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标准范文

2023-09-16

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标准范文第1篇

“四项能力”推进交警队伍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促进和谐警民关系,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出发点,始终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主线,注重提高民警“四项能力”,推进交警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是提高民警的文明、规范执法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大队要求全体民警积极做好路面执勤、事故处理的规范执法工作。同时结合考核,以提高民警的执勤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做好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民警的执勤执法工作。在工作中,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做到用语规范和文明,礼貌纠违,严禁态度粗暴,出现冷、硬、横、推等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不文明执法现象的发生。

二是提高民警执勤执法规范办案的工作能力。大队在日常工作中,组织全体民警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对民警的日常执勤执法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民警现场处罚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提高民警遇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快速反应的处置

能力。大队不定期对全体民警进行快速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制定了突发事件预案和交通事故快速处置预案等措施,提高预警能力。同时,大队要求民警对交通事故现场和突发事件现场要赶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保护好第一现场,并采取逐级上报的措施,妥善进行处置,杜绝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事件。

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标准范文第2篇

关于印发《麻江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内部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的通知

县林业局属各单位、各处室:

《麻江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内部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已经县林业局研究,并经县公安局同意,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六日

麻江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内部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根据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全省森林公安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等事项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公安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转编工作切实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通知》精神,经县编办批准,县林业局内设森林公安派出所。为加强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强化职能,明确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治安科、法制科、刑侦科,同时设办公室主任、治安科长、法制科长各1名。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一)承担森林公安派出所(以下简称所)综合性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和所发文件的核稿、文字把关工作;负责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二)负责文件收发管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年鉴、要览材料的组织、审核工作;

(三)负责所公安信息采编、金盾网络建设及管理;

(四)负责所重点工作、森林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督办工作;承担森林公安民警违法纪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五)负责所内事务性管理、安全保密工作,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六)指导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制定实施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办“协管”干部工作和警衔管理工作,负责警衔审核和申报工作;

(八)负责森林公安机关和民警立功授奖审批、审核、申报和指导民警优抚工作;

(九)指导森林公安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森林公安警务督察相关信息汇总工作;

(十)承担麻江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治安科

(一)掌握林区治安动态,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导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指导林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案件查处工作;指导或查处重特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重要信访件和县本级的森林案件;承担全县治安分析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组织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

(四)负责重特大(要案)案件督办工作;负责群众信访案件办理,及时组织查处,按时报结;

(五)负责本单位枪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枪支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警用装备及被装管理等工作;

(七)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法制科

(一)组织拟订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工作的有关制度、计划及实施意见;

(二)组织检查、监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工作;

(三)负责信访接待工作,承办群众来信来访登记、送批、转办、结案归档等工作;

(四)负责和协助县林业局做好有关林业行政案件复议工作;

(五)负责本所查处林业案件的审核工作;承担森林公安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六)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刑侦科

(一)负责全区林地的日常巡查和管理;

(二)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 护管理工作;

(三)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四)负责与县公安局协调处理刑侦案件

(五)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设置

通知

抄送:州森林公安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编办成员单位,林业局属各单位,各处室。

麻江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6日印发

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标准范文第3篇

来源:双湖网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民警的法制意识。2012年1月以来,顾里木图派出所以“整改执法突出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为主线,在强力整改重点执法突出问题的同时,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执法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接出警、办案程序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首问首接责任制、主办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我所接处警工作中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相关规定,特别是对不作为、慢作为引发投诉举报或者形成涉法信访案件的,坚决进行执法过错追究,开展责任倒查,使接处警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是执法监督责任化。通过强化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每案必监督,有责必追究等制度,有效提高执法监督质量和效益。同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把执法责任量化、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名民警,确保执法监督见实效。

三是执法监督具体化。通过强化具体监督措施,有效避免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我所严格执行承办人提出意见、法制员审核、所领导审批、案件集体议案四级审核把关制度;在伤害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办理等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我所制定了一系列执法规范性文书,进一步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特别是针对因伤害案件办理和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引发信访案件的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因伤害案件办理不作为、慢作为和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引发信访案件的,坚决追究责任,主办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执法监督群众化。我所以“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为有效载体,深入辖区开展“开门评警、执法评议”活动,办案民警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当事人内心动态,广泛征求对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率和执法透明度,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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