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义务教师

2022-09-13

第一篇:湖北省农村义务教师

2014湖北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流程

2014湖北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流程——湖北襄阳老河口为例:

1、3月份报名,5月份笔试。

2、5月下旬查成绩以及岗位排名。

3、排名进入面试中的话,等电话通知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结束后,等面试通知,注意关注所考地人社局官网,查询说课教材。可在网上找些说课模板背背。

5、6月下旬面试,15分钟说课,5分钟答辩。说课备课时,会提供教材以及教参,所以写说课稿很容易,直接朝所背的模板里面套。一般来说,说课时不要紧张,尽量不要看说课稿,整个说课过程流利、大方、面带微笑,这样说课的分会较高。

7、面试结束后,就等人社局官网公布成绩,就确定是否成功。成功考入的话,等待电话通知体检。(体检时需要一张照片)

8、关于档案:需要调档函去提档案。调档函需要去人社局或者人才中心开,去开调档函时需要带上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一寸照片数张。去提档案时,需要带报到证、身份证及调档函,到达地方后,你需要先改派,之后你会拿到一张新的报到证,去复印店把新报到证以及身份证各复印一份,拿到档案科去就可以调档了。

9、体检合格者会接到电话通知选岗。选岗是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选,之后就按此分配。

10、培训:会进行岗前培训,集中在武汉进行,需自备路费,衣服、毛巾及洗漱用品。

11、9月份开学就上岗。

注:考生可多准备些身份证、毕业证的复印件以及照片,因为经常会用到。

第二篇:湖北2014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预告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本人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2014年3月10日起)

请符合招考范围和条件者自2014年3月10日9:00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获得报名信息。

4月25日前后,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书。

(二)统一笔试(2014年4月27日)

考生在笔试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笔试。上午笔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下午笔试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

(三)面试(2014年6月1日至6月15日)

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有: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2014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体检、选岗(7月20日前)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审批聘用(2014年7月20日前)

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七)人员到岗(2014年8月30日前后)

第三篇:2014湖北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面试时具体情况:

面试当天早上一大早去往面试地点考生集合处(候场教室)集合,然后会组织各学段各科考生分别抽号以决定面试顺序,此时手机回收起来。

抽完号后,各学段各科一号考生会进入备课教室抽说课内容,进行备课。考生会被提供教材以及教参、纸、笔来进行备课,备课时间1小时。此后其他考生会按号码顺序被陆续叫入备课教室备课。

一号考生备课满1小时后,会被停止备课,进入面试教室进行面试。一号考生面试完,二号考生会被叫去面试教室面试。依此继续。

面试时,备课稿允许带进面试教室,面试说课时也可以直接对着备课稿念,也可以脱稿进行说课。在此我建议脱稿说课,整个说课过程要流利、大方、面带微笑,记得不太清时可以看下备课稿,这样说课得分会比较高。

说课时间为15分钟,要注意控制时间。之后是答辩,看完题目会有1分钟思考时间,思考完毕开始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

答辩题目是开放型题目,如今年湖北老河口是以下问题:

1、 你有哪些爱好、特长?你觉得你有什么优势来当一名教师?

2、 说出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至少三个)

3、 你认为一名好的教师需要具备什么品质?你的座右铭是什么?

答辩完后,整个面试就结束了,你就要出去在面试教室外等候分数,等你后面的那位考生面试完,你就可以进去看自己的分数并签字确认。

由此,整个面试就结束了,你就可以离开了,之后就只需等待结果了。

注:如果面试人数很多,一上午面试不完,而你的号又靠后,那么你中午就只能待在候场教室或备课教室,吃组织方提供的盒饭。所以建议各位考生在早上去参加面试时可对家人交代清楚,以免家人中午等你吃饭却又联系不上你。

第四篇:湖北省教育厅 省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 省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鄂教师〔2012〕6号

各市、州、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局(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现就做好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经全省教育、编制、人社部门自下而上征集汇总,2012年全省拟提供1.7万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见公告)。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范围为:资教生(含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报名参加今年6月申请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以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但在录用时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市、区)组织面试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2012年5月17日至5月27日) 符合招考范围和条件者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报名网上确认成功后,可于6月18 日-22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打印即可)。

在报名时,填报服从岗位调剂的,在其申报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而其它岗位人员不足时,将与本人进行协商,进行调剂。

2.统一笔试(2012年6月24日)

6月24 日,考生在笔试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笔试成绩于7月上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政治、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现为资教生(含特岗生)、或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者,笔试成绩加5分。

3.面试(2012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面试,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公告公布的各学校岗位及数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下发到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

考生接到入围面试通知后,须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

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发放《面试通知书》(见附件1)。入围面试的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由县(市、区)报市(州)核准并报省备案后可以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县(市、区)将《面试安排登记表》(见附件2)、《资格审查结果表》(见附件3)及面试工作方案报市(州)教育、人社部门核准,并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拟聘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5.审批聘用(2012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新聘用教师审批表》(见附件4),由各县(市、区)报市(州)审核,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各县(市、区)应于8月底前将新聘用教师安排到岗。新聘用教师按规定及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各县(市、区)于9月底前将新聘用教师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分别上报市(州)和省教育、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掌握省政府有关政策,切实加强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实施,同时注意研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政策要求,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制度和程序组织招聘。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地方和单位,一经查实,坚决取消招聘,并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附件:

1.湖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2.湖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安排登记表 3.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表

4.湖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新聘用教师审批表

5、湖北省201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省教育厅 省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第五篇: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暂行管理办法(冀教财【2004】30号)

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贫困生暂行管理办法

为保证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冀发„2003‟26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责任

第一条 资助对象为全省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职业初中学生,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第二条 资助贫困生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主要由县级政府筹集(包括学校减免学生杂费);各市政府要对本区域内资助贫困生工作给予资金补助与指导;中央、省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财力确有困难的县给予适当补助。省对资助工作开展好的县给予奖励。全省各级共同努力,到2007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享受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

1 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目标。

二、资助方式

第三条 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第四条 学生享受免杂费的资金数额不得高于省规定“一费制”的杂费标准;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版(黑白版、双色版)教科书。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扉页上须标明“本书由国家、省免费提供”字样;鼓励循环使用教科书;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一般按300元掌握,初中每生每年一般按500元掌握。“扶志班”学生仍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省成立由教育厅、财政厅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简称“省资助小组”),具体办事机构挂靠在省教育厅财务处。省资助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资助贫困生政策,制定全省资助规划,管理中央和省资助资金,对全省资助贫困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各市、县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管理工作小组(简称“市、县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负责制定资助规划;筹措资助资金;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检查、督促资助工作进展;向省汇报实施情况等。

2 县资助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第七条

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第八条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第九条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第十条 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见附表2),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3 第十二条 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见附表3),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五、帐户与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各市、县资助小组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中央、省级资助贫困生专项资金和市县财政资金以及其他用于资助贫困生的资金要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十四条

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六、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第十七条

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

4 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八条 省资助小组要对各市、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资助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将追回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七、其他

第十九条 各市、县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资助贫困生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和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捐资,多渠道筹措资助资金,为资助贫困生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发挥学校在资助贫困生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学校继续减免贫困生所应缴纳的杂费,同时学校要通过勤工助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困活动,帮助贫困生解决就学困难。

第二十条 各县于每年10月下旬前,将本学年资助学生人数、资助形式及金额等有关情况上报到市资助小组,各市于11月底前上报省资助小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各地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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