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评查制度范文

2024-01-31

案卷评查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卷评查工作应当坚持防止违法与纠正违法相结合、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执法责任相结合、层级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案卷评查与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人社局机关各处室(队)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

第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应当按照规定的案卷标准立卷归档。没有规定标准的,应当将执法过程中的各类文书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和同类文书适当归并原则进行排列,并编注页码、填写目录,装订成册。

第五条 行政执法案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立卷归档,没有规定的,一般应在结案后3个月内立卷归档。

第六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评分标准打分,没有上级部门制定的评分标准的,由评查小组确定。

第七条 案卷评查应当一案一评,制作案卷评查单,注明所评案卷名称、文号、存在问题、判定理由、评查分数等。

第八条 县局每年组织1次以上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评查工作计划;

(二)抽取若干案卷(案卷抽取面应覆盖所有经办人员);

(三)抽取本单位人员组成评查小组,也可以邀请其他单位人员参加;

(四)评查员对照案卷标准审查案卷(回避本人经办案卷),并制作案卷评查单;

(五)评查员汇报评查结果和主要问题,并向经办人员反馈;

(六)经办人员进行整改。

第九条每年组织1次以上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书面通知评查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布评查案卷的范围、评分标准、评委组成和工作要求等;

(二)评查组织者在参评单位报送的案卷目录内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案卷;

(三)评查员对照案卷标准审查案卷,并制作案卷评查单;

(四)评查员向评查小组汇报案卷初评结果、主要问题、推荐优秀案卷;

(五)评查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评查意见并拟制评查通报;

(六)到被评单位现场评查的,口头反馈评查结果,并听取被评单位对案卷评查结果的意见;

(七)通报案卷评查结果并向市局领导汇报;

(八)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组织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九)案卷评查结束,通知被评单位取回案卷。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专项评查。专项评查可以临时通知被评查单位、指定案卷、现场或异地审查案卷。第十一条 积极参加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要求:

(一)按时按要求提交案卷;

(二)尊重评查人员,如实、礼貌地进行解释;

(三)听取反馈意见,组织学习评查通报;

(四)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五)应当追究责任的予以追究。

第十二条 集中评查的优秀案卷和优秀单位,予以表彰。优秀案卷率一般按参评案卷的10%确定,也可以评选优秀的单项文书。先进单位按全部案卷得分平均得分高低确定若干名。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结果,作为依法行政目标考评扣分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不立卷或虽形成案卷但评查时不提交或不完全提交案卷的,建议被评查单位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年终依法行政考核时予以扣分。

第十五条 评查中发现具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情节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

第十六条 案卷评查组织者如发现案卷存在主体、法律适用、主要事实和证据以及程序等方面较大错误的,应当通过执法监督函的形式督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纠正。收到执法监督函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整改的情况和结果向市局报告。

第十七条 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或者符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况的,应当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八条 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证案卷整洁、完整,严防损坏或者丢失;

(二)公平、公正地进行评查,对被评查单位执行统一评查标准;

(三)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禁泄露。

案卷评查制度范文第2篇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0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

情 况 通 报

为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按照《2008年度贵州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黔府法发

[2008]8号)以及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法领办[2008]2号)要求,2008年10月13日—20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档案局对23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执法案卷评查范围为行政执法机关(包括省直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

2008年10月13日至20日,县人民政府从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档案局抽调人员,分成3个案卷评查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案卷、集体评议等方式对23个行政执法单位近两百件案卷进行了评查。基本达到了交流经验,指导执法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的目的。总体上看,我县2007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总体较好,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有了较大进步。其中县卫生监督所、工商局、公安局、物价局、运管所、畜牧局等单位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案卷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

1、实体方面。一是个别案件认定事实不清,处罚对象错误,卷宗里无处罚对象的身份证明;二是适用依据不具体,未引用法律、法规全称,没有分清条、款、项、目,指引不准确;三是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在没有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等特别情况记载时,却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上限或最下限实施行政处罚或对不具备减轻情节的擅自在处罚下限以下进行处罚。

2、程序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无立案、结案审批程序;二是个

别单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当事人或未履行处罚事先告知程序;三是有的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未经集体讨论或参加讨论的人员未签名,讨论记录过于简单无具体适用法条的意见;四是个别执法单位对应当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适用了简易程序。

3、调查取证方面。一是有的执法单位在收集、提取证据时未注明证据来源和日期、无提取人和被提取人签名或盖章;二是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无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对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三是案件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中没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记录。调查询问笔录未抓住案件重点进行询问,一些在询问笔录中反映出的行政违法行为没有给予处理。询问笔录上没有被调查人的逐页签名;四是有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材料的情况下,无鉴定单位资质证书和鉴定人员资格证书附卷。

4、文书规范方面。一是案件的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有些部门由于本系统的执法格式文书更新不及时,已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影响了执法质量的提高。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明确告知履行的方式、地点和期限;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未明确告知具体的行政复议机关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二是个别单位内部审批文书填写不全,有的内部审批文书中领导签署意见栏未填写。三是送达文书记录不规范。如在送达方式中填写了不是法定种类的送达方式。

5、执行方面。一是个别单位行政处罚决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卷宗里缺少执行结果的文书反映。二是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当场收缴罚款,且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将罚款缴付指定银行。

6、归档管理方面。有的单位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有文书散、乱、缺的现象。收集的书证用纸小于案卷用纸,没有将书证粘贴在卷宗用纸大小的纸张上,装订不整齐、美观。有的卷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写不规范、无案卷号、无目录,有的使用圆珠笔填写相关文书。

(二)行政许可案卷存在的问题

1、有的单位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时,没有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文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没有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3、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法定时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有超期许可现象。

(三)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案卷评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要求开展案卷自查工作,不按时报送自查报告。不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检查组对执法案卷的评查。部分单位领导及办案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还很淡薄,往往要遇到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后,才引起重视。二是行政执

法单位之间执法水平差距较大。三是行政执法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存在执法空白现象。个别部门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处于被动局面,难以有效开展执法工作。四是多数单位执法队伍建设还殛待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不高,对法律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甚少,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各执法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对照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使案卷评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评价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建立健全相关的评议考核制度,将行政执法水平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从这次案卷评查中发现不少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法律基础理论知识薄弱,比如案件记录中没有规范使用法律专业用语,对案由、各种送达方式等简单的概念没有理解,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等概念使用不准确。运用法律不熟练,办案技巧不强,甚至凭主观意志办案,直接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质量。为此,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和定期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和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

的理解运用能力、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行政执法案卷是记录具体行政执法活动的原始材料,也是行政执法单位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因此,各行政执法单位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归档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法制行政执法检查通报主送: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驻正执法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案卷评查制度范文第3篇

(试行)

总 则

一、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均适用本标准。

三、术语

1、本标准所称处罚主体是指已经取得执法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2、本标准所称被处罚主体是指作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本标准所称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4、本标准所称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等;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

负责人姓名等。

四、评查内容

案卷评查分为基础标准和文书规范标准两部分。基础标准是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标准,主要包括主体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文书规范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的标准。

五、评分办法

基础标准是案卷合格的基本要素,不设具体分数,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该案卷为不合格卷。文书规范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按案件处理阶段、文书种类、文书归档规范、文书基本要素设定相应分值,对不具备基本要素或不符合案卷归档规范的,扣除相应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得分。案卷中不需要使用某种文书的,该文书所占分值自动累加;属于本标准之外的问题或本标准之外的文书种类不参评、不扣分。

评分标准

一、基础标准部分

(一)主体合法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内和管辖区域实施行政处罚。

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

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适用法律正确

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3.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4.有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情节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四)程序合法

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不得颠倒、遗漏。

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经过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6.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7.应当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机关。

二、文书规范标准部分(100分)

(一)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共5分)

立案审批文书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1分)

2.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 3.有案情记载;(1分)

4.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1分)

5.有处罚机关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5分)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共10分,每小项2分)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

(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

(3)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4)现场检查(勘验)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

(5)有两名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件号,有当事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2.询问笔录(共10分)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1分)

(2)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1分)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1分)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2分)

(5)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2分)

(6)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顶格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7)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捺手印、盖章或签名。(1分)

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共9分,每小项1分) 包括:采样(抽检)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动物(动物产品)确认通知书。

(1)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

(2)调查取证事由正当;

(3)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体;

(4)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

(5)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8)有处罚机关的印章和日期;

(9)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4.鉴定文书(共6分,每小项1分) (1)案由正确; (2)受托单位适当;

(3)鉴定的内容、目的明确; (4)鉴定的程序、方式合法; (5)鉴定结论明确;

(6)有鉴定部门印章、鉴定人员签字、日期。

(三)审查决定阶段(共40分) 1.案件处理意见书(共5分)

(1)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1分) (2)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

明确;(1分)

(3)承办人的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和准确日期;(1分)

(4)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2分)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共5分,每小项1分) (1)当事人名称准确;

(2)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3)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

(4)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的期限;

(5)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整。

3.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共4分,每小项1分)

(1)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

(2)明确告知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和职务;

(3)注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主持人回避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

(4)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整。

4.听证笔录(共4分,每小项1分)

(1)准确记载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

(2)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

(3)载明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

(4)有当事人及案件调查人员的签名。

5.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共4分,每小项1分)

(1)载明案由;

(2)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情况;

(3)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及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

(4)载明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负责人审批意见。

6.行政处罚决定书(共18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分)

(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4分)

(3)有行政处罚具体内容和法律依据;(4分)

(4)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3分)

(5)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2分)

(6)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名称及印章、日期。(3分)

(四)送达和执行阶段(共15分)

1.送达回证(共5分,每小项1分)

(1)载明送达文书名称;

(2)载明受送达人名称(姓名);

(3)送达时间、地点、送达方式准确;

(4)直接送达应有收件人的签名;

(5)间接送达应有相关材料证明。

2.罚没款(物)票据(共4分,每小项1分)

(1)处罚机关应当和罚款收缴机关分离,法律规定可以由处罚机关代缴的除外;

(2)应使用合法罚没票据;

(3)票据填写规范、准确;

(4)缴纳罚款期限正确,加盖处罚机关印章。

3.强制执行申请书(共3分,每小项0.5分)

(1)案件名称准确;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清楚;

(3)申请执行项目准确;

(4)案情叙述完整、准确;

(5)强制执行理由正确;

(6)案件主要材料齐备。

4.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共3分,每小项0.5分)

(1)案由清楚;

(2)载明结案理由;

(3)载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未执行部分应有说明;

(4)罚没财物应有处理结果;

(5)有案件调查人员结案意见及签名、日期;

(6)有处罚机关负责人同意结案的意见和签名、日期。

(五)案卷归档(共5分,每小项0.5分) 1.一案一卷(特殊情况分正副卷的除外); 2.使用档案局统一监制的卷皮; 3.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 4.卷内材料齐全;

5.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6.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 7.大小规格统一; 8.卷内无金属物;

9.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或毛笔书写; 10.案卷归档及时。

案卷评查制度范文第4篇

一、行政处罚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我 涉及文化执法的有:网吧市场管理执法,文化娱乐管理执法、音像市场管理执法、出版物市场管理等执法,法种类涉及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行业,从年— 年,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共 起。

二、处罚案件基础评查情况

我局的文化行政处罚案卷案全部是每次的行政执法检查中现场检查案卷,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所办的案卷处理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当事人均签字认可,适用法律准确,行政处罚合法,至今无一起上诉案件。

三、处罚文书规范情况

行政处罚文书一律使用的是省、市统一制定的规范文

书。调查取证真实,均被处罚当事人签字认可,文书中有关时间、地点、违法事实、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等填写齐全,引用处罚的条款准确,罚没款票据填写规范。

四、存在问题

1、文化市场执法有机构,有编制,无人员,难以正常开展工作。

2、文化市场执法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年月

案卷评查制度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孝昌政办电„2010‟52号)的要求,我局于2010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对我局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孝昌政办电„2010‟5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股室参加的自查小组,按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对2010年实施行政执法的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严格执行《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注重搜集档案违法证据,对有重大档案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查,都有专门股室负责,并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 1 理程序规范,运用法律、法规正确。经办理的行政案件中,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当,引用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经办理的行政处罚都是合法有效,无一起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行政许可上,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格式及行政服务中心运转流程操作,未出现违纪、投诉的现象发生。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自评得分:

(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6分;

(二)行政许可内容是否合法14分;

(三)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60分;(四)案卷归档是否规范18分。自评总得分98分。

四、存在问题

经自查发现,我局在案卷归档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局档案库房条件较差,以致案卷纸张有所破损。另外在案卷纸张大小上存在规格不太统一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我局将根据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

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使案卷评2 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我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局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孝昌县档案局

案卷评查制度范文第6篇

2011年9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全县教育系统的合法权益,根据县法制办公室、县档案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盐府发[2011]1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通过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意识,严格内部监督,确保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措施到位,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评查范围

2010年6月30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教育体育局已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事项制作的案卷。

三、评查内容

本次评查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盐府发[2011]15号)五项评查内容要求进行。

四、时间安排

9月上旬,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9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县政府法制办、县档案局。9月24日前,在行政许可案卷检查组评查抽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形成相应的评查报告。10月10日前,针对案卷评查过程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积

极组织整改,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法制办和档案局。

五、评查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有效途径,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评工作。通过评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教育部门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及时完善自查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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