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范文

2023-10-08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范文第1篇

一、新疆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

新疆是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 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 是我国西北边疆的战略屏障。

在新的形势下, 新疆加快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 时机已经成熟。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是提高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水平,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是促进东中西互动, 发展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部署;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保障边疆安全的迫切需要。促进新疆发展, 保持新疆长期稳定, 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 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二、新疆经济发展战略对策

(一) 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疆具有得天独厚的水土光热资源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有利条件。要继续推进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四大基地建设, 尤其要加快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变, 全面提高特色林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努力使这两大产业真正成为造福各族群众的支柱产业;要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居住环境和村容村貌;要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 加大对南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要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和农村内部增收空间, 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要积极推进农牧区社会事业, 完善农牧区基本公共服务, 加快培育新型农牧民。

(二) 加快优势资源开发, 推进新型工业化。

资源优势是新疆最大的比较优势。要依托新疆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尽快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 重点建设石油、天然气开采和加工供应基地, 煤炭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等;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业;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推动形成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

(三)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新疆要抓住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 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做好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这篇大文章;要科学规划、加快实施, 抓紧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平原绿化、天然荒漠植被和绿洲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 强化节能减排措施,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使新疆始终保持蓝天白云和碧水青山。

(四) 继续推进改革进程, 加快向西开放步伐。

新疆是中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 也是新亚欧大陆桥的重要通道。改革开放以来, 新疆实现了由封闭、半封闭向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要坚持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 在继续扩大对内开放的同时, 加强同周边国家进行以能源资源互补为主的深层次合作, 把新疆打造成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枢纽站。

(五)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下大力气加快改善各族群众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使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新疆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进步。目前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制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各类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从无到有, 稳步发展并通过实施特殊扶持政策, 推动了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经过60年的努力, 新疆已建立起专业比较配套、布局比较合理, 并具有区域特征的科学研究和开发体系, 培养了一支学术造诣较深的多民族科研队伍。截至2008年底, 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6000余项, 获得国家级奖励近200项, 申请专利达20多万件。

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 新疆各类文化设施逐步建立并形成规模, 各族群众文艺活动丰富多彩。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 国家投入24.84亿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 加强新疆文化建设。

政府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投资, 卫生防疫机构从无到有,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乡卫生防疫体系, 防病、灭病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 消灭了天花病等一些地方病, 各类地方病和传染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

就业是民生之本。多年来新疆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以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促进就业增长, 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就业岗位, 扩大就业规模。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 新疆每年有30万以上的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初步形成了由县区以上综合性服务机构、街道 (乡镇) 社区基层服务窗口以及各类服务实体共同组成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 新疆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渐成体系, 各族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08年, 新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保险参保人数达964.57万人, 城镇居民中有63.80万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新疆地域辽阔, 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 新疆开展了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状态为重点的大规模扶贫开发, 并经历了由单纯的救济式扶贫向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开发式扶贫的转变。

“新疆的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来解决。”让我们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的嘱咐, 始终把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不为任何困难所惧, 不为任何干扰所惑, 千方百计加快发展, 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摘要:新疆在全国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 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在新的形势下, 加快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 时机已经成熟。需要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优势资源开发, 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继续推进改革进程, 加快向西开放步伐;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范文第2篇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已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概括的作为指导思想的“八个明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核心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究竟有哪些特征?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就特在其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上,特就特在其实现途径、行动指南、根本保障的内在联系上,特就特在这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上。”这就明确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亦即三大特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进一步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和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被郑重地拓展为四大组成部分,也就是四大特征。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领导是这些特征中最本质的特征?所谓本质,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中国共产党领导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说就具有这样的属性。这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正是因为党的坚强正确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成为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成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才成为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改革开放40年的壮丽征程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之无愧的开创者、推动者、引领者,中国共产党领导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的性质、面貌和发展。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哪些优势?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最大优势?所谓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就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在同资本主义制度和其他社会制度比较、竞争中所体现出来的优越性。一般认为,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的各种弊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更高”“一个更强”上:比资本主义有更高的生产力、更高的平等、更高的文明、更强的凝聚力和整合力。除此之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还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具体表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这“四个自信”从何而来?从它们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而来。而其优越性又从何而来?从实践而来,从人民而来,从真理而来,从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艰苦卓绝的奋斗而来。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和发展,当然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优越性和自信,就没有今天的中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然是空想。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之源,是形成其他优势的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世界上的政党不可胜数,几乎每一个政党都希望得到历史的认可、民众的支持,但真正能实现这一愿望并长期保持这一状态的政党并不多见。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已有97年历史,成为执政党也已69年,至今不仅稳如泰山,而且风华正茂,原因何在?历史和人民为什么会选择中国共产党?这可以从中国共产党的特质、形象、实力和贡献来看。

中国共产党的特质是什么?就是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的性质、理想、宗旨和指导思想。党的“两个先锋队”性质体现了阶级性、群众性和先进性的统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建立、存在、发展的唯一目的,是不惧一切艰难险阻、无往而不胜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具有科学性而占据着真理的制高点,具有人民性而占据着道义的制高点。这些都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理想、宗旨和指导思想,代表的是中国历史前进的正确方向,体现的是中国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见,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党自身的“质的规定性”以及由此决定的党的先进性。

内在特质往往要通过外在形象体现出来。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近百年来,中国走过的历程,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走过的历程,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用鲜血、汗水、泪水铺就的,充满苦难和辉煌、曲折和胜利、付出和收获。一代又一代优秀中国共产党人,为祖国和人民无私奉献,生动展示了共产党人的为民情怀、高尚情操。他们为党旗增光,为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添彩,为党的领导地位的确立提供了重要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人民群众对党的作风建设的成效交口称赞,党执政的基础更加巩固。

一个政党要得到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认可,还必须有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既包括已经和正在显现的力量,也包括潜在的力量;既包括硬实力,也包括软实力。中国共产党由于其先进性和纯洁性,刚刚成立时就已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这种潜力至今仍在释放。同时,中国共产党已经显现的力量更是令人民为之自豪。比如,就硬实力而言,中国共产党有遍及城乡的450多万个基层组织,有奋战在各行各业的8900多万名党员,有坚定支持和追随的13亿多人民,等等;就软实力而言,中国共产党在人民中享有崇高威望,有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丰富经验,等等。实力是一个政党生存、发展和取得成功的基础条件,中国共产党所拥有的巨大实力使她能够经受住任何考验。

一个政党所作出的贡献事关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是政党必须始终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在近百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中华民族干出了彪炳史册的业绩、作出了伟大历史贡献。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团结带领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实现了中华民族从东亚病夫到站起来的伟大飞跃、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经过长期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历史和人民坚定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深入理解“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党领导的范围是“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泛指领域,“东西南北中”泛指地域。党如何实施领导?主要是“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这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党的领导的内容和方式。内容主要是“方向”“大局”“政策”“改革”,方式主要是“把”“谋”“定”“促”。通过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首要的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看,党的任何组织和成员,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单位,都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凡属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都要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从精神状态上看,全党一定要保持艰苦奋斗、戒骄戒躁的作风,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从执政能力上看,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具体要着力增强八个方面的本领,即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概括起来说,政治坚定是根本,作风优良是关键,本领高强是保证,这三个方面都做到了,就能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范文第3篇

党指挥枪的原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人民军队的性质决定的。在中国,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一些武装力量,要听从中国共产党的指挥,因为在今天的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军队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开展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建设的根本原则,是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和科学把握中国革命斗争客观规律基础上形成和逐步完善起来的。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独立掌握军队和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重要性,于是开始建立自己的军队。南昌起义标志着人民军队的诞生,也标志着党对军队领导的开始。

1927年9月,秋收起义部队在三湾进行改编时,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为实现党对军队的领导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1929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古田会议决议,从理论上阐明了党对军队领导的原则,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确立了党领导军队的一些基本制度和措施。

1932年9月12日,《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关于红军中党的工作训令》中,第一次出现了“保障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的字句。

1938年11月6日,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战争和战略问题》中提出:共产党不争个人兵权,不要学张国焘。但要争党的兵权,争人民的兵权,并形象地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原则表述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

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军队任何时候都要听中央的话,听党的话,选人也要选听党的话的人。军队不能打自己的旗帜”。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加强军队建设,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江泽民同志在担任军委主席时,明确提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

2004年9月21日, 胡锦涛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指出:“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设和发展的首要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要始终关注、抓住不放,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中国国防大学政委、上将赵可铭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坚决抵制军队国家化》一文中说,坚决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观点的影响。赵可铭说,军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坚持中共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保持中国军队性质的根本前提。赵可铭尤其强调,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解放军始终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和宗旨的根本前提,是实现军队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打赢未来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根本要求。不断强化全军官兵的军魂意识,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根本制度,坚决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政治观点的影响,是解放军建设发展的首要问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范文第4篇

(1) 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坚持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的作用。改善党的领导,则是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好地实现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问题。

(2) 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是辩证统一的。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断改善党的领导。如果说坚持党的领导所要解决的是社会主义事业要不要党的领导,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那么,改善党的领导所要解决的则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好地实现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问题。不坚持党的领导,就谈不上改善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因为:

第一,从国际上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为适应国际环境的变化,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当今世界,形势复杂,竞争激烈,和平与发展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只有改善党的领导,党才能够更好地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带来的严峻挑战,团结和带领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使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第二,从国内看,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党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党的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和具体制度不加改进和完善,党就难以适应新的要求。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曾经说过:“我们熟习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我们不熟习的东西正在强迫我们去做。”“我们必须克服困难,我们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这个精辟论断,对于我们理解新形势下改善党的领导的必要性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党长期以来形成的一套好的领导制度、方法和优良工作作风,都是应该继承和继续发扬的,但有的要随着任务、环境、条件的变化而改进、补充和更新。如果墨守成规,不思进取,势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党的领导和战斗力必然会受到削弱,坚持党的领导也就成为空洞的、没有感召力的口号。

第三,从党的自身状况看,目前,我们党的实际状况同党肩负的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光荣使命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党的执政能力同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改善党的领导加以解决。

(3) 改善党的领导的基本思路:一是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二是要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三是要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

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他们是谁?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和积极推进者。他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

他们有多少人?国家统计部门也很难给出一个确切数据。而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估算,他们大约有5000万人,加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总人数在1.5亿

左右。

——摘自新浪网,2007年6月17日

材料2 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2006年11月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出现了什么重大变化?

(2)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答: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出现重大变化是:

出现了新社会阶层,主要有: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

新社会阶层尽管财产状况、文化阶层、社会地位、社会职业上有所差别,但共同特征是:不同于原来意义上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主要与非公有制经济相联系。

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是和经济体制的变化紧密相关的。从整体上看,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社会结构的格局发生了重大的调整。

改革开放之前,全社会的阶层结构十分简单,主要可以分为两大阶级和一大阶层,即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加上一个知识分子阶层。由于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都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社会劳动者的所有制结构也呈现出高度公有化和单一化的性质。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传统的三大群体很快被日益细分。

一是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发生改变,新的产业和职业不断出现。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革命的飞速发展,和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对于管理的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二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由农民阶级向工人阶级转型的速度大大加速。乡镇企业的崛起和发展,成千上万的农民脱离了农业生产,成为“离土不离乡”的工人;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大批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形成了浩浩荡荡的“农民工”大军。这支日益壮大的队伍被有些研究者成为是构成中国“三元社会结构”(工人、农民和农民工)的重要基础。

三是即使在一个群体中,因为职业、地域、层级、技术上差异,也日益分化成不同的“亚群体”。以工人阶级为例,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在全民所有制职工和集体所有制中工作的职工总数相对减少,而在私人企业、三资企业、个体经营中就业的劳动者不断增加。以农村改革为起点,劳动者的所有制类型又重新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变化。

(2)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我国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体原因包括:

①基本经济制度的变化,使他们有了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机会;

②经济体制的变化,使他们进入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各个环节;

③产业结构的变化,使他们被分流出来纷纷转移到第

二、第三产业;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范文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和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是不矛盾的。人民法院是由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组成,如同细胞对于人的肌体一样,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法院肌体的细胞,是组成人民法院最基本的因素。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决定了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是互相联系、互为依存、思想上一脉相承、组织上不可分割的整体与部分关系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是:第

一、整体和部分相互依存。一方面,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离开部分就不存在整体; 第

二、整体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按一定联系或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优化的系统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第

三、整体和部分相互作用。一方面,整体对部分起支配、决定作用,协调各部分向着统一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各个部分也有其相对独立性,反作用于整体,部分的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变化。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必须分析和解决问题时着眼于整体,要求局部服从整体,反对片面强调局部、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分散主义和个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结合起来,立足整体、统筹兼顾,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胜利。)。人民法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法院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这首先要看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全面提高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法院所有的审判工作都必须按照党的方针和原则办事,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人民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司法理念是历史的使命,这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司法方向的关键,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顺利进行和不断前进的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会导致法律属于党的权力,难以独立,不利于司法公正,这是错误的。正相反,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有效的行使审判权。所以我们每一位法官都要坚决防止借口依法行使审判权抑制和否定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错误倾向。因为我们的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又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过程,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体现。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对法院工作路线、方针的领导,是对法院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是大政方针的领导,这不仅不会影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审判案件,实际上是对法院审判案件的保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领导是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和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都是宪法规定的根本原则,这二者是有机的统一。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在中国近代150多年间,许多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和道路,进行了前赴后继、英勇顽强的斗争。在这期间,先后出现过许许多多的政治实体,包括各色各类政党,但最终大都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重任。

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28年的顽强斗争,牺牲了2000多万革命先烈,终于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把一个贫困交加、四分五裂的旧中国,变成了一个团结统

一、前途光明的新中国。新中国成立以后,党领导人民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带领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确立和巩固了自己的领导地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90年光辉历程,60载执政实践,贯穿着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着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革命战争的严峻考验,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改革开放的伟大创新,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最根本的,就在于我们党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和实践品质,在于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始终走在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广大人民的前列,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

二、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地位是辩证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地位是辩证统一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自人民、依靠人民而又要组织、动员人民前进,是我们党的历史责任。我们党执政,就是要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选择了我们党,从此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巩固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和人民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削弱了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顺利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创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还必须以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为基础。我们党的领导核心之所以坚强有力,就在于全党的团结统一。我们党是一个有着7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没有统一意志,统一领导,各行其是,一盘散沙,不仅不能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而且党组织也会土崩瓦解。因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成功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执政党,我们一定要倍加珍视党的团结,坚持维护党的统一。

三、中国共产党人长期实践的科学结论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宪法和法律都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律形式体现出来。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就是要善于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体现在法律中,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仅要带头守法,而且要监督执法。这就是说,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同其他组织、其他公民一样,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由此可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不是矛盾的,不存在比高低的问题。如果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但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从而保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顺利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长期实践探索的结果。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的重要课题。在我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注重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制建设相统一,在创建人民政权、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动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发展。不幸的是,这一探索被“文化大革命”所打断。“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叫嚣“踢开党委闹革命”,践踏民主,破坏法制,人民的民主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留下十分沉痛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逐步有机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坚持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规范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各人民团体的关系,等等。所有这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苏联、东欧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由于没有能够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导致以党代政、以党代法,践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或者削弱直至取消共产党领导,最后都丧失了政权。可以说是自酿一杯苦酒,落得一败涂地。例如,20世纪30年代,苏共领导人违背民主原则,滥用个人权力,破坏法制规范,进行了大规模的“清洗”运动,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苏共领导人又开始走向另一极端,抛出了所谓“新思维”,刻意削弱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直至从宪法中取消苏共的领导地位和作用,结果自掘坟墓,苏共被彻底搞垮,苏联迅速解体,法纪失去约束,治安出现混乱,经济大幅度倒退,人民痛苦迷茫。这些历史教训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如果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导致国家四分五裂,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能否做到三者有机统一,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盛衰兴亡的大问题。

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密不可分,两者不是对立的。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归根结底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根本上明确了人民享有管理国家和决定自己命运的最高权力。我国所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鲜明地体现了这种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因此,我们说,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不是矛盾的,而是一致的。

四、人民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人民法官是人民法院重要职能的承担者和司法权力的执行者,必须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要求,积极投身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去。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的,人民法院的事业是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我们的人民法官应该忠诚于党的事业;我国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法院,也应该忠诚于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是实施宪法法律的机构,同样应该忠诚于宪法法律。坚持“三个至上”就是体现了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人民,真正实现人民法院的价值。“三个至上”是一个整体,具有统一性,统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上。我们的国家是党领导的国家,党的事业十分重要;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利益更是重要;我们的国家是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法律同样十分重要。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个至上”一个都不能少。少了哪一个,都不利于国家建设。因此,必须同时坚持“三个至上”。

人民法官的信仰就是“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三个至上”,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高度统一的集中体现。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完善司法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特殊时期,而司法体制改革以及法治国家的建设都必须以实现司法公正为己任,所以必须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解放思想,坚定改革方向,积极稳妥地推动改革进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基于中国现阶段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发展情况,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为此,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服从于党的绝对权威。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党的领导并主动争取党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公正裁判才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不断前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上讲话时指出:“自觉接受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政治觉悟和司法素质的重要体现。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怀疑,不能动摇,不能淡化,不能弱化,更不能虚化。”因此,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各项工作中体现、落实党的领导,要让党委了解法院工作,取得党委重视、支持,要始终将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将法院工作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加强沟通,及时将法院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以及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遇有重大、热点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审理情况,寻求党委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判决。自觉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接受党的领导,对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批转、交办的案件和其他工作,要及时办结和报告,坚决摒弃将党委及其负责人过问审判工作和具体案件视为干扰法院独立审判的错误思想。

当前人民法院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1、消除模糊认识,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行动上的盲目性导源于政治上的混乱,政治上的混乱导源于思想上的不坚定,思想上的不坚定导源于理论上的不清晰, 理论上的不清晰导源于对马克思主义传统理论学说和中国当代特色创新理论学说的一知半解。中共中央政法委在编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时,开篇序言明确指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必须以正确的法治理念为先导。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丰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些理念集中体现在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之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特征。但是目前在审判工作实践中,人民法院内外部对坚持党的领导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对立论”,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不可能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行使审判权就难以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包办论”,认为审判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审判工作事无巨细都必须请示党委决定。三是“部分领导论”,认为有的工作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如重大人事安排;而有的工作无须接受党的领导,如审判业务工作,因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因此容易把它定位成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认为只要能正确执行法律即为尽责,没有必要过多地强调党的领导。还有少数司法人员过高评价司法权在国家权力中定位,认为建设法治国家就是一切由法律说了算。这些认识都是很肤浅的,因为它对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没有准确和深刻的理解,要么否定党的领导,要么忽视了法律赋予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没有认识到现阶段审判工作必须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多部门配合下才能彻底解决,或者过分强调司法权的独立性和重要性,或者过分依赖于党的领导。这些错误认识容易导致部分干警在思想上出现抵触情绪,不愿接受党的领导、不愿接受监督,或者在思想上产生依赖情绪,不愿、不敢大胆公正司法,使司法工作脱离正确的轨道。在这种状况下,我们必须努力消除模糊认识,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认识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克服忽视党的领导重要性的倾向,坚持用“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党的理论指导审判工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衡量审判工作,将坚持党的领导与执法为民相结合,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落实审判工作任务与落实党委意图体现在各项审判业务工作中去。

2、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关系

司法独立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的基本法律准则,是现代法治的基石,而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因此,根据我国实际,人民法院必须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一关系,必须运用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审判的理论和基本原理来指导司法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和谐统一,具体来讲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完善党对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领导的必要性。中国现阶段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还不够健全,在具体运转过程中还需要党的理论对审判工作加以引导,需要党内执法监督对司法运作过程中造成的失误进行有效救济。同时独立行使审判权,要靠党的领导保障。法律是执政党主张的国家意志形态,既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党就必须通过自己的领导保障这种司法独立的实现。这种保障体现在党委支持、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支持人民法院排除来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教育和监督司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惩治司法腐败,同时,还体现在党委对司法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司法装备、法院建设等方面所作出的大量投入。

二要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通过审判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实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处理好审判与政治的关系,防止埋头审判工作就案办案而忽视政治工作的倾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主动服务和热情服务,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做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

三要完善对独立审判的监督制约机制。强调人民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并不意味着对独立审判不进行监督和制约,相反,还应当加强。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加强对司法权力监督、制约,防止法官滥用审判权与保障独立审判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要自觉接受党内、权力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的监督,使司法机关及法官均得到监督和制约。

实践证明,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才以充分体现,公正裁判才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不断前进,因此,人民法院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地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正确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办案质量和司法水平,开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3、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关系

司法独立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的基本法律准则,是现代法治的基石,而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因此,根据我国实际,人民法院必须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一关系,必须运用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审判的理论和基本原理来指导司法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和谐统一,具体来讲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完善党对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领导的必要性。中国现阶段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还不够健全,在具体运转过程中还需要党的理论对审判工作加以引导,需要党内执法监督对司法运作过程中造成的失误进行有效救济。同时独立行使审判权,要靠党的领导保障。法律是执政党主张的国家意志形态,既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党就必须通过自己的领导保障这种司法独立的实现。这种保障体现在党委支持、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支持人民法院排除来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教育和监督司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惩治司法腐败,同时,还体现在党委对司法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司法装备、法院建设等方面所作出的大量投入

二是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通过审判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实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处理好审判与政治的关系,防止埋头审判工作就案办案而忽视政治工作的倾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主动服务和热情服务,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做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

三是要完善对独立审判的监督制约机制。强调人民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并不意味着对独立审判不进行监督和制约,相反,还应当加强。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加强对司法权力监督、制约,防止法官滥用审判权与保障独立审判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要自觉接受党内、权力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的监督,使司法机关及法官均得到监督和制约。

实践证明,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才以充分体现,公正裁判才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不断前进,因此,人民法院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地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正确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办案质量和司法水平,开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人民法官要牢记“三个至上” 努力做“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自觉实践者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必须紧紧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发展规律,努力做到与经济基础状况相适应、与上层建筑其他方面发展相协调,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实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同发展;紧紧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坚决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利己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高度统一。

转变服务观念,树立大局意识。人民法官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必须切实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观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必须切实转变被动服务、消极司法的观念,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执行力,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审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必须切实转变重裁判、轻调解的观念,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运用综合协调的手段,采取教育、协商、疏导、救助等多种办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转变司法观念,树立为人民司法意识。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根本问题,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真正做到司法公正为了人民,事业发展依靠人民,公平正义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为人民司法,必须站稳政治立场,克服特权思想,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杜绝衙门习气,克服官僚作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推进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必须克服司法神秘主义、形式主义,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转变思维观念,树立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意识。要切实转变机械、教条的思维观念,树立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谋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努力破解司法难题;切实转变因循守旧、封闭保守的观念,树立求真务实、尊重规律、改革创新的观念,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步伐,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转变政绩观念,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意识。要切实转变重“显绩”轻“潜绩”的观念,不仅要提高结案率、执结率,而且要努力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不仅要推出改革政策举措,而且要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要切实转变重当前轻长远的观念,不仅要做好稳控工作、减少非正常上访,而且要注重源头治理,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不仅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而且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见物不见人的观念,不仅要改善审判工作条件,更要提高干警素质和司法能力;不仅要优化诉讼物质环境,更要优化诉讼人文环境,从而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当前最紧迫的是要解决好以下方面的问题

人民法官在本职工作中,要在“着力服务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民生,着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中发挥好自已的主人翁精神

一是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上下更大的工夫。对人民法官来说,依法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重大职责。特别是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的环境下,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也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受理案件数量呈现大幅增长态势,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这对人民法官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人民法官要充分认识当前“挑战确实严峻、机遇仍然存在”的形势,充分认识人民法官担负的繁重任务和神圣使命,聚精会神地抓好执法办案这个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二是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要求,在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上下更大的工夫。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官的根本宗旨。人民法官必须努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着力培养广大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从内心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公正高效地审判处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三是紧紧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目标,在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上下更大的工夫。面对繁重艰巨的审判、执行任务,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人民法官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建立健全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法官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在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司法保障等方面下工夫、做文章,切实解决好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现实困难和问题;要着眼于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针对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不断提高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水平。

四是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廉洁的要求,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上下更大的工夫。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能否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能否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关键在队伍。人民法官要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好“五个严禁”的规定,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五是紧紧围绕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勇于接受人大监督和其他监督。

结 束 语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范文第6篇

社会主义思想)

姚 桓

《 人民日报 》( 2017年12月15日 07 版)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基础上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其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重中之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阐明了党的建设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原则,对新时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提纲挈领作用,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根本保证作用。

新时代建设伟大工程就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反映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的建设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总要求提出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三个逻辑相统一的落脚点。历史和实践都表明,中国共产党从来不是为了自身建设而进行自身建设,党的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能力,最终完成党所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关系进行了探索。1979年,邓小平同志在党的理论务虚会上明确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二大要求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这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的建设目标,明确了党的建设基本方向。此后,我们党在探索现代化建设时期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时,总是把党的建设与党的领导密切联系在一起。正是因为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进程中,一以贯之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自身建设的方向性、根本性问题抓紧抓实,才使我们党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带领全国人民克服了一个个困难、战胜了一个个挑战。同时,党自身也在领导伟大事业的实践中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机遇与挑战、美好前景与艰难险阻都前所未有地摆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前。如何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关键中的关键、重中之重是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要求我们对党的领导有新定位,对党的领导和党自身建设关系的认识有新提升。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审时度势,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从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到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看起来只是几个字词的变化,实则意味深长、意义重大。显然,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党的建设总目标,我们党才能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才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才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确认识和应对复杂的国际局势。总之,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党的建设总要求是指南针、定盘星,是把关定向的。现在,党的建设还面临许多问题,表现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方面。这些问题当然都要一一解决,但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一个根本的方向性问题:党的建设出发点是什么?归宿是什么?检验标准是什么?很明显,那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了这个问题,党的建设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认清方向、完成任务。换言之,党的建设只有落实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目标上,才抓住了根本,才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党的建设新格局是高度一致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党的建设新格局紧密联系在一起,其内在根据在于三者是高度一致的。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共产党有没有资格领导,这决定于我们党自己。”历史和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为什么我们党的领导能力大大增强,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使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就是因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政治远见和顽强意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实现了全党思想上的高度统

一、组织上的坚强团结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极大增强了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所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效果与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提升之间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权力与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赋予各级党组织更多职权,也带来更大责任,要求更好地管党治党。更应看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四种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党内形成利益集团的危险尤须高度警惕。所有这些,都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此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从而更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党的建设新格局来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这个“五加二”的党建新格局继承和发展了党的十八大的相关表述。政党是政治组织,必须强调政治。马克思主义政党更是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问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纲举目张,各方面建设才能明确方向。思想建设要解决的是理想信念和宗旨问题,强调的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成为党的建设不可缺少的根基。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有组织、有纪律的部队,加强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高度统一才能得到保证。作风建设要解决的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要增强“党离不开人民,人民离不开党”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都要以制度建设来落实和保证,因此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各项建设之中。腐败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把反腐败斗争纳入党的建设总体格局,表明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也是党回应人民关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这一党的建设新格局涵盖党的建设方方面面,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系统化,使党的各项建设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必将有力提高党的建设水平和质量,锻造“自身硬”的坚强领导核心。

总之,用党的建设新格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而实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目标,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战略思维的创造性运用,是党的十九大的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

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核心和灵魂

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其核心和灵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核心是全面领导。这就是说,“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必须是整体的、全面的,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无论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弱化了,都会出现短板效应,削弱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党的全面领导最集中的体现,也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要求。首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党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既要坚定地总揽全局,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又要善于协调各方,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其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求把领导作用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既要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再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要处理好“加强”与“改善”的关系,以“加强”为目的,以“改善”为途径,以“改善”达到“加强”。要探索党的领导规律,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进领导方式,以科学的体制、机制和方式保证党的全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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