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范文

2023-10-3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范文第1篇

一、机构设置

街道要建立健全党工委

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司法所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四位一体”调解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兼任,专职信访员、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法庭、派出所、武装部、民政、人口和计生、城管、工商、税务以及工、青、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和原调解中心四部门人员组成“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以下简称“四位一体”办公室),作为“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常设机构,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配齐配强综治、司法、信访、调解等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长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位一体”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力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四位一体”办公室主要职责

“四位一体”办公室在调解中心领导下,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全面掌控辖区内的排查调处情况;统一受理由信访部门移交和社区调委会难以调解的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应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的矛盾纠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督查督办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并及时组织回访;推动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的落实;检查指导各单位排查调处工作,提出奖惩建议;及时报告重大社会矛盾和难点热点纠纷情况;搞好分析预测,制订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调解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 工作程序。调解中心办公室对于受理的民间纠纷、

行政纠纷和涉法纠纷案件,首先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调解中心主任签批处理意见,需调解中心调解的,调解中心直接进行调解;需部门调解的,根据纠纷性质和工作职能,分流有关部门调解,并检查调度办理结果。对于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要填写调解协议书,并加盖街道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人员要定期进行回访;对调解不成功的,要及时引导进行诉讼,防止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于调处完毕的纠纷要及时整卷归档。

(二)联合接访。“四位一体”办公室设立矛盾纠纷接待岗位,根据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一受理,接待群众来访。除当场答复或办理的外,需分流的案件均给当事人填写《受理回执单》,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联合排查。按条块结合的原则,“四位一体”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排查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步调一致、协调统一。每半月召开一次社区调解、治保、信访负责人例会,收集信息,分类汇总,分析排查,及时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共同研究制订解决方案。

(四)联合调处。“四位一体”办公室每周召集一次调度会,统一安排处理受理和排查出的案件。对性质单

一、涉及单个部门的,由调处中心调查处理,或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对成因复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案件,由“四位一体”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需出具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制作。

四、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进行定期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重点人,加大力度重点排查;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测、早防范,避免发生重大事件。

(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分类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对避免民间纠纷激化、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要报告案由和处置经过,做到一事一报。发现重大矛盾纠纷信息的,要在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同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案件分流制度。凡通过来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应填写《受理案件回执单》。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结。对于重大、疑难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由“四位一体”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进行调处。

(四)调处反馈制度。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应在10日内处结;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跨区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应在30日

内处结;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调处时间的,应在60日内处结。责任单位要按时调处矛盾纠纷,并及时向“四位一体”办公室反馈调处情况。

(五)督查通报制度。随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度,了解调处结果。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分析形势,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各部门之间工作协作。

(六)台账登记制度。建

立微机化管理台账,对社区居委会调解不了的,以及通过来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对案件的分流责任单位、调处时间、调处结果等,要做好记录,为动态分析矛盾纠纷、查究责任提供准确依据。

(七) 值班制度。实行轮流值班制(信访、综治办、司法所)。值班人员实行8小时坐班和24小时负责制,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及时接待来电来访,准确解答问题,做好登记、记录,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接班人员到位时才能离岗。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的咨询、接案及其他情况交代清楚,明确责任。

(八)责任查究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激化责任查究制度。调解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分析预测活动,亲自督查督办重大疑难纠纷和分流纠纷。凡因排查调处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发生凶杀、爆炸、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越级上访等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对个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基础设施建设

各街道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解中心的办公用房不少于1间(用于日常值班、档案存放、调处矛盾纠纷),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电话、微机、传真机、录音机、照相机、交通工具、工作经费到位。

六、考核与管理

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要牢固树立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思想,把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汇报,帮助解决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实际问题,完善保障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四方”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领导“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四位一体”办公室的指导与管理,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加强“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那些工作责任心强、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四位一体”办公室。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努力建设一支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道正派、能打硬仗的调解队伍。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范文第2篇

摘要:借鉴公共卫生领域的“三级预防理论”,公安警务室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可建立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一级预防、二级化解、三级评估”模式,创新排查化解相关工作,对矛盾纠纷这一社会之“疾”从源头上进行有效防治,促进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警务室;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三级预防

On the Innovation in Police’s Examination and Resolution of Contradictions and Disputes

——Using the Threegrade Prevention Theory of Public Health for Reference

WU Hui

(Department of Comprehensive Investigations of Nanpi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Nanping 353000,China)

Key words:police office;examination and resolution of contradictions and disputes;tertiary evaluation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和主线,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是体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也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容之一。众所周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根本点就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作为基层一线实战单位的公安警务室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可以借鉴公共卫生领域的“三级预防理论”,建立一套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一级预防、二级化解、三级评估”模式,创新排查化解相关工作,从而达到对矛盾抓早、抓小、抓苗头,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的目的,促进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一、公共卫生三级预防概述

预防胜于治疗,这是预防医学的主要原则。公共卫生“三级预防”的理念是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一级、二级、三级预防控制策略,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发展,防患于未然,以减少或消除病(疫)情危害程度,保障公众健康。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或初级预防,鉴定出促成疾病发生的一般环境因素,采取排除这些致病因子的措施,也是预防疾病的发生和消灭疾病的根本措施。第二级预防,鉴定出哪些人有发生疾病的高危险性,然后采取针对性的介入治疗措施,达到阻止病程进展、防止蔓延或减缓发展的效果。第三级预防主要是对症治疗,防止病情恶化,减少疾病的不良影响,防止复发转移。预防并发症和伤残;对已丧失劳动力或残废者通过康复治疗,促进其身心方面早日康复,使其恢复劳动力,病而不残或残而不废,保存其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劳动价值的能力。

二、警务室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借鉴公共卫生三级预防原理的可行性

(一)公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理论研究及实践容易陷入误区,需要矫正

公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理论研究及实践容易陷入的误区,即不主动担责,不注重发挥公安机关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职能作用,以至于不探究公安机关“创新推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可行性操作办法,最终无法实现“提前介入、主动参与”。众所周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参与,需要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作配合,整合资源和力量。所以,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在公安理论研究中很容易陷入一个误区,即强调“仅凭公安一家难以完成”,怕“一包揽”,强调综合治理,而忽视、推诿警察的职能作用。说到底就是担心被“追责”,也影响了公安机关与各职能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密切协作关系。

(二)警务室应该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挥有效作用,勇于担责

小的矛盾纠纷就像星星之火,还没蔓延时就应将其扑灭,若及时处理,涉及人和事都少,问题来龙去脉清晰,取证也容易。如果矛盾纠纷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最终担负处置工作的主力军依旧是公安机关,往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处置的社会效果很难达到让当事人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所以,矛盾纠纷产生于基层,排查化解也应该从基层做起。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单位的调解功能必须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有熟知群众工作的优势,警务室民警可以充分运用滚动排查,细致调解的方式,与群众多沟通、多商量,既化解矛盾,又理顺群众情绪,因人、因地、因事制宜,适时开展调解工作。可以做到哪里有矛盾,调处就延伸到哪里,从源头上消除纠纷隐患,化解群众间的“恩怨”,实现大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

(三)公共卫生三级预防原理应用于犯罪预防理论较为成熟,可以借鉴

目前公安机关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工作模式,导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出现老生常谈,发生依旧的情况。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警务室能否先行一步,强调积极、主动、有为的意识,认真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敢于先行先试,敢于突破“条条框框”,大胆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实践,力争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上取得突破。可以通过借鉴公共卫生三级预防原理,建立一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模式”,从矛盾纠纷前预防、矛盾纠纷中化解、矛盾纠纷后评估的分类模式,最终规范排查、发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三、借鉴公共卫生三级预防,发挥警务室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主体作用的设想

社区警务的核心价值是提高社区公众的生活质量,减少犯罪对社区公众生活的影响,警察与社区公众相互协作、配合,共同化解产生犯罪和影响社区生活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1]。强调警务室民警处置参与矛盾纠纷,就应该着眼一级预防,二级化解,三级评估的措施,将过去传统非警务工作纳入警务室民警职责范畴,使警察能够更广泛地干预社会问题,将产生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借鉴“一级预防”原理,公安机关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级预防体系中应该紧紧围绕源头排查来开展“掌握情况、加强沟通、强化宣教”等三项工作

借鉴医学“一级预防”原理,在矛盾纠纷孕育、产生的初级阶段,需要公安机关发挥“接触群众广、联系各界多、工作方法灵活”的职能作用,以主动提前式的警务来收集掌握社会动态,掌握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真正做到早预警、早防控、早主动,准确、及时、快速地掌握矛盾纠纷信息。

一是广泛收集基础信息、信息化作业。警务室民警要充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以及基层工作优势和科技手段优势,经常走访辖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好维稳“三支队伍”(维稳信息员、应急处突队、网络舆情引导员)、治安巡逻和基层治保组织的作用,把预警触角延伸到城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区域,积极开展情况收集掌握和应用管理工作,在信息化工作平台上及时、全面、准确录入各类信息。对涉及到人员、案件、物品、机构、地址等“五要素”的关键数据项,信息采集录入的准确率要达到100%。

二是与各种社会力量沟通协作,互通情况。互通情况、交流信息是初级预防中避免重复劳动的必要手段,警务室在这方面也要增强主动性,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真诚的为民众和其他组织提供警务服务,争取他们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与社区、村委以及维稳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等相互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公布情况,分析个案,一旦发现问题,马上采取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安排,使得警察可以充分了解民情、社情,可以及时地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营造氛围。要开展多种活动,组织民警走村头、进地头、坐炕头,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维护治安稳定,服务人民群众,调解矛盾纠纷,增强警民感情,大力弘扬社会新风。在宣教内容上,要积极“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2]最大限度地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在宣教方法上,要形式多样,体现创造性,如免费发放宣传品,开展电话报警业务,发放宣传玩具,在电视台和电台、微博、QQ群上举办知识讲座等,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传授安全防范常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借鉴“二级预防”原理,公安机关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二级预防体系中应该紧紧围绕全力化解来开展“信息研判、发出预警、主动调处”等三项工作

二级预防体系是指警务室民警在发现矛盾纠纷后,鉴定出促成矛盾纠纷孕育、发生的一般环境因素,采取排除这些最终导致“矛盾纠纷”的措施,也是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根本措施,积极、主动、靠前排查化解。问题导向警务模式、情报导向警务模式都在这一阶段得以体现。

一是强化信息研判,明确重点工作措施。根据一级预防中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警务室民警要分门别类进行筛选、分析、研判,根据可能发生、肯定发生、显见发生等情形分别标以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红色预警,并及时汇总于县(市)公安机关情报信息部门。由情报信息科牵头,组织刑警、治安、交警、国保、派出所等单位情报信息员定期召开研判会议,互通情况、确定情报重点,指导应用实战。在全局性安保活动前、重大敏感节点前、重大经济建设活动前等更要开展先期情报信息专项会商。利用情报信息研判平台实行每日信息报送、信息结集和“每日情报信息通报”,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二是开展情况通报,动员组织各部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涉法信访、征地纠纷等可能影响辖区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突出、敏感的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辖区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为解决问题、制定决策提供依据,有针对性地指导防范、化解和控制工作的开展。重点是要建立、完善好各部门、各单位维稳预警信息通报联络制度,以利于第一时间发动,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

三是针对重点对象,实施重点帮教措施。针对警务区内可能出现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重点调处。当场能调解的纠纷,由责任区民警现场调解,当场处理,快速了结,并做好登记备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与司法所、村(社区)干部、有关部门等联系,综合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整合各种资源化解矛盾纠纷,警务室民警要全程参与调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蠢蠢欲动、插手矛盾纠纷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要加强监控,坚决依法打击。对策划、组织、煽动、串联的骨干成员,要及早进行训诫谈话乃至给予打击处理,使其立即停止非法的组织、策划行为。对那些受极少数人蛊惑和煽动而参与矛盾纠纷的群众,要立足说服教育,帮助他们分清是非,使其遵纪守法,积极争取大多数群众。

(三)借鉴“三级预防”原理,公安机关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预防体系中应该围绕评估预防来开展“重点回访、强化追责、事后评估”等三项工作

三级预防体系主要就是指警务室民警根据一级预防体系中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的背景、起因、性质和事态的现状,二级预防中研判出的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化解工作策略,采取进一步的调整、巩固、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成效的一系列措施,从而强化一级、二级预防的成效。

一是加强重点回访,巩固重点化解成果。在矛盾纠纷化解后,警务室民警要继续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建立回访制度,对于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回访侧重于评价调解质量、反馈后续工作情况及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未化解矛盾纠纷的回访,侧重于通报工作事项办理情况和程序,诚恳地了解当事人的想法,耐心沟通,摒弃”一刀切、一锅煮”的错误做法,在情与理、法与理之间找出双方共赢的平衡点。真正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对群众反映的迫切问题,能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解释清楚,为他们开出满意的“药方”,共同分析问题,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用调处的方式在法与情之间找到结合点,防止矛盾纠纷再度引燃、激化。

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切实保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为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的成果,公安机关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尤其是源头信息采集的工作任务、目标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责任,力求达到“院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不出盲点、应采尽采、应录必录”的采集录入标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以涉及维护稳定的矛盾纠纷为倒查对象,根据警务区民警所承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职责,按照重点人员行动轨迹全程追踪倒查。推行领导包片机制和考核机制,将排查的矛盾纠纷登记建档,和化解矛盾纠纷台账核对,考核民警的排查率;将民警化解的矛盾纠纷整理成卷存档,每季度通报案卷质量,考核其化解成功率;将回访征求的意见留存备份,考核当事人对民警调处的满意率。

三要做到因势利导,巩固既得成效。公安机关应当对矛盾纠纷处置的结果跟踪问效,及时了解承诺措施是否落实,当事人情绪是否出现反复,是否存在引发其他不稳定因素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在某一矛盾纠纷化解完毕后,更应该组织警务室民警认真进行总结反思,及时发现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据此对本警务室“一级预防、二级化解、三级评估”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反复进行修改完善,从而不断提高警务室民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诱因,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刘宏斌.当前社区警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7-8.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101028(1).

(责任编辑:王小丽)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范文第3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

为从源头上积极预防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制定以下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网络机制

各级排查调处工作组织机构灵通信息,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网络,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准确把握动向;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发生地点、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主要诉求、事态发展预测、组织调处工作情况等要素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重大问题应逐级上报备案,并及时补报最新情况,实行动态化跟踪管理。

二、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对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发现、积极预防、妥善处置。

三、建立排查机制

矛盾经常排查,难点、热点问题集中排查,重大矛盾重点排查,经常性排查调处随时开展。

四、建立调处责任机制

对矛盾调处按责任分工逐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办结时限,将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做到“五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个解决期限。

五、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制定预案,落实责任,对大规模集体上访,有关负责人要亲自出面,依法果断地处置,坚决防止由集体上访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范文第4篇

在积极创建市安全文明校园的工作进程当中,我校坚持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方针,不仅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岗位安全职责,同时,根据喜迎十八大的形势要求,以及全国各地出现的中小学校园恶性事件这一背景,联合派出所、居委会和家长委员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在校内,主要进行了学校环境重点整治,并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予了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校园安全稳定。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全校共排查出各类突出矛盾纠纷3起,已成功调处完毕3起。从矛盾纠纷的类型梳理情况看,一则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因教育学生引发的矛盾纠纷。家长向学校投诉,任课教师冤枉了自己的孩子,且教育用语不规范。学校责成教务处及时了解情况,偕同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老师,共同工作,分头做好家长和教师的思想工作,稳定双方情绪,明确指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不足,教师接受后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主动承认错误,并向学生表达了歉意,学校和该任课教师的举动使家校关系得以改善和重建。另一则矛盾纠纷是开学前两位教师为学校财物的处置问题上有了分歧,发生了争吵。校长室进行了调解和教育,使双方都意识到用争吵和赌气都无法真正解决问题,还是需要大家本着对学校工作负责的态度,彼此宽容大度地解决矛盾。第三则是一位家长向教育局投诉我校小学部一位教师,经校长室认真调查核对,发现家长的投诉均是出于误会和臆测,校长室向家长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最终排除了家长的疑惑。

二、下一阶段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分析

学校一直将厚德行健作为教师为人处世的座右铭,因此,彼此合作、相互团结友爱、工作努力进取一直是近几年来学校的基本氛围。

在下一阶段进入冬季,天气寒冷,教室和办公室的通风时间减少,预防传染病、师生文明健康的休息方式将成为我们工作的重点。

三、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及措施

在下一阶段,我们将根据上阶段出现的问题和本阶段矛盾纠纷发展趋势采取下列措施:

1、加强家校之间的互通和交流。

2、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冬季预防疾病、加强锻炼的教育和举措。

3、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4、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不放松,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范文第5篇

统筹兼顾

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26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一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做好经验总结工作,探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机制的建立,我们对今年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予以总结和分析。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长期以来,我局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到重要议程,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2009年7月,我局下发《关于印发〈抚州市国土资源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09]71号),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为我局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并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周密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听取来访人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及时深入实地调查,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立即排查解决,不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研究解决,不能敷衍应付,走过场。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工作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约束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明确了出现错案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办关系案、办人情案、大案办成小案等不良现象。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排查化解

(一)深入宣传,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我局重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配套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以及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矿业市场治理整顿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办矿、依法调处解决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意识。针对国土资源矛盾纠纷问题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的特点,为避免矛盾的产生,我局要求在用地审批、用地动态巡查时,坚持依法办事,对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预测分析,一旦发生纠纷应主动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时排查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我局通过对全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梳理和分析,将排查范围确定在拒绝土地征收及发生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处理、单位之间、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历史遗留土地权属争议和单位或个人、矿山企业之间矿区范围探采争议四个方面。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部门协调作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死面。在今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来临之际,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10]13号),集中重点排查赴省进京上访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今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未发生任何涉及国土资源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积极化解,标本兼治。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局坚持做到“积极疏导、及时解决、依法依规”的原则,耐心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推动解决;充分整合行政资源,保障群众权益。我局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容易升级激化、担忧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和重信重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确保问题化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我局注重从源头上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和化解办法,达到标本兼治,使问题彻底得到解决,群众利益切实得到保护。

三、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

(一)提高综合素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人员的素质如何,关系到一个单位能否最终做好这项工作;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素质教育。每年都举办1-2次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培训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上级综治、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组织参加上级国土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系统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持之以恒地抓好群众观念、群众路线、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提高系统人员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来调处,使工作办得更顺利、群众更满意。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不因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和执法的过错引起矛盾纠纷。

(二)强化重心下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强化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基础工作,通过“走下去”变被动为主动解决国土资源的矛盾纠纷问题,力求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主动深入群众当中,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对群众合理正当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逐事逐项的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对于目前的政策和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做好解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争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群众家中,解决在基层。

(三)加强信访接待。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狠抓信访工作,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我局《关于印发〈抚州市国土资源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09]71号)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参与信访、下访等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在机制上加强了信访接待。根据市联席会议统一安排,我局处级以上领导每人每月必须安排一天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此外,我局领导不定期组成下访工作组,通过督促检查、带案督办、座谈走访、驻点指导、调查研究,受理并及时化解群众诉求,指导推动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四、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赶超发展的高速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程的建设持续升温,我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面临一些障碍,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群众观念滞后。例如在征地过程中,有的对安置地的选择挑三拣四,有的对老宅基地的拆迁拒不执行,有的对土地补偿费漫天要价,达不到要求,就不签协议等,由此产生征地方面的一系列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范文第6篇

一、定期对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排查,村(队)每周排查一次,乡(镇)场每月排查一次。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

二、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

三、对各村(队)上报的排查情况,要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进行汇总,定期报送市信访领导小组和有关领导。

四、对各村(队)、单位上报的信访信息要及时报乡(镇)场领导或向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

五、定期对排查出对重大社会矛盾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不稳定因素进行集中交办,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化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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