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申请书格式范文第1篇
清远市民政局:
由于×××(注销登记的原因),××××(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本单位理(董)事会于××年×月×日召开了×次理事会,经表决通过,决定申请注销登记。
本单位于××年×月×日成立了注销清算组,组长××,成员为××××。清算组开展了注销清算工作。××年×月×日在××报上发布了债权债务公告,公告结束后,由会计事务所进行了财产清算。
经清算,本单位××××(债权债务情况),××××(剩余财产情况及处理方式)。现申请注销登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格式范文第2篇
1、办学规模不少于200人;
2、场地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租赁期不少于3年;
3、固定资产不少于20万元(如单一电脑培训,要求配备电脑120台);
4、配备校长1名,持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每个培训工种配备教师2名,持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如单一电脑培训,应配备教师4名);财务1名,持会计证;
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及地址、举办者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必须注明场地、设备、资产、师资等情况)、办学形式、培养目标、培训专业(工种)及层次、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申请表一式两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聘用合同。
5、办学场所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少于3年)、产权证明(有房产证,提供复印件;如无房产证,提供村委会出具的房产产权证明)。
6、学校资产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数额20万元以上)。
7、学校章程(按范本格式写)。
8、各项管理制度。如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
9、招生简章、广告。要如实说明教学目标和承诺、设备设施、教学实习条件、开设课程、培训专业(工种)、时间、总课时数、各项收费、考试发证等。
10、教学计划、大纲(分培训工种编写)。
11、提供教学场地门面、前台、教室、设备相片一套。
(三)审批部门及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东莞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培训科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格式范文第3篇
云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为了促进云南心理学应用研究的发展,致力于大众心理素质的教育和提高,促进优势和美德的培养及发挥,提升民众幸福指数,我们发起设立云南东慧应用心理学研究所。该组织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由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是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我们已筹备七个多月,发起人包括常年从事应用心理学研究的高校老师,从事应用心理学领域的相关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已经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并开展了前期的调研准备工作,成立后我们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应用心理学研究,通过心理科学领域的教育、培训、咨询、普及和推广,帮助大众突破精神、心灵的限制,发现自我,释放潜能,提高生命品质,提升幸福指数,让家庭、组织、社会更健康、和谐幸福。
成立后将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
一、应用心理学的研究和推广;
二、心理科学领域的教育、培训、咨询、普及和推广;
三、整合、构筑心灵成长服务体系;
四、为个人,家庭,组织提供科学有效,高品质的心灵成长课程与服务;
我们的前期工作是:研究整合推广积极心理学,其应用的领域和内容包括:帮助个人发现和培养积极优势与积极品质;帮助组织建立 1 积极幸福的团体:包括营造能够最大限度促进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创造能够发挥学生潜质并能快乐成长的学校氛围,建立高效率和高幸福指数的企业组织,构建全民积极参与的和谐社区;普及积极心理学教育,包括学前、小学、中学、大学;推动积极心理学社会传播,包括政府、企业、学校、医院及媒体;研究整合推广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训练课程以及学生素质拓展训练课程;以及将在云南引进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指导技术中心的青少年抗挫力培训课程,企业沟通训练师培训课程,以及EAP实务技能培训等心理学应用课程,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定会成为值得社会信赖、对社会和谐产生深远影响的研究机构。
特此申请。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格式范文第4篇
1、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冠“广西”,地、市、县登记的冠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不能冠“广西”;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法人单位开办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5、有与该单位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场所。
二、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1、成立申请书(内容包括:成立的目的、业务范围、可行性论证、筹备的基本情况、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等);
2、登记申请表;
3、法宝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有否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4、党组织建设情况材料;
5、章程草案(一份,参照民政部示范本制定);
6、章程核准表;
7、证书底稿表;
8、内设机构备案表;
9、从业人员登记表、资格证明;
10、场所使用权证明;
11、验资报告(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
12、银行帐号备案表;
13、其他材料。
三、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1、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审查界定该单位是否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条件。对章程、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进行审查,同意成立的下发批准文件和执业许可证;
2、对同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其章程核准表和证书底稿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文和业务主管单位下发的执业许可证;
3、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时上交的除《成立申请书》以外的所有材料。
五、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查
1、受理。对申请登记的举办单位或举办者所提交的文件(材料)、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齐全、有效后,方可受理,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受理通知书》;
2、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六、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决定
对准予登记的下发关于同意登记的批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批准通知书》,对不予登记的向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和业务主管单位说明理由,并下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驳回通知书》。
七、 登记管理机关发证、公告。
八、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到同级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格式范文第5篇
和政县教育局:
为了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为社会教育事业,贡献爱一份力量,使我县幼儿得到学龄前的系统教育,我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幼儿园。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拟幼儿园名称:启晨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园,以德治园,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纲要为指导,以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为理论依据以促进儿童发展为根本,全面实施启蒙教育,为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学,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儿童做出最大的贡献。
办园理念:让家长放心、孩子开心,一切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原则。
办学目标:培养“健康+快乐+求知+发展”的儿童。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素质教育为基础,智能培养为目的,家长满意为标准。
环境教育:注重人文、实践、交流统一,制定特色教学课程。 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交流能力强、责任心强,具有爱心、细心、耐心的教师队伍。
校园文化:构建团结协作,自主发展,敢于创新,求真务实的
1 校园文化氛围。
管理水平:根据3——6岁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愉快轻松的学习,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为孩子奠定终身教育的基础。
资金投入: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合法,办园资金25万元。 办园地点:和政县城关镇前川南巷22号 办园条件:
一、活动场地:78平方米。
二、教室4个、寝室2个、办公室1间、厨房1间,均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60平方米。
三、厕所1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平方米。
四、教育设备:计算机1台、打印机1台、电子琴2架、电视机、EVD各班一套、音箱一台、点读机2台。
五、幼儿玩具:大型组合滑梯1个,室内玩具20套,砂池2套。
六、教师队伍:目前教师4名,均为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名有教师资格证,一名教师正在函授学前教育,计划再招聘3名专业幼师。
七、预计招收学生110名
今后三年办学目标:努力在今后的三年内把幼儿园建成一所注重人本发展,注重环境教育,注重队伍建设,注重校园文化,逐步走向家长放心,孩子开心,领导满意的优秀幼儿园。
请领导给予批准、开办为盼!
申请人:**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格式范文第6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 XXXXXX医院 。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救死扶伤,为病人服务,“老年病临床医疗、康复、临终关怀、医养结合”。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X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XXXXXXX 。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XXX 。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 (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XX万 元;出资者: XXX ;金额:XX
1 万元 ,出资者:XX ;金额:10万元 。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老年病临床医疗、康复、临终关怀、医养结合”;
(二)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门诊);妇产科:妇科专业(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急诊医学科(注:设急诊室);临终关怀科;
(三)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6 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2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3 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
3 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院长对理事会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成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院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4 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4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XXXXXX。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辑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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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5年1月10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