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无形资产论文

2022-05-07

本文一共涵盖3篇精选的论文范文,关于《会计无形资产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在新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无形资产在基层人民银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本文在合理界定央行无形资产的基础上,分析了基层人民银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

会计无形资产论文 篇1:

中国无形资产新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

摘 要: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日益关注。将中国2006年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无形资产新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进行中外比较和探讨,为深入理解和应用新准则提供参考。

关键词:无形资产;新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

一、无形资产含义的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8 年10 月1 日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38 号——无形资产》(IAS38)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满足可辨认性、对资源的控制性和未来经济利益性。国际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的定义是:“ 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

中国现行无形资产准则是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对2001 年准则修订的基础上于2006年2月15 号制定并颁布的。该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新准则不再将无形资产区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并明确规定把商誉排除在外。同时,新准则还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这与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及中国日益市场化的趋势相吻合。

另外,新准则还增加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可见,国内外对无形资产概念的认识基本一致。中国新准则充分借鉴了IAS38 的思想,取消了旧准则中时间长短的限制,加了“可辨认”的条件,规定无形资产应为“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反映了无形资产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和“非货币性资产”三大基本特征。

二、无形资产确认的比较

首先,对于无形资产的范围,国际上通过列举的方法来说明。IAS38 的1条、2条、5条、8条、15条、16条、108条等规定中,反映出无形资产包括如下:(1)商标名称;(2)报刊刊头;(3)计算机软件;(4)许可证和特许权;(5)版权、专利和其他行业性的财产权、服务和经营权;(6)处方、配方、模型、设计和样板;(7)金融资产;(8)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9)递延所得税资产,雇员福利所成的资产;(10)融资租赁而持有的无形资产:电影、录相、戏剧、手稿、专利权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证协议中的权利;(11)企业有受法定权利保护的,因培训形成、能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有技术专长的一组熟练员工;(12)有法定权利保护或其他方式控制的,企业拥有的客户单、客户组合、客户关系、客户信赖、市场份额、进口配额;(13)矿产权,以及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支出或开发和采掘支出等;(14)抵押服务权、捕捞许可证。

由此可知,中国无形资产旧准则确定的范围较窄,2006 年发布的新准则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外延,使得与国际上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更近一步。在商誉的处理方式上,大多数国家认为商誉是一类特殊的资产,应与一般意义上的无形资产区别开来,因此未将商誉纳入无形资产范围加以规范。

其次,对于无形资产的确认,IAS38 第18 条规定,无形资产确认的三个条件为:(1)满足无形资产的定义;(2)归属于该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该资产的成本可以可靠地计量。

中国无形资产旧准则规定确认无形资产时需满足:“(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准则在保留上述两个条件的同时,对第一个条件做了补充说明: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

可见,中国新准则已开始和国际接轨,对于外购无形資产的确认,中国和国际上基本一致,只是表述有所区别而已。

三、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支出规定的比较

IAS38 对于无形资产的开发,将其形成过程分为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第42 条规定“研究或内部项目的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相关支出应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第43条规定“当且仅当企业可证明以下所有各项时,开发或内部项目的开发阶段产生的无形资产应予确认:(1)完成该无形资产,使其能使用或销售,在技术上可行。(2)有意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销售它。(3)有能力使用或销售该无形资产。(4)该无形资产预计产生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5)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使用或销售无形资产。(6)对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也就是说,研究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费用是计入当期费用还是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则视情况而定。

中国新准则借鉴国际会计第38号准则,改变了旧准则将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做法,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活动支出允许资本化,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实现了国际趋同。

四、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比较

IAS38 规定,对于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对于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无形资产、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以政府补助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等,统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中国新准则亦详细地描述了购入、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企业合并中取得、以政府补助形式取得等各种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计量方式,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中国新准则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这一点与IAS38 一致。对于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中国新准则规定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对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中国新准则将合并分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对于以政府补助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可见,国际准则和中国在确定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时,基本都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对于后续价值的确认,IAS38 第63 条和64 条规定无形资产应以其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其账面金额,也可以以重估价作为其账面金额。

五、无形资产摊销规定的比较

IAS38规定:(1)摊销期,IAS38 第79 条规定,无形资产的应折旧金额应在其使用年限的最佳估计期限内系统地摊销。并且规定无形资产自可利用之日起,其使用年限不超过20 年。第83 条规定,在极少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是一个长于二十年的特定期间,在这些情况下,使用年限通常不超过二十年的假定应予反驳。(2)摊销方法,IAS38 第88 条规定,所使用的摊销方法应反映企业消耗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的方式。如果该种方式不能可靠地确定,那么应采用直线法。第89 条规定,摊消方法包括直线法、递减余额法和生产总量法。(3)残值,IAS38 第91 条规定,除非满足一定的条件,无形资产的残值应假定为零。

中国新准则将无形资产区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无限的无形资产,只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才予以摊销,通过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来确定推销期限,且对推销期不做具体的长短约束。对于摊销方法,新准则规定,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于残值,中国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视为零。但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資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二是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可见,中国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的摊销方面是有所区别的。在摊销方法上,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是相同的,均以直线法等方法摊销。在摊销期限上,中国准则强调“使用寿命有限”和“不确定”之分,而国际上无此区分。

总之,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的含义、确认、计量、摊销等方面与原准则相比做出了较大的修改与完善,在实现国际趋同的同时也反映了中国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为中国企业正确有效的反映无形资产的变化及实际情况提供指导,更具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胜强,王予尧.对中国新无形资产准则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0,(9).

[2] 张学谦.国际会计准则与惯例[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

[3] 刘林.无形资产准则之中外比较研究[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8).

[4]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S].

[5] 袁堂梅.中外无形资产准则比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7).[责任编辑 安世友]

作者:赵莉 张晓雁

会计无形资产论文 篇2:

基层人民银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初探基层人民银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初探

[摘要]在新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无形资产在基层人民银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本文在合理界定央行无形资产的基础上,分析了基层人民银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人民银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

在当今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知识经济优势凸显的时代,单位的资产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呈现出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并存且前者占比逐渐扩大的态势。然而,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基层人民银行的现行核算体系对无形资产部分的内容尚未涉及,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亟待改善。

1无形资产的含义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目》并未将无形资产列为资产类科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中也没有关于无形资产的描述。而在《企业会计准则》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均对无形资产进行了界定,其中:前者将无形资产界定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后者则将其定义为“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效益的资产”。两种定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笔者认为,可以借鉴上述两种定义,将基层央行的无形资产定义为:人民银行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预期能为履行职能提供某种效益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2基层人民银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现状

长期以来,无形资产在基层人民银行的价值及作用并未引起足够重视,这在实务中引发了诸多问题。

21无形资产的相关会计制度不健全

基层人民银行的会计核算制度框架主要由《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两部分构成,但其中均无针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认定、审批以及具体核算管理细则等的完整制度规定,并且在《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目》中也没有设置无形资产的相关科目,仅有部分内容在其他专项制度或管理办法中涉及。如:土地使用权仅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提及,而对于占基层央行无形资产较大比重的软件资产则在制度中未作相关规定。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对无形资产的范围和种类认识不足,致使无法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办法进行系统的规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制度的缺失对基层央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形成了阻碍,不利于人民银行会计制度体系的完善。

22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不尽合理

由于缺乏理论的支撑和制度的指导,在实务中,基层人民银行绝大部分无形资产并未纳入核算体系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只有少部分被归并入固定资产核算。

221大部分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未纳入核算

在知识经济社会,如果说基层央行没有无形资产,是让人难以置信的事,然而在现实核算中却仅将购买或开发产生的支出在费用科目列支,并没有将其予以资本化。如:某行购买(开发)了一套业务软件,在购买(研发)阶段发生支出5万元,则在实务中分录如下:

借:电子设备购置费(电子设备运转费)5万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5万

这种仅核算费用的模式,难以体现无形资产的增加,其价值的减少更是无从谈起,长此以往,将会导致无形资产管理责任不清,容易产生无形资产流失。

222将部分无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将固定资产定义为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定义对比便可知,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资产,前者在使用中原有物质形态基本保持不变,而后者则是自始至终并无实物形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常常存在将无形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的情况。如:《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第十三条指出:对已征用尚未施工建设的土地,在“土地使用权”表外科目核算,并且在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里也为其设置了查询功能。又如:部分计算机系统软件在启用时便将之与计算机实物绑定核算,并未区别对待。这种状况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23会计报表中无法完整反映无形资产状况

会计报表是用来表述并传递单位有用信息的手段,是人民银行财务报告的核心,而资产负债表则是其中重要的会计报表之一。它反映了人民银行在某一特定时点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总额及结构,可以向使用者传递十分有用的信息。在现行的核算体制下,无形资产或是被合并反映在“固定资产”中,或是在表外简单披露,甚至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这些情况都使得基层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无法向报表使用者传递单位拥有或控制的所有经济资源的相关信息,明显有悖于充分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

3改进基层人民银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建议

31建章立制,规范无形资产核算管理

“当今社会财富和经济的增长主要受无形资产的驱动。”这一论断已获得普遍认可,但由于诸多限制,基层人民银行会计实务的发展并未充分“反映”这一新趋势。如何将这些“无形资产”界定为会计意义的“无形资产”,准确核算、正确反映是央行会计人员面临的真正挑战。针对这一情况,建议财政部、人总行统一制定颁布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将其编入《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中。基层央行则应在总行制度框架内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核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在执行中不断发现和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使无形资产的核算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

32设置科目,统一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方法

为了与现行的预算制财务体系相一致,贴近基层人民银行实际工作,建议设置“无形资产”、“无形基金”、“研发支出”、“累计摊销”科目。

(1)在资产类中增设“无形资产”科目。基层人民银行增加无形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减少无形资产时贷记本科目。

(2)在所有者权益类中增设“无形基金”科目。此科目与“无形资产”科目同增同减,余额相等,互为对应科目,用来反映基层人民银行在无形资产上占用的资金。

(3)在表外科目中增设“研发支出”、“累计摊销”科目。“研发支出”科目主要是针对基层人民银行自行开发业务系统、应用软件时,核算尚处于开发阶段的专项开支,这些费用先在此科目归集,待开发完成时,再将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研发费用的资本化,将更加符合会计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累计摊销”科目主要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对于使用寿命可以确定的无形资产可按月平均摊销;对于使用寿命难以确定的,则在终止使用时将其一次冲销。

33充分披露,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无形资产价值

从无形资产在基层人民银行的实际作用日益重要的趋势来看,将无形资产纳入会计报表披露是大势所趋。在实际工作中,建议在会计报表中和表外披露无形资产的相关会计信息,如: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无形资产”原值及对应的“无形基金”,在表外披露“累计摊销”、“研发支出”的相关信息。这样一来,不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会计报表信息,为报表使用者进行决策提供更为科学有用的依据,而且对于架构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防范无形资产流失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葛家澍,杜兴强无形资产会计的相关问题:综评与探讨(上)[J].财会通讯,2004(9).

[2]李慧霞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探讨[J].中国水利,2008(8).

[3]诸祺生知识经济下基于无形资产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J].会计师,2014(4).

(上接P119)参考文献:

[1]李向东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北方经贸,2013(1).

[2]华伟企业财务管理中财务分析的作用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3(1).

[3]侯文丽完善企业财务内控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J].时代金融,2012(36).

[4]曹海燕试论企业财务危机形成的原因及防范之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2(12).

[5]曹祥论企业集团存在的财务风险与控制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2(36).

[作者简介]侯彦晓(1974—),女,中铁建工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师。

作者:燕星池

会计无形资产论文 篇3:

政府会计制度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无形资产核算分析

摘要:2017年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各高等院校将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再此之前各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参照并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针对这一会计执行标准改变,高等学校财务人员也需要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来规范和调整日常业务中的无形资产核算方法。文章通过对比分析《政府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无形资产核算,分析高校日常各类无形资产业务核算类型,通过具体举例对比分析各类资产核算业务,以期能帮助高校财务会计人员在进行《政府会计制度》转换无形资产核算工作中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政府会计;高等学校;无形资产;核算

当前高等学校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对于无形资产会计核算采用的是“双分录”的核算方式。一方面反映高等学校无形资产数量的增减变化,同时也反映对应项目的经费收支变动情况,从而满足各高等学校财务核算管理和经费预算管理控制的双重目标。

《政府会计制度》构建的核算思维模式是核算的会计主体,应当具备满足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记账的功能。实现财务会计、预算会计相互衔接又区别对待。从而能够全面反映高等学校财务信息数据与预算进度执行情况。在会计核算方面由 “双分录”方式改为采用“平行记账”的核算方法。《政府会计制度》同样设置“无形资产”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本文将从高等学校各类无形资产取得与计提摊销两个日常业务,通过新旧会计制度的核算处理对比分析,为高等学校财务会计人员更好理解与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抛砖引玉。

一、新旧制度无形资产各类取得方式情况下的核算分析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取得无形资产的账务核算处理方式

现行各高等学校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业务采用核算无形资产价值量增减变化。会计处理中反映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化,同时也反映预算项目收支变动情况。

1.无形资产购置业务

借:无形资产 A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A

借:相关支出 A

贷:银行存款等A

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的软件

支付软件开发费

借:相关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交付时软件开发费总额计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二)《政府会计制度》下取得无形资产的账务核算处理方式

《政府会计制度》引入了“平行记账”的会计核算模式。即对发生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的业务活动,同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处理和预算会计核算处理。

《政府会计制度》制度下高等学校无形资产购置需要区分“使用财政拨款资金购置”与“使用事业收入等资金购置”两种经费渠道。

1.高等学校用财政拨款资金购置无形资产时财务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 A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A

因涉及到预算资金增减变化出发,预算会计应同时进行核算处理进行“平行记账”

借:事业支出 A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A

2.高等学校使用事业收入等资金购置无形资产时财务会计核算处理如下(以软件为例)

预付软件款时财务会计核算处理:

借:预付账款 A

贷:银行存款A

预算会计同时进行核算处理进行“平行记账”

借:事业支出各单位具体项目金额A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金额A

软件交付使用时需区分是否涉及增值税情况分别进行财务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1)不涉及增值税抵扣时财务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 A

贷:预付账款 A

因不涉及触发“平行记账”条件,所以此时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2)涉及增值税抵扣时财务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 A-B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增值税 B

贷:银行存款金额A

借:業务活动费用等增值税附加-C

贷:其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附加-C

预算会计同时进行核算处理进行“平行记账”

预算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借:事业支出 A-B

   事业支出增值税 B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金额A

借:事业支出- 增值税附加-C

贷:事业支出增值税附加-增值税附加C

3.高等学校接受捐赠形成的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制度》对于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确认及核算方法和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保持一致,即按照捐赠方提供的财务凭据金额、评估确认价值、参照市场价值、以上均无法取得时可采用名义价值来进行无形资产入账确定。

4.高等学校无偿调入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中对于无偿调入使用的无形资产初始成本的确定方法相对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已做出修改,不再和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一样按照四个层次来进行入账确定。而是依据调出无形资产方账面价值金额加上相关税费及运杂费等合并来作为无偿调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新旧制度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核算分析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会计账务核算处理方式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无形资产在计提摊销时采用冲减相关净资产科目的会计处理方式。即财务会计处理中冲减资产基金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并不是将累计摊销列入支出管理。这种“虚提”摊销的会计处理方式,在特定的情况下满足了高等学校预算管理的要求,也满足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信息需求。但是,现实日常会计工作中这种“虚提”摊销的会计处理方法效果并不佳。由于摊销未计入当期费用或资产成本,导致无法准确核算单位内部成本。

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A

贷:累计摊销 A

(二)《政府会计制度》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会计账务核算处理方式

《政府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全面推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政策。改变以往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虚提”的方式。同时《政府会计准则第四号——无形资产》对作为政府会计主体的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也做出规定。即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使用年限确定的无形资产会计处理采取按月计提摊销,并将依据实际用途进行费用化或者资本化。这种摊销会计核算处理方法,有助于提高高校实际拥有无形资产价值的真实性,有助于高校加强预算单位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和无形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为核算高等学校绩效考核成本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支持。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时计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财务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A

加工物品金额 B

在建工程各单位在建工程 C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金额 A+B+C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成本管理需要确定具体的成本分摊项目。

因不涉及触发“平行记账”条件,所以此时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三、结论

《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与执行提高了高校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行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建立高校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基础。对推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制度实施准备时间仓促,因此需要高校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尽快掌握《政府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迅速转化吸收。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

[2]財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财会[2016]12号.

[3]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2017]9号.

[4]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5]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6]赵青.政府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核算分析[J].财会通讯,2018(31).

【作者单位:丁洪飞,武汉大学财务部;刘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审计处】

作者:丁洪飞 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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