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技术员考试范文

2024-05-11

通风技术员考试范文第1篇

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2018采掘计划,本矿11#南采区110207采面要形成。现因开拓110207采面运输巷道,需开拓材料绕道进行输送材料;由于材料绕道开口时独立回风系统困难,须回风到11#进风主巷道而造成串联通风,为确保安全生产,因此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1、《11#煤层配采初步设计》

2、《11#煤层配采安全设施设计》

3、《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

二、成立通风管理领导组 组 长: 李广余

副组长: 张洪波 郑兆臣 穆计国

吕玉佳 贺中仁 秦志雄

组 员: 辛 涛 苟秋林 张建雄

李锐锋 赵 斌 孙 杰

三、串联通风路线

在11#西材料大巷(煤库段)西40米处安装110207运输绕道的局部通风机。

1、副平硐→11#材料斜巷→11#西材料大巷→110207运输绕道工作面→110207运输绕道回风口→11#西材料大巷→采区主水仓→11#总回风。

2、副平硐→11#材料斜巷→11#西材料大巷→110207运输绕道工作面→110207运输绕道回风口→11#西材料大巷→采区副水仓→11#总回风。

3、副平硐→11#材料斜巷→11#西材料大巷→110207运输绕道工作面→110207运输绕道回风口→11#西材料大巷→11#中部临时排水点→11#总回风。

4、副平硐→11#材料斜巷→11#西材料大巷→110207运输绕道工作面→110207运输绕道回风口→11#西材料大巷→11#4库房→11#总回风。

5、副平硐→11#材料斜巷→11#西材料大巷→110207运输绕道工作面→110207运输绕道回风口→11#西材料大巷→11#西运输大巷→110303回风顺槽工作面→110303回风顺槽回风口→110303回风联巷→11#总回风。

6、副平硐→11#材料斜巷→11#西材料大巷→110207运输绕道工作面→110207运输绕道回风口→11#西材料大巷→11#西运输大巷→110306运输巷→110306工作面→110306回风口→11#总回风。

四、相关规定

(一)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0条规定: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者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系统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对于本条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巷道中装设甲烷传感器,且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要求。因此,需要在以下地点安装甲烷传感器。

(1)按规定要求在11#采区中部临时排水点、11#4号库房、11#主副采区水仓进风口加设甲烷传感器;并且甲烷传感器的管理要求按照机电硐室的管理要求管理。

(2)经矿会议决定在掘进巷道的工作面、回风流全部按照机电硐室的传感器管理要求。 各地点安装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0.4% 断电浓度≥0.4%、复电浓度<0.4%及断电范围煤矿井下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五、安装甲烷传感器标准:

(1)甲烷传感器在入井之前必须用标准气样进行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的调校,保证传感器灵敏可靠。

(2)甲烷传感器应采用专用吊架吊挂在巷道顶板上,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悬挂处应顶板完好、避开淋水、无其他机械损伤,并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

(3)必须用安全监测专用电缆连接,接线处要用专用接线盒连接牢固,防止失爆,监控电缆与动力电缆的间距不小于0.3m,电缆悬挂必须符合标准。

(4)严格按规定每15天对以上甲烷传感器调校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串联期间每班有专职巡检员跟班夜班:张敏、早班:杨云光、中班:高海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跟班领导们发现当班巡检员脱岗、睡岗、串岗罚款100元。

六、局部通风机管理 :

局部通风机设专人管理,风机必须安装在11#西材料大巷的进风流中距110207运输绕道进风口不得小于10米,并同时吊高或垫高,距巷道底板不小于0.3米,全负压供风量在732m3/min以上,风机呼风量在480m3/min,并保持局部通风机部件完好,高压部位严禁跑风,风筒破口及时修补,确保迎头风量达到计划风量354m3/min以上,局部通风机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风机设专人看管、挂牌管理、现场交接,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风筒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跑风,逢环必吊,破口及时粘补,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米;停电停风时,人员必须迅速撤到全负压进风流中。

七、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瓦斯管理:(1)瓦斯检查点和甲烷传感器安装相同,即在安装甲烷传感器的位置悬挂瓦斯检查牌,每班3次检查气体浓度。并有专职瓦斯员检查 (2)加强掘进巷道风筒及风筒传感器的管理,确保工作面风量充足风电瓦斯电及故障闭锁功能可靠(3)加强11#及掘进巷道甲烷传感器的管理;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设置( ≥0.4% 、≥0.4%、<0.4% )。11#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在串联期间每个班,每个掘进工作面都有专职瓦斯员巡回检查夜班:赵泽峰,早班:王勇,中班:苗雨龙。 瓦斯检查制度

第一条 每班瓦斯员检查瓦斯的次数:

按规定,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二次,掘进工作面与综采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三次。

第二条 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

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通风部门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 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瓦斯报表上

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 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

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 瓦斯报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

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 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 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吊挂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第九条 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第十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

第十三条 瓦斯班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第十四条 通风科长、矿总工程师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第十五条 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 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通制度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规定的内容。

第十七条 对于易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八条、 对于局部积聚的瓦斯,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安监、机电、调度室等部门会审,方可执行。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采掘工作面及其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采掘工作面及其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4、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断电撤车。

5、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2%,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 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第二条 交班人必须将当班发生的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 第三条 接班人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第四条 工具、备品、备件等当面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 第五条 在规定的接班人缺勤时,交班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后,派其他人员顶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 交班人如发现接班人醉洒或精神不正常,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

第七条 接班人认为交班人未按要求交待清楚,有权拒绝接班向领导汇报请示。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为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的工作力度和为对我矿瓦斯日常管理进行有效合理的调度,加强瓦斯管理,监督瓦斯检查员不空岗,不漏检,把瓦斯管理工作做的更好。特制定瓦斯审批制度:

1、每月由通风科长负责安排,把井下各盘区,各工作面及其他各供风区域,做详细的安排,制定出巡回检查路线,安排瓦斯员上岗人数,并就每班检查次数做一份具体安排表,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留底表在值班室备查。

2、瓦斯员在工作当中,必须对所负责地点认真详细地全面检查做到“三检查”,并如实向调度值班室汇报CH4情况,做到“三对口”(即井下牌班,瓦斯员记录手册,井上瓦斯记录台帐三对口)。

3、瓦斯员汇报上来的瓦斯情况,记录员必须记录清楚,当班把上一班的瓦斯记录情况抄写到瓦斯日报表上。当日主要通风(瓦斯)重要问题日报表,由科长亲自签字审批并做具体安排。次日早晨报送矿总工程师批阅并签字,再送矿长批阅并签字,通风科留档备查。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1、瓦斯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凡因停风、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操作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措施要有编制人、审批人的签字或盖章,编制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措施应包括瓦斯积聚地点、时间、积存量、排放时间、排放方法、排除瓦斯控制浓度的要求、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分工等。措施要经矿总工程师、安监部门、机电部门、调度室以及救护等部门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2)明确控制排放的方法,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措施中要根据瓦斯涌出量、供风量、计算排放量和排放时间,确保排出的瓦斯含量在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2%,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76条规定。排放时,要在全风压混合处设置声光报警断电仪或甲烷报警仪。

(3)明确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及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并绘制示意图。

(4)明确断电和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5)排放后设专人检查瓦斯。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而且排放巷道的瓦斯浓度低于0.8%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氧气浓度不低于20%时,并要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时,方可指定专人人工复电。

(6)明确责任范围,排放瓦斯工作要统一指挥,人员要明确分工。即受影响地点的单位负责撤人站岗工作,通风人员负责排放和控制浓度,机电部门负责停、送电和处理开关内的瓦斯,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救护人员负责值班或延接风筒等。

2、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凡因停电、停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积聚需采取措施的,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排放瓦斯之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供电设备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确保其浓度均不超0.5%,确保局部通风机不发生循环风时,才可进行瓦斯排放。

(2)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在恢复通风前,经检查或计算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不大于3%,且排放瓦斯回风路线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和地点时,在请求矿调度室后,可以由瓦检员在现场生产单位班队长和安全员的配合下,按本矿制定的常规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并将排放情况报局通风部门。

(3)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并经矿总工程师签批后方可执行。同时将措施报公司通风科备案,处理情况及时报集团公司。

(4)巷道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签字后,报集团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将排放情况及时报集团通风科。

(5)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排放瓦斯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禁止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责成其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3、排放瓦斯其它注意事项

(1)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要符合防爆要求。

(2)如需进入停风区内检查瓦斯,必须由瓦检员、生产班组长或安全员两人进行。检查时,两人前后相距5米,并携带氧气浓度检查仪和甲烷检定器等气体检定器具,当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是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停止检查并立即撤出停风区域。若条件不具备且需检查瓦斯时,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

(3)启封密闭的排放瓦斯工作,一律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通风部门负责排放瓦斯的浓度控制。

(4)被高浓度瓦斯(指瓦斯浓度在3%以上)淹没区域的电气设备,排放瓦斯结束后,要把电气开关盖打开,排除内部积聚的瓦斯后,方可人工复电。

(5)排放结束后,要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确无危险后,方可通知矿调度室和生产单位恢复工作。

(6)所有措施,须经通风、生产、安监、机电等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经矿总工程师审签后,方可报公司审批。

(7)为了加强排放瓦斯管理,各单位每次排放都要建册登记,以便备查。 (8)排放措施要报总公司备案。

4、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准送电,依此类推,排瓦斯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5、排放临时停工区(巷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局部通风机用控制三通进风量,掌握瓦斯浓度进行排放。

6、排放已密闭区,瓦斯尾巷,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的瓦斯时,要由里向外,逐节增加风筒,控制风量,进行排放。 瓦斯队考核细则 第一条 纪律方面:

1、瓦斯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迟到一次罚款10元(当日兑现),具体上班时间,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 23:00,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2、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次罚款50元。

3、瓦斯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无事进变电站。否则,视其情节,罚款20—200元。

4、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你不来,我不走,手拉手,交接清,不得提前脱离工作岗位,接班人不得在井口逗留,否则,视其情节罚款20—100元,如有提前出井,一经查获,将从重处罚,罚款500元,停班培训,情节严重者开除。

5、瓦斯员不入井或入井后不到工作现场,一经查出,坚决开除出队。

第二条 瓦斯检查方面:

1、入井前,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完好不得入井,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校对仪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仪器在携带过程中要爱护,轻拿轻放,不得轻易损坏,故意损坏零件将由本人作价赔偿。

3、瓦斯检查必须严格按巡回路线进行,不得出现空班漏检,漏检一点,罚款20元,如整条路线漏检,视为未到现场从重处罚、开除。

4、瓦斯检查次数,必须符合规定,少检一次,每测点罚款10元,巡回检查时间,必须符合规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及时巡回检查,每次20元。

5、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牌板、报表、手册要携带齐全,手册不带,一次罚款10元,二次以上加倍,而且要求随测随填,如果牌板、报表或手册有一点未填罚款5元,如报表和手册已填,而牌板未填,按填写假记录处理,罚款100元,有一点不对口,每点罚款10元。

6、瓦斯员对自己所辖区域负责,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坚决停产,对于瓦斯员玩忽职守未制止的,视其情节,每次给予50—500元的罚款,严重者开除。对本区域的局部瓦斯积聚,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及时处理并汇报,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严格执行停风停电撤人制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停风,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无条件撤出,并督促切断停风区域的一切电源,否则,每查获一次罚款100元,停班培训,情节严重者开除。

9、瓦斯排放,必须严格按所订措施执行,不得玩忽职守,否则,一经查出,视其情节,给予50—200元的罚款,停班培训5天,情节严重者开除。

10、瓦斯员对自己所辖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使用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必须每天主动汇报通风设施损坏情况,杜绝事故发生的,如瓦斯出现异常,瓦斯员必须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检查有关通风设施使用情况,及时汇报,否则,每查获一次,罚款50元,直至开除。

11、对于由于地质条件,或其它人为因素而造成的瓦斯隐患,能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杜绝事故发生的,每次给予50—200元的奖励。

12、能及时发现破坏风筒,并将责任人弄清者,每次奖金50元。

13、瓦斯检查巡回图表,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齐全,而且要有带班长,交班人签字,否则,每缺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两次以上,将加倍处罚。

14、对于能检举、揭发其它瓦斯员违章作业,其它领导违章指挥的,每次奖金100元。

15、仪器管理员负责仪器的发放、回收、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缺少零件,必须弄清责任人,否则,自己负责,作价赔偿。

16、风筒管理方面严格执行风筒管理制度,风筒破坏当班必须更换,如因故无法完成,移交下班,并报告汇报。

17、及时更换损坏锈蚀的瓦斯牌。

18、批准执行的各种安全措施,如井下电氧焊等,指派瓦斯员必须严格监督执行,否则,视其情节,给予50—100元的罚款,并停班学习。

19、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清工作区域内的各种通风设施、风筒情况,否则,所发现问题,由交接班人全权负责。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风管理 : (1)加强开拓巷道工作面的通风管理工作,加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及风机自动切换的管理,每班由安检员、瓦检员及施工队长和机电工检查风机的运行情况和风筒的完好情况,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

(2) 任何人员发现掘进巷道无计划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至新鲜风流处,向通风队和调度室汇报,安排瓦检员在巷口设临时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入内。

(3) 恢复通风前,先将回风流流经路线上的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并在各个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恢复通风时,先检开拓巷道工作面局扇及其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当甲烷浓度不超过0.4%,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只有开拓巷道工作面中甲烷浓度不超过0.4%,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氧气浓度不低于18%时所有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风机管理:每天早班必须有电工和瓦斯员一起切换风机,检查风机是否能自动切换、完好。

无计划停风停电管理:

1、凡事先未提出申请取得批准的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无论停风时间长短,都属无计划停电停风,都要登记和上报。

2、掘进工作面发生无计划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所有作业人员立即撤离现场。

3、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检员或施工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通风科负责向有关科室提出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通知单,并建立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台账。

4、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由矿安检科室组织生产、机电、通风等科室进行分析追查,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造成瓦斯积聚的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矿总工程师和安全矿长均要亲自参加追查,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加倍处罚,同时,总工程师要责成专人将无计划停电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告知机电、通风、生产人员。机电、通风、安检科都要建立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台账,并记录停风原因,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

5、因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工作面停风的,恢复通风前,应根据工作面瓦斯监控数据及检查局部通风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由指定人员启动局部通风机送风。恢复通风后,掘进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指定电工检查证实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指定电工恢复送电。

6、因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排放时,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

7、应用好风机开停传感器,以便随时掌握局部通风机运行情况,发现无计划停电停风机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防尘管理

(1)在11#西材料大巷两台局部通风机前加设置一道全断面喷雾。 (2)各个转载点必须设置防尘设施设备,并且能正常使用。 (3)在11#煤层进风口设置两道全断面喷雾。 (4)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体防护。

防尘保障措施:每班在生产前必须开启11#斜巷的全断面喷雾,各掘进工作面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防尘管理规定执行。

1100mm喷头间距300-500mm、喷头迎风角为45°、水压0.4MP,喷头水量4.5L/min。水幕要吊挂平直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并且有专职人员管理(当班班长)。在生产期间经检查发现喷雾无开启罚款100元

2、刮板机头、综掘机二运机头、综掘机一运机头各转载点喷雾喷

500mm向指向落

3、在割煤期间综掘机的内喷雾不能小于3mp外喷雾不小于1.5mp

4、掘进回风流距工作面30-50m

5、巷道内产尘源尘源下风侧5-10m巷道内安设喷雾洒水降尘装置。

6、掘进工作面回风流距回风口50m范围巷道内安设全断面喷雾工作面割煤期间打开喷雾,停止割煤后关闭喷雾。

当井下串联通风地点发生灾害时避灾路线

1、11#110306综采工作面→11#110306综采回风口→11#西运输下山风门→11#副采区水仓→11#主采区水仓→11#西材料下山→110303回风绕道风门口→11#西材料大巷→11#材料斜巷→副平硐→地面。

2、11#110306综采工作面→11#110306综采运输顺槽口→11#西运输下山→110303回风顺槽口→11#西运输大巷→11#进风行人斜巷→主平硐→地面。

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逃生原则根据避灾路线避开灾害地点选择风流上风口逃生。

井下发生透水逃生原则根据避灾路线避开灾害地点选择沿上山方向逃生。

未涉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执行 附:井下逃生路线平面图

2018年3月

通风科

11#煤层110207运输绕道开口时串联通风安

全保障技术措施

审核人:

编制人:李美忠

通风技术员考试范文第2篇

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

+1015m回风斜井贯通,通风系统将发生变化,为了确保贯通前后矿井通风系统稳定,防止发生风流紊乱,确保井下各地点用风量稳定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特编制本措施。

一. 调风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义(矿长)

副组长:慕国保(总工)刘学龙(安全矿长),肖迟权(通风副总),田丰平(生产矿长)。 成员:魏家兵,雷光伍,各班瓦解员,安全员,通维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组织,落实措施的相关规定,全面指挥通风系统调整。 2.副组长,负责通风系统调整时的现场指挥及通风设施够构筑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管理工作。

3.测风员,负责贯通前后的风量测定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调度室及总工程师。 4.瓦解员、安全员:负责贯穿前、后各个用风地点瓦斯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领导小组长。 5.通维工。负责通风设施检查及相关工作。 二.贯穿前,准备工作:

为了确保贯穿后风流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必须提前将+915m石门里段风门及砌筑材料下放至安装地点,做好安装风门工作。

三、贯穿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1、贯通前先准备好构筑一道临时风障的材料。

2、贯穿后立即将+1015上、下段供风的局部通风机停止供风,组织人员将+915m平巷的调节风门关闭。

3、待通风设施运行正常后,测风员立即测定+1007m主斜井,+997m副斜井,+913m运输巷,+910m运输巷,+1015m回风斜井等地点的风量,风流方向,风速及瓦斯情况,分析其变化情况,汇报给总工程师,根据总工程师的指示对通风系统进一步调整,最后对全矿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分析风量变化情况及原因并做好记录。

四、安全技术措施

1、.组长作为通风系统调整的总指挥,要对本次的调风全权负责,统一指挥,且将调风过程及时汇报调度室。

2、调风时,必须停止井下一切采掘工作及机电运行设备工作,只有在系统可靠、风流稳定、瓦斯浓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检测正常方可恢复作业。调风后,同时瓦检员要巡回检查各个用风地点瓦斯、风量情况,加强检查各作业地点及回风路线,采空区密闭气体,有无异常,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工作面停风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工作地点到新鲜风流处。

4、调度室监控中心维修工必须确保井下各地点的瓦斯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正常使用,并且灵敏可靠,能够在第一时间监控各地点瓦斯,风速是否正常,一旦报警,能及时与领导小组协查原因并进行处理。

5、贯通调风期间,瓦解员必须加强瓦斯检查,若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超限,必须组织撤人,停电,设岗警戒工作。

6、测风员进入风流不稳定的巷道时,发现风流紊乱,微风,无风,瓦斯超限等不安全情况时,必须将区域内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的地点。

盛隆煤矿通风科

通风技术员考试范文第3篇

通风队安全工作保障措施

根据近期城郊煤矿整体安全现状,通风队及时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会议总结了七月份、八月份队的安全形势及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部署了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及防范措施。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了近期安全工作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近期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队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曲松科 白彦龙

副 组 长:赵 勇 万 桥 王从玉 孙景瑞 成 员:杜海涛 潘浩萌 罗志强 王海波及各班班长 工作人员:王海波 职责划分:

曲松科:全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分管队干的考核管理。

白彦龙:切实做好全队职工信访稳定工作,密切关注职工不稳定动向,并分管技术资料整理、测风工、仪器仪表维修发放工、通风调度及瓦斯检查工管理。

赵 勇:分管爆破管理,负责放炮员的正规操作及火工品管理。 万 桥:分管通风设施管理,保证井下通风设施完好及相关人员的思想稳定。

王从玉:分管局部通风管理及相关人员的思想稳定。 孙景瑞: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及相关人员的思想稳定。 杜海涛:协助白彦龙做好技术资料整理及瓦斯检查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1、人员安全目标

基本目标:消灭较重轻伤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 奋斗目标:消灭轻微伤事故。

2、瓦斯管理目标:杜绝瓦斯管理超限及其他瓦斯事故。

3、爆破管理目标:杜绝爆破材料外流及爆破事故的发生。

4、人员管理目标:保持职工思想持续稳定,杜绝上访、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1、瓦斯防治工作:把瓦斯防治作为通风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以及矿的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瓦斯管理工作,切实把瓦斯防治工作抓好抓细,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瓦斯超限现象。

2、爆破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火工品管理,坚决杜绝火工品流失及现场管理;二是加强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特别是重点头面(下山掘进、淋水较大、顶板破碎)重点区队进行重点关注,保证爆破安全。

3、局部通风管理:保证井下所有局部通风机、风筒等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特别是加强井下瓦斯异常区域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管理,保证风机运转正常,风筒不破口、不漏风、吊挂平直,坚决杜绝出现风筒脱节现象。

4、现场安全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证通风系统可靠。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各个生产环节、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对所查出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及时整改,闭合管理,规范存档备案。狠反“三违”和“三松”,重点抓瓦检员现场交接班、杜绝假检、漏检现象。

5、职工队伍管理:根据分工,各分管队干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工作期间、班前会期间等摸底排查,观察职工的思想稳定情

况,保证职工不带情绪入井、不带情绪工作。

6、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高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切实增强安全事故防范与应变能力。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跟、值班制度,队党政一把手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工作重点放到现场一线,树立超前意识,工作中要坚持查隐患、抓落实、促整改、严把关,力争做到“零事故、零隐患”。

四、保障措施

1、职工队伍方面:

(1)利用班前、班后观察职工的思想动态,对有情绪的职工做到坚决不入井、坚决了解职工的实际情况,及时帮助职工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到最基层。

(2)加强岗位人员的教育,应知应会的学习,提升岗位人员综合素质。

(3)根据各岗位工种编制危险源预知内容,提升岗位人员对危险源的预知判读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

(4)严查各类“三违”现象,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瓦斯管理方面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所有构建的通风设施严格按照标准构建,构建好后严格执行验收程序,保证瓦斯异常区域通风可靠,风量充足,严格按照规程规定配风,严禁出现工作面风量不足、通风设施不完好造成漏风现象。

(2)对瓦斯异常区域,特别是2703对拉工作面、2903胶带顺槽、2903轨道顺槽及2505回撤工作面瓦斯管理。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保证局部通风可靠,严禁出现工作面风量不足、风筒漏风、脱

节现象。

(3)加强瓦斯异常区域的检查,严格要求瓦检员认真检查瓦斯异常区域的瓦斯,重点区域重点专盯,发现瓦斯涌出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按照城郊煤矿瓦斯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局部通风方面

(1)严格执行《城郊煤矿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管理制度》,保证局部通风严格按照安装标准执行,必须做到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无破口漏风,采用双反压边,接口严密,杜绝无风、微风作业,风筒接头采用双股10#铁丝加固,铁丝拧紧至少拧3圈,铁丝凹入风筒圈不小于5mm。通风队专职通风工及施工区队兼职风筒管理人员每班至少要检查2次风筒,发现有脱节、挤压、扭折、破裂、脱挂及漏风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2)严格执行《城郊煤矿局部通风机及风筒检查制度》,建立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管理台账,要求风筒必须有统一编号,编号距迎头30m,当班风筒检查责任人、延接责任人必须记录清晰,能够随时找到某节风筒延接及管理维护责任人。通风队队长、书记、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对瓦斯异常区域局部通风检查三次,局部通风分管队长每月至少对瓦斯异常区域局部通风检查四次,详细登记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管理台账。

(3)严格执行《城郊煤矿局部通风应急措施》当风筒出现破口时不大于100mm时,通风工必须及时粘补,粘补风筒必须先缝后补保证粘补质量。当风筒破口较大,必须要更换风筒时,通风工提前将更换风筒吊挂好,瓦检员检查工作面及回风后巷瓦斯浓度,要求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进行缓慢对接更换,如果中、夜班现场跟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风筒更换工作。当风筒出现脱节时,必须撤人、停电、警戒、汇报、对接风筒等程序执行。

4、爆破管理方面:

(1)加强火工品管理,坚决杜绝火工品流失及现场管理,要求分管队长五天必须对放炮员的“一炮三检”手册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特别是每次爆破药量、雷管数量等进行核对。

(2)进一步落实井下爆破管理制度,对放炮员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爆破流程进行爆破,认真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杜绝延点爆破作业;要从源头上杜绝拒爆、残爆现象的发生,工作面装药、连线、起爆、验炮、处理瞎炮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施工。

(3)对重点区队加强管理,一是尽量安排跟班队长到现场多跟班;二是加强爆破人员思想提升,保证爆破人员与现场施工区队协调好,有问题及时解决不发生摩擦。

(4)对于顶板破损、淋水的头面,敲帮问顶必须要细致,确认工作面安全后,方可装药爆破,装药前工作面腰线以下拉一条小线,装药时在淋水的地点脚线接头用胶带包好,都连接在工作面的小线上,并头朝上。

通风技术员考试范文第4篇

矿井通风系统稳定是“一通三防”工作的根本,为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为矿井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力求使通风系统符合“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矿井在安排年、月度生产计划时,同时考虑合理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改变区域或局部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通风系统调整时,带班领导、通风部门必须现场跟班协调指挥。

2、加强巷道贯通管理。测量(技术)部门及时下发贯通通知单,施工队伍执行边探边掘,掌握剩余贯通进尺情况,防止误贯通。

通风部门提前制定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时,带班领导、通风部门跟班现场协调指挥。贯通后,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防止贯通期间风流短路或紊乱。

3、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有瓦斯喷出、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10m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有突出危险性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采用上行通风,严禁采用下行通风。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局扇通风、扩散通风和老空区通风。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4、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

5、矿井南、北翼采区实现分区通风,每个采区必须设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通风系统中不得出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微风、循环风等。

6、采区变电所、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井下瓦斯抽放泵站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且无瓦斯涌出时,可采用扩散通风。

7、抓好巷修工作。重点保证采面上下顺槽通风断面、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面上下顺槽的实际断面不低于设计断面的2/3,其他巷道的实际断面不低于设计断面的4/5。维修时,做好顶板管理工作,严防冒顶堵塞巷道出现瓦斯事故。

8、按季度绘制、每月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图中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构筑位置。

9、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随采面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0、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及安全检验工作。矿井每3年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

主要通风机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每5年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全矿井通风系统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11、每年应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2、矿井至少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结果记录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制作测风报表,送总工程师审签。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控制矿井内外部漏风,合理分配风量,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3、各巷道交叉口要悬挂避灾路线标识牌,采区巷道间隔距离不大于200m,矿井主要巷道间隔距离不大于300m。

14、根据矿井生产计划安排,制订月度风量分配计划,按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合理分配风量,杜绝无风、微风现象,确保各用风地点满足生产需求。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一)安装要求

1、局部通风机由通风队负责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型号、位置(防突风门外、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安装风机。

2、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要有足够的全风压供风量,且保证风机吸风口以里巷道的风速不低于0.25m/s(煤巷)或0.15 m/s(岩巷),严禁发生循环风。

3、局部通风机要吊挂(或上架)平稳、设备齐全,风罩、整流

器高压部压有衬垫,不漏风,离地高度大于0.3m,有消音罩,且明确责任人。

4、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倒台,两路电源均接风机专用线,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断电或故障停止运行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保证停风和甲烷超限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5、严禁使用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无论哪一台局部通风机停风,都必须实现断电闭锁。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末端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煤巷及半煤岩巷不大于5m,岩巷不大于10m。风筒吊挂平直、牢固,一般风筒吊挂高度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5m。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筒接头漏风、风筒破口必须及时粘补,风筒出风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二)责任划分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煤巷掘进工作面局部

通风机每班由机电队设专人看管,保证正常运转。通风队负责风机、风筒的日常检修、维护、回收及管理牌板的填写工作。

2、通风队负责检查局部通风机前后的风量、风流情况,负责检查风筒的敷设管理工作。

3、瓦检工每班接班后,必须将所管辖范围内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风筒吊挂、风量情况、管理牌填写情况,风筒末端出口距迎头及风筒备用情况全面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4、每天由电工(或风机看管人员)和瓦检工共同对其责任区域内的局部通风机倒台进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签字记录存档备查。

(三)管理规定

1、备用风筒一律上架、挂牌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2、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处设弯头或伸缩节,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锚喷巷道由施工单位每5m打一个吊挂眼,并拉铁丝吊挂,风筒做到逢环必吊,风筒破口要及时补粘。

3、通风队要明确风筒管理责任人,按照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管理。

4、通风队负责安装吊挂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包括供风地点、型号、功率、全风压供风量、管理人等。

5、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连续运转6个月,由机电队负责全面检修一次或升井检修一次。

6、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倒台等,并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

7、所有入井风机,必须经机电部门严格检查,确保部件齐全,集流器、保护栅完好,不失爆,并有入井证方可入井。

8、风机运输和安装过程中,要安全运输,禁止撞碰、淋水和分拆分运。

9、因爆破、扩修、运输等保护不到位损坏或故意破坏风筒的,对直接责任人以“三违”处理,对班组长、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核,由此造成停风、瓦斯超限事故的,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四)局部通风机停送电及检修管理

1、局部通风机的检修工作,涉及单台局部通风机运行或停风的,必须提前编制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后,由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室)统一协调。

2、矿井停产检修期间,应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检修局通风机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检修时设专人看护,检修期间掘进工作面停止作业,瓦检工要详细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安全监察员现场监督。

3、若停电检修或风筒调整必须停风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按专项措施执行,对停风区内进行甲烷、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只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76条开启条件方可启动风机,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76条中的规定

执行分级瓦斯排放工作。

4、所有局部通风机,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风机自动倒台试验时,瓦检工和电工(看风机工)两人同时在现场进行,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加强通风设施管理

(一)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构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需要安装调节风窗(设有逆风装置)的要安装在风门正上方,便于调节风量,严禁风门构筑一道为永久设施,一道为临时设施。

(二)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通风实施必须牢固可靠。

(三)井下通风设施的构筑标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通风专业)》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执行。通风设施施工完工后,由通风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四)砌筑风门(包括挡风墙、自动风门)、密闭的要求:

1、风门、密闭位置应选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地压稳定的地点,风门、密闭范围5m内的支护要完好,无片帮、冒顶,并清除杂物、积水和淤泥。

2、施工地点必须保证通风良好。施工时必须检查甲烷(二氧化

碳)浓度变化情况,若甲烷浓度达到1.0%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保证甲烷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再进行施工。

3、构筑风门时,正反向门框安设要有一定的斜度,该斜度应根据该处负压的大小而定,负压小斜度大,负压大则斜度小,一般以85°左右为宜。

4、对于构筑风门的地点,四周必须掏槽至硬煤、硬岩,岩石掏槽不低于0.2m,煤巷掏槽不低于0.5m;只能用大锤、钎子、手稿、风镐进行掏槽施工,不准采用爆破方法。

5、风门墙体厚度不低于0.8m,门扇所用钢板厚度不低于8mm或使用槽钢和钢板焊接制作,厚度不低于50mm。反向风门牢固可靠,正向风门必须联锁,并安装开关传感器。

6、风门墙(挡风墙)体上的调节风窗、铁风圈、刮板运输机过洞和水沟必须设置防逆风装置,电缆孔必须封堵,正反向风门设置底坎、门边必须严密不漏风。

7、风门所在巷道有水时,要砌筑水沟、反水池;密闭内有水时,要设有反水池或反水管,采空区密闭设有观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或带有水封结构。

8、通风设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墙体与煤岩接实、不漏风。

9、密闭(挡风墙)、风门悬挂通风设施检查维护管理牌,密闭前悬挂“禁止入内”牌和瓦斯检查牌并设置栅栏。

10、密闭(挡风墙)、风门竣工后,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由通风部门负责验收,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五)所有通风设施的拆除、挪移必须经通风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拆除、损坏。必须保证矿井通风设施齐全可靠、操作灵敏。所有风门必须实现闭锁,防止风流短路或紊乱。

(六)井下所有正向风门必须安装开关传感器,以实现自动监测。

(七)两道风门之间及前后5m范围内不得有积水、淤泥、随意堆放杂物和安装电气设备。

(八)井下所有风门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正向风门严密不漏风,联锁完好,两道正向风门严禁能够同时完全打开。

人员进入突出煤层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爆破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九)井下通风设施纳入到当班瓦检工的检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完好,并做好记录。

(十)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的回风侧严禁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十一)因爆破、扩修、运输等保护不到位损坏或故意破坏通风设施的,对直接责任人以“三违”处理,对班组长、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核,由此造成风流短路紊乱、瓦斯超限事故的,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四、其他要求

1、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矿井通风系统每旬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进行处理。

2、瓦检工每班对所管辖区域进行通风系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并处理。

3、矿井必须配备足够风表、风速传感器、秒表、温度计等通风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相关仪器仪表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检验单位按时进行检验。

4、矿井地面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在10min内开动;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地面反风设施设施每季度、防爆门每6个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提高救灾应变能力。矿井反风时,主要通风机应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其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6、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井下跟班领导组织全矿井人员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安全出口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7、当矿井通风系统局部或区域性变动时,应及时重新优化通风系统,确定通风设施位置和数量。

8、保持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的能力与矿井通风网络的风阻相匹配,工况点在安全、经济、合理的工作范围内。

通风技术员考试范文第5篇

一、局扇参数:

型号:FBD№5.0/2*5.5KW;

2、功率: 2×5.5KW;

3、风筒直径:485㎜。

二、安设移机地点:

-170m标高入风巷

三、安设前准备:

1、本措施由技术员提前给通风队人员学习贯彻。

2、提前将安装局扇所需的材料、设备、配件准备到位。

3、撤除通风机前,必须切断通风机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有人作业 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在拆装通风机期间严禁送电,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4、通风机拆除、安装时使用5吨手拉葫芦,用钢丝绳、40链起吊。

5、在进行起吊工作的准备前,必须对所有的工具、器材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损坏和质量不好的工具器材严禁使用。

6、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在起吊处附近,除作业人员以外不得有闲杂人员。作业人员应听清指挥人员的信号,严格按信号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作业人员严禁站在风机下操作,指挥人员应口令清晰,严禁违章指挥。

7、安装通风机时应将通风机安装平稳、牢固;风筒与风机连接牢固,接地保护可靠。

8、通风机起吊完毕应打扫现场,清理好工具并妥善保管。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安装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搬运、安装和拆除工作。各项工作要按规定和质量标准进行。

2.用车运送装卸车时要互相配合、稳起稳落,防止损坏设备和碰伤装卸人员。

3.用平板车装运时,要固定牢固,两侧不得超过车身0.1 米。

4.人工搬运时,必须系牢抬稳,并注意来往车辆。

5.在搬运时,人员行动要一致,在上方侧要用保险绳系牢,下方侧的人员要处于安全位置。严禁用滚动方法搬运。

6.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确定原则如下: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 米以外的进风侧。

7.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规定的地点,安装地点的顶板支护应完好,无滴水。

8.局部通风机应安装消音装置(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

9.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实行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并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

10.只有在接到机电队的通知后,才准拆移局部通风机,不准带电移动局部通风机。

11.机体安装要稳固,并装有安全网罩;局部通风机与风筒连接处要有过渡节,连接要牢固。

1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防出现循环风。

通风技术员考试范文第6篇

1、矿井应尽可能采用并联通风系统,并使各条风路的阻力接近相等。在通风系统中尽量少设置风门、风桥、调节风窗等通风构筑物,以减少漏风和风阻。

2、通风设施的位置应设在顶板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并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通风设施的措施必须按“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合格。

4、风门(墙垛砌筑与密闭相同)作为设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其结构要求严密、漏风量少。

5、构筑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装有正反向风门。正向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且风门之间进行联锁,保证不能同时打开,行人的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6、风门墙垛用不燃砖(石)材料彻筑;墙垛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要见硬顶硬帮,并与煤岩接实严密(抹有0.2m的裙边)不漏风。

7、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和积水等;有积水时要设反水池或U形反水管导水。

8、采空区、旧巷(盲巷)、火区以及进回风大巷之间的联巷等,都必须设密闭,以防止风流短路引起自然发火或有害气体扩散等。

9、永久密闭墙要用砖(石)材料建筑,接实严密,墙无裂缝,无漏风,墙体厚度0.3m—0.5m以上。

10、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密闭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3m(掏槽时不准放炮,只能用锤、钎、镐施工),周边要抹有不小于0.2的裙边。

11、每道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游泥和积水等。如有积水或流水时,应装设U形管或反水池放水。

12、每道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及牌板,统一编号,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位置关系。

13、在进风巷与回风巷平面相遇地点,必须设置风桥,构成立体交叉风路,使进风与回风分开,互不相混。要视所需通过的风量大小及服务年限合理设置相应的风桥和断面。

14、各类风桥除要用不燃性材料构建外,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但必须有0.8m2以上的通风空间以满足危急时过人。

15、风桥在使用过程中要符合漏风率不大于2%,通风阻力在150Pa以内,风速小于10m/s。

16、在风网中若一个风路的风量不足,而另一个风路的风量有余,则应安设风窗调节,达到需风量的调配。调节风窗应设在风门或风墙上方,利用可调节面积的小窗口达到风量调节。保证生产安全。

17、通风设施要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清楚,现场实行挂牌管理。要做好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重点是风门和密闭墙的检查,发现漏风严重或瓦斯等有害气体变化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8、做好矿井测风,掌握配风数据及风速情况;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的需要随时测风,检查工作面风量、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必要的调节;掘进巷道贯通时及时做好通风设施和风量的调整。

掘进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必须掘进较多的巷道。为了在掘巷时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必须对掘进工作面进行通风。掘统计,矿井瓦斯爆炸中的80%的事故与掘进通风有关,必须制定掘进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

1、万灵煤矿掘进通风均采用局部通风机(5.5kw和11kw)压入式通风方式,最长供风长度300m左右,使用直径400—600的柔性风筒(接头为插接无反边)导风。要求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应≤5m,风筒要吊桂平直,贴壁贴帮,铁线导直、逢环必挂,环环吃力。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筒。

2、尽量采用矿井的全压通风,无此条件时必须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严禁采用扩散通风。一台风机不得向2个同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3、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需要时应有计划地停电停风,严防瓦斯积聚或开风机时将已积聚的瓦斯高浓度地吹到集中回风的风流中造成隐患。

4、风机及开关必须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出风口≥10m;在安装地点的供风量必须大于风机的吸风量,避免产生循环风。进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应在0.5%以下。

5、目前矿瓦斯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掘进工作面风机应在配电点装设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即与其他用电设备分开供电,以使设备需停电检修等时,工作面不停风。另外,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得停风机,特别情况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撤人到新鲜风流中,并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做到停风必停电,送电先送风,并检查瓦斯不超限才能送电和作业。

7、因故停电停风后复电通风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风机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期浓度在0.5%以下时,及停风区域内的瓦斯不超过1%时,方可送电,否则必须排放。

8、风筒采用插接接头时,每个接口应绑扎,以防接头脱离和减少漏风,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检查有损坏的风筒要立即更换,发现有破口要修补。

9、两个掘进巷道在相距20m贯通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但必须保证风机继续正常通风,保证巷道内不积存瓦斯。

10、巷道贯通后,在进行风流、风量调整未实现负压通风前,要进行局部风机配合供风,以防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实现负压通风后,才能停止运转。

煤层中掘进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

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相贯通时,必须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及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巷道贯通工作必须执行下列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贯通巷道在必要时应增加补充措施)。

一、巷道贯通前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地测人员: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贯通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工作。此时,地测人员必须向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做好地质测量工作,掌握好贯通巷道附近及贯通地点的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固性和水文地质等情况,指导另一个工作面掘进。同时要通知通风部门和相关的采掘队班。

二)、通风部门应做好正常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1、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

2、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位置、数量及要求,并做好布置有关人员的准备施工等工作。

3、在停止工作的工作面巷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保持风筒完好及正常通风,经常检查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保证瓦斯不超限,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三)、采掘队班

1、地测人员通知巷道贯通相距2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个工作面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保证正常通风。

2、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工的工作面,检查端头及其回风巷的瓦斯深浓度,瓦斯超限时,先停止掘进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和装药放炮。

3、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人在两个工作面所有通道设置放炮警示标置和专人警戒,严禁人员进入有放炮影响到的危险区。

4、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一检制度。每次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和瓦检员必须一同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盲炮等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5、每次爆破作业必须等两个工作面检查完毕,确认无异常情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打眼放炮工作。

6、在地质构造复杂地段进行贯通作业,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当班下井带班矿长统一指挥,矿安全员和瓦检员到现场作好检查处理等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三、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一切无关的工作。通风部门组织人员立即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待风流稳定后检查风量、风速和瓦斯浓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小绞车安装和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小绞车指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m的绞车。本矿主要使用小绞车提放材料和设备,因此,不经常使用而必须制定安装和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以确保安全。

1、小绞车底座下采用垫方木应平稳牢靠,用螺栓加垫板与绞车底座基孔连接上紧,再用圆木打压柱和戗柱将绞车顶稳,压戗柱必须结实打牢固,且插入顶板20cm;用地锚或砼基础底座的,基础螺栓必须拧紧,不松动变位。

2、滚筒中线要与斜巷轨道中(提升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小于40cm。

3、绞车安装好后,必须经安检员、班队长及有关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5、使用绞车前必须检查信号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不失爆、不准用灯、喊话、敲管子等代替信号,否则不得开动绞车。

6、检查钢丝绳无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滚筒绳头上牢固,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3圈以上,不合格的要更换。

7、钢丝绳钩头绳必须用绳卡卡紧(有4个),绳头与矿车连接必须使用标准插销,严禁使用其它物料代替插销。串车提升必须使用同等绳经的尾绳。

8、绞车及其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失爆;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9、严禁超载超挂超负荷运行,制动装置要灵敏可靠,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

10、司机提放车时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等,并禁上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11、司机要经常检查刹车闸是否灵活可靠,闸带有无断裂,钢丝强磨损是否超限;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并严禁断电放飞车。

12、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以下“六不开”或立即停车,并采取措施处理好后方可运行,①绞车不稳有松动或绞车地点有不安全因素未处理好不开。②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③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荷突然增大或突然松绳。④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⑤电机有异常。⑥突然停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13、工作结束时,必须闸死滚筒,切断电源,开关打到“0”位。

万灵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职业危害是指矿工从事职业活动中,在不良的劳动条件下长期工作可能造成的健康损害。煤矿井下作业条件相对较差,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健康容易产生各种损害,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防治,创造优良的劳动条件,确保矿工人身健康。

一、煤矿主要的职业危害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包括矸尘、煤尘、煤矿混合性粉尘,引起煤工尘肺。

2、有害气体的危害。CH

4、CO

2、CO、NO(氮氧化物),H2S等有害气体的急性或慢性中毒。

3、物理因素的危害。噪声、振动、不良照明、高温、高湿、低温等造成的危害。

4、外伤危害。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

5、有毒物的危害。如炮烟中毒等。

二、预防煤矿职业病的综合措施

1、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大搞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以低噪声设备替代高噪声设备等。随着生产发展过程逐步提高机械化装备,以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

3、采用合理的通风系统等技术措施来降低及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4、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改善井下作业条件和减轻环境污染。

5、对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四同时”施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6、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体内。

8、合理安排休息制度,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

9、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就业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

10、根据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健康标准,定期检测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煤矿主要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1、煤工尘肺病的预防措施:井下采取综合防尘,做到喷雾、洒水灭尘后再作业;湿式钻眼凿岩,经常冲洗积尘巷道等。同时,应对粉尘作业工人定期健康检查及复查。教育职工做好个体防护的自觉性和充分认识粉尘的危害性。

2、对有害气体防治措施:加强井下通风管理,必须从矿井到采掘都要以风定产,杜绝微风、无风作业。同时,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施工和作业,严防CH4等有害气体积聚。另外要加强电气设备检查维修,杜绝漏电、失爆现象产生。对采空区及废巷及时封闭;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培训,提高职工对有害气体危害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物理因素的防范措施:首先为从业人员配足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做好各通风系统的风量分配和调节,使采掘作业地点温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认真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按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结合职工素质的实际情况,以及矿井采掘规划有顺序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有目的地提高职工安全作业素质。矿还应在生产过程中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和检查落实,必要时进行停产整改,消除隐患。

5、预防炮烟等中毒的措施:加强通风,用水炮泥及用粘土炮泥封实炮眼,严格执行放炮制度和放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在通风系统中,掘进工作面与回采工作面相连接,在布置独立通风困难时,可采用短期的串联通风。为了保证串联通风期内生产安全,制定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要求严格执行。

一、通风措施

1、掘进工程是煤(岩)巷,回风串入采回工作面时,在采掘工作面的配风要求保证有足够的风量。使掘进面用风后的回风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期或CO2浓度必须在0.5%以下,其它有害气体应符合要求。

2、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减少风门漏风。在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

3、保持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有4m2以上的断面,使进回风和行人畅通。

4、测风人员要经常测定风量,如有变化,应查明原则,及时予以处理。

二、瓦斯管理措施

1、加强采掘工作面的瓦期检查,如有瓦斯增加,即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串入采煤工作面的瓦斯含量不得超过0.5%,如有超限,要立即停止采煤工作面作业,然后查明超限原因,进行加大配风量等处理。

3、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采面下出口煤壁10m内)处安设瓦斯监测探头,随时掌握串入采面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探头或监测主机如有超限报警,要立即通知采面停止作业,汇报矿领导并检查处理。

4、在采面下出口10m处还要设瓦斯检查牌板,瓦检员每次检查结果都要写在牌板上,瓦斯浓度有变化(增加)时,要与当班采面作业人员讲明清楚,作好防范。

5、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每班进行详细检查,认真维修,严禁出现失爆和漏电。

三、防尘措施

1、岩巷掘进要坚持湿式风钻打眼,减少粉尘飞扬。

2、采掘工作面上下巷要认真执行洗尘制度,至少每月洗尘一次,防止粉尘堆积。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中进行喷雾降尘,净化风流。

3、要坚持打眼前冲洗煤帮,放炮后和铲装煤时洒水。

4、转载地点要设喷(洒)水装置,保持正常喷雾洒水。

5、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体防尘。

四、放炮措施

1、放炮线要够长(一般长70m),采掘放炮要错开。

2、炮眼要装满炮泥并封实。

3、放炮前要加强支护,认真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度。

五、排放CH4措施

1、如因停电或其它原因酿成掘进工作面停风而积聚了瓦斯,必须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前要组织排放瓦斯组,瓦斯排放组要有矿领导担任组长,有安监员、瓦检员、电工参加。

3、瓦斯排放前,要先学习排放瓦斯措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4、排放前,要先停掉被串联通风采面进回风巷的一切电源,停止作业,设岗拦截人员进入。

5、电工负责停送电,决不可误送电。

6、风机试运转,并要用开关控制启动,不可反转 ,检测风量,保证风机无循环风。

7、严禁“一风吹”,严格控制排放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如浓度超过时,可采用勒风筒或将风筒接头措开等,调整及控制风量。

8、确认瓦斯排完后,要进行认真检查,直到掘进迎头,均要正常。

9、瓦斯排放完成后,方可通知采面对上下巷的电气设备送电,开始工作。

10、排放瓦斯工作不可间断,要保持一次性排完。

滚筒式皮带机常见事故及预防措施

一、皮带跑偏

跑偏原因:皮带跑偏的根本原因是受力不均匀造成的。常见的原因有:

1)滚筒粘煤或倾斜、变形;2)机身中心、机头中心和机尾中心偏离;3)托辊调节不正常,头尾辊与皮带运行角度不对;4)巷道变形使机架倾斜或变形;5)装裁不正、皮带接头不正;6)皮带质量差,受张力程度不一样;7)托辊上粘结物料或表面不平等。

2、预防措施

1)提高安装质量:皮带机安装时,整机中心线成直线,因巷道弯曲,修直巷道、各滚筒、托辊轴线与皮带中心线一致。

2)设置前倾侧托辊:将串辊两侧托辊外端向前或后移(偏斜安装2—3o),利用托辊给皮带向内的横向推力,使皮带回复到正中位置;或调整头尾辊拉丝。

3)设置回转式调心立辊,皮带跑偏时能自动调偏。

4)皮带接头时要严格按标准使用合格的带扣,并经常检查接头质量。

5)装载要均匀,防止局部超载和偏载。

6)保持皮带机良好的工作环境,巷道内做到无杂物、浮煤。皮带机清扫装置良好可靠。

二、托辊运转问题

1、托辊不转或损坏原因:1)煤尘或污水进入轴承,轴承内填满污物,不能转动。2)托辊内轴承中的油脂流失或缺油,使轴承锈蚀严重,不能转动。3)托辊的结构及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寿命。

2、预防措施

1)对使用托辊的运转情况要有足够的重视,经常保持托辊的清洁,及时更换转动不灵活的托辊。

2)加强皮带机的维护管理,防止渗入水或污物入内,保管好井下备用托辊。

3)选用较好的润滑脂,改善托辊轴承的润滑情况,延长托辊的使用寿命。

4)购买托辊时注意和重视质量。

三、皮带打滑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1、原因主要有:1)由于托辊不转,皮带严重跑偏,装裁过量或皮带损坏等加大皮带运行阻力而造成;2)皮带使用一定时间后会塑性变化而伸长,因张力减小而打滑;3)驱动滚筒有泥水、煤尘时,磨擦系数下降而打滑。

2、预防措施

1)各装载点设置给煤机,使之预防超载及煤偏一边使皮带跑偏。

2)加强边带机的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3、设置防滑保护,打滑时,发出信号,并自动停止。

四、胶带火灾事故的预防

1、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1)使用非阻燃皮带;2)皮带严重跑偏、打滑、皮带磨擦高温;3)由于电火花引发火灾;4)皮带触碰矸石、木柱、电缆、管线等运行、磨擦起火。

2、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使用阻燃皮带;其他部件为非金属的,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防跑偏的保护装置,并有自动洒水装置。

3)皮带机巷应当整洁,无杂物浮煤,无淤泥积水,要装设消防水管,电缆悬挂整齐,高度符合要求。

4)定人定期巡回检查,加强皮带机的维护与保养,保证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5)认真贯彻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刮板机伤人事故及预防措施

一、刮板机伤人事故主要有:断链刮伤人,机头(尾)翻翘伤人,中部槽拱翘伤人,运料引起事故,在机上摔倒伤人,偶合器或电机无保护罩碰人,误操作造成伤人及因刮板机引发的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

二、预防措施

1、在开机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再点动试机,无问题后再正式开机。

2、凡是主运转、传动部位按规定设置保护罩或防护栏。

3、不准在刮板机内行走,严禁乘搭刮板机。

4、严格执行停机处理故障及险修的制度,停机后要悬挂停机警示牌。

5、做好刮板机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做到一稳:整部机要平稳;两平:溜槽接口要平,电机和减速器底坐要平;三直:刮板机要直,工作面要直,电机和减速器中心线要对直;四勤:对刮板机要勤检查、勤加油、勤清理、勤看链(不回煤)。

6、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1)采面刮板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间距不得超过15m。

2)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件代替偶合器联动。

3)刮板机严禁乘人。用刮板机运送物料时,必须采取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移刮板机的液压装置,必须安全可靠,移机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顶移伤人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必须打牢顶紧刮板机的机头、机尾的顶柱。

外因火灾综合预防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关闭,打开时不防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万灵煤矿因用胶带运输机提升运煤兼作进风井,不易装设防火铁门,为此制定防止烟火进入矿井及预防井下火灾的综合预防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确保生产安全。

1、地面木料场堆放要远离进风进口100m以外,可放在离公路较近(计量房附近)的地方,且离开有火源地点10m。

2、利用6#煤废井口以及30m巷道设置地面消防水地200m3和井下消防管路(φ50mm)系统。在带式输送机井巷中每隔50m设置消防支管和阀门。7#煤可利用井底水仓为现开采下部采掘巷道作消防用水,即在排水管路开出三通阀门和管路。

3、进风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或电炉取暖。

4、井筒、平硐及井底车场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连接处,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接临时操作间或休息间。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铁焊和喷打焊接等工作。十分需要时必时必须经矿长批准;并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工作。

6、井下使用汽油时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食品包装盒(袋)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得乱放乱丢,并定期拿上地面处理。

7、胶带输送机斜井(平硐)进风风速不得超过4m/s,也不得低于0.5m/s。在胶带输送机的井巷内必须敷设酒水降尘水管和装设有效的喷雾装置,并设专人管理和维护。

8、井下使用的皮带、电缆和风筒必须是阻燃及抗静电。照明或信号灯泡必须有防爆罩且不失爆。

9、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得挪作他用。至少每季度应对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期的立即更换。

10、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万灵煤矿经鉴定煤矿无爆炸性,但生产环境中矿尘浓度较大,井下工人作业时吸收粉尘对身体有影响。因此,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使矿井矿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防止工人尘肺病的发生有较重要的意义。为此制定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供电管路和防尘设施。没有防尘管路到采掘工作面的不得生产。

2、建立永久性的静压水池,应能满足井下防尘酒水系统连续2h以上的用水量。防尘用水场应过滤,水质符合规定要求。

3、防尘洒水管路要到达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溜煤眼、转载卸载点及运输的主要系统,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等,并安设有支管和阀门,安装的每个喷嘴供水喷雾不小于4L/min。

4、在主要运输巷、胶带输送机斜(平)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和掘进巷道、采面上下顺槽中所敷设的防尘管路中,应每隔50—60m安设供冲洗巷道用的支管和阀门。

5、掘进采用湿式打眼(凿岩)。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打眼,使打眼时有水湿润冲洗炮眼中的粉尘,并使其变成浆液排出。要求供水水压不低于0.3Mpa,每台钻机供用水量在2L/min以上。

6、爆破是产生矿尘的主要环节,它能使落尘飞扬混入空气中,对炮采工作面应尽量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冲洗用水控制在15L/min以上,每个喷嘴用5L/min喷雾。

7、装运煤岩时洒水喷雾降尘。采掘工作面装煤(岩)前,向爆破后的煤(岩)堆洒水10—15L/m3,即可保证湿润,防止粉尘飞扬。运输时在各转载点及卸载点安设喷嘴喷雾,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水幕布满巷道断面。

8、定期冲洗或清扫巷道沉积粉尘,并清理干净运出井外;另外要保持巷道沉积的粉尘中水分含量大于12%,使粉尘不易再飞扬。

9、通风排尘。

用通风的方法将矿尘稀释,使悬浮的矿尘与空气均匀混合而随风流排出。为此要加强通风管理,合理调整风速,要求掘进面最低风速在0.3m/s以上,采面最低风速在0.5m/s以上,当风速在1.5—2.0m/s时,作业地点的矿尘浓度将降到最低(即最优排尘风速),应尽量应用。

10、坚持个体戴防尘口罩等防尘。

炮采工作面采煤作业安全措施

万灵煤矿回采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单体液压支柱铰接梁支架支护。炮采工作面生产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冒顶、片帮和爆破事故。因此,炮采作业各工艺和各工种岗位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作业外,制定炮采工作面采煤作业安全措施,必须严执行,确保生产安全。

1、首先检查采面进回风巷道木支架有无断梁折柱及顶板情况,如有支护问题要立即处理,保证巷道畅通。

2、顺槽和回风巷至工作面煤壁线20m范围内是否进行超前支护,支护质量符合要求;巷道至安全出口的高度不低于1.6m,超高时接顶背实。

3、观察回采工作面通风情况,经检查确认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入工作面。进入工作面首先要敲帮问顶,并检查工作面支护质量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检查无盲炮后,按规程规定布孔打眼,打眼过程中注意清除活矸危岩和伞檐,敲帮问顶并观察支架变化情况,有危险时及时撤退或报告班长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一组装药必须一次放炮。严禁无炮泥封孔或封孔长度不够放炮。盲炮处理必须按《规程》规定处理。

6、每次放炮后及时挂梁护顶,对放炮崩歪崩倒的支架立即扶正及补上支架。遇构造影响,顶板有离层切顶或压力超前时,要在顶梁上打上临时支柱加强支护。

7、在放炮出煤前应对刮板机空转1周以上检查完好情况,必须在刮板机的机头机尾打上压柱。严禁用不符合规定的物料代替保险锁和对轮木滚珠作传动。

8、打眼放炮前要用水喷淋煤壁,放炮后要进行洒水,防止煤尘飞扬。

9、铲装(攉)煤时要先敲帮问顶和清理煤壁,人员间有一定距离隔开,防止相互影响与伤人。移机时严禁使用刮板机或绞车推拉移工作面刮板机头。

10、设柱上支架时,支柱排成直线,柱距、排距不超宽10cm;支柱初撑力,迎山角、棚梁、背板、柱窝符合规定要求。

11、顶梁铰接率95%以上,顶梁无连续不较接现象;不存在失效梁柱和空载支柱;及时架设斜撑棚或戗柱等特种支护;改临时柱时要做到先设后回。

12、回采过老巷或断层(小浙曲)时必须采取加密支柱或架设特种支护等有效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13、认真执行最大和最小控顶距的规定,严格做到“见四回一”,禁止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工作面改设支柱或调整顶梁时应先设后回。

14、回柱回梁及分段放顶作业要按规定程序回撤;严禁无人监护顶板独自一人撤柱回梁以及站在无安全支护顶板的位置回柱放顶。

15、放顶后必须保证工作面人行道和上下安全出口的行人路线畅通无阴。并做好交接班,不给下一班次留有隐患。

井巷、硐室掘进施工安全措施

在井巷、硐室掘进工作中,若管理不善,容易出现通风、冒顶片帮、运输(跑车)和放炮等重大事故隐患,因此,掘进施工作业人员在必须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有关规定作业外,应认真按照以下安全措施施工。

1、进入掘进巷道施工前必须首先检查通风情况,经瓦检员检查确认全巷道瓦期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入内。

2、进入独巷施工要由外往里敲帮问顶,详细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落实措施处理好,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迎头准备作业。

3、严禁空顶作业。掘进迎头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合格,使用前探支架移设不到位,接顶不牢固都必须进行处理。迎头连续4m支护不合格必须逐架反工处理后才能继续掘进。

4、检查迎头无盲炮后,按作业规程规定布孔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与装药平行作业,应注意清除活矸危岩和伞檐,经常敲帮问顶并观察附近支护变化情况,有危险应立即撤退并报告班长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应做到全断面一次放炮。禁止无封泥或炮泥封孔长度不够放炮。盲炮处理必须按《规程》规定处理。

6、放炮前,要对迎头附近10m巷道的支护进行加固,防止放炮崩倒支架。同时打眼放炮前要用水喷洗煤帮,放炮后先行洒水防尘。

7、放炮后先检查瓦斯并排险,上好临时支护或前探梁支架,(锚杆巷道要采用吊环前探梁端头临时支护),有崩倒(歪)的支架及时上好。

8、在放炮出煤前应对刮板机空转1周以上检查完好情况,必须在刮板机的机头机尾打上压柱。严禁用不符合规定的物料代替保险销和对轮木滚珠作传动。

下山轨道掘进时,下山上口要有防跑车装置,中间装设超速捕车器,掘进面上方安装档车门;提升时矿车或料车都应使用尾绳。

10、每循环出完煤(岩)后已够改上永久支护的距离时,应按规定的规格要求上好永久支护。木棚支护要上稳上牢,帮顶背实,并有防倒棚的拉杆(撑木);锚杆支护要使用专用工具操作,锚杆不得松动,锚固力达到规定数值。

11、对三岔、四岔巷口上抬棚的加固要做到全部棚腿连锁牢固,上木楔打紧;锚杆巷道应使用加长的全锚式锚杆支护。

12、采用平行作业时,平巷不得由里往外进行支护,超过10o的倾斜巷道,每段内不得由上往下进行永久之护(锚喷除外)。采用掘进和支护单行作业时,在前一段的永久支护沿未完成时,不得继续掘进,且永久支护前端距掘进迎头不得大于4m。

13、在过断层或顶板破碎带,以及顶板有压力的地段,要采取短掘短支(砌)的方法施工;采用锚杆进行支护时,应打超前锚杆护顶,若在围岩有滴(淋)水的情况下,锚杆作业前要做好防(引)水工作。

14、掘进巷道贯通或透老空、老巷前要预先周知,并相应制定防冒顶、防水害、防有害气体、防放炮伤人,防风流紊乱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认真落实,有专人负责指挥。

15、认真做好现场交接班,坚持做到不留安全隐患给下一班。

井巷维修施工的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井下使用的巷道畅通,满足通风、行人、运输、排水等的需要,有效预防冒顶和塌陷事故的发生,对井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维修施工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执行本维修安全措施。

1、维修巷道前,必须首先了解通风情况,进行瓦斯检查,各类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入,严禁无风作业。在有车辆运行的巷道维修要注意来往车辆伤人。

2、检查维修地点周围的安全情况,发现折梁断腿、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先妥善处理。

3、维修时每组至少有2人配合操作,严禁单人作业;在同一巷道内相向(对着)进行维修工作时,间距不小于15m。维修前要先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

4、每撤换一棚权加或柱腿都应加固被撤支架前后3—5棚支架;更换柱腿时,必须先在该梁的一侧架设临时中柱。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执行从开始的地方由外往里逐架施工的原则,严防退路不畅通。

5、拆除旧支架时应做到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顶作业;处理顶板冒顶时要有专人监护和专人指挥。

6、回撤柱腿和梁以及处理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挖柱窝时要先护好顶,并要有人观察顶板变化情况。

7、柱腿安放好后,再行架梁,架梁时人在梁的侧面手托梁下头在安全一侧。对准柱腿安放好后立即临时固定,再按规格要求调整后背牢打移,支设牢固。

8、维修需要进行放炮挑顶工作时,事先必须加固前后5m以上的支架;打眼放炮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发生爆破事故。

9、架设和拆除(柱腿)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新设的支架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指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10、维修支设和拆换支架完工后,帮顶要封严、背牢,无伞檐和活石。清理好维修场地,保证巷道安全畅通。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按采掘工作面当班或每循环爆破施工需要量领取炸药雷管,认真执行领退制度,帐物相符有签字。做到用木箱分装上锁,安全运送到施工地点符近分别存放在安全处。

2、作业地点风量足够,瓦检员检查瓦斯等气体不超限。工作面的控顶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无支架损坏及伞檐。严禁空顶作业。

3、煤电钻有综合保护,按作业规程规定布孔钻眼,每打完一个眼清净炮眼内煤(岩)粉;装药量符合规定。回采工作面打眼与其他工艺作业距离要不小于15m。

4、按实际使用数量制作引药,装药时执行正向爆破。严禁打眼与装药同时进行。装药地点附近10m范围内禁止有人作业。

5、炮眼封孔炮泥(及长度)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母线长度不少于70m,敷设时不得接近管线等导电物体,并悬挂好,线头扭结成短路。

6、必须做到“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坚持一组装药一次起爆,掘进巷全断面一次起爆。接线放炮前要发出警号,如无异常方能起爆。

7、放完炮后要检查瓦斯和检查是否有盲炮,并排险及上好临时支护。如发现有盲炮必须安规程规定处理。

8、打眼放炮前应用水喷洗工作面煤壁(煤帮),放炮后要对煤堆洒水防尘。

9、放炮结束交班后,要将剩余炸药、雷管退回炸药库。

采面收尾时预防冒顶的安全措施

回采工作面收尾时,为了安全撤除工作面内的支架、设备,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加以管理,预防冒顶。其主要措施如下:

1、回采到止采线时要保留最小控顶距(1m顶梁时为3.2m,1.2m顶梁时为3.7m),即保留有3排梁3排柱的单 体液压支架和切顶排斜撑柱,保证支架的稳定性。

2、最小控顶距内排距保证有1m,柱距0.7—0.8,以保持撤除支架和设备的空间,形成安全畅通的通道,保证行人安全以及通风和运输。

3、采面上下顺槽木支架要加强支护,保持支架无断梁缺柱,并保留20m内的超前支护,上下安全出口各打上一个方形木垛保护,使退路畅通。

4、要视工作面当时实际情况,遇顶板来压或在煤帮处切顶时要加设贴帮柱,提升支护强度。

5、先撤除无需使用的设备、梁柱等材料,清理干净浮煤和杂物,以及清除伞檐煤。

6、回柱的次序是由采空区向煤壁,由下往上斜角逐架回撤;先撤斜撑柱(棚)后柱到梁,严禁无序回撤。

7、若是对拉工作面及有中间巷的工作面,如果倾角较小,可由两头向中间回柱,但同样要坚持由采空区向煤壁斜角逐架回撤。

8、回撤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制度,并选好安全退路及站在支护完好的安全位置回柱放顶。

9、回柱时必须有2人以上配合,必须指 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将采空区的支架回收干净,回出的梁柱要立即搬出到上下顺槽安全位置放好。

10、对个别采用由上而下进行回撤的,回收支柱由溜槽下放时要特别注意防止顶板岩石垮落后下滚造成事故。

回采工作面过老巷的 安全措施

采面老巷掘后一般时间较长,且多数不通风,巷道里的支架断梁折柱较多,回采工作面过老巷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冒顶等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1、老巷不通风时,首先要进行通风排出积聚的瓦斯,检查瓦斯浓度达到1.5%以上时,要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

2、老巷因受回采工作面超前压力的影响,巷道围岩会有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要在距采面煤壁线20m左右时提前进行巷道清理维修,加固支架,即更换断梁折柱支架,并在支架梁加打1根中柱或支设上1梁3柱的 顺向棚支架,必要时应加设抬棚,有冒顶时要用木垛接顶,接实背牢。

3、准确掌握回采过老巷时巷道变形及围岩变化情况,若老巷断面较小,围岩稳定,经加强支护后,可与老巷平行直接推进采过老巷;因老巷较宽顶压较大,平行采过有冒顶危险时,必须提前调整工作面推进方向,采用工作面与老巷斜交(形成一个三角带)的方式逐步通过。

4、老巷位置(方向)与回采工作面垂直时,通过前要超前(距煤壁)20m加设顺向抬棚支护;有空顶或冒空时要用木料背顶或打上木垛。

5、落煤时,应尽可能 放小炮或放松动炮,减小对顶板的震动或破坏。

6、工作面通过老巷前,遇煤层松软,应停止爆破,换用手镐采煤。

7、工作面与老巷斜交处的空顶面积大,顶板压力集中,要增加支架密度,必要时打木垛。

8、如果旧巷在工作面上方,要用大于旧巷宽度的长木梁托顶。木梁一头伸入煤壁梁窝,打上贴帮柱,长梁上用木料刹紧刹严,再沿倾斜方向打上抬棚。移设刮板机以后,靠采空区一侧要打上木垛。

9、工作面过旧巷时要加快推进速度,减少顶板来压时间,同时要边采边支护,减少空顶时间和空顶面积。

10、采面过老巷时还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制订补充的安全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过小地质构造时的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或褶曲时,煤层的走向、倾斜、厚度往往发生明显的变化,顶底板不平整,岩石松散破碎、煤层裂隙多,裂隙中夹有白色结晶体,煤质变软,光泽变暗,有的还在断层带有淋水和瓦斯涌出量增多等现象,这种情况最容易发生冒顶等事故。因此,过断层或褶曲时应视实际制订安全措施外,还应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一、 过断层前,应先摸清断层的形状、性质、落差、围岩情况及有无滴(淋)水,工作面与断层走向的交角,交角越小,工作面越危险,冒顶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必要时应调整工作面的方向,尽量缩小断层的暴露面积。对落差小(≤0.8m)的断层,工作面可用挑顶、卧底的办法直接采过去;但必须加强支护。对断层落差较大、影响范围大的断层,若工作面通过困难较大时,也可另开切眼进行回采。

二、在断层破碎地带,工作面顶板压力都比较大,必须加强顶板支护,在断层附近两侧要打上木垛或戗柱,柱根要支在硬底上,防止破碎带冒落或推倒支架发生冒顶。

三、如果采用挑顶方法过断层时会留有底煤,单体支柱要“穿木鞋”,以防止钻底;如果采取卧底过断层时会采不到顶煤,为了防止顶煤冒落造成空顶,留顶煤处要背严刹紧;同时,上下盘两侧要加强支护,在断层面要支设斜撑柱(棚)。

四、遇过断层带时必须搞好支护质量,在断层带处应以整个工作面同时平行推进采煤,不得滞后;断层带附近煤壁严重片帮,致使顶板暴露面积大时,要及时进行超前支护,并打上贴帮柱。

五、过褶曲时,如果褶曲平缓,工作面可用加密支架的办法采过去。如果变化大,就要挑顶或卧底并在其附近加打木垛护顶,如果顶煤难以留住,则要及时挑落,并在支架上用小木垛接顶,留底煤时支柱下要“穿木鞋”。

六、对于煤(岩)层节理(裂隙)受到工作面前方支承压力影响而造成的采动裂隙互切,使顶板形成楔形岩块,这种岩块很容易冒落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敲帮问顶,挑落活矸并及时支护和背顶,最好工作面采取对着节理倾向推进。如果工作面平行节理推进时,则极易造成冒顶,要注意观察顶板掉渣情况,及时支护,在工作面必须用连锁支架,并加打木垛管理,保证安全。

七、层理发育的顶板岩层受采动影响会产生离层现象,回采作业时,必须经常进行敲帮问顶,发现顶板离层,要立即加固支护,做好背顶,并采用上连锁棚支架,棚梁之间要打戗柱,防止离层顶板断裂冒落或漏顶。

万灵煤矿平硐(巷道)为裸巷段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万灵煤矿在主运输平硐个别段和4#煤回风平巷、1#—3#回风斜井(个别段)因巷道掘好后,未见变形及位移,且离地表较浅无地压危险;部分巷道虽为半煤岩,但煤层不易自然发火,顶板稳定,故现作不支护裸巷使用。

二、裸巷掘进至今已2年多,岩体自然稳定无变化,但因未采用光面爆破,凸岩受凤化易离层,必须每旬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一次,及时清理顶帮浮石。

三、若发现巷道岩层发生变化,有冒落预兆,影响安全时,必须立即进行木棚或锚喷支护,严防局部冒顶。

四、定期把裸巷喷刷白色灰浆,以便观察岩体变化及发现顶帮浮石。刷白前,应先将浮石找净,然后喷刷。

五、裸体巷道服务时间均较长,今后必须坚持每月详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至少做到每年喷刷灰浆一次。

万灵煤矿斜井(巷)提升兼作行人道的安全措施

1、在斜井(巷)的上部水平车场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并保持动作灵活。只有矿(料)车与提升钢丝绳挂接好而准备不放时,方可打开阻车器。

2、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20m处设挡车器;并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即时放下。

3、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安全挡,且随工作面前进而移动;安全挡距工作面最大距离20m,并设专人负责操作,不通车时不应打开,矿车通过后必须立即关闭。

4、斜井(巷)一侧,要设专用人行道,人行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从碴面起垂高1.6m内,必须留有宽0.8m以上的人行道;

2)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物料影响行人。

3)坡度大于16o以上时,人行道应设台阶或扶手,以方便行走。

5、在人行道一侧间隔40m设一个躲避硐;且净高有1.8m,宽深各1.5m。如有可利用的硐室或巷道,可不另设躲避硐。躲避硐内不得有积水或堆放杂物。

6、在每个躲避硐口、横川口,应安装红信号灯,信号灯应与绞车电路闭锁;绞车运转前,提前预告井巷中的行人。

7、严禁行人离开人行道到轨道上行走。行人必须随时注意红色信号灯。红灯亮时必须尽快进入附近的躲避硐内,待矿车上行到坡底或上提到上部水平车场,放下挡车器关闭红灯后,人员方可行走。

8、躲避硐和人行道,要与掘进同步施工。靠近工作面的硐室,暂可作存放即将使用的一次爆破材料用量。但在放炮前,未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移出放炮警戒线外的安全地方。

9、斜井(巷)中和井口附近,严禁堆集,存放能够沿斜井(巷)滚下的物料。在运输中掉落的物料,应随时回收,以防滚动伤人或损坏设施。

10、对提升钢丝绳应每日检查断丝、锈蚀,直径磨损缩小和绳长等损伤情况,不符合安全规定时,立即处理或更换。

煤仓、溜煤眼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

万灵煤矿采用煤仓、溜煤眼将开采1#—3#、4#—7#煤炭集中主皮带机运到井口直装汽车外运。为了防止人员,物料坠入煤仓和溜煤眼内及煤矸堵塞,应采用下列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

一、防止人员和物料坠入煤仓、溜煤眼内的措施

1、煤仓或溜煤眼的各眼口,必须用栏杆围住,在输送机的眼口应在栏杆上留有输送机机头的放煤口。

2、煤仓或溜煤眼各眼口,应有明显的带颜色的灯光信号装置,灯光信号应长明,并有专人负责维修。在通往煤仓或溜煤眼的巷道,必须建立指示牌,指明煤仓或溜煤眼的方向。

3、在煤仓或溜煤眼的眼口处,应设有运输道和人行道。暂时不放煤的眼口必须用木盖盖好。

二、防止煤仓,溜煤眼堵塞的措施

1、煤仓倾角应大于60o至75o;煤仓底部或靠近煤仓口处应铺设钢轨或厚钢板,煤仓下口采用双曲线收缩以清除死角或淤积煤。煤仓的断面形状采用矩形缺圆底(宽高25×2.0m)以方便溜煤。

2、溜煤眼可采用砖支护,断面相应缩小。

3、煤仓、溜煤眼下口为便于安装闸门,必须锁口,即缩小成四角锥面,其尺寸为0.5×0.5m;煤仓底板收口角应尽量与煤仓(溜煤眼)倾角一致,以防造成堵塞煤。并采用单溜口上关式闸门。

4、煤仓或溜煤眼应选择在非含水层内;且眼上口应防止有水流入其内。

5、煤仓或溜水煤眼的放煤眼口,应安设钢轨或钢料做成的筛篦,以防大块煤、矸、木料等进入仓内。

6、煤仓或溜煤眼的内壁,尤其底板最好保持平滑,无凹凸不平现象。

7、溜煤眼、煤仓的一侧用隔墙(砖厚0.24m)留出处理间,在隔墙上每隔5—10m留有窗孔(0.6×0.6m)窗孔处安设闸板,平时关闭。窗孔和处理间作为检查,处理堵塞用。

8、对煤仓、溜煤眼,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的措施

1、严禁用明炮或糊炮炸堵塞处;严禁人员进入煤仓、溜煤眼处理堵塞物。

2、处理煤仓、溜煤眼的堵塞,应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进行处理。

3、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必须确认在处理时不危及操作人员以及周围人员的安全(如采取排除仓、眼内的积水和积存瓦斯,加固周围巷道支护,设置警戒人员,切断电源等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

4、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时,必须有监视或警戒人员在场,严禁一人作业。

5、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下列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的方法:

1)仓、眼下部轻微堵塞时,最好用压风管吹风冲散处理。

2)一般堵塞时,采用高压水从下口往上冲刷堵塞场,但必须严防煤水突然冲下而冲倒棚子,瘀塞皮带及巷道造成淹人埋人的事故。严禁从上往下冲水。

3)在仓、眼口或在窗孔处理堵塞时,采用长杆捅眼,但操作人员必须立于支架完整,顶板完好的安全处。有电源线的应先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6)用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炮崩处理堵塞物时;必须严格遵守“2004年11月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

使用毫秒电雷管反向起爆的安全技术措施

万灵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在煤层和半煤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时,一般要求正向起爆,若应用毫秒雷管反向起爆时,必须严格执行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采用与矿井瓦斯等级相适应的合格煤矿许用炸药与煤矿许用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2、煤矿许用毫秒雷管在出库前,必须事先进行导通试验;要用光电导通表对爆破网络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的规定,必须按制定的采掘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4、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要求:炮眼深度0.6—1m时,封泥长度≥1/2眼深;眼深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0.5m;周边光爆炮眼封泥长度≥0.3m。

5、炮眼布置方式,炮眼深度,装药量,超爆顺序必须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进行施工。

6、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但每次放炮前都必须检查瓦斯,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放炮。

7、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起爆。

万灵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根据万灵煤矿矿井主要水害的调查情况,本矿井主要开采煤层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型煤矿床。矿井水害防治的重点:一是地表水;二是地层孔隙水及断层裂隙弱含水;三是相邻矿井水(老窑积水区);四是雨季地面水进入井下。为了保证矿井正常有序地生产,保障职工安全,避免资源和财产遭受损失,必须加强矿井水害的防治与管理,杜绝矿井水灾的发生。为此,制定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1、在靠近邻矿、老空、小窑及较大断层等有突水危险的地点附近采掘作业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要配备相应的探水钻,有探放水设计,并严格划定探水线,合理确定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

2、在雨季前,对直达地面的地表裂隙进行封填密实,防止大量雨水通过裂隙渗入井下;对地表塌陷坑要回填夯实,保证流水坡度,防止积水渗入井下;对回采冒落后,有可能与地表季溪沟水勾通的地段,尽量避开雨季回采。

3、必须布置有主副水仓且容量及水泵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以及雨季前)清理水仓和疏通水沟,维护好水泵和排水管路。特别要加强雨季“三防”工作,提高供电、排水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雨季前必须进行水泵排水联合试运转,并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以保证井下水流畅通和供电排水设备完好。

一、矿井开拓、开采的安全防治措施

(一)矿井开拓工程位置及层位选择

1、矿井现开采7#煤层,主井口及工业场地标高为+1668m,处于山坡脚位置,主井和风井均沿7#煤层布置,没有水患影响,但要预防雨季溪沟水进入井下,雨季前要全面疏通泄水沟。

2、整合技改后,采用分2组多层集中开采。1#—3#煤通过排水平硐集中下放到原7#煤层主皮带井,排水平硐标高+1695m,沿3#煤层底板穿层布置,直通1#煤层,平硐要掘砌好排水沟,有利于井下排水和季雨泄水;风井口离平硐口50m左右,标高约+1718m,处于半山坡地位置,斜井掘至1#—3#煤时分别沿煤层布置回风巷,无水患影响;4#—7#煤层主井和风井位置基本不变,没有水患影响。

(二)采掘工程施工的防治水措施

本矿主要开采煤层顶板地层无含水层和水体存在,底板无含水层,断层裂隙微弱含水。

1、地面防治水

1)在井口和工业场地要建立必要的疏水、防水、泄水系统和设施,雨季前清挖好排水沟,防止雨季汇集水倒流入井下和工业场地,或通过渗漏进入井下;要注意对有可能发生滑坡的地段的处理,严防滑坡堵水。

2)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内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采空区陷落坑等现象,发现有渗漏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2、井下防治水

1)位于同煤层上部的采空区积水会威胁下采面的安全,因此井下同层采面与上阶段采空区要留有防水煤柱。位于不同煤层的上层因层间距,下煤层开采时对上层采动破坏程度(冒落带、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及水力联系和采空区积水情况等的不同,对下层开采都有较大的威胁,在下层开采时,必须详细掌握好上层采后的情况,采取同层(在上层)对老空疏放水或探放水等措施,严防下层开采时受到安全的影响,发生水害事故。

2)在同煤层下部采面掘进回风顺槽和采掘靠近邻矿(老窑采空区或积水区)附近的工作头掘采除必须留有足够防水煤柱外,必须配备有探水钻,随时进行探放水工作,并有探放水等措施,防止发生透水造成事故。

二、防水安全煤(岩柱)的留设

(一)防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

1、在有水害威胁但又不宜疏放水(即会造成较大成本)的区域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

2、防水煤(岩)柱要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宽度取最低限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3、留设防水煤(岩)柱时,必须与其区域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情况,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煤层组合结构方式等自然因素密切配合;与采煤方法,开采强度,支护形式等人为因素互相适应。

、分组煤层群开采,各煤层的防水煤(岩)柱必须统一考虑确定,以免某一煤层的开采破坏另一煤层的煤(岩)柱,致使整个防水煤柱失效。

5、对留设的防水煤(岩)柱要严格保护,不得破坏。若巷道有必要通过时,必须采取加固巷道,设防水闸门和其他防水设施,保护防水煤(岩)柱的完整性。

(二)防水安全煤(岩)柱的留设

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本矿的具体情况,必须设置防水煤(岩)柱的有:

1、设置各煤层露头风化带煤(岩)柱为35m以上,对有老窑开采过的区域按其开采的边界四周加大30m。

2、设置井田边界煤(岩)柱。由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型,故矿井边界在本矿侧留设煤(岩)柱为30m。

3、同煤层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均属浅部)四周的防水煤(岩)柱留设宽度为采高的10位,定留设30m。

4、区段防水煤柱:下一采面采掘时与上一区段采空区留设防水煤柱15m。

5、井田边界较大断层防水煤(岩)柱留设:本矿井田边界的断层均属高角度不导水正断层,矿界内为下盘,按有关公式计算留设煤(岩)柱10m即可,现界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为30m。

三、井下探放水措施详见“探放水设计内容及措施”。

1、要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水原则。采取预防为主的措施加以防范。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当巷道掘至断层和边界一定距离或在疑问区内掘进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探明情况或将水放出,消除水的威胁后再掘进,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绝不可疏忽大意或存在有侥幸心理,更不能置实际水害情况而不顾,一意蛮干。

2、探水的规定:采掘面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探水,确认无水害危险后,方可前进:

a、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b、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预兆时;c、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d、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e、接近有可能导水的断层时。

3、防探老空水:

a、进入老空区附近,在巷道确定探水线,必须从探水线开始,探水前进。

b、探水线必须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和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的可靠性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4、防探断层水

a、采屈巷道接近断层前,必须探查含水层的情况,查明断层的确切位置和空间形态。b、查明断层破碎带的含水性,和岩层的接触关系以及含水层与煤层之间的间距变化。c、必须打穿断层岩石探查孔,严禁沿煤层打探查孔。

5、接近积水地区(矿界)的掘进措施:

a、探水巷道的掘进的断面不宜太大,以缩小受压面积。同时要有安全出口、保证通风、流水和意外情况下人员撤退。b、合里选择巷道掘进的爆破方法,可以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保持煤体抗压强度。c、严格执行“三不装炮”制度,炮眼在掘进工作面有出水征兆时,超前距离不够或偏离探水方向时,掘进工作面支架不牢时不装炮。d、在受水威胁的地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e、在掘进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到矿界的距离,必须留足保安煤柱,严禁超越。

6、透水预兆停止作业的措施:

a、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生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其它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矿长及技术人员。如有危急情况,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b、加强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的安全学习,使每个职工掌握透水前的预兆,增强职工的业务自主保安的能力。

7、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巷道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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