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范文

2023-09-20

无形资产评估范文第1篇

一、涉及的有关税种

1、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所谓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2、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其中纳税人因提供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其他所得的一部分。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按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我国境内,就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就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该税法所说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我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4、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应税所得项目的第六项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5、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对合同、书据等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凭证,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人,各自就所持凭证的金额纳税。其中,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包括无形资产中的技术合同和产权转让书据。

6、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内容。

7、契税。契税是因房屋土地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而发生产权转移时,依据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契约,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契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其中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属于无形资产的内容。

8、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既然营业税是其计税之一,那么转让无形资产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有关税种的税务处理

有关税种的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1、应纳营业税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这里的营业额是仅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税率为5%。

例1:甲工业企业本期将一新型产品的专有技术权以100万元价格卖给某企业,同则企业应纳营业税为:1000000×5%=5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为:50,000×7%=3,500(元)

2、应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所得税率”,而“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或应纳税所得税=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这里的收入总额仅指无形资产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例2:甲企业2001年转让专利权一项,取得转让收入30万元。该企业2001年利润表上反映的税前会计利润为35万元,其中该企业转让上述专利权取得的转让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5%,所得税税率为3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计算该企业本期应交所得税。

(1)转让专利权应交营业税=30×5%=15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000×7%=1,050(元)

(2)应纳税所得额=350000-15000-1,050=333,950(元)

(3)本期应交所得税=333,950×33%=110,203.50(元)

3、应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而“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这里的收入总额仅指无形资产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例题见例2。(注:不计城市维护建设税)

4、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这里的应税所得指无形资产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具体的计算办法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例3:王工程师向一家公司提供一项专利权,一次取得收入50000元。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50000×(1-20%)×20%8000(元)

5、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凭证所载应税金额×适用税率”

例4:M公司向N公司转让专利权一项,转让价格为45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8000元,账面余额380000元,M公司应缴营业税5%。印花税税率为所载金额的0.5‰,则双方各自应缴印花税计算如下:

450000×0.5‰=225(元)

6、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由于土地增值税实行超率累进税率,若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以上时,同时适用两档或两档以上税率,就需要分档计算,操作起来比较繁琐。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速算扣除计算。其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例5: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块已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转让收入1400万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320万元,开发土地成本65万元,开发土地费用21万元,应纳有关税费77.7万元。该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如下:

扣除项目金额=(320+65)×(1+20%)+21+77.70=560.70(万元)

增值额=1400-560.70=839.30(万元)

增值率=839.30÷560.70=149.69%(适用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应纳税额=839.30x50%-560.70×15%=335.54(万元)

7、应纳契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这里的计税依据仅指土地使用权的出售金额。

例6:某企业以10000000元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当地规定契税税率为3%,则应纳契税为:10000000×3%=300000(元)

8、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见例1.2)

三、有关税种的会计处理

前面我们已经叙述了有关税种的税务处理,即应纳税额的计算,它是会计处理的基础。按照会计处理的要求,首先要设置会计账户,即“应交税金——应交××税”,其次再编写会计分录。涉及的税种不同,其会计处理也各不相同。具体内容如下:

1、应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以例1为例,作会计分录如下

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0

计提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 53,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0,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0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0,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0

贷:银行存款 53,500

2、应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应付税款法)

以例2为例,该企业2001年计算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110,203.5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10,203.50

实际上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10,203.50

贷:银行存款 110,203.50

3、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以例3为例,该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借:无形资产 50000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00

现金 42000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4、应纳印花税的会计处理

以例4为例,M公司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2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印花税 225

借:应交税金—应交印花税 225

贷:银行存款 225

5、应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以例5为例,计算该企业负担的土地增值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355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3355400

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3355400

贷:银行存款 3355400

6、应纳契税的会计处理

以例6为例,该企业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无形资产评估范文第2篇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不断变革,企业的资产管理也需要不断的革新。就当前而言,我国多数国有企业在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的方面上还有所欠缺,尚且不够完善。又因为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相对的特殊性,这就会导致无形资产很难发挥其真正的经济作用,也难以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怎样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企业如何建立起相应的管理机构,都是面对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国有企业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本文就从如何采取相应的手段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以及让其发挥最大的功效,以此来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为国有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完善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国有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和确认资产管理

无形资产的管理是国有企业管理中的一项尤为重要的内容。在经济市场大浪潮下,无形资产的管理作为国有企业发展和壮大的重要核心内容,愈来愈受企业管理者的重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反映的是国有企业综合能力和市场的竞争力。即是当前国有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部分,也是国有企业面对市场竞争中的有效选择。

一、无形资产管理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中的地位

无形资产的管理可以增加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的保证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国有企业是否有发展的前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便是其是否可以进行高效率的经营和管理,以及能否有效利用企业的无形资产。国有企业要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其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有以下几点的作用:

(一)无形资产管理作为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体系的重要成分之一。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国有企业整体的管理效率。只有对无形资产进行了良好的管理,整个国有企业的管理经营效率才能最大程度的提高。

(二)无形资产管理能够大幅度的提高用户体验,完善产品的性能、进一步提高商品的声誉,促进其销售量,并树立起较为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最终能强有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单单能够产生巨大的产业价值,有很大的可能能够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一)管理意识薄弱

就目前,我国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意识尚且薄弱。尽管存在无形资产管理的意识,其在管理上也相对比较单调。许多国有企业并没有将无形资产的管理归入企业制度的建设范围之内。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管理阶级对无形资产管理认识的缺失。其往往都对显而易见的有形资产投入最大程度的关注,却忽视当前作用不明显,又具有相当长发展时限的无形资产,最后使得基本没有任何无形资产的管理意识。其无视无形资产的价值,甚至轻视无形资产管理的行为,对国有企业的伤害是巨大的。自从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由于国有企业对无形资产管理的缺失,给国家的所有国有企业造成的损失,是以亿为计量单位来估计的。

(二)对无形资产的后续使用不重视

对无形资产如果能进行合理的利用,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经济价值。但是,就当前而言,我国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往往只注重任期内的经济价值。这会导致企业为了短期的经济价值,而对无形资产进行过度的使用。在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有许多优秀的品牌通过折价入股的形式,进入国有企业之后,往往因为上面的多层原理使得管理阶级弃之不用,使得价值逐渐丧失。除此之外,因为国有企业长期以往导致的市场竞争错觉,基本上不能花相对长的时间对市场进行仔细的调研。或者因为某些内部的原因,没有办法参与市场,也便无法提高自身的形象。在很大的程度上降低了无形资产的价值,导致无形资产的无用化。

三、对于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加强观念意识,构建管理机构

国有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构建一个专业化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其机构的工作内容应该含有:对国有企业内部机制进行完善,对管理方式进行保密;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资产开发管理方案,从最根本的决策到目标控制上从本质上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贯穿全部人员的保密意識,对无形资产进行保密。对于无形资产后期的管理手段,应该含有资本以及费用的确定,对国有企业内部的无形资产进行集中的管理,以及保障其的法律基本权益。倘若无形资产受到侵权等侵犯,或者是技术泄密等问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损失。

其次,加大对无形资产的宣传力度以及教育和培训的工作。企业要对工作人员进行长期的培训和考核,不断的加强人员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意识。才能发挥无形资产的最大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二)加强创新和拓展无形资产

就目前而言,我国多数国有企业的自主生产能力相对薄弱。在这种情景下,大力的拓展无形资产的创新会有非常显著的效果。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十分迅速,国有企业也应该顺应社会的发展以及市场的需求,在创新概念上不断去发觉,以此来加强创新的相应管理模式以及激励制度,在最大程度上对无形资产进行创新和拓展。国有企业需要从多元化的角度出发,重视用户的体验,以此来产生良性的循环,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此来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不断变革,企业的资产管理也需要不断的革新。企业面对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时,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深入分析问题的产生,选择最适合自身企业的解决措施,以此来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国忠.关于国有企业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思考[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2,(08).

[2]郇良勋,禹智潭.资产重组——我国国有企业的理性选择[J].技术经济.2003,(02).

[3]刘新,孟瑜.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借鉴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5,(04).

作者简介:崔炜,河南省生物技术开发中心。

无形资产评估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政府会计;无形资产;管理措施

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对社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突出。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场所,是科技孵化、科技文化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摇篮。高校拥有大量的无形资产。然而,长期以来,在传统观念和固有观念的影响下,高校更加重视有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无形资产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价值不能得到充分理解和准确反映,导致无形信息失真,无形资产难以转化,造成资源的无端浪费和损失。

一、新制度下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建议

《政府会计制度》确立的财务会计理念,作为结算的会计主体,应履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双重职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相互联系和区别。这可以充分反映高校财务信息资料的执行情况和预算的进展情况。会计核算由“双分录”改为“平行记账法”。《政府会计制度》同样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无形资产”科目基本一致。

(一)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1.购入无形资产(委托开发)

(1)政府会计主体购置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金额、相关税费和资产达到可用状态前可能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费用。

财务会计直接借记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而预算会计则做相应的支出科目。

(2)政府会计主体委托给软件公司开发的软件在确认其价格时被视为无形资产的委托开发。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的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确定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如果按照合同约定预付开发费用,按照预付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软件开发完成并使用时的软件开发费用总额,支付软件开发的剩余或全部费用,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根据相关预付款的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根据支付的剩余金额,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在软件委托开发过程中,将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核销。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科目。

2.自主研发的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包括项目进入开发阶段至达到预定用途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

新准则提出将无形资产的研发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开发阶段费用先进行归集,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将计入其成本,其余列入费用。因此,在应用新准则核算无形资产时,科学准确地区分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就显得至关重要。

学校自行开展研究开发项目时,应当区分研究开发阶段,研究、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核算,采用不同的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在“研发支出”科目下设立两个明细科目“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

(1)研究阶段的成本核算

“研究”是指为获取和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原创性的计划研究。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当先在“研发支出”科目归集,按照从事研究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研究活动领用的库存物品,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管理费、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借记“研发支出——研究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月)末,应当将“研发支出——研究支出”科目归集的研究阶段的支出金额转入当期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研究支出”科目。“研发支出——研究支出”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2)开发阶段支出的核算

“开发”是指在进行生产或使用之前,通过将研究结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个计划或设计来生产新材料、装置、产品等。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应当先通过“研發支出——开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按照从事开发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开发活动领用的库存物品,发生的与开发活动相关的管理费、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借记“研发支出——开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主研发项目完成并在达到预定用途时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研发支出-开发支出”科目归集的开发阶段的支出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开发支出”科目。

学校应在每年年度终了评估研究开发项目是否能够达到预定用途,预计不能达到预定用途的(如开发项目无法完成,并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将已发生的开发成本全额转入当期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研发支出——开发支出”科目。“研发支出——开发支出”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单位预计能达到预定用途的研究开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发生的累计支出数。

(3)特殊情况的核算

如果学校自行的研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确实无法区分,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研究阶段(1-6月份)每月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研发支出——研究支出31万

贷:库存物品8万

应付职工薪酬16万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万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万

借:业务活动费用31万

贷:研发支出——研究支出31万

②开发阶段(7-12月份)每月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研发支出-开发支出27万

贷:库存物品6万

应付职工薪酬12万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8万

财政拨款收入1万

③年末项目完成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开发阶段发生的162万(27万×6)研发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确认入账:

借:无形资产162万

贷:研发支出——开发支出162万

3.政府会计主体通过置换取得的无形资产

成本是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已支付的补价或减去已收到的补价,加上换入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其他相关成本来确定的。

4.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其成本应根据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如果无法取得相关凭据,但已按照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以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成本;如果无法取得相关凭据、也未按照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通过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来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按照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相关税费计入当期费用。在确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时,应考虑该资产仍有可能为政府会计实体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能力。

(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政府会计主体在取得或形成无形资产时,应当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年限。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政府会计主体提供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将其作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处理。

2.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已摊销完毕仍继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摊销是将相关摊销金额按照规定的方法在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内进行系统分摊。

3.政府会计核算单位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按用途、按月分期计入当期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政府会计主体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不考虑预计残值。

4.因后续支出导致无形资产成本增加的,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无形资产价格和重新确定的摊销年限计算摊销额。

5.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6.累计摊销账务处理:政府会计下,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相同,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当月不再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三)无形资产处置

1.政府会计主体按照规定批准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当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核销并计入当期费用,并将处置收入大于相关处置税费后的差额按规定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做应缴款项处理,将处置收入小于相关处置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费用。

2.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经批准对外捐赠和无偿调出无形资产的,应核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对外捐赠、无偿调出中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调出方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3.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批准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冲销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无形资产在对外投资时的评估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當期收入或费用。

4.无形资产预计不会为政府会计主体提供潜在利益或经济利益的,应当在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二、新制度下无形资产核算的难点和建议

1.应关注高校构建的房屋及构筑物,房屋、构筑物的购建成本与土地使用权无法区分的,应该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若能够区分开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则应将房屋及构筑物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制度中提到文物及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等不需要计提折旧,对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摊销,因此做好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分类是准确计提折旧与摊销的前提。同时,新旧制度衔接时,要注意原来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中也会存在使用受托代理资金取得的资产,这部分资产需在转换时必须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中剔除,归置受托代理资产中的受托代存储物资,并且,这部分资产不应计提折旧或摊销。

2.高校应明确无形资产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应如何界定,开发阶段哪些支出应该资本化,哪些支出应该费用化,并应明确由哪个部门来主管,哪个部门来界定,防止部门间推诿现象的产生。

对学校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如果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则应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资金和其他资源支持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完成,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研发支出科目设置如何设置?

“研发支出”科目下一级经济科目设置方法。

第一种设置方法:“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资本化支出与费用化支出经济科目。其中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在年末转入当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在技术达到预定用途是转为无形资产。

账务处理:

例:每月月末或2020年12月30日,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究费用

货: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当该项新型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缺点: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需转入当期费用中,需每月月末进行账务处理或年末一次性进行处理。如果在年末一次性转入当期费用,则在年末以前的每月报表中不能体现这些费用支出。

第二种设置方法: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资本化支出经济科目。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在技术达到预定用途时转为无形资产。不设置研发支出-费用化经济科目,研究支出下的费用化支出直接按支出类型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当该项新型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缺点:学校的研发支出不能完整的反应出来,研发支出科目下未包含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

三、结论

综上所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管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各高校在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前,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持有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及时改变资产的会计核算方式和管理方式,以解决传统会计模式的弊端。在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过程中,高校应及时提高管理层对资产管理的认识,更新资产管理模式,加强与无形资产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活动,更好地推进高校政府会计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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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刍议高校无形资产的信息化管理[J].樊治辰,徐云丽,陈彤.经济师. 2016,(12)

[5]基于数据挖掘的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研究[J].刘清生,刘娜,陈玉亮.知识经济.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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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政府会计制度”资产置换取得业务分类研究[J].宋伟斌;潘千卉.交通财会.2019(05)

作者简介:

1姜丹丹(1967.05-)女,汉族,辽宁岫岩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会计学,大学本科,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会计师,主要从事高校财务管理方面的研究。

2高萌(1980.10-)男,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主要從事资产管理方面的研究。

无形资产评估范文第4篇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小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1004 备用金”科目。

二、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四、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小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有外币银行存款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备用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按照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卡发放银行、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按照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小企业购入股票,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小企业购入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照该项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112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成品或材料,下同)、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收到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当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照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或到期不能收回应收票据,应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小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123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借方。

小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按照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出包工程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预付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预付的各种款项。 1131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股票,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应收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在短期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本企业应享有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小企业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在“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应收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或“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按照应收的债券利息,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在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实际收到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各种应收的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小企业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401 材料采购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材料,应当按照发票账单所列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材料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根据所付金额或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二)月末,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按照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并按照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照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材料、商品等物资,应当按照发票账单所列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物资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材料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根据所付金额或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向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或商品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或商品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二)月末,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或商品收料凭证,按照材料或商品并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汇总:

1.对于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当按照汇总金额,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或商品,并按照估计金额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但材料或商品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途物资”、“应付账款”等科目。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购入的材料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在月末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照暂估价值入账,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三)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售材料结转成本,按照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照加工收回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五)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原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六)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照计划成本记账。

月末,按照发出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小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

二、本科目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成本差异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验收入库材料发生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当尽可能接近实际成本。除特殊情况外,计划成本在内不得随意变更。

(二)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按照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照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本月的实际成本差异率;月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月实际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1405 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小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记账。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产成品,应作为代管产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产品备查簿,不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农产品”科目。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生产的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对外销售产成品,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购入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照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按照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购入的商品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照暂估价值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对外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或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本科目应按照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商品进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照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照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照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二)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商品进销差价率=月末分摊前本科目贷方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月末借方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小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月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的商品进销差价。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复核调整。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照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也可以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1411 周转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照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科目或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1412 包装物”、“1413 低值易耗品”科目。 包装物数量不多的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三、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以及对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生产、施工领用周转材料,通常采用一次转销法,按照其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领用时应按照其成本,借记本科目(在用),贷记本科目(在库);按照使用次数摊销时,应按照其摊销额,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

(三)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还应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四、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小企业在库、出租、出借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应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应按照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照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应按照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的,应按照转群时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

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的,应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归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费用,按照应分配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六)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应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农产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501 长期债券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

二、本科目应按照债券种类和被投资单位,分别“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债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债券作为长期投资,应当按照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面值),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

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按照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面值),按照应收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

(二)在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

(三)长期债券投资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收回的债券本金或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按照应收未收的利息收入,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溢折价),按照应收未收的利息收入,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溢折价),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成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本息。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借记本科目,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二)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处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应收未收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16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 小企业应当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小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

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含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成后再转入本科目。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完成竣工决算,按照竣工决算前发生相关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

(四)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 160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可以进行总分类核算,也可以进行明细核算。 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计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

三、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1604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等所发生的成本。 小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本科目或“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固定资产安装完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在建工程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形成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自营工程办理竣工决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出包工程,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提供的账单,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在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改扩建完成办理竣工决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成本。

1605 工程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所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取得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如为借方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别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三)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四)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五)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应当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

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应按照转群时其账面价值,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

(六)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等生产性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照取得的出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成本)。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按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按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170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相关的其他支出(含相关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二)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其中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四)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五)因出售、报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取得的出售无形资产的价款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1702 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对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按照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按月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二)按月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应当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所采购物资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或尚待查明的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现金等,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盘亏、毁损、短缺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现金等,应当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现金”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盘亏、毁损、报废的各项资产,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本科目余额,贷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照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固定资产、现金等,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本科目余额,借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小企业的财产损溢,应当查明原因,在年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按照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本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二)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按照短期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2201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票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小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22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应当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当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偿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203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销售收入实现时,按照实现的收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

1.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照其销售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5.支付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3.有出口产品的小企业,其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5.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的,借记“应付职工酬薪”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6.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2.以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小企业(受托方)按照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小企业(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按照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按照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小企业,在营业收入实现时,按照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以其他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照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小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于向委托方交货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5.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小企业(生产性)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的物资,按照税法规定直接予以免征消费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7.交纳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交营业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营业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2.出售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2.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应交企业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企业所得税)。

2.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应交资源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销售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照税法规定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按照购买价款减去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支付的购买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照销售固体盐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将销售固体盐应交资源税抵扣液体盐已交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交纳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七)应交土地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其成本,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

2.小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3.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八)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

2.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借记本科目(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九)应交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费用。

二、本科目应按照贷款人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在应付利息日,小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支付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费用。 2232 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根据规定或协议确定的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润。 224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2401 递延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本科目应按照相关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应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经收到、但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2501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借款本金。

二、本科目应按照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三)偿还长期借款本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2701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和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等科目。

(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

所有者权益类

3001 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的、构成注册资本的部分。

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本科目的名称改为“3001 股本”科目。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根据有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借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当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已归还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收资本总额。 3002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二、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二)根据有关规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借记“实收资本”科目、本科目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资本公积总额。 3101 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外商投资)还应当分别“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利润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或“实收资本”科目。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当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公司制)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总额,小企业(外商投资)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总额。 3103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本年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小企业可以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二)终了,应当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104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二、本科目应按照“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二)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

四、终了,小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应付利润、盈余公积补亏)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明细科目(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小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成本类

4001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小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可将本科目改为“4001 劳务成本”科目,或单独设置“4002 劳务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照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三、生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二)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可在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也可在提供相关劳务和产品时,借记本科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三)小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可在月末,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4101 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小企业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产品发生的借款费用,也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和固定资产修理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五)发生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小企业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产品在制造完成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制造完成之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七)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季节性生产小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除季节性的生产性小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4301 研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等科目。

(二)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正在进行的无形资产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4401 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建筑业)实际发生的各种工程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建造合同项目分别“合同成本”和“间接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二)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借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应结转的合同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4403 机械作业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建筑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含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小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发生的机械租赁费,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职工薪酬、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三、机械作业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

(二)期(月)末,小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企业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含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损益类

5001 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本科目。

发生销货退回(不论属于本还是属于以前的销售),按照应冲减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51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收入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11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二、本科目应按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基金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或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利息收入,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530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小企业收到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规定退回的增值税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营业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递延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确认的捐赠收益,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确认的盘盈收益,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确认的汇兑收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确认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违约金收益等,借记“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确认的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应结转的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末,小企业可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或提供各种劳务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本月发生的销售退回,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销售的净数量,然后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2 其他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

与最终确认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相关的税费,在“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确定的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601 销售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602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相关人员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发生的修理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小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技术转让费、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

(六)小企业自行研究无形资产发生的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603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 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发生的汇兑收益,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务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给予的现金折扣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本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三)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享受的现金折扣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711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营业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确认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借记本科目、“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二)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债券投资”等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三)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四)支付的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确认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801 所得税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交的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终了,小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纳税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

无形资产评估范文第5篇

[摘 要]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无形资产。随着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会计上如何确认、计量摊销无形资产是长期以来的一个难题。本文对我国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在些基础之上,并分析了无形资产在确认、计量、摊销和披露方面存在的疸,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无形资产;确认;计量;摊销

一、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

1 无形资产的确认

会计确认是会计计量和报告的前提,就某一个会计事项的确认而言,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点:可定义、可计量、相关性和可靠性。那么,研究无形资产的确认就要先从无形资产的定义人手。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生产许可证、特许权等;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虽是企业一般资产所具有的特征,但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显得尤其重要。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具体表现为企业拥有该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成本能够靠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企业自创的商誉在形成过程中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而不能作为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只有外购的商誉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才能予以确认,即只有一个企业外购另一个企业时,才能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2 无形资产的计量

计量与确认不可分,确认重在定性,计量重在定量,不能计量的不予确认,不予确认的计理了也没有意义。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计量的关键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国际会计准则提出了五种不同的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场价格、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其中传统惯例是以历史成本计量资产。

目前资产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所采用的基础方法有以下三种:首先,成本法。将历史成本按照评估基准日的计价标准计算,再减去应扣损耗和贬值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比较客观,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随意性。但是有些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难以确定甚至与实际价值相去甚远,因此,该方法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用得并不多;其次,现行市价法。以现行市场价格为计价标准,据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要求有一个充分的市场条件,而目前我国的交易市场还不够活跃。同时,无形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来说有很强的个体特征,这在客观上限制了这种方法的使用;最后,收益法。通过估算被评估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据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比较能体现无形资产的意义,只是评估过程中的未来收益需要预测,内含报酬率也需要操作人员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因此收益法的主观性比较强,但在实际的无形资产评估中使用得比较多。以上几种方法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无形资产。

3 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作为一项特殊长期资产,不论是出于财务目的,还是出于资产管理的需要,都必须以一种系统的方式在其预计有效有内摊销,并合理地确定各会计期的企业收益。

现行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以下原则确定;首先,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其次,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最后,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的。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10个。

二、现代无形资产会计存在的问题

1 无形资产确认范围太小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的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生产许要、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专利、版权、电影、客户名单、抵押服务权、捕捞许可证、进口配额、特许权、客和供应商关系、客户的信赖、市场份额和销售权等,其范围明显比我国的大。随着经济的发展,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同时,新的无形资产不断出现,如互联网上的域名、冠名权等,因此,我国会计制度关于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应适当扩大。

2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规定不合理

按现行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份内分期平均摊销,计人当期损益,计人管理费用科目。首先,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技术、人力等无形资产在企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并且知识、技术发展和更新速度的越来越快,规定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只能采用直线法,一方面不利于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另一方面抑制企业进行无形资产投资,不利于企业在国内或国际竞争中获得长期优势。其次,所有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都计人当期损益,计人管理费用科目,没有恰当地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使用情况,不符合配比原则。再次,有一些无形资产的价值不会随着使用时间的流逝而贬值,反而会增值,如企业形象、美誉度等。对于这一类无形资产不宜进行摊销处理。最后,按现行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直接冲减“无形资产”账户,这不能反映无形资产历史成本已摊销的程度,不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分析。

3 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不充分,不及时

现行财务会计关于无形资产的报告不尽合理。首先,现行资产负债表中只有无形资产一个项目,对无形资产的揭示过于简单,没有进行适当分类,不能完整地反映企业的整体资源和综合竞争力;其次,按照现行财务会计模式,企业大部分自创无形资产的费用,尤其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都不作为无形资产成本而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能真实反映这些活动的性质和所发挥的作用,也不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最后,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系统对无形资产的辅助信息,如分类情况、分类依据、计量基础、摊销政策以及价值变动等等,都不予以揭示,势必影响财务报告的质量。

三、改进无形资产会计的建议

1 扩大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

在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那些传统的无形资产内

容已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是适应工业社会需要的产物,侧重于反映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以有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报告为核心,对无形资产的反映非常有限。

在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无形资产要素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力资源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最活跃且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因素。只有经过劳动者的劳动,并由劳动者组织、控制、协调等,物质资源才能完成生产和再生产,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人力资源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市场资产

市场资产指一个企业通过其所拥有的与市场相关联的无形资产而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总和,是知识资本的第一要素,包括:品牌的信誉,如企业品牌、服务品牌,与客户的关系,如销售网、分销渠道、长期客户;合同,如特许经营协定,专利使用权协定、经常性合同等。

(3)知识产权资产

知识产权资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和科学试验等创新过程中,所发明创造的高新技术和技术决窍,进而形成的一种产权形式,知识产权资产包括专利权、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4)组织管理资产

组织管理资产指企业管理在组织、协调、管理、沟通等方面存在的优势,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如企业文化、企业管理方法、信息技术交流、网络工作系统。融资关系等要素。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的资源得到了迅猛发展,并逐渐成为企业资产的核心和主要收益来源。

2 完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首先,在选择摊销方式和时间方面,需要给予企业适度的自主权,允许其根据经济环境和技术发展、知识、技术更新的速度自行选择,灵活选择摊销方式,或直线法、或加速摊销法等。这样企业会增强无形资产的投资力度和获得长期发展优势。其次,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类归集,与生产有关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要归集为生产成本或者制造费用,最终进入存货成本,如用于生产产品的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与销售有关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要归集为销售费,用;与企业整体管理有关或难于分清用途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归集为管理费用。其次,对不会随着使用时间的流逝而贬值、反而会增值的无形资产,对其不进行摊销,只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其调整额进入资本公积项目。这样既可以防止管理者利用它进行利润的操控,又有利于投资者进行决策分析,最后,建议设置一个“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账户,类似于现有的固定资产累计摊销账户,这样可以全面反映无形资产的已摊销额和剩余账面价值。

[责任编辑:杨永波]

无形资产评估范文第6篇

1 医院无形资产的内容构成

1.1 技术知识类无形资产

是由高度密集的知识、智力、技术和技巧组合而成的能带来高附加值的资产: (1) 医院专有技术:涉及医疗、药剂、医技等各个部门的专有技术, 成为医院所特有的医疗服务链, 这是医院医、教、研长期投入和医院人技术智慧共同形成的结晶; (2) 专利权:包括医院与职工共同享有的职务发明专利和医院人独有的发明专利; (3) 团队技术配置:例如一些重点学科或领先专科, 正是由掌握不同分支技术的医院人构成了最佳的技术组合, 这种团队配置包括技术互补、人员协作等, 是由医院这一平台所提供的, 因此, 不同医院团队技术配置不同。

1.2 信息网络类无形资产

指非人们通常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的医院内部信息: (1) 病案:内含巨大的医疗技术科研价值和潜在的医疗服务信息, 是医院开发医疗服务市场的源泉; (2) 版权:包括医院独有的各种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范、人员技术培训方案等的正式出版物以及医院人员的技术专著; (3) 网络:医院长期形成的社会医疗关系网络、科研教学协作网络、科技情报信息网络等。

2 加强无形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确认无形资产必须满足2个条件:一是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另1个条件是医院应能够控制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也就是医院要拥有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 或者与别人签定了协议, 使得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医院直接将发生的无形资产购置费用计入当期支出费用类账户, 一方面会造成当期经营利润的虚减, 不能真实反映医疗经营的成果;另一方面, 这也使得医院总资产相对减少, 不能全面反映医院的价值, 直接导致医院的净资产减少, 对医院在此类合作中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正是由于医院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会计准则有比较大的区别, 诸如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都存在不完善性, 才造成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不能够正确反映。建议在公立医院中重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末减值的处理, 以正确反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存在状况, 对决策提供比较真实的信息。

3 建立医院无形资产管理体系

无形资产管理是无形资产经营的基础。只有建立健全医院无形资产管理体系, 通过严格管理才能保证无形资产的经营, 才能实现其增值。

3.1 确立医院无形资产管理的概念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是对无形资产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控制, 使之发挥最佳效益。它涉及经济、技术、法律、人力资源诸方面, 是现代化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无形资产为中心, 通过无形资产管理带动医院其他生产力要素的管理。

3.2 强化法制化管理理念

长期以来我国医院管理讲的是方针政策, 对法的概念淡薄。不仅对卫生事业管理涉及的种种法律知之甚少, 对于诸如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更是事不关己、置之度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早已规定服务商标受到保护。医院冠名权、商标权是医院质量、形象和信誉的象征, 它们理应受到保护, 但过去极少被医院重视。因此, 学法懂法、强化法制化观念对医院无形资产经营管理十分迫切。

3.3 加强医院无形资产评估核算

由于无形资产的成本不易被准确地识别和计量, 评价难度很大。可以从投入角度估计, 也可以根据其增值量做出评估, 例如, 创建医院文化及建立特色服务前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估比较。总之, 建立一套客观可行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医院无形资产评估核算体系, 才能正确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 使其在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 (如:研制、计价、转让、投资等) 保证医院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

综上所述, 医院无形资产的价值和特征正渐渐为现代医院管理者所认识, 并成为其实践医疗产业化改革, 提升医院综合竞争力的源泉。21世纪是无形资产的世纪, 21世纪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无形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谁领先一步, 掌握和运用好这一医院价值创造的主要形式, 谁将赢得一个新世纪。

摘要:医院作为无形资产占高比重的科技密集型行业, 如何运用产业经济的思路, 对医院无形资产进行科学、管理、开发、经营, 是提升医院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课题。本文试通过揭示医院无形资产的构成和特征, 及其对医院价值创造所起的作用和方式;进一步阐述无形资产的投资、收益、成本控制和管理体系的建立, 为医院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医院,无形资产,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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