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穷吗范文

2023-09-23

湘西土家族苗族穷吗范文第1篇

一、聚落的起缘与发展

湘西土家族先民的劳作方式,从原始渔猎为主到以农业耕作为主的过程,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岁月。由于他们所处的地理环境及生产方式的改变,逐渐形成聚族而居的习俗,从以往那种散居山谷、单门独户游离状的社会细胞进化、组合成社会的基本元素——村寨。随着经营耕作,合作互助以及安全保卫等需要的提高,多数先民开始聚族而居,少则几家,多则几十家。这种形式的出现,最先是同姓同宗为一寨,以姓氏为寨名,以相同的血缘关系作为聚居的基础。至清代“改土归流”以后,随着土司制度的废除,领主经济的解体,大量外族“客籍”纷纷入籍,人口大量增多,农业、手工业得到相应的发展。这种以血缘关系维护的封闭式山寨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由若干同姓同宗的小村寨逐步聚集成以大姓为主,杂以他姓的村落,形成了以宗族、姓氏、亲缘关系为主要元素组成的村寨集镇。在这些地区,大姓人口比较集中,间杂有部分他姓,如永顺石堤、王村,龙山里耶,卢溪浦市等,不胜枚举。形成初期,这种较大村落一般表现为两种形态:一种是较为稳定的自然村落,由一个家族或几个同姓家族集合定居在一个地区,协同生活、世代相袭,人员流动稳定 ;另一种为不稳定村落,由若干迁出户与若干迁入户不断交替,稳定户占少数。从以上两种不同形态的村镇聚落大体可以了解到村镇聚落发展的脉络,也就是由家族村寨逐步扩展为亲缘村落再到多姓杂居多样化的集镇村落。

二、“天人合一”的选址理念

湘西土家族是一个多神论民族,崇尚万物有灵。在聚落择址上认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将许多自然现象神灵化,认为它们和人一样有“灵”。这种“天人合一”的观点反映在对地形地貌自然环境的崇拜上,这就是风水的起源。土家族对村址、建房基地的选择,都要相“风水”。土家先民在择址这一方面讲究物质功利性,即首先考虑的是生产生活的需要,或靠近田土,或便于捕鱼狩猎,水源柴草充足。其次,满足精神信仰的要求。土家人对“吉”地的要求:村寨前面要“空”,不“空”则不宜建房,民间流传着“坟对山尖,屋对坳”的谚语。村前植大树,拜为神树,是村寨的保护神。按风水要求,一块吉地应以山为依托,背山面水,在

龙脉之前有一块平旷的地坪,称之为“明堂”,明堂之后常有一座较高的山称为“祖山”,从这里分出支脉,向左右两侧延伸呈环抱的形式,从而把明堂包围在中央,由此形成一个以明堂为中心的内向的自然空间。

三、宗法、礼制是维系聚落的纽带

村镇聚落及住宅作为物质空间形态,除了满足人们的物质功利要求外,还要满足精神和文化方面的要求。一个聚落的形成,不仅受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且还要受思想观念、宗教信仰、伦理道德、血缘关系、政治制度、生活习俗等多种非物质功利文化因素的影响。湘西地区的土家先民对村寨的建设,住宅的空间布局,无不受到“宗法礼制”的约束。明朝前,庶居不能建祠堂,敬神拜祖,婚丧嫁娶等一切祭祀礼仪活动皆在自家明堂(堂屋)进行。明朝以后,宗法制度进一步强化,朝廷才允许建宗祠。从此以后,老百姓便有了专门祭祀天地山川、祖宗神灵的地方。至清代,宗祠大量出现,分布各地。土家人通过祭祖可达到“敬宗收族”、“传播礼仪”的目的,扩大了以血缘关系为主的世袭村落,统一规范了宗法礼制的道德思想,进一步树立了宗族权威,增强了村落的凝聚力。

土家人对祖先的崇拜,是通过系列的敬仰、祭祀活动而实现的。每年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土家人都要举行一个叫“社巴节”的节日,主持者“梯玛”(土家巫师),由其操持各种法事活动,不分男女老少,排成长队,敲锣打鼓,吹起土号,由梯玛领队来到社场。队伍中有一头戴烂斗笠、身披土花被面的人,由四个人抬起进入社场,相传这就是祖先,其后跟着一个拿扫帚的人,边走边扫,传说祖先战死后其尸体长了蛆虫须清扫。跟在后面的人群由族长带领,一路吆喝,地动山摇。进行一系列祭祀活动后,各族男女老少随着锣鼓声,跳起舍巴舞(摆手舞),歌舞喧天、通宵达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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