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ys错误汇总范文第1篇
文书的对应关系和时间要求。
第一次检查可下达的文书有:现场检查记录,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等。
对以上文书均应进行复查,即要有复查文书相对应。复查的时间应掌握在限期到期日后的第二天开始(而不是当天),10天内复查,而且复查时应同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二、 注意立案时间
要注意在5日内补办立案。日期从当天算起。
5日内立案是指检查时有处罚项的,从检查当日算起。整改复查后处罚的,应从复查之日算起。
三、处罚告知书与案件呈批表、集体讨论之间的时间衔接
处罚告知书下发后,要留足3日陈述申辩时间。
1、从告知书送达的第二天算起。如1日下的告知书,最早只能在5日才能履行呈批或案审手续,否则违反程序。
2、此时间是指告知送达后到案件呈批表承办人员提出意见或案审会召开之间的时间,而不是到决定书下发的时间。
3、有案审会的以案审会召开时间为准,呈批表中最终审批意见的签署时间应在案审会前。
四、注意听证程序的问题
案卷中有听证程序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当事人应在接到听证告知书后3日内书面提出。
2、应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通知当事人。并有听证会通知书。
3、举行听证要有听证笔录。
4、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要做出听证会报告书,并报负责人批准。
5、听证会主持人要有法制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在案卷中附上复印件。
6、不能因听证而加重处罚。
7、听证会要按程序规定进行。
8、听证主持人要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主持。
五、结案前的执行要求
结案前不仅仅是缴纳罚款了事,只要有消除违法行为要求的,均要有违法行为整改执行情况的文书,一般使用整改复查意见书来体现。具体要求如下:
1、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问题已提前复查合格的,可不再重新复查。(一般指并处的情况)
2、复查后不合格而进行处罚的,应对整改情况重新复查。
3、处罚决定书中有整改要求或停产停业整顿的,应复查违法行为的改正执行情况。
4、提前复查或停产停业整顿的,应有当事人的书面申请才能复查。
简单说--结案时,所有的违法行为应该有纠正或整改合格情况的书面复查材料
六、案件办理的延期程序
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规定,案件应在立案后30日内办结完毕。超过30日的应办理延期批准手续。怎样把握?
1、超过30日的必须办理延期批准手续。
2、延期批准手续应在到期前办理。
3、本级部门可批准延长至90日,上一级可批准延长至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