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原因发热的诊断范文

2023-09-19

不明原因发热的诊断范文第1篇

发热概述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中常考的知识点之一。中公卫生人才网帮助大家梳理医学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以便大家更好地复习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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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的病因很多,临床上可分为感染性与非感染性两大类,而以前者多见。 1.感染性发热

各种病原体如病毒、细菌、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寄生虫等引起的感染,不论是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局部性或全身性,均可出现发热。

2.非感染性发热 主要有下列几类原因:

(1)无菌性坏死物质的吸收:由于组织细胞坏死、组织蛋白分解及组织坏死产物的吸收,所致的无菌性炎症,常可引起发热,亦称为吸收热。常见于:

①机械性、物理或化学性损害,如大手术后组织损伤、内出血、大血肿、大面积烧伤等; ②因血管栓塞或血栓形成而引起的心肌、肺、脾等内脏梗死或肢体坏死; ③组织坏死与细胞破坏,如癌、白血疴、淋巴瘤、溶血反应等。 (2)抗原-抗体反应:如风湿热、血清病、药物热、结缔组织病等。 (3)内分泌与代谢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重度脱水等。

(4)皮肤散热减少:如广泛性皮炎、鱼鱗癣及慢性心力衰竭等而引起发热,一般为低热。 (5)体温调节中枢功能失常:有些致热因素不通过内源性致热源而直接损害体温调节中枢,使体温调定点上移后发出调节冲动,造成产热大于散热,体温升高,称为中枢性发热。常见于:

①物理性:如中暑

②化学性:如重度安眠药中毐; ③机械性:如脑出血、脑震荡、颅骨骨折等。

上述各种原因可直接损害体温调节中枢,致使其功能失常而引起发热,高热无汗是这类发热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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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由于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影响正常的体温调节过程,使产热大于散热,体温升高,多为低热,常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其他表现,属功能性发热范畴。常见的功能性低热有:

①原发性低热:由于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所致的体温调节障碍或体质异常,低热可持续数月甚至数年之久,热型较规则,体温波动范围较小,多在0.5℃以内。

②感染后低热:由于病毒、细菌、原虫等感染致发热后,低热不退,而原有感染已愈。此系体温调节功能仍未恢复正常所致,但必须与因机体抵抗力降低导致潜在的病灶(如结核)活动或其他新感染所致的发热相区别。

③夏季低热:低热仅发生于夏季,秋凉后自行退热,每年如此反复出现,连续数年后多可自愈。多见于幼儿,因体温调节中枢功能不完善,夏季身体虚弱,且多于营养不良或脑发育不全者发生。

④生理性低热:如精神紧张、剧烈运动后均可出现低热。月经前及妊娠初期也可有低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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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发热的诊断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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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的病因很多,临床上可分为感染性与非感染性两大类,而以前者多见。 1.感染性发热

各种病原体如病毒、细菌、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寄生虫等引起的感染,不论是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局部性或全身性,均可出现发热。

2.非感染性发热 主要有下列几类原因:

(1)无菌性坏死物质的吸收:由于组织细胞坏死、组织蛋白分解及组织坏死产物的吸收,所致的无菌性炎症,常可引起发热,亦称为吸收热。常见于:

①机械性、物理或化学性损害,如大手术后组织损伤、内出血、大血肿、大面积烧伤等; ②因血管栓塞或血栓形成而引起的心肌、肺、脾等内脏梗死或肢体坏死; ③组织坏死与细胞破坏,如癌、白血疴、淋巴瘤、溶血反应等。 (2)抗原-抗体反应:如风湿热、血清病、药物热、结缔组织病等。 (3)内分泌与代谢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重度脱水等。

(4)皮肤散热减少:如广泛性皮炎、鱼鱗癣及慢性心力衰竭等而引起发热,一般为低热。 (5)体温调节中枢功能失常:有些致热因素不通过内源性致热源而直接损害体温调节中枢,使体温调定点上移后发出调节冲动,造成产热大于散热,体温升高,称为中枢性发热。常见于:

①物理性:如中暑

②化学性:如重度安眠药中毐; ③机械性:如脑出血、脑震荡、颅骨骨折等。

上述各种原因可直接损害体温调节中枢,致使其功能失常而引起发热,高热无汗是这类发热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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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由于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影响正常的体温调节过程,使产热大于散热,体温升高,多为低热,常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其他表现,属功能性发热范畴。常见的功能性低热有:

①原发性低热:由于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所致的体温调节障碍或体质异常,低热可持续数月甚至数年之久,热型较规则,体温波动范围较小,多在0.5℃以内。

②感染后低热:由于病毒、细菌、原虫等感染致发热后,低热不退,而原有感染已愈。此系体温调节功能仍未恢复正常所致,但必须与因机体抵抗力降低导致潜在的病灶(如结核)活动或其他新感染所致的发热相区别。

③夏季低热:低热仅发生于夏季,秋凉后自行退热,每年如此反复出现,连续数年后多可自愈。多见于幼儿,因体温调节中枢功能不完善,夏季身体虚弱,且多于营养不良或脑发育不全者发生。

④生理性低热:如精神紧张、剧烈运动后均可出现低热。月经前及妊娠初期也可有低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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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发热的诊断范文第3篇

1、病区分区明确,“三区”、“两通道”和“两缓冲”的标识明确,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以减少区域之间空气流通。各种服务流程洁、污分开,疑似或确诊患者由医务人员按照指定路线带人病区。

2、患者进入病房前更换病员服,个人物品及衣服集中消毒,由医院统一保管。

3、确诊患者每间病室不应超过4人,病床间距应不少于1.1m,疑似患者应单独安臵。

4、对患者应当进行培训和指导。具体内容包括:(1)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佩戴外科口罩;(2)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3)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5、病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可采取不同的方法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6、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7、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进行清洁, 再进行消毒灭菌,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8、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清洁用品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使用后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9、病床湿式清扫,每天一次,一床一巾,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抹一次,一桌一抹布;病人被服应保持清洁,每周更换不少于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被褥、枕芯、床垫定期清洁、消毒,污染后及时更换消毒;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污染被服。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

1

种类和数量、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各类物品消毒应遵照附件一的规定。

11、医务人员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具体措施包括:

⑴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穿脱防护用品步骤见附件二。

⑵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若需离开隔离病房,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⑶用于疑似患者的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实行专人专用。

⑷严格探视制度管理,不设陪护,必须探视时,应做好必要的防护。

12、患者出院、转院必须进行沐浴或适宜的消毒处臵,更换个人衣服离开病房;个人物品消毒后可带回家。

13、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无害化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

不明原因发热的诊断范文第4篇

住院号 7040198

入院日期 :2007年4月10日 主诉 : 反复发热20天,双下肢皮疹 3天

现病史 :入院前20天受凉后出现发热,咽部不适感,体温最高达40.3℃,以午后及夜间为甚,伴头晕,无咳嗽、咯痰及潮热、盗汗,不伴恶心、呕吐及腹痛腹泻,无尿频尿痛,无全身关节疼痛,不伴胸痛及牙龈出血,在当地医务所予以“扑热息痛”等药物口服后汗出体温下降,未作特殊检查,后上述症状反复,体温波动在38.3-40℃之间,院外曾用柴胡针、先锋Ⅴ、口服中西药(具体用量不详)等。5天前在隆昌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查各项生化指标均正常,B超正常,3天前服中药后出现双下肢散在皮疹,压之褪色,无搔痒。发病以

来体重下降5斤左右。

既往史及其他:“乙肝”及献血史,平素易感冒发热,从事缉毒工作,无冶游史,无吸毒史,母亲死于“腰椎结核?”,父亲死于“胰腺癌”。

查体 :T 37.2 P 94次/分 R 20次/分 BP 120/80mmHg 神清,体瘦,步入病房,自动体位,舌质红,苔白厚腻,脉滑数。巩膜无黄染,浅表淋巴结不大,咽部充血,左侧咽部隐窝可见一处白色溃疡面,扁桃体不大,颈软,气管居中,甲状腺不大,心肺(-),腹部无压痛,肝脾不大,双肾区无叩痛,双下肢可见散在红色皮疹,无触痛及搔痒,双下肢不肿,

神经系统检查阴性。

辅助检查 :

4月10日 血常规 WBC 11.05×109/L , N70.74%, Hb132g/L , PLT 171×109/L 4月10日 肝功、肾功、电解质、心肌酶、免疫球蛋白,C3,C4 正常,乙肝“小三阳” ,

二便常规均正常,

4月11日 抗O、类风湿因子均阴性,SR 23mm/h

4月11日 自身抗体谱 均阴性 ;

4月11日 疟原虫 阴性

4月11日 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均阴性

4月10日 X片、心电图 均正常

4月11日 腹部B超 未见异常 4月12日 颅脑 及胸部CT未见明显异常

4月13日 血常规 WBC 8.79×109/L, N72.14%, Hb120g/L, PLT 124×109/L

4月13日 血培养:阴性

4月17日 血常规 WBC 6.70×109/L, N67.64%,HB 114g/L,PLT 178×109/L 4月17日 全身骨扫描:全身骨显像未见异常 4月18日 颈部 腋窝 腹股沟浅表淋巴结B超 阴性

4月19日 骨髓穿刺“感染骨髓炎?” (骨髓有核细胞增生活跃,粒:红=3.2:1,粒系增生明显,占66%,分叶核比例略高,部分细胞浆内颗粒粗大呈紫黑色,偶见细小空泡,红系增生占20%,晚红比例略低,成熟红细胞基本正常,淋巴、单核系统大致正常,浆细胞易见,巨核细胞与血小板易见,未见特殊细胞。)

骨髓培养:七天无细菌生长

4月23日 结核抗体:阳性(金标法,上海奥普公司试剂盒)

4月23日 ANCA结果待回

治疗经过 :

1.抗感染:头孢他定3.0 静滴 QD(10/4—13/4),头孢呋辛3.0 静滴 QD(14/4—17/4)

乳酸左氧氟沙星0.3 静滴 QD(10/4 —17/4) 2.补液支持:肌苷 静滴 QD(10/4—19/4)

3.中医药:按温病辨证

10/4—19/4体温波动于37.5-40.0℃之间,体温波动曲线最高超过2℃,多次发现体温下午4时最高,不用退热药体温可自行下降。

19/4开始停用所有静脉用药。

20/4—23/4体温波动于36.4-38.5℃之间 拟诊:1.肺外结核?2.感染后变态反应?3.恶性淋巴瘤?

讨论目的 : 1.明确诊断

2.结合结核抗体阳性,可否考虑肺外结核,给予抗痨试疗?

请各位多提宝贵意见

不知患者对激素是否敏感?用激素体温下降是否明显?需考虑淋巴瘤,是否能取到浅表淋巴结行淋巴结活检,另外最好骨髓穿刺的同时能行骨髓活检。

因为不能排除肺外结核,故未用激素。患者发热时体温可自行下降。

诊断中考虑了淋巴瘤,查体及颈部 腋窝 腹股沟浅表淋巴结B超 未发现异常,胸部CT未见纵隔淋巴结,可惜没腹部CT。没有行骨髓活检。

该病例特点:

1、青壮年男性,乙肝病史

2、反复午后发热,双下肢皮疹,体重下降

3、PE:咽部充血,左侧咽部隐窝可见一处白色溃疡面,双下肢可见散在红色皮疹,无触痛

及搔痒,其他无特殊

4、 WBC 11.05×109/L; 结核抗体:阳性;骨髓穿刺骨髓有核细胞增生活跃,粒:红=3.2:1,粒系增生明显,占66%,分叶核比例略高,部分细胞浆内颗粒粗大呈紫黑色,偶见细小空泡,红系增生占20%,晚红比例略低,成熟红细胞基本正常,淋巴、单核系统大致正常,浆细胞易见,巨核细胞与血小板易见,未见特殊细胞;其他检查无特殊

5、抗感染治疗后,效果不佳,20/4—23/4体温波动于36.4-38.5℃之间

诊断:

1、结核。 依据:青壮年男性,乙肝病史;反复午后发热,双下肢皮疹,体重下降;结核抗体:阳性;抗感染治疗后,效果不佳,现在体温波动于36.4-38.5℃之间。必要时建议

经验性抗TB治疗,停用中医药观察。

2、血液系统疾病 :注意恶组和嗜血细胞综合征。依据:反复发热;PE:咽部充血,左侧咽部隐窝可见一处白色溃疡面,双下肢可见散在红色皮疹;骨髓穿刺结果。建议复查骨穿,

同时血涂片。

3、特殊病毒感染。发热,咽部充血,左侧咽部隐窝可见一处白色溃疡面,双下肢可见散在红色皮疹,其他无特殊体征。完善检查,如肥达氏反应。

建议,将胸片和CT上传

不能完全排除肺外结核,左侧咽部隐窝可见一处白色溃疡面高度怀疑是结核引起的溃疡面,

可以做活检确诊。

另外,抗炎效果不佳,结核抗体阳性也支持结核。

当然,还合并细菌感染,血液常规和骨髓穿刺可支持。建议继续查痰涂片,痰培养+药敏,如体温大于38度,抽血培养+药敏。加大抗炎力度,注意覆盖厌氧菌,查PCT-Q,白血病碱性磷酸酶,C反应蛋白以确定是否发热与感染有关。

继续复查骨穿及血涂片以排除血液系统疾病。

可加用抗病毒药物试验治疗。

谢谢各位大侠。

我们请了上海华山医院的两位专家会诊。感染科意见:结核不考虑(原因是结核抗体的假阳性高,无参考价值);考虑感染后变态反应?建议短期激素治疗。不完全除外恶性淋巴瘤。风湿免疫科意见:肺外结核?建议抗痨试疗。我科暂未对患者进行特殊治疗。 我查阅文献,对结核抗体的临床价值争论较多,基本持否定态度。我院采用的的是金标法,上海奥普公司试剂,检验科主任认为特异性和敏感性高。内科学(5版)讲到:“患者无痰或痰菌阴性而需与其他疾病鉴别时,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出血清中特异性抗体,可能对肺

外结核的诊断提供参考。”

fgh2005友:患者入院后数天咽部隐窝白色溃疡面已愈合,双下肢皮疹已逐渐消散。当时也考虑了伤寒,但我们这儿已不做肥达氏反应。

可考虑变应性亚败血症(成人still综合症)建议短期激素治疗。

支持变应性亚败血症。

变应性亚败血症(亚败)即斯蒂尔(Still)病,是病因不明的疾病,可能与感染性变态反应有关。起病急骤,主要有长期持续或间歇性发热;反复出现一过性皮疹;游走性关节痛及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周围血白细胞明显增高,核左移,血沉增快,血培养阴性;抗生素治疗无效,皮质类固醇激素能使症状缓解,但减量或停用激素时症状常可复发。 。本病多见于年轻人,以儿童为多见。

[病因]

病因不明,可能与感染所致变态反应有关,HLA-B

17、HLA-B

18、DR27人群发病率增高。

[诊断]

本病诊断主要依据临床特点,由于本病尚无特异性诊断方法,只有排除其它疾病后才能肯定诊断。本病常应与败血症、风湿热、淋巴瘤、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少年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相鉴别。

(一)临床表现

1、发热:常呈弛张热,骤升骤降,1日内可有1—2次高峰,可伴畏寒、寒颤、乏力等全身症状,热退后活动自如。

2、皮疹:为一过性,高热时出现,热退后消失,常呈红斑样或橙红色斑丘疹,也可出现多形性等皮疹。

3、关节炎或关节痛:表现为多关节或单关节炎,发热时重,热退后减轻或缓解。

4、肝、脾和淋巴结肿大,淋巴洁活检多为反应性增生或慢性非特异性炎症。

5、其他:约1/3患者咽痛,浆膜炎(心包炎、胸膜炎)。

(二)实验室检查

1、白细胞计数增高,甚至出现类白血病反应,核左移。轻中度贫血。

2、血沉明显增快。

3、高丙球蛋白血症,C反应蛋白增高。

4、血清抗核抗体、类风湿因子阴性。

5、血细菌培养阴性。

6、骨髓象常提示感染等骨髓象。

(三)诊断标准

1992年日本成人Still病研究委员会诊断标准:

1、主要指标:①发热≥39℃,并持续1周以上。②关节痛持续2周以上。③典型皮疹。④白细胞增高≥10×109/L,包括N≥80%。

2、次要指标:①咽痛。②淋巴结和(或)脾大。③肝功异常。④RF(-)和ANA(+)。

3、排除:①感染性疾病(尤其是败血症和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②恶性肿瘤(尤其是恶性淋巴瘤、白血病)。③其他风湿病。

以上指标中符合5项或更多,且其中有2项以上为主要指标就可诊断Still病。 如何治疗:

[治疗]

1、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mg/(kg·d),症状改善后,逐渐减量,总疗程不宜超过6个月。减量过程中可加用非甾体类药物巩固疗效。疗效不佳时可采用大剂量甲基泼尼松龙冲击治疗。

2、非甾体类抗炎药:如萘普生、消炎痛等。

3、慢作用抗风湿药:病情长期控制不佳,糖皮质激素疗效不好,近年来也有人应用细胞毒类等其他药物治疗,但效果却不尽人意,如甲氨蝶呤、瑞得、青霉胺、柳氮磺胺吡啶及雷公藤多甙等。

4、中医对本病的认识,一是认为本病属“温病”范畴。二是认为本病应归属“痹症”、“厉节风”的范畴。其临床分型也并非固定不变,常常是热盛时处气营两燔之势,热降之后呈气阴两虚之象,故在治疗时必须顾及祛邪,调正阴阳两方面。

[预后]

多数预后良好,有自愈倾向,极少数预后不良。 变应性亚败血症本身也是一种排除诊断的疾病,与感染性发热的主要区别在于找不到可很好解释发热的感染灶。至于结核抗体阳性并非结核确诊依据,且存在假阳性和假阳性可能,建议复查。

不明原因发热的诊断范文第5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山西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太原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区域内涉及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以下简称重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一)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二)在一定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相同临床表现的病人、病例不断增加、呈现蔓延趋势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三)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是指具有重大疫病特征,即突发性,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疫病在本市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

为有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依法实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依法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三)及时处置

预防和控制重大疫病要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

一、有序、快速、高效。

(四)属地管理

重大疫病的监督监测、预防控制、疫情分析预报、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和全体公民必须服从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挥。

三、预警、报告与评估

(一)预警

根据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及流行强度,分级实施临时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分级控制措施以疾病是否传入、是否形成传播链、是否发展为暴发和流行为基本特征,实行四级预警控制措施。

1、A级(蓝色)预警:其它地区已有重大疫病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检出临床诊断病例,或仅有疑似病例;

2、B级(黄色)预警:已检出原发性或输入性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或其它地区出现新发传染病;或重大疫病的疫情骤增,本市疑似病例明显增加。具体如下:

(1)鼠疫、霍乱、肺炭疽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农村及边远地区发生,尚未出现二代病例的;

(2)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的;

(3)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相继发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临床特点的患者,出现死亡病例,疫情尚未出现扩散的;

(4)由于接种生物制品、菌毒种丢失引起健康损害的重大疫病,在局部范围内造成一定影响的。

(5)周边出现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有传入本市重大危险的。

3、C级(橙色)预警:重大疫病在本市传播,已出现继发感染的散发病例或局部性暴发,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具体如下:

(1)鼠疫、霍乱、肺炭疽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县级以上城市发生,出现二代病例,并有向其它地区蔓延的趋势;

(2)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两个县级行政区域暴发、流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

(3)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集中发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临床特点的患者,出现多例死亡病例,疫情扩散速度较快,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4)由于接种生物制品、菌毒种丢失引起健康损害的重大疫病,造成一定范围内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

(5)其它地区出现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已经传入本市。

4、D级(红色)预警:本市暴发或流行以下疫情:

(1)鼠疫、霍乱、肺炭疽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已经由发生地向其它县(市、区)扩散的;

(2)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在全市范围内暴发、流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

(3)本市范围内集中发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临床特点的患者,出现多例死亡病例,疫情扩散速度较快并波及全市,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社会恐慌的;

(4)由于接种生物制品、菌毒种丢失引起健康损害的重大疫病,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

(5)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在本市形成传播和流行。

(二)报告

重大疫病发生后,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市卫生部门在接到重大疫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与核实。

(三)评估

市卫生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重大疫病专家评估委员会,对重大疫病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判定重大疫病的预警级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四、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启动预案

当所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达到黄色预警时,市卫生部门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报市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

(二)分级管理

发生D级疫情时,由市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发生C级疫情时,由市卫生局、疫情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统一指挥;发生B级、A级疫情时,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指挥。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市重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终止预案

根据重大传染病疫情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市重大疫病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部门适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案终止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终止预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各种重大疫病的动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根据疫情预测结果,确定防控重点和目标;

3、组织预案制定及各项应急准备的检查工作;

4、组织重大疫病防控治领导组召开的相关会议,起草有关文件;

5、组织各专业组进行重大疫病防控演练;

6、组织实施本预案,制定应急控制措施;

7、在重大疫病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和报告疫情、灾情;

8、与现场防、控、治各专业组以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传达有关决定和指示;

9、审查重大疫病防控的宣传报道内容;

10、组织重大疫病的调查和评估,了解汇总工作情况;

11、处理领导组日常事务。

(三)各专业工作组

1、疫情控制组

组成单位由市、县(市、区)卫生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组成。组长由市卫生局分管局长担任,

副组长由市疾控中心主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各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组建防控应急队伍,安排应急控疫物资;

(2)开展各种重大疫病的日常监测、预报;

(3)制定不同级别重大疫病的预警防控力量配置、调动、联络指挥方案;

(4)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用性研究,探索各种传染病的病因、流行特点、传播途径及流行因素等;

(5)建立健全重大疫病报告网络,收集疫情资料,及时准确报告疫情;

(6)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追踪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7)组织专家对重大疫病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重大疫病的预警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8)负责重大疫病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评价和分析工作,为政府制定各项防控策略提供科学参考;

(9)负责向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疫情;

(10)负责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和相关部门的消毒技术指导工作;对各级医疗机构的院内感染进行监督监测,减少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11)及时准确地预测、分析疫情和流行趋势,制定具有前瞻性的防控措施;

(12)协助其他专业组开展防控工作。

3、农村防控组

由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健康教育所组成。

组长由市农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县(市、区)分管副区长担任。

主要职责:

(1)开展农民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改变农民不良卫生习惯,增强农民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抵御各种疾病的能力;

(2)推进农村的改水、改厕和改良环境等工作,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和消灭“四害”活动;

(3)在应急阶段,以村为单位,责成专人负责逐日对村民进行健康状况排查,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就近就地实施隔离治疗,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4)实行群防群控,严防疫情在城市和农村之间传播扩散;

5、治安保卫及流动人口防控组

由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武警太原支队、市建管委、市文化局、市商贸委、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

组长由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建管委主任、市文化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

(1)制定重大疫病控疫治安管理办法、外来暂住人口登记和健康监测规定;

(2)开展对建筑工地民工、文化娱乐场所服务人员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健康行为教育;

(3)开展流动人口聚集地和营业性娱乐场所的预防性消毒;

(4)加强治安管理,组织群众进行治安联防,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依法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强制隔离;

(6)在重大疫病发生后,依法限制民工的流动范围,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管理;

(7)正确引导游客掌握相应防病知识,保护游客安全,严禁组团赴疫区旅游。

6、交通运输组

由市、县(市、区)交通局、民航山西省管理局、太原铁路分局、汽车客运公司、市交警支队组成。

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交警支队队长担任。

主要职责:

(1)利用旅客候车(机)室的闭路电视和电子屏幕向过往旅客进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

(2)经常开展预防性消毒,保证车厢内环境卫生整洁和食品卫生安全;

(3)制定重大疫病发生后交通管制办法和车辆调度计划,确保防病工作交通顺畅,保证防病物资的及时运送;

(4)在应急阶段负责实行交通管制和征集交通工具,

实施交通检疫,对出入车辆进行检疫和消毒;设立留观点,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就地隔离,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7、环境防控组

由市环境保护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市市政管理局组成。

组长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市容环卫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

(1)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安全;

(2)加强粪便、垃圾卫生管理,防止粪便、垃圾污染饮用水源和食物;

(3)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特别对医用特种垃圾要集中收集、密闭运输、进行无害化处理;

(4)治理河道湖泊,消除杂草,填平低洼,减少蚊蝇孳生地,大力开展灭蚊蝇活动;

(5)在应急阶段,对集中收治的传染病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做特殊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到化粪池;

对医疗单位的特种垃圾、生活垃圾及隔离区内被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生活垃圾要统一消毒处理后密闭运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8、宣传教育组

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太原日报社、市健康教育所组成。

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太原日报社总编担任。

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治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常规宣传、强化宣传、应急宣传三阶段的宣传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增强群众抵御各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卫生科普知识教育,改变其不良卫生行为和习惯,将各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方法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 (3)普及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

(4)在应急阶段,学校实行班主任老师负责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实施就地隔离,并向当地疾控制机构报告;

(5)根据疫情适时实施学校停课、休课;

(6)注意社会动态,收集群众反映,平息社会谣传,保证社会安定。

9、检查督导组

由市监委承担。

组长由市监委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深入发生重大疫病的地区进行督查指导、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查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重大疫病处理过程中的失职、渎职和违纪行为。

六、监测与控制

(一)建立监测网络

建立四级监测网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级);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各监测点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三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所(四级)。

(二)设置监测点

根据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及防治工作需要,暂定本市所有

二、三级综合性医院为重大疫病的监测点医院,按疫情发展需要,可适时调整监测点的设置。各监测点医院要根据重大疫病的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开展病例监测,每日定时报告监测情况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执行“零报告”制度。

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重大疫病的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要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各监测点医疗机构及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重大疫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对重大疫病医学观察病例数、疑似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实验室确诊病例数、疑似转为临床诊断病例数、死亡病例数、治愈病例数、仍隔离治疗数,排除病例数、排除疑似病例数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有关情况要同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由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流调信息要及时向病人收治医院反馈,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由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必要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专业人员协助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调查工作原则上要由两名流调专业人员共同完成。

调查时,要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患者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并做好记录,同时报请当地政府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流行病学调查的质量控制和评价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3、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监测点医疗机构对留院观察病例要就地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4、消毒处理

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消毒规定执行。

5、疫点疫区确定及控制措施

疫点、疫区的确定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监测点非监测点医疗机构

监测点医疗机构或非监测点医疗机构发现不能排除为重大疫病的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请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不能排除可疑的,由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进行调查会诊。对重大疫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由市医疗救护中心专用救护车转送市第四人民医院或传染病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会诊认为是留院观察病例的,监测点医疗机构就地隔离治疗,非监测点医疗机构用专用救护车将病人转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定点医疗机构

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为重大疫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收治重大疫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同时组成专家组负责全市重大疫病的会诊工作。

根据疫情的发展,市卫生局可随时指定有条件的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为扩充的定点医疗机构,被指定的定点医院必须按要求设置床位及其它必备设施。

(三)诊治及出院标准

对重大疫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标准,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尚未出台,由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本市的相关标准。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划拨专款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所需药物、医疗器械、消毒药械、应急物资准备以及病人诊断、治疗、医学观察等有关费用。

医保部门要协助落实参保病人在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强制隔离措施

在对病人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时,若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合作的,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协助有关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三)工薪待遇保障

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排除为非病人的,其隔离和接受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劳动保障、人事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

(四)技术保障

重大疫病的科学研究涉及多部门、多学科,市科技、卫生部门要组织各方力量,集中技术优势,广泛开展病因学、流行病学、防治对策、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物资保障

市经济委员会、市商贸委员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重大疫病预防、治疗等工作所必须的治疗、抢救药品、器械、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六)人员保障

市、县(市、区)两级医疗救护、疫情处理、实验室检验等重大疫病的应急处理队伍要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实习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要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使每位参予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业务、掌握技术,胜任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驻并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均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重大疫病防治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市卫生部门备案。

(二)各专业工作组由组长单位牵头,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制定相应的保障计划、工作程序和实施细则,经市重大疫病防控治领导组批准后,在市卫生部门备案。

(三)各级各部门制定的预案每年应根据重大疫病疫情监测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涉及重大事项需调整的,应报备案单位备案。

不明原因发热的诊断范文第6篇

1、病区分区明确,“三区”、“两通道”和“两缓冲”的标识明确,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以减少区域之间空气流通。各种服务流程洁、污分开,疑似或确诊患者由医务人员按照指定路线带人病区。

2、患者进入病房前更换病员服,个人物品及衣服集中消毒,由医院统一保管。

3、确诊患者每间病室不应超过4人,病床间距应不少于1.1m,疑似患者应单独安臵。

4、对患者应当进行培训和指导。具体内容包括:(1)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佩戴外科口罩;(2)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3)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5、病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可采取不同的方法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6、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7、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进行清洁, 再进行消毒灭菌,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8、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清洁用品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使用后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9、病床湿式清扫,每天一次,一床一巾,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抹一次,一桌一抹布;病人被服应保持清洁,每周更换不少于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被褥、枕芯、床垫定期清洁、消毒,污染后及时更换消毒;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污染被服。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

1

种类和数量、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各类物品消毒应遵照附件一的规定。

11、医务人员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具体措施包括:

⑴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穿脱防护用品步骤见附件二。

⑵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若需离开隔离病房,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⑶用于疑似患者的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实行专人专用。

⑷严格探视制度管理,不设陪护,必须探视时,应做好必要的防护。

12、患者出院、转院必须进行沐浴或适宜的消毒处臵,更换个人衣服离开病房;个人物品消毒后可带回家。

13、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无害化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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