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范文

2023-09-19

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廉洁从政,切实纠正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全面提升学校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通过自己“查”、 领导“点”、 同事“帮”、群众“提”、 组织“找”等多途径全方位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查找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促进全校广大干部政治更清醒、政令更畅通、精神更集中、作风更务实、措施更有力、工作更有效。

二、整改时间、整改对象及整改目标

自11月29日至12月28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阶段。整改对象为学校教职员工。

三、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因日常工作繁杂,不能坚持长期学习;有的对上级精神和要求理解的还不够全面、系统,学习偏重实用,急用先学,不用后学,甚至不学;有的没有把学习、思考、实践和推动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对自身分管工作深入钻研不够,对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不够。 2.在工作纪律上,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会风不严,不按时上班和值班,开会不专心听、走过场,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走样、“变形”。主要原因:少数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松弛,对己要求不严、自律不强,不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请销假制度,有的干部对会议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开会就是学习、传达,做“传声筒”,或者有些会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场打瞌睡,稀里糊涂走过场,对会议精神领会不够,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走样、打折扣。

3.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上,极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工作效率还有待提高。主要原因:党员干部有时忙于公务的时间多,以落实工作,应付工作为主,用于个人学习提升的时间不足,缺乏紧迫感、责任心不够强,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效率还须提高,服务意识还须加强。

4.创新能力不足,按部就班,工作观念还有待开拓创新。主要原因:极少数干部习惯于用老办法的思维方式来做工作,对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要达到的新目标任务认识不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善于总结别人经验,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因“思维盲点”或思维惰性、害怕承担创新风险,而找不到或不敢实施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上中规中矩多于锐意创新。

四、整改目标、措施及时限 整改目标:懒于学习,学用脱节

1、理论学习缺少饥渴感,理论水平停留在一般化,满足于已有的理论知识和水平,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林区教育缺乏开拓性,不敢闯、不敢试,拿不出实招,对党性修养和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时学用脱节。

2、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彻底,班子成员个人自学存在应付式、被动性现象,与实践结合不紧密,缺乏深入学习、精准掌握、科学运用。

3、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调研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实际工作措施。

整改措施:

1.学习常态化。根据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使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学以致用,将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不断革新,真正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创新学习形式,不拘一格灵活学。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领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专题辅导、观看影像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11日。 (责任领导:王永桥)

整改目标:满足现状,缺少担当

1、对为官从政的品德要求认识不清,工作中缺少务实的风气、担当的勇气和创新的锐气,缺乏干事创业激情。有的满足于当“太平官”、做“太平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进取之心、缺少发展冲劲。

2、安于现状,盲目乐观,满足于“步子不大天天走,成绩不大年年有”。

3、抓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能力水平不高,敢打硬仗的担当精神和善于攻坚克难的战斗力不强。

4、工作落实不严,缺乏创新,工作调研走形式,缺乏创新、创业激情, 面子排场观念浓厚,节约意识差,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有所淡化。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发展思路的审视,加强学习与借鉴,结合自身优势资源找准切入点,抓实对接点,加速学校跨越发展;完善学校下一步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具有操作性、更切合实际,为强有力的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2.认真研究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集思广益,征求班子、中层领导和骨干教师意见,营造浓厚的实干氛围。并进行全方位强力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来,充分提高其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智慧和特长,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执行能力。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24日。 (责任领导:刘小丽)

整改目标:碍于情面,敷衍塞责

1、用权不严,人情倾向重,谋事主观,缺乏论证,服务师生不到位,缺少与教职工的沟通交流

2、 眼界不宽,缺乏信心,工作标准不高,得过且过,缺乏竞争意识。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得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员、教师特别是学校领导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

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廉政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防体系,强化重点岗位、重点事项、重要时段的监督,注重源头防范,坚决防止以权谋利,清廉务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残联工作环境;二是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身边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提高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对行权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办事流程,促进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25日。 (责任领导:王林成)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活动领导小组主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跟进具体整改工作;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2、真抓实干,承诺践诺。按照整改活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公开承诺整改成效。

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范文第2篇

全体副主任以上领导干部在政通路小学学习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的文件,我的感触颇深。

一、“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越来越行不通了。

二、开展“治庸治懒治散”,重点要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在治庸方面,克服平庸作风,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漂浮,被动应付;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干部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因循守旧等问题。在治懒方面,克服懒惰作风,重点解决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思想僵化,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等问题。在治散方面,克服散漫作风,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三、作为领导干部的我们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学习,让自己从思想上自觉远离“慵懒散”的坏毛病。

《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学习体会

在小学礼堂召开我区学校(幼儿园)主任培训班结业典礼暨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大会。教体局党委副书记传达了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动员大会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关于对8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武汉不容庸懒散”一文的批示精神,并要求全局各部门、各单位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认真学习了全文,在学习过程中,充分认识了“庸、懒、散”行为及其的危害性。“庸”的行为主要是指对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和部署不能坚决贯彻落实,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对工作职能和工作岗位职责认识不清,难以胜任领导职务,所在部门、单位和具体岗位工作多年无起色等行为。“懒”的行为主要是指机关人员没有工作责任心,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置各级党政组织的明文规定、行为规范和办事程序于不顾,敷衍塞责的行为。“散”的行为:主要是指机关和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不强,自由散漫,对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或乱作为,以及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在这一学年里,作为“一人双岗”的我始终以“一人双岗促均衡,均衡教育促发展”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着质量、品牌、服务,从教育管理、教学教研、社团活动等方面,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的城乡交流活动,积极探索城乡交流的方法和途径,在互动交流、相互切磋中,达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加快双方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发展的共赢。

一、管理教学双管齐下 全面铺开重点工作

1、管理理念碰撞 明晰工作思路

要真正以“一人双岗“为载体,达到城乡共赢的局面,就一定要以“城乡领导管理理念融通”为前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才能实现共赢发展。在学年初,我校校长孙倩就与罗沟小学校长徐书合签署了《城乡交流促发展协议书》《结为体育友好学校协议书》,这为教师教学交流、团队共建等方面活动的开展,制定了详细的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其间,两校领导班子抓住一切有利时机,交流办学理念,共谋城乡发展之路。2011年,为助力我局“六名工程“推进年,2月份,我校借孙倩校长汇报访英感受之际,邀请罗沟小学领导班子一起召开了《“一人双岗”共谋发展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两校优势互补的方向和共同提升的实施步骤。同时,在多次“一人双岗”工作推进会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一人双岗”工作,多次与罗沟小学班子成员通电话、互访等方式,结合签订的共同体发展目标和实施措施,进行了具体的协商,通过“体育特色”、“课程资源”、“中英校际联线”等方面的系列活动,营造例会同开、学科共研、学生互促的局面,从而建立有效地城乡发展共同体。

2、多渠道促交流 夯实教学教研。

为了进一步促进课堂教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引领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们两校领导班子想方设法,结合两校教师课余时间的有效利用,同时,又能克服路程上的困难,开通了网上语文、数学qq群,让两校教师在课余时间进行了网上教研活动。快捷的现代化手段,不但节省了两校教师路途奔波的时间,充实了教师的课余时间,拉近了、架起了两校教师无缝沟通的桥梁,也为今后的交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均衡教育不是“削峰填谷”,而应是“扬峰填谷”。本着使城乡教师在专业发展上能更快速成长,我校“一人双岗”干部充分发挥了“一人双岗”学科引领作用,在今年3月份进行了“语文精读课”展示。课堂的公开,为年轻教师指引了方向,快速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倾力打造我校名师推进工程。紧接着,我校张蕾老师来到罗沟小学,进行了数学“基于标准的教学”优质展示课。经过展示、研讨,以活动的形式,促进了我校年轻骨干教师的快速成长,同时,也为城乡两校教师学习交流提供了平台,为两校教师提升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效率提供了帮助,一个人、一个学校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我校利用“双岗”扩大教师交流途径,为老师们的成长搭建多元平台,促使教师专业化成长,以团队的力量打造名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最终达到双校教育教学质量同提升的宗旨。今年4月份,我校骨干教师参加了侯寨乡“睿●峰名师工作室”研讨活动。经过课程展示、同行研讨、专家引领,强力提升了我校教师的业务水平,推进了学科建设工作的发展。

二、特色裂变倍增 凸显发展亮点

1、以球带动体育特色纵发展

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共同体,我校充分发挥传统体育学校的优势,以“体育特色”为抓手,充分激活城乡共同体的优势资源,使之裂变、倍增。在这一学年,我校启动了两校“城乡体育联谊,共建双赢平台”活动,校长签署了《结为体育友好学校协议书》,并赠送了20个足球、排球及足球门、篮球架、健身攀爬架等体育器材。在硬件上,我校全力支持,软实力上,我们也想尽办法。我校刘凯老师多次为罗沟小学学生进行了排球指导、选拔苗子,两校学生同训练,同竞技,8月份,我们城乡两校学生还要一起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排球锦标赛。体育特色优质资源的裂变、倍增,促进了我校体育特色的优质发展,也为打造更多“名教师”“名学生”提供了动力,有力推动了城乡两校体育特色的共赢。

2、以读共促教学深挖掘

我校与罗沟小学开展了《城乡共研阅读之法 共赏阅读之花》、课外阅读课展示等系列研讨活动,及《弟子规》诵读、书法比赛系列活动,以此来推进两校语文学科建设的深入开展。同时,我校先后邀请丁保先老师、王钢、晓玲叮当、商晓娜等到校为城乡两校学生进行讲座,激发了孩子们的阅读兴趣,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校少先队员们精心从学校的“红领巾书屋”中挑选了150册“手拉手”爱心图书赠送了罗沟小学,我校的“扬帆文学社”与罗沟小学多次进行交流活动,以点促面,多方位促进城乡交流。

3、中英校际连线

我校借助中英校际连线优势资源,培养世界公民,为城乡两校学生开启了更广阔的天地。一学年来,我校学生与罗沟小学学生成为笔友,进行英语书信交往。去年,圣诞节前夕,我校还邀请罗沟小学学生及家长参加“圣诞节大联欢”活动。今年,罗沟小学的学生走入我校,和未曾谋面的好朋友同上英语课。我们还让罗沟小学的孩子“两级跳”,不仅来到我校的英语课堂中,还让他们与我校的孩子一起通过网络与英国小朋友交流,让农村的孩子看到精彩的世界,树立远大的理想,真正扎实培养世界公民。

三、节日文化、团队活动助力素质发展

1、节日文化促交流

一学年来,我校结合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日、清明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开展了“城乡孩子手拉手共同庆祝建队日”、“缅怀先烈 祭奠英灵”等活动,城乡学生还一起参加了省会“红领巾心向党”庆“六一”主题队会活动,受到了省市领导的亲切慰问。我校以城乡学生共享辐射为目的,打造特色校园,培养特色学生,发展学生个性,为城乡学生多方位自主交往、健康成长搭建舞台。

2、团队活动共成长。

一学年来,我校从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积极配合“一人双岗”干部进行各项团队活动的顺利开展:城乡学生参观郑州日报社、在金水河源共植友谊树、趣味运动同参与、同享科普大讲堂等,加强了两校学生之间的凝聚力,增进了两校学生之间的友谊,开阔了眼界丰富了学识,使得“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成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这才是真正“办群众满意的教育”。

今年我的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彻底远离“庸、懒、散”行为还有一定距离,还需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的不足,自觉整改,为创设蓬勃向上、生动发展的局面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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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范文第3篇

近日,我村各单位纷纷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某某单位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会上由崔主席了宣读《某某县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通过了《某某单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党委副书记、镇长某某某做了《坚定践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讲话。

会议要求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机关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制度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标尺,提高党性修养,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市民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周例会上,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某某县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引起广大机关干部的高度重视,掀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大讨论热潮,形成了凝心聚气、风清气正、谋事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某某部门以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为主题,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了某某县集中开展不

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及《某某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单位职能和个人承担的岗位职责,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学习研讨中,中层以上领导依次发言,结合个人工作和思想实际,指出自身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讨论中,各位同志也根据发言情况,对其他同志的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并对整改措施给与了相关建议。

同志们纷纷表示,下一步,要认真对照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履职尽责不到位、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效能低下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整治重点,时时自省、自醒;并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与修身行善,明礼守法及推进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活动从新认识自己的工作定位,激发工作热情,将专项整治活动转化为干好、做好、做实本职工作的自觉行动,立足岗位主动作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全镇干部职工要全力以赴深挖倒查,自己在服务群众中是否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遇事是否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近日,大渡口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亮剑。 为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确

保三抓三主动要求落地见效,根据区委要求,该镇党委决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实查处全镇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增强践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抓三主动用心为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此外,该镇还对专项整改中查出的负面典型镇党委宣传部门进行集中曝光,同时,对正面典型进行宣传。镇党委、纪委开设专项整治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一说按规定办就死搬条条、不讲效率,一说限时办就违规操作、不讲法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遇事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的现象进行长效监督。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篇二

根据xxxx的学习要求我认真学习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要求,切实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的倾向。通过查找,在思想和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

个人思想上总是认为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对工作现状和取得成绩,感到满足缺乏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认为就是再努力也不会有更大的进步,也不会工作成绩上有更大的突破,工作的热情不高,总是满足于完成既定的工作和任务。有些工作限于被动落实上级工作安排,没有内化为自身的思想行动。特别在执法工作中,在一些问题和工作上思前虑后,畏首畏尾,怕伤和气,没有很好地将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导致工作不敢担当,得过且过,避重就轻。

二是贪图安适,放松了吃苦耐劳作风的锻炼。

努力工作、艰苦奋斗的意识有所淡薄,滋长了享乐思想,就导致工作上有了惰性,工作上不思进取,追求安逸了,受了点苦、受了点累就有情绪,艰苦工作干得少了,吃苦耐劳的作风下降了,工作不敢大胆负责,没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干工作不愿意较真。对xx违反政策打擦边球的违反规定的行为,没有坚决制止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认为只要点到了说到了,他不听是他的问题,他就是这样也出不了大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了,小事化无。

三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

对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有时会习惯性的按传统思想考虑,凭喜好、兴趣、特长来选择性的考虑工作方式方法。在执法稽查方法上,有时急躁冒进,问题抓得不实,分析不细,问题谈的多,整改的措施和方法谈的少,未做到稽查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需要加强。

四是干工作缺乏持之以恒的态度和信心。

在到矿检查时,指导基层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思想和办法还不太多,在日常工作中存在重布置、轻检查现象,没有达到检查的预期效果。面对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态势,思想上有不同程度的松懈、麻痹,工作作风不实。如,到xxx检查调研少;到xxx调研多,到其他xx调研少;深入xx下一线少;xx检查流于形式多,解决实际问题少;肯定成绩多,分析问题少。

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把工作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迎难而上,坚持敬业奉献,勇于开拓进取,克服精神懈怠和封闭保守思想,不等不靠,积极主动,为为基层解忧、解难。

二是放松了吃苦耐劳作风的锻炼: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经常和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交流,掌握群众思想实情和工作动态,虚心向基层群众学习经验和工作方法。真心实意服务群众,真心真意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提升。要认真调查分析基层在安全管理和其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问题和办法;综合分析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善于分析总结提高,分析总结问题后面的根源,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是加强理论和专业学习,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道德观。切实转别工作作风,在抓工作、抓落实上下工夫,做到工作标准要严,自我要求要高,查找问题要细,整改措施要实。

四是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高自身修养。时时刻刻做到自查、自警、自省、自励,加强道德修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范文第4篇

( 一) 新《民事诉讼法》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费用负担提出了新要求

2013 年1 月1 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第55 条规定, 法定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次修订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 赋予了有关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 但其只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出了简单和原则性的规定, 成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障碍。

( 二) 滞后的诉讼费用负担机制使环境法庭的工作步履维艰

为了更好适应环境公益诉讼的需要, 从2007 年, 中国第一个专门的环保法庭-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起, 到2014 年, 全国已设立130 多个环境保护法庭、审判庭、合议庭或者巡回法庭。但立案难、案件少, 大部分形同虚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产生的诉讼费用对于社会组织来说, 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和包袱, 使其在具体的司法实务中较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 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过于笼统, 缺少相应的配套机制

2007 年由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开始施行。但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保护社会公共的环境权利为目的而提起的诉讼, 与传统诉讼有所不同, 因此, 虽然该办法在制定时大大降低了诉讼费用的标准, 但国家却未给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匹配相应的资金投入, 也使该《办法》的实施阻力重重。

( 四) 最高院积极探索合理的诉讼成本负担机制

2014 年最高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 该《意见》顺应当前环境公益诉讼的要求, 加大了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司法救助力度, 探索构建合理的诉讼成本负担机制。这很大程度上迎合了新《民事诉讼法》的需求, 但其对于很多规定还是不够完善的。

二、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费用负担的特殊性

( 一) 社会组织经费有限, 不同于可以得到财政支持的检察院

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将“公众参与”作为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对于社会组织来讲是一种对于自身存在的一种肯定, 但这种力量是微弱的, 很多现实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由于我国现在正处在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 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还未彻底改变, 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不够。经费不足是其面临的难题, 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瓶颈。而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有国家财政作为其强有力的后盾, 不必为诉讼费用而苦恼。

( 二)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费用种类有别于一般民事诉讼费用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 条的规定, 诉讼费用仅仅包括裁判费用, 不包括当事人费用。但环境公益诉讼涉及问题复杂, 科学技术和专业性强, 诉讼时间和周期漫长, 这过程中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导致其产生高昂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专家费等相关费用, 远远超出一般的民事诉讼费用。按照传统的诉讼费用承担方式, 仅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相关的当事人费用不包括在其中, 但当事人费用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较大支出, 这影响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 三) 预付制度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宗旨不相适应

诉讼费用预付制度, 虽然在其他案件中可以起到防止滥诉, 对于有关原告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和预防, 保证法院工作正常开展的作用。但是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却可能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需要较高的环保意识和维权能力, 虽然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环保组织, 其目标是致力于环境保护和环境公共利益, 但不代表其环保觉悟已经达到较高的程度, 而且社会种种利益较量, 也使得其自身的独立性受到了很大的干扰。如果设置种种阻碍, 社会组织会分析各种利益关系, 以及经费的来源途径不因诉讼而受阻或断绝等因素, 往往不愿行使其诉讼权利。

( 四)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费用负担方式存在特殊性

环境公益诉讼最鲜明的特点在于其公益性, 即原告提起公益诉讼最主要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 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不直接为了自身的利益, 其从此次诉讼中得不到直接的利益, 按照传统的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方式, 一旦社会组织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败诉, 其不仅将承担自身支出的相应费用, 还要承担被告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和损失, 这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公益性特征不符, 将不利于调动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三、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费用负担机制的设想

( 一) 变通执行诉讼费用预付制度

介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 还不能完全照搬别国的模式, 我国可以结合自身特点, 实行诉讼费用的比例预付制度, 在原来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基础上, 再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案件的耗费时间、环境污染和损害案件的严重程度, 社会组织自身的经费情况和难易程度等因素, 再划分出相应的比例标准, 对于预付制度的作出变通执行的规定。这样可以使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相应的制度保障, 便于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更好发挥其作为保护环境的强有力的后盾的作用。

( 二) 进一步细化和改进环境公益诉讼成本负担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探索构建合理的诉讼成本负担机制。该《意见》指出在原告胜诉时, 原告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评估费等费用可以判令由被告承担。此项规定赋予了原告“获赔律师费”的权益, 是对传统的诉讼费用承担方式的突破, 将极大调动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积极性。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的诉讼方式, 对于其中律师费的具体收取标准和上限以及鉴定费用等具体费用的范围和征收标准并未作出准确具体的规定, 可能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一些实务上的问题, 因而需要随着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经验积累以及结合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特点和特殊性逐步得到完善。

( 三) 采取多种措施保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建立

在关于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设立方面, 各省之前也进行了尝试。我们可以借鉴昆明市的做法, 其颁布的《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 资金来源为: ( 1) 财政拨款; ( 2) 人民法院判决无特定受益人的环境损害赔偿金; ( 3) 侵害环境案件中的刑事被告人自愿捐赠的资金; ( 4) 存款利息。其资金来源呈现多样化, 更利于保障资金的充足, 与环境公益诉讼巨额的诉讼费用相适应。此外, 还可以建立各省市的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相互扶持和援助制度, 对于较为落后的地区, 可以由相对发达的地区给予其相应的扶持和援助, 这样可以保证各个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同步开展, 缩小彼此差距, 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全国更加均衡平稳开展。

( 四) 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由人所组成的机构, 难以避免会出现很多人为因素干扰的地方, 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注重人情的地方。社会组织内部成员可能会出于自身的私心, 而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进行曲解, 使本该起诉的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本来不严重的案件却穷追不舍。为了防止社会组织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提高其对于整个社会的环境公共利益的关注程度, 我们可以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摘要:新的《民事诉讼法》对于环境公益诉讼作出了新的规定, 正式赋予了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 但相应的环境民公益诉讼费用负担机制并未作出进一步的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种种难题, 本文针对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费用负担展开论述, 指出其背景、特殊性, 并结合国内外经验, 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组织,原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费用负担

参考文献

[1] 黄丽燕.对我国民事诉讼费用负担制度的若干完善建议[J].科技创新导报, 2009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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