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8个民主党派简介

2022-12-16

第一篇:中国8个民主党派简介

中国8个民主党派简介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1948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大会在香港坚尼地道52号正式成立。主要发起人士宋庆龄、李济深、何香凝等。民革发展成员是以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和其他人士未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现任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孙中山研究学会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会副会长。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

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现任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民盟发展成员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人有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孙起孟等。陈昌智,1985年5月加入民建。现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民建发展成员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经济界中上层人士为主。

1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性质、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于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正式宣告成立。民进的主要创始人马叙伦、王绍鏊、周建人、许广平、林汉达、徐伯昕、赵朴初、雷洁琼、郑振铎、柯灵等同志,严隽琪,现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 民进发展成员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经济界中上层人士为主。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于1930年8月9日在上海成立,是以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的政党,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农工党的主要创始人和历届领导人有邓演达、黄琪翔、章伯钧、彭泽民、季方、周谷城、卢嘉锡、蒋正华,现任主席桑国卫。。

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由华侨社团美洲致公堂发起,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现任主席万钢,

九三学社1946年5月4日,九三学社成立大会在重庆正式召开。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

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现任主席韩启德。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1947年11月12日在香 2 港成立。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一个参政党。现任主席林文漪(女)。发展成员以在大陆的台湾省籍的中上层人士为主。

我区现有五个民主党派,民盟信阳市委在浉河区有3个支部,成员52人。民建信阳市委在浉河区有3个支部,成员80人。民进信阳市委浉河区有2个支部,成员36人。农工党信阳市委浉河支部,成员15人。九三学社信阳市委浉河支部,成员16人.

3

中国的宗教现状

中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中国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中国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团体还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

——佛教在中国已有二千年历史。现在中国有佛教寺院1.3万余座,出家僧尼约20万人,其中藏语系佛教的喇嘛、尼姑约12万人,**1700余人,寺院3000余座;巴利语系佛教的比丘、长老近万人,寺院1600余座。

——道教发源于中国,已有一千七百多年历史。中国现有道教宫观1500余座,乾道、坤道2.5万余人。

——伊斯兰教于公元七世纪传入中国。伊斯兰教为中国回、维吾尔等10个少数民族中的群众信仰。这些少数民族总人口约2100万,现有清真寺3万余座,伊玛目、阿訇4万余人。

——天主教自公元七世纪起几度传入中国,1840年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中国现有天主教徒约500万人,教职人员约4000人,教堂、会所4600余座。

——基督教(新教)于公元十九世纪初传入中国,并在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中国现有基督徒约1600万人,教牧传道人员1.8万余人,教堂1.2万余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2.5万余处。

4 在中国,全国性的宗教团体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各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领导人和领导机构。

中国各宗教团体自主地办理教务,并根据需要开办宗教院校,印刷发行宗教经典,出版宗教刊物,兴办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中国与世界许多国家一样,实行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原则,在国民教育中,不对学生进行宗教教育。部分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开展宗教学的教学和研究。在各宗教组织开办的宗教院校中,根据各教需要进行宗教专业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履行的正常教务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终傅、追思等,都由宗教组织和教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各宗教文化已成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部分。中国的宗教徒有爱国爱教的传统。中国政府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建设。各宗教都倡导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如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天主教、基督教的“荣神益人”,道教的“慈爱和同、济世度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等。

在中国,各种宗教地位平等,和谐共处,未发生过宗教纷争;信教的与不信教的公民之间也彼此尊重,团结和睦。这既是由于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兼容、宽容等精神的影响,更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宗教信仰自 5 由政策,建立起了符合国情的政教关系。

浉河区现有四个宗教团体: 伊斯兰教信教群众人数近8000人, 基督教信教群众人数近4000人 佛教信教群众人数近2000人 天主教信教群众人数近150人

6

选配少数民族干部的规定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且注意在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地、县的领导班子,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的领导班子,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少数民族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均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也要注意选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7 浉河区25个少数民族:

1、回族

2、蒙古族

3、藏族

4、维吾尔族

5、苗族

6、彝族

7、壮族

8、布依族

9、朝鲜族

10、满族

11、侗族

12、瑶族

13、白族

14、土家族

15、哈尼族

16、傣族

17、黎族

18、 佤族

19、高山族 20、拉祜族

21、达尔族

22、仡佬族

23、塔克克族

24、塔塔尔族

25、土族

8

第二篇:我国8个民主党派是如何形成的?

《 光明日报 》( 2011年03月04日05 版)

在中国内地范围内,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8个参政党,统称为民主党派。每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来自8个民主党派的全国政协委员为参政议政、共商国是提供大量提案和建言。那么,这8个民主党派是如何形成的呢?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共有11个民主党派,初步形成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格局。1949年底,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并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救国会自行宣布解散,遂形成现在的8个民主党派的格局。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进入新世纪后,对民主党派的性质有了新的阐释: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战友,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

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主党派组织各自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有着广泛联系,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

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报记者 殷泓整理)

第三篇:中国八大民主党派简介

中国八大民主党派简介

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这一制度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基本特征。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各民主党派的一把手一般都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二把手都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八个民主党派是中国致公党(1925.10)、中国农工民主党(1930.08)、中国民主同盟(1941.03)、九三学社(1945.09)、中国民主建国会(1945.12)、中国民主促进会(1945.12)、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47.1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8.01)。那么这八个民主党派当初是如何被确认的?又是如何被中共邀请来参政议政新中国建设的呢?这还得从60多年前的那场内战说起。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发表《终战诏书》,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但并未向武装部队发布停止敌对行动的命令,日本军阀仍在继续抵抗。战事直到8月23日苏军占领旅顺港口才真正结束。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在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正式签署投降书。9月9日,在南京陆军总部举行的中国战区受降仪式上,日本驻中国侵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代表日本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并向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交出他的随身佩刀,以表示侵华日军正式向中国缴械投降。至此,抗日战争胜利结束。

日本投降之日,自然是华夏大地举国欢庆之时。然而,当时有两个人却睡不着觉了。一个是中国国民党总裁、国民政府总统、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另一个是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蒋介石代表中国政府领导全民抗日有功,其所率领的国民党军队在抗战中元气大伤、损失惨重。而毛泽东率领的共产党军队却在抗战中由小到大、越战越勇,已经发展壮大到了100万正规武装。蒋介石指责毛泽东乘人之危搞小动作,毛泽东指责蒋介石要下山摘桃子。口水战打得不可开交。最终,在各友好党派和团体的撮合下,两个老对手在重庆开始进行和平谈判。握手言和、把酒叙旧之际,签订了《国民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简称《双十协定》)。旨在结束国共分裂局面,建立民主联合政权。但是,一山容不得二虎,天下不能有两个太阳。

《双十协定》墨汁没干,国共双方为了争夺国家政权,开始了大规模的搏杀。经过辽沈战役、淮海战役、平津战役和渡战役之后,人民解放军以摧枯拉朽之势,一举攻占了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并最终夺取了全国政权。改朝换代之日,正是千头万绪之时。新国号如何称呼?新政府如何成立?新政权如何运作?一大堆建国蓝图确实使中共高层大伤脑筋。这时,毛泽东和周恩来等中共大佬,不约而同的想起了那些历史上曾经合作过的民主党派来。认为有必要邀请这些老朋友一起来共商国家大政。马上打天下,还得马下治天下才行。治天下光靠中共自己一家不行啊,还得有各种各样经国济世的人才参与啊。

但是,从二十世纪初开始到新中国建国前,在中国大地上曾经秘密和公开的出现过不少的政党和党派集团。有的先后执政,有的昙花一现,有的苟且偷生,有的忍辱负重,有的发扬光大。谁有资格来参加新中国宏伟蓝图的谋划呢?于是,中共高层根据各党派在历史上的地位和表现,选择了那些曾经和共产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的八个民主党派。这些民主党派集合了当时中国几乎除国共两党之外的所有社会精英和贤达。

然而,当时这些社会精英和贤达们各散四方,有的跟随国民党去了台湾,有的寄居在港澳,有的流亡在海外,有的留在大陆。于是,大权在握的中共中央广发英雄贴,邀请散布在世界各地的中国精英和贤达们来北京共商建国大计。于是,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民主同盟、九三学社、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等八个民主党派的精英和贤达们,激动万分,热泪盈眶,纷纷响应中共求贤若渴的召唤,千里迢迢从世界不同的地方会聚北京,参与建国伟业。

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关系,从建国初期的蜜月期,到1957年反右派斗争后的萎缩期,和“文革”时期的瘫痪期,再到改革开放后的恢复期。历经艰难痛苦,终于迎来了辉煌的黄金时期。然而,历史上这八个民主党派是如何形成的?它们都是由一些什么样的人组成的呢?又各自走过了一条怎样的康庄大道?肯怕大部分中国人并不一定清楚。有兴趣的朋友就请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为了述说方便以各民主党派成立的先后为准。中国致公党 (1925.10.10)

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前身是由华侨社团发起的洪门团体美洲致公堂。1925年10月10日,洪门团体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会议,将美洲致公堂改组为中国致公党,并召开中国致公党第一届代表大会,推举陈炯明为总理,唐继尧为副总理。1947年5月,致公党在香港举行第三次代表大会,进行改组,成为一个新民主主义的政党。致公党主要由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组成。现有18个省级组织和1个中央直属组织,129个市级组织,30000多名党员。主要创始人为司徒美堂、陈炯明、陈其尤。历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陈炯明:1925.10~1931.05担任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总理。 陈炯明:1931.05~1933.09担任第二届中央委员会总理。1933年9月22日陈炯明病逝后,致公党暂设中央干事会主持中央工作,领导党务,维持现状。由陈演生在香港负责与各国各地致公党(堂)联系工作。司徒美堂为美洲总支部主席。 陈其尤:1947.05~1950.04担任第三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并主持工作。

陈其尤:1950.04~1952.11担任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陈其尤:1952.11~1956.04担任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陈其尤:1956.04~1979.10担任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黄鼎臣:1979.10~1983.12担任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黄鼎臣:1983.12~1984.04担任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84年4月黄鼎臣辞职,董寅初代主席。

董寅初:1988.12~1992.12担任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名誉主席黄鼎臣。

董寅初:1992.12~1997.11担任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名誉主席黄鼎臣(1995.01病故)。

罗豪才:1997.11~2002.12担任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名誉主席董寅初。

罗豪才:2002.12~2007.12担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名誉主席董寅初。

钢:2007.12~

担任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国农工民主党 (1930.08.09)

1930年8月9日,为了继续贯彻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国民党左派领导人邓演达在上海主持成立了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1935年11月改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1947年2月改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农工党主要由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目前,农工党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台湾、西藏外)建立了组织,有党员10.2万多人。主要创始人有邓演达、黄琪翔、章伯钧等。历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邓演达:1930.08~1931.11担任第一届总干事。 黄琪翔:1935.11~1938.03担任第二届总书记。 章伯钧:1938.03~1947.02担任第三届总联络人。 章伯钧:1947.02~1949.11担任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章伯钧:1949.11~1951.12担任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章伯钧:1951.12~1958.12担任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57年6月8日章伯钧成为中国第一号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从此淡出政治舞台。1958年4月4日农工党中央第三十四次扩大会议推选季方为中央主席。

方:1958.12~1979.10担任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季

方:1979.10~1983.12担任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季

方:1983.12~1987.01担任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87年1月农工党九届三中全会季方辞去主席职务,改任名誉主席。周谷城被推选为主席。

卢嘉锡:1988.11~1992.12担任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名誉主席周谷城。

卢嘉锡:1992.12~1997.10担任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名誉主席周谷城。

蒋正华:1997.10~2002.12担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名誉主席卢嘉锡。

蒋正华:2002.12~2007.12担任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桑国卫:2007.12~

担任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国民主同盟 (1941.03.19)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1月16日,张澜在重庆公开宣布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为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目前,民盟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台湾、西藏外)建立了组织,有盟员18.44万多人。主要创始人为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等。历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张澜:1949.12~1955.02担任任第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55年2月9日张澜逝世后,由沈钧儒代主席。

沈钧儒:1956.02~1958.12担任任第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沈钧儒:1958.12~1963.06担任任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63年6月11日沈钧儒去世,民盟三届四全会选举杨明轩为主席。 史良(女):1979.10~1983.12担任任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史良(女):1983.12~1988.10担任任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85年9月6日史良逝世,民盟五届八次会议推选胡愈之代主席;1986年1月16日胡愈之逝世,民盟五届九次会议推选楚图南代主席;1986年12月31日民盟五届三中全会推举楚图南任主席;1987年1月9日民盟五届四中全会选出费孝通任主席,楚图南任名誉主席。

费孝通:1988.10~1992.12担任任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楚图南当选名誉主席。

费孝通:1992.12~1997.10担任任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上费孝通辞去主席职务,丁石孙当选主席;同时,费孝通、钱伟长、谈家桢当选名誉主席。

丁石孙:1997.10~2002.12担任任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费孝通、钱伟长、谈家桢、苏步青当选名誉主席。 丁石孙:2002.12~2005.12担任任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费孝通(2005.04.24逝世)、钱伟长、谈家桢、苏步青(2003.03.17日逝世)当选名誉主席。民盟九届四中全会上丁石孙辞去主席职务,转任名誉主席,蒋树声当选主席。 蒋树声:2007.12~

担任任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九三学社 (1945.09.03)

1944年底,一批进步学者为争取抗战胜利和政治民主,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与民主科学精神,在重庆组织了“民主科学座谈会”,讨论时局,发表政见。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1946年5月,在重庆正式召开九三学社成立大会。九三学社主要由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目前除台湾、西藏外,九三学社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台湾、西藏外)和268个市(县)建立了委员会或筹委会。现有社员10.5万多人。九三学社中央主办的刊物有面向国内外发行的《民主与科学》和在社内发行的《九三中央社讯》。创始人有许德珩、潘菽、涂长望等。历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许德珩:1946.05~1950.03当选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理事长。 许德珩:1950.03~1952.09当选第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许德珩:1952.09~1956.02当选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许德珩:1956.02~1958.12当选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许德珩:1958.12~1979.10当选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许德珩:1979.10~1983.12当选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许德珩:1979.10~1988.01当选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88年1月2日九三学社第七届三中全会许德珩辞去主席职务,转任名誉主席。周培源当选主席。

周培源:1989.01~1992.12当选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许德珩、严济慈、茅以升、金善宝当选名誉主席。 吴阶平:1992.12~1997.11当选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周培源、严济慈、金善宝当选名誉主席。

吴阶平:1997.11~2002.12当选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王淦昌当选名誉主席。

韩启德:2002.12~2007.12当选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吴阶平(2011.03.02逝世)当选名誉主席。 韩启德:2007.12~

当选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 (1945.12.16)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于1945年12月16日,由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在重庆成立。民建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目前有成员10.9万人。创始人为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孙起孟等。历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黄炎培:1955.04~1960.02当选第一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炎培:1960.02~1979.10当选第二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1965年12月21日黄炎培逝世后,由李烛尘代主任委员。 胡厥文:1979.10~1983.11当选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 胡厥文:1983.11~1987.12当选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87年12月民建四届七次常委会胡厥文辞去主席职务,被推选为名誉主席。孙起孟当选主席。 孙起孟:1988.06~1992.11当选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胡厥文当选名誉主席。

孙起孟:1992.11~1996.12当选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96年12月民建六届五中全会同意孙起孟辞去中央主席职务,推选为名誉主席。同时,成思危当选主席。

成思危:1997.11~2002.12当选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孙起孟当选名誉主席。

成思危:2002.12~2007.12当选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孙起孟(2010.03.02日逝世)当选名誉主席。 陈昌智:2007.12~

当选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 (1945.12.30)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于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正式成立。民进主要由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目前民进有会员10万多人。主要创始人为马叙伦、王绍鏊、周建人、许广平等。历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马叙伦:1946.01~1947.02当选第一届中央理事会理事长。 马叙伦:1947.02-1950.04当选第二届中央理事会理事长。 马叙伦:1950.04~1956.08当选第三届中央理事会主席。 马叙伦:1956.08~1958.12当选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马叙伦:1956.08~1966.07当选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66年7月31日民进中常会决定周建人代主席。

周建人:1979.10~1983.11当选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周建人:1983.11~1988.11当选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84年7月29日周建人逝世,9月叶圣陶代主席,同年12月民进七届二中全会当选主席。1987年6月民进七届五中全会上叶圣陶辞去主席职务,转任名誉主席,雷洁琼当选主席。 雷洁琼:1988.11~1992.12当选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谢冰心当选名誉主席。

雷洁琼:1992.12~1997.11当选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谢冰心、赵朴初当选名誉主席。

许嘉璐:1997.11~2002.12当选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雷洁琼、谢冰心(1999.02.28病故)、赵朴初当选名誉主席。 许嘉璐:2002.12~2007.12当选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雷洁琼当选名誉主席。

严隽琪(女):2007.12~

当选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1947.11.12)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是在1947年2月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以后,由一部分从事爱国主义运动的台湾省人士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台盟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目前有成员2100多人。主要创始人为谢雪红、杨克煌。历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谢雪红:1947.11~1958.01当选第一届总部理事会主席。1957年11月在反右运动中被批斗为右派,从此谈出政坛。 蔡啸:1979.10~1983.12当选第二届总部理事会主席。 苏子蘅:1983.12~1987.12当选第三届总部理事会主席。 林盛中:1987.12~1992.11当选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苏子蘅当选名誉主席。1988年2月四届二中全会蔡子民当选主席。

蔡子民:1992.11~1997.11当选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苏子蘅(1996逝世)当选名誉主席。

张克辉:1997.11~2002.12当选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蔡子民当选名誉主席。

张克辉:2002.12~2005.12当选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2005年12月台盟七届四中全会接受张克辉辞去台盟中央主席的请求,转任名誉主席,选举林文漪为新任台盟中央主席。 林文漪(女):2007.12~

当选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1948.01.01)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于1948年1月1日在香港正式成立。主要由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左派)和其他的爱国民主人士组成,现时与中国国民党并无任何关系。民革以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以及其他人士为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目前民革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台湾、西藏外)建立了省级组织,建立了地市级组织250多个,县级组织50多个,基层组织4000多个,拥有党员82000多人。创始人为宋庆龄、何香凝、李济深。历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李济深:1948.01~1949.11当选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同时,宋庆龄当选名誉主席。

李济深:1949.11~1956.03当选第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宋庆龄当选名誉主席。

李济深:1956.03~1958.12当选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李济深:1958.12~1959.10当选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59年10月9日李济深逝世,1960年8月15日民革四届二中全会何香凝当选主席。

朱蕴山:1979.10~1981.04当选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81年4月30日朱蕴山逝世,同年9月9日民革五届十一中全会推选王昆仑代主席,12月25日民革五届二中全会选举王昆仑为主席。

王昆仑:1983.12~1985.08当选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85年8月23日王昆仑逝世, 9月27日民革六届中央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推选了代理主席屈武。1987年2月5日民革六届三中全会选举屈武为主席。1988年1月1日民革六届五中全会接受屈武辞去主席职务的请求,选举朱学范为民革中央主席,推举屈武为民革中央名誉主席。

朱学范:1988.11~1992.12当选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屈武(1992.06.13病故)当选名誉主席。

李沛瑶:1992.12~1996.02当选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同时,朱学范(1996.01.07病故)、侯镜如(1994.10.25病故)、孙越崎(1995.12.09病故)当选名誉主席。1996年2月2日李沛瑶被武警北京总队二支队一中队执勤战士张金龙杀害,同年11月11日民革中央第八届五次全会选举何鲁丽(女)继任主席。

何鲁丽(女):1997.11~2002.12当选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何鲁丽(女):2002.12~2007.12当选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周铁农:2007.12~

当选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第四篇:影响中国民主法制进程的第十个法律事件

在我国社会经济影响中国民主法制进程的第十个法律事件(很牛的案件,看了会受益匪浅)生活中,曾发生过许多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件,这些案件或推动了某一部法律的颁布,或促进了某一项法规的修改,对于我国法制进程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近年所发生的案件中摘选出具有深远影响的10例,期待能对读者有所启示,并与读者共同体会我国法制建设一路走来所收获的点点滴滴。

●孙志刚收容致死案

案情:2003年3月17日,孙志刚在广州的大街上行走时,因未带身份证被当作“三无人员”带回派出所,后他被送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遭到暴打身亡。

孙志刚之死,引起全国范围内对于收容遣送制度的愤怒声讨。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宣布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开始施行《救助管理办法》,新办法提出自愿救助原则,取消了强制手段。

思考:孙志刚事件终结了在中国存在了20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推动了中国民主法制的进程,引发了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高潮。由此来看,它更是一个起点,一个公民用理性和耐心推动社会进步的起点。学者萧瀚说,我们只能用法治的手段推动法治建设,用正义的方式推进正义事业。孙志刚事件时刻提醒我们,要珍视和争取身为公民所应有的权利,只此,才能推动中国的政治文明、法制建设和社会进步。

●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

案情:佘祥林,原是湖北京山县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因涉嫌杀死妻子曾两次被宣告“死刑”,后因证据不足逃过鬼门关。1998年6月15日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却突然现身。2005年4月13日,法院最终确认佘祥林杀妻事实失实,佘祥林被当庭宣告无罪,立即释放。

思考:最高人民法院万鄂湘副院长在分析此案时,认为有3个问题值得反思:一是刑法有着双重的功能,除了惩罚和打击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二是出现疑罪的时候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轻;三是在事实有很多疑问的情况下,到底是从民意还是从事实?佘祥林“杀妻”冤案的意义在于提醒我们反思、研究冤案形成的根源,吸取教训,尽快健全预防冤案的机制,制定纠正平反冤案的各种措施,把冤错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沈阳黑社会老大刘涌案

案情:沈阳黑社会老大刘涌曾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名字:从1995年末至2000年7月初,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

对此案的审判也是一波三折,2002年4月,刘涌被一审判处死刑,2003年8月,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终,2003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此案,经再审后判处刘涌死刑。宣判当日对刘涌执行了死刑。

思考: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可见对此案的重视,也说明国家对于打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此案中,被人们广泛关注的还是改判死缓这一情节,由于刘涌的辩护律师田文昌提出在审讯中刑讯逼供的问题,法院不能排除其可能性,因此改判缓刑,理由是为了保障人权,而此时某些专家也站出来为此改判“保障人权”叫好,在2003年人们本就对所谓专家、委员有巨大意见的社会舆论背景下,这样的举动彻底导致了民心的反感,一时批驳声四起,舆论大哗。在这一声势浩大的风波中,民意和媒体起了强大的作用。从这一案件中,我们应该意识到民意参与司法是当下中国社会的进步,有民意参与司法,可以极大地限制和中和政治集团对司法的干涉。最终对刘涌执行死刑的结果也说明,无论是专家的话语霸权,还是某些职能部门的一意孤行,只要其结果与“三个代表”有违,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发生冲突,最终必将受到舆论的质疑和谴责。

●李刚状告全国牙防组案

案情:2005年,李刚针对全国牙防组认证资格等问题向国家认证认监委进行投诉,并三次向法院起诉。2006年4月11日,李刚将卫生部追加为共同被告第四次将全国牙防组告上法庭,要求由卫生部共同承担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责任。同年,国家认证认监委联合卫生部叫停全国牙防组对口腔保健品的认证活动,开始着手建立我国统一的口腔用品认证制度,并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认证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杜绝“认证乱象”。2007年4月29日,卫生部撤消全国牙防组。

思考:李刚只凭一己之力向权威挑战,接连发起4场诉讼,在旁人看来是管了不该自己管的事儿,更是以卵击石。但这些诉讼,却关系到不特定多数民众的切身利益。近些年此类公益诉讼逐渐增多,被称作刁民的法学硕士郝劲松就因铁路部门拒给购物发票,在两年时间里,与北京铁路分局等单位打了8场官司,尽管收效不大,但其运用法律维权,改变不合理社会现象的精神值得敬佩。李刚和郝劲松在同不合理的规则进行抗争和较真的过程里,以自己的方式推动着法治的进程,同时也带给我们思考:类似公益诉讼是否该由个人来提起?个别公益官司是否有滥诉、浪费诉讼资源的嫌疑?少数公益诉讼的胜利能否改变现状?等等问题都有待解决。

●邱兴华连环杀人案

案情:在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残杀10人,潜逃途中又杀死一人的邱兴华在接受审判时,围绕是否要对他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在法学界引起了很大争议。2006年12月10日,贺卫方、何兵、龙卫球等5名法学家以公开信的形式,吁请司法机关立即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专家希望通过邱案推动司法鉴定这一制度更趋完善。最终,邱兴华在没有接受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下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思考:邱兴华连续杀死了11个人,手段凶残,民愤极大,似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然而关于该不该对邱作精神病司法鉴定引发的争论,若干精神病鉴定领域的知名学者对二审法院在公诉机关未提供精神病司法鉴定关键证据条件下开庭审理此案提出强烈质疑,都表现出了舆论对于司法程序正义环节关乎和保障人的生命权的深刻理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表示:专家学者之所以对邱兴华案件这么感兴趣,是希望通过此案引起人们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方面不足的关注。舆论之所以对邱兴华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如此“纠缠”,已超越了该不该对他绳之以法,而在于高度关注中国司法的进步,这是中国社会法制理念又一具有标志意义的重大突破。

●唱片巨头诉百度侵权案

案情:2005年9月,包括环球、华纳、索尼在内的七大唱片公司将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百度公司在未经七大唱片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百度网站上对七大唱片公司录制的陈慧琳演唱的《记事本》等137首歌曲提供给网民免费下载,侵犯了七大唱片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唱片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2006年11月17日,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案审结,意外的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七大唱片公司的诉讼请求。

思考:多年来,中国网民早已习惯了免费的互联网服务,虽然最终百度胜诉,但这一事件终于让心存侥幸的网民认识到,网络是现实的延伸,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在此之前,卡拉OK歌厅等场所也因使用MTV需支付著作权使用费被告上法庭,最终陆续开始制定出了收费标准。经过这些事件的洗礼,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逐渐深入人心。尤其在互联网日渐发达,信息交流更为通畅的现如今,网络侵权泛滥,知识产权的保护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利益,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当是明智之举。

●崔英杰刺死城管案

案情:2006年8月11日,北京海淀区城管队副分队长李志强在执行公务中与摊贩崔英杰发生冲突被刺死。崔英杰被控故意杀人罪。2007年4月10日,崔英杰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思考:城市小摊贩和城管的冲突,是近年来我们的城市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景象,但不管城管的执法力度如何加强,无证摊贩始终是城市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症。正如在网络中广泛流传的律师夏霖为崔英杰的辩护词“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所说明的,小贩在城市中并不是应该被取缔的对象,他们在城市中也有自己的生存权和谋生权,不能否认的是,他们也为市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而他们的存在也并不是与市容整洁完全对立的,只要进行科学的整顿和规划,相信强制的手段并不是必须的。可以说,崔英杰案的发生正考验着中国城市的管理能力和制度。

●首例原告胜诉的性骚扰案

案情:武汉市某商业学校中外语言教研室老师何某,因不堪原教研室副主任盛某的性骚扰行为,于2002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自2000年下半年始,被告利用工作之便对原告进行性诱惑,被拒绝后仍不死心,在同事面前大肆张扬喜欢原告,此后还借机对其进行猥亵。2003年,法院判决何某胜诉。

思考:近年来,性骚扰在我国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一些妇女纷纷拿起法律武器,义无反顾走上法庭,却遭遇几乎无一胜诉的结局。这不仅在于性骚扰案往往举证艰难,更在于之前国内没有针对“性骚扰”的法律依据,甚至“性骚扰”这个概念在法律中都没有解释。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其中首次明确反对性骚扰。可以说,正是这些不再沉默的勇敢女性的挺身而出,才使得这个法律空白点能够尽快得以填充,性骚扰进入法律程序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案件本身。

●王帅发帖诽谤案

案情:2009年3月6日,在上海打工的河南灵宝青年王帅因在网上发帖披露当地政府违规征地,被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抓回河南拘留了8天。4月28日,灵宝市委常委、副市长高永瑞被行政警告;灵宝市大王镇党委书记黄松涛免职;灵宝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李建强免职。

思考:以诽谤罪来抓捕网上发帖曝光政府政策的网民于法无据,但此处详细说明什么情况下公民会犯诽谤罪以及政府能否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仍然很有必要。刑法中对“诽谤罪”有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专家王顺安教授指出“诽谤罪指的是对自然人进行人身或者人格攻击,它要保护的是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并不涉及政府机关或者企业,根本没有诽谤政府这一条规定,何况国家机关是没有名誉权的,政府根本不是诽谤罪所涉及的客体,也不在刑法的调整范畴之内。”

●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一、是否相撞;

二、损失数额问题。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思考:案中,从日常生活常识、证人证言、被告陈述时间、垫付款项的证据形成证据锁链,得出的结论不是唯一的:一定是被告撞伤了原告。但是,该组证据对事实的证明力明显大于被告的辩解,且排除了一般情况下的其他如自行

第五篇:8个禁止52个不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规范干部从政行为的八个“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

一、八个“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五十二个“不准”:

1、不准索取、接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财物;

2、不准接受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1、不准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0、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2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2、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2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2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25、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26、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7、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2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29、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30、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

31、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3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33、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34、不准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35、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及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36、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37、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38、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39、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40、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41、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42、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43、不准干预和插手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44、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45、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46、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47、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48、不准虚报工作业绩;

49、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50、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51、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52、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安防公司人员述职报告下一篇:案防履职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