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2023-03-22

安全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名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名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根据2011年青海省兽药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平安县的动物诊疗机构和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了调研,以确保兽药市场的规范、安全、有序。

关键词:动物诊疗;兽药经营;兽药质量专项整治;平安县;调研

根据海东地区农牧局的安排,对平安县辖区内的动物诊疗机构和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对此次调查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汇报如下。

1 动物诊疗及兽药经营现状

平安县现有动物诊疗机构8家(即8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从业人员28人;兽药经营单位共14家(包括8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从业人员42人。目前由于人员、基础设施设备及资金缺乏,动物诊疗工作不能满足广大养殖户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的设施设备较缺乏,尤其是没有防尘、防潮、防虫、防鼠设施设备,部分兽药经营企业的人员不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具备相应的兽药专业知识。

2 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按照《2011年全省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平安县深入开展了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兽药市场监管,规范兽药经营监管。督促检查各兽药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兽药购销台账,推行追踪溯源制度;督促全县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规范养殖用药行为,避免在养殖环节中滥用、违规使用兽药,逐步提升安全用药水平。截至2013年4月底,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共查出过期兽药14种62盒15袋2瓶(其中强力病毒灵注射液8盒、速尿注射液2盒、鱼腥草注射液20盒、痢菌净注射液10盒、氨胆注射液10盒、葡萄糖注射液2瓶、健胃散8袋、软骨灵1袋、强壮散4袋、止痢散2袋、穿心莲注射液5盒、庆大霉素注射液3盒、地塞米松注射液2盒、缩宫素1盒、安钠咖注射液1盒),对查出的过期兽药全部进行了收缴销毁。

3 动物诊疗及兽药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1)动物诊疗由于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基础设施设备及资金缺乏,无法开展正常的工作,从而不能满足广大养殖户的需要。

(2)部分兽药经营者法制观念不强,不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3)个别兽药经营企业经营环境差,存在脏、乱、差现象,药品堆放混乱。

(4)部分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的保管存放不符合各类理化性质的要求,无防污染、防虫蛀、防鼠、防潮、防霉变等设施。

(5)个别兽药经营企业人员素质差,不具备相应的兽药专业知识。

(6)违法经营过期药品的现象时有发生。

4 采取措施及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广播、电视、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兽药经营者、广大养殖农户大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2)强化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继续加大兽药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净化兽药市场,确保平安县兽药市场的规范安全有序。

(3)加强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兽药经营者进行兽药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盒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

(4)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其改善基础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兽药质量。

安全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食品市场检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工商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突出检查重点,完善检查方式,增加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率,层层落实检查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不断强化食品市场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食品市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查主体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票据是否完整齐全等;查经销食品,看是否销售感官性状异常或者被污染的食品;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查制度建设,看是否全面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广告是否有违法行为;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

三、工商所应当对本辖区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和明确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推行“两图一书”的管理方式,即“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四、检查人员应当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准确记载检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食品经营者签字,建立食品市场检查和日常监管档案,充分利用检查监管情况和信息,提高食品市场检查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应当依托“金信工程”,将食品市场检查监管情况列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监督管理。

六、应当结合本地实际,以当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多和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安全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摘 要:互联网金融正对我国的金融市场产生着重大影响,也逐渐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正因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的金融模式有着很大的区别,对现行的金融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因此,在此背景下金融法面对新的金融模式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本文简单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并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法变革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法;变革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理解不能简单认为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简单结合。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从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在进行金融活动的渠道及方式中有所改变。当前明显的问题在于金融法的内容不适应当下穿传统金融转型到互联网金融的需要,进而互联网金融不断地促进金融法的变革。

一、互联网金融下的金融法存在的不足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说明了我国的金融市场正处转型时期,随着开放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从而也可以明确看出金融法对其的约束和管理作用较少,也催生了很多的金融问题。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金融交易活动大多发生线上,现行的金融法存在明显的监管漏洞。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金融法主要是为传统的金融活动所制定,在互联网金融下并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需要。所以在金融法中先前制定的金融业务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金融法已不能发挥出原有的作用。总的来说,在互联网金融下的金融法无论是从监管力度,还是制度内部方面都不能适应发展的需求,表现出来的不足之处也越来越明显。

(一)对互联网经融的监控不足

互联网经融与传统的经融交易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区别于以往的普通线下交易,互联网经融几乎都是通过电子设备线上交易动动手指就能完成,这对于金融交易的过程会存在很大的监控难点,而且由于现在各种网贷公司、第三方支付的崛起。对于互联网经济资金的安全性有很大的风险,许多的网络公司中间机构圈钱跑路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是线上交易这对于监控以及取证来说有很大的困难,而且由于监控力度的不足,许多的网络诈骗,不能够得到有效的管控,导致一系列运用互联网经融犯罪的时间越来越猖獗。而且互联网经融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不能够得到保障,越来越多的信息泄露案件频繁爆出。由于互联网经融的模式,消费者都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必须完善自己的相关个人档案才能够进行互联网交易。所以许多不法分子就通过网络盗取用户的个人信息以此来施行诈骗。特别是很多网贷公司、银行工作人员、对于网络犯罪意识不是很到位,觉得无所谓,通过系统数据贩卖给许多诈骗公司,销售公司。由于拥有了客户的个人信息,在网络活动中,更加更够让人取得信任来实施诈骗。但是我国对于网络安全的保护工作还不够健全,许多的网络犯罪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管控,而且对于个人信息档案泄露的监控不足,网络系统的不完善都使得个人信息的泄露的风险大大增加。

(二)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法律意识不够到位

互联网经融作为一种新兴的经融模式,虽然近几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他在国内还是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对于互联网经融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是不尽完善,这就使许多的互联网经融的犯罪经常发生,而且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不够全面,对于互联网经融还是有一定的消费者不够了解。经常由于计算机或者网络问题出现操作失误而导致资金受损,这种因为操作失误而导致资金损失,没有确切的操作记录、使用凭证作为依据,经融法就不能有效地做出相应的对策来应对消费者。其次对于互联网经融的安全性、经融投资、理财应该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有很多网贷公司由于经融法律发法规的不健全,钻空子、找法律漏洞、打各种擦边球,通过网上各种利益诱惑来吸引消费者,最后将消费者的资金席卷一空。消费者也因为是线上交易没有较为具体的个人信息,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企业、用户的真实性得不到保证,导致什么也找不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对此,为了有效地保护互联网经融消费者的权益,不但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而且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消费者对于互联网经融有更多的认识,对于互联网金融诈骗有所防范,能够识别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让消费者自己对互联网经融的安全性重视起来,法律上做各类的电子凭证、合同的合法性做到及时审查。

二、互联网金融下金融法变革的必要性

(一)保护我国境内金融安全的需要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国内金融业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但是也为境外金融的进入提供了机会。互联网境外金融要比传统的境外金融风险大得多,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大量境外金融的渗入必然影响到我国金融行业的安全。由于金融法本身对境外金融的管理都比较的少,借助互联网的发展,境外金融不受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那么我国境内的金融安全将会受到很大威胁。例如,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境外金融在我国已发生多起跨境诈骗案,在此情况下我国不仅破案困难,资金的流向更是无处可寻。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了保护我国境内金融环境及金融安全,必须对金融法进行适当的变革。

(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需要

关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定义与传统金融消费者区别不大,主要的区别在于接受金融服务的个人、法人组织时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来参与。由于金融活动本身就存在很强的专业性和负复杂性,加之互联网金融日新月异的发展,与其他消费者相比,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较为突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最為明显的就是关于个人征信等隐私信息的披露,相关知情权也受到相关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限制。金融法对互联网消费者的权益没有给出明确的制度规定,互联网消费诈骗案层出不穷,消费者不仅无法正常维权,也无法依法维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正常的保障,金融法的改革迫在眉睫。

(三)维护我国稳定金融市场的需要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我国金融行业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并成为我国今后金融行业发展的大趋势。金融市场的波动性要比普通的货物交易市场大得多,其面临的风险也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互联网金融下的金融市场虽然有了新的活力和新的格局,但也需要认识到在某些方面对国家健康金融市场的影响。在互联网金融中对我国的传统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都产生了巨大冲击,这些冲击一方面能够促进各行业的优化提升,但另一方面却使得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巨大波动。在繁荣的互联网金融市场背后,我国传统的金融市场已经受到非常严重的营销。如,金融市场的风险隐患逐渐增多,风险控制的难度不断增加,金融市场的稳定难以维护。

三、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法变革的促进作用

(一)促进了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及监督力度

互联网与金融二者的结合与发展,对我国金融法的变革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上文也提到了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境内金融安全的影响,使得我国金融法的变革更加必要。也正是互聯网金融的发展,促进了我国金融法在变革过程中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相关法律的完善。在金融法变革中明确境外金融机构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标准和要求,并将这些标准和要求真正落实到法律制度之中。同时由于境外的金融风险比要比国内的金融机构高得多,所以在金融法变革中也促进对外资等金融机构的监督力度,并将相关的外汇管理、资本流入流出写进金融法律制度之中。

(二)促进了对金融消费者信息披露的监管

传统的金融法对金融消费者起着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中现行的金融法达不到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基于这一情况,互联网金融促进了我国金融法变革过程中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的分析。尤其是金融消费者面临的最大威胁在于个人信息的披露,所以在新的形式下互联网金融促进了金融消费者在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在互联网金融中存在一部分金融机构,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及金融资金信息,这对消费者来说有着很大的影响。金融法在互联网金融之下加强了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制定,保护金融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促进了国内完善相关金融法律制度

现行的监管体制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意思也就在于互联网金融促进了国内不断完善相关金融法律制度。金融法中的制度在相关制度上已经了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变,现如今已认可电子签名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法律效力。对于金融借贷的利率也有了明确的规定范围,强化民间金融机构的良性借贷行为。从多个方面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国内的金融法从不完善正在走向完善的方向,规范了某些不良互联网金融行为。同时也在尽力使得金融法律制度逐渐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求,力求互联网金融能够在法律保护和规范中顺利进行。强化了金融法律在互联网金融中发挥的作用,让金融法制不断进化,有效解决了传统金融法律存在的不足。

(四)促进了金融法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衔接

互联网金融使得金融活动日趋国际化,互联网金融大发展使得互联网和金融有机结合,促进了金融法的变革,使得金融市场日趋稳健。经济的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让互联网金融也加入了全球化的进程之中。在全球的经济金融不断融合的情况下,金融市场也呈现出开放的状态。这一明显的现象促进了我国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活动的衔接,让我国的金融进入国际市场也更加方便。在传统的金融法中,没有明确地指出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关系,跨国金融活动还比较的少。如今,在网络信息技术及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指引下,国际化的互联网金融越来越频繁。所以这就很为明显地促进了我国金融法不断改善,积极地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相契合。

四、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说明了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也体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和探索。虽然互联网金融让人们金融活动更加高效、便捷,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行的金融法还存在很多不足。为了更好地保护国内金融安全、维护稳定的金融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金融法变革十分必要。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在不断促进金融法的监督管理机制、消费者保护机制、境外金融管理机制等方便的变革。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法的促进作用,有效的保证了金融活动在一个良好的金融法规秩序中进行。

参考文献:

[1]石金丽,赵庆.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市场的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16.

[2]聂红英.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存在的困难与解决对策[J]商情,2015.

[3]金晶.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法变革的促进作用[J].时代金融,2016.

安全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总则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东海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3-30人出现病发症状,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五、分级标准

国家按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本预案仅针对中毒3人以上但未达到Ⅳ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即一般食物中毒事故。

第二部分

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六、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建立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科室(分局、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该环节监管所属科室,该科室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科室(分局、队)职责 主要科室

1、食品综合监管科:指导、督促各分局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和食品流通环节食物中毒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2、餐饮监管科:指导、督促各分局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3、稽查大队:会同相关科室,对事故涉及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行控制,对涉嫌存在问题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依法对事故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各基层分局:在局机关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当地乡镇、街道政府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本辖区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相关科室

5、局办公室:将食物中毒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上级领导机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负责事故的新闻管理,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组织起草新闻通稿;负责接待新闻媒体采访。

6、 综合协调科(对外为县食安办):在需要其他部门协助配合或者行政介入的情况下,综合协调科参与协调及指导。

7、食品检验所:负责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检测工作,为食物中毒调查提供技术参考。

8、 法规科:负责做好食物中毒案件的行政核审工作。

9、 监察室: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调查处理有关人员在食物中毒处置过程中失职、渎职等责任。

第三部分

应急响应及处置

七、分级响应

负责一般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响应行动。并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Ⅰ级、Ⅱ级、Ⅲ级、IV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一般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响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局分管领导指定科室(分局、队)负责。各成员科室按照各自相关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八、应急处置

(一) 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按要求做好信息报告。特殊情况下,根据食物中毒事故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报请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2、事故处理超出本部门应急处理范围或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严重程度,可以建议县政府启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建议报请上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先期处置

1、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分局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2、事发单位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分局报告,并按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灭相关证据。

(三)事故处理

1、局应急领导小组受理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事发地分局执法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

2、封存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3、有外来污染物的,应同时查清污染物及其来源、数量、去向等,并采取控制措施。

4、 依法对食物中毒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5、调查结束后,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的经过;②食品原料、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工艺流程,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状况、产品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产品销售情况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相关因素;③事故单位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的遵守落实情况,判定事故单位责任;④可能存在的潜在危害、引发事故的原因及教训、防范和整改措施;⑤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

6、依法对事故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执法程序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7、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处理资料归档保存。

(三)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国家、省、市、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后,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调整等级,实时调整应急措施。

九、响应终结

食物中毒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隐患消除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应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监测评价确定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县应急指挥部,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第四部分

报告、监测与预警

十、信息报告

(一)报告单位和时限

1、事故发生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分局(或局)报告。

2、局应急领导小组发现食物中毒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举报,应了解真实情况,并立即通报县卫计委、上报上级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2、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县卫计委报告。

3、事故发生地分局应在知悉食物中毒事故后30分钟内向局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一日一报,根据事故处理的态势变化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作出总结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上级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补充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二)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中毒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总结报告:包括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 信息通报

1、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立即向县政府通报。

2、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可能引发连锁反应,波及其他周边地区的,应及时通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一、信息监测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生产经营。

1、市场巡查、市场清查、专项执法检查、食品质量监测等,以及对有问题食品下架、召回、退市、封存、销毁等;

2、12315等消费者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4、相关部门通报。

第五部分

后期处置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分局及相关科室要分析应急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并上报县食安办备案。

四、制度完善

事发地分局及相关科室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六部分

应急保障

五、通讯和信息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相关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确保上下通信联系畅通,严禁关机或者无人应答。

六、人员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要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保证有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相关科室干部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做出应急处理。

七、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应急指挥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八、物资和经费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设施、装备,包括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第七部分

附则

九、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全面提高我局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

十、预案制定和实施

安全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商场、市场的火灾危险性

(一)超大型商(市)场火灾危险性分析

1、 消防管理不到位,火灾隐患严重。由于业主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明确,资金投入不足,致使消防安全工作失控漏管,员工不会查隐患、不懂消防常识、不会灭火、逃生和自救技能。

2、面积过大,火灾荷载增大,发展蔓延迅速。内部装饰装修和陈列的商品均是易燃、可燃物品,一旦着火,火势沿各种孔洞、楼梯间管道井等部位迅速蔓延,扑救难度极大。

3、烟雾浓毒性大,造成人员窒息。火灾中的浓烟、高温是造成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商场火灾往往产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烧产物而形成浓烟和含CO、H2S等有毒气体。据资料显示,火灾中的死亡者有85%以上为烟气中毒所致,约占死亡人数的1/3-2/3。

4、 人员高度集中,疏散救人困难。由于商场内客流量过大,致使消防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相对来说达不到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浓烟侵害、顾客心理恐慌和骚乱情绪,易造成群死群伤。

5、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率低。许多超大型商场在缺少合格的消防管理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不善,损坏、挪用、遮挡现象严重,个别商场还存在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作用。

6、 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点多量大,如果疏于管理或员工违章作业极易引发火灾。

(二)集贸市场火灾危险性

集贸市场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建筑防火条件差;可燃商品多;人员密集;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商户之间防火间距不足或没有防火间距;安全管理薄弱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点:

1、各类消防设施不完善,市场设计不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2、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随意改造、搭建违章建筑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严重。

3、政府对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整改督促不力,措施不果断。

4、集贸市场自身管理部门及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要点:全体员工必须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同时掌握相对的应急措施。

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内容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即火灾发生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定后,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要点:通过推动“四个能力”建设,使全体员工能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急救技能,会组织人 1

员疏散。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要点:不断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

四、火灾报警常识

1、牢记火警电话;

2、讲清起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3、讲清火势情况:讲明起火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火势蔓延情况、有无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有无人员被困、水源情况等;

4、留下报警人姓名、电话,以便联系;

5、派专人在交叉路口指引消防车及时到达火灾现场。

要点:及时有效的报警可以将火灾危险和损失大大降低。

五、防火检查与防火巡查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

(二)、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臵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臵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要点:熟练掌握防火检查的内容,结合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有序、规范地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是预防火灾发生和火灾发生后进行灭火、逃生的有效措施。

六、简单消防设施器材使用要点及注意事项

(一)、干粉灭火器使用要点:

1、占领上(侧)风向;

2、保持适当距离(2~5米),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3、拔下保险销,按下压把;

4、对准火焰根部;

5、由远及近,水平扫射;

注意事项:

1、灭火器应保持直立,切忌横卧和颠倒使用;

2、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水平喷射。

3、在扑救容器内火灾时,喷嘴应对准容器壁;

4、灭火器一经使用,必须重新充装。

(二)、室内消火栓使用要点:

1、按:按下报警启泵按钮;

2、放:将水带放至起火点;

3、连:将消火栓水带水枪连成一体;

4、开:打开消火栓开关。

注意事项:

1、用消防栓灭火至少三人,两人握水枪,一人开阀(防止接口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2、水带应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近距离灭火应按“S”形敷设。

3、使用消火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

4、遇水燃烧或者爆炸的物质不能用水或含水的灭火剂扑救。

5、轻于水或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

要点:掌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是消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势蔓延的有效途径。

七、疏散逃生方法及注意事项

(1)使用简易防护器材,立即离开危险区。逃生时可用湿毛巾、湿口罩捂住口鼻,贴地匍匐前进穿过险区,或用湿毛巾将头包好,用湿棉被、湿毯子将身体裹好,俯身冲出险区。

(2)选择简便、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迅速离开火场。

(3)自制简易救生绳索,切勿跳楼。当各通道全部被烟火封死时,可用被褥、床单等物撕成条,拧成绳,栓在牢固的物体上,然后沿绳缓缓下滑到地面或下层的楼层内逃生。

(4)创造临时避难所,等待救援。如果一切通道都被切断,又没有其他器材(如救生绳、救生袋等)利用时,应退回室内,用湿被、衣物等,把门窗封堵,不断往上泼水,创造临时避难所。同时用打电话、敲打脸盆、向外抛东西、呼喊以及夜间打开电灯、手电筒等办法报警求救。

注意事项:

(1)员工及疏散引导人员应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引导在场人员克服恐惧心理、趋光心理、习惯性心理、模仿(从众)心理。

(2)员工及疏散引导人员在组织疏散过程中应警惕烟气、高温的伤害和建筑结构的倒塌破坏,及时提醒在场人员。

酒店、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员工应做到“四熟练”:

熟练掌握疏散逃生路线;熟练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练掌握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火场自救技能。

要点: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使员工掌握正确的疏散逃生以及自救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火场人员伤亡。

八、常见着火的应急措施

(一)人身上着火的应急措施

如果身上着火,要迅速把衣服帽子脱掉;如果衣服来不及脱或脱不掉,立即卧倒就地打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熄;如果有其他人在场,可向着火人身上浇清水或用湿麻袋、毯子等把身子包裹起来,将火熄灭,但不可用灭火器直接向着火人身上喷射;如果就近有小河、池塘等,可迅速跳入浅水中,但人体烧伤过大,则不宜跳水,防止感染。

(二)电器起火的应急措施首先应对电器进行断电,然后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扑救。在未断电之前,不宜直接用水扑救。

(三)油锅起火的应急措施油锅着火时,用锅盖盖住油锅,使其窒息。炒菜时出现着火,可将切好的蔬菜倒入锅中,降低锅中的温度。严禁往锅内浇水,防止喷溅,导致火势加大。

(四)液化石油气起火的应急措施先关闭液化气钢瓶的阀门,然后用湿毛巾、湿毯子等将火捂熄,并将液化气钢瓶移动到通风的安全地带。

要点:应急措施是我们处理紧急情况,规避风险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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