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协议书范文

2023-04-24

入股协议书范文第1篇

入股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 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 ,共计股金 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 年 月 日起为甲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占有公司股份,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3、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公司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四、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编号:商超2015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股东签字:

签订日期: 年

入股协议书范文第2篇

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址: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

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00%),共分为股,每股为元。

第三条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占甲方公司总股份的%。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甲方按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签发股权证书,未给乙方签发股权证书的,本协议与股权证书具同等效力);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号:,开户银行:,户名:;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公司股份共股,占公司总股份的%,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受分红;

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年月日起计算(生效);

奖励股份部分自年月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

第五条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法

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的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红/年);

3、分配方法:每年1次,拿上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的30%作为公司的发展积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条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定日起3年内,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的分红;

2、如因乙方泄漏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做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1.5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利率损失;

4、自本协议签定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3年后,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

第八条持股员工的永久持股权

1、乙方为甲方服务满3年以上的,乙方有权终身享有按其出资购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红的权利,该权利不因乙方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未经乙方申请或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乙方的永久持股权为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不包括甲方奖励的股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且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利: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购;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乙方有权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有权按所占的股份比例进行表决。

3、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股权收益情况、资产损益表、财务会计报告等,乙方均有权自行决定收回投资款或进行审计、调查等,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4、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或分红期间,以及在退股或离职后2年内,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5、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月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6、甲方保证公司的财务核算遵行现行《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决不损害乙方的合法利益,并向乙方公开核算结果;

7、自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盈利均与乙方无关。

8、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奖励股)款、股权分红等款项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户名:。

9、本协议中注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以下简称"联系方式")均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协议一方为履行本协议,以该通讯地址向另一方发送或者投递的函件、通知等文件,一经发出就视为对方收悉(如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10、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第十二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人

(签字):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推荐:

入股协议书范文第3篇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种植生物柴油原料林——千年桐树,与乙方土地入股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乙方将位于 镇 村 组 亩土地向甲方入股(以种植核定面积为准),从事(主营项目)种植千年桐树生产经营。以上土地入股按果仁总收入的20%股份分红。

二、土地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股份分红与结算方式

乙方以土地入股产生效益后,双方按照股份比例分红。乙方收入金额为:以乙方入股的土地种植 的总重量,乘以 单价每公斤 元,再乘以乙方 %的股份,所得金额就是乙方每年股份全部的收入。(乙方 %的股份限指入股土地 总收入的20%,该股份与公司其它经营项目没有任何关系)千年桐收获的果仁价格按保护价 元/公斤由公司统一收购,如市场柴油价格上涨,则千年桐果仁收购价随市场柴油价格上涨幅度的比例而调整,调整幅度由甲方决定。

四、支付时间

每年年终(12月1日——31日)甲方必须把乙方所得的款项付到乙方的账上。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甲方承担入股林地经营权证流转的所需费用。

2.甲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负责炼山、开垦土地、树苗、专用肥料、栽树, 负责种植后的补栽、施肥浇水、垦抚锄草、病虫防治、护林防火、修整道路、采摘去壳、管理人员工资、交通工具、办公场地建设等费用开支及一切用工安排。

6.甲方在开垦山地中,要砍除林地上原有大小树木及柴草。种植洞穴规格为:40厘米×40厘米×50厘米(深),种植间距为4米×4米、5米×5米、6米×6米根据土地肥沃状况确定。

7.千年桐树结果有收入则按本合同第三条进行分配。从栽种后第六年 起,甲方保证乙方每年最低收入400元/亩,如不足400元/亩 甲方必须补足 给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失除外,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8.甲方负责果树培育管理全过程的技术服务, 加强生产管理, 使桐树增产增收。

9.甲方在入股的土地上,可以修路,可修简易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10.果实回收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保证回收全部合格果实. 乙方无权经营、截留或倒卖果子, 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诉请依法论处。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林地使用流转证”到“湖南玖荣林业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经营。

6.乙方投入土地入股在海拔750米以下,必须充分利用土质较好的荒地、空地、残次林地。对于自行占用粮田及国家禁止使用的土地入股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入股土地的矛盾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7.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所需劳动用工由甲方决定,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合同期满后,乙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千年桐树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土地进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搬走,甲方不需要的设施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九、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的违约金。(按3000元/亩计算)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资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国家对有关开发千年桐树的政策性补贴等归甲方所有,乙 方争取的有关地方补贴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 产及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费归乙方所有。 3.在本合同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项目总部(签章):

农户签字:

入股协议书范文第4篇

甲方:

乙方:

县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资金入股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项目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资金,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公司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甲方已为公司设立进行了考察、立项、审批、征地、建设厂房等软硬件配套,乙方为甲方提供万元设备资金 ,用于购买生产设备,设备的使用权为甲方,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乙双方合作后,对公司实施共同管理,在经营决策中,甲方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在重大经营决策前,甲方应向乙方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双方协商后解决,不得在能力不及、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轻率决策,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双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纯利润(纯利润表示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如经营中出现资金短缺或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条规定的分成比例继续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自己一方的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容城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乙方为甲方打入设备定金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规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入股协议书范文第5篇

甲方:

乙方:

本着长期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宗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入股甲方 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如下:

1、甲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本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甲方股东会在 年 月 日对本次股权调整形成了第 号决议。

2、乙方系 。

3、甲方因其公司发展、股东变动股权发生变化、治理结构调整等因素,甲方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出资。

4、甲方现有股东同意对其股权进行调整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股东所认缴出资股份的认购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 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义。

2、标题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 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提及

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国有关机关(包括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时应解释为对那些分别经不时修订或变更的规定的提及。对本协议的提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

第二条 新增股东

1、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决定吸收乙方参股经营且经乙方股东决议同意,由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并持有甲方25%的股权。

2、经甲乙双方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的25%股权出资或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

3、出资时间

乙方应在双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分步实施后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商定的资金用度及步骤分步出资:(1)、第一次出资: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 日内支付 ,占乙方总出资额的 %。

(2)、第二次出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完成后 日内支付 ,占乙方总出资额的 % 。

(3)、剩余未出资部分,由甲、乙双方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战略需要,双方协商逐步支付。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股东资格取得

甲方自收到乙方出资起,按照本条第2条所列金额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将乙方列入股东名册。乙方在股东名册登记后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按本条第5款取得股东资格后,甲方应予以办理本次投资入股后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并将登记后的工商变更资料及《公司章程》、股东决议提交一份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如下:

(1)甲方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已书面告知乙方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乙方。

(3)甲方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书面告知的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乙方。

(4)甲方向乙方提交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正确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且甲方自 年 月 日注册成立至 年 月 日止,没有产生任何未向乙方书面告知的额外的债务、欠款和欠税;

(6)甲方没有从事或参与使甲方现在和将来有可能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甲方未就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乙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第五条 甲方的经营范围

1、继承和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

2、大力发展新业务:

3、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乙方成为甲方公司股东后,享有《公司法》、《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第六条 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

1、本次入资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甲方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甲方股东会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3、根据甲方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第七条 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入资后,原股东与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3)乙方向甲方派出公司运营副总及财务总监。 (4)甲乙双方在公司今后重大事项决策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转型、公司改制、公司变更、扩股、扩大经营、发展战略等)拥有一票否决权。

2、执行董事

甲方的所有事务,由股东会推选的执行董事执行。

3、管理人员

甲方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任免或依据股东会决议任免。非主要职位的管理人员有执行董事任免。

第八条 债权债务

1、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应不付任何债务及担保责任。

2、乙方自身的债务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因下列情况需要处分在甲方的股权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且须符合公司法及甲方章程的规定;若甲方其他股东不同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处理:

(1)乙方因合并、分立且其内部已形成决议决定由新的合法主体承受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的;

(2)乙方被终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解散、破产、撤销); (3)因乙方债务需以在甲方的投资抵债的; (4)其他处分在甲方的股权的。

第九条 公司章程

1、所有股东依照本协议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经修订的章程将替代公司原章程。

2、本协议约定的重要内容写入公司的章程。

第十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保 密

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任何一方聘请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及服务机构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或者由于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所做声明、保证和承诺有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造成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予以催告要求改正,严重违约或者经催告后拒绝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在要求赔偿的同时,选择解除协议。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导致对方利益受损时,对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要求不履行方或违约方作出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经过协商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规定

1、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现所有股东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转让

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修改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修改。

4、可分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5、文本

本协议一式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份,另外 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附件

1、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所指的附件是指为入资目的,签约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证明履行本投资入股协议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资料等。具体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资产确认书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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