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范文

2024-03-23

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范文第1篇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快速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凸显。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复杂性和系统性的特点,无论对于国家、社会还是高校而言,毕业生就业工作都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关键要根据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从全局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用系统论的方法,改革和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构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就业机制就是整个国家或社会就业工作的总体运行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是整个就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各构成要素对就业行为作用的方式和对就业结果影响机理的不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包括管理机制、政策机制、教育机制、市场机制、服务机制、反馈机制等六个部分。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巨大变化,又由于就业工作机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已经暴露出了制约毕业生就业的许多问题。

1.就业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管理权限不明晰。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体制。由于教育行政部门只掌握教育政策和毕业生资源,而没有就业政策制定、企业需求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等与毕业生就业密切相关的权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拥有这些权力,却又对毕业生就业不负主要责任。这种管理体制难免出现部门之间多头管理、责任不明、权责不等的现象,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的就业压力和负担过重,将过多的精力花费在力不从心的就业工作上,效果却不理想,就业情况也主要靠教育系统自我评价,有失客观公正,无法有效整合政府权力和社会资源,已不适应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

2.就业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存在着政策障碍。近年来,各级政府虽然出台了许多促进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创业的政策措施,但也存在着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现象,如待就业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办法执行的还不够到位,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指导帮扶等优惠政策还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同时,户籍管理、人事管理、就业报到证制度等改革滞后也为毕业生就业带来了政策障碍,使毕业生跨地区就业、人才合理流动受到诸多限制,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农村就业的户口、社会保险等问题仍没有完全解决。现行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内容很少,毕业生就业实习缺乏法规保障,尚缺少一部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法律。

3.教育培养机制改革不深入,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国高等教育已达到相当规模,但管理体制和培养机制改革没有相应跟上,高校学科设置与人才培养模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校毕业生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都不能与社会人才需求很好的匹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从高校来看,首先是学科专业设置不尽合理,难以适应市场的需要,许多高校盲目增设投入少、见效快的专业,而“长线专业”改革力度却不大,导致专业失衡。其次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缓慢,师资水平、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有待提高,培养的毕业生素质不过硬,得不到社会的认可。最后是学校就业指导力度不够,许多高校对就业指导不重视,缺乏必要的师资和投入。

4.就业市场体系不完善,供需渠道不够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是人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和安排毕业生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逐步发挥,但市场特征还很不完备,尚处在“粗放”运作和初级阶段。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还相互独立,服务毕业生的针对性、专业性欠缺,就业工作仍主要由高校自身负责,供需之间有效沟通不足。二是网上人才市场良莠不齐,缺少统一的网上信息发布渠道,虚假、重复信息较多,监督管理缺位,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特点未充分发挥。三是市场管理不够规范,传统就业市场和网上人才市场都还存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的问题。

5.就业服务机制不配套,就业过程尚有不少困难。一是毕业生就业培训实习机制不健全,大学生培训实习困难重重。因为缺乏社会历练和职业经验,毕业生往往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和令用人单位满意,需要国家和社会建立完善的培训和实习机制作为从大学到职场的“调试器”。二是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少而且不规范,无法为毕业生提供周到而实惠的服务。实际上毕业生所需要的帮助和服务如职业规划、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培训等,都可由各类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担。三是高校服务学生就业的职能发挥不到位。许多高校虽有专门的就业工作机构,但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层次、服务设施和条件、经费投入等大都不到位,就业工作也往往只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事,其他教师职工很少关心和过问,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难免不够。

6.就业反馈机制不完善,没有发挥评价和优化作用。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科学的就业反馈机制,只是简单地将就业率作为就业情况反馈和评价的依据。首先,就业率统计不够客观准确。毕业生就业率主要是由各高校统计后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在毕业生离校前还比较准确真实,但在离校半年内统计的年终就业率则很难保证其真实性。其次,就业情况评价指标不完善。实际就业情况不仅反映在就业率方面,还体现在就业类型、层次等方面,毕业生的就业形式日趋多元化,不同类型的高校也应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市场定位,不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最后,就业情况的分析评价结果未发挥优化就业工作机制的作用。近年来教育管理体制和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并没有充分重视和考虑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的创新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不能适应和满足当前就业形势的需要,已经成为制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瓶颈,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应从全局出发进行总体设计,改革和创新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1.理顺就业管理机制,科学界定管理权限。管理机制改革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创新的前提和关键。当务之急是应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整个社会就业范畴,实行统一管理。政府应加快就业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的步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就业主管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则主要负责抓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就业指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协助做好校内就业市场的培育和建设。由各级就业主管部门统一登记、管理、发布毕业生信息和社会需求信息,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实行毕业生就业登记制度,动态管理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2.健全就业政策体系,消除就业制度障碍。科学完善的就业政策体系是实现毕业生顺利就业的保障。首先应尽快出台一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毕业生就业工作系统所涉及到的各个行为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人才市场建设,消除就业歧视和不平等现象;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未就业毕业生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和执行到位。第三要消除各种制度性障碍,实行更灵活的户籍和人事管理制度。如取消就业报到证制度,对毕业生实行自由迁转户口,允许户档分离,统筹管理住房公积金和各类保险等。

3.深化教育机制改革,创建现代教育体制。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是决定毕业生就业情况的根本。政府应转变职能,给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包括招生数量、学科和专业的设置等权力,促进高校真正面向社会和市场自主办学。高校首先应准确定位、科学发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需要来发展学科专业,有所为有所不为。其次应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管理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三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要将其作为教育教学的有机组成,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每位教师都要应能懂会教,同时应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切实加大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就业工作机制。

4.完善就业市场机制,打通供需对接渠道。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高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制度的基础和保证。一要着力整合现有的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打造“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同时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特殊性,建立并完善常设型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以高校为基础的校园就业市场。二要依托网络建立毕业生信息和需求信息管理发布系统,实行社会需求信息和毕业生信息登记发布制度,为毕业生提供公平、公正、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三要规范和加强市场运行管理,加大对市场行为主体的监管力度,逐步消除就业歧视,惩治各种欺诈和不诚信行为。

5.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构建就业保障平台。首先应尽快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培训实习机制,明确企业在接受毕业生实习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予以鼓励,确保毕业生到企业进行至少3-6个月在岗培训和实习;第二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毕业生就业服务,兴办职业介绍、就业咨询、职业培训等服务机构,同时加强监督和规范;第三要建立全国联网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动态管理系统,优化毕业生就业流程,方便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办理户口、档案及保险等手续;第四要强化高校就业工作的服务职能,建立全员参与的就业服务机制,加强市场调研和预测,培育就业见习基地,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和就业渠道。

6.完善就业反馈机制,促进就业工作效能提升。通过实行毕业生就业登记制度和社会需求信息登记制度,分别建立全国联网的动态管理系统,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可以方便统计分析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包括就业率、就业地区、行业等详细信息)和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适当向社会或高校公布。这样既可以对高校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评价,又可以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就业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建立与市场、社会密切联系的人才培养新机制。在高校内部,院系是就业工作的主体,也应建立科学的就业反馈和评估激励机制,以调动院系的积极性,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课题资助:本文为南京工业大学“2008年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课题”重点资助课题《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创新研究》的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范文第2篇

专业名称

用人单位

二0一六

就业意向合同书

甲方:丽水市旅游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甲方)拟录用

大学

专业

年应届毕业生

(乙方)为本单位职工,乙方自愿报名应聘甲方单位并已知甲方有关毕业生录用的相关内容和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意向书如下:

一.背景

1.乙方自愿决定进入甲方实习工作,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2.工作地点和待遇:

1)

工作地点:

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

2)

待遇:实习期间绩效工资。实习期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补发实习生活补贴500元/月。

二.协议的终止:

1.乙方在实习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自动终止:

1)乙方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2)根据工作情况,甲方认为乙方不具备工作能力的;

3)乙方出现健康情况,不能继续完成或胜任将来的工作的;

4)乙方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地方法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取得毕业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甲方参加工作,不得再到其他机构就业,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赔偿甲方前期培训等相关费用。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2016年

2016年

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范文第3篇

一、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1、具有我市常居户口,以个人身份在省、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

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为用工单位(个体经营者)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

弹性工作的。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和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我市流动人员个人缴费最低档的60%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年随缴费基数变动调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2、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申报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女:50、男:60)。其余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1、《武昌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2份;

2、个人在邮政储蓄银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即“武汉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凭证”。原中央、省属在汉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的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省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个人申报核定单”(原件)。

3、灵活就业证明;个体经营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为个体经营户帮工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雇佣人双方签订劳务协议;从事家政服务者,提供户主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和户主签名,就业地所在的社区需签署意见盖章;流动摆摊,提供证明人签字、地址和联系方式,就业地所在的社区需签署意见盖章。

4、个人提出社保补贴的申请;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与本人一页)。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一份要注明:本人自愿办理工商银行卡,本人签字并盖手印)(审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7、《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

2、

3、

5、

6、7页)。

8、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低保证;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买断协议书。

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街道社区服务大厅及当事人户籍所在社区。

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范文第4篇

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注意事项

一、申领条件

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详见《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和紧缺专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限制为大学专科(目前我校有: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印刷设备及工艺、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具体办法及标准可在上海市人事局政务公开网查询)。

二、申办程序及申请材料

第一步: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1、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持填写完整的表》(本网站或可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学校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后,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黄色联,于2010年7月16日开始,将由学生自行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号)打印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共两联),其中: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申领人才类《居住证》,同时,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需到学校领取《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并签章)。

2、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底。第二步:申领人才类《居住证》

1、申领人(本人或聘用单位)按照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就近方便原则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3)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 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5) 在沪居住地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需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单位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需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户口本、同意入住证明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住证明,验原件);

(6) 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7) 聘用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聘用单位注册资金原则上应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市人事局进行审核认定,核定人才类《居住证》有效期限,并由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将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申领人。

3、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像等信息, 须按规定缴纳人才类《居住证》工本费人民币25元,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4、申领人按照《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领取人才类《居住证》。

5、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向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从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范文第5篇

一、 失业职工:

办理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职介中心2号窗口

1、失业职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并出示在4楼已办理失业的告知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原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二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的人员,更换证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失业职工登记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面及所有享受的优惠政策面);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5)毕业证原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二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二、 未就业人员(城镇户口):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区社区居委会

未就业人员(城镇户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二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三、 未就业人员(农业户口):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就业人员(农业户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村委会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原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二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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