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2023-09-17

图书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颍阳镇中心小学

为了加强图书室管理 ,有效发挥学校图书资源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图书流通秩序,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使学校图书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发挥图书在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书范围

1、 图书室的图书未作特殊规定的所有图书均可借阅。

2、 内部图书,资料,工具书,报纸均在图书室查阅。

二、借书要求及期限

1、凡本校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两本,借期不超过一个月。

2、学生借书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不超过两周。

3、借书必须办理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到期必须归还,若到期不还者,停止借书权,并按所借书价的二倍罚款。

4、班级借书,由班级图书员登记签字办理手续,班主任负责,每次每人限借1本,若有污损、遗失等由班主任按相关规定赔偿。借期不超过两周。

5、学生借书时每次限6人进入室内选书,保持安静,选好登记后其他人方可进入室内选书,其他同学在门外排队等候依次选书登记。不服从图书馆理员安排的,有权不给办理借阅手续。

6、学生入室挑选图书时务必保持书架上其他书籍的整齐摆放,不得弄乱书架上的其他图书 。

7、图书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零食入内、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三、借还书办法

1、本校教职工借书,选好书后要登记,下次再借,必须先还后借。

2、读者还书时先检查所借书是否有污染、破损、缺页等,发现以上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

3、读者若因调离或转学离校时,离校之前必须还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图书室开放时间

1、每周星期一——星期四14:00——16:30时间面向读者开放和办理借还书手续。

2、放假前必须将所有借出图书归还图书室,不还者按定价1—2倍赔偿。

五、赔偿办法:

1、工具书、资料书、经典名著等书籍,若有损坏,首先是还其原书,万一不行按定价2倍赔偿;若有遗失按定价的1—3倍赔偿。

2、一般图书,若有损坏视其程度照价赔偿,若遗失按定价的1—2倍赔偿。 3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倍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六、室内要求

进入图书室,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大声喧哗,打闹,不在图书室内吃东西,不乱丢纸屑、杂物,不吸烟。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不夹带图书出室。

图书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发孩子智力的钥匙,设立校园图书角,引导孩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可以让孩子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活动中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活跃思维、陶冶情操。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图书,更好地、充分地发挥校园图书角的作用,在学校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的能力,特制定“校园图书角”管理办法。

一、图书来源

1、学生可以带自己喜欢的图书放到图书角,与大家一起分享。书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老师也会进行登记。

2、热心的学校领导老师及社会人士捐助的图书。

二、管理细则

1、学生可自由选择喜爱的图书,每人每次限拿一本书,看完后归还原位,整齐摆放。借阅的图书只可以在图书角、教室看,不能带回家,如遇特殊情况,可向老师报告申请。

2、要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圈点,或撕扯、折叠、污损。对于不爱护书籍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甚至通报批评。

3、图书角开放和阅读时间:每天课余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

三、奖励制度

为了鼓励孩子们多借书、多读书、会读书,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能力,培养孩子们的责任心,每学期还将评出“读书小博士”,并给予奖励!

同时,也希望老师、同学们继续捐赠图书,为图书角增添光彩,让我们的图书角发挥最大的作用。最后,愿图书角带给大家的每一天都是快乐和充实的!

巨野县东城中学校团委

图书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室规程》的要求,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藏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审批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图书室收藏书应包含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

三、各类书刊应经学校同意购入,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装订成册。

四、书刊分类执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标准,书刊著录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的标准和要求。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要做到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这《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 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 3-5倍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八、图书室工作人员要坚持坐班,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图书的使用率。认真做好师生课本、教参、磁带、挂图等资料的订购与发行工作,做好领导委派的其他工作。

九、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目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图书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教职工借书规则

1.借书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为教职工借书时间。

2.借书数量:除教师所任教学科的教学参考书外,其它类图书一次不超过2本。

3.借书期限:教学参考书借期为一学期;其它书籍为两周,必要时可以续借。学期结束前必须还清所借图书。

4.借去的图书应妥善保管,不能乱涂乱画,不得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酌情按原价1—3倍赔偿。

5.所借图书不得转借。

6.调到外单位者,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学 生 借 书 规 则

1.学生办理借书证方可借书,借书证不得涂改,转学或毕业时,要及时办理退证手续。

2.凭本人借书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手续借书。 3.不把借书证和所借图书转借给别人。

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图书室声明,原证作废,请求补证。 5.每人每次可借书一本,借期为两周。借期满未看完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两周,到期必须归还。

6.注意爱护所借书籍,不折叠,不乱涂乱画,如有遗失或损坏按原价1—3倍赔偿。

图 书 馆 规 则

1.校长对学校图书馆直接领导,图书馆要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学校图书馆只对本校师生开放,其藏书一律不准外借。

2.图书馆藏书根据《中国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做到存放整齐,排列有序。 3.图书的节约凭本校的借书证借阅,手续完备,损坏照规定价格赔偿。 4.始终保持图书馆内清洁、卫生、通风、避风,严格落实防盗、防潮、防火、防虫蛀、鼠咬等措施。

图书管理员职责

1.图书管理员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2.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3.做好师生的图书出借和阅读工作,经常研究师生的学习借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在陶冶学生思想品德和增强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作用。

4.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及时添购新书籍,书柜,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

5.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6.经常宣传新书内容配合教研组,团队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

7.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8.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9.努力学习图书管理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阅 览 室 规 则

1.学生一律凭证进入图书馆、阅览室借阅书报。

2.未经管理员批准一律不准入内,管理员许可后请自觉把把书包等物放在图书管理员办公桌上。

3.在图书馆、阅览室内保持安静,不相互聊天说话,不喧哗,不吃零食。 4.爱护图书杂志,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准私自拿出室外。不准撕书刊中的画页、资料。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5.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停止借书刊(可再阅览),学生、教师还清本学期所借书刊。

图书报刊遗失、损坏赔偿制度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陪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和相同国际图书编号的图书偿还,另收图书加工费 2 元,否则按下列规定赔书。

1.一般图书按原价 1-3倍赔偿(主要参考出版的年份)。

2.各种教学参考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 3—5倍赔偿。 3.进口外文书按原价 3 倍赔偿;文艺图书按原价的 3 —5倍赔偿。 4.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除赔偿全套外,再按遗失之书价的 3 倍赔偿。

5.其他图书资料及各种画册、照片、图书、地图、挂图等由图书室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赔偿数额。

(二)凡遗失报刊,应在一个月内同样的报刊偿还,否则按如下规定处理。 1.当月或当年报纸,遗失一张或一个月赔偿;遗失一个月按一年赔偿。 2.室藏报纸合订本,遗失一本按该报纸现年价格的 3 倍赔偿。 3.当年的期刊,遗失一期按全年价格的 2 — 3 倍赔偿。 4.经过装订加工的报纸期刊赔偿时另加装订加工费。

(三)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 30 — 50% 。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有关书刊遗失条文处理并交回污损图书。

(四)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 20 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图书剔旧和处理方法

为优化图书馆藏书结构,按文献资料老化规律,及时做好剔除陈旧图书资料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5)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4.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图书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图书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6篇

2.对图书馆管理的范围要经常进行检查,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实行消防巡查制度,每周自查一次,全馆每月大检查一次,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3.图书管理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制止借阅学生的违章行为。

4.图书管理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馆内严禁使用电热器设备。

6.消防疏散通道必须畅通,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7.妥当保管消防设施,灭火器要存放于醒目位置。

8.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9.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0.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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