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范文

2023-10-25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范文第1篇

摘要: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目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提高农民增收。资金的最终使用效益是项目审计的重点。首先要了解所审计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将项目专账与原始大账进行比对,仔细检查原始凭证,跟踪项目资金流向。文章主要对农业综合开发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流向;农业综合效益

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是我国财政支农的重要形式。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特点

(一)涉及面广泛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内容庞杂。第一大类的土地治理项目,既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也包括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第二大类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又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等众多内容。这对审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充分掌握农业、环境、水利等多方面专业知识,以便对项目的合理性和效益性发表准确而富有建设性的审计意见。

(二)现阶段绩效是重中之重

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从开发到启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以增加农产品产量为主要目前的重点区域开发阶段、以增产增收为主要目标的全面开发阶段以及已支持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主要目标的转型阶段。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目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提高农民增收。因此,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计不能单单停留在资金是否到位、工程是否建成等中间环节,而应该更多的关注资金的最终使用效益,如项目的设置是否合理、土地整理是否确实提高了土地质量、产业化经营项目是否发挥了应有的示范带动效应等,某些项目效益情况在建成后需要审计人员予以长期关注和跟踪才能做出客观评价,给决策机构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依据。

二、主要实施的审计程序

(一)了解所审计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所谓农业“综合”开发,既指开发方式的综合,也包含资金来源的综合、各部门协调行动的综合以及指标效益的综合。因为,审计人员不仅应查阅项目档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还应组织召开由县农发部门、项目所在乡镇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管理人员介绍项目建设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受益农户、村委会干部、项目建设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项目建设的不同看法和反映。通过召开座谈会,倾听干部和群众的呼声,关注不同人员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反映,获取有价值意见,找到项目建设的薄弱环节,找准审计重点。

(二)应进行实地调查

前文提到,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的特点之一是关注最终的绩效。因此,审计人员不应仅只通过层层上报的统计数据来做出评价,还应通过实地勘察项目现场与调查询问相结合来进行。对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或项目验收报告)实地进行清点,看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以及已建成项目设施发挥作用的情况,看是否存在已建项目被毁损、废弃或无法正常发挥效用的现象,如仓库、道路是否实际已建成,宽度是否符合要求标准;产业化项目工厂是否正常运转,是否达到了设计生产能力,产品销路如何,是否带动农民增收。把项目实施的效果与项目实施方案加以对照,求证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三)将项目专账与原始大账进行比对,仔细检查原始凭证

根据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应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实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在审计实践中,项目实施单位往往无法做到专账核算,通常仅根据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来做出一份项目的备查账。因此,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原始账目进行比对审核,尤其是必须检查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是否真实。应查询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登记信息,如果发票开具人已注销、吊销还在开票,则需警惕经营活动的真实性。一旦发票被认定是假的,结合业务的真伪,需进一步跟踪资金流向,看是否存在套取资金、贪污行贿等问题;发票的内容是否与购销合同、验收报告、实物一致;发票开具人是否与购销合同的供货方、资金汇入方、验收报告中的供货方一致;如果发票中的内容与购销合同不一致,资金汇入方与发票开具人不一致,或者发票开具人取得支票后直接背书,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四)跟踪项目资金流向

这主要从财政部门管理的专户入手,根据县级报账的财务情况,沿着资金的流向轨迹,通过项目建设合同、资金拨付申请书,分别对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拨付部门、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工程的建设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或调查。重点审查项目的前期工作费和科技培训费等是否被开发主管部门挪作事业费使用;审查资金拨付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同时,也能发现下级财政虚假配套项目资金的问题;审查建设单位项目支出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工程结报而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其他政府形象工程的问题。

三、审计中的几点体会

(一)项目建设、验收、检查等环节流于形式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自80年代末实施以来,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对比较完善。无论是项目的立项、建设、验收、检查,还是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等均有一系列的体系和监管。

然而在实际审计中发现,体系虽然完备,但执行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尽管项目库、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等各类文件资料齐全,但存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实际三者不一致情况;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验收时存在走过场,未能严格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

(二)项目建设不规范,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无法得到保证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发现,尽管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实施单位均提及工程应公开招投标、应进行工程监理等,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往往以工程量较小或者企业管理不完备等理由,不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缺乏监理,对项目建设质量无法进行监督;更有甚者,部分项目实施单位虚报工程资金,以旧充新,以补偿发票税金的方式来获得超出实付工程款的发票。

总之,农业综合开发作为我国财政支农的重要形式,各相关部门应尽职尽责,确保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带动农民增收,加快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作者单位:山东省宁阳县人社局)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范文第2篇

2、农开项目上报省市项目相关文件;

3、农开项目批复、变更、调整文件;

4、土地治理项目区示意图、规划图、竣工图;

5、土地治理项目井、桥等水利工程卡片;

6、产业化项目建设前的图片或影像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图片或影像资料;

7、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企业申报的利息支出单复印件;

8、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

9、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项目资金辅助备查账;

10、农开项目全部招投标资料(包括招投书、全部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评标资料等),竞争性谈判资料或询价资料;

11、农开项目全部合同及协议(包括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科技推广服务合同等);

12、农开项目工程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竣工图、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及工程价款结算资料;

13、土地治理项目林业措施、科技措施的全部资料;

14、土地治理项目监理资料;

15、农开项目竣工决算资料、验收资料及项目移交资料;

16、土地治理项目投劳折资台账等相关资料;

17、上级农发机构竣工项目验收及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18、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财务资料,包括报账手续、账簿、凭证及明细表和银行对账单等;

19、上级单位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县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

1 的文件;

20、当年度及当年科目汇总表(至最末级科目的发生额及余额);

21、当年自验报告及验收材料汇编;

22、当年简报及在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发表和播出的资料;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范文第3篇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 项目建议书》编写参考大纲

1、总论 1.1 项目概要 1.1.1项目名称

格式:×××省×××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项目

1.1.2项目实施单位 1.1.3项目法人代表 1.1.5建设地点

具体到乡镇一级 1.1.6主要建设内容、规模

包括人工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低产低效林改造、 1 工程固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某一种或几种生态示范类型作为建设内容)

1.1.7项目建设期

1年

1.1.8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1.1.9建设效益 1.2 编制依据 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 结论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建设投资的可行性。 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背景及意义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3、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3.1 建设地点或范围 3.2 项目区基本情况

包括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等。 3.3项目建设条件 3.3.1基础设施条件 3.3.2苗木供应条件 3.3.3自然立地条件

2 3.3.4工程实施有利条件

4、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5、项目建设方案

5.1 建设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5.2 建设规模与布局

人工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固沙几种形式的建设任务及其分布布局,(附图) 5.3 建设技术措施方案 5.3.1人工造林技术方案

(1)造林地现状 (2)林种选择 (3)树种选择 (4)整地 (5)苗木与植苗 (6)配置模式 (7)抚育管护 (8)苗木供应保障 5.3.2封山育林技术方案

(1)封育区现状 (2)封育类型 (3)封育方式

3 (4)封育年限 (5)封育措施

5.3.3 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方案

(1)低产低效林现状 (2)改造方式 (3)管护

(4)苗木需求量及保障供应 5.3.4 固沙工程技术方案

(1)固沙区现状 (2)固沙技术措施 …… 5.4 实施进度安排

实施期限1年,安排到月份。

6、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投资估算 6.2资金筹措

7、效益及风险分析 7.1生态效益 7.2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直接经济效益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7.3社会效益

4 7.4风险分析

8、保障措施 8.1领导保障 8.2技术保障 8.3组织保障 8.4机制保障 8.5宣传保障 8.6资金保障

9、结论

附表:

1项目区基本情况表

2项目建设任务安排表

3项目建设用苗量表

4苗木规格、价格表

5工程量表

6投资估算表

7资金筹措表 附图:

1项目区位置图

2项目区现状图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规划设计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选项时,区级农发部门坚持从项目区实际出发,与当地社会经濟发展总体规划,特别是新农村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相衔接。项目选准后,召集涉及项目编报人员开会,下发编报提纲,说明注意事项,要求与会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认真踏勘项目区,初步形成文字材料后,统一到区农开局集中办公。业务人员对各镇所报材料统一把关,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和建设内容规划安排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改正,最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扩初设计阶段

项目扩初步设计是在项目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以后,进行具体工程的勘测设计,重点是解决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没有解决的项目建设内容细化问题。我们首先要求项目镇材料编写人员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重新考察项目区现场,进一步完善细化规划设计内容,围绕“设计几个停车点,形成一条参观线,规划一个核心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规划布局。重点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水源工程的水位、流量等特征值;二是明确主要建筑物的数量、位置、结构形式、控制尺寸等;三是明确泵站等设备的规格型号、装机容量、供电线路等。项目镇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后,同步形成初步的文字材料和投资估算安排表。区农开局业务人员根据各镇规划设计情况,重新踏勘现场,征询和尊重项目区群众意见,中沟级以上建筑物个个到,现场确定规格型号,小沟级建筑物抽样检查,坚持因地制宜、避免生搬硬套,做到实情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充分发挥农开局的业务指导作用,以进一步增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3、工程招投标阶段

扩初设计阶段的工程概算造价一般都含有20%左右的上浮值,进入招投标阶段时进行的是工程预算,预算价更符合工程单价,因此在招投标阶段,在合理额度范围内进行微调并不违反项目管理规定。我们在编制招标文件前第一项工作就是深入项目区考察工程实地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了解项目区基本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原则上不再变更工程规格型号,但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图纸,使其达到施工设计图标准。招投标工作结束后,都要节余一定数量的项目建设资金,具体安排时,可以从完善前期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的角度出发,在项目区安排新的工程,进一步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整体性和合理性。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分析

1、严把立项关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形象好不好、项目建设效益高不高,立项工作很关键。因此,农业综合开发在项目申报前要严格把好立项关。

1.1调查研究

在立项之前必须深入农业开发项目区乡镇,认真调查摸底,对照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的对象及条件、扶持的产业及规模等申报要求,选出具有立项条件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2科学规划

充分挖掘地方资源,大力发展适合地方特色的农业优势产业。在此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统缆,紧扣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更高层面、更宽领域谋划农业开发,确保在制定开发规划中,重点突出新农村建设;在实施项目计划中,真正考虑新农村建设;在项目建设成果中,确实反映新农村建设。

1.3择优立项

在调查研究、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对照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条件,全面推行公开选项,扩大选项范围,竞争优选出具有较好产业基础、较好群众基础、较好市场基础和较好辐射基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严把设计关

项目设计是项目建设的蓝图,只有设计好,才能把项目区建设成为精品,建设成为令人赏心悦目的“艺术品”。因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计划编制时要严格把好设计关。

2.1合理布局

认真研究和掌握农业发展的规律,结合项目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项目区实地踏勘,科学预测、合理布局农业生产的各种要素,按照灌排、交通、田间配套等轻重程度,商定项目工程数量、体量和规格等事项,不断提高项目设计水平。

2.2专业设计

提高设计的科学性,必须引入高素质、高层次的规划设计队伍参与规划编制,在设计上大做文章,既要结合实际、又要科学合理,务求做到项目运转后真正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还给未来发展留下空间。

2.3坚持标准

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提供基础资料,并组织业务人员对照各类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有关补助标准,以及格式要求,进行过堂把关,提出修改意见,提高编报质量。

3、严把施工关

项目工程质量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挥最大效益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从保护项目区农民利益出发,严格把好项目工程施工关。

3.1专业监理

委托专业监理公司,组织监理人员全程跟踪监理,严把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每一项工程的材料关、建设关,发现工程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发生。

3。2部门监督

农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对所有项目中沟级以上建筑物跑到位,监督到位,做到施工前审查规划设计,施工中加强跟踪督查,完工后进行质量把关。同时,对个别隐性工程,安排专人紧盯不放,确保工程质量。

3.3社会监管

每个农业开发项目区乡镇都要邀请有能力、有素质的老党员、老干部、老百姓代表组成“民间监督小组”,对工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每督查一次,都发一份督查通报,送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让大家都知道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情况。

4、严把验收关

项目竣工验收是项目施工阶段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更是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按照计划要求、技术标准严格把好项目工程验收關。

4.1精心组织

专门成立由农开、财政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单项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验收方案,准备好单项工程验收表和验收工具,确保年度农业开发项目单项工程验收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4.2规范程序

项目工程实施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县级验收小组书面申请验收。县级接到书面申请后再商定验收日期。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验收小组提供项目单项工程和资金审计报告,完整的项目档案和财务档案,以及项目工程定点、定位表和竣工图等资料。

4.3认真验收

在验收时,做到不简化程序,不漏项检查,坚持“四查一评”,即查建设内容与项目计划符不符,查工程位置与规划图纸符不符,查建设标准与设计方案符不符,查资料收集是否齐全和规范;验收组的全体人员到现场评价,符合要求且达到设计标准的在单项工程验收表上签字,否则不签字。同时,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整改意见,并与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对接,待整改措施到位后再复验。

5、严把报帐关

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对于加强资金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发挥报账制功能,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把好项目资金报帐关。

5.1各司其职

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涉及到县级农开、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等部门。各部门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资金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作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要对报帐工作负总责;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好报帐制的基础工作,认真编制和审核单项工程决算,核算好单项工程成本,结报好各项收支。

5.2执行制度

严格遵守县级报帐程序,履行好报帐手续,报帐的每项工程发票必须规范化、合法化,报帐的内容必须与项目工程一致,报帐的金额必须与工程实际造价一致,发票中印手续要齐全。此外,按县级单项工程验收和各类农业开发项目的要求,预留好质量保证金,为项目整体工程通过上级验收做好必要的准备。

5.3强化培训

强化对县级财政部门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财会持证上岗制度,使财会人员做到既熟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又了解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提高财会人员政策及业务水平。同时,强化对相关报账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强其对财务、工程等报账相关制度的学习,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有利于报账制的执行。

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的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类型也逐渐增多,资金投入也相应增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闫逦,姚照坤,司静波.我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19:99+62.

[2]欣吉乐.浅析项目管理方法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应用[J].北方经济,2008,02:94-95.

[3]沈玮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信息化研究[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8,09:3-5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范文第5篇

一、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时期发展回顾

1、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来,我县已连续五年得到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扶持。土地治理项目累计完成中低产田改造4.07万亩(其中勐勐镇2.16万亩,勐库镇0.95万亩,沙河乡0.96万亩),完成计划的100%。工程完成情况为:衬砌渠道23条长73.61公里,完成计划长72.5公里的102%;修建机耕路8条长20.2公里,完成计划的103%;建设甘蔗良种繁育基地0.13万亩;甘蔗良种示范推广0.95万亩(品种为新台糖20、

22、25和粤糖93/159等),完成计划的100%;优质稻良种繁育基地0.06万亩,优质稻示范推广0.92万亩(品种为滇屯502-7),完成计划的100%。先后有3个乡镇(勐勐、沙河和勐库)13个村、3万多农民群众从农业综合开发中受益。产业化经营项目,先后扶持完成

2006年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一个,用于双江勐库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茶园建设,种植2000亩,完成计划的100%。具体项目完成情况为:修建茶园灌溉渠道2.5公里,修建蓄水池12个(设计容量30立方米/个);开挖定植沟2000亩;购种苗320万株;种植隔离带树5万株;完成茶叶种植及管理培训1万人次。完成2009年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一个,用于临沧双江南华糖业公司甘蔗收购贷款贴息。

“十一五”期间,我县共完成总投资36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7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5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9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717万元(其中群众投工折资559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共实际完成总投资3307万元,超计划完成投资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8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0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9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29万元(其中群众投工折资461万元);产业化经营项目共完成总投资343万元,其中:上级批复财政资金253万元(百分之百到位),企业自筹资金9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全县农业生产条件,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年节约水资源181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3.8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共节约用水量181万立方米,扩大良种种植面积1.31万亩。通过项目的建设,项目区新增优

质粮食340万公斤(计划新增优质粮食305万公斤),新增糖料5055万公斤(计划新增糖料4763万公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2714万元,完成计划种植业总产值2536万元的107%。项目区农民纯收入总额比开发前增加516万元,其中:勐勐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增加196万元,勐库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增加168万元,沙河乡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增加152万元,完成计划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额246万元的104.9%。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之处,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产业优化,种植高效,初步呈现出现代农业的新格局。

2、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虽然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由于国家立项要求连片治理,一些边远村、死角村和自然条件较差的村难以立项开发。二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而农发工程是民办公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筹资投劳落实难度较大。三是农业开发只注重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外延开发,而在内涵开发即如何进一步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方面探索不够。四是农发项目和新农村建设结合得还不够紧密,生产条件改善了,生活条件没有相应得到改善。这些问题将在 “十二五”规划中努力加以克服。

二、“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开发力度,突出开发重点,创新开发机制,提升开发水平,努力提高项目区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重要贡献。

2、规划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 (2)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带动原则 (3)坚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及可持续发展原则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原则 (5)坚持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步增长的原则

3、主要目标

以土地治理项目和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为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规划期内全县完成中低产田改造3.55万亩,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2个。

三、“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布局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

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更是我县农业综合开发获得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结合我县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情况,详细制订出今后五年我县农业综合开发的区域布局和主要任务:

1、中低产田改造3.55万亩。其中:勐勐镇0.89万亩,沙河乡0.74万亩,勐库镇1.92万亩。通过实施衬砌渠道,机耕路拓宽硬化等工程措施,使项目区三个乡镇的3.55万亩中低产田彻底得到改造,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55万亩,建成旱能灌、涝能排的高穏产农田。

2、扶持两个农业专业合作社。计划改造建设1160亩水果和种植1200亩脱毒马铃薯,选择辐射面宽,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好的勐勐镇铁厂水果专业合作社和沙河乡忙孝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进行立项扶持,推动农业专业合作化进程。

3、科技培训项目区农民15000人次。通过对农民进行农科技术培训,逐步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努力把项目区建成广大农民的科技培训基地、新技术新批种的推广示范基地和科技成果的展示基地。

4、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省、市财政资金3980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355万元,为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通过上述六项措施,项目区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会进一步加快,农民收入会明显增加。

四、“十二五”农业综合开发分年度规划任务

双江自治县“十二五”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共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3.55万亩,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五年计划总投资4355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3980万元,群众投工6.475万个,折资259万元,群众自筹资金96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在总投资中:用于中低产田改造投资414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886万元,群众投工折资259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投资19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4万元,群众自筹资金96万元)。分年度项目及投资如下:

2011年中低产田改造0.59万亩(其中:勐勐镇0.26万亩,勐库镇0.33万亩)。扶持勐勐镇铁厂水果专业合作社一个。计划争取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692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91万元。

2012年中低产田改造0.66万亩(其中:勐勐镇0.3万亩,勐库镇0.36万亩)。扶持沙河乡忙孝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一个。计划争取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768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96万元。

2013年中低产田改造0.71万亩(其中:沙河乡0.33万亩,勐库镇0.38万亩)。计划争取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780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52万元。

2014年中低产田改造0.77万亩(其中:沙河乡0.36万亩,勐库镇0.41万亩)。计划争取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

金840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56万元。

2015年中低产田改造0.82万亩(其中:沙河乡0.38万亩,勐库镇0.44万亩)。计划争取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900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60万元。

五、 “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五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预计我县可新增灌溉面积0.3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55万亩,年平均节水178万m3,扩大良种种植面积0.5万亩,科技推广1.2万亩(其中:优质稻示范推广0.5万亩,甘蔗良种示范推广0.7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为192万公斤,新增糖料2934万公斤,新增蔬菜750万公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2206万元,项目区农民新增纯收入总额882万元。

2、社会效益

该项目完成后,农田灌溉面积增加,抗旱保水能力增强,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民科技水平显著提高,科学种田意识加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更大的发挥,对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十分重要作用。

3、生态效益

通过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土壤有机质普遍上升,土壤结构趋于合理,逐渐步入高产稳产良性循环。

六、“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农发工作领导,在分管副县长的直接领导下,由财政局牵头组织农、林、水等各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评估、论证及立项招投标和申报争取工作,力争我县每年国家立项财政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在项目批复后,要及时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发项目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施工管理

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五项机制,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强化农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机制,对衬砌渠道、机耕路等硬件工程的建设,邀请纪工委、监察、审计、农、林、水等各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邀标,同时将市场诚信体系作为考核投标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优先与市场诚信度高,信誉好的投标单位签订合同,以实现节约资金、提高项目区群众开发积极性以及工程建设的质量的目的。二是严格落实项目和资金公示机制,把项目的建设地点、规划方案、农民筹资投劳办法,主要内容、主要工程及数量,项目名称、各项工程完成情况、各项投资完成情况及预期效益的情况等进行公示。每个阶段都制作公示版面,给农民群众详细宣讲相关政策,使农民群众既清楚地了解到本项目区农业开发的所有内

容及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又明确了自己在项目实施中应承担的投工量,增强了他们的支持开发、参与开发、监督开发的积极性,确保把农发工程建成透明工程、阳光工程,建成农民群众的满意工程和放心工程。三是认真执行工程监理机制中,建立驻点监理公司、农发办、项目区乡镇政府、项目村及施工队上下连动的“五级”监理网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进行工程监理,严格实行“三控两管一协调”,使整个农发工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都形成了施工单位保证、监理部门控制、建设单位监督的一条龙管理模式,工程建设实现了高标准、高质量。四是切实推行县级报账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报账实施办法》及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方案》,重点对承包工程,未承包工程,以及自营工程等各项财政资金进行报账。自筹资金作为项目中标前提条件,要求提前交入开发办专帐,同时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督查力度,把内部自查,财政督查,审计审查三管齐下的办法,贯穿到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全过程,有力地促进资金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在执行工程管护机制中,除了落实常规的管护制度外,在夏收和夏季高温多雨的重点阶段,针对林路管护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增加经费,发放除草剂,及时检查修整,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加大奖惩力度等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增强管护人员责任心,调动管护积极性,从而使管护效果更加明显,工程效益得以更好发挥。

3、搞好施工组织

为了确保各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县农发办的进度安排,在乡村两级的积极配合下,具体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组织,对于群众性投工投劳工程如机耕路排水沟、衬砌渠道的土方开挖或回填等,建设单位要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同时作好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筹集、缴纳、使用以及土地治理项目中投工投劳的登记统计工作。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工程,如衬砌渠道和机耕路等,农发办要做好工程的招标或邀标,建设单位认真签订施工合同。在项目公示方面,要做好立项申报公示,建设施工公示和项目竣工公示等工作,保证项目工程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工程监理由监理公司进行全程旁站式监理。

4、确保技术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项目公示制,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二是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和检查审计制度。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县级报帐制和财务公开制,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制度,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规违纪使用项目资金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建立技术保障体系。依托农、林、水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装备优势,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

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范文第6篇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方:团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团风县201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第 标段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

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保证开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工期: 120 日历天。 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 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第六条 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沟、渠、路、塘以及土地平整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 竣工结算办法。

1、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执行。

2、竣工结算以本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具体结算以监理工程师核准和业主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和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为依据。

3、工程增减竣工验收按变更通知单和乙方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进行决算。

4、合同内的增减工程量决算按招标时投标人的综合单价计价和本合同中的第十九条第二项技术规定执行。

5、合同外的增加工程决算按乙方投标时同类工程的综合单价结算,缺项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按甲方标底结合投标时下浮比率进行结算。

6、所有工程量套价完毕后,一律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的8%下浮比例进行结算,其中涵管、U型渠、预制板、预制压顶采购价不执行下浮比例,安装费按上述比例下浮。

7、在本标段工程实施期内,所有的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及费用不予调整。 第八条 付款方式。本标段工程开工后预付工程30%,国家和省农发办验收合格后付到总工程价款的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后壹年内无任何质量事故予以付清。如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金的付款时间顺延。

第九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条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甲乙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二条 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甲方委托该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全权监理。

第十四条 甲方工作。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或田面基准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

4、对乙方项目经理、“五大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第十五条 乙方代表(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乙方代表不得易人,特殊情况易人(不可抗力),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上岗,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六条 乙方工作。乙方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

1、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施工手续和外劳、暂住、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费用、税收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国家标准全额代收代缴。

2、向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按旬、月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施工期间,应综合考虑项目区及周边的自然条件和人居环境、习俗等因素,充分预见各种可能的发生,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因此而发生的经济赔偿、人身伤害及其它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加强安全宣传与安全措施,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4、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要求,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有关方面的罚款。

5、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承担在国家和省正式验收合格前不论什么原因发生损坏工程的修复和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会议。

7、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原件,交甲方备查。

8、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安全施工与文明教育,切实加强场地材料、设备安全检查和保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9、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乙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岗不得少于4小时,并书面承诺,交纳保证金,如未达到要求,中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11、按要求参加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监理例会。 第十七条 材料供应

1、清单内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但水泥制品涵管、U型槽及预制压顶砼按照县政府采购部门定点的政府采购企业采购,不得自行采购劣质产品。树木和水泵水管及机电设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由县政府采购部门统一招标采购。

2、乙方应按照甲方设计规范的要求购买优质材料,在材料到货24 小时后通知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人员验收签证。对按规定应抽样检测的材料应经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按要求的时间搬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成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工期责任。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和责任

1、项目工程施工要求:

1)严格按图纸(图纸确需变更的,按批准变更程序和变更说明及“补充说明”)施工。

2)未经批准乙方不得变更设计。

3)乙方必须全面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对未经批准而擅自取消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按对应工程造价的三倍进行扣款。

4)乙方施工必须按程序施工,先报监理审验、下达施工许可,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否则,因不当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不予计量、不予验收、不予结算。

2、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力争达到优良工程等级。

3、乙方必须成立项目施工专班。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全面负责组织施工。

4、确定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本工程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包。

5、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监理人员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人员复工令后方可复工,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检验程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标准,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合同段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控制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执行下列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1)在规定的项目开工前,报送“开工申请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报送“工序交验单”,并附上按规范进行的全部自检资料(自检必须合格才允许报验);

(3)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报验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本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

(4)工程达到规定的阶段填报“中间交工证书”(附上所有被包括工序的质检资料),作为乙方工程计量、支付依据。

7、隐蔽验收。需要覆盖隐蔽的工程项目,乙方都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并在隐蔽工程检验单上签认后再予以覆盖隐蔽。对未经检验签认而擅自覆盖者,乙方必须清除覆盖,经检验合格重新覆盖。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在接到乙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检查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8、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标准时,乙方必须迅速返工,采取补救措施建设,达到合格标准,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9、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要求按照《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安全达不到上述标准时,若属施工方的责任,则施工方须支付给建设方计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10、中标单位承担本工程的环保、环卫、检测、建筑材料和砼结构检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11、乙方负责处理周边各项关系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处理周边关系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施工技术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甲方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2、乙方提交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为施工所需要的图纸和文件,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及说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与措施、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措施、测量成果及用于本合同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及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图纸和文件的审核和审批

按合同规定须经甲方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通过监理机构后再由监理部上报甲方审核签章后方能施工(乙方自行设计图纸、擅自施工,一律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先斩后奏,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4、施工协调会议与报表

(1)乙方项目经理应及时参加监理机构和驻现场代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接受检查乙方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2)乙方应在每周或每月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每月在25日前报送),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前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本周(或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统计及工程形象进度;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工程质量情况(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5、现场临时设施

(1)乙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全部临时工程设施的建造、管理和维修。 (2)场内施工道路

乙方负责修建、维护和管理场内施工进出道路。 (3)施工用电

本工程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 (4)供水、排水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内提供充分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水工程自行解决。

(5)照明 乙方应自行解决施工工区和生活区的全部照明系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6)通信

乙方应与当地电信部门协商,解决工地的电信服务设施,项目经理要有与甲方和监理机构联系的电话。乙方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人员电话必须保证畅通。

(7)临时生活设施

乙方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和维护全部临时生活设施。

6、现场施工测量 (1)测量基准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测量所需的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测量基本数据后,应校测其基本控制点和基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乙方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甲方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

(2)施工测量

乙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全部施工放线工作。

乙方应将测量成果资料报甲方审核,必要时甲方可直接监督复核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应编写入竣工资料。

乙方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本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乙方应对测量控制点的后缺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

7、质量管理

(1)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2)所有取样(含材料、试块、土料)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见证取样。

(3)试样的试验应在监理机构批准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机构。

(4)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现场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核验,如需要应免费提供给监理机构使用。

(5)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检查复验。

(6)经监理人员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7)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质量检查资料,报监理机构,作为整个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8)未经批准,乙方擅自更变图纸或超出实物工程量,发包方一律不予计量。由此,引起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9)本标段工程实行的是总承包方式,无论工程量额差异、运距远近、施工条件、生产环境等甲方未加以考虑的相关因素(除不可预见的天灾外)一切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8、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1)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负责,同时应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也应在工程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

(3)乙方应负责辖区内的消防、防汛和抗灾以及材料防盗保管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乙方应对工程及其管辖区内的人员和所进场材料自行保管,如出现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等)污染土地、河流。在施工时要控制噪声,防止扰民。若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被要求赔偿,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3)在全部工程完工后,除已经得监理机构的同意外,乙方必须拆除一切必须拆除的临时施工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甲方决定保留的设施,应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处理办法。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建筑物及遗址、国家保护的动植物以及地下建筑物和军、民用设施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妥善解决,并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一切后果。

10、计量要求

(1)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量,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2)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技术条款有关章节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计量,并保证计量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

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流程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示乙方或批准乙方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施工。

二、技术规定 (一)土地平整工程

1、本施工技术根据农田水利工程行业技术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编制技术条款TD/T1011-1013-2000。

2、土地平整的平整度应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土地平整首先进行表层土转移,确保耕作层回填,平整后的水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水田田面高差不超过±3cm,旱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20cm,旱地坡比不得超过1:500。

3、田埂、坎及格田划分形状应达到设计要求。

4、平整后的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成方成块,便于机械耕作。

5、平整范围内的一切杂物由施工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6、单元工程完工后,土地平整以设计田块编号为单元工程,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检查复验。

7、经监理人员检查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施工资料,分类汇编装订成册后报监理机构和甲方,准备竣工验收。

9、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员和甲方的驻现场代表共同签字以后在甲方指定工程量中作为支付的依据。

(二)水工建筑物工程

1、本施工技术根据 GB5202-2002《建筑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砖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TJ041-2000《砼桥涵施工技术规范》5D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建筑物几何尺寸、轴线、高程放线必须精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进场的砂、石、水泥、预制件、钢筋等材料必须经过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并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外购预制构件必须有生产资质的企业出厂合格证方可安装使用。

4、质量要求:水工建筑物工程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准擅自变更设计。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报请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安装工程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并按规定留置试块、材料送检。各建筑物工程的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对不合格的建筑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加固或补强,对拆除重建的重新进行验收。经设计验算可加固补强的按设计提出的方案加固补强,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自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排灌沟渠工程

1、本实施技术要求根据SD23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疏挖沟、渠工程:疏挖沟槽及边坡土方,排除施工期内的明水、暗水、清理沟渠施工范围内的障碍、整理边坡、整理疏挖、开挖堆放的弃土。

(2)硬化沟、渠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理淤泥、夯实边坡基础,排除明水、暗水、清理施工障碍。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放线工作。沟渠线型必须顺直,“三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总的要求是沟渠顺畅、渠成路就,边坡稳定,坡面美观。

(2)硬化(衬砌)沟渠构件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构件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强度标准。构件拼装必须规范。基础浇筑、砌筑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外观质量要求精细美观、边坡稳定。

(3)硬化灌渠:线型顺直,接头止水严密,分水口、过路涵(板)符合设计要求。

4、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和甲方的驻场代表复验。对不合格沟渠工程乙方无条件返工,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否则,不予计量。

5、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四)田间道路工程

1、本施工技术要求根据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 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GBJ-97-87《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水泥路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挖填土方、灰土层、路基碾压整平、砼路面施工及砼路面两边路肩培土夯实。

(2)泥结石路面施工用压路机压实、整平、清理边坡余土。

(3)砂砾石道路工程,土路基必须碾压密实、路面要求平整,临田面边坡余土要妥善整理好。临田边坡线要求整齐、顺直。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水泥路工程:路基宽度、平整度、密实度、路面宽度、厚度、砼强度号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误差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线型顺直美观。

(2)道路工程(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麻骨土路基要求碾压、平整,磨耗层石屑面层宽度、厚度、密实度、均匀度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表面平整光洁。沟渠余土要求清理整成直线,线型顺直美观。树蔸及建筑垃圾转运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擅自变更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

(4)进场材料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砼施工按规定留置试块并送检。

(5)每道工序应报请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磨耗层石屑必须是直径10mm以上的瓜米石子平铺、满铺、龟背型。 (7)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提请监理检查复验,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隐蔽。

4、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五)桥、闸等砼工程

1、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2)《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3)《预应力砼用钢绞线》GB5224—85; (4)《预应力砼用钢丝》GB5223—85; (5)《预应力砼用热处理钢筋》GB4463—84; (6)《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97; (7)《热轧钢筋》GBl499—84;

(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92; (9)《预制砼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10)《粉煤灰砼应用技术规范》GBJl46—90; (1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GBJll3—87, (12)《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87; (13)《砼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 (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l8—96: (15)《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 (16)《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17)《水工砼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1999; (18)《水工砼试验规程》SDl05—82;

(19)《水工砼硅粉品质标准暂行规定》(水规总院、水电总公司1992年3月);

(20)《水工砼掺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6—96。

2、 模板

(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钢筋砼或砼等模板材料。 (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本章第6.3节的有关规定。

3、 钢筋和锚筋

(1)钢筋砼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

(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 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的重量不大于60kg;

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中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含屈服点,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验,如一组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监理人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

(3)水工结构非预应力砼中,不得使用冷拉钢筋。

4、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砼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

1)每一构件或块体逐月的砼浇筑数量、累计浇筑数量; 2)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3)不同部位的砼等级和配合比;

4)月浇筑计划中各构件和块体实施浇筑起迄时间; 5)砼的冷却、保温、养护和表面保护的作业记录; 6)浇筑时的气温、砼出机口和浇筑点的浇筑温度; 7)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

8)钢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及块体实际钢筋用量; 9)砼试件的试验成果;

lO)砼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

5、完工验收资料

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各项砼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1)各种砼工程建筑物竣工图; 2)砼工程建筑物成型复测成果;

3)各砼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其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4)各砼工程建筑物永久观测设施的竣工图和施工观测资料; 5)各砼工程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6)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

6、 计量和支付

1)砼以立方米(m3)为单位,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签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砼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边线以外超挖部分的回填砼及其它砼,以及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费用,均包括在每立方米砼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止水、止浆、伸缩缝所用的各种材料的供应和制作安装,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由乙方和监理方计量,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砼表面的修整费用不予单列,应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单价中。 第二十条 工程验收交付

1、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对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2、项目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部分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项目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材料(包括乙方竣工工程的工程量、工程价款结算书,竣工工程分布图,监理相关签证以及监理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和监理方验收报告后,应在15天内组织设计和监理单位以及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并按验收标准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整改损失。

4、乙方(承包人)整改达标后,向监理方提出申请复验,甲方根据监理复验报告,组织中介审计机构通知乙方进行审计验收决算。

5、项目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开出使用通知书后,乙方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条 保修

1、项目工程经国家验收后,其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2、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重修或重建,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加强已建和在建工程的保护,对在国家验收前发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毁,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超过乙方最后提出的竣工验收期限验收,承认乙方的竣工日期。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单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除负责无偿重建、返工或修缮外,处以重建、返工、修缮部分价款10%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

2、甲方在施工监管中若发现设计错误,如因乙方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整改,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无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要求赔偿。

3、乙方要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除责令乙方无偿返工、重建、修缮外,处以返工、重建、修缮部分总额10%的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发生人员伤亡和一切事故,乙方要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工程如延期竣工,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处以罚金500元付给甲方逾期竣工违约金。

6、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如发生工程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转包工程造价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由于资金和技术上困难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停止施工标段合同价款外,还支付甲方停止标段工程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奖励措施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按每提前一天奖励乙方500元。 第二十四条 工程变更

(一)设计变更

1、设计图纸与说明、会审纪要等有关资料是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2、因设计与实际有差异需要修改的,提出方应在该项目施工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批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是乙方新的施工依据,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

3、对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各项目区增加或减少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方式结算。

4、塘堰工程及塘涵管按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参数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不得变更。

(二)现场签证

1、所有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初审后报业主指挥部审核并经领导批准盖章认可后生效,原件一式三份,作为工程量变更增减和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2、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予签证。

3、维修浆砌石渠中的“浆砌石修补”项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按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

4、各标段的涵管、下田埠及盖板涵等田间配套工程的工程量是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按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

5、各标段的水泥制品涵管、U型槽及预制压顶砼由乙方按照县政府采购定点的政府采购企业采购,按照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水泵水管及机电设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植树等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分标段施工。设备安装运行到位,树木保栽保活。

(三)工程调整条件

发生承包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并增加了工程量的,甲方有权调整。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现场联系人员: 开户银行: 电 话:

账 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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