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范文

2024-01-21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范文第1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院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全面负责辖区内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按照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医院拟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乡村医生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同时利用宣传标语、村广播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公示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对医院内不合格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敦促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资格,杜绝非法行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范文第2篇

龙门县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 第1期 2010年5月20日

◆ 6月份前完成查漏补缺阶段工作 ◆ 我县打击非法行医见成效

◆ 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6月份前完成查漏补缺阶段工作

根据《惠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部署,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龙门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 提出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

4月至5月,我所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查漏补缺,对经过整治效果不理想、非法行医仍然存在的进行重点整治。我县药店坐堂行医多,主要分布在县城、平陵、永汉等地,执法人员重点对上述乡镇进行多次反复的监督检查。

我县打击非法行医见成效

我县非法行医普遍表现为无证行医和药店坐堂行医两种现

象较为突出。打击非法行医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除了由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动,实行综合执法、突出检查外,县卫生监督所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自09年10月份开展打非行动以来,共出动人员205人次,车辆53辆次,检查医疗机构38间,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4间,取缔无证行医窝点19间,行政处罚18宗,罚款金额10.8万元,没收非法医疗器械和药品一批,货值1.2万元。

2 从整治情况看,我县非法行医场所正呈现逐步减少的趋势。究其原因,是我县卫生服务站的增设、调整和医疗费用的下降、可报销部分比例的提高以及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认识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也挤压了非法行医生存的空间。但是,少数非法行医者虽经多次取缔,依然我行我素,仍在暗地里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并通过采取诊疗场所与接诊场所分开、药品与诊疗场所分开等卑劣手段来躲避执法,给查处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少数新外来人员由于不了解该县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初来乍到即非法行医。对此,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坚持开展巡回监督与定期集中整治的办法,点面结合,始终保持对非法行医的高压打击。同时,将继续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依托覆盖城乡的网络,与非法行医展开“游击战”,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着力净化全县医疗市场。

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日常监督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医疗机构执业档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执业档案,对其日常违规行为、群众举报查处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实行量化管理。对屡次违规或拒不整改的,实行延缓年检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取缔;二是建立“黑名单”曝光制度。对查证属实进行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劝告患者不要到该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建立特别督查和暗访制度。县卫生局采取特别督查或明查暗访的形式,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在全县通报;四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

4 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中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予以通报。各单位要及时设立并公布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在全社会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县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0752—7980700。

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聂志平常委、林炳强副县长。

送: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监察局、计生局、科教局、整规办。 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范文第3篇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依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继续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活动,现将近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医疗机构XXX个,其中医院X个,门诊部X个,乡镇卫生院XX个,村卫生所XX个,个体诊所XX个,民营医疗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X个,卫生人员XXX人,其中执业医师XXX人,执业助理医师X人,执业护士XXX人,乡村医生XXX人。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深入宣传

打击非法行医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规范管理医疗机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为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深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项红春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卫生局局长高建新为组长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强力出击,在我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与新闻媒体相结合,对打击非法行医进行了广泛宣传,公布了举报电话。对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公示和宣传。

(二)严格准入,优胜劣汰

今年,县卫生局利用对全县医疗机构换发新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之际,即时召开了医政工作会议。对各级医疗机构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1、对个体诊所准入方面重点检查: ①人员资质方面,是否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②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m2。③三室分开。处置室必须有紫外线灯,实施无菌操作。现有两家个体诊所不符合相关规定,已被停止执业。

2、对县、乡医疗机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①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②医院是否存在租赁、科室承包和变相租赁等现象。

(三)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为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要求每位执法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共同组织学习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文件汇编》,提高业务素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同时,要求执法人员要做到“三禁止”,即:禁止违反程序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停止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禁止以工作名义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和吃请,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四)全面整顿,突出重点,成效显著

根据市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县的特点,在全面检查、整顿的基础上,重点对无证行医和药店“坐堂”行医进行了打击。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车辆XX台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XX余户,取缔无证行医X户,查处药店行医X户,没收医疗器械和药品价值XXXX余元,罚款XXXX元。并建立档案,对XX户医疗单位提出了改进意见,较好地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诊所和医疗单位执业许可证未按时校验; 二是开设诊疗科目与审批类别不一致,主要是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时进行输液打针;

三是坐堂医实行“游击战”,你查他走,你走他坐; 四是个别诊所聘无护士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输液打针; 五是大部分诊所面积普遍较小,三室难以分开,特别是处置室,设置面积小或者没有;

六是诊所制度建设、消毒隔离、医疗垃圾回收、门诊登记等工作不够规范;

七是无专职的医疗卫生监督员,监督力度难以适应全县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在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活动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离上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克服,为继续引深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做出不懈努力,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工作批评指导。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范文第4篇

按照《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军区78511部队和武警**支队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雅市卫发〔2013〕33号)要求,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下,对全院依法执业、依法行医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并在核准的执业地点执业,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现象,严格执行严禁非法展开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二、医院医、技、护工作人员均挂牌上岗,无执业助理医(技)师、未注册护士单独执业,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出租承包科室。

三、医院不定期对医、技、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学习并考核,使医务人员树立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观念。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范文第5篇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和未取得医生资格的人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或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非法行医的危害?

1、从事非法行医的人员多无合法资质,经常会造成误诊、漏诊;

2、使用的药品来源不明,存在使用假药、劣药危害;

3、就医环境恶劣,不具备消毒设施,极易造成交叉感染;

4、非法行医租住房屋,居无定所,出了医疗事故就一跑了之。

非法行医有哪些表现形式?

1、黑诊所一般在临时租借的场所,挂牌或不挂牌非法行医。诊所内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生活区(厨房、睡房等),环境恶劣。有打针、输液、卖药,接生(计划生育手术),拔牙镶牙等行医行为。

2、在集会、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拔牙镶牙等。

3、没有任何的医学常识和急救措施到患者家中接生的行为。

4、在药店内使用仪器进行诊断、抽血化验等行为。

5、一些商家企业受利益驱使,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的行为。

如何识别“黑诊所”

1、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悬挂于明显处。“黑诊所”不能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黑诊所内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生活区(厨房、睡房等),环境恶劣。

3、非法行医的人员在“黑诊所”中给患者看病,不能提供《执业医师证书》。

4、由于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黑诊所多将药品放在“诊所”外的其他地点,躲避查处。

劝告人们主动抵制到“黑诊所”就医;擦亮眼睛选择到合法诊所就诊,并要主动索要并保存门诊病例、收费收据等,以便给后续治疗的医生提供参考以及出现医疗事故争议时提供证据。广大群众要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承担起维护健康,保护生命的责任。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范文第6篇

按照国家、省、市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行动。我市一直把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由监督机构一把手负责,对发现的每一起案件都确立第一承办人,实行专人专案,定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对于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实行立案调查制度。自10月至今,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管辖区内的180余家医疗机构、药店、按摩、理疗、体验馆、美容院等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查处无证行医案件32件,没收违法所得0.55万元,罚款4.1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查处医疗机构案件20件,警告14户次,责令改正11户次,罚款4户次,罚款金额1.2万元户;接到举报4件(其中实名举报1件,办结并实施行政处罚,反馈举报人;匿名举报3报,均办结并实施行政处罚)。

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我市通过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员、非法行医人员和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医,引导正确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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