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范文

2024-02-24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范文第1篇

一、政治意识不强的主要表现

1、政治坚定性不够强。有的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信念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态度含混、立场模糊。政治态度暧昧、政治立场动摇,有的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畏葸不前。

2、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有的对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学习教育,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有的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不深不透,片面执行。有的对家人、亲友和单位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说服、不纠正。

3、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有的对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缺乏长期作战和艰苦斗争的准备。产生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不能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二、在四风方面主要表现

1、学习风气不正。有的忽视理论武装,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求甚解,分析问题缺乏辩证思考、解决问题缺少正确方法。把学习当负担,不愿在深入上花时间、费精力、动脑筋,学习不扎实,对做好本职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技能,领会不深、把握不准。做实际工作不踏实。

2、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党员干部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对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指示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紧不实。工作墨守陈规,过去怎么做现在还怎么做、别人怎么做自已就怎么做,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等靠要思想严重。

3、进取精神不够。有的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精神。心思不在工作上,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有的工作状态不佳、精神萎靡不振,上班等下班、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丧失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范文第2篇

按照党支部《关于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现在结合自身学习的情况和个人工作,谈一下如何坚持“四个服从”,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

“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它规范了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党的组织内部、党的各个组织之间、以及全体组织和党中央之间的组织关系。“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是党内组织生活的规矩和总概况,是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四个服从”的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只有坚持“四个服从”,才能保证政令畅通,才能保证党的伟大事业实现,对我们企业而言,才能保证国企“姓党”。

“四个服从”和“四个意识”是一脉相承的,只有坚持好“四个服从”,才能真正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才能认识到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与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结合人事的工作,我认为,坚持四个服从,以坚毅如铁的信念诠释对党忠诚,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是提高个人政治素养,做到政治合格。人事工作者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不断学习党的理论、方针和方法,提高自身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从党的政策方针中找方法、找策略。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党员责任,将忠诚理念铭记于心,激发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事创业精神。

二是遵规守纪,做到守纪合格。纪律是行为的尺度,各项工作必须有标准、有规矩、有纪律。人事工作者,尤其是党员,首先是遵守党的纪律,有红线,有底线,有高压线,在遵守纪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在学习和思考的过程中,我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真学深学实学上用力不够,除了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外,自己主动学的积极性不够,并且在学习中没有设定目标,缺少明晰的计划,没有切实夯实学习成效。

二是实用主义思想作祟,重业务轻党建情况仍然存在,日常学习中注重业务知识、专业知识,政治理论学习高度不够,深度不够,止步于学,缺少对政治理论深刻的理解和灵活的运用。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范文第3篇

( 一) “公平”的概念

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孕育和创造了最早的有关公平原则的观念与理念。正如前人们所说的那样, 至今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的现代宪政理念, 如有关公平正义、尊重宪法、崇尚法律的思想, 最早都发源于古希腊思想家对其与城邦国家各种相关制度的考虑或思考。对于公平一词的解读存在多种看法, 但从本质上讲, 公平的理念本为人们道德思想的基本规范, 评判其是非的标准应从社会正义的角度, 以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和公认的价值观和利益观为原点, 依据对事实认识的基础上作出合理与正直的判断。

( 二) “公平”的法律含义

以上对公平概念的阐述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公平的含义提供了许多启示, 可是尚未从法律内涵上对公平的本质含义进行界定。笔者认为, 从民法角度上诠释公平的法律含义, 主要应强调的是在相互关联的社会主体之间就权利与义务、获益与责任的合乎规则与理念的分担或分配。这种分担或分配在法律意义上的结果与其客观行为相对等, 并能够在社会大众或在当事人之间获得认可。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 已从国家立法层面确立了公平原则是我国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应遵守的基本准则。由此, 本文所论述的公平原则是指, 民事活动所应遵守的上述公平观念。该原则体现了民法的性质、特征、任务及目的。

二、确立公平原则的意义和依据

( 一) 确立公平原则的意义

依据效益优先应在法律价值体系中居于重要甚至首要位置的价值观, 进而推导出效率优先主导的现代法精神价值观念。这一些思想观念把法学研究与经济学研究置于同一框架下, 把制定法律规则的目的与实施经济活动的目的互相混同, 该做法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 从区分立法活动与经济活动两类不同性质的行为角度分析得出更为理性的认识应该是, 效益与效率所要求的内容并不必然包含公平, 反而可能会制造不公平。环顾世界各国与民事立法相关的规定, 公平原则向来就是规范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或准则, 对民事法律的其他原则及具体法律条款产生积极的、纲领性的、指导性的影响。

( 二) 确立公平原则的依据

公平原则作为民事法律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的动因, 具有其十分复杂的经济和思想等方面的诸多因素。具体主要包括: 第一, 崇尚公平原则的理念基础是民法理论中特有的要求对私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与人们思想意志、决定要由本人自愿作出; 第二, 崇尚公平原则的主体依据是民法适用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保证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第三, 崇尚公平原则的规范依据是民法规范体现并强调社会道德和伦理。

三、实践中适用公平原则遇到的问题、不足与完善

( 一) 适用公平原则遇到的问题

在具体案例中适用公平原则通常以公平责任原则的归责方式体现。如, 老翁杜某在某河塘水库旁放养家禽时不幸在深水坑中溺水身亡, 因其死亡时所在的河塘水库不属于公共场所, 故该河塘水库管理方无法律义务对水坑必须实施安全警示防护措施, 故河塘水库管理方不存在过失。遂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河塘水库管理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关于该案的处理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 杜某的死亡系意外事件, 但从实际造成当事人死亡的损害结果上其对死者家属的影响是比较严重的, 应依据公平原则分担责任, 故被告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 杜某实施冒险在水库旁赶鸭的行为时, 应当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但其出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 而执意为之, 据此可认定受害人杜某主观上具有明显的过错, 公平原则的适用条件也就无法成立, 本案应排除公平原则的适用, 所以被告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两种观点及其理由似乎都有道理, 此时公平原则的准确适用就会遇到挑战。

( 二) 问题中反映出的不足与完善

依据我国的客观实际情况, 在一定时期内, 公平原则的适用有其特殊的法律价值, 其可弥补适用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不足。但是, 公平原则又确实存在理论上的模糊性, 容易导致滥用公平原则的现象发生。因此, 笔者探索采取具体措施对公平原则的适用加以限制: 一是在立法上, 如在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制定过程中, 重视以列举的方式尽可能详细的归纳出适用公平原则的条件或情况, 便于统一适用; 二是在司法上, 规范法院和法官自由裁量权力, 凡是涉及死亡补偿、社会影响重大、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等案件需要适用公平原则进行责任分担的, 建议案件应由受理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决定。综上, 笔者对于前述各项限制措施的设想最终目的在于期待发挥公平原则独特价值、加强适用性并克服其弊端。

摘要:公平原则是民法中一直被要求遵循的古老原则, 其突出强调评判民事活动的伦理性;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总结、提炼出的有关参与民事活动所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是对民事活动最朴素、最根本的认识, 对其他民法原则起着指导和统率的作用, 对于推动民法的发展和演进也起着重要作用;在实践中发挥了立法基础、行为指南、司法指针及漏洞补救的功能因而成为民法的最高原则, 但公平原则并非无可挑剔, 其依然存在不足之处, 笔者试图通过对公平原则的概念、含义、意义等方面的阐述, 探讨如何在实践适用中对其进行完善和加强。

关键词:民法,公平原则,适用问题,分析完善

参考文献

[1] 刘升平.市场经济和法理学的更新与变革[J].中国法学, 1993 (4) .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范文第4篇

出纳部门收入现金,须凭现金收入传票(包括视同现金收入传票的各项凭证)收款,其程序为:

1.应根据现金收入传票点收现款,鉴定现钞的真伪无误后,即在现金收入传票加盖"收款日戳"及"分号"(收入传票之分号每日自第一号依序编列)并盖私章。

2.如需签发或发还信托单或各种凭证时,应于传票下端制票员编号处登记"号码牌"号数(号码牌应与传票加盖骑缝私章)后,将"号码牌"(签发信托单时以收入传票第二联代替号码牌)交给顾客凭向原经办部门领取所需凭证。

3.将收款后的传票依序登记于: (1)现金收入帐。

(2)现金收入日记帐后,传票及附件递交有关部门办理。各有关部门办妥手续后,按传票所记号码呼号收回"号码牌"(应注意有无涂改),凭此交付信托单或凭证等。 □ 付款程序

出纳部门付出现金,须凭现金支出传票(包括视同现金支票传票的各项付款凭证)办理。

1.凡付款传票,均须依照程序先由经办员、会计人员及各级主管人员核章后始得付款。

2.出纳员支付款项时,须先查明传票的核章具备后在传票编列"分号"(每日自第一号依序编列)依序登记于: (1)现金支出帐。 (2)现金支出日记帐。

3.在传票及附件的凭证上加盖"付款日戳"及私章后,点检款项,按传票左端所记号码呼号,向客户收回"号码牌"(应注意号码有无涂改)并询明金额无误后,即照付现款(包括支票)。

4.凡本公司签发的支票应以记名式为原则,支票经主管签盖印鉴后,均应经会计及出纳员副署。 □ 出纳事务 (一)券币的整理:

1.收入各项券币的整理均应凑成整数后封扎,其方法如下: (1)各种面额的券币均应分别整理,同一面额每100张为1扎,每10扎为1捆。

(2)每扎应用纸签条封,每捆应加贴封,注明年月日。 (3)同一面额未满100张的钞券,得以50张折摺封扎。 (4)各扎各捆经收人员应加盖私章。

(5)各种硬币,同一面额每50枚为1卷,每1000枚为1袋,各卷名袋须如盖经收人员私章。

2.经手点钞人员对其所签封的券币负责。顾客以当面点清为限,钞票一经离柜,所有封签即属无效。 (二)其他事项:

1.现金的提存:

(1)往来行库的票据及现金提送,应派适当人员充任,金额较巨或认为必要时应加派人员办理。

(2)每日营业终了时,除酌留一部分充为次日营业开时必要的支付资金外,所有款项应尽量送存行库。 2.库存:

(1)现金库存除现款外,其他一切票据、借据或取款凭条均不能抵充。营业终了结帐后,如有经收(付)的款项应办妥次日收(付)款手续,经各级主管人员核章后连同传票一并保管。

(2)每日库存现金,须与"现金库存表"所载金额相符,如有不符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并应于当日查明不符缘由,如确属无法当日查明时,应以暂收款或暂付款科目整理,俟次日再继续调查。 3.金库:

(1)金库内外门应备正副钥匙各一副,内门正钥匙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外门正钥匙由经理或指定副经理掌管,非两者不得启闭金库,内外门副钥匙由经理会同会计科长及主办出纳员密封缄口盖骑缝章后,交由经理另行保管。

(2)因故不能使用正钥匙需使用副钥匙时,经理须会同会计科长及主办出纳员启封,用后重行封存。 4.贵重物品的保管:

凡与业务有关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需寄存出纳专用的金库时,应由经办人员成扎或整箱密封,并由主管人员签章后,连同保管条(写

明交存的件数)交出纳员,出纳员点收后给保管条签章交经办员收执,发还保管物时,收回保管条注销后装订保管备查。 5.银行存款支票簿的使用:

(1)领用支票簿时,须由主管指派的经管员编列号码登记在"空白单据登记簿"发交经办人员签章使用。

(2)作废的支票,须盖"作废"戳记,粘贴于该同一号码的存根上,以示慎重。

(3)每日营业终了时,经办员应即查对当日签发的支票存根,结计金额在存根最后一张背面,与银行存款科目签发总数是否相符,同时查点尚未使用的空白张数是否相符。

(4)用讫的支票簿(存根),须交还经管员查核使用张数及作废张数是否相符,并在"空白单据登记簿"备注栏注明后,妥为保存(订为15年)。

6.银行存款的印鉴:

银行存款的印鉴为有权签章人员印鉴(签章、职章、私章)及副署人员印鉴(会计科长、信托科长、出纳员的印章)。 7.号码牌的使用:

(1)"号码牌"本身并非付款凭证,仅为经办员方便认识交付客户的标记,主管应指派经管员负责分发、收回及查对。

(2)经管员发给号码牌时,应编列号码登记在"空白单据登记簿",由经办员签章领用,营业终了后,各经办员应将当日使用后收回部分及

未使用部分分别整理后,交还经管员集中保管,使用后收回部分保管一个月后烧毁。

(3)经办员签发"号码牌"予顾客时,应在其正面与收入或支出传票加盖骑缝私章并盖日期戳记,收回"号码牌"时,应对骑缝图章详加核对以防仿造假冒,收回后并应即予以注销。

(4)"号码簿"隔日无效,当日营业终了后,如客户未取款项时,经办员应向主办科长报告并填制(货)暂收款项传票入帐,日后客户持单前来取款明须查明缘由报告主管认可后,填制(借)暂收款项传票办理付款。"号码牌"经管员应将其号码登记备查。 (5)号码牌如有遗失时,应按下列各点办理:

顾客遗失时,应查明其交易性质、金额等详情,如认为无疑义应请顾客书面作废,经主管核准后照付款项,但如认为必要时应请觅具妥保后始予付款。

公司内部经办员或经管员遗失时应报请主管查明其遗失原由,倘因遗失而发生事故时,应由该经办员或经管员负一切责任。 以上两种情形发生时,并应通知经管员将其号码登记备查。 (6)"号码牌"应以各种不同颜色印制,经管同分发使用时应逐日以不同的颜色分发,以防仿制或假冒。 □ 票据的处理

(一)收受票据应注意事项: 1.凡与业务无关的票据不得收受。

2.如非本人票据应请客户亲自背书,如属指名票据应请抬头人加盖印章。

3.收受的票据面额较应缴纳款项为多时,在未兑现以前不得找还,其差额应俟兑现以"暂收款项"科目处理后退还。

4.营业部门各经办员(包括外勤职员及出纳员)收到票据时,应立即在票据左上角画横线二道,并在收入传票摘要栏注明收票日期、票据号码、付款行库、金额及到期日。 (二)收受本埠即期票据的处理:

1.凡出纳员收入本埠即期的票据,应即日提出交换并在收入会票摘要栏加盖"一交"、"二交"戳记,如当日不及交换者,应在收入传票摘要栏加盖"交换"戳记,以使经办员作为填注有关帐簿的依据,以杜流弊。 2.出纳员收入的票据提出兑现或经交换被退票时,应查验该票据是否由本公司提出,退票理由是否充足,经验明确实后,应立即联络经办员以最迅速的方法,通知顾客前来办理退票手续。

3.出纳员收受的即期票据,应立即登记在"票据明细表"并在存入行存时加以注明行库类别,以于必要时与行库对帐。 (三)应收票据的处理:

1.出纳收受应收票据时,应按到期日顺序妥为保管票据(外埠的票据应分开保管及时提出代收),并根据应收票据明细表,按到期日分别列在"应收票据备查簿",所保管的票据张数,金额应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记载相符。

2.应收票据到期,出纳应检出该日期票据与"应收票备查簿"的记载核对无误后存入行库。

3.顾客要求调换或领回公司保管中的票据时,除以现金抵换外应以书面申请为原则,主管准许调换时,出纳应于"应收票据备查簿"变更该笔记载,并应请主管盖章证明。

出纳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等三方面的内容。贷币资金核算包括:办理现金收付;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核算;保管有关印章。往来结算包括:建立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建立清算制度,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工资核算包括: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核算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

出纳基础知识:专用存款账户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存款人具有特定用途需专项管理的资金,要纳入专用存款账户使用和管理。

为体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业监督的指导思想,适应新经济形势下国家对各类特定用途的资金专项管理的要求,对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的资金的明确规定如下:

(1)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需要专项管理的资金,如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纳入专用存款账户使用

和管理。

(2)具有专项投资用途的资金,如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信托基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等,为加强其使用和管理,保障投资人利益,一并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3)其他需要专设账户管理的资金,如金融机构存放同业、党团工会的组织机构经费等,

也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出纳基础知识:基本存款账户

2010-9-25 17:9 中华会计网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任何单

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出纳的账务处理程序

2010-9-19 8:48 中华会计网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办理收付款业务

书写要求: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OO”或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一”;

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

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

(二)填制记账凭证

1.编制记账凭证

出纳人员应在办理资金收付、银行结算等业务后,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并在记账凭

证上签章。

(1)记账凭证的日期应为凭证编制日期,而不是业务发生时间。

(2)记账凭证金额栏的空白处应划线注销,以避免被填涂而改变行次内容。

(3)记账凭证上小写的金额合计数前应有人民币符号封口,以免被填涂而改变金额。

2.交由会计主管或其他财务人员审核记账凭证

(三)根据与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有关的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1.登记账簿,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登账完毕后,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或做登账符号“√”,

表示已经记账,避免重记、漏记。

2.按顺序连续登记

各种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样可以避免有人在空行和空页随意添加记录,对堵塞在账簿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

施。

日记账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月开始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3.逐笔、序时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在登账的科目后标明记账符号“√”。

(2)在记账人处签章。

(3)日记账中的日期、摘要均为记账凭证中的日期、摘要。

(4)结出余额公式:上日余额+本日收入-本日支出=本日余额。

(四)结账、对账

1.每日

(1)结账。在每日业务终了时,应结出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本日余额。在分设“收入日记账”和“支出日记账”的情况下,在每日终了按规定登记入账后,应结出当日收入合计数和当日支出合计数,然后将支出日记账中当日支出合计数记入收入日记账中的当日支出合计栏内,

在此基础上再结出当日账面余额。

(2)对账。每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与现金日记账的当日余额核对看是否相

符,如果不符应查找原因并及时做出处理。

2.月末

(1)对账。月末将日记账与相关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核对,核对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如发现错误应

立即更正。

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银行存款总账余额核对。

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月末对保管的支票、发票、有价证券、重要结算凭证进行清点,按顺序进行登记核对。

(2)结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结账时,要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如果年度终了时,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余额,要将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

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五)编制出纳报表

1.在对账、结账后,根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有价证券明

细账等核算资料,编制“出纳报告表”。

2.将“出纳报告表”中的数字同据以编制出纳报告表的账簿中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

3.将“出纳报告表”送主管处审批。

(六)装订凭证

1.装订前的整理

2.会计凭证的装订

具体步骤如下:

(1)填写记账凭证封面

(2)整理记账凭证。

(3)用打孔机在凭证的左上角打孔

(4)用大针引线绳穿过钻好的孔,将凭证缝牢,线绳最好把凭证两端也系上。在凭证的背

面打结,然后取下夹子

(5)将包角纸往后翻,压平,上侧成90度

(6)按凭证左上角的大小裁剪包角纸,并用包角纸将线绳遮盖并粘牢

(7)将装订好的凭证放进凭证盒,并在盒脊上填好相关要素。

(七)出纳档案的保存

1.整理和保管有关凭证

出纳记账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在出纳记账后,要传递给记账会计,在年终归档前

由记账会计进行整理和保存。

2.调阅出纳资料

出纳保存的核算资料,按规定不能外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必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登记、签字、限期归还。调阅的出纳资料不能拆散原卷册。

出纳必知的委托收款知识

2010-9-13 9:25 中华会计网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委托收款的含义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款项。委托收款结算不受

金额起点的限制。

另外,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如水电费、邮电费、电话费等费用根据有关规定,也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一般由收、付款单位双方共同签订经济合同,然后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当收款单位委托银行收款时,银行从付款单位账户主动划款转入收款人账户。

(二)委托收款的种类

1.邮寄划回

邮寄划回是以邮寄方式由付款人开户行向收款人开户行转送托收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

式。

2.电报划回

电报划回是以电报方式由付款人开户行向收款人开户行转送托收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

式。

(三)委托收款结算程序

委托收款结算的基本程序可以概括为7个步骤:

1.收款人付出商品或提供劳务,付款人交付商业汇票等债务证明;

2.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

3.银行接受委托,收款人取得委托回单;

4.收款人开户行将托收凭证传递给付款人开户行;

5.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

6.付款人开户行划拨款项;

7.收款人开户行通知收款人款项已收。

出纳的职责

2010-7-20 17:2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本公司出纳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并以其负责、其职责如下:

一、认真做好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结算工作,圆满完成出纳工作任务。

二、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的具规定收支使用现金。

三、负责管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严格遵守结算纪律,按银行规定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四、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货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以白条抵库,不得保存账外资金。发现账款不符时,要查明原因,长款不得私自取走,

短款要如实赔偿。

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掌握存款情况,杜绝空头支票发生,月终与银行逐笔对账,如有不符,应查明是否有未达账项,并编制余额调节表。(注:在实务中,中小企业大多是出纳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但是从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讲,不应该由负责银行日记账的人员同时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这样

容易产生舞弊。)

六、认真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据实办理收付款业务,负责到银行办理电费、电话费、税款、汇票等结算业务。对上面三个代扣户存款,应按月核对,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正确处理。

七、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有关印章,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八、加强对空白支票的管理,凡领取空白支票,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好领用和注销登记手续,支票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如发生支票、发票遗失,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负责按银行规定办理挂失。如果未及时申报,产生的后果应由本人负责。

九、所有收支凭证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查签字后,方能交会计做账。

十、积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出纳工作。

出纳的工作内容

2010-7-20 16:4

4【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虽然各个单位的特点不同,其资金运动也各有其特殊性,但只要有货币资金的收付,就要有出纳。出纳工作的目的就是让单位的钱“来得清清楚楚,用得明明白白”,因此,出纳人员的工作

内容主要有:

1. 货币资金收支的核算

出纳核算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日常收支业务的办理;二是上述收支业务的帐务核算。

日常收支业务包括现金的收支;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的办理;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支票、结算凭证、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发票的开具;其他与货币资金有关的行政事宜。

收支业务的核算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关的记帐凭证的编制;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发票领用登记簿及其他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备查簿的登记;出纳日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

制等。

2. 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

货币资金收支过程中会面临很多消极因素,为了保证货币资金收支的安全,必须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出纳监督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维护财经纪律、执行会计制度的工作权限内,坚决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名合格的出纳人员,应当保证所经手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合法、合理,保护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受侵害。

出纳工作流程

2010-7-20 16:30 中华会计网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出纳的工作:

一、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

二、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

三、做银行账和现金账,并负责保管财务章。

四、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

1、员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须填写借支单,然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名,

交由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出纳发款。

2、员工出差回来后,据实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在单后面贴上收据或发票,先交由证明人签名,然后给总经理签名,进行实报实销,再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给予报销。

五、员工工资的发放。

出纳工作细则:

现金收付

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

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

2、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3、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到银行。

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做好现金结报单,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

5、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特殊情况需审批。

6、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

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银行账处理

1、登记银行日记账时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开汇兑手续。

2、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

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结报单。

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

4、公司账务章平时由出纳保管。

每日下班后账务章交总经理处。

报销审核

1、在支付证明单上经办人是否签字,证明人是否签字。

若无,应补。

2、附在支付证明单后的原始票据是否有涂改。

若有,问明原因或不予报销。

3、正规发票是否与收据混贴。

若有,应分开贴。

4、支付证明单上填写的项目是否超过3项。

若超过,应重填。

5、大、小金额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应更正重填。

6、报销内容是否属合理的报销。

若不属,应拒绝报销,有特殊原因,应经审批。

7、支付证明单上是否有总经理签字。

若无,不予报销。

出纳人员离岗如何办理工作交接

2010-6-22 9:30 中华会计网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出纳人员由于工作调动、岗位轮换、外出学习、休假、出差等原因,离开出纳岗位是常有的事。对于出纳人员离岗变动,要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处理。

(一)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工作调动,意味着出纳人员将永久离开原单位出纳岗位,按财务制度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严格、认真、全面地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出纳业务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出纳业务尚未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本人印章;

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记账凭证、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会计主管章、现金支票簿、转账支票簿、现金、有价证券、有关空白凭证、空白账表、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等。有价证券要写明证券名称、数量、金额及号码;有

关空白凭证要写明本数、张数等。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由监交人监交。监交人一般为会计主管,或由会计部门负责人指定某一会计人员监交。接交人员要按照移交人员编制的移交清册,当面逐项点收。对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和移交中说明的问题,需移交人补充书面材料的,要当面补上。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章后留执。监交人所执一份可存档,接交人留执的一份待日后离岗时再移交下去。需要指出的是,在交接之前,财务部门应为接交人员刻好名章,移交人员的名章不再交由接交人使用。现金出纳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要继续使用,接交人员不得自行另立新账。移交清册上要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监交人职务。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扉页内印有“启用表”的,还应由移交人、接交人注明交接日期、接交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

由交接双方签章。

(二)由他人暂时顶替工作,应办理部分交接手续。

出纳人员在婚假、产假、病假、事假、休假及外出学习、公差等临时离岗期间,千万不能留下印章、交出钥匙、点点票子就一走了事,一定要抱着“先小人后君子”的态度,办一下有关事项的交接手续。即使是非常要好的同事,也不能以相互信任为理由而马虎从事。出纳顶替,可视单位业务量大小、顶替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而办理部分交接手续。如纯属临时顶替,为了不误现金支付,可让顶替人员打一个与所留备用现金数量完全一致的收条,待出纳员回来结清支出凭证与所剩现金,收条不作借款账务处理;如若顶替业务较多,时间也较长,则可让顶替人员除打一交接现金条据外,还可给顶替人员留几张盖好印戳的现金支票,但交接条据上一定要写明所留现金支票的张数与起止日期;如果出纳员离岗时间较长,甚至需顶替人员处理账务的,则要为顶替人员刻一名章,及时到银行更换跑银行人员印鉴。然后,将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支票本、转账支票本等办理日常业务的账本、单据书面移交顶替人员,出纳员回来后再作书面移交手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出纳人员不能将自己的名章交由顶替人员随意使用。

(三)由他人兼办出纳工作的,要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

有的单位未设专职出纳员,而是由指定的会计人员知兼办出纳业务工作。此种类型要坚持两个原则:一要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二要坚持《会计法》所规定的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原则。

兼办出纳员离职时,属于工作调动等永久性离岗的,必须全面办理交接手续;属于临时离岗

的,应与顶替人员办理部分交接手续。

出纳人员有哪些权限

2010-5-26 9:12 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权限:

(1)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力。

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是出纳员开展工作必须遵照执行的法规。这些法规,实际上是赋予了出纳员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职权。例如,为加强现金管理,要求各单位的库存现金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多余的要按规定送存银行,这便为银行部门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有计划放款提供

了资金基础。因此,出纳工作不是简单的货币资金的收收付付,不是无足轻重的点点钞票,其工作的意义只有和许多方面的工作联系起来才能体会到。

(2)管好用好货币资金的权力。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范文第5篇

有些父母总觉得孩子还小,怕他受委屈,对孩子没要求,或有要求却不严格,态度不坚决。比如快吃饭了,孩子要吃冰淇淋,妈妈说:“饭前不要吃冰淇淋。”但孩子打开冰箱取冰淇淋时,妈妈却又听之任之,所以,孩子会发现,只要自己一坚持,妈妈就会让步,以后孩子的行为就可能更加肆无忌惮。

该“宽”的时候应当宽一点

孩子行为约束有3大原则

比如给孩子安排足够的玩耍时间,并抽出时间和孩子一起玩。感受到父母的可爱可亲、通情达理,孩子对父母提出的要求就更容易接受,更乐于遵守。

“宽”也意味着及时表扬和肯定孩子好的行为。表扬和肯定会让孩子心情愉快,知道哪些行为是该做的、如何做,于是父母期待的好行为就此塑造和保留下来;而批评和责骂只能告诉孩子“你不能这么做”,但没告诉他“你该怎么做”。

行为约束的简单原则:

1、清晰具体提要求

你希望把孩子培养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希望他有一个怎样的人生?把你的这些目标细化为日常生活中的各项要求。然后,让孩子清楚你对他的要求,并向他解释这么做的理由。比如,每天最多只可以吃一支冷饮,看30分钟电视,因为这样不会伤害身体(眼睛)健康。

2、以身作则教孩子

家庭是孩子的主要生活场所,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所以父母不仅要在日常生活中指导、训练孩子,自己也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一个很好的方法是将针对孩子及大人的规则分别列出来,贴在墙上,互相监督执行。严于律己、善于克制的父母向孩子提出要求时,会更具有权威性。

3、宽严并济做规矩

有些父母该让孩子玩时不让玩,提出的要求又过严过频,朝令夕改,使得孩子无所适从,久而久之就疲沓了。

而当孩子开始调皮或不遵守这些规定时,就要及时警告或提醒他们,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纠正。让他们知道父母在这一点上是不会轻易让步的。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范文第6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一真在大力提倡和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党员的思想空前活跃。特别是通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党员的权益比过去得到了更多的保障,这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进步。我们除了要继续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享有各项权利外,当前重要的是要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

(1)及时通报党内信息,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重要情况党内先通报,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党内先传达,需作决策的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动员,使广大党员同上级组织、同中央更加息息相通。

(2)实行民主议事,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党组织要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及时参加其应参加的各种会议,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的建议和倡议。党的重大政策的出台,特别是直接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政策,就尽可能多地征求基层党员的意见。同时,要健全信息制度,使党员对上级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上来,党组织要进行认真研究,合理的就予采纳,并告知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对于改进党的工作有重要价值的,党组织就予表扬或奖励。对目前有些农村实行的党员民主议事制度,使党员直接参与基层事务的做法和经验,要给予重视,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使普通党员感受到自己是党内生活的主人,从而增强责任心和主动精神。

在党的生活中怎样正确对待少数人的不同意见?

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不一定会是错误的意见,其中往往有合理的和正确的成份。党的组织要认真考虑这些意见,借以补充和发展正确的意见,使问题讨论得更深入,处理得更慎重和完满。同时还应该看到,在通常的情况下,多数人的意见往往是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但有时也可能是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所以我们一方面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求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在实际行动中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议;另一方面允许这些党员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有权向党的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自己的意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有利于保障党内的民主生活。如果真理最后被证明在少数人方面,那么党的组织就要勇敢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接受少数人的正确意见。

正确对待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于我们认识真理、服从真理和改进工作大有好处,可以使我们减少或者避免错误。如果少数人的意见确实错了,也要善于做说服工作,使他们以悦成服地认识自己的错误,自觉地服从党组织的正确决定,从而真正保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对待有不同意见的少数同志,只要他们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组织决定,党组织就不仅要耐心地听取和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还应该同他们搞好团结,不能采取歧视、排斥的态度,更不能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要善于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甚至反对自己反错了的同志一道工作。

允许党员“保留意见”同党员“坚持错误”有什么区别?

允许党员“保留意见”同党员“坚持错误”,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

允许党员对党的决议、政策和党的工作,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是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党章规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可见,党员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声明保留自己的意见是允许的。符合党的组织原则。但是,保留意见必须以无条件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为前提。如果实践证明自己的意见是不对的,就应该放弃,不能借口“保留意见”,明知不对还固执已见,甚至坚持错误意见。对此,党组织应当给予批评帮助。

“坚持错误”,是指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错误或违反了党的纪律,经党的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帮助,仍不承认和改正错误,甚至继续犯错误的行为。这是党的纪律不允许的。党组织对于犯了错误而坚持错误不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成员必须是民主选举产生,并切实接受党员群众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在正常情况下,从党的支部委员会到党的中央委员会,都应经过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选举,并定期进行改眩党内选举必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2)凡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制定,必须在一定的组织中集体讨论通过。有的决议在提交讨论之前,还要根据需要与可能,到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中广泛听取意见,然后进行正确的集中,形成统一的意志。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时,党的领导机关也必须在集中大家的经验和智慧的基础上,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

(3)党的领导机关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在处理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大问题时,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征求有关下级组织的意见,同他们商量办事。领导机关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自己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要让下级组织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独立负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要把党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及时传达给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有些重要事情应该在党内先讨论,让党员早知道。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这既可以使党组织及时了解下面的情况和问题,又可以提高党员的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怎样理解“少数服从多数”?

个人服从

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都在一定范围和广泛意义上体现了少数服从多数。在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全体党员最终必须执行一种决定,而不允许对同一个问题同时执行几种不同的决定。为此,就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做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承认和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定,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即使有时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也应在执行多数人的意见的前提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正常的程序进行解释,使多数人认识和接受正确的意见,这才能既保留不同意见,又保持党的组织统一和行动一致。

8、怎样理解“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

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的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同时,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也是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因为,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的意见虽然都是党员意见的集中和反映,但上级组织所集中和反映党员意见的范围比下级组织要大,而且上级组织通常了解情况较多,分析问题更全面,处理和决定问题也比下级组织有更大的准确性。如果上级的指示和决议不适合当地的情况,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上级组织而又必须马上作出决定,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在某些时候,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也可能不完全有利于下级组织,但从长远和全局的利益来看,有利于党的整体,因此也必须服从上级党组织。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党的xx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上一篇:毛泽东选集读后感范文下一篇:麻醉学专业求职信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