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商户范文

2024-01-23

龙商户范文第1篇

甲方 : 乙方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公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约制定的目的在于通过本公约的实施,对商场实施专业化、系统化、全面化的统一管理,并明确各商铺业主和经营户等各有关方面在经营管理、促销、售后服务以及场地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各有关方面的权益。

第三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基于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共同繁荣、实现双赢的同一目的,订立本公约。 第四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一致认为:

(一)平等互利、互助互约是处理全体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之间关系的准则。

(二)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繁荣、有序的广场环境,是全体商铺和经营业户的共同愿望。

第二章 商场的管理

第五条:为保证商铺经营的整体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商场的管理部

门将对广场进行统一管理。管理人员通过管理活动,维护全体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的共同利益。 第六条:乙方进驻要求

1、乙方入场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经营证件。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商场的统一形象。

3、未经商场同意,乙方不得经营超出本公约约定以外的商品。

4、乙方对所销售的商品必须遵守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应为消费者提供包退、包换、包修等售后服务工作,乙方所售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要时,甲方可以采取先行赔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5、乙方的商铺装修必须接受商场统一审核、管理,符合商场的各项装修规定标准,并经商场审批后,方可装修,装修竣工时,应由商场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乙方不得损坏和妨碍公共设施,并自觉遵守商场的有关消防、禁烟、用电、卫生等管理规定。

7、乙方不得在其商铺内进行再分割或破坏建筑原型,若相邻多个商铺需打通时,必须向商场提出申请,经商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8、为保证乙方财产的安全,乙方应对其商铺的财产购买财产险,如

因乙方未购保险而发生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商场不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在经营期间的财物损失,经相关部门确认后,确属商场责任的,由商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在安全、防火、防盗等方面造成的一切损失,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经营管理“十统一”

(一)统一卖场规划布局

1、为了确保商场经营的合理性和各业态、各业种相互间的协调性,保证嘉泰广场的整体形象和各业主的利益,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统一的卖场规划和布局。

2、乙方必须根据其经营的商品类别和特征及业种情况进行分类、分区经营。

3、乙方必须在规划的区域内经营相应的商品,不得超范围经营。

4、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超范围经营的,除不得有大的业种和品类相关联的原则外,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商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在不对相关区域或其他业主构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在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调整。

(二)统一卖场形象

1、为使各商铺的店面形象与商场整体形象保持一致,达到对外统一

形象的目的,乙方必须按照商场的统一要求进行店面装修。

2、商铺门面招牌必须按照商场统一的形象设计标准制作。

3、商铺的内外装修、高度、尺寸、材质和工艺必须符合商场的装修要求和标准。

4、乙方可提出申请委托商场进行店面的设计、装修,并支付相关费用。

5、乙方若自行对商铺进行设计、施工的,则需要提前十日填写《装修施工申请单》、并递交商铺装修平面图、效果图、配电图、立面图和装修材料说明,经审核同意后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或予以处罚。

(三)营业人员管理

1、展区需要统一着装的,营业员必须穿着统一制服和佩戴工牌后方可上岗。

2、营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用礼貌用语,行为得体,有礼有节,介绍商品应实事求是,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欺瞒、嘲讽顾客。

(四)统一物价、质量、计量管理

1、为维护商场和全体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声誉和信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商场有关物价、质量、计量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

2、乙方必须对所经营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经营任何假冒伪劣和质

次价高、质价不符的商品,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不得缺斤少两,欺骗消费者。

3、乙方经营的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厂名、厂址、品名、规格、等级、成分、含量,并提供商品质量检验报告,进口商品应具有中文标识及海关完税证明和进口商品检验证明。

4、乙方必须使用由商场统一印制的物价标签和物价标牌,做到价格形象统

一、明码标价。

5、乙方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齐齐哈尔市境内其他同类商场的商品售价,同时必须接受管理者对其商品价格的监督和检查。

6、乙方的商品价格不得违背国家的有关价格管理政策,在经营中不得虚假打折欺骗消费者。

7、乙方经营的商品价格应参考市场同类商品的最低价格,灵活定价,并做到明码标价,明折明扣。

8、乙方所经营的商品必须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得以次充好,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如果出现商品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退换,若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和嘉泰广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统一营业时间

1、为维护商场整体形象,不使其他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经营受到

影响,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

2、乙方不得迟开门、早关门、中途停止营业或无人在岗。

3、乙方产权需转让、转租、或转项时,必须向商场提出书面申请,在未得到商场批准之前,不得擅自停止营业和不按统一营业时间营业。

(六)统一售后服务及投诉接待

1、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商场全体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信誉和形象,乙方必须遵守商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规定。

2、商场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消费者在购物后的退、换、维修等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协助和配合商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对不同种类商品的退、换、和“新三包”管理规定,也要遵守与消费者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有义务接受顾客对商品退、换、维修、及时配送、安装等方面的合理要求。因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配送、安装不及时,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要时,甲方可以采取先行赔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4、售后服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有权对乙方和营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乙方及其营业人员必须主动配合商场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并执行处理意见。

5、乙方及其营业人员均有权利、责任和义务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批评和举报,经管理部门核实后,对于举报者,将予以表彰和

奖励,对违规者将予以处罚。

(七)统一营销宣传与促销

1、商场将根据经营的需要,在重大节日、店庆、旺季期间开展统一的营销宣传和促销活动。

2、乙方在商场内、外所开展的一切促销活动,必须遵守商场有关促销的管理规定。

3、乙方不得在所经营的店铺外私自张贴、悬挂促销广告和做商品宣传、推广活动,其广告宣传行为必须由商场统一进行管理。

4、在统一的营销活动中,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的营销计划,同时应根据营销活动所产生的实际费用适当分摊费用。

5、乙方如单独组织促销和宣传时,需提前5日提出书面申请,经商场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自行开展的促销、宣传活动,不得违背国家和地方的广告法规,不得使用不符合商场规定的广告道具和宣传品。

7、乙方开展的宣传、促销活动均不得有虚假、不实和欺骗消费者的内容。

8、乙方需利用公共区域(如广场内柱、外立面、墙体等)进行宣传、促销时,必须提前7日提出书面申请,由商场统一进行安排,并有偿使用。

9、个别属全国统一形象的品牌商品,因有个性形象和广告宣传及广

告陈列的统一要求,经乙方申请,经商场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统一物业管理

1、商场将对水电、采暖、防盗、保洁、消防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必须按照管理者统

一、公开的收费标准按时交纳相应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及商场的消防工作要求,

对其商铺内所涉及的消防问题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和挪用消防设施及用品,并有义务配合商场的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3、乙方必须遵守管理者对治安工作的要求,不得在商场内与顾客、其他商铺业主或者经营业户发生斗殴、滋事行为。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若出现安全问题及财产损失时均可向商场安全管理部门寻求保护和处理,不得肆意扩大事态影响面。

4、乙方必须自觉维护其他商铺内外和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得人为造成污染。

5、乙方必须自觉维护和保护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人为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和私自占用。

6、因市政水、电、采暖等部门的设备检修等原因而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暖或者消防检查等突发事件所导致不能正常经营等问题,商场不承担责任、管理部门必须进行协调和统一指挥,乙方须接受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以确保全体商铺业主或者经营业户的利益和财产安

全。

(九)统一卖场管理

1、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营业人员进场后由商场统一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规章制度。

2、商场管理部门统一实施对所有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现场管理,规范卖场内商铺业主或经营户的行为,使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营业人员有良好的服务和公共形象,并对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营业人员经行监督和处罚。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自觉维护经营管理的规范性。乙方及其营业人员有义务监督和举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同时管理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并对其行为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统一营业员服饰形象

1、营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牌。

2、营业人员如需体现品牌形象而着品牌专用服装的,必须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营业人员的工服、工牌由管理部门统一订做,并按成本价向乙方收取。

第三章 管理者的责任

第八条:商场为管理者,其主要的责任是保证商场正常、有序的经营。

第九条:管理者的责任

(一)协调商场外部的各种社会关系,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维护商场内的治安秩序,制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盗窃财物等不法行为,保护乙方人身、财产安全和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三)维护、维修商场内的公用设备、设施,保证水、电、空调、采暖、电梯、防盗、广播等公用设施良好的运行,及时排除故障,避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做好商场内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给商场内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消费者创造一个舒适、清洁的购物环境。

(五)准确执行商场的作息时间,保证乙方的有效经营时间。

(六)调解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之间因经营利益关系发生的纠纷。

(七)制定商场管理制度,规范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行为,对关心和维护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利益的好人好事予以表彰,对妨碍和损害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利益的人予以批评和处罚。

(八)全面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九)履行管理职责,全心全意为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服务。

第四章

乙方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工商、税务、物价、公安、消防、技术监督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

(二)关心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共同利益,不损害其他商铺业主或

经营业户的利益,支持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接受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听从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

(三)严格遵守商场营业时间,不晚开门、不早闭店、不空铺。

(四)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不搞经济垄断,不欺行霸市。

(五)为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要持照经营、语言文明、礼貌待客,并做到在商场内不酗酒、不打闹、不赌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聚堆闲聊、不乱扔杂物、不说污言秽语。

(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不私接电源,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商场。

(七)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害和私自拆改商场内的公共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八)全面履行与商场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缴纳各项费用,不履行合同义务者,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不得改变、破坏、堵塞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区域的设施上设置或留下任何物品及垃圾,不得将公共设施改做商业和私人用途。

(十)不得在公共范围对公共设施做出任何破坏。

(十一)不得将宠物带入商场内。

(十二)不能威胁、辱骂或殴打广场的管理人员,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对管理人员不满时,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由管理部门采取适当的措施。

(十三)不得在商场内、外或商铺内、外私自安装广告牌,张贴、散发宣传品。

(十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不得擅自改变其经营铺位的建筑结构。

第五章

处理邻里关系的准则

第十一条:由于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集中在统一经营环境中,相互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害关系。为避免利害冲突,相邻各方在处理防火、保安、环境卫生、供热、用水、用电、音响噪声、公共设施及公用面积的使用等相邻关系时,应本着平等互利、互助互约、有利经商、方便大家的准则,友好协商解决,不得以邻为壑,相互妨碍,对解决不了的纠纷,报请商场解决。

第六章

投诉及投诉处理

第十二条:商场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接待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对涉及商场经营方面的各项投诉。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部门对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投诉本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在事实基础上,依据商场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各项投诉进行合理处理。

第十四条: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对商场的各项建议可以直接向投诉机构反映,售后服务部门有责任向商场反映,并将商场的答复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者。

第十五条: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对售后服务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满,可向其主管部门再投诉。

第七章

公约的履行

第十六条: 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使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受到经济损

失时,商场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有国家政策变动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商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通知乙方,并退还合同未履行期间所交的费用。

第十七条: 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及商场,就商场之产权、使用、维修、管理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时,应平等协商,如不能妥善解决,各方可向当地相关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章

公约的效力

第十八条: 本公约由商场和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订立,同时代表全体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的最高利益,因此,对全体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具有最高的约束效力。

第十九条: 凡在商场内的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都必须加入本公约。本公约自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签字即产生约束效力。

第二十条: 任何一个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违反本公约都是对其它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利益的侵犯,都是对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整体利益的侵犯,都将受到全体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谴责。必要时,商场将代表全体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利益,依照有关法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违约人予以惩罚,直至送交司法机关 。

第九章

第二十一条: 乙方作为商场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双方的合同约定和本公约的各项经营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的管理,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存在违反本公约约定和商场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时,对情节较轻的,罚款20—200元;对情节较严重的,

罚款200—2000元;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2000—5000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罚款等同于违约金。

公约甲方(签章):

公约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业主(签字): 年

龙商户范文第2篇

1,生产前的准备

1.1生产前首先察看注射设备是否与模具相符:核对模具周边、厚度、定位圈、浇口套、抽芯、顶出孔距和模具其他数据是否符合所用设备。并熟悉模具结构及注意事项,确认模具吊装方向等特殊标志。

1.2核对所用塑料是否符合定单计划要求。

2,上模

2.1 模具吊装时,必须使用吊环,严禁将水管接头和螺栓当作吊装挂具处理,吊环尺寸必须正确、吊环必须拧紧。深度应大于螺纹直径的1.5倍,吊装过程中人员不能位于模具下方。

2.2 模具吊装时,动定模连接紧固板必须连接可靠,避免在起吊过程中动定模分开。 2.3 上模人员根据模具和设备特点,选择压板、螺栓及垫块、加力棒、定位圈、扳手等。

2.4 上模人员应检查并清理注塑机动、定模座板及导轨的灰垢使之清洁、干净,将注塑机动、定板磕、碰伤处理光洁,表面擦干净,并根据模具形状检查注塑机顶出杆排列,数量位置须致。调节注塑机顶出杆高度使其一致并固定可靠,高度差控制在+/-1 mm范围内。以保证制品被顶出时受力均匀一致。

2.5 上模人员在模具起吊时确认吊装平衡,安全可靠,方可起吊,起吊过程要注意确保人身、设备、模具安全。模具吊入前,动定模表面的油污须清理干净。

2.6 将模具吊入注塑机动、定板之间,使定位圈与注塑机定位孔以及模具顶出孔对正,调节模具使模具与螺栓间隔均匀一致平衡后,用手动将模具夹紧。

2.7 模具安装到注射机上,紧固力要足够,模具不能错位;如用压板紧固应加垫片,紧固螺钉的旋入碰伤处理应以靠近模体为宜,紧固螺钉数量要足够且布置的位置应使模具受力均匀,垫块应与模具前后固定板厚度保证一致,强度可靠,且按杠杆原理放在压板另一端下部,使压模力最大;垫块不可有空洞,严禁用螺母代替垫块压模,以保证模具紧固可靠。

2.8 安装紧固后应检查并调整模具主流道中心线与注塑机中心线处于同一条线上。 2.9 用手动将模具缓慢启开,用洁净针织布或脱脂棉将成型面或分型面以及三板结构模板面遵循由上而下,先内后外原则擦拭干净,接好换水管,禁止将水溅在成型碰伤处理,将顶出系统顶出确认顶出动作顺畅、抽芯顺畅,并按润滑保养规定检查模具,上模完毕。

3,注意点说明:

3.1 压板前端须与模具侧表面保留1mm间隙,垫块厚度须与模具动定固定板厚度一致;

3.2 锁模螺丝旋入深度必须为螺栓外径的1.5倍以上,正常情况下必须将螺栓拧至根部;

3.3 安装螺栓时不可用板手强行旋入注塑机动定模板的螺丝孔,正常力度旋入为宜,若有难拧的螺栓孔,要及时上报处理。

龙商户范文第3篇

调查时间:

林州市家居建材五金市场商户调查问卷

尊敬的女士/先生:你们好!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家居、建材、五金市场的经营环境及管理水平,提升我市商业整体形象,我们组织了这次调查。希望您积极参与,认真填写问卷。

谢谢您的合作! 访问地点:1 东建市场豫北家居商贸城及周边

2老建材市场及周边 3 运通家具市场及周边 、家具大世界、双虎家俬

4龙山街至桃园大道沿振林南路区域5 振林中路与庙前街交汇区域6 太行路与兴林街交汇沿四方向区域

7电力大厦区域

问卷内容

一、填空题

1.您现在的经营地点在(

) 2.经营面积: (

)平米 3..租金:(

)万元/年

4.购买:(

)万元

5.您理想的经营面积是:50平米

150平米

300平米

400平米

600平米

1000平米

其它

————

二、选择题

6.主营项目:

家具,

建材,

家居,

五金,

其它 ———— 7.月均营业额:

1.

3万以下

2.

3---5万

3.

5---10万

4.

10---15万

5.

15---20万

6.

20---50万

7.

50万以上

8.选择现经营场所的原因

(可多选)

1. 租金可接受

2. 知名度高

3. 地段好

4. 客流量大 9您认为现经营场所哪方面需要改进 (可多选)

1.档次有待提高

2.管理不到位

3.广告宣传少

4.停车位少

5.仓储配置不够

10.您理想的经营场所是

1.高中档次集中经营场所

2.与品牌商家为邻

2.独立店

4进入市场内经营

11您是否愿意进入高档家居建材城,比如红星美凯龙

1.愿意

2.不愿意

龙商户范文第4篇

目 录

第一章 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二、义务

三、违章责任

第二章、运营部权利和责任

一、一般事项

二、运营部权利和责任 第三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

第四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 第五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 第六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

一、含义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

三、赔付范围

四、非“先行赔付”范围

第七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位置管理

二、商铺内部管理

三、广告位的管理

1 第八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一、处理职责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第九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章、商户退场管理规定

一、退场程序

二、注意事项

2 第一章 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凭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 、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经运营部和物业部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物业部咨询。

5、有权对物业部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7、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转让铺位必须遵守铺位转让管理规定。

8、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9、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10、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11、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天花、地面,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2、商户须遵守商场开歇业管理规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开业。

3

13、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14、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② 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3 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设施。 ○4 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5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6 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7 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8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为。 ○9 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

三、违章责任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2. 在租赁期商户应服从运营部统一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经商,不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得兜售叫卖,不得争抢顾客强行推销,不得妨碍他人营业或损毁他人经营信誉及商品形象。如有上述行为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运营部有权给予商户停业 1-7 天的处理,拒不改正的,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4.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

4 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5.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6.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8.为了保护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9. 在租赁期内,商户承租商铺内陈列商品应摆放整齐,符合商场整体要求。商户不得对商铺加高加宽,乱贴乱涂,乱钉乱钻,商铺不得用彩条布、网格围扎。商户应做好商铺内外的清洁工作,不乱扔、乱倒垃圾,注意自身形象,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于运营部提出整改意见,商户拒不改正的,运营部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50-100 元违约金。 10.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酗酒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商户停业 1-3天的处理,如再次发生上述情况,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 如商户未事先取得运营部书面批准,不按时开门营业,运营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100 元违约金,并给予停业半天的处理;如商户在正常营业时间关门不营业的,

5 运营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 500 元违约金,并给予第二天停业一天的处理;商户在一个季度内累计五次延时开门营业或累计三天未履行批准手续不开门营业的,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 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自觉爱护消防设施,平时任何人不得动用。为确保安全,商户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电熨斗等。市场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汽炉和蜡烛等明火。凡有上述行为运营部有权要求商户整改,拒不整改的,运营部有权进行1—3天停业的处理,并给予罚款处理;如再次发生该情况,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14. 严禁商户或其聘用人员在商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应处于500-2000元违约赔偿。因存放上述物品造成事故的,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5. 商户不得更改、挪用、损坏商场公用设备设施,如水、电、天然气、空调、通风、排水管道、电缆、广播网络线路等固定装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在商铺安装音响、更改水、电装置或堵塞口央空调风口。如有本条上述违反约定情况,每发现一例须向商管部支付1000元---10000元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恢复原状的维修费用。 16. 商户及其聘用人员如不遵守经营秩序,不服从运营部现场管理,顶撞、辱骂,或招引场外人员进场寻衅威胁、殴打顾客或管理人员、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运营部有权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商户及肇事责任人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解除合同并追索5000元---20000元违约赔偿金。

17. 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有商场统一订做,各商户根据商铺的大小购置2-6套工作服,相关费用由商户统一缴纳)。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

6 停止其营业

18. 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

19.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第二章、运营部权利和责任

一、一般事项

1.运营部享有各项管理权力,同时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2.运营部将被视为全部业主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开展各服务与管理(包括对外宣传推广)。

二、运营部权利和责任

1.从全体商户的利益出发,管理者有权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各项:   检查、视察权,必要时包括所有租赁范围的内部。

每一个商户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本铺位的装修。管理者有权在装修期间进入商铺进行检查、指导。   制定商户守则及其人必要的规章制度,共同遵守。

处理各项投诉协调各商户的纠纷。 按规定收取各项管理服务费和代收水、电费及公共设施使用费。 

负责保安工作,维护 正常秩序。

7  消除及拆去任何防碍环境美观的违章搭建,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占用公共地方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变更及损害,并向负责人征收因此发生的费用。 2.管理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      保养和维护公共地方及公共设。 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环境的美化。

确保供水、供电、通讯、消防的正常动作及设备的良好性能。 统一安排公共地方的宣伟广告申请及制作。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 管理者在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服务中断,无须对商户及使用者负责。     因各项设备、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消防测试、用电安全检查等原因。 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加外界(市电、市自来水)所造成的停水、停电。

运营部无法控制的,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其他原因。

第三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

一、自觉遵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守法商人;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承担相关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各商户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三、爱护消防、照明及各种公用设施和设备。

四、爱护绿化和植物,不睢采摘和损坏。

五、注意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往门窗外丢物和倒水。

六、公共场地不准私自占有,堆放杂物。

七、严禁将垃圾、饭盒和茶渣倒入厕所及渠道内,确保各种渠道畅通。

八、不准在场区内搞迷信活动,严禁赌博、销售违禁品。

九、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十、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第四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

一、商户必须遵守开歇业管理规定,在营业时间统一进行经营活动(具体开歇业执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户进出货物只能使用货梯,不能使用观光电梯及手扶电梯。商户运送货品应严格遵守商场货梯的使用细则,严禁超载使用。否则运营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罚 100 元违约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商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商铺营业员一律佩戴胸卡,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商场进行经营活动,胸卡遗失者须及时向运营部报告及时申请补发。

五、商户在经营场所不得大声开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六、商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

听者,运营部门会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付搬运和仓储费用。

七、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商场。

八、未经批准,不准在室内张贴派发宣传单。

九、商户须向商场运营部上交从业人申请表,更换从业人员及时报告。

十、商户应按有关工商税务的规定,按时向商场上交有关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十

一、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十二、商户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

十三、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运营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十

四、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十五、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十六、凡进出商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保安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所停放、保管,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

十七、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及保管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十八、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 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

十九、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第五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

一、根据商场管理方案条款,凡遇店内重大节日及商户要求筹做的促销活动,统一由商

10 管部安排,由策划推广部统一制作形象POP;商户自行制作的促销、打折挂牌均须统一尺寸标准。

二、商户需在商场内自行制灯箱、条幅、商品展示柜、电子显示屏以及各类宣传招贴的,均须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所作广告证明材料填表上报,审查备案。

三、商场应对所设计、制作、安装的灯箱、条幅、展示柜电视显示屏及各类宣传招贴进行安全性能的验收。

四、广告内容须健康,不得出现有损商场形象的广告。

五、商户各项宣传、促销活动、广告制作的分摊费用,在商场管理费用中广告费用中提分。

六、促销活动不得违背《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六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

一、含义

“先行赔付”是指消费者在商场消费。因经营商户所售商品质量问题,使消费者受到损失,经过确定需要赔付,而经营商户拖延、拒绝时,由商场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的售后服务体系。

“先行赔付”主要是指本商场商户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相关规定经运营部协调、裁定,商户应无条件为用户修复或更换,而商户拖延、拒绝解决时,才由商场先行赔付。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

先行赔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 消费者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并能提供加盖所售商户的销售清单等有效凭证。 商户在承诺期内不执行本商户的售后服务条款(如商户没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包”条款及 家居商品退换货及保修规定执行)。

11   经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的检测鉴定,确认商户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因产品质量等问题,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投诉部门调解、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进行赔付,而商户拖延、拒绝或已撤场联系不上的。

三、赔付范围

1、要求先行赔付的消费者应先与商户协商,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对经营商户处理不满意,到商场运营部投诉,同时对质量问题就地主张负责举证。

2、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派专人进行质量鉴定,以分清质量责任,对商场无法鉴定且商户与消费者双方在经过协商达不到共识时,应到指定的质检部门按相关产品的标准进行检测(相关费用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先由家居就具体的赔付形式(修复、更换、现金赔付)额度、时间等进行协调。   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由商户直接向消费者赔付。

当消费者接受调解,商户不接受调解。 商场发出“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通知商户限期无条件执行。商户在限期内不执行,切未主动向相关投诉调解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调解、裁定的,由商场先行向消费者赔付。  当事商户接受调解,而消费者不接受调解。消费者可向工商12315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3、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而商户已经撤场无法联系上时,由商场直接与消费者协商。   当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由商场向消费者赔付。

当不接受协商意见,消费者有权向工商123515和太原市消协进行投诉,商场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 “先行赔付”范围是以因商户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等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四、非“先行赔付”范围      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非经营户负责运输送货或拆装而在该环节早成损坏的。 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购物时,商户明确告之消费者商品存在着瑕疵而作特价处理。 超出“三包”期的。

第七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5、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

13 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运营部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运营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运营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商场审批。

6、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运营部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3、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

4、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 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14 第八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一、处理职责

1、运营部

① 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② 详查客户投诉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 ③ 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④ 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办、提报。 ⑤ 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⑥ 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客服

① 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② 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③ 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④ 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⑤ 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将情况反馈到运营部。

2、客户投诉的调查。将投诉的原因、责任,确定处理决定告知客户。

3、上门维修或退回处理。

4、客户投诉的改善。

5、客户服务跟踪、记录。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原则上客户抱怨处理期限自运营部受理起24小时内给客户回复。

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人责任人处分

客户部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部门处罚并公布。

2、客户投诉奖金扣罚

责任归属商户或个人同投诉案件发生的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商户,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商户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客服部于客户投诉案件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运营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运营部追查逾期原因。

第九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

一、各商户入场经营,必须填写《商户情况登记表》,到运营部申请办理员工出入证。

二、保安工作由公司运营总监负责,运营部人员有权对违反相应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三、商户应经常教育属下员工注意遵守使用和下班时随手关闭电器开关及门窗灯等规定,并承担相应事故的责任和处罚;

四、按有关规定,各商户不得在商铺存大量现金并将重要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好。

五、 商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六、各商户均不准使用三无人员。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商户属下员工应尽快离开,配合保安人员的清场工作。

八、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

16 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九、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十、货物入场时,请走货梯和员工通道不得走客用扶梯和客用直梯如发现以上情况罚款(100元——500元)

第十章、商户退场管理规定

一、退场程序

1、厂商申请退场品牌

① 厂商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管理人员签署楼层意见(调整或清退),报运营部。 ② 运营部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

③ 运营部主管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④ 总经理签批意见。

⑤ 商户跟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物品出门单》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① 运营部根据和商户的合同约定,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告,运营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② 楼层主管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17 ③ 商户和楼层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要求办理退场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项

1、商户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和商场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三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商场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商户撤场。

2、商户未经商场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商场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商场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商户和商场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公司有权留置厂商商品并变卖追索。

4、退货运费由商户承担,属商户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商户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公司将依据合同留置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退场后三个月如无质量投诉全额退还,如发生质量投诉将扣除相应的费用后退还。

龙商户范文第5篇

调查时间:

林州市家居建材五金市场商户调查问卷

尊敬的女士/先生:你们好!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家居、建材、五金市场的经营环境及管理水平,提升我市商业整体形象,我们组织了这次调查。希望您积极参与,认真填写问卷。

谢谢您的合作! 访问地点:1 东建市场豫北家居商贸城及周边

2老建材市场及周边 3 运通家具市场及周边 、家具大世界、双虎家俬

4龙山街至桃园大道沿振林南路区域5 振林中路与庙前街交汇区域6 太行路与兴林街交汇沿四方向区域

7电力大厦区域

问卷内容

一、填空题

1.您现在的经营地点在(

) 2.经营面积: (

)平米 3..租金:(

)万元/年

4.购买:(

)万元

5.您理想的经营面积是:50平米

150平米

300平米

400平米

600平米

1000平米

其它

————

二、选择题

6.主营项目:

家具,

建材,

家居,

五金,

其它 ———— 7.月均营业额:

1.

3万以下

2.

3---5万

3.

5---10万

4.

10---15万

5.

15---20万

6.

20---50万

7.

50万以上

8.选择现经营场所的原因

(可多选)

1. 租金可接受

2. 知名度高

3. 地段好

4. 客流量大 9您认为现经营场所哪方面需要改进 (可多选)

1.档次有待提高

2.管理不到位

3.广告宣传少

4.停车位少

5.仓储配置不够

10.您理想的经营场所是

1.高中档次集中经营场所

2.与品牌商家为邻

2.独立店

4进入市场内经营

11您是否愿意进入高档家居建材城,比如红星美凯龙

1.愿意

2.不愿意

龙商户范文第6篇

乙方:

为更好服务于双方共同的客户,本着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诚挚协商,甲乙双方建立联盟商户合作关系。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承诺:乙方会员持乙方会员卡在甲方经营场所消费时可以享受甲方会员同等的会员折扣,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2、乙方承诺:甲方会员持甲方会员卡在乙方经营场所消费时可以享受乙方会员同等的会员折扣,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3、甲方代乙方发展会员,每成功发展会员100名(以会员登记资料为准),乙方将向甲方支付1500元会员发展费用(甲方每成功办理100名乙方会员并通知乙方,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取会员资料,并支付该项费用);

注:乙方会员发展方式为:顾客当天于甲方消费800元及当月累计消费满1500元,可于乙方办理会员卡,享受会员相应权益,如有特殊推广方式,由双方协商执行。

4、甲乙双方进行宣传推广活动时,如需对方进行相应活动宣传配合时,如在对方门店设置X展架宣传、DM单派发,需提前5个工作日联系对方进行相关细则协商支持。

二、甲方权责

1、甲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业务的沟通处理。

2、甲方可根据联盟细则,在甲方的自有渠道或其他媒体上对双方的合作项目进行宣传。

3、甲方联盟推广事项发生变化时,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4、甲方有权对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优惠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业务的沟通处理。

2、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的优惠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需确保提供给甲方的优惠标准不低于乙方现行优惠折扣额度(充值卡折扣除外)。

3、乙方不得用任何方式利用甲方名义开展与此合作项目无关的一切活动。

4、乙方联盟推广事项发生变化时,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对相

关内容进行修改。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双方合作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有任何异议,均可书面提出终止履行本协议或增加附属条款。协议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提供的商业信息失实,或因未履行其优惠的承诺而遭受客户投诉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七、其他

1、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建瓯金泰百货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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