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2023-09-20

销售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通过与销售部门的同事的交流了解到原来销售会计是协助销售经理完成各类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销售订单的审核工作,同时开出库单;负责销售统计及分析工作,按进度做好日报、月报、年报,报销售经理;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收发工作及部门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人员的评估汇总工作;完成本部门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为本部人员提供后勤服务。销售内勤人员还要与市场销售人员联系,把每周工作小结及市场销售数据以报表的形式收集、整理,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把市场促销售活动费用的申请、核销事宜,并及时备案存档;销售人员与公司的信息交流,随时保持与市场销售人员的电话沟通,销售政策及公司文件的及时传达。按要求进行市场信息收集并提供信息报表,以书面形式报公司销售经理,定期电话拜访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库存状况及市场需求,并作好记录。管理好销售物,购销合同的存档、登记,发货(双人或多人复核),开票(双人或多人复核),对所发货物、样品、资料等注意定时查件。掌握和使用印章并审核,记录和传达重要电话内容,负责收发各类电报、信函,以及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的行政会议;负责编制销售计划以及销售计划的督促、落实;负责商业客户业务往来和登记管理,负责商业客户档案的分类建立和保管,负责各类政策文件、销售合同、数据资料的保管,以及一些物流公司的筛选。对外依托互联网平台对外公司招商信息的整理和发布;负责招商信息的处理、回馈、联系;负责潜在客户及意向客户的电话拜访、服务工作。通过电话拜访、随访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和市场动态,及时反馈,为公司制订销售策略提供信息。知道这些后知道这个行业也是要求人员有很高的语言表达和人际关系。否则,要想干出色是很难的。

实习的第一天,我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和紧张,毕竟刚离开学校走上社会。早晨六点半就起来开始准备,心里想着要给公司一个好的印象。忙碌到七点半就从住处开始向公司出发。来到公司销售部门,我有些拘谨。

公司的销售部并没有太多人,一个经理和两个副经理,五个助理,一个销售主管,和三个销售专员。而我的带岗导师就是销售部门经理,我在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有一些确实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就是一种对事业的专注和勤奋的精神。第一天去那里的时候,他交代了一下我的工作内容,刚开始我还觉得蛮紧张的,认为领导对下属都是很冷的。再和他的交 流之后,我渐渐的放松了自己,发现并不是我想的那样。他叫我先看他们以往所制的凭证。由于以前在学校模拟实践经验,所以对于凭证也就一扫而过,总以为凭着记忆加上大学里学的理论对于区区原始凭证可以熟练把握。也就是这种浮躁的态度让我忽视了部门循环的基石销售分录,以至于后来他让我尝试制单的良苦专心。于是只能晚上回家补课了,把公司日常较多使用的销售业务认真读透。

步进工作岗位后,才发现自己有很多看起来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不是那么轻易,需要细心跟耐心。以前知道会计凭证比较多,没想到销售凭证也不少。其实销售凭证的填制并不难,难的是分清哪些原始凭证,就是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发票。如机打发票、手写发票、贸易、餐饮、更别说支票和银行进帐单了。连写着礼品的发票我也不知道怎么走账。想像平时我们学习的都是文字叙述的题,然后就写出分录,和实际工作有着天壤之别。大家都很忙,一天做几家帐,没有人有时间教我辨认,于是我就买了本《发票知识问答》,看完以后,再区分那些票据,思路清楚多了,后来我自己也练习了登记帐凭证,做完后让前辈帮我订正,几天下来,我的业务熟练了很多。

制好凭证就进进记帐程序了。虽说记帐看上去有点象小学生都会做的事,可重复量如此大的工作假如没有一定的耐心和细心是很难胜任的。由于一出错并不是随便用笔涂了或是用橡皮檫涂了就算了,每一个步骤公司制度都是有严格的要求的。例如写错数字就要用红笔划横线,再盖上责任人的章,才能作废。而写错摘要栏,则可以用蓝笔划横线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摘要,平常我们写字总觉得写正中点好看,可摘要却不行,一定要靠左写起不能空格,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摘要栏被人任意篡改。对于数字的书写也有严格要求,字迹一定要清楚秀气,按格填写,不能东倒西歪的。并且记帐时要清楚每一明细分录及总帐名称,不能乱写,否则总帐的借贷的就不能结平了。如此繁琐的程序让我不敢有丁点马虎,这并不是造作业时或考试时出错了就扣分而已,这是关乎一个企业的帐务,是一个企业以后制定发展计划的依据。所有的记好了后,接下来就结帐,每一帐页要结一次,每个月也要结一次,所谓月清月结就是这个意思,结帐最麻烦的就是结算期间用度和税费了,按计算机都按得手酸,而且一不留神就会出错,要复查两三次才行。一开始我把握了计算公式就以为按计算机这样的小事就不在话下了,可就是由于粗心大意反而算错了不少数据,好在副经理教我先用铅笔写数据,否则真不知道要把帐本涂改成什么样子。

在这周的实习中,我还知道了销售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和方法也不同。为规范销售人员工资的薪酬支出,本着公平、激励、竞争性与经济性、稳定及控制性的原则,薪酬制度必须能给销售人员足够的激励,能调动销售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为实现公司的销售目标积极地、 不懈努力工作,取得最佳销售业绩,也为自己赢得丰厚的薪酬。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应酬费用,公司与销售人员各承担50%,但该笔费用发生前须经公司核准批复后方可使用,且公司可以借支。销售人员50%部分于提成决算时扣除。单一销售区域内多名销售人员销售业务招待费=(该区业务招待费总额/销售人数)之后所得,公司与单一销售人员各承担50%。单一销售人员业务招待费,公司与单一销售人员各承担50%。为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坏账风险损失,挂钩指标应收账款按照:回款率、回款平均周期警戒线两项指标进行考核。必须同时满足回款率与回款天期两项条件,可以按统一兑现。销售人员离职,在离职两年内能够遵守本公司保密协议中的各项规定,且独立收回全部货款,将按本办法兑现剩余提成。销售人员离职,在离职两年内未遵守本公司保密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尚未兑现的提成将不予兑现。销售人员离职,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在本行业或竞争对手企业任职,否则,尚未兑现的提成将不予兑现。销售人员离职,其后续工作由公司其他人员完成,离职人员享受公司本办法规定的提成奖励,但提成只享受尚未兑现提成的30%。

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要认真准时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能草率敷衍了事。逐日重复单调繁琐的工作,时间久了易厌倦,显得枯燥乏味。但是我知道工作简单也不能马虎,你一个小小的错误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麻烦或损失,还是得认真完成。只有这样,我才能在以后的事业途中不会有太多的波则。

二、总结

这周的实习,我由对销售内勤工作的一窍不通发展到现在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领导的带头模范作用感染了我,同事的爱岗敬业精神鼓舞了我,使我认识到作为新领域的一员是值得骄傲。

销售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摘要: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立足点不同,在收入的确认上,二者之间一直存在差异,视同销售就是其中的一种情况。近年来,随着会计准则的完善和税法的调整,二者之间的差异有缩小的迹象,但由于确认标准和认定范围的变化,使得视同销售无论是在概念上还是会计处理上都愈显混乱。本文分析了现行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缺陷,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法规完善和核算完善的建议,以期对会计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视同销售 会计处理 收入 盈余操纵

一、视同销售概述

(一)视同销售概念

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不做销售核算,而税法中认定销售已实现,要求计算并缴纳税金的行为。因此,从会计核算的角度,视同销售在会计上应该是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不计入企业收入,但税法上要求比照售价计缴税金的商品和劳务转移行为。本意上,就是一个比照销售计列并缴纳税金的过程。

(二)视同销售业务在税法中的相关规定

1.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中,列举了8种应视同销售行为,具体包括:(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视同销售行为包括: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对处置资产所得是否视同销售进行了补充说明,若资产所有权属改变属于企业内部转化,则不视同销售确定收入;若资产所有权属不属于企业内部处置资产,则视同销售确定收入。通常,企业将资产用于继续加工制造另一产品、改变资产形状或性能结构、改变资产用途(自建自用或用于经营)等属于内部转换行为。而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等属于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行为。

3.两者的差异与法理比较。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范围比所得税要大,代销货物以及货物在同一机构间的转移行为都包括其中。而不同税收法规之间之所以还存在差异,原因在于法理依据不同。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该法理设计中,只要新增了流转环节,均应视同销售。而企业所得税法采用的是法人所得税的模式,着眼点在于货物是在企业内部还是外部流转的问题。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均不作为销售处理。可见,一个着眼于流通增值,另一个着眼于所有权属改变。

二、现行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目前,视同销售业务常见的处理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确认收入,即与正常销售情况相同,按售价确认收入,再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正常计税;第二种方法是不确认收入,直接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但依据售价或计税价格计列销项税额。

会计上对于一项业务是否确认销售收入,是有严格的确认标准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是否保留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控制;收入能否可靠计量;经济利益是否能流入企业;成本能否可靠的计量。再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的定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视同销售到底是否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实现,目前实务界大体有如下判断标准:(1)该业务是企业与外部之间发生的业务还是企业内部业务。(2)企业是否因该业务而获得经济利益。如果该业务是企业与外部之间的交易并且能使企业获益,则企业确认收入;反之,则不确认收入。

(一)不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行为

1.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该业务是自产自用的性质,属于资产的内部转化。由于不改变资产的所有权属,不具有销售实质,因此不计收入,只按成本转出,但需计算列报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所得税额。该项业务通常处理如下: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这种行为虽然体现的是企业与外部的关系,但由于捐赠的无偿性,使得该行为不能带来等价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从会计角度看,不能确认收入。其会计处理如下: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由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所有权归属于企业,所以该资产属于企业内部转化,资产所有权属未发生变化,只需要按产品成本转账,同时反映应纳税额。其会计分录如下: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虽具有商业实质但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种情况下,换出资产和换入资产在使用价值或价值上没有明显改变,本着谨慎的原则,会计上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收入和转让损益,只按成本转账。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行为

1.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换入资产,虽然不直接增加现金流入,但会带来其他资产的增加,体现的是企业外部的实物资产交换关系,具有销售实质。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且按税法规定的公允价值计算缴纳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换出资产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与上述业务类似的还有以资产或委托加工产品用于债务重组。在产品所有权转移的同时,企业债务减少,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

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分配给投资者或者职工个人。随着实物的分配,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再归属于企业,企业虽然没有借此业务直接获得利益流入,但可以等价减少相应薪酬和股利的支付,即带来企业负债的减少,因而符合收入的主要特征。该业务可以理解为两笔业务的结合:(1)将薪酬或股利支付给职工或投资者;(2)职工或投资者用获得的薪酬和股利购买本企业商品。企业交付商品给投资者或职工,减少直接现金支付,间接获得经济利益流入。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借记“应付股利或利润(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3.附赠品销售。附赠品销售的商业模式目前已相当普遍,虽然赠品没有额外收取价款,但所有权实质已发生转移,其价值回报隐含在主销物品的销售价款中,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且赠品也确实发生流转,符合增值税的计征条件。赠品的收入确认处理如下: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三)两种视同销售会计处理的比较

无论是否确认商品销售收入,视同销售业务有关增值税的核算都是以售价或计税价格为计税基础,对增值税的计算缴纳金额上没有差异。但是否确认收入,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缴存在明显差异。确认收入情况下,相关收入和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与所得税处理流程一致,不需进行纳税调整;在不确认收入的情况下,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一致,年末需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三、现行视同销售会计处理存在的缺陷

(一)混淆了视同销售业务与正常的销售业务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之一,就是会计处理与税法要求的相互协调。新会计准则改变了视同销售的单一处理,符合收入实质的可以确认销售收入。其直接后果是提高了会计与税法的处理方法协调性,避免了计税时的纳税调整,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使财务报表上的某些项目反映的信息更加客观、准确和公允。但由于名义上同称为视同销售,某些行为确认收入,某些行为又不确认收入,笔者认为这混淆了视同销售业务与正常销售业务,使得视同销售概念与最初设定不一致。

对于视同销售业务,实务中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且目前的趋势是大多数视同销售业务都按商品销售处理,这表明现行会计准则更多考虑到增强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一致性,减少纳税调整工作。但这也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会计准则规定了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应具备的条件,而以这些标准来判断视同销售业务似乎有些牵强。二是视同销售的原意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纳税上参照销售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转移行为。按照这个概念,所有的视同销售业务都不应确认收入,而应按成本直接结转。而目前,大部分视同销售业务采用了确认收入的做法,混淆了一般商品销售业务和视同销售业务的区别,使二者界限不明。

(二)会计处理方法不统一致使实务操作混乱

对视同销售业务确认销售收入,在所得税的缴纳问题上更具操作性和实际意义,但收入最终影响损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渗入包括企业经营成果在内的会计信息中,随着信息的披露影响相关利益者的决策,可能致使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这样看来,似乎不确认收入更具稳健性。不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成本使会计处理不与利润表发生联系,而是直接与资产负债表联系起来,着重揭示资产变动细节。但不确认收入在核算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也给税务机关的工作增加难度,提高了纳税成本。再加上,我国企业会计规范针对不同的企业制定不同的处理标准,某一项视同销售业务,可能小企业不确认收入,但上市公司却需要确认收入。由于各企业的利益不同,各阶段的目标也不同,这就使同一项视同销售会计业务在不同的企业或同一企业的不同阶段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既导致了实务操作的混乱,又违背了会计核算的可比性原则。

(三)为企业盈余操纵提供了空间

视同销售行为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其是否应确认收入在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很多情况下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职业判断本身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如商业实质的判断、经济利益可能流入的程度等。这就使企业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选择会计处理方法,从而给企业进行盈余操纵提供了空间。有研究表明,盈余管理在企业中大量存在,而将视同销售业务确认收入,则是多数企业通常采用的增值手段。可见,视同销售会计处理规定的模糊性,为盈余管理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当此类业务金额较大时,对企业的利润指标足以产生巨大的影响。

四、完善视同销售会计处理的建议

(一)规范视同销售的定义

关于视同销售业务,目前尚未有一个明确的权威性解释,所以,要解决视同销售会计处理问题,首先要规范视同销售的定义。笔者认为,视同销售就是税法上认定按销售实现计税而会计上不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行为。

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是否属于视同销售业务,首先要看税法对其相关的规定,是否需要上交税款,然后再检查该项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会计上收入确认的所有条件。如果这项业务在税法上确认为销售并需要进行征税,而其在会计上却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所有条件,就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若其在税法上确认为销售并需要进行征税,并且满足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条件,就应作为正常的销售业务进行处理,而不再属于“视同销售”。如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在税法上作为销售进行确认并且需要征税,在会计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所以就属于正常销售而非视同销售。

(二)视同销售在税收层面的重塑

我国目前执行的增值税法规对于视同销售的规定基本沿用1994年增值税法规的内容,明显滞后于实务的发展。事实上,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变化,视同销售无论其内涵还是其外延都已迥然不同,增值税法规对视同销售的规定亟待明确和完善。同时,现行税法在视同销售相关问题上缺乏协调性,因此呼吁视同销售在税收层面的重塑:(1)重新定义视同销售行为。既然视同销售行为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未做销售处理而税法中要求按照销售行为缴纳相关税费的行为,那么在会计准则中已规定确认收入按销售核算的业务则不应继续列入视同销售行为。对于这些内容,税法应做相应的删减或修改。(2)视同销售的新业务。近年来,会计实务产生很多新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会计准则对这些新业务有明确的规定,而税制方面却相对滞后,再加上税法与会计收入观念和方法固有的差别,由此产生不少新视同销售行为,对于这些内容,也必须在相关税收法规中明确,或至少及时予以解释。(3)协调和完善增值税和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鉴于转型后的增值税允许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对于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视同销售也应明确相关税收规定。(4)现行增值税和所得税法规对视同销售业务列举的内容在行文方式上有很大不同,不便于比较和记忆,应予以统一。

(三)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视同销售作为一项特殊的销售业务,对其做出正确的处理无论是在会计上还是税法上都具有重要意义。前已述及,对此类业务向来存在着两种观点。但笔者认为,视同销售业务应着重强调其“视同”的概念。既为“视同”,会计上就不应确认收入,只是参照公允售价纳税即可。理由如下:

1.体现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服务于不同的目标,财务会计的目标是为了提供给广大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而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及时足额地按税法规定核算企业应纳税额。当前,我国会计改革正逐步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开,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不考虑纳税的影响,具体要核算应纳税额的时候,由税务会计依据税法规定进行调整计算,以核定最终的税款。针对所得税来说,如果税法规定视同销售业务利润为应税所得,则可以将会计利润加上视同销售利润得出应税所得,这正体现了税务会计的目标。这一点也与国际通行方法相统一。因此,不能简单以是否与税法规定一致来作为选择会计处理方法的标准,而应看其是否符合财务会计自身特定的目标。

2.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产品未流出企业,不形成资金的来源,所以不能确认这部分产品的利润,将成本结转体现了实现原则的要求,能反映企业的真实利润;相反,如确认收入则会高估利润。同时,按成本结转能正确计量资产的价值,如确认收入则资产成本中有一部分是未实现利润部分,这必然会导致高估资产。从这两个方面看,按成本结转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兼顾财务会计和税法的要求。一方面,资产计量应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产成品的成本是过去交易和生产过程发生的实际成本,以产成品的成本结转符合稳健原则,满足财务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另一方面,税法要求这种业务作视同销售处理,本质上是从纳税角度考虑的,是为了保证计税依据的完整性。因此采用按成本结转而不确认收入的方法,既兼顾了财务会计的需要,又不违背税法的要求。Z

参考文献:

1.王璐华.视同销售的分析及重塑——基于新税制与新会计规范的交叉影响[J].经济师,2010,(9).

2.陈世辉.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探析[J].企业导报,2009,(7).

3.李京志,邵娟.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的理论探析[J].商业会计,2008,2:(3).

4.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销售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目前,对于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在理论和实务界存在二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然后根据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结转成本,称其为“统一法”;第二种观点,不需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销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顶税额,并对其所得缴纳所得税,称其为“分离法”。由于存在不同的观点,导致在视同销售业务处理时采用不同方法,造成会计账务处理混乱,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现对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如下探析。

一、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1)税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关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在部分准则中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共应付职工薪酬》应用指南明确规定,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明确规定,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明确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存货抵偿债务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成本。

对于会计准则中未作明确规定的其他视同销售行为,由于税法是本着保护税基和公平税负的原则对上述特殊的业务定义为视同销售,并在发生时确认销售收入交纳增值税和所得税,而会计准则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规定了收入确认标准,只有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视同销售业务才能确认收入、于是就出现两种不同的会计出理方法。

二、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理论分析

对于视同销售业务应采用哪种方法处理,多数学者都支持两个判断标准:该业务是企业与外部之间的业务还是企业内部业务;企业是否因该业务而获益,如该业务是发生在企业与外部之间并能获益的采用“统一法”,反之采用“分离法”。但笔者认为这两个判断标准在理论上难以成立,在实务中难以操作,理由如下:其一,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一组契约,这些主体包括企业股东、债权人、经理人员、职工、政府、供应商及客户等,在企业契约论下很难确定企业的界限。其二,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所有的交易与事项都是为了获利。仅是显性的、可计量的“利”和隐性的、不可计量的“利”的区别。

笔者认为可以换一个角度,寻找更有利于符合会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标准。对于视同销售业务要看其属于会计主体内发生的内部转账业务,还是涉及到会计主体与会计主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业务。如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业集体福利设施,应属于会计主体内发生的内部转账业务;如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应属于会计主体与会计主体外的个人业务,如果属于会计主体内发生的内部转账业务,应采用“分离法”,如果涉及到会计主体与会计主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业务,应采用“统一法”。这样在理论上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在实务中也容易操作。

三、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建议

对于视同销售业务按其与会计主体的关系,可将其归为以下两类:第一,属于会计主体内发生的内部转账业务,主要有:(1)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设施;(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这些业务发生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结转,采用“分离法”。但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并交纳各种税费。对于“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虽然体现了会计主体与主体外部的关系,但未能引起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而是企业单方面的无偿支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第二,属会计主体与会计主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业务,主要有:(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这些业务发生存在着销售行为,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因此,会计上作销售处理,采用“统一法”。

[例]某企业在建工程领用一批自产的产品,其产品成本为100万元,销售价为120万元。

由于在建工程领用是属于会计主体内部的转账业舞,会计处理应为:

借:在建工程 1204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0

如果上述产品用于分配给股东或职工,其会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或应付职工薪酬)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0

从以上实例可以看出,不管采用什么核算方法,在计算增值税时税基是一样的,即都按销售价计税,但第一种情况按产成品成本结转,不确认销售收入,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而第二种情况要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因此不需再作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编辑 袁晓玲)

销售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需要对企业收入模式进行调整

随着新收入准则的颁布与实施,成品油销售企业的收入核算与确认方法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旧准则指出:在特殊商品销售企业会计核算的过程中,由于涉及的收入模式众多,因此核算时应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比如合同取得收入应采用建造合同准则明确的核算方法;劳务取得收入应采用收入准则明确的核算方法。尽管确认方法不同,但却具有相同的确认条件:第一,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第二,收入金额可以精确计量。新收入准则在确认模式和方法上与旧准则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具体来说,新准则将不同的收入类型统一为一个整体,主张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这样不仅能够减少核算流程,而且还能避免相似收入进行重复确认,从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会计核算流程,从而提高了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效率。此外,将不同收入类型放置于统一的体系中,能够更好的进行收入模式对比,在提高会计信息利用率的同时,也能获取最佳的收入方式,从而为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收入确认点的评判依据发生了变化

旧准则将风险和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点,即当买卖双方发生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间点为收入确认点。以加油站为例,当加油站出售石油并取得相应的收入时,才能确认收入时点。而新收入准则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调整,明确指出“企业一旦以合同的形式确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时,收入时点随即被确认。”这并不难理解,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发生报酬转移,但是一旦确立合同关系,收入时点就已经确认。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合同的法律效益,促使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和鲜明,不仅有助于确保销售活动的顺利开展,而且还能细化会计主体,从而为提高会计核算的整体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明确了多重交易合同安排的会计处理方法

旧准则将商品合同与劳务合同进行了系统性概括,并没有将二者区分开来,导致企业成品油销售企业在合同拟定的过程中都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不仅容易给会计核算增加工作难度,而且还弱化了合同的法律效能,在一定程度上了也影响了合同收入的确认。鉴于此,新准则对其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对于含有多重交易合同安排的会计处理方法做了明确的阐述,要求销售企业对所有合同进行分类和评估,并将每项义务独立开来,按照单项义务确认收入,从而提高收入确认的精确性。

(四)明确了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与方法

旧准则中对于销售企业的特定交易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分为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等,一些企业在实际核算的过程中只能从中选择较为贴近的核算方法,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交易方式并没有进行相应说明,很容易降低会计核算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而新准则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完善和改进,在准则中明确规定了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这种变化不仅提高了会计核算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而且还减少了核算漏洞,这对强化企业的财务管理质量是极为有利的。

二、需要引入积分销售业务的核算方法

会员积分是新准则提出的一种全新的业务类型,在会计准则中被视为额外的购买选择权,目前,该业务类型已经被广泛的应用于成品油销售企业中。新准则指出:对于提供实质性权利的企业来说,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将交易价格分摊到该项义务中,并在客户获得相关商品或权利时确认收入。对于那些无法进行直接估算的产品或权利,企业可以通过对客户行使或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或概率进行综合分析,以便获得精确的核算结果。

目前,新准则规定的销售积分会计处理方法有三种,一种是递延收入法,主要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应给予客户一定的奖励积分,并将销售取得的货款与奖励积分进行分配,包含在奖励积分那部分的收入作为递延收益,随着客户兑换积分活动的结束,便可以将这部分收益转入当期损益,从而完成积分核算。第二种是预计负债法,该方法与递延收入法不同的是,这种核算方法将提供奖励积分的成本作为负债,也就是当下商品交换所取得的货款全部计入收入,随着客户兑换积分活动的结束,收入不变,费用增加,从而全面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第三种是商业折扣法,这种核算方法与前两种核算方法还有较大的不同,这种核算方法并不对奖励积分做任何处理,当发生商品交易时,全部货款计入收入,而提供奖励积分的成本也无须进行调整,随着客户兑换积分活动的结束,奖励积分以商业折扣的形式冲减收入。在实际核算的过程中,销售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针对性的核算方法,这样才能获得最精确的核算结果。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对我国现代企业的会计核算做出了全新的指示,其中也包括石油销售企业,这就要求相关核算人员必须要即时做出工作调整,按照新准则的核算要求开展实际工作,从而促进会计核算实效性的提升。只有贯彻落实新准则的基本要求,才能切实发挥出会计核算的有效价值,在减少成本支出的同时,也能为企业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

摘要:随着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我国石油销售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面临着全新的要求和目标,传统的核算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会计核算的实际需要了。这就要求相关会计人员与核算人员必须要将新准则作为指导依据,在原有核算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调整,争取在满足核算要求的同时,也能提高企业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此,本文针阐述了新准则对石油销售企业会计核算的相关影响,希望能够为相关会计人员与核算人员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准则,石油销售企业,会计核算,影响

参考文献

[1] 张保贵.浅述新准则对石油销售企业会计核算的相关影响[J].财经论坛,2017(10).

[2] 董爱红.浅议新会计准则对石油销售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中国集体经济,2016(15).

销售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对于老客户,和新客户,要经常保持联系,在有时间有条件的情况下,送一些小礼物或宴请客户,好稳定与客户关系。

二;在拥有老客户的同时还要不断从各种渠道获得客户信息。三;要有好业绩就得加强业务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知识,采取多样化形式,把学业务与交流技能向结合。

四;今年对自己有以下要求

1:每月要增加3个以上的新客户。

2:每月看看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误,及时改正下次不要再犯。3: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状态和需求,再做好准备工作才有可能不会丢失这个客户。

4:要不断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与同行们交流,向他们学习更好的方式方法。

5:对所有客户的工作态度都要一样,但不能太低三下气。给客户一好印象,为公司树立更好的形象。

6:客户遇到问题,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要先做人再做生意,让客户相信我们的工作实力,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7:自信是非常重要的,拥有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才能

更好的完成任务。

8:和公司其他员工要有良好的沟通,有团队意识,多交流,多探讨,才能不断增长业务技能。

五;今年销售任务额为1000万

为了今年的销售任务平均每月我要努力完成达到84万元的任务额,为公司创造利润。

以上就是2012年销售工作计划与目标,工作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会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探讨,共同努力克服。为公司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销售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销售业绩回顾及分析:

业绩回顾:

1、开拓了新合作客户近三十个。

2、8~12月份销售回款超过了之前3~8月的同期回款业绩。

3、市场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市场肌体已逐渐恢复健康,有了进一步拓展和提升的基础。

业绩分析:

1、促成业绩的正面因素:

①调整营销思路,对市场费用进行承包,降低新客户的合作资金门槛。虽然曾一度被人背后讥笑,但“有效就是硬道理”!我公司的思路是促成业绩的重要因素之一。

②加强了销售人员工作的过程管理,工作实效有所提升。

③用提高提成比例和开发新客户给予额外奖励的“经济激励”手法,形成了“重奖之下必有勇夫”的积极心态,也是促成业绩的重要因素之一。

④对于市场遗留问题的解决,依据“轻重缓急”程序,采用“坚持公司利益原则,以有效依据处理”的指导思路,从而使问题的解决未成触份公司的利益。

2、存在的负面因素:

①销售人员对公司的指示精神理解不够,客户定位不够稳定,没有严格按照终端思路开拓客户,部分客户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失误!

②销售人员的心态以及公司存在薪资制度,均存在“急功近利”状况。销售人员更多的只想有钱回到公司帐上,却没有更多的考虑客户是否适合公司的合作定位以及长久发展。

③客户选择公司产品时更多考虑的是折扣低价,所以很多未将铺底铺入终端卖场,甚至根本无终端意识,直接将公司的终端品牌变成毫无优势的流

通产品。

④大多数代理商的“等”“靠”“要”观念存在,但公司的产品价格降到底价,已无更多利润支持市场。

⑤公司的品牌定位终端,但包装缺乏视觉优势,宣传促销赠品不够新颖丰富,对产品的宣传、销售的拉动力不大。

⑥暂时缺乏品牌入市的拉动策略,不能促成品牌的热销。

⑦销售人员不能切实推行公司指导思路,至今未建立起典范式的品牌样板市场。

⑧销售人员缺乏统一的营销培训,观念、思路、方法和工作执行力无统一和协调,往往擅长市场开拓而不擅长市场维护和提升。

二、费用投入的回顾和分析:

费用回顾:

1、营销政策调整后,市场费用得以控制,公司的盈利能力稳定,8~12月相比3~8月同期利润额增加。

2、人员费用的固定风险降低,基本扼制了人力资源的亏损,8~12月相比3~8月周期人力成本降低,剩余价值提升。

费用分析:

1、正面因素:

①公司提出市场费用承包政策之后,最大限度防止了费用陷阱,费用超支现象得以控制。

②公司调整并制定了销售人员新的待遇方案,公司的固定风险降低了,人员的竞争意识和挑战性加强。

2、负面因素:

①营销部没有数据统计的支持,对费用的控制较为盲目。

②市场支持费用和人员费用报销等,营销部存在“知情难,无审批”的歧形现象,管理无法加强。

③个别人员管理观念陈旧、保守,不能主动遵从层级化管理,因此整个管理缺乏科学的流程。

④老板“一笔签”的现象依然存

在。

三、营销团队的建设回顾及分析:

团队建设业绩回顾:

1、销售人员的“放牧式”现象基本消除,营销团队的管理加强。

2、待遇方面,基本消费了“大锅饭现象”,薪资待遇的挑战性增强,标准更科学合理。

3、团队的执行力有所增强。

4、提问题不提解决方案的现象减少,销售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增强。

5、销售人员工作主动性有所增强,工作实效提高。

团队建设分析:

1、正面因素分析:

①采取每日电话报到和每月工作汇报的管理形式,一定程度上可以了解销售人员在做什么?做得怎样?

②降低了销售人员底薪,并将提成比例随着回款额度的增加而提高,增强了销售人员的工作挑战性。

③通过“提醒式”的罚款和个人

管理信用的树立,从制度要求和心理印象上让销售人员感觉到公司管理的严肃性,因此执行力随之增强。

④管理要求每一个销售人员必须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从而“逼迫”销售人员遇到问题时首先联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树立了销售人员的责任心,遇到问题找借口、找理由的现象降低,逐步树立了“解决问题是职责”的职业操守。

⑤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地给销售人员心理压力和工作危机感,从而使得销售人员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居安思危”的心理利于工作能动性和工作实效的提升。

2、负面因素分析:

①公司内部的辅助管理配合不到位,团队管理实效降低。

②公司部份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保守,团队管理实效降低。

③销售人员长期适应了“放任式”的管理,从观念上、心理上和行为上

有一定适应期去接受较为实效的管理。

④部分人存在“老油条”观念,有一定优越感,因此对于公司加强管理有“和稀泥”的想法存在。

⑤部分人心存不轨,希望钻公司管理的漏洞。所以希望公司管理的漏洞一直存在,甚至增加。

⑥人性特点的普遍反映:被管理者希望公司管理的能见度、透明度一致较低。因此对能见度逐渐增强的管理有一定抵触心理。

⑦公司管理高层调整,久经事故的销售人员见风使舵,左右逢缘,趁机蒙混过关,不遵从公司的管理,重新回到“放任状态”。

⑧谁都想做好人,缺乏主动做“恶人”的管理人员,管理原则不能坚持,等于一纸空文。

四、内部管理运作的回顾及分析:

运作回顾:

1、基本解决了不按客户定单发

货的现象。

2、公司制定工衣,并规定着装时间,公司人员有了较统一的形象。

3、文员工作有了一定分工,工作程序、方法和责任逐步明确。

4、制定并实施了新的行政管理制度,逐步规范了员工行为,出勤等管理一视同仁,趋于规范化。

5、客户档案基本建立。

6、周一和周六有开例会,工作有了积极明确的氛围。

存在的负面因素分析:

1、部门协作性不强,都喜欢围着老板转,喜欢把老板推到“工作前线”。一方面不能形成管理层面;另一方面促成了“一笔签”现象,并让老板处于被动境界。停留于小公司的思想、观念、模式和行为,是阻碍公司科学化管理进程的最大障碍。

2、客户管理能力较弱,有待进一步的能力提高和完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销售管理无数据:

一份正规地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应该用数据来说话,可是……真正的销售管理必须包含两部份内容:

一、销售回款的管理;

二、销售费用的管理。从而成为真正的经营。管理需要数据支持,就相当于打靶需要有望远镜帮助看靶心一样。每次放枪,都应当检查结果,以便于不断调整而尽量达到最高目标准确度。而公司现时的销售管理,就等于闭着眼睛瞎放枪,只知道靶子的方向在哪里,至于每一枪的结果,只能凭着经验去判断,去调整射击位置。所以目标的命中率可想而知!所以我认为,正确地管理应当是每半个月,财务部门应当向销售部门提供详尽的数据,帮助销售管理的判断和调整,以达到最高管理实效!

2、管理无层级:

公司的员工常挂到嘴边的一句“我要请示老板……”。本意没错,老板才是最终决策者!但是我认为老板花钱雇用我们,最少应当有三个目的:

一、

为公司创造剩余价值;

二、为公司解决问题;

三、帮老板分解、承担责任。所以应当是员工主动帮老板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老板“藏到幕后”。否则的话,做好人做恶人的都是老板!——例如,某客户要申请某项支持,若公司给予了支持,客户会认为“老板不错”!若由于其他原因公司未给支持,客户自然会认为“老板太精了”!正确在做法,我认为是永远让老板是“好人”,时刻维护老板的正面形象。

身为公司的管理人员,是判断和处理一般问题的责任人,是帮老板做事的。如果大事小事都让老板判断和处理,那就等于是老板在做事!既然老板自己在做事,多请些文员就行了,哪需要那么多经理呀、老总呀!另外老板“一笔签”绝对正确!——正确的前提在于各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帮助老板判断,确保老板每一笔都签得正确!

而且,从管理的角度来分析公司的管理。《a管理模式》一直强调管理的

层级和跨度。管理的扁

平化,适合小的组织。当组织不断壮大之后,人的精力和能力很难再直接适应不断膨胀的管理层和面,如果可以的话,各朝帝王都完全没必要设那么多部门,养那么多大臣!就相当于,如果公司大事小事都是老板处理,相信老板一天48个小时都不够用!老板雇用管理人员就等于养着一群光拿钱不做事的“闲人”,——老板不是在做生意做企业,而是在做“慈善事业”!

我一直的观点,公司的管理应当是一条自动化地生产线,老板就只是掌握开关的自动化操作员。当然,“生产线”要真正实现自动化,对每一个“部件”的品质要求都比较高,我想作为操作员来讲,最担心的还是“部件”的品质!——因为“部件”品质不稳定,一方面操作员心理压力和警惕性会加大,比较累。第二方面操作员会时常扮演更换“部件”的“机械维修工”;第三方面,生产出的“产品”很难达到“预期品质”;第四方面,品

质不稳定的如果是“重要部件”,有可能会毁掉整条“生产线”!

3、管理无流程:

生产洗发水,需要配料——搅拌——灌装的基本流程。在配料一定的情况下,搅拌的过程决定了洗发水的品质!管理也一样,中间的管理流程直接影响着管理的结果。倘若省去中间流程,把配料直接装进洗发水瓶,就等于把原料变成垃圾,最多也只能算是半成品洗发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或者说结果的品质没有达到最佳!

当然,以上是从结果方面来分析。如果从过程来分析,就会出现有些事大家都在做,有些事没有人去做!有些人忙得实效低下,有些人却闲得无所事事!简单地举例,某份文件传真过来,文员不知道该给谁处理或者先给谁处理后给谁处理?唯一的办法,上面注明给谁就交给谁!结果,几乎全部是由老板去处理!

六、完善管理的建议:

无论什么样的观点,无论什么样的管理,无论什么样的人来建设和推行管理,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存在的三大现象问题:

1、执行力太差的问题:

无论什么样的管理,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不是一纸空文就是达不到预期效果,永远还是原地踏步!

2、责任不与职权、利益挂钩的问题:

有权有钱却没有责任,谁都可以乱搞!搞出了问题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打工的,谁都可以走,唯独老板走不了,所以最终遗留的问题只能老板自己负责!而且,任何员工要是都不用为自己享有的利益相应的负责任,都抱以“无产阶级思想”,说不定哪天还可以“杀富济贫”呢!

3、做事有始无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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