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2023-12-12

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腾飞,中国的对外贸易能力不断提升。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往来不断提升,从长远看来,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要占据中国整个贸易的重要地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化,融合过程中国际间贸易摩擦加剧,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摩擦日益凸显,本文将通过分析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的原因进行分析,然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分析,以期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提出可行性政策主张。

关键词:对外贸易;发展中国家;摩擦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联系更为紧密,但是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利益不平衡导致的贸易摩擦也从未间断,而且近几年来,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频发,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的重要的阻碍。随着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发展,彼此间的贸易摩擦也变得突出,发展中国家频繁使用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的出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使我国对外贸易发展遇到困境。

所谓的贸易摩擦是指,国与国之间在进行国际贸易过程中,彼此之间产生贸易的不平衡,具体表现为一国顺差和另一国逆差,或一国采用一些手段伤害另一国的对外贸易过程中的利益。换句话说,贸易摩擦是相互联系的经济体之间由于为了某一特定经济利益在经济贸易的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对外贸易存在于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三种形式。对外贸易发生存在其客观性与普遍性,贸易双方存在各自原因。目前主要的对外贸易摩擦主要可以分为三类: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摩擦;双边摩擦、多变摩擦和集团摩擦;关税摩擦和非关税摩擦等。

当前我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从1995年到2011年全球引发的贸易摩擦中4413起,其中有872起针对中国,占据总摩擦的19.76%,在全球各个国家中列举第一位。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以快速的速度发展,我们必须对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中国与发展中国家贸易摩擦的原因

目前,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频发,引起贸易摩擦的原因有很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出口产品具有很大相似性。在世界经济发展中,中国作为经济总量最大、对外贸易量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异性很小,出口产品具有很大相似性,其中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为出口的核心产品,但是就目前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效率来看,中国生产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中国的产品重要的优势就是物美价廉,根据相对优势和绝对优势理论而言,中国的产品很容易就进驻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中去,给这些发展中国家相关行业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威胁和抵制,中国经济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出口产品具有非常大的优势,品种多、数量大、物美价廉使得出口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共处在一个共同的竞争平台上,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力水平相比中国而言较低,但是产品结构与中国有较大的相似性,中国商品的进入自然会加剧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竞争,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就会引起不可避免的贸易摩擦,所以这是引起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产生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

第二,出口与投资的不匹配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出口导向策略和对外经济与政绩考核结合起来,使得把对外经济的发展当成首要任务,而忽视了对外的直接投资。只出口产品而不进行在出口国进行投资设厂生产,这就会增加出口风险,出口对外依存度加大,目前中国大宗商品对外依存度高达60%。中国目前的对外贸易格局中,对外直接投资薄弱和巨大的货物出口比重的形成很大的不对称性,這就使得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摩擦不断加大。

第三,对中国市场经济的质疑。中国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计划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坚持两种市场两种手段,就有很大的优越性。中国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就是说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中国在签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约时有很多不利的条件。也就是说GATT/WTO模糊性相关条款,为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制造贸易摩擦提供了机会。发展中国家效仿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理由给中国设置较大的贸易壁垒,他们否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所以按照WTO的有关协定,他们有权拒绝WTO 的计价模式,使得中国对外贸易处于不利地位。换句话说,发展中国家把中国归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行列,惊醒歪曲的贸易壁垒的额设置。

第四,国贸易不平衡加剧发展中国家的敌视。在对外贸易中,一般意义上来讲,处于顺差的国家说明其出口大于进口,顺差的国家的商品具有竞争优势,而处于逆差的国家商品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在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上,中国大部分处于顺差的地位,这就引起了进口国家的敌视,他们纷纷采取措施进行打压或者设置不合理的国际贸易壁垒,从而导致中国与发展国家的贸易产生摩擦,阻碍中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中国的总体经济实力和制造业竞争力明显好于发展中国家,使得对外贸易两国现阶段必然出现互补性与竞争性共存的局面,使得中国在对发展中国家展开国际贸易时总会引起不利于中国发展的对外贸易摩擦。

第五,对外贸易中存在利益分配的非均衡性。国际贸易促使各国得到很大的收益,尤其是在专业分工、技术增长等方面存在很大的潜力。任何的利益都会引起分配的不均匀,而进行国际贸易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一旦利益分配不均,就会引起国际贸易中产生摩擦。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情况也会发生利益分配的不均匀而引起不可避免的摩擦。部分发展中国家认为中国占有大部分贸易利益,加之中国经济增长明显,而本国获得的贸易利益处于不同的地位。于是,他们发起各种贸易摩擦以期干预和改变利益的分配,进而使得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受阻。

第六,中国自身因素引起。目前中国在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中遭遇不公平待遇,其实要反思自身的问题。首先,中国目前依靠自身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参与国际贸易活动,但是会导致出口的产品主要以低端产品为主,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和环境为代价换取歪曲的价格构成。其次,我国国内内需不足,单纯依靠出口拉动经济的发展的模式,导致中国国内产能过剩,加之目前国际社会正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疲软,内生性的经济增长能力不足,导致中国商品在外销中受阻。再次,由于我国出口过于集中,风险分担受到限制,导致在对外贸易很多情况下受制于人。

二、解决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摩擦的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无容置疑的是,在中国未来的外贸市场上,发展中国家占据着重要位置。随着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蔓延和加剧,我国出口导向型的经济模式受到很大压力。也就是说,中国要想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占据优势,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机制和措施解决目前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以期获得长效发展。

第一,加强经济合作与互信。目前中国也是第三世界的国家,中国的和平崛起是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目前要加强与贸易对方中加强双边对话与交流,不断提升双方的信任。加强双方政府部门的对话与交流,扩大双方的理解,争取在双方的谈判与对法中合理有序地解决双方发生的摩擦,争取让对方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从而减少对方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案件的数量。同时要加强经济团体的协作,充分发挥机构在经济领域的作用,实现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形成和谐的合作关系。

第二,采取有效措施捍卫中国正当利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正当利益。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会要加强与摩擦国家的交涉,寻求有效的解决机制。中国企业要积极进行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中国企业要加大自主创新能力,改变传统的产业模式和格局,加大科技投入,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其次,要加大對外投资的多元化,转变传统的外向导向型的发展模式,加大刺激和扩大内需,“三驾马车”同时发力;此外,中国企业要扩大贸易对象,积极挖掘有潜力的外贸目标市场,努力分担外贸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会日益密切,合则两利,分则两伤。要在新的环境下,努力化解彼此摩擦,实现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作者单位:佳木斯大学)

参考文献:

[1]李金玲,李晓燕.“非市场经济地位”相关问题的理论分析[J].前沿,2006,(1).

[2]黄嘉.发展中国家对华贸易摩擦的原因及对策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2(23)

[3]王颐,李恒春.浅析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

[4]阚大学,吕连菊.相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贸易摩擦的比较研究[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2019年,美国商品贸易逆差和服务贸易顺差均有所下降,贸易逆差总体呈下降趋势,2018年以来美中贸易额明显下降。美国商品和服务贸易面临挑战,传统的统计和会计方法未能反映企业内部贸易和中间产品贸易情况,导致贸易数据和贸易情况的扭曲。

关键词:美国;商品贸易;服务贸易;逆差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0.07.003

一、美国商品贸易及其变化

2019 年,美国商品出口总额为1.7万亿美元,与2018年相比,下降了1.3%,約215亿美元;美国商品进口总值为2.5万亿美元,与2018年相比,下降了1.7%,约426亿美元。由此,与2018年相比,2019年美国商品贸易逆差减少了211亿美元,占2.4%,逆差总额降至866亿美元(见表1)。

2019年,美国主要出口类别包括机械(3791亿美元)、运输(2749亿美元)、化学品、塑料和皮革(2563亿美元)、矿产(2097亿美元);美国主要进口类别包括机械(7175亿美元)、运输(3443亿美元)、化学品、塑料和皮革(3421亿美元)、矿产(2082亿美元)。其中,矿产进口数量比2018年下降了13.2%。

2019年,欧盟27国(不包括英国)是美国双向商品贸易的最大贸易伙伴,其次是墨西哥、加拿大和中国。从出口规模看,加拿大是美国主要出口市场,总额为2933亿美元,占美国出口总额的17.7%;欧盟27国是美国第二大出口市场,总额为2689亿美元,占美国出口总额的16.3%。从进口方面看,欧盟27国是美国进口的主要来源地,总额为4536亿美元,占美国进口总额的18.01%;其次是中国,总额为4527亿美元,占美国进口总额的18.0%。2019年,美国与多数伙伴国的商品贸易仍为逆差,包括中国(3455亿美元)、欧盟27国(1846亿美元)、墨西哥(1076亿美元)和日本(702亿美元)。

2018—2019年,美国对多数贸易伙伴的商品出口呈增长态势。其中,增长最多的是美国对欧盟27国的出口,增长了154亿美元,占6.1%。其次是美国对英国的出口,增长了30亿美元,占4.4%。美国对印度出口增长了9.68亿美元,占2.9%。同时,美国对中国、墨西哥和加拿大的出口分别下降了11.3%、3.4%和 2.4%。2019 年,美国对多数贸易伙伴的商品进口有所增长,增长最多的是美国对欧盟27国的进口,增长了 252亿美元,占5.9%。其次是美国对墨西哥的进口,增长了119亿美元,占3.4%。美国对中国进口下降了 16.2%,相应地,美中商品贸易逆差下降了17.7%。

二、美国服务贸易及其变化

2019 年,美国服务出口增长了2.2%,从8270亿美元增至8452亿美元,服务进口增长了5.0%,从5673亿美元增至5954亿美元。由此,美国服务贸易顺差减少了3.8%,顺差总额降至249.8亿美元。

关于双向服务贸易(出口与进口),2019年欧盟 27国是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就单一国家来说,2019年美国服务贸易的主要伙伴国是英国、加拿大、日本和中国。2000 年以来,美国与英国、加拿大和日本等的服务贸易比重有所下降,与中国和印度的服务贸易比重不断上升。2019年,欧盟27国是美国服务贸易的最大出口市场,也是美国服务进口的最大来源地,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22.6%,占美国服务进口总额的24.8%。美国服务进口的主要来源地是英国、加拿大、日本和印度。2019年,美国与多数服务贸易伙伴国保持服务贸易顺差(不包括印度)。2019年,美国对多数贸易伙伴国的服务出口都有所增长(不包括中国)。其中,美国出口增幅最大的是欧盟27国,为114亿美元,占6.3%;第二是日本,为35亿美元,占7.7%;第三是印度,为12亿美元,占4.9%。

2019年,美国对多数贸易伙伴的服务进口都有所增长。增长最多的是欧盟27国,为96亿美元;第二是加拿大,为17亿美元;第三是英国和墨西哥,均为16亿美元。

三、美国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及其变化

2019年,美国商品和服务出口总额为2.5万亿美元,进口总额为3.1万亿美元,逆差为6164亿美元,比2018年下降了1.8%,比2006年创纪录的历史最高水平(7617亿美元)下降了19.1% 。商品贸易逆差减少了2.4%,降至8662亿美元;服务贸易顺差减少了 3.8%,降至2498亿美元。

2019年,欧盟27国是美国商品和服务出口的最大市场,总额为4598亿美元,占美国商品和服务出口总额的18.4%;欧盟 27 国也是美国商品和服务进口的主要来源地,总额为6011亿美元,占美国商品和服务进口总额的19.3%(见表2)。加拿大是美国第二大出口市场,美国对加拿大的出口总额为3580亿美元,占美国出口总额的14.3%。加拿大是美国进口第四大来源地,美国对加拿大的进口总额为3633亿美元,占美国进口总额的11.7%。过去几十年,美国对华贸易快速增长。2000年,美国对中国出口仅仅占美国出口总额的2.0%;对中国进口仅占美国进口总额的7.1%。 2018 年以来,美中贸易有所下降,但2019 年对中国出口占美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6%;对中国进口占美国进口总额的比重为15.1%。

四、美国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面临挑战:以统计和会计方法为例

美国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面临挑战,比如,相关贸易统计和会计方法并没有随着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而做出相应调整。自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以来,全球价值链分工较快发展,企业内部贸易和中间产品贸易不断增长,但是,相关贸易统计和贸易会计的方法却很少改进,传统的统计方法和会计方法扭曲了贸易数据和贸易情况。现在我们理解和解释美国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变化情况、变动趋势及其对美国宏观经济的影响,变得越来越困难。比如,一些数据可能会低估服务贸易情况,这些数据不是基于增值衡量的,并且无法将制成品和农产品的贸易价值归于服务投入。关于服务贸易的中间产品,包括运输和分销、研究和开发等,也经常被忽略。

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现状,自2007年签订《服务贸易协议》以来,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合作进程加快,在旅游、运输和交通服务贸易一体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双边服务贸易合作大都集中在劳动密集型领域,在技术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领域的合作不足,双方应进一步开放市场,加大在金融、保险、通讯等领域的合作,从而进一步推动自贸区一体化的建设。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

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各国的服务贸易活动日益频繁,服务贸易对各国经济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推动作用,全球服务贸易出口规模也持续扩大。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制造全球化逐渐向服务全球化转变,历经过渡期以后,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进入服务全球化时期。

一、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一)服务贸易规模分析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谈判始于2002年,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建成,从2002年以来,双方先后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并相互实施全面降税。早期收获计划的顺利实施,货物贸易实施零关税,使中国与东盟度过了经贸关系发展的“黄金十年”。随着中国和东盟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和自贸区内货物贸易的迅猛发展,双方对服务的需求也进一步增加。

图1服务贸易总额

由图1可知,中国和东盟的服务贸易总额从2005年以来一直处于快速上升的趋势,在2009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之后又保持上升的趋势,2014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为6171亿美元,东盟为6111亿美元,分别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6.2%和6.1%。

(二)服务贸易结构分析

利用2014年的中国和东盟各服务部门在总服务贸易出口中的比重数据来分析,由图2和图3可见,中国和东盟的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较大,其中东盟的旅游服务贸易比重达到35%,中国为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金融、通信、建筑在中国和东盟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均较低,可见中国和东盟的服务贸易结构比较相似。

图12014年东盟各服务部门在总服务贸易出中的比重数据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整理计算得出 图32014年中国各服务部门在总服务贸易出口的比重数据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整理计算得出

二、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呈现出的特点

(一)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进程缓慢。独特的“东盟方式”实现了东南亚地区的稳定、和平、合作与发展。在其尊重主权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下,东盟这个区域性组织内部缺少一个像欧盟一样强有力的国家或者组织领导东盟10国,其组织比较松散,内部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中国大都是和东盟内单个国家分别签订条约,势必加大谈判的成本和降低效率。由于没有超国家组织,中国和东盟国家已签订条约的实施也打折扣。中国东盟自贸区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建设不健全,使得双方在贸易过程中发生的摩擦和问题无法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这一系列不利因素降低了中国东盟双方服务贸易合作的进程。

(二)中国和东盟的服务贸易竞争性大于互补性。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东盟内部也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了各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各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以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为主,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不足,相似的贸易结构使得双方贸易具有竞争性。随着中国的劳动力成本的日益上升,东南亚国家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显现了出来,中国应积极开展和促进本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贸易部门转变,使中国和东盟国家的贸易结构形成差异化,从而更好的促进双方的服务贸易合作。

(三)中国和东盟的服务贸易壁垒很高。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来看中国与东盟国家总的服务贸易壁垒,中国与东盟各国承诺无限制开放的比例为20%以下,部分开放或未承诺开放的部门比例达到80%以上,大部分国家的市场准入壁垒高于国民待遇。分部门的服务贸易壁垒程度不一样:旅游、通信、建筑等服务贸易部门的壁垒较低,教育、娱乐文体、运输等服务贸易部门的壁垒较高。

三、中国与东盟合作前景分析

中国与东盟有着天然的区位优势:海域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相通,与泰国、柬埔寨水路相接,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所以中国和东盟应抓住区位优势,加强互联互通建设,降低贸易成本,促进服务贸易的合作。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是双方合作的重要领域。目前东盟正在大力实施《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各有关方应了解该《规划》,提高合作效益。在未来的合作当中,双方应进一步降低服务贸易壁垒,降低外方出资比例的限制,扩大双方在服务业的投资与合作。

中国-东盟自贸区属于南南型区域合作,市场潜力巨大。自贸区建成五年来,在货物贸易领域取得快速发展,除敏感产品以外,中国与东盟93%的产品已经实现了零关税,但在服务贸易领域和投资领域合作不足,未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中国东盟应顺应时代潮流,提高双方服务贸易水平,加大资本和技术的投入,促进产业升级,强化分工,在保持中国和东盟原有的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前提下,提高双方服务贸易的互补性,扩大在金融、通讯、保险等领域的合作。(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国贸学院)

参考文献:

[1]叶刘刚、白福臣、尹萌.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变迁:1992-2012[J].东南亚研究,2015年第1期

[2]魏民.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问题与方向[J].国际问题研究,2015年第2期

[3]蒋冠、霍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创造效应及贸易潜力——基于引力模型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2015年第2期

[4]汤磊.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年中期

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文章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并结合实际给出相应建议。迅速有效地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推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以及我国整体经济及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 服务贸易 影响 对策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社会分工专业化逐渐加深,服务业及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体系及对外贸易中的重要地位日益显现。自加入WTO以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家,对外贸易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然而服务贸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重要部门,其发展并非一番风顺,对我国而言,虽然服务贸易在整体上得到迅速发展,但长期处于逆差。除了自身服务产业发展不完善及贸易竞争力弱的原因外,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也是阻碍服务出口的原因之一。我国据我国商务部统计,2010年,我国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的企业达31.4%,出口商品为40%,损失达359.2亿美元。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将随着服务贸易的发展而进一步显现。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及根源

1.中国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TBT)限制的客观原因。TBT措施制定和使用的便利性为其更广泛的应用提供了可能性。为了顺应整体关税税率的降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把TBT作为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的重要手段是必然的。由于各国政府自身能够掌握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定主动权,世界贸易组织对它的限制也不够成熟,TBT的设定和实施并不需要通过国际组织批准。所以,相较与实施程序复杂的反倾销等措施,TBT更具有可操作性并且见效快的,从而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通过这种手段,短期内就可以实现限制进口,最终达到保护国内市场和劣势产业的目的。借助于保护消费者之名,把技术法规和标准等措施当作一种技术贸易壁垒,是各国政府或明或暗最常见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因此,也就成为了我国频繁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客观原因。

我国加入WTO时间较晚,出于各种政治经济原因我国直到2001年12月11日才最终成为WTO成员。此前的我国长期难以享受WTO有关协议对发展中成员方甚至一般成员方的待遇,被隔离在多边贸易体制之外,这对我国出口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由于不是WTO成员,我国不仅无法获得充分、稳定、确切的有关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同时也无法享受作为展中国家,《TBT协议》与《SPS协议》在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技术协助等方面给予的优惠和差别待遇。最后,就贸易争端而言,我国面对出口中遭遇的歧视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只能通过双边谈判的方式磋商,无法有效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问题。即使已经加入WTO,这些限制我国出口的重要问题也无法立即得以解决。

2.中国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主观原因。(1)我国服务出口产业的弱质性。近年来,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得以发展,但由于高新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相对于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标准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依旧具有的弱质性,表现为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出口中则占次要地位,而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仍占主导地位,同时,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且质量相对落后,特别是出口质量水平,不仅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与一些展中国家也有差距。各国对质量水平的要求会随着技术竞争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形式而提高。由于国际标准的提升与明确,我国产品出口将要面对的技术门槛也会提高。(2)我国国内较低的技术标准水平无法满足国际要求,导致我国产品在质量和技术得不到认可。我国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等相较于国际先进水平,都较为落后并且不够健全。技术标准方面,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截止到2002年底,我国已发布国家标准20206项,其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仅有8931项,采标率为44.2%,而且其中相当部分还不是等同采纳。中央政府各部门、地方政府各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大都出于局部利益考虑,制定的规章、条例数量繁多,规定各却不相同,导致各种技术规则存在不协调的现象;在合格评定环节,我国尚未建立统一完善的认证体系,分割管理和多头认证存在于商品的生产、流通、使用、进出口各环节,使得国内产品和进出口商品实行双重质量许可和认证规则,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制度;一些认证机构自身并没有取得国外的认可和授权检验,存在“小、弱、差”问题。(3)对TBT问题的认识和管理不够。鉴于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出现时间相对较短,又具有复杂性与隐蔽性等特性,使得我国很长时间内没有对它充分认识和足够重视。在宏观管理层次上,政府有关职责部门缺乏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没有为企业建立起完善可靠的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信息的咨询机构,缺乏对国际通用标准和相应管理规定以及主要贸易伙伴国的TBT体系的相应了解,难以对相关产业的出口企业进行有效的宏观指导。从企业角度来看,TBT问题没有引起我国许多出口企业的足够的重视,许多出口企业对发达国家技术性管理规定和手段的了解有限,缺乏对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的了解,因此难以及时根据进口国的措施的调整,主动改善自身的产品技术标准。

3.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服务贸易的积极影响。(1)利于迫使企业加速技术创新。传统旅游业和服务业作为我国服务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依然属于资源密集型或劳动密集的传统产业,而在国际新兴的金融、保险、咨询、专利服务等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领域,我国尚处于初步发展中,竞争力弱,在技术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多不足,但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服务项目是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所在,我国在这些领域的欠缺增加了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可能性。所以企业要跨越服务领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将服务行业转化为竞争优势部门,就须要加速技术创新。(2)有利于推动服务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因为在服务贸易出口中不断的遭遇发达国家TBT措施,为了积极应对这一情况,我国不得不相应提高服务业的技术规定、标准化意识,落实服务业标准化程序,而服务标准化有利于规范服务业行为和市场、增强服务企业自律、发展壮大。(3)绿色壁垒促进我国绿色服务贸易的发展。绿色壁垒会有利于我国环保法规的完善和实施,促进产业的环境效益从低层次向高层次的发展,提高企业对环保投入的自觉性及环保意识。实现从生产到消费领域的绿色服务提供,扩大绿色市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服务贸易的消极影响。(1)增加市场准入障碍。我国服务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难度,会因服务领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提高,最终阻碍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别是是针对服务人员资格要求而设置的壁垒。具体来说,在商务服务、建筑工程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都能对人员资格进行限制。而有些人员资格(如学历和执业资格)的获取,会增加准入的时间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我国服务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难度。(2)削弱服务贸易竞争力。在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后,服务企业如果希望跨越壁垒,则需要提高设备、引进专利、培训员工、花费高昂的费用获取国外机构的服务质量认证,而目前来看,我国服务业发展时间较短,技术水平较低,这些必然会增加我国企业资本投入压力,降低企业的利润,从而进一步削弱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3)增加国际贸易摩擦。服务的可标准化引起的服务标准差异是导致服务领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的根本原因。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出现时,由于对标准设立的不一致,可能会引发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

而随着服务贸易在各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由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存在而引起的贸易摩擦,将成为我国发展服务贸易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我国服务业面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

1.政府。(1)建设服务贸易领域技术性壁垒应对平台。在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的研究中已经指出,发展中国家在关于国际技术标准上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我国出口受限的重要原因。由于各国的技术法规与标准不仅条目繁多,又经常改动或修订,使得我国很多企业很难了解进口国技术壁垒的具体措施及规则变动,最终导致了出口受限。商务部的调查报告中指出,认为“信息不灵,不知道对方规定已改变”是跨越技术壁垒的主要困难的企业,占到调查总样本的36%。因而,政府部门应当尽快在重点产业部门和地区建立健全技术壁垒信息预警服务体系,建立信息渠道,以方便企业有效获取相关信息、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从而实现有效跨越技术壁垒。目前,原外经贸部也于2003年初步建成了“全国净进出口宏观监测预警系统”的一期工程。但总体而言,我国的技术壁垒信息预警服务平台起步较晚,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相关的服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2)积极开展服务贸易谈判。积极参加WTO服务贸易谈判及双边谈判,谈判都是削减服务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最直接的手段,服务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削减也主要是通过服务贸易谈判达成的。GATS对促进服务贸易谈判,削减国的服务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服务领域TBT进一步削减主要是依靠不断的谈判实现的。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对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做出了相关承诺,相应地,也得到了他国开放市场的回报。谈判达成所需要的让步是相互的,在其发达国家要求我国更多地开放服务领域市场时,我国也完全有理由要求对方让出一部分市场。只有顺应趋势,积极参加WTO服务贸易的谈判,才能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有利环境。(3)重视双边与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由于贸易双方沟通和谅解的缺乏,造成了国际上许多技术壁垒问题。双边、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逐渐引起了主要发达国家和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的重视。相互认可协议是通过双边协调解决技术壁垒摩擦最典型的范例,,本国厂商能够通过互认可协议,在生产所在地获得认证而免于支付高昂的离岸认证费,并能实现产品从产地直接运往最终销售地,这种一种产品一次认证的模式,有效削减了贸易障碍。因此,我国应加强政府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运用多种合作和协调机制,尽快在战略性领域与我国技术性贸易摩擦较多的国家建立双边技术磋商与调解机制,可以通过加强双方在技术标准规定与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合作的方式,有效跨越技术壁垒,从而便利贸易。(4)通过提升环保产业的产业结构,实现国民经济的“绿化发展”。TBT中的绿色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我国政府必适应的一种形势,实施国民经济的“绿化战略”。首先,树立可科学发展观念,提高环保竞争力意识,使贸易出口能力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其次,应制定支持和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优惠政策,以敦促环保产业作为发展出口产业结构的支撑点和加速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2.企业。(1)自身的技术水平需要提高。技术壁垒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国家之间技术差异,目前,我国出口产品遭遇技术壁垒的关键原因在于本国科技发展水平普遍低于主要贸易对象。对于企业而言,加强企业的技术投入、增强新产品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的质量是跨越技术壁垒的先决条件,企业应注重从国外引进技术后的消化与自主创新能力培养,进行对传统产业的新兴技术改造。重视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的吸引和培养,真正实现技术创新的主体、开发投入的主体的角色转变,提升国内产品附加值,彻底打破技术壁垒的限制。(2)主动寻求政府的帮助,提升争端应对能力。单个企业在应对复杂的服务贸易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存在一定的困难,服务贸易具有关系到国家的利益的特殊性,所以政府也应是应对服务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力量。企业要积极密切与政府的关系,主动和政府交流,面对一些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借由政府的力量来处理。我国服务业起步晚,在旅游、运输等传统产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外,在新兴服务产业还比较薄弱,我国缺乏大型的服务企业集团及跨国公司。企业在应对服务贸易壁垒时,一方面应加强行业自身联合,另外积极寻求政府的帮助也是有效途径。(3)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或合资并购等方式跨国经营,绕过技术壁垒。企业可采取跨国经营如对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从而绕过复杂、繁琐的技术壁垒限制。在投资领域,通过在出口目的国采取合资、独资、收购、兼并等手段实现跨国经营,销售渠道上则可利用外商的技术、生产标准、品牌和营销渠道,顺利避开该国设置的TBT限制;同时,转移投资可以扩展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程度,由此带来技术溢出效应和竞争模仿效应终将有利于国内企业跨越TBT的技术经验积累,并能增加相关产业跨越技术壁垒的机会。

三、结束语

我国服务贸易虽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整体水平较低,长期处于逆差状态。除了服务贸国际易竞争力弱,技术性贸易壁垒也是造成这一现状的重要因素。随着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将进一步受到技术性壁垒的影响。

面对服务贸易领域的技术性壁垒,政府和企业应该协力应对。由于服务贸易涉及行业领域广,服务贸易领域技术性壁垒的设置对经济的影响更是深远,单个企业的力量很难有效解决TBT问题,所以应对服务贸易壁垒由政府主导,以政府间谈判、协商来直接影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服务贸易领域的技术性壁垒应对平台。我国遭受服务领域技术性壁垒从内因来讲是由于自身竞争力的不足,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服务贸易领域技术性壁垒的问题,还需大力提高服务贸易出口争力,政府、企业都应为推动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积极努力。

参考文献:

[1] 夏友富.TBT屏障——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趋势及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国际贸易,2002(10)

[2] 杨慧力.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度化趋势与我国预警体系的建设.中国科技论坛,2009(8)

[3] 唐炎钊.我国应对服务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分析.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7)

[4] 禹佳.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和对策研究.西北大学硕士论文,2008

(作者单位: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山西太原 030051)(责编:贾伟)

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国;印度;服务贸易;比较优势

一、中印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一)中印两国服务贸易总量情况分析

从服务贸易总额来看,2001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为719.3亿美元,2010年服务贸易总额增长到3 620亿美元,增长率为403.2%;而2001年印度服务贸易总额为365.9亿美元,2010年服务贸易总额2 270亿美元,增长率为520.3%。可见在服务贸易总量上,中国要远远领先于印度,但印度的服务贸易增长率却高于中国服务贸易增长率。

就出口额而言,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为301亿美元,2010年出口额为1 700亿美元,年均增速42.3%;2000年印度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60亿美元,2010年出口额为1 100亿美元,年均增速53.4%。就进口额而言,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为359亿美元,2010年进口额为1 920亿美元,年均增速39.5%;2000年印度服务贸易进口额189亿美元,2010年进口额为1 170亿美元,年均增速47.1%。由此可见,印度服务贸易出口、进口年均增长率都快于,同时,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率均快于自身服务贸易进口年均增长率。

就服务贸易占比情况而言,印度服务贸易占本国对外贸易的比重也高于中国。以2009年为例,中国服务贸易额为2 860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总额的11.5%;印度服务贸易额为1610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总额的28.7%[1]。

(二)中印服务贸易地位变化情况

中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排名在世界中的地位不断攀升,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从1982年的第28位跃至2007年的第7位,2009年上升到第5位,2010年在世界排名第4;而进口排名也从1982年的第40位上升到2007年第5位,2009年上升到第4位,2010年在世界排名第3。同样,印度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排名也在不断进步,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排名第12,2010年上升为第10;2009年服务贸易进口额在世界排名第12,2010年上升为7。由此可见,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将在国际市场上占居更加重要的地位。 (三)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顺差、逆差情况

中国服务贸易从2000-2010年一直处于贸易逆差情况,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额为58亿美元,2010年服务逆差额增长到220亿美元,2009年高达-290亿美元,服务贸易情况持续恶化。印度服务贸易从2000-2004年一直处于贸易逆差情况,2004年印度服务贸易逆差额仅为6亿美元,2005-2009年印度服务贸易都呈现出顺差情况,2005年印度服务贸易顺差额仅为39亿美元,2009年已达到了120亿美元,但2010年又出现了贸易逆差的局面,为-70亿美元。从上述数据可见,印度出现服务贸易顺差年份多于中国,因此,印度的服务贸易状态优于中国。

(四)中印服务贸易结构分析

中国服务贸易在传统的运输业、旅游业以及其它商业服务上占优势。2009年,运输出口、进口所占比重分别为18.36%和29.5%;旅游出口、进口所占比重分别为30.9%和27.6%。但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我国运输服务进出口额为70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0.9%;旅游服务进出口额为834亿美元,同比增长8.3%,贸易差额由去年的顺差46.9亿美元转为逆差40亿美元。2006年以来,运输和旅游这两个传统服务贸易行业在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逐年下降,2009年这一比重下降至53.6%,低于2006年7.4个百分点。2009年,我国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服务出口4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9.9%,逆差107亿美元,为我国仅次于运输服务的第二大服务贸易逆差行业;我国保险服务进出口额为12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8.7%,逆差97亿美元,下降14.6%;金融服务进出口额为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逆差3亿美元,同比增长20%。2009年,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6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进口32亿美元,同比增长1.1%;顺差3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1亿美元。2009年我国咨询进出口总额为3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顺差5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亿美元(见表1)[2]。

印度服务贸易的出口主要集中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以软件业尤为突出,占世界出口额的比重为18.1%,顺差额为2 415.9亿美元,说明印度软件行业在世界软件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服务外包的迅速发展,其他商务服务业异军突起,成为印度第二大出口部门。2008年,其他商业服务取得贸易顺差471亿美元。印度服务贸易差额在运输业、保险业为逆差。从服务贸易的进口比重看,运输、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务服务、保险业是印度的四大进口部门,2008年,进口额分别为414亿美元、350.9亿美元、326亿美元和320.3亿美元(见表2)[3]。

二、中印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比较分析

(一)中印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分析

根据2000-2010年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进口、出口和进出口数据,利用SPSS软件计算结果为表6、表7和表8。从以上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中国和印度的出口额、进口额和进出口总额与GDP之间具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这表明进出口规模的扩大对两国经济增长均具有促进作用;从回归系数看,中国比印度大,如中国进出口每增长1个百分点,GDP增长0.41个百分点,而印度进出口每增长1个百分点,GDP增长0.29个百分点。

四、影响中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因素分析

(一)人力资源要素条件分析

我国服务贸易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缺少高级要素,如缺乏外语熟练、熟悉国际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人才。由于印度高等教育作为政府的投资重点,在教育和研发方面投入的经费占GDP的比重一直高于中国,因此,印度拥有大量人力资源存量和后备力量。以软件行业为例,印度有约600多万人员从事软件开发设计,有近8 000所高校和许多相关企业为印度软件业提供了大量理论和实践能力兼备的实用人才。而中国基础教育中IT培训远没有印度普及,职业培训也较缺乏[4]。这也是印度的服务外包发展远远好于中国的主要原因。

(二)需求因素分析

一个国家需求的特性将会直接影响该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对服务贸易的国家竞争优势来说,需求条件则是影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我国的国内市场需求潜力大于印度,因为我国人口和收入水平高于印度。2008年中国人均GDP为2 460美元,印度仅为965美元,我国人均GDP已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受传统“轻消费、重储蓄”及“轻服务、重物质”观念的影响,居民消费率较低;居民对商品的消费需求相对强劲,但对服务消费的比重偏低[5]。在国外市场需求方面,印度明显好于中国。目前,印度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计算机软件出口国,被公认为“世界软件的动力室”。内部需求不足和对外需求不强是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三)政府作用的分析

政府对一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重要。印度政府制定了软件发展的长期战略,在全国建立17个软件技术园区,对进入这些高科技园区的内外公司实行优惠政策,如免除进出口软件的双重赋税,放宽中小企业引进计算机技术的限制,允许外商控股75%-100%等[6]。印度政府在产业政策上采取的是“三、二、一”的产业发展思路,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服务业的发展上也就是先发展了第三产业,再发展第一、第二产业。中国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采取的是沿着从农业到制造业再到服务业的发展道路,这也是印度在服务贸易增速大于中国的一个很重要原因。

(四)相关产业的分析

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离不开相关产业的支持与协调,这不仅包括服务业内部如零售、金融、保险、餐饮、批发、运输、教育、卫生等各行业间的相互支持,而且包括制造业、货物贸易的协调与扶持。但是我国服务业内部没有一个可以带动整个服务业发展的强势行业,而且我国工业的发展与服务业相脱节,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相互作用也不明显;印度服务业内部各行业对其服务贸易的推动力大于中国,目前计算机及信息服务已成为印度在世界服务业中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由此带动了一大批服务业的发展,进而增强了其国际竞争力。

(五)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因素分析

目前,中国大量服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建立起来,产权界定不明,而且由于政府垄断因素的存在,中国部分服务业,比如在银行、电信、保险等领域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垄断现象,导致企业没有创新的动力,服务质量较差。印度则在全球的激烈竞争中,让大量的私营企业充分竞争,而且印度的服务业企业早就开始推行跨国经营的战略,印度金融业和软件业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一直被视为其超过中国的优势。由此可见,企业的战略、结构、竞争因素直接影响一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

五、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路径选择

(一)增加教育投入,解决人才瓶颈

服务贸易属于人才密集型的领域,服务贸易提供者素质是决定服务贸易质量和服务贸易效益的关键,中国在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同时,应注重人才尤其是知识型服务贸易所需的外向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升人力资本的素质。中国政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和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努力增加国内服务需求和外部需求

国内市场是企业发展和获取竞争优势的推动力,如果服务消费比重过低或服务消费的层次过低,那么该国的服务贸易就无法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就中国而言,政府应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民消费结构,推进城市化进程,从而扩大中国国内服务需求的发展空间;同时,应重视现代服务贸易的发展,面对新的服务贸易转移的机会,加强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产业作为重点培育产业。

(三)政府应给与服务贸易更多的政策支持

政府对一国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紧完善鼓励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努力扩大服务出口”[7]。目前,我国的产业政策应进一步向服务业倾斜,在服务业内部向主要创汇部门倾斜的同时,更要加大对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应建立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等。

(四)加强服务贸易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

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相互推进。因此,必须加强产业链的连锁作用,抓好服务贸易相关及辅助行业的发展。例如,对我国工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应尽量加强与其相关的辅助性服务的输出,协助其服务业开拓海外广阔的市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紧密联系,因此,我国可以通过促进货物贸易升级,带动服务贸易的发展。

(五)加强企业战略管理和内部组织管理

我国各服务企业应尽快纠正落后的管理意识,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大力实施服务品牌战略,实现企业规模经营效益,规划切合实际的跨国经营战略。另外,印度的服务业占据外国投资较大的比例,而我国长期吸引外商投资的领域在生产制造领域,因此,我国的服务企业应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充分利用外资带来的正面效应,以促进自身发展。

参考文献:

[1] 2009年世界主要国家(地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占比情况[Z].商务部服务贸易司,2010.

[2] 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 868亿美元[EB/OL].[2010-04].商务部网站.

[3] 王秀娟.中印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比较分析[D].山东理工大学,2010.

[4] 张家瑾.变竞争为互补、合作——中印两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竞争优势比较分析[J].经济视角,2010(10):10-12.

[5] 杜红平,司亚静.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分析及启示[J].宏观经济管理,2010(5):40-50.

[6] 缪娟,杨增雄.中印服务贸易比较分析[J].企业导报,2010(3):14-15.

[7]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03.

(责任编辑:严元)

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以下简称新法规)。新法规推出后,极大地便利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办理,受到广大银行和企业的一致好评,但从近年来运行的情况看,便利化提升的同时也给个别违规资金流出提供了可乘之机,如何实现便利化与防风险的平衡和有机结合,是需要深入思考的课题。

一、便利化:服务贸易新法规的落实

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极大地激发了我国企业和宏观经济活力,在世界经济中的贡献度迅速攀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世界经济发展进入调整期,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与全球接轨、满足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着力提高外汇管理服务水平,为涉汇主体减负和提高便利性。2010年,时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刚正式提出“五个转变”理念: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五个转变”既是对当时外汇管理工作思路作出的总结,又为外汇管理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按照“五個转变”的总体思路,作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新法规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有关要求、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为宗旨,全面清理服务贸易相关法规、大幅简政放权和简化单证审核,具体包括:

(一)深度清理法规文件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深入推进服务业改革,着力扩大服务业开放,服务贸易业务规模和种类不断增加。为保障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配套出台涉及无形资产、利润股息红利、旅游、远洋海运等若干细则法规,这些法规散落而不成体系,并且部分法规时效性较短,导致市场主体存在一定看不懂、不会做、不敢做现象。新法规对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相关法规依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清理废止历年来服务贸易相关法规52项,为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提供了清晰简明的依据。

(二)全面取消行政审批

新法规出台前,单笔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特殊服务贸易售付汇业务均需到外汇局经过审批取得核准件后方可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新法规取消了所有服务贸易售付汇业务核准,相关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极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三)大幅缩减审核资料

新法规出台前,服务贸易外汇业务不论金额大小一律需要在外汇管理局或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查。新法规出台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查交易单证,据统计此类业务约占服务贸易业务总量(笔数)的88%,此政策大大方便了小额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突出服务贸易便利化原则。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所需审核单证也得到了简化和合并,取消了包括对外付汇税务证明在内的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

服务贸易新法规的出台顺应和贯彻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致力于进一步助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深化改革开放,使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办理得到了极大的便利。

二、防风险:新法规催生的监管新需求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切实促进了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了外汇管理服务涉外经济发展的能力。但同时,受利益的驱动,个别企业和个人为了私利铤而走险,钻政策、法律法规空子,借道服务贸易实现资金的跨境违规摆布。

(一)资金跨境违规摆布的目的和表现

违规目的和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因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部分性质的资本项目资金被禁止跨境流出入或审核资料较多、流程相对烦琐,行为人虚构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借道服务贸易流出入资金实现其可行性或便利性;二是因货物贸易在进出口关税、退税方面政策影响,且货物贸易资金常需要有金额相对应的进出口关单进行匹配,行为人虚构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借道服务贸易流出入资金以享受税收优惠或避免提供相应的业务审核资料;三是因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查交易单证,且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大多数种类的服务贸易业务付汇均需要进行税务备案,为避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规避后续的纳税义务,部分行为人将单笔大额业务分拆至5万美元以下的多笔业务;四是不排除个别地下钱庄通过虚构合同和相关证明资料借道服务贸易实现境内外资金的平衡。

就新法规出台后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也早有预料。2013年政策出台伊始,国家外汇管理局答记者问就提到了下一步服务贸易工作重心之一就是强化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的双向监测,建立由宏观分析、中观监测、微观核查紧密结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并辅以必要的现场核查、检查,加强风险防控。

尽管如此,跨境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其必然是由低回报国家地区向高回报国家地区流动。这些异常资金的跨境流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性、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增加了资本市场泡沫、加大了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进而也影响到我国金融、经济决策的制定。

(二)典型案例

2017年,外汇管理局服务贸易监测系统高频累计大额预警指标自动预警,XY公司在一定时间段内服务贸易外汇支出频繁且合计金额较高。通过对该公司外汇业务的整体分析发现: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XY公司在一年内,以代付6家淘宝网店数据库服务费的名义向丹麦A公司支付服务费37笔,金额共计1054万克朗(约合154万美元),且每笔金额均小于5万美元,存在分拆嫌疑。通过跨境资金流动与监测分析系统对该企业外汇业务延伸分析发现,除服务费支出外,该公司未发生其他外汇收支。

经过业务系统查询、互联网调查、侧面了解和调阅银行留存购汇资料了解到,XY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及佣金代理、咨询服务等。该公司与丹麦A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作为其境内服务公司,为丹麦A公司代付其境内客户服务费。丹麦A公司分别与境内6家淘宝店铺签订了服务协议,服务项目为国外实时视频采购费、国际及国内邮政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等;XY公司分别与6家淘宝店铺签订了代付协议。M银行售汇时审核了XY公司提供的协议和发票。XY公司业务相关留存资料在逻辑和流程等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但综合分析上述信息,发现该公司业务存在以下疑点:一是对外付汇业务单笔均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存在通过分拆规避税务备案和避免提供更加翔实证明材料的嫌疑;二是作为一家县域公司,在开业后资金流水迅速扩大,业务规模与服务费资金规模匹配度存疑。综上,外汇管理局决定将该公司相关业务列入现场核查。

外汇管理局对XY公司开展现场核查伊始,该公司坚称其对外支付均为淘宝业务产生的服务费,单次金额不超过5万美元的原因是其境外客户要求其按照1周左右为一个周期进行集中付汇;而业务规模较大的原因是其总公司原本就有客户积累,现将部分客户分流在其公司名下。现场核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经过统筹考虑,核查人员分别从资金和业务两个角度寻找漏洞:一是从银行调阅企业资金往来流水,从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和交易对象几个方向与购付汇业务进行印证,发现企业购汇资金来源与购汇事实存在不符,大部分购汇资金非6家协议淘宝店铺划款。二是进一步延伸查阅企业提供的支付宝流水、淘宝店铺销货清单等资料,发现店铺业务量较少,与付汇规模相比单笔服务费畸高,不合常理。

掌握了上述线索后,外汇管理局对XY公司法人贾某进行了约谈。贾某承认其服务贸易项下购付汇存在造假行为,其大部分付汇资金属性为货物贸易:XY公司与丹麦A公司、6家淘宝店铺为关联企业,对外支付服务费的人民币来源大多为贾某个人账户资金。1054万人民币购汇资金中6家淘宝店铺服务费仅为94万元,其余资金多为货款。将货物贸易付汇以服务费名义对外支付的主要目的是可节省其境外公司的税款。同时通过将单笔金额设定为均小于5萬美元,无须税务备案,逃避向国内税务部门缴纳服务贸易项下的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外汇管理局对XY公司予以罚款处理。鉴于该公司存在分拆逃税嫌疑,外汇管理局同时将XY公司可疑线索通报当地税务部门。

M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审核资料流于形式、未尽职开展客户调查,使XY公司在短期内以虚假单证频繁分拆,将海外代购货款借道服务费名义汇出境外,存在一定过失。鉴于该案例的隐蔽性,综合考虑后,外汇管理局对M银行进行了约谈警示,未予以罚款。

服务贸易种类繁多,新业务层出不穷,多为“无形”服务,随意性和可构造空间较大,许多时候仅审核合同、发票等凭证材料较难确定交易的真实性。且随着科技的发展、违规者应对能力的提高和经验的逐渐丰富,违规行为必然有针对性地日趋隐蔽,表面存在“硬伤”的外汇业务减少,监管部门通过监测核查要发现问题的难度与日俱增,本案例即带有多个典型特点:一是业务涉及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部分企业的贸易模式由B2B逐步向B2C转变,贸易进出口由低频大宗批量变为高频小额碎片化,并且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业务的交叉融合进一步深化,贸易新业态派生而出的监管真空带和薄弱带被不断发现和利用。二是业务境内外双方为关联公司。其在构造贸易方面存在较大的便利性,构造成本极低。三是企业“反侦查”能力日益增强。随着应对银行和外汇管理局调查、检查经验的增多,企业构造业务的框架日渐合理,细节方面不断完善。该案例在被外汇管理局确认违规之前,银行已多次对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产生怀疑,但均被当事企业搪塞过关。

三、便利化与防风险的平衡

一系列改革举措虽然优化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方式,但并不意味着完全取消外汇管理,便利化与防风险相结合是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重要原则。2017年,时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在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新变化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便利化和防风险是外汇管理的两条主线,必须统筹兼顾,不可偏废。通过落实主体监管思路,建立一体化监管模式,促进跨境资金有效监管与促便利的有机统一。既要减少行政干预,促进管理更加开放、便利,提高市场经济活力;又要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水平,真正做到放得开、管得住,以达到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又能够提高外汇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目标(徐珊,2014;盛捷,2015)。

想在浩如烟海的业务中对此类“表面真实、实际虚假”的构造贸易业务实现“大海捞针”,必然要求外汇管理局和银行及时总结经验规律,充分开发和利用科技手段,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防御体系并不断进行优化。

(一)进一步强化银行事前事中审查能力

一是外汇管理局应压实银行审核责任和义务。银行作为外汇业务风险防控的第一线,责无旁贷地承担着业务真实性审核义务。对于银行责任的落实,外汇管理局首先要从银行制度落实入手,定期检查银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操作规程更新情况、自查和内部检查情况等。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银行业务专项检查和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外汇管理局应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银行网点,应及时责令其停止经营相关外汇业务,通过相对严厉的惩罚措施来强化银行的责任心。二是银行应主动强化业务风险防控意识。对于新客户,银行在为企业办理首笔业务前,应做好尽职调查,整体掌握企业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发展态势等基本情况,并在后续的业务合作中保持持续的监测,对企业可能“合理发生”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规模要有所预估。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银行务必不能拘泥于单证表面一致,应切实履行“展业三原则”,结合前期尽职调查对企业的业务合理性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再加强对企业提交业务材料真实性、一致性和合规性的审核。同时应提高敏感性,对偶发大额、交易频繁、特殊类型业务、阶段性规模大增等异常交易加大审核和自查力度,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外汇管理局报备。

(二)外汇管理局作为业务监管部门应做好事后筛查与核查

外汇管理局在服务贸易业务事后核查中应找准突破口,不能满足于业务的表面真实,在审核业务留存合同、发票等档案资料时要融入资金流和业务流匹配分析,充分利用比银行更加便利和全面的数据优势,统筹分析业务相关企业全部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规模和趋势,做好人民币与外币资金的勾稽关系分析,强化交易背景合理性核查。例如本文所涉及案例,仅从购汇留存资料表面看,协议发票表面齐全,只有延伸核查其购汇资金的真正来源,并查阅网店交易流水,才能发现企业购汇资金来源与购汇事实不符,不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同时,外汇管理局应进一步优化监测指标、异常评估体系和预警模式,广口径采集主体信息,尽可能补充交易背景判断信息,不断强化一体化动态预警监测机制。

(三)切实加大随机抽查比例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双随机监管的初衷是避免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对经济主体造成过多影响。从实践来看,“双随机”逐步发挥着更大和更完善的作用。目前,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监管无论业务经办银行事前审核和事后自查还是外汇管理局的事后监管,工作重心都是放在大额、高频、特殊项目等重点特征业务方面,受此影响,部分违规业务存在向“非重点业务”转移的可能。此外,不排除“非重点业务”本身就存在监管漏洞,所以除对上述重点特征业务要予以重点关注外,应按企业、按业务类别等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实现对所有银行、企业和业务的全覆盖“随机普查”,避免有漏网之鱼,这是重点监管之外的有效、必要补充。

(四)深挖典型优秀案例,实现举一反三

一个案件的发生少有是独立的,大多代表了同一类资金运作的需求和偏好。外汇管理局应做好核查检查案件的倒向推演和分类汇总,形成典型案例及时对内部和银行进行分发以供学习,确保查实一个问题、总结一类特点、杜绝一批违规。同时,要着力将典型案例实现标签化,例如上述案例可以总结提炼出“新设企业”“规模迅速增长”“高频”等多个关注标签,通过对标签的积累和重新组合应用,以实现对高风险企业的实时监测和及时预警。

四、政策建议

监管是手段,而便利化是目的。在支持服务贸易长足发展进程中,外汇管理局需要做的是通过“管得住”来维持秩序稳定、保障公平竞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便利化。要从根本上实现防风险与便利化的有机结合,仍需要在宏观和政策层面进一步优化:

(一)进一步从立法层面提高违规犯罪成本

实践来看,违规犯罪行为仅仅是少数企业和个人的行为,从经济发展需求和监管成本、监管效率考虑,“无罪假设”前提下的便利化监管是大趋势。监管部门应适当考虑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犯罪成本来减少违规犯罪行为的发生。作为外汇管理的上位法,《外汇管理条例》最后一次修订于2008年,笔者认为,相对于目前有些类型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部分处罚条款设定较轻,已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的外汇管理处罚需求。例如其第四十八条规定六種违规行为对企业封顶罚款30万元人民币,对于大额、巨额违规来说,缺乏有效的威慑力。所以应考虑在适当的时机对现行《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再次修订,实现对外汇管理领域实质性违规的高压打击态势,保持震慑效果,使社会主体的行为习惯由不能违规向不敢违规转变。

(二)实施正向激励机制,探索施行服务贸易主体分类管理

为提升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针对性,引导企业积极遵守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可考虑借鉴货物贸易主体分类管理模式,实现服务贸易主体分类管理。鼓励银行积极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筛选出符合本行条件的优质企业,为此类企业真实合法合规的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业务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银行对于有违规前科等风险综合评价指标较高的企业则可提高单证审核标准,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提高此类企业的违规成本。

(三)完善服务贸易联合监管机制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给予市场主体更多便利的同时,也对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服务贸易数据与外汇、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息息相关,均有较大的利益关联,例如外汇部门的资金往来、商务部门的政府奖励、税务部门的税收优惠、海关部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业务的交叉等等,如果监管部门间数据往来不畅,极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在各部门数据真空带游走。外汇部门应切实加强同商务、税务、海关、工商等多部门的协作和配合,重点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调查研究和联合检查等工作,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同时,探索实现部门间监管互认和联合惩戒,通过“一处违规,处处黑名单”的“大监管”模式,切实提高违规成本,也为合规守法企业营造更加便利和正向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刘西顺;校对   XS,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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