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货币政策论文范文

2023-09-27

影子银行货币政策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影子银行促进了金融市场的高度繁荣,但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增加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对我国的金融业发展造成规模多大的风险?本文进行深刻分析并提出如何应对影子银行风险的策略。

关键词:影子银行;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随着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影子银行风险暴露在阳光下,如何化解及完善影子银行风险已经成为现如今的金融热点问题。

一、影子银行风险产生的机制

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 )主要指信托、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以及民间借贷等活跃在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城市的银行以外的金融业务中。因为影子银行的效率高,需求大,其最重要的特点是它是游离于银行体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受监管或受到的监管很少,使其在过去的两年内,在灰色区域毫无监控的状态下迅速发展。在2008年“四万亿”政策后,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2008年由美国房地产的崩溃领衔的金融危机影响全球,我国中央政府匆忙推的“四万亿”救市政策,想将中国最先从金融危机中拉出来。但是却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反而使影子银行的危机在中国爆发。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金融脱媒”的现象推动了影子银行的生成。而在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特点为“非典型”脱媒,是影子银行促进了“脱媒”现象。中国的影子银行起源于民间借贷,发展于企业间拆借市场,同时还存在着在传统银行信用领域有融资优势的国有企业也在从事资金拆借活动。

影子银行风险形成机制

在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的环境下,影子银行的产生无疑使金融业存在严重的脆弱性和潜在风险。影子银行的极度不透明性使金融监管产生巨大的障碍,引起了中国金融经济的“空心化”,由于影子银行所提供的资金价格要高于我国传统银行信贷利率,不断升高的资金价格使得金融投资的比重逐渐增大。传统银行的杠杆率一般10倍左右,而影子银行的杠杆率却高达20到30倍。其资金往往充斥着逐利的味道,逐渐都倾向于高利贷的性质,使得一些人或企业从中谋取暴利。然而这些资金并不用于实业投资,更多的资金流入房地产等高投资高回报的项目,是我国产业的比例严重失调,这样的结果明显偏离了我国本来制定“四万亿”政策的原定轨道。

在2012年我国经济处于缓慢发展,多地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重大投资项目总额达到近四万亿,称之为新版“四万亿”。但是,至今为止,新版四万亿来源还不明确,在没有银行及负债体系的条件下其进行也是困难重重。在“稳增长”的旗号下,有可能再次造成产能过剩,实际上这些项目的经济回报在短期内不能还本付息,这种投资存在着不可持续性。从全国来看,民间借贷市场最大的风险在于风险识别和量化,难于精确监管。国内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界定还比较模糊,比如信托理财产品、担保公司等。民间借贷对银行的风险传导无法准确衡量,借贷规模到底有多大难以衡量,为监管增加难度。

二、我国影子银行风险防范

在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还是不够的。所以,应限定其各种工具的杠杆率,控制“影子银行”的负面影响,但并不是完全杜绝这种现象。影子银行是我国金融创新中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如何引导影子银行业务有限地把资金资源配置到国民经济最需要的地方,在全面提高资金效率的同时,促进货币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从源头上防范风险,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出设想。

(一)规范金融产品的创新

金融产品的创新虽然可以将风险分散,但其所造成的风险并不能减少。随着金融产品创新的程度越来越高,其累积的风险程度也就会越来越高。美国早08年引起的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正式因为资产证券化的过度创新致使金融风险不断增加。所以,我国金融业应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推进金融产品的创新。在激活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动力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监管,将金融产品创新活动纳入法制和规范的框架中。有效地规范金融产品创新,可是其推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将负面效果减至最小。

(二)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信息披露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在防范影子银行风险措施中至关重要要积极规范发挥着融资功能的影子银行,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全面提高资金效率。所以,我们应该着重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给广大投资者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是其能理性认识影子银行。对影子银行实行规范化,并且要严格限定其融资来源,避免其负债和资产的期限错配现象,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进而有效防止影子银行因为流动性资产不足而无法及时偿还债务,提高市场对影子银行的债务偿还信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体制上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维护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信心。我国还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影子银行及场外交易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降低影子银行和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让广大投资者可以公平充分地了解相关信息,从而避免或者降低投资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影子银行的高杠杆率引发的风险,国家应有明确的监管机构,依靠政府力量来强制推行法律法规。

(三)强化影子银行风险预警与动态监测机制

在宏观层面上,监管部门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投资银行业务监管部门,加强对国际、国内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加强各分业监管机构的合作,充分运用VA等计量模型对投行业务、产品风险、风险管理水平进行评估,设置合理的分级业务准入条件,拒绝不合格的银行机构和产品进入高端投行市场,让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优秀银行和产品获得风险溢价,确保投行市场的稳定繁荣。在微观层面上,监管部门监测影子银行杠杆化水平,避免因放松监管标准助长过度杠杆化合资产价格膨胀,并通过监管把握单体资产市场变动,强化风险动态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监管部门应注重动态性,吸取次贷危机的经验教训,随时关注影子银行的风险状态,及时提示,重在预防。

(四)加强跨境监管合作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系统性风险监管理念本身包含了国际监管协作之意。从我国实际情况看,除加强监管政策的国际合作外,当前还应围绕维护金融与经济稳定性,在防控咬字风险、汇率政策协调机制等方面开展合作,有效应对资产泡沫风险。

参考文献:

[1]杨小平.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及影响.中国金融,2012.8

[2]徐科越.影子银行:概念、特征与监管框架研究.中央财经大学,2012.5

[3]刘文雯、高平.“影子银行体系”的崩塌对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启示.上海金融,2010.7

影子银行货币政策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商业银行是各个国家的金融体系的主体,在我国尤其如此。在我国这样一个直接融资的市场不是很发达,大部分的企业融资都要依靠银行系统来实现。此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控制能力也十分强劲,可以说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的大型商业银行以及全国性的规模以上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而一个国家的金融系统又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中心。由此可以看来商业银行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反过来看,也是如此如果我国的银行业出现了危机对我国整体的经济运行而言就是系统性风险。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可不不审慎视之。因此要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做一个系统的分析。

【关键词】信用风险;经营风险;流动风险;风控制度建设

一、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的意义

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在市场不断成熟的过程中,风险——作为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也不断涌现出来,同时也必然影响的居于整个经济中心地位的商业银行体系。可以说,在商业银行体系中逐渐积累起来各种各样的市场风险,在改革开发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这种现象是完全不可理解的。银行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经营风险的企业。

对银行而言,风险就是对其业务产生影响的事件、行为和环境等等这些不确定性,而对这种不确定性进行调节和驾驭的能力就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并不是要完全的消除风险,而是通过对未来种种不确定性的预测和分析,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降低决策错误的概率、避免发生损失。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外的实体经济持续下滑。实体经济的不景气必然意味着各类型的企业的经营困境。因此就会进一步影响到银行体系的资产质量,从另一个角度讲实体经济的萎缩强力地考验着银行体系的风险管理能力。例如现在的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钢铁、化工等传统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房地产业的调控压力等等都会构成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压力。除了信用风险以外,最近一段时期随着大型商业银行的领导管理层的更替,集中暴露出一些银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这其中有领导层也有基层职员。这些问题都暴露出来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上的漏洞。这些漏洞必然会给整个银行系统带了操作上的风险。因此可以说现在的经济环境是真正考验各个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的时候。风险控制在现在以及以后较长一段时期应该作为各个商业银行的中心关注点。

二、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分类

1.信用风险。所谓的信用风险就是指银行的对外贷款,在到期时或者到期后没有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是另外的情况,因为借款者的信用评级的下降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在这方面,我国的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信用主要分为道德风险和企业风险两类。

2.流动风险。商业银行将面临市场流动性风险或是现金流风险,前者是由于市场交易不足而无法按照当前交易价值进行交易所造成,后者是指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付的需要,迫使机构提前清算,从而使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的风险。目前上述特点还未出现过问题,但是随着我国的商业银行逐步走向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型的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流动性的危机出现的几率在逐渐加大。

3.经营风险。主要是指由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形成的风险。近年来,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尽管有所加强,但受利益驱动和相关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的影响,经营规模和经营管理控制能力呈现出脱节、不匹配的情况。尤其是其中的操作风险更应该引起特别的注意。例如业务人员操作失误、银行内外勾结、流程执行不严格、系统失灵、系统漏洞、外部欺诈、突发外部事件等。这类是一种最容易出问题,也是最急切解决也是最直接的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市场经济虽然经历了一个十分快速发展的时期,然而还是处在不太成熟的时期,多少还留有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尤其是在事关国计民生和整体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的银行业,政府必然会在这个系统之中保留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力。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不仅同绝大多数国外商业银行一样面临着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等,更面临着一些相对来说特有的风险。

1.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方面,缺乏科学、完善的权力分配制度和相应责任追究制度。权力分配制度的缺陷主要是指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对外放款的权力分配的根据基本上就是按行政级别划分的,而没有考虑放款主体的风险管理能力。也就是说在分配放款权力时没有考虑其风险管控的能力,这是造成大部分不良贷款的根本原因。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处罚制度的缺失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在缺乏惩罚机制的情况下,难免会造成部分员工甚至是领导干部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触发道德风险。

2.我国的经济体系中缺少一个能够得到公信力的信用评价体系。信用环境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的控制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如果缺乏这样一个信用环境不仅会影响商业银行在对外贷款时的信用判断。同时也会造成社会大众不重视信用的局面,由此信用违约也就肆无忌惮了,从而增加了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目前,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信用评级机构的影响力不大,远没有达到让社会各界重视的程度。

3.我国的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还不完善。由于银行体系在我国的经济体系中占有十分特殊的地位,所以银行体系的经营监管情况关系重大,对经济体中的其他行业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监管机构,投资者,甚至是企业家,社会大众都与银行体系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所以必然存在着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一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国际通行标准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国有银行领域有不少信息披露的“禁区”,公众应享有的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权利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如果这种现象持续下去的话,就可能使风险逐步在银行系统积累起来而外界对这些风险毫无预期。一旦这些风险爆发起来,其后果就是灾难性的。如果信息披露工作做得好的话,就可以使风险在大家都提前有心里准备的情况下得以处理,即便造成损失也不至于形成十分恶劣的结果。另一方面,在披露对象上我国的商业银行也要逐步扩大,即由目前的只对政府监管部门报送,逐步过渡到向投资者、重要债权人、银行利益攸关各方发布,直至最后向社会大众信息公布。这些信息披露的渠道也应该多样化、便利化、经常化。

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方法

从理论上讲,对于风险的处置的重点在于风险爆发之前的事前防范上。如果风险已经出现了,就必然会带来不利的后果,这个时候的风险管理就失去了意义。因此,风险管理的侧重点就在于防止风险的形成,把风险扼杀在摇篮状态。从经济学的视角上来看,防患于未然的代价最小,成效也最明显。具体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有三种既是:规避,转嫁和分散。

1.规避。这种方法是指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在综合考察风险之后,主动放弃或是拒绝承担某种类型的风险。这是一种相对被动的风险控制方式,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风险收益。但是,如果与其所能带来的利益相比,风险很大,一旦风险爆发将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银行很难承担时,这一措施还是十分必要的。商业银行必须在利润与风险之间做着审慎的平衡。

2.转嫁。这种方法是通过各种风险资产的交易活动把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给其他愿意承担这种风险的主体。其中最常见的方法就是担保,有担保的放款把本由银行承担的客户信用风险转嫁给担保人。然而用担保的方法来转移风险,其效果好坏取决于担保人的资信,如果担保人与借款客户的资信水平同样差,那么担保也就没有意义了。此外,在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票据、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市场,通过资产证券化来实现风险的转移。这种方法的实现往往需要借助一些金融衍生工具。

3.分散。证券投资的资产组合选择理论和马柯维茨模型是风险分散的经典理论,这些理论不仅适用于证券投资,更重要的是他们提出来风险分散的基本原理,这对商业银行分散风险也同样适合。这种风险分散的最通俗表达就是“不要将全部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在投放贷款是,所选择的行业应该由不相关或负相关的产业组成,才能有效地实现风险的分散,才能确保风险不在同一个时点上集中爆发。

五、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建议

1.商业银行的信用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如果与国际上先进的,经营了很长一段时期的商业银行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进一个时期连连暴露出来的商业银行违规案件就是明显的例证。要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模式,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将风险管理同传统的存贷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要同其他的制度建设统筹起来考虑,依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核算,根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进行控制和管理。把风险管理指标同对外信用贷款的权利结合起来,让风险管理强的单位拥有更大的放贷权力。风险控制不达标的就要相对限制其信用贷款的权力。这样就可以让贷款能通过更有能力识别和管控风险的人带出去,从源头上规避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的信息制度建设。商业银行系统制度建设中还应该建立起来的是商业银行所需的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制度的建设。这些信用信息是商业银行对外评价其信用水平的凭证,在对外分散和转嫁风险时这些信息是首要的决策基础。当前,我国各商业银行还没有形成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的理念,而且人民银行体系建立起来的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所登记的企业信用信息不仅不全面而且可用性不强。所以,必须要加强商业银行的信贷数据库的建设,实现企业客户资料的无限期保存制度,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制度和对信用违约行为的法律惩戒制度,形成一个完整的商业银行信用管理数据系统。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框架要求下,借鉴国际银行业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风险组织流程、风险计量模型、风险数据库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符合国际银行业标准的内部评级系统,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进行持续的监控和评估,全面系统地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3.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在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的同时必须要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相适应的惩罚机制,任何制度都难以实行。因此,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设中必不可少的就是风险控制责任的落实和追究。应该把风险控制的指标同干部、职工的任命,录用,升迁,降职,薪酬,奖金等挂起钩来。一定要让风控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和干部的头上,一旦出现风险则要彻底追究这些人的风控责任。同时,还应该建立起一套良好的银行风控文化环境。让银行全体员工真正把伦理道德、银行的发展目标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自觉自愿地遵守商业银行体系的风控指标的要求。

4.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我国的商业银行应以现有的信息披露规定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出最适合我国需要的披露标准。在建设信息披露制度的时候,政府应该提倡强制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自愿披露。对于不同的银行应该设立几个不同的信息披露标准,各类银行必须达到其所在档次的信息披露水平。

参考文献

[1]黄宪,赵征,代军勋.银行管理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赵雪飞.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关键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实证研究[J].吉林大学,2010.

[3]刘继兵,林馥玲.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J].时代金融,2009(01).

[4]吴国雅.浅谈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J].时代金融,2009(4):12-13.

[5]高婧,李伟.浅析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J].新财经(理论版),2010(12).

影子银行货币政策论文范文第3篇

一、国际学术界关于影子银行的界定

影子银行在国际学术界的定义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给出了三个标准。首先,从参与实体的角度来看,影子银行通常指的是监管体系之外,且被监管较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二,从实施活动看,像银行一样实施借短贷长和杠杆活动,实施具有期限、信用和流动性转换功能的活动,实施与银行业务相类似的信用中介业务。第三,从创新市场看,系指创新金融工具和金融活动,证券化市场或者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及提供短期资金的回购市场。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将“所有受监管银行系统之外的非传统信贷中介形式”定义为影子银行。

二、中国影子银行定义文献综述

不同国家政治环境、经济发达程度不同会使得金融机构有所不同,所以,不同国家金融业务不尽相同会使得“影子银行”涵盖的主要业务也不尽相同家。在此背景下FSB曾总结,“全球影子银行业务不尽相同,所以可能并不存在国际范围内的通行口径,因此各国根据自身政治环境、监管体制、经济发达程度、金融体系、金融业务等具体情况来判定哪些为影子银行业务”。中国学者基本上一致认同中国的影子银行有自身的特殊性,并不完全符合FSB提出的定义。周小川也曾提出“中国的影子银行规模较小,产品结构相对简单,风险尚未突出”。

参考FSB对影子银行界定,许多中国学者对影子银行界定时立足于金融信用中介和信用创造的基本功能。殷剑锋等大部分学者,根据最终信贷主体的不同将中国影子银行业务分为银行的影子业务、传统影子银行业务。前者是银行为了规避信贷监管将本质为贷款的业务转为其他,以此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不被统计为信贷的信用活动,后者指主体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创新业务。曾刚从信用创造的广义程度,将中国影子银行业务分为:严格意义的信贷和广义的信贷。他认为,银行机构刚性兑付的特点,创造的信贷和基金是严格意义上的信贷,最终流入实体企业。而非银行同业只是将资金从供给方转移到需求方,创造的信贷是一种相对广义的信贷。

李文喆给出了中国影子银行的功能性定义。涵盖的金融业务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影子银行,以资产证券化为核心。第二类是指实质上属于银行业务、但又通过各种通道规避了严格的银行业监管的金融业务。与“银行的影子”有类似之处,但涵盖范围更大一些。第三类是与商业银行风险隔离的各类非银机构从事的投融资业务,包括P2P、互联网金融等,以及各类自负盈亏、不刚性兑付的资管业务。二三类是具有中国特点的影子银行。

纪敏在研究中总结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的最大特征就是“银行的影子”。忽略交叉持有情况,各种资管产品中银行表外理财产品余额占比不足四分之一,但银行表外理财规模远高于其他类型资管产品规模,仅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与银行表外理财规模大体相当,但仍略低于银行表外理财余额。

三、中国影子银行行为机制

(一)银行影子与传统影子银行

对中国影子银行内涵的深入了解,有助于对影子银行规模核算、风险管控进行深入研究。因为影子银行具有以下标准:开展信用转换、期限转换和流动性转换功能的金融业务,不受或少受监管。所以银行部分业务也符合以上特点。

银行影子通俗的讲,是指银行通过开展“类贷款”业务,例如:以其他银行为通道的票据买入返售、信贷资产双买断、同业代付等。却没有记在贷款科目下,规避贷款相关限制和监管。大部分为借助第三方金融机构的银行同业资产业务,小部分为投资资产业务和表外业务。

传统影子银行是指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业务将募集的闲置资金通过信托贷款等方式,转移给实体经济借款人。在此过程中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当信用中介,通过货币转移创造信用。这一信用行为机制与发达国家的资产证券化等影子银行业务类似,所以称为传统影子银行。不同于其他发达经济体,与传统影子银行规模相比,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主要内容是银行的影子。

(二)银行影子的行为机制

在经济体中的部门,只有银行具有发放贷款、购买外汇、购买企业债券等资产扩张功能,并在此过程中同时增加客户存款,整个过程最后创造信用货币,是唯一具有货币创造功能的部门。而传统影子银行没有货币创造的功能,只能通过货币的转移创造信用,而且二者对金融总量的影响也有差异。与传统的影子银行相比,两者在信用行为机制上存在较大差异。总之,银行影子在创造和新增信用的同时创造货币,实现了货币扩张。而传统的影子银行新增信用不对应货币扩张。但银行创造信用同时创造货币的行为受到货币当局的限制。所以银行为了规避信贷政策,同时满足非金融机构的融资需求,将同业往来、同业代付、信托收益权等资产或表外业务来规避信贷政策等,记在资产方,同时将等量企业存款货币记在贷方。

根据不同的资产科目,银行影子业务可分为银行同业渠道,非银行同业渠道和投资渠道。

“银行同业渠道”,常见业务有“买入返售银行承兑汇票”、“同业代付”和“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指银行通过两家银行间的操作,向企业提供类似贷款的融资创造相等数额货币,将本应记于贷款科目下的资产隐匿于同业资产下,从而规避了资本充足率要求和信贷投向限制。

“非银行同业渠道”常见业务有“同业拆借”、“同业存放”、“买入返售”。指银行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出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转为企业存款。“投资渠道”常见业务有“银信合作”。因为存在信贷投向限制,指银行持有企业投资资产,为非金融企业提供融资,将为企业提供的贷款转变为投资资产。从而规避贷款限制。

综上可知,在以上业务中,非银行金融机构只是充当渠道,通道最终债务人一方为企业,债权人一方为银行,最终的信贷风险不需要作为“通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承担。

(三)传统影子银行的行为机制

传统影子银行是指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作为银行影子的“通道”时,通过相应业务将资金从供给方转移到需求方。在银行体系中资金供给方和资金需求方资金量一减一增,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中介)行为,在此过程中创造了信用,但没有影响银行创造的货币总量。

借贷行为中贷出方为债权人,借入方为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的统一即为信用关系,所以经济学中信用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银行的影子和传统影子银行都创造了信用。但银行作为唯一具有货币创造能力且具有刚性兑付功能的部门,在创造信用的同时创造了货币。所以银行的影子为货币创造型信用,传统影子银行为货币转移型信用。

从宏观看,两者有重要差别。用流通速度的定义式MV=PY简要说明,银行影子业务实质为贷款业务,创造信用的同时创造了货币,货币数量M增加。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贷加速货币流通,增加了货币流通速度。

结束语:

通过阅读大量文献以及研究,并对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结影子银行的三个标准,本文总结出:中国影子银行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结的前两个标准:影子银行从事与银行相类似的业务,具备完整的信用转换、期限转换和流动性转换功能。但不同于银行要受到严格的监管,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受到较少监管。不同于其他发达国家,中国影子银行特殊性在于,中国影子银行产品结构相对简单,传统影子银行创新金融工具业务规模较小,主要为依赖于银行信用、从事银行业务的“银行的影子”。对中国影子银行界定全面、精准的理解,可为后续影子银行规模的核算和风险的管控打下坚实的基础。

摘要:本文认为影子银行即从事与银行业务相类似的,具备完整的信用转换、期限转换和流动性转换功能的金融业务。但中国影子银行又有自身的特殊性,即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影子银行产品结构相对简单,传统影子银行创新金融工具业务规模较小,主要为依赖于银行信用、从事银行业务的“银行的影子”。

关键词:影子银行,信用转换,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

参考文献

[1] 殷剑锋、王增武,影子银行与银行影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 曾刚,监管套利视角的影子银行,[J].金融市场研究2014,(05):91-105.

[3] 李文喆,中国影子银行的经济学分析:定义、构成和规模测算[J].金融研究,2019,(03):53-73.

[4] 纪敏,李宏瑾.影子银行、资管业务与货币调控方式转型—基于银行表外理财数据的实证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18,(12):1-18.

[5] 赵金鑫.影子银行、利率管制与利率市场化改革[J].上海金融,2019,(06):50-55.

影子银行货币政策论文范文第4篇

2007年发生的美国次债危机是自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全球金融危机事件。本次事件当中,最为引人瞩目的就是“影子银行”的存在。影子银行系统作为现代美国金融体系最具创新性的金融安排机制,成为了推动本次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并蔓延至全世界的关键环节。

“影子银行”概念的正式提出最早出现于2007年美联储联会,由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保罗·麦凯利(Paul McCulley) 提出,后来又被称为 “平行银行系统”、“准银行体系”和“影子金融体系”。在2007年的次贷危机中,影子银行被认为是罪魁祸首之一,此次危机将影子银行的脆弱性、复杂性以及难监管性完全暴露在大众面前,“影子银行”以一种异常霸道的姿态闯入大众视线。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各方对“影子银行”的定义各不相同,无法评述哪个更为正确,只是界定的角度和标尺不同才有各自不一的定义,但究其本质,还是没有多大变化的,即从事传统银行类似的信贷业务;采用金融创新的方式规避既有监管。

到目前为止,对影子银行较为官方的界定是: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督的信用中介机构, 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中国的影子银行产生的大背景很大程度上与金融体系的发育滞后以及规避监管相联系。与美国的影子银行不同,中国的影子银行虽然有部分原因可以归因于规避监管,但不可否认的是,其最重要的背景还是中国金融体系未能满足实体经济发展以及投资者的需求。

由于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驱动不一致,整个社会融资缺口一步步扩大。2009年至2012年我国的社会平均融资总额约为14万亿,但新增银行信贷规模只有9万亿元,而资本市场的年均供应量不足1.9万亿,这就产生约2.5~3.5

万亿的融资缺口。如此巨大的融资缺口当然需要其他途径来满足,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当正规渠道无法满足融资需要时,企业就倾向于影子银行等非正规渠道进行融资。

在现行的金融大背景之下,资金的需求量远远大于供给量,学过经济学的人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便是卖方市场了,市场利率高于商业银行的利率。影子银行顺应了人们对于所借出的资金更高回报的需求,使得存款大量向其转移,传统信贷规模逐渐变小。

影子银行的出现顺应时势要求,是一种金融创新,有效地缓解了金融抑制。除了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收益,也弥补了现行财政体制中的一些小缺陷,例如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影子银行直接连接了资本双方的供应和需求,促进了金融脱媒化,优化了国内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

二、影子银行的风险

不得不承认,影子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银行的不足,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对活跃金融市场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因缺乏必要监管,影子银行也存在潜在的金融风险。

2011年初以来,我国影子银行的风险问题开始公开化和表面化,这一时期非法融资日益猖獗,而究竟我国的影子银行和国外相比情况如何,对宏观经济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其风险状况如何?这些都已成为当前金融体系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研究影子银行的风险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梳理一下影子银行的运行体系。影子银行分为两大体系,一是以银行为主导的内部影子银行体系,一是广泛的民间融资体系。内部影子银行体系大致儿科分为银行理财产品、委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以及同业代付六种,民间融资体系则相对简单一些,共有小贷公司、典当行和民间集资三种。

将影子银行体系梳理一遍之后,在脑中也有了一个更为具体的形象,发现身边的一些较为熟悉的钱财交易场所也可以归类于影子银行。可以看出,信息不透明、资金期限错配、高杠杆(注释1)、高关联性以及对监管的刻意规避是影子银行的主要特点,也正是影子银行的风险所在。影子银行给中国金融体系带来的

2 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抬高借贷利率,危害传统商业银行,给货币政策(注释2)带来冲击,给金融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在第一部分中提到,影子银行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同时也在无形中抬高了融资过程中的资金成本。由于中小企业在正规商业银行很难贷到资金,为了企业发展,影子银行就是这些企业的不二选择,但是影子银行虽然借贷门槛相对较低,其高利率却让这些企业不堪重负,导致企业无法偿还贷款,进而致使影子银行的资金链断裂。

尽管影子银行利率较高,但却阻挡不了各方向其借贷,比起传统信贷,影子银行手续简单、门槛较低、操作灵活、资金供求双方掌握的信息更加充分,这就减少了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违约风险,尤其是小规模的融资,影子银行对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在这种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使得商业银行不得不通过损失盈利性来占取市场份额。

影子银行的发展对货币政策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货币最终目标的实现是通过对中介目标的调节来实现的,由于影子银行的发展,央行虽然能控制货币存量,却无法实现流动性管理,而在经济消费和投资的最重要的因素上就是流动性。由此看来影子银行的壮大不利于我国稳定物价,经济发展及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

影子银行自身的违规操作现象也给金融稳定带来负面影响。近年来,由于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和政府监管的相对滞后,我国担保业、信托业以及相对风险性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相继出现违规操作的。尽管政府部门对包括担保业和信托业在内的金融监管和整顿从来没有停止过,违规操作依然存在,极大地影响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影子银行在委托贷款方面对委托人而言具有较大的风险。在这一个小分支业务中,影子银行只是作为一个中介将委托者和借贷者链接起来。受托金融机构在整个委托贷款过程中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管使用、协助收回这些中介过程,其所收取的手续费只是按照贷款额的固定比率计算的,贷款收回与否,与机构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这样一来,银行只负责牵线搭桥,将贷款从委托者处借来,然后找到合适的借贷者,转手贷款。由于没有利益相关,贷款人是没有动力去收回贷款的,这样一来,所有的风险都落在了委托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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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子银行的发展趋势

影子银行在国外已成为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但是在中国由于金融创新不足和严格的金融监管,影子银行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监管部门也未能及时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研究影子银行的发展势头,未来势必会有更多相关法令对影子银行作出针对性的调整。

影子银行或将被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影子银行的存在一直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对这一现象相关部门不会坐视不理,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就是改变监管方式,将我国的影子银行纳入监管范围之内,由针对机构监管向针对功能监管方向改革,这样既能有效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又能避免重复和交叉监管的现象,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影子银行的信息将趋向透明化。影子银行难以评估的风险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其经营的不透明性,因此要对影子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必须强化影子银行的信息披露程度,设计科学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监督主体负责监督影子银行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以改善影子银行不透明对金融投资市场带来的影响。

由银行表外业务向资产证券化业务转换。目前, 中国影子银行的多数业务借以银行理财产品、 银信合作等形式为依托进行交易,是在传统银行上进行了改造和变通,主要是银行表外业务,以资产表外化为核心。从欧美影子银行发展来看,资产证券化是影子银行最好的道路。从业务发展趋势来看,随着中国的信托、基金、保险、券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实力越来越强,其将逐渐采用主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不断开发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或非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用以替代为商业银行提供通道业务。因此,资产证券化将会成为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金融中介业务发展也将逐渐由银行表外业务为主导向资产证券化业务为主导演变,最终加入全球资产证券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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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杠杠在简单地来说就是一个乘号,在公司财务里,杠杆是指净利润变化率与总收入变换率的比值,对金融机构而言,我们通常使用资产负债表的总资产除以权益资本来测量金融机构的杠杠率。

注释2:货币政策的定义是一定时期一国的央行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给量。

参考文献:①《中国影子银行发展及其监管》——吉祥

②《我国影子银行风险研究》——施懿文

③《论影子银行体系国际监管的进展、不足、出路》——周莉萍

影子银行货币政策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影子银行 风险监管 对策建议

一、影子银行的定义

在2007年的美联储会议上,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的麦卡利第一次提出了影子银行这个概念,指的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与传统的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商业银行系统相对应的金融机构。Gross(2007)认为影子银行就是一些现代的金融中介机构,它们能够通过在资本市场对股票、债券、信贷资产等进行杠杆化操作从而创造出大量的金融衍生产品谋取丰厚的回报。Zoltan Pozsar(2010)年将影子银行界定为通过广泛的证券化与抵押融资技术工具来调解信用的中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不断的金融创新,目前国内外都没有一个权威的关于影子银行的解释。结合中国现阶段金融市场的特点,本文认为影子银行主要应该包括信托、理财产品、委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民间融资这些方面。

二、影子银行的风险

影子银行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合理性,其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分散风险及提高效率等许多方面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影子银行普遍存在期限错配,与商业银行紧密联系,高杠杆率等现象,而这些特征导致了影子银行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因素。在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影子银行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具体来讲,影子银行主要的风险有: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影子银行的信用风险早在美国爆发次贷危机的时候就被人们所熟知。由于影子银行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其主要内容的许多方面监管普遍缺失,一旦体系内的参与主体发生延迟偿付或者违约不履行偿付义务的现象,就会导致其他参与主体发生经济损失。我国的影子银行是金融压抑的产物。在我国,商业银行一直饱受存贷比和存款准备金的压力,大量的民间资本也急需投资出口。影子银行的诞生虽然解决了双方的困境,但也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影子银行没有复杂贷款程序和贷款限制,贷款以隐蔽的形式提供给资金需求方,从而增加了贷款的违约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期限错配问题是引起影子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原因。金融中介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期限转换,将期限短的负债转变成期限长的资产。然而因为资产方和负债方到期时间不同,当负债方到期,而资产方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入账的时候,金融机构往往面临流动性尴尬,可能遭遇兑付危机,这就是期限错配现象。传统商业银行的借短贷长就是典型的期限错配现象,金融创新中期限错配现象也很泛滥,因此流动性风险较大。

(三)操作风险

首先,影子银行业务体系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极其严重,投资者获得的信息不充分,多数投资者对影子银行的资金流向、具体运作方式都不清楚,因此透明度不高是其典型特征。其次,影子银行的业务具有不规范性。传统金融的借贷行为其具体操作、整个流程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影子银行业务隐蔽形式较为自由,民间金融中有许多是地下交易,没有固定交易场所,再加上现有的法律规范也不全面,整个资金运用的过程没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因此影子银行业务操作上很容易出现问题,风险因素较大。

三、加强风险监管的对策建议

鉴于影子银行整个体系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会对商业银行的安全性及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我们必须提出防范影子银行风险的措施,加强监管,减少风险的影响程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目前有关商业银行方面的有《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许多配套的法律法规,其监管力度较大,效果也较好。针对影子银行,虽然也出台了一些法规,如《信托法》,但是远远不够。这是因为影子银行发展和创新速度比较快,出台的一些法规都不能完全覆盖其所有产品。从长远发展来看,完善影子银行的监管法律,能够将影子银行纳入到法律监管的范畴,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可以通过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以明确民间借贷的合法界限,限制非法集资,引导民间借贷的规范发展。

第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创新是投资者寻找解决市场缺陷问题方法的过程中而研发出的各种各样的产品,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其主要产生于金融市场的不发达和利率管制。目前虽然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在不断推进,但是金融市场的发展仍然比较滞后。

另外,金融创新还可以表现为规避金融监管。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揭露了其金融监管在混业经营下的对某些部门的监管空缺。我国金融监管中也存在相似的问题。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自分头监管,给套利逃避监管留下了空间。巴曙松(2012)认为影子银行部分实现了我国金融改革的目标,不能严厉打击发挥融资功能的影子银行,要积极规范促进影子银行发挥金融转型。那么要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必须在“一行三会”监管的基础上,将影子银行纳入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体系中。各个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监管职责的同时应相互承担问题通知义务,避免监管职责的重叠和无人监管区域而给投机者利用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套利的可乘之机。

参考文献

[1]Bill Gross.Beware Our Shadow Banking System[R].http://Money News.cn.com,2007.

[2]Zoltan.Pozsar.Shadow Banking[R].New York: Federal Reserve Bank,2012

[3]巴曙松.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J].《金融市场》2009(14): 24-25.

影子银行货币政策论文范文第6篇

2008年席卷美国和欧洲的全球危机给世界各国带来了负面冲击,影响了全球股市和其他国家向这些发达国家的出口。2008年至2009年初,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大幅萎缩。作为回应,中国政府出台了一项高达5860亿美元的刺激计划,以促进经济增长。该方案引导资金升级和重建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从而引发固定资产投资热潮。

基础设施占经济刺激方案的72%,大部分支出是由地方政府实施的。中央政府为这一揽子计划提供了30%的资金,其余资金是通过地方政府的借款筹集的。由于地方政府不能自己贷款,地方政府融资工具从银行和影子银行机构手中承担了债务。刺激计划的实施,启动了影子银行业务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影子银行的增长强化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影子银行为风险较高的借款人提供了资金。影子银行是房地产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融资工具的另一种融资来源,它们建立了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有效地创造了GDP。中国领导层承认影子银行有风险。主席习近平Jingping表示2013年10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潜在的问题和挑战从需求下降,产能过剩,地方债务和影子银行,我们密切关注可能影响来自外面的。”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的增加,政府官员选择不彻底根除影子银行业,而是加强了监管和监管。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行长,2012年11月,说“影子银行是不可避免的在银行发展业务…“影子银行被认为是一个潜在的系统性风险的来源,和解决方式是符合金融稳定委员会监测框架。银监会密切关注银行和影子银行部门的潜在风险来源,但允许影子银行活动继续进行。

银行有从理财产品中获利的动机,因为其他资产渠道,包括向国有企业发放低息贷款和央行票据的回报,都没有获得多少回报。如果将理财产品出售的做法被证明是对中国领导层不满意的做法,那么在银行将贷款从资产负债表上剥离的做法后来被发现,整个财富管理业务很容易被禁止。事实上,这是有先例的。信托行业最早起源于80年代,将外国资金引入中国。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GITIC)由于在房地产领域的高风险投资而拖欠付款,信托和投资公司随后被暂停,并于2000年被勒令重新认证。

因此,中国领导层支持影子银行业,因为它满足了流动性供应和需求需求,推动了经济增长。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由于过度的风险,无法从银行获得融资,因此能够获得影子银行融资,主要来自信托公司。地方政府被迫通过增加固定投资来维持增长,即使这些项目的回报很低。地方政府融资工具,地方政府的企业部门,为了以产生增长的名义为项目融资,获得了许多贷款,但这一过程充斥着道德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基于地方政府(而不是地方政府融资工具本身)的信用度获得贷款,严格来说,它们不是贷款借款人。资金用于建设从未被填满的城市,以及道路、桥梁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其中一些项目比其他项目更可行。

影子银行产品不仅满足了融资需求,也满足了投资需求,因为零售和机构投资者从影子银行产品获得的收益高于银行存款。财富管理产品经常提供比存款更高的回报。流动性过剩的个人和企业正变得越来越精明,对从金融投资中获利颇有兴趣。

据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的数据,影子银行业务已增长到约20%至41%的资产负债表银行贷款。如果没有影子银行,贷款总额将下降16 - 29%,进而影响GDP的创造。中国可能已经错过了目标增长率。

2012年前后,随着信托和财富管理产品的违约,影子银行业的风险变得明显。华夏银行(Huaxia Bank)在2012年12月允许一家理财产品违约。一些信托贷款也处于危险边缘,尤其是在房地产领域。煤炭信托贷款在2013年12月和2014年开始恶化,原因是煤炭行业的盈利能力下降。最明显的情况下,信托贷款违约的威胁,“信贷/黄金#1 ”,30亿元(4.7亿美元)财富管理产品基于信托贷款倒塌的矿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企业,秘密救助贷款产品的资金,中国工商银行,信托产品的卖方。当“信贷/黄金 # 1”被包装成信托产品,并于2010年被工商银行分行出售时,它向投资者承诺的收益率为10%。然而,2012年煤炭行业受到了中国降低污染水平的努力的沉重打击。在不景气的行业中苦苦挣扎的“真富能源”(Zhenfu Energy)在管理和现金问题上陷入困境。当还款的日子到来时,它无法拿出资金,并得到信托公司的救助。最终,信托公司或其他机构经常对信托贷款进行救助,从而避免了系统的混乱。

2014年,中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房地产行业为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带来了悲观的基调。这种增长放缓将会在“新常态”下被接受。

随着房地产供应过剩,开发商难以找到资金,房地产业的恶化导致房地产行业的低迷。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显示,4月份在中国的44个城市的房地产销售比前一个月下降了9%,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9%。

与此同时,4月份平均房价较去年同期上涨了0.1%,比去年同期上涨了9.1%。这些连续上涨是自2012年中期以来的最低水平,当时房地产市场在上次经济低迷后开始上涨。房地产投资的数量也传递了负面信息。2014年第一季度,中国26个省份中的4个省份的房地产投资出现负增长,其中黑龙江和吉林两省的降幅超过了25%。 尽管2013年和2014年房地产行业恶化,但分析师们担心的是最糟糕的情况。然而,尽管环境中弥漫着金融脆弱性,但政府的干预令经济得以持续,因为信托被下令吸收任何损失,货币政策放松,以鼓励支出,往往是目标行业,房地产购买政策也得到放松。

CBRC在2014年告诉信托公司,它们必须准备为违约公司提供资金。信托公司被要求限制业务和减少资产,或者让股东提供额外的资本。这削弱了信托行业的迅速扩张,并让信托公司注意到,它们必须小心行事。

2014年9月,中央银行出台了一些政策,允许那些已经还清抵押贷款的购房者被重新归类为首次购房者,为第二次购房者提供了打折抵押贷款,并为第三次购房者提供抵押贷款,这让人们对房地产行业的信心逐渐下降。不过,尽管中国此前曾经历过房地产泡沫破裂,但这一次,房地产市场的下跌与影子银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造成了更广泛的影响。随着影子银行贷款在2014年缩减规模,为规模较小的开发商融资要么完全被砍掉,要么变得更加昂贵。作为融资来源的预售业务减少,也限制了小型开发商的融资池。 2014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声明草案,建议允许地方政府将其债务转至市政债券,以维持政府运作。10个富裕的城市被允许发行市政债券,作为结束禁止发行市政债券的试点项目的一部分。

更多的可能来自于影子银行监管的全球发展。2014年3月3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出席了在伦敦举行的金融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其中包括来自成员国和国际机构的约70名高级代表。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全球金融体系核心监管改革的进展,加强了对影子银行的监督和监管。金融稳定委员会批准了其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进程,以支持除货币市场基金以外的影子银行实体的监督和监管。FSB将于今年5月启动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并将于2015年在这一政策领域对国家执行FSB的高级政策框架进行同行审查。金融稳定委员会还批准了一份政策建议的实施时间表,以解决2013年8月公布的证券融资交易相关的金融稳定风险。金融稳定委员会还审查了公众咨询和定量影响研究的结果,该研究针对的是对非集中清算证券融资交易进行削减的监管框架。金融稳定委员会对巴塞尔银行监管框架(“BCBS”)的最终结果表示欢迎。该委员会对大型风险敞口的监管框架进行了简短的发布,并对银行在资金方面的投资进行风险敏感的资本要求,以减轻银行和影子银行实体之间的溢出效应。其中一个目标是将影子银行转变为透明和有弹性的市场化融资。为加强影子银行的监管和监管,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已同意在信息共享过程中支持实施政策框架,以监督和监管货币市场基金以外的影子银行实体。进一步制定政策框架,解决与证券融资交易相关的金融稳定风险。在此之前,对公众咨询的结果进行了回顾,并进行了进一步的全面量化影响研究。该领域的政策建议的实施时间表已经达成,并将发表。此外,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BCBS)已经完成了对大型风险敞口的监管框架,短期内公布,以及对银行股本投资的风险敏感资本要求,以减轻银行和影子银行实体之间的溢出效应。

影子银行业务的下滑也标志着一个永久性的转变。随着官员们强调经济增长将持续放缓,政治气氛发生了变化。在这一点上,领导层认识到,在制造业的增长下,以及后来在固定资产投资和影子银行业务的扩张下,数十年来令人兴奋的增长是不可能持续的。

GDP增长预计将会下降,在2015年第三季度降至7%以下,人们普遍认识到中国经济需要重组以保持增长。尽管固定资产投资在短期内提振了经济增长,但中国领导层意识到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重点改革服务业和高科技制造业。

影子银行业务的下滑被纳入一个更大的政治经济姿态,警告称经济放缓是重组的自然组成部分。由于影子银行的问题,投资者的情绪并不高涨,也没有下跌。

经济放缓被认为是理性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而不是仅仅因为影子银行活动的减少而造成的,这使得领导层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国际社会接受了这种解释;尽管对中国允许坏账累积的做法存在一些负面反应,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影子银行和整体经济的下降是结构性变化的可接受的组成部分。

“简单的逻辑表明,中国的GDP几乎不可能以目前的速度增长,同时重新平衡其对出口和债务推动的投资过度依赖的危险。”——迈克尔·佩蒂斯(michael Pettis),北京大学金融时报教授,2013年7月28日 “(中国经济增长放缓)是一件好事,它将确保中国经济在未来更稳定的增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总裁朱民(音译)在2014年10月14日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年会上表示。

“…分析家认为市场不应该过于担心经济放缓,这可能主要是由于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路径向更可持续的增长。“劳拉,市场观察,2014年4月1日。”

经济放缓被认为是合理的,防止市场非理性反应。2014年中期,中国股市总体保持稳定,甚至在2014年年底出现反弹。交易规模在去年12月迅速膨胀,交易量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以前每天的平均交易量不到3000亿元人民币。

更重要的是,影子银行系统是股票市场的主要资金来源。一些理财产品转向股票市场或赎回,因为房价缓慢下跌,投资者把钱投入股市。随着沪港通(上海和香港交易所之间的交易渠道)被执行,投资者创造了一个牛市,建立了另一个资产价格泡沫,这次是在股票市场。

影子银行资金流向股市的渠道,远不如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流动,因为股市的投资导致了资产价格的变动,而没有伴随的建设热潮。2015年7月,网上P2P贷款平台的股票购买贷款被禁止。政府还对银行和灰色市场机构的保证金贷款进行了打击,财富管理产品对股票投资的杠杆作用有所下降。与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一样,股市泡沫破裂是由政府资金做空的,阻止了为股市繁荣融资的常规银行业和影子银行板块的挤兑。

由于影子银行一般不被视为中国经济下滑的原因,特别是在股市繁荣期几乎不可见的情况下,对影子银行的额外监管力度不够。同时介绍了法规,包括在2013年底发布的一份通知,这阐明了影子银行的范围,以及一些最初的影子银行规定,草案规定,鼓励银行直接投资基金理财产品从2014年12月,127年循环,限制贷款企业伪装成银行间拆借2014年5月,和10原则2014年9月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P2P,没有规定实施真正撤销影子银行业务的精神。事实上,尽管经济放缓,影子银行实体仍在一些方向上扩张;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增持信托产品,而众筹,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允许规模较小的投资者购买有风险的房地产项目的股票,变得越来越受欢迎。

结果,该行业既没有被根除,也没有成为替罪羊。这与美国在全球危机期间所发生的情况完全相反,当时金融部门被认为是经济放缓的原因。这个故事是不同的,因为美国经济放缓是金融失败的结果,并没有被设计出来。中国的情况是,经济放缓是必要的,从激进的立场看,甚至是有意的。尽管重点转向整体经济增长,影子银行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但行业并未消失。由于房地产行业的资金紧张和困境,信托贷款和银行承兑票据的新融资在2014年下半年有所下降,但委托贷款(以及流向公司债券和股权的流动)的额外流动是积极的。后来,资金也流向了伞形信托和P2P贷款公司,用于投资股市。

很明显的是,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与政府控制和政治意愿联系在一起,远远超过了美国和欧洲。如果中国政府希望在任何时候彻底根除影子银行,那么通过监管和指令就可以轻易做到这一点。然而,这一行业已经被允许继续生存,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反映了现有的经济和政治状况。这种情况与银行和政府之间更为明确的关系并行。银行继续在某种程度上反映政府的目标和整体的经济环境,把贷款集中在特定的部门或实体上。事实上,刺激措施是直接向大型银行注入资金,用于向指定部门发放贷款。因此,中国影子银行业在其政治经济中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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