用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运行正常运行的碰撞后应钢丝绳,钢带,皮带的正常摆动使开关产生位移.损坏和误动作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2) 4.4 层站

4,.4.1层站指示信号及按钮应符合图纸规定,位置正确 指示信号清晰明亮,按钮动作准确无误,消防开关工作可靠.

4.4.2层门地坎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4.4.3层门地坎至轿门地坎水平距离偏差为+30 mm 4.4.4层门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应为1~6mm载货电梯应为1~~8mm 4.4.5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应为5~~10mm 4.4.6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不超过150N 4.4.7层门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电器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齿合长度为7mm 4.4.8层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或碰伤痕迹.

4.4.9由轿门自动驱动层门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无论层门由于任何原因而被开启,都应有一种装置能确保层门自动关闭. 4.5底坑

4.5.1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耗能型缓冲器为150~~400mm,蓄能型缓冲器应为200~~350,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4.5.2同一基础上的两个缓冲器顶部与轿底对应距离差不大于2mm 4.5.3 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大于0.5%,充液量正确.且应设有在缓冲器动作后未恢复到正常位置时使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安全开关.

4.5.4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

4.5.5当轿厢完全压缩在缓冲器上时,轿底最低部分与底坑底之间净空间距离不小于0.5m,且底部应有一个不小于0.5m 0.6m 1.0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 4.6整机功能检验 4.6.1 曳引检查

a.在电源电压波动不大于2%工况下,用逐渐加载测定轿厢上.下行至与重同一水平位置的电流或电压测量法,检验电梯平衡系数应以40%~~50%,测量表必须符合电机供电的频率,电流,电压范围.

b.电梯在行程上部范围内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125%额定载荷下行,分别听层3次以上,轿厢应被可靠地制停(下行不考核平层要求),在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动.

c.当对重支承在被其压缩的缓冲器上时,空载轿厢不能被曳引绳提升起. d.当轿厢面积不能限制载荷超过额定值时,空载轿厢不能被曳引绳提升起. e.当轿厢面积不能限制载荷过额定值时,在需用150%额定载荷做 引静载检查,历时10min, 引绳无打滑现象.

a.额定速度大于0.63m/s及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时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其余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

b.限速器与安全钳电器开关在联动实验中动作应可靠,且使曳引机立即制动;

c.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器开关,轿内无人.并在机房操作下行检修速度是,人为让限速器动作.

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人.并在机房操作下行检修速度时下行,人为让限速器动作.

以上实验轿厢应可靠制动,切在载荷实验后相对与原正常位置轿厢底倾斜度不超过5% 4.6.3缓冲实验 a.蓄能型缓冲器仅适用于额定速度小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适用于各种速度的电梯.

b.对耗能型缓冲器需进行复位实验,即轿厢在空载的情况下以检修速度下降缓冲器全压缩,从轿厢开始离开缓冲器,直到缓冲器恢复到原状,所需时间应不大于120 4.6.4层门与轿门轿门联锁实验

a.在正常运行的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打开;

b.如果一个层门和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或继续正常运行

4.6.5 上下极限动作实验

设在井道上下两端的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动作状态. 4.6.6 安全开关动作实验

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运行时,人为运作下列开关2次,电梯均应立即停止运行. a.安全窗开关,用打开安全窗实验(如设有安全窗); b.轿顶、底坑的紧急停止开关; c.限速器松绳开关。 4.6.7 运行实验

a.轿厢分别以空载、50%额定载荷和额定载荷三种工况,并在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按120次/h,每天不少于8 h,,各起,制动运行1000次,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b.制动器温升不应超过60K,曳引机减速器油温升不超过60K,其温度不应超过 85℃,电动机温升不超过GB12974的规定

c.曳引机减速器,除蜗杆轴伸出一端渗漏油面积平均每小时不超过150cm的平方外,其余各处不得有渗漏油. 4.6.8 超载运行实验

断开超载控制电路,电梯在110%的额定载荷,通电持续率40%的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起,制动运行30次,电梯应能可靠的起动,运行和停止(平层不计),曳引机工作正常. 4.7整机性能实验

4.7.1乘客与病床电梯的机房噪声,轿厢内运行噪声与层,轿门开关过程的噪声应符合GB10085规定要求,

4.7.2平层准确应符合GB10085规定要求.

4.7.3整机其他性能宜符合GB10085有关规定要求.

5 验收规则

5.1检验按表1规定项目进行. 5.2判断规则

5.2.1开关层,轿门噪声,平层准确按GB10085规定判定.

5.2.2凡重要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或一般项目中超过8项,均判定为不合格.如果重要项目均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不超过8项,调整修复,并对原不合格项目及相关项目给予补检.凡最终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3项判定为各,准予验收.判定安全不合格的电梯需全面修复,修复后再次报请验收

5.3交付检验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在附录A(参考件)”电梯安装验收证书”上盖章后,方能生效.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3)

电梯安装验收项目分类表 检验项目 -----机房----- 4.1.1条主电源开关要求 ☆ 2 4.1.2条断,错相保护装置 ☆ 3 4.1.3条敷线与接地要求 4 4.1.4条线管,槽敷设要求 5 4.1.5条控制柜,屏安装位置 6 4.1.6条楼板钢丝绳洞口要求 7 4.1.7条曳引机承重梁要求 8 4.1.8条旋转轮等涂色标记 9 4.1.9条旋转部件润滑要求 10 4.1.10条制动器松,合闸要求 11 4.1.11条绳,带轮铅垂度要求 12 4.1.12条限速器运转等要求 ☆ 13 4.1.13条停电或故障应急措施 ☆ 14 --------井道-------- 4.2.1条导轨安装要求 15 4.2.2条导轨上端位置要求 16 4.2.3条导轨侧工作面直线度 17 4.2.4条导轨接头要求 18 4.2.5条导轨顶面间距 19 4.2.6条导轨固定要求 20 4.2.7条导轨下端支承地面要求 21 4.2.8条对重装置要求 22 4.2.9条限速器绳至导轨面偏差 23 4.2.10条轿厢与对重距离等要求 24 4.2.11条轿顶最小空间要求 ☆ 25 4.2.12条井道照明 26 4.2.13条电缆支架安装要求 27 4.2.14条电缆安装要求 28 --------轿厢-------- 4.3.1条轿顶反绳轮要求 29 4.3.2条轿顶水平度 30 4.3.3条曳引绳头组合等要求 31 4.3.曳引绳要求 32 4.3.5条轿内操纵要求 33 4.3.6条轿顶停止开关 34 4.3.7条安全架限位碰铁安全要求 35 4.3.8条安全保护开关安装要求 36 4.4.1条层站指示要求 37 4.4.2条层们地坎要求 38 -----------层站--------------- 4.4.3条层,轿门地坎间距 39 4.4.4.条层门与地坎间隙 40 4.4.5条门刀与层门等间隙 41 4.4.6条门阻止力 42 4.4.7条门锁要求 43 4.4.8条层门外观要求 44 4.4.9条层门自动关闭装置 45 ---------底坑----------- 4.5.1条轿底与缓冲器等间距 46 4.5.2条缓冲器顶面水平高差 47 4.5.3条缓冲器柱塞铅垂度 48 4.5.4条底坑停止开关要求 49 4.5.5条轿底最小间距与空间 50 整机功能 4.6.1条曳引及平衡系数检查 51 4.6.2条限速器,安全铅联动实验 ☆ 52 4.6.3条缓冲实验 ☆ 53 4.6.4条层门与轿门联锁实验 ☆ 54 4.6.5条上,下极限动作实验 ☆ 55 4.66条安全开关动作实验 ☆ 56 4.6.7条运行实验 ☆ 57 4.6.8条超载运行实验 58 47.1条噪声限值要求检验 59 4.7.2条平层准确度检验

(注:表中打☆为重要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第三篇: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 引用标准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8903 电梯用钢丝绳

GB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 10059 电梯试验方法

GB 12974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10060-2011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3 安装验收条件

3.1 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 10058的规定。 3.2 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 制造企业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

装箱单;

b.

产品出厂合格证;

c.

机房井道布置图;

d.

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

电气敷线图;

g.

部件安装图;

h.

安装说明书;

i 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 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

安装自检记录;

b.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

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

安装完毕的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

3.4 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 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3.6 验收用检验器具与试验载荷应符合GB 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4 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 4.1 机房 4.1.1

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的主电源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

轿厢照明和通风;

b.

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

机房内电源插座;

d.

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e.

电梯井道照明;

f.

报警装置。

4.1.2 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 4.1.3

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除36V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4.1.4

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槽净面积60%;线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大于0.1 m。

4.1.5 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a.

控制柜、屏正面距门、窗不小于600mm;

b.

控制柜、屏的维修侧距墙不小于600mm;

c.

控制柜、屏距机械设备不小于500mm。

4.1.6 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一高50mm以上的台阶。

4.1.7 曳引机承重梁如需埋入承重墙内,则支承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20mm,且不应小于75mm。

4.1.8 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器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4.1.9 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应齐全,油位显示应清晰,限速器各活动润滑部位也应有可靠润滑。 4.1.10 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

4.1.11 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均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大于2mm。

4.1.12 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时无颤动现象。

4.1.13 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如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能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并需用一个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 4.2 井道

4.2.1 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特殊情况,应有措施保证导轨安装满足GB 7588规定的弯曲强度要求。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果用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4.2.2 当电梯冲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4.2.3

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对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0mm。

在有安装基准线时,每列导轨应相对基准线整列检测,取最大偏差值。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可对每5 m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3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倍。 4.2.4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导轨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或其他工具测量,应不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光长度为150mm以上,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得大于1 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如超差亦应校正。 4.2.5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

轿厢导轨为 mm,对重导轨为 mm。

4.2.6 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4.2.7 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座上。

4.2.8 对重块应可靠紧固,对重架若有反绳轮时其反绳轮应润滑良好,并应设有挡绳装置。 4.2.9 限速器钢丝绳至导轨导向面与顶面二个方向的偏差均不得超过10mm。

4.2.10 轿厢与对重间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4.2.11 当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的轿顶空间应满足;

a.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上设备的最高部件间的距离(不包括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最高部分)与电梯的额定速度V(单位:m/s)有关,其值应不小于(0.3+0.035 V2)m。

b.

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钢丝绳中心线距矩形体至少一个铅垂面距离不超过0.15m,包括钢丝绳的连接装置可包括在这个空间里。

4.2.12 封闭式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0.5m以内各装设一灯外,中间灯距不超过7m。 4.2.13 电缆支架的安装应满足:

a.

避免随行电缆与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等开关、井道传感器及对重装置等交叉;

b.

保证随行电缆在运动中不得与电线槽、管发生卡阻;

c.

轿底电缆支架应与井道电缆支架平行,并使电梯电缆处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并保持一定距离。

4.2.14 电缆安装应满足:

a.

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b.

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c.

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4.3 轿厢

4.3.1 轿厢顶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有保护罩和挡绳装置,且润滑良好,反绳轮铅垂度不大于1 mm。 4.3.2 轿厢底盘平面的水平度应不超过3/1 000。

4.3.3 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并使每根曳引绳受力相近,其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5%,且每个绳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销。

4.3.4 曳引绳应符合GB 8903规定,曳引绳表面应清洁不粘有杂质,并宜涂有薄而均匀的ET极压稀释型钢丝绳脂。

4.3.5 轿内操纵按钮动作应灵活,信号应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3.6 轿顶应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且动作可靠,在轿顶检修接通后,轿内检修开关应失效。

4.3.7 轿厢架上若安装有限位开关碰铁时,相对铅垂线最大偏差不超过3mm。

4.3.8 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应可靠固定,但不得使用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正常运行的碰撞或因钢丝绳、钢带、皮带的正常摆动使开关产生位移、损坏和误动作。 4.4 层站

4.4.1 层站指示信号及按钮安装应符合图纸规定,位置正确,指示信号清晰明亮,按钮动作准确无误,消防开关工作可靠。

4.4.2 层门地坎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2/1 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4.4.3 层门地坎至轿门地坎水平距离偏差为 mm。

4.4.4 层门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应为1~6mm,载货电梯应为1~8 mm。

4.4.5 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应为5~10mm。 4.4.6 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不超过150N。

4.4.7 层门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 mm。 4.4.8 层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或碰伤痕迹。

4.4.9 由轿门自动驱动层门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无论层门由于任何原因而被开启,都应有一种装置能确保层门自动关闭。 4.5 底坑 4.5.1

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耗能型缓冲器应为150~400mm,蓄能型缓冲器应为200~350mm,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 mm。

4.5.2 同一基础上的两个缓冲器顶部与轿底对应距离差不大于2mm。

4.5.3 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大于0.5%,充液量正确。且应设有在缓冲器动作后未恢复到正常位置时使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安全开关。

4.5.4 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

4.5.5 当轿厢完全压缩在缓冲器上时,轿厢最低部分与底坑底之间的净空间距离不小于0.5 m,且底部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1.0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 4.6 整机功能检验 4.6.1 曳引检查

a.

在电源电压波动不大于2%工况下,用逐渐加载测定轿厢上、下行至与对重同一水平位置时的电流或电压测量法,检验电梯平衡系数应为40%~50%,测量表必须符合电动机供电的频率、电流、电压范围。

b.

电梯在行程上部范围内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125%额定载荷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应被可靠地制停(下行不考核平层要求),在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动。

c.

当对重支承在被其压缩的缓冲器上时,空载轿厢不能被曳引绳提升起。

d.

当轿厢面积不能限制载荷超过额定值时,再需用150%额定载荷做曳引静载检查,历时10min,曳引绳无打滑现象。

4.6.2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a.

额定速度大于0.63m/s及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时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其余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

b.

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动作应可靠,且使曳引机立即制动;

c.

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人,并在机房操作下行检修速度时,人为让限速器动作。复验或定期检验时,各种安全钳均采用空轿厢在平层或检修速度下试验。

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125%的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人。在机房操作平层或检修速度下行,人为让限速器动作。

以上试验轿厢应可靠制动,且在载荷试验后相对于原正常位置轿厢底倾斜度不超过5%。 4.6.3 缓冲试验

a.

蓄能型缓冲器仅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适用于各种速度的电梯;

b.

对耗能型缓冲器需进行复位试验,即轿厢在空载的情况下以检修速度下降将缓冲器全压缩,从轿厢开始离开缓冲器一瞬间起,直到缓冲器回复到原状,所需时间应不大于120s。 4.6.4 层门与轿门联锁试验

a.

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打开;

b.

如果一个层门和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或继续正常运行。 4.6.5 上下极限动作试验

设在井道上下两端的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4.6.6 安全开关动作试验

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运行时,人为动作下列安全开关2次,电梯均应立即停止运行。

a.

安全窗开关,用打开安全窗试验(如设有安全窗);

b.

轿顶、底坑的紧急停止开关;

c.

限速器松绳开关。 4.6.7 运行试验

a.

轿厢分别以空载、50%额定载荷和额定载荷三种工况,并在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按120次/h,每天不少于8h,各起、制动运行1 000次,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b.

制动器温升不应超过60K,曳引机减速器油温升不超过60K,其温度不应超过85℃,电动机温升不超过GB 12974的规定。

c.

曳引机减速器,除蜗杆轴伸出一端渗漏油面积平均每小时不超过150cm2外,其余各处不得有渗漏油。

4.6.8 超载运行试验

断开超载控制电路,电梯在110%的额定载荷,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起、制动运行30次,电梯应能可靠地起动、运行和停止(平层不计),曳引机工作正常。 4.7 整机性能试验

4.7.1 乘客与病床电梯的机房噪声、轿厢内运行噪声与层、轿门开关过程的噪声应符合GB 10058规定要求。

4.7.2 平层准确度应符合GB 10058规定要求。

4.7.3 整机其他性能宜符合GB 10058有关规定要求。

5 验收规则

5.1 检验按表1规定项目进行。 5.2 判定规则

5.2.1 开关层、轿门过程噪声、平层准确度按GB 10058规定判定。 5.2.2

凡重要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或一般项目中不合格超过8项,均判定为不合格。如重要项目均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不超过8项,则允许调整修复,并对原不合格项目及相关项目给予补检。凡最终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不超过3项,判定为合格,准于验收。判为安装不合格的电梯需全面修复,修复后再次报请验收。 5.3 交付检验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应在附录A(参考件)“电梯安装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表1 电梯安装验收检验项目分类表

序号项类检

目备注

1机房4.1.1条主电源开关要求☆

24.1.2条断、错相保护装置☆

34.1.3条敷线与接地要求

44.1.4条线管、槽敷设要求

54.1.5条控制柜、屏安装位置

64.1.6条楼板钢丝绳洞口要求

74.1.7条曳引机承重梁要求

84.1.8条旋转轮等涂色标志

94.1.9条旋转部件润滑要求

104.1.10条制动器松、合闸要求

114.1.11条绳、带轮铅垂度要求

124.1.12条限速器运转等要求☆

134.1.13条停电或故障应急措施☆

14井道4.2.1条导轨安装要求

154.2.2条导轨上端位置要求

164.2.3条导轨侧工作面直线度

174.2.4条导轨接头要求

184.2.5条导轨顶面间距

194.2.6条导轨固定要求

204.2.7条导轨下端支承地面要求

214.2.8条对重装置要求

224.2.9条限速器绳至导轨面偏差

234.2.10条轿厢与对重距离等要求

244.2.11条轿顶最小空间要求☆

254.2.12条井道照明要求

264.2.13条电缆支架安装要求

274.2.14条电缆安装要求

28轿厢4.3.1条轿顶反绳轮要求

294.3.2条轿底水平度

304.3.3条曳引绳头组合等要求

314.3.4条曳引绳要求

324.3.5条轿内操纵要求

334.3.6条轿顶停止开关☆

344.3.7条轿架限位碰铁安装要求

354.3.8条安全保护开关安装要求☆

36层站4.4.1条层站指示要求

374.4.2条层门地坎要求

384.4.3条层、轿门地坎间距

394.4.4条层门与地坎间隙

404.4.5条门刀与层门等间隙

414.4.6条门阻止力

424.4.7条门锁要求☆

434.4.8条层门外观要求

444.4.9条层门自动关闭装置

45底坑4.5.1条轿底与缓冲器等间距

464.5.2条缓冲器顶面水平高差

474.5.3条缓冲器柱塞铅垂度

484.5.4条底坑停止开关要求☆

494.5.5条轿底最小间距与空间

50整机功能4.6.1条曳引及平衡系数检查

514.6.2条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524.6.3条缓冲试验☆

534.6.4条层门与轿门联锁试验☆

544.6.5条上、下极限动作试验☆ 554.6.6条安全开关动作试验☆ 564.6.7条运行试验☆ 574.6.8条超载运行试验 584.7.1条噪声限值要求检验 594.7.2条平层准确度检验

第四篇:电梯验收规范汇总

4.5门系统 主控项目:

1:层门地坎与轿厢地坎之间的距离偏差0~+3mm;最大距离+35mm。

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

3、

层门锁沟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装的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原件的最小齿合长度7mm.。

[门刀与地坎、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调整正确。] 4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3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

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不应小于5mm。

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层门指示灯、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璧、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8mm。

轿厢

第五篇:电梯接管验收流程规范

2.2.1 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部电梯安装完毕,经质监部门验收后,移交物业管理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的规定。 1. 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 装箱单;

B. 产品出厂合格证; C. 机房井道布置图;

D. 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包含电梯润滑汇总图和电梯功能图); E.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 电气敷线图; G. 部件安装图; H. 安装说明图;

I. 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实验报告结论副本。 2)安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 安装自检记录;

B.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 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 安装完毕的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

3. 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油。

4. 验收用检验器具与试验载荷符合GB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应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2.2.2 接管验收工作标准 验收时,项目组应做好:

1. 根据《移交设备清单》核点设备数量和各种设备出厂配置的工具、配件。 2. 根据《设备移交登记表》中的技术参数座设备运行的验收调试。

3. 对设备房环境进行对应性确认,包括噪音、温度、湿度测试及防鼠、防洪、防雷击设施等。 4. 对明显存在表面损毁和运行参数不符的设施设备,应在《设备交接单》中明示设施存在的问题,需要整改的应尽快以《业务协调单》形式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负责人,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 对验收合格的设施设备,项目组负责人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确认,报设备部经理批准后交甲方一份,自留一份。《移交设备清单》和《设备交接单》均交管理处一份备查。

电梯系统验收标准: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3接管验收工作程序

2.3.1 接管验收程序

1. 按照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设备设施清单接管;

2. 移交方对电梯升降设备、根据使用手册分别逐项各种功能的演示,接管方在演示过程中认真进行学习;

3. 移交方按维修保养手册对设备按保养部位逐一说明并交代维护保养安全事项;

4. 未开箱使用的新设备或者技术资料缺失的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经生产厂家操作安全运行培训的考试合格人员专人操作;

5. 对设备使用说明书、安全说明、维修手册、设备合格证、保修证、图纸资料逐一书面清点签字接管,并交档案室保管; 6. 对设备附件、备件、逐一分类清点入库; 7. 建立设备档案、检修维护档案;

8. 接管验收清单齐全,必须有移交人(单位)、监交人(单位)、接管人(单位)、移交日期、地点、后续遗留问题处理。 2.3.2 接管验收的工作内容

接管验收包括设备的接管验收、内业资料的接收、后续和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设施设备档案的建立。物业基础资料和技术文件指开发商应向物业接收方提供买卖合同、安装合同、维护保养协议及其他相关的物业基础资料,安装施工单位应提供产品相关技术文件等,以便物业企业对设备进行正常的运行维护提供相应资料。

2.4 接管验收的实施 2.4.1 预查验

2.4.1.1 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及试验

在电梯交付使用前,应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下列检验及试验使用合格证。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及试验——即《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中的附录D内容如下:

1. D1检验。这些检验尤其应包括下列几点:

1)如已经过初步审核,则按审核时提交的文件与安装的电梯进行比较; 2)检验在一切情况下均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3)根据制造标准,直观检验本标准无特殊要求的部件;

4)对于要进行特性试验的部件,将其鉴定证书上的详细内容与电梯特性进行比较。

a) D2试验和校验。这些试验和校验应包括下列各点: 1)锁闭装置;

2)电气安全装置(GB7588-2003中的附录A);

3)悬挂原件及其附件,应校验他们的特点是否符合记录或档案(维修养护管理内容)内表示的特性;

4)制动系统:应在载有125%额定载荷的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并切断电机和制动器供电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5)电流或功率的测量及速度的测量; 6)绝缘检验:

A. 不同电路绝缘电阻的测量(做此项测量时,全部电子部件要断开连接)。 B. 机房接地端与易于意外带电的不同电梯部件间的电气连通性的检查。 7)极限开关; 8)曳引检查;

A. 在相应于电梯最严重的制动情况下,停车数次,进行曳引检查,每次试验,轿厢应完全停止。

试验应这样进行:上行,轿厢空载;下行,轿厢内载有125%额定载荷,上下限是否有效。

B. 应检查:当对重支承在被其压缩的缓冲器上时,空载轿厢不能向上升起。 C. 对于额定载荷不是按要求计算的非商用汽车电梯,也应用150%额定载荷对曳引做静态检查。

D. 应检查平衡是否按电梯制造厂的规定。这种检查可通过电流测量并结合速度测量(用于交流电机);电压测量(用于直流电机)。 9)限速器:

A. 应沿轿厢下行方向检查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B. 9.9.11.1.1和9.9.11.2条所规定的停车控制操作检查,应沿两个运动方向进行。

10)轿厢安全钳:安全钳夹紧瞬间时能吸收的能量已在特性试验期间做了检查。交付使用前试验的目的是检查正确的安装,正确地调整并检查整个组装件,包括轿厢、安全钳、导轨及其建筑物的连接件的坚固性。

试验是在轿厢正在下行期间,同时制动器打开,曳引机连续运转直到钢丝绳打滑或松动,并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 顺时式安全钳或具有缓冲作用的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荷而且安全钳的夹紧应在检修速度时进行。

B. 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荷,而且安全钳的夹紧应在减低的速度(即平层速度或检修速度)下进行。然而各地区的规范可以规定一个较高的试验速度,但不超过额定速度。特殊情况。对于额定载荷不是按电梯的空间结构要求计算的非商业用汽车电梯,也应有150%额定载荷对曳引做静态检查。在试验之后,应确认未出现对电梯正常使用不利影响的损坏。在特殊情况下如有必要,可以更换摩擦部件。 11)对重安全钳:

A. 由限速器操作的对重安全钳,应在同轿厢安全钳一样的条件下(在轿厢内无任何过载)进行试验。

B. 不是限速器操作的对重安全钳应进行动态试验。在试验之后,应确认未出现对电梯正常使用不利影响的损坏,在特殊情况下如有必要,可以更换摩擦部件。 12)缓冲器:

A. 蓄能型缓冲器。应按照下列方法进行试验:载有额定载荷的轿厢应放置在缓冲器(或各缓冲器)上,钢丝绳应放松,同时,应检查压缩情况是否符合GB7588-2003中附录C要求的特性曲线所给出的条件。 B. 具有缓冲复位运动的蓄能型缓冲器。应按照下列方法进行试验:额定载荷的轿厢或者对重应以检修速度与缓冲器接触,在使用减行程缓冲器并验证了减速度情况下以计算缓冲器行程的速度与缓冲器接触。试验之后,应确认未出现对正常使用有不利影响的损坏。

2.4.1.2 电梯安全验收

电梯专业公司经过预查验后,进入电梯验收阶段。验收工作应按电梯安装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进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 引用标准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电梯用钢丝绳》(GB-8903) 《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 《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12974) 3. 安装验收条件

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的规定。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 装箱单; B. 产品出厂合格证; C. 机房井道布置图;

D. 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 动力电路和安全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 电气敷线图; G. 部件安装图; H. 安装说明书;

I. 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 安装自检记录;

B.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 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商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安装完毕的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 4)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地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5)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6)验收用检验器具与试验载荷应符合GB-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在计量检定周期。

2.4.2 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 2.4.2.1 机房检验

1. 每台电梯应设有一个切断电梯的主电源开关,该开关的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能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够断开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风; 2)机房和润滑间照明; 3)机房内电源插座; 4)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5)电梯井道照明; 6)报警装置。 2. 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也应起防护作用。

3. 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除36V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4. 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槽净面积60%,线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大于0.1m。

5. 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1)控制柜、屏正面距门、窗不小于600mm; 2)控制柜、屏的维修侧距墙不小于600mm; 3)控制柜、屏距机械设备不小于500mm。

6. 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一高50mm以上的台阶。

7.曳引机承重梁如需埋入承重墙内,则支撑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20mm,且不应小于75mm。

8.在电动机或平衡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机、平衡飞轮、限速器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9.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应齐全,油位显示应清晰,限速器各活动润滑部位也应有可靠润滑。

10.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

11.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均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大于2mm。

12.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时无颤动现象。

13.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如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能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并需用一个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 2.4.2.2井道检验

1.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特殊情况,应有措施保证导轨安装满足GB-7588规定的弯曲强度要求。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果用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2.当电梯冲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3.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对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数值: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0mm。

在有安全基准线时,每列导轨应相对基准线整列检测,取最大偏差值。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可对每5m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3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倍。

4.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导轨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或其他工具测量,应不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光长度为150mm以上,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得大于1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如超差亦应校正。

5.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2mm,对重导轨为3mm。 6.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7.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座上。 8.对重块应可靠紧固,对重架若有反绳轮时其反绳轮应润滑良好,并应设有挡绳装置。

9.限速器钢丝绳至导轨导向面与顶面二个方向的偏差均不得超过10mm。 10.轿厢与对重间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碰触。

11.当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的轿顶空间应满足:

1)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上设备的最高部件间的距离(不包括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最高部分)与电梯的额定速度v(单位:m/s)有关,其值应不小于(0.3+0.035v)m。

2)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矩形空间,钢丝绳中心线距矩形体至少一个铅垂面距离不超过0.15m,包括钢丝绳的连接装置可包括在这个空间里。

12.封闭式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0.5m以内各装设一灯外,中间灯距不超过7m。

13.电缆支架的安装应满足:

1)避免随行电缆与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等开关、井道传感器及对重装置等交叉;

2)保证随行电缆在运动中不得与电线槽、管发生卡阻;

3)轿底电缆支架应与井道电缆支架平行,并使用电梯电缆处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并保持一定距离。 14.电缆安装应满足:

1)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2)轿厢压缩缓冲期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3)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2.4.2.3轿厢检验

1.轿厢顶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有保护罩和挡绳装置,且润滑良好,反绳轮铅垂度不大于1mm。

2.轿厢底盘平面的水平度应不超过3/10000. 3.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并使每根曳引绳受力相近,其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5%,且每个绳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销。

4.曳引绳应符合GB8903规定,曳引绳表面应清洁不沾有杂质,并宜涂有薄而均匀地ET极压稀释钢丝绳脂。

5.轿内操纵按钮动作应灵活,信号应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6.轿顶应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且动作可靠,在轿顶检修接通后,轿内检修开关应失效。 7.轿厢架上若安装有限开关碰铁时,相对铅垂线最大偏差不超过3mm。 8.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应可靠固定,但不得使用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正常运行的碰撞或钢丝绳、钢带、皮带的正常摆动使开关产生位移、损坏和误动作。

2.4.2.4层站检验

1.层站指示信号及按钮安装应符合图纸规定,位置正确,指示信号清晰明亮,按钮动作准确无误,消防开关工作可靠。

2.层门地坎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3.层门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套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应为6mm,载货电梯应为8mm。

4.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应为5-10mm。 5.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不超过150N。

6.层门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7.层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或碰伤痕迹。

8.由轿门自动驱动层门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无论层门由于任何原因而被开启,都应有一种装置能确保层门自动关闭。 2.4.2.5底坑检验

1.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耗能型缓冲器应为150-400mm,蓄能型缓冲器应为200-350mm,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2.同一基础上的两个缓冲器顶部与轿底对应距离差不大于2mm。

3.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大于0.5%,充液量正确。且应设有在缓冲器动作后未恢复到正常位置时使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安全开关。 4.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

5.当轿厢完全压缩在缓冲器上时,轿厢最低部分与底坑底之间的净空间距离不大于0.5m,且底部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1m的矩形空间。 2.4.2.6整机功能检验 1.曳引检查

1)在电源电压波动不大于2%工况下,用逐渐加载测定轿厢上、下行至对重同一水平位置时的电流或电压测量法,检验电梯平衡系数应为40%-50%,测量表必须符合电动机供电的频率、电流、电压范围。

2)电梯在行程上部范围内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125%额定载荷下行,分别听层3次以上,轿厢应被可靠地制停(上行不考核平层要求),在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动。 3)当对重支承在被其压缩的缓冲器上时,空载轿厢不能被曳引绳提升起。 4)当轿厢面积不能限制载荷超过额定值时再需用150%额定载荷做曳引静载荷检查,历时10min,曳引绳无打滑现象。 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动作应可靠,且使曳引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人,并在机房操作下行检修速度时,人为让限速器动作。复验或定期检验时,各种安全钳均采用空轿厢在检修速度下试验。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125%的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人。在机房操作检修速度下行,人为让限速器动作。以上试验轿厢应可靠制动,且在载荷试验后相对于原正常位置轿厢底倾斜度不超过5%。 3.缓冲试验

1)蓄能型缓冲器仅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适用于各种速度的电梯;

2)对耗能型缓冲器需进行复位试验,即轿厢在空载的情况下以检修速度下降将缓冲器全压缩,从轿厢开始离开缓冲器一瞬间起,直到缓冲器回复到原状,所需时间应不小于120S。 4.层门与轿门连锁试验

1)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打开;

2)如果一个层门和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或继续正常运行。 5.上下极限动作试验 设在井道上下两端的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6.安全开关动作试验

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运行时,人为动作下列安全开关2次,电梯均应立即停止运行。

1)安全窗开关,用打开安全窗试验(如设有安全窗); 2)轿顶、底坑的紧急停止开关; 3)限速器松绳开关。 7.运行试验

1)轿厢分别以空载、50%额定载荷和额定载荷三种工况,并在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按120次/h,每天不小于8h,各起、制动运行1000次,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2)制动器温升不应超过60℃,曳引机减速器油温升不应超过60℃,其温度不应超过85℃,电动机温升不超过GB12974的规定。

3)曳引机减速器、除蜗杆轴伸出一端渗漏油面积平均每小时不超过150cm²外,其余各处不得有渗漏油。 8.超载运行试验

断开超载控制电路,电梯在110%的额定载荷,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起、制动运行30次,电梯应能可靠地起动、运行和停止(平层不计),曳引机工作正常。

1)乘客与病床电梯的机房噪音、轿箱内运行噪音与层、轿门开关过程的噪音应符合GB10058规定要求。

2)平层准确度应符合GB10058规定要求。 3)整机其他性能宜符合GB10058有关规定要求。 2.4.3电梯的接收

电梯经过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应与建设单位、安装单位办理接收手续。自办理接收后电梯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安装单位负责质量保证期的保证。

后续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电梯在接管验收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可能存在一些问题,物业企业应在接交手续中予以明确,对遗留的问题应有整改期限及整改责任方。

2.4.4设施设备档案的建立 2.4.4.1职责

1.所属专业部门负责编制设备编号和标识制作和实施检查; 2.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项目的设备进行标识。 2.4.4.2档案建立

将验收交接后的相关资料按照类别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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