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车间巡回检查制度

2023-01-26

制度是反映和把握规律的重要形式,制度是机制的外在形式,机制是制度的核心内涵。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锅炉车间巡回检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锅炉车间巡回检查制度

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二篇:燃气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一、巡检人员责任

1.在岗时间内必须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做到认真、细致、不漏项,做到看、听、摸、闻四同时。

2.不允许擅自延长检查间隔时间,更不允许无故不做检查。

3.如遇特殊情况,如设备故障,带病作业、气候骤变等情况发生时,巡检人员要依据具体情况增加巡检次数,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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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及时将巡检情况向上级值班人员汇报,听取指示。

5.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清除故障或联系有关检修人员处理,同时填写有关交接班记录。

6.巡检人员应对由于检查不及时或不彻底、不全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二、巡回检查的项目、内容及路线

1.电源指示是香正常。

2.检查燃烧器保险阀前的供气压力是否符合燃烧规格的要求,各连接部分和阀门是否有漏气现象。

3.循环泵是否正常运转。

4.燃烧器是否正常启停、有无异常声音、控制指示是否正常。

5.是否有炉内缺水、热水超温等异常现象。

6.检查热水系统的管道上法兰和丝扣连接处有无漏水现象。

7.燃烧器和控制器是否被水溅湿,电器部分是否受潮。

8.各压力表、温度计等各种仪表是否灵敏好用,显示是否正常。

9.检测锅炉给水水质,要求总硬度≤0.6retool/L,PH≥7。

10.检查软水箱内水位是否正常,各阀门是否在正常位置,自动排气阀是否灵活。

三、巡回检查的时间

燃烧系统和补水系统设备1小时检查1次,其余设备2小时检查一次。巡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查时间,不得擅自更改。

第三篇:08-604-SAF-01 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SYNTAX BIOTECHNOLOGY LTD., SHANGHAIPage 1 of 1 DC Code: STX08-604-SAF-0

1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 巡回检查是运行人员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主要保障。为此要求运行人员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

认真的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记录,填好点检表。

2 司炉检查范围和路线:

操作仪表盘→分汽缸(分水缸)→炉排减速机(炉排)→锅炉本体内外→三大安全附件→省煤器→给水系统→风烟系统→上煤系统→主气分流

3 对带病运行的设备,尤其注意检查,并做好事故预测、预防。

4 检查设备应做到:

4.1 听:运转设备有无异常声音。

4.2 看:承压部件及锅炉本体有无泄露,设备外观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4.3 摸:设备温度是否正常,振动幅度是否超标。

4.4 闻:运转设备及电气设备有无异味。

正文完

END

第四篇:QA车间巡回检查情况周汇总报告

QA检查员于2月16日起对口服液车间、固体车间进行巡回检查。

口服液车间主要检查了一般生产区,发现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更衣室、缓冲间等多处门、传递窗未关,一般生产区直通洁净区。

2、车间空调机组未开。

3、同一贴签室内有几个品种或同一产品几个批次。

固体车间检查了一般生产区和洁净区,存在的问题有:

1、更衣室门未关与洁净区直通。

2、脱包室传递窗已坏,无法关闭。

3、车间空调机组未开。

针对以上几点问题,从2月19日起至2月2 3日每日对车间进行不定时巡回检查。由于固体车间生产外贸胶囊,主要对口服液车间进行了检查。口服液车间门、传递窗不关现象得以好转,但空调机组仍然未开,从而无法保证车间能够达到所需的洁净级别,同一贴签室仍有多品种、多批次现象,存在造成混批的隐患。望生产部门能够积极配合,改正车间所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共同把好质量关。

第五篇:巡回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各种安全检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3 定义

3.1 安全检查

a)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安全检查制度规定,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进行的检查。

b)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态而进行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管理、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防火防爆、电气、压力容器、安全操作、工艺安全、生产设备、厂房建筑、仪器仪表、劳动纪律、治安保卫检查等。

c) 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主要包括: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防雷防电、防洪防汛以及季节性的防火防爆检查等。

d) 重大危险源检查:公司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危险源所在单位应每年按“火灾爆炸指数(F&EI)评价表”进行一次评价,(具体方法见社会责任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对评价结果超出安全范围的应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使其危险程度降至较轻范围以下。检查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科存档。

E)日常安全检查:按检查制度规定的,每天都进行的,贯穿于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

4职责 4.1 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管理。并设立公司级、车间及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组织。

4.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检查计划,对各种检查情况汇总存档。 4.3 生产技术部安全科负责组织“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职业安全卫生”、“劳动防护用品”专业安全检查以及有关的季节性安全检查,并负责检查各生产单位的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生产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落实隐患整改。

4.4 生产技术部技术科负责组织“工艺安全”的专业安全检查。 4.5 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受压容器”、“生产设备”、“厂房建筑”、“电气”、“仪器仪表”、“电梯、提升机等起重设备”的专业安全检查。 4.6 综合公关部人保科负责组织“劳动纪律”、“治安保卫”的专业安全检查。 4.7 各生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填写《巡回

检查台帐》(格式见附录A)。

4.8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落实隐患整改。 5 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5.1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5.1.1 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在检查前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形式起草“安全大检查通知”并下发至各生产单位;在“安全大检查通知”中应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要求和参加检查人员等内容。

5.1.2 各生产单位应按照“安全大检查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科)。

5.1.3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每次检查后,写出书面检查总结下发至各生产单位。

5.1.4 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将“安全大检查通知”、“检查总结”及其他有关检查材料存档。

5.2 专业性安全检查

5.2.1 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专业职能部门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两次。

5.2.2 专业检查的组织单位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科)。 5.2.3 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将检查汇总情况集中存档。 5.3 季节性安全检查

5.3.1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分工主管职能部门根据季节特点组织检查。

5.3.2 季节性安全检查各主管职能部门应及早准备,不误季节,及时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存档。 5.4 检查要求

5.4.1 安全检查表是各单位组织安全检查的依据,各单位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中的相关内容组织系统、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车间、班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5.4.2 安全检查中应重点围绕“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设备”、“查文明生产”的“五查”要求进行。

5.4.3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结合“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和按上级要求进行。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生产、设备、质检、人保、工会、安全等部门人员参加组成安全检查组。采取发动群众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组进行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4.4 各生产单位对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应按检查组织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和上报自查情况。

5.4.5 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主管生产主任(经理)负责。召集有工艺、设备、安全、治保、工会等职能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按车间安全检查表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车间安全员负责汇总、存档。

5.4.6 车间安全员应每日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检查情况填入《巡回检查台帐》。 5.4.7 班组巡回安全检查,一小时至少一次,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组织或指定人员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当班无法整改的应填写《交接班记录》,并提醒接班人员注意,同时将隐患情况报告,下班前将隐患情况填入《班组安全检查台帐》。 5.5 隐患整改

5.5.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凡是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工段,工段能整改的

不推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推上级主管部门。

5.5.2 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出整改计划。班组不能解决的上报车间,车间不能解决的上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科,生产技术部安全科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总经理,主管总经理不能解决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解决。分别纳入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大修内限期解决。

5.5.3 安全检查组织单位应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汇总,督促整改,需要相关部门协商的应及时沟通。

5.5.4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对较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实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格式见附录B),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科签发,对重大隐患开公司级《隐患整改通知单》(格式见附录C)经主管总经理签发。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入安全档案。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344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国经薄字244号 7 记录

S&OJ/AQ 019 —01 巡回检查台帐

S&OJ/AQ 019 —05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 Q/HYKX G 10·04-03 隐患整改通知单 8 附录

附录A 巡回检查台帐

附录B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 附录C 隐患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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