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工作奖惩管理制度范文

2023-09-23

护工工作奖惩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1、要求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便于监督和管理。

2、由物业选派考核小组,全面考核保洁工人各自包干区内地面、绿化带、环卫设施等的保洁。

3、考核每月4次,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决定。

4、月底公布结果,按分数高低取前XX名予以奖励。每月兑现奖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历次考核均前三名的,年终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考核小组办对辖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XX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XX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XX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XX元;

5、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XX元。 保洁部现场纪律

1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5-10元。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顾客投诉。

(5)、下班后未及时离场,工厂内逗留。

(6)、无故迟到、早退。

(7)、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9)、串岗、扎堆聊天。

(10)、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10-100元。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社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社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3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 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 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3).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 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 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 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 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 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9). 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4. 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上司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 5-10元经济处罚。

(1). 过失1 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 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 过失2 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 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3). 过失3 安全通道有垃圾、有杂物

标准: 安全通道干净无垃圾、杂物、不允许停留垃圾超过10分钟。

(4). 过失4 天花板、地面有垃圾、污物

标准: 天花板污渍,及时清理,地面垃圾5分钟内清除。

(5). 过失5 安全防火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 消防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6). 过失6 通风口吸灰尘、污渍

标准: 通风口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随时发现清理。

(7). 过失7 卫生间、休息间有积水、杂物

标准: 卫生间、休息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10分钟。

(8). 过失8 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 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9). 过失9 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 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10). 过失10 责任区内未发现保洁员

标准: 保洁员如上洗手间、饮水,不得超过10分钟,进餐不得超过30分钟, 同时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员顶岗, 否则不得离岗。

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护工工作奖惩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在建立考核制度的同时还要逐步建立奖惩机制。对师德优秀的教师要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和奖励,每年开展评选师德标兵活动,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宣传师德先进事迹,努力用先进典型来引导人、鼓舞人、教育人。师德优秀的教师在考核、晋职、晋级、评先、受聘、续聘等方面要给予优先考虑。

(二)对师德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经记分确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考核结果也应确定为不称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师,师德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1、侮辱学生人格,造成严重后果的;

2、教唆学生违法犯罪的;

3、侮辱猥亵学生的;

4、体罚学生致伤、致残的;

5、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护工工作奖惩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季度安全奖50元。如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20%绩效工资。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30%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50%绩效工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中学

护工工作奖惩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在编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期考核制,在编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局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长办公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四、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4.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5.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五、学校安全考核奖励标准:

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部署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分步实施,保障安全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一学期学校无安全事故,奖励200元。

德育主任:

负责班主任教育工作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及学生心理健康、行为规范、学生一日常规等安全教育,做好预防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确保学生课间午间的文明休息;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奖励200元。

保卫干事:负责学校设备、设施、消防、交通、值班及门卫安全管理和校周边综合治理。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实施有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督查和重要节假日安全教育,定期对师生进行居家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等专题教育,尤其要加强校园巡查;并协调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师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有效地参与和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奖励200元。

教务主任:

负责学科教师教学工作安全,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并将师生安全及教育列入教务处管理工作重点,发现教学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师生教育材料要归档。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奖励150元。

总务主任:

负责校舍、食品安全、学生饮水安全、食品安全,确保食品安全,无食物中毒事故。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实施有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奖励150元。

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一日常规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包括财产安全(爱护公物)

教育。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行规导训,确保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无损坏公物,奖励100元。

学科教师及教辅人员:负责对学生教学常规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包括财产安全(爱护公物)教育。全面负责任教学科学生的安全教育、行规导训,确保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无损坏公物,奖励50元。

六、学校安全考核事故责任追究

1.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30%。

2.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安全考核奖50%。

3、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学期全额安全奖。

4.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学期全额考核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护工工作奖惩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来沪从业人员就业管理和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和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试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根据文件要求,2013年3月1日,本市首批试点行业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一、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对象

(一)来沪护工:由护工管理机构管理,在本市医疗机构中由病家使用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来沪从业人员;

(二)来沪农业从业人员: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从事农业劳动的来沪从业人员;

(三)来沪家政服务人员: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的来沪从业人员;

(四)来沪个体工商户: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

二、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效期内的本市临时居住证;

(三)本市相关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证明”出具方式由相关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四)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一张。

三、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流程

(一)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

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的来沪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二)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专用)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取得行业“灵活就业证明”

(一)证明出具部门

1、来沪护工:由区县卫生局出具的证明;

2、来沪农业从业人员: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来沪家政服务人员:由市商务委认可的、并与上海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对接备案的示范性家政服务站或部分家政龙头企业等单位出具证明;

4、来沪个体工商户:由其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出具证明。

※温馨提示:具体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办理方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可点击上述来沪人员灵活就业登记试点对象名称直接进入各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灵活就业登记手续的具体办理方式还可拨打相关政策咨询电话,或直接咨询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相关政府部门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12320

市农委12316

市商务委96251

2市工商局1231

5五、灵活就业登记有效期

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

六、灵活就业登记续登

有效期满后,如继续从事灵活就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前往原先办理就业登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续登”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临时居住证;②相关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③《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专用)。逾期后30天内未重新办理的,前一次办理的灵活就

业登记视作失效。

七、灵活就业登记中止

护工工作奖惩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一、本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控烟工作制度。自觉戒烟,劝诫他人,不抽烟是每个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

二、惩罚的具体方式:

1、本院医务人员在吸烟区穿工作服或佩戴胸卡吸烟(或者虽未穿工作服或佩戴胸卡,但在非吸烟区吸烟),首次罚款1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0元,且与其年终考核挂钩。

2、控烟督导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第1条标准处罚。

3、非本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控烟督导员进行劝告并制止。

4、在责任区发现烟蒂、烟具(或巡查人员对抽烟行为不予制止)的,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三、对控烟工作取得成就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奖励:

1、对成功戒烟的医务人员,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健康教育办公室审核,报健康促进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医院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并在院内进行宣传。

2、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定期给予全院公开表扬,在年终授予无烟病区称号,并给予一定控烟奖励。

3、对控烟督导员人,能积极履行职责的,医院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上一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范文下一篇:环境保护征文活动方案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