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论文范文

2023-12-16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组织机构是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工作的主体。严格检验农机及其配套设施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的资质,严格鉴定农机及其配套设施的销售和维修人员的职业技能,农机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必须对已经售出和维修后的农机做好登记及售后服务工作,全面加强农机监理执法工作,加强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农机各项登记制度,做好报废农机的处理工作,认真开展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培训工作,把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到位。

关键词: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有效措施

农业机械作为生产力的主要因素,其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更新,作为农机执法部门要保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就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从农机的产、销、管、用等方面加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让农机更好地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效服务。作为基层的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本文结合多年工作实际,对农机安全隐患的源头治理工作分析如下。

1 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组织机构是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工作的主体

要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就必须成立由农机监理执法部门组成的农机安全隐患治理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成员单位由相关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组成,统一负责本辖区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治理小组要严格检验农机及其配套设施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的资质,严格鉴定农机及其配套设施的销售和维修人员的职业技能。从源头上把控好农机销售市场准入关,清理淘汰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维修网点,确保生产、销售、维修网点正规。通过设置农机投诉电话,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及其零部件行为,绝不允许有二手农机翻新、“大马拉小车”等坑农害农的现象。

治理小组要对经营中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制定相应措施,要对农机维修网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要求农机的生产、銷售、维修企业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各企业还要组织从业人员在销售、维修过程中向农户做好宣传。

治理小组要告知农机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必须对已经售出和维修后的农机做好登记及售后服务工作。以便于农机安全管理部门为购机者办理补贴手续时了解情况。同时,要按照谁销售—谁维修—谁负责的程序,落实农机注册登记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农机销售企业要定期向农机监理执法部门上报近期销售相关信息,便于农机监理执法部门掌握每一台农机的去向,确保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到位。

2 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是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工作的关键

加强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工作重心要下沉乡镇服务,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农机事故隐患。同时,财政部门对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所需的办公经费应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农机监理执法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办事效率。

严格农机各项登记制度,做好报废农机的处理工作。2016年5月1日国家实行免费农机注册登记,按照发“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这项惠农工程做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多年农机调查情况看,有50%~60%的农机在购买使用后存在二手交易的现象,建议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制定农机二手交易法律法规,确保农机交易手续合理合法。这样既有利于农机的有序管理,也有利于控制农机安全隐患的滋生。同时上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做好协调,抓紧时间启动报废农机补贴及报废农机定点处理工作,彻底从源头上消化农机安全隐患存量。

认真做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从多年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情况来看,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存在着量大、线长、面广、点多的特点,是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关键。因此,各级各地农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机构要抓住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的有利时机,努力做好农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同时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要给予支持和帮助,确保先进技术设备在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中得到应用,切实把农机安全技术免费检验这项惠农工程做细做实。

继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治理工作。按照“杜绝增量、减少存量、综合整治、限期淘汰”的要求,加强变型拖拉机的整治工作。对于已经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管理,2020年全部清零。

3 全面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是农机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工作的有力保障

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把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到位。农机监理执法部门要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驾驶操作人员的报考标准,考试程序,考试纪律。通过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等农机生产经营场所,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通过悬挂横幅、印制法律法规文件、组织安全培训、召开安全会议、免费粘贴反光贴等多种方式,对农机合作社和农机驾驶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4 结语

只要我们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牢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就一定能够把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工作和农机监理执法推向前进。

作者简介:薛继顺,大专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农机监理;李佰福,大专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农机监理;赵锐光,大专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农机监理。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    自动导航技术是农业机械自动化的关键技术,无法实现自动导航,农机自动化就难以达到较高水平。因此本文重点对农机自动导航技术进行了分析,对农机自动导航技术的关键核心技术进行了解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    农业机械    自动化    自动导航

引言:

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我国的农机得到了长足进步,农机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自动化农机已经成为一些地区规模化农业生产,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手段。自动化农机需要精准高效的坐标定位,因此自动导航技术在农机上的应用非常值得探索

一、农机自动化

农机自动化以电气控制为基础,通过微电子技术来实现对农业机械的控制。通常而言,是利用传感器等装置来对农业进行实时的信息采集,并通过分析采集的信息来进行实时的控制。所以一般来讲,农机自动化需要大量传感器、坐标定位装置等,还要配套自动控制系统,实现对农机运行的控制、故障监测、自动导航等。

提升生产工艺,自动化的生产设备是基础,现代农业发展过程当中,对农业机械的需求越来越高,自动化农机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业生产质量,而要实现农机的自动化,首先就需要实现农机坐标定位,若不能完成农机定位,很難完全实现自动化,而农机定位必然需要自动导航技术的支持。

现阶段农机自动化的核心关键点就是自动导航,如果无法通过自动导航来实现对农机的精准定位,虽然也可以对农机进行自动控制,但却没有章法。

基于自动导航技术的农机自动化能够显著提升农业生产作业效率。传统的农业生产主要依靠人力,即便农业机械化,也需要人力来操控农业机械,导致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生产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不佳。而配备了自动导航的自动化农机,只需要很少的人力就能完成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如北美一个大型农场只需要两三个人就能实现运转,包括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等基本都采用自动化农机来完成。再比如德国某萝卜种植农场,场地是大棚,整地、播种、浇水施肥等种植关键环节均采取自动化农机。

自动化农机降低工作强度,特别是全自动化农机,工作人员通过相关管理软件远程设置农机运行参数,不需要到田间即可通过农机自动化作业完成农业生产工作。传统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是达不到这一效果的,因为农机手必须要亲自操作农机,且需要相当丰富的操作经验才能保证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全自动化农机则不需要。

二、农机自动导航技术

2.1典型农机自动导航

目前国内配置自动导航技术的农业机械,通常由固定参考站、车载系统两个模块来构成自动驾驶系统。其中固定参考站通常建立在田间合理位置,车载系统则是一套集成了卫星接收系统、定位系统、控制系统的综合性自动驾驶系统,其硬件部分主要包括卫星接收天线、GPS或北斗(一般采用北斗)高精度定位终端、行车控制模块(一般可由PLC作为中控,配套变频器、驱动电机等来构建)、液压阀、角度传感器等。

对于这一典型农机自动导航系统来讲,导航终端的各个硬件模块准确安装好后,先在控制器上设定好农机的行走路线,并设定好导航模式,一般有三种,即直线、曲线和环线。利用RTK基站发出的差分数据,实现高精度卫星定位,并由控制系统实时分析定位信息和角度传感器采集的实时数据,控制器基于实时数据向液压控制系统发送控制指令,自动调整液压阀液压油流量和方向,进而控制农机行进方向。

2.2农机自动导航技术解析

2.2.1 RTK

基于上述典型自动导航系统来讲,其自动导航技术,核心技术要点在于RTK。RTK即载波相位差分技术,该技术通过对量测站的载波相位观测值进行实时处理,即可实时提供厘米级精度坐标。该技术实际使用中需要两台卫星信号接收机,其中一台接收机需要安装在一个已知的坐标点上作为定位基准站,并且需要一定的数据,如基准站的坐标转换参数、高程、坐标。另外一台接收机则作为流动站,当然实际工作中流动站可能不止一台。在RTK工作过程中接收机(基准站和流动站)需要实时跟踪至少四颗卫星,并且同时接收卫星发送的信号。

基准站收到信号后会将信号转发给流动站接收机,流动站接收机接收到的信号会同时与自身接收的卫星信号在同一控制手簿中进行差分处理,从而得到流动站的坐标点。为了支持RTK的精确测量定位,国内已经建设了较为完善的CORS系统,该系统是非常重要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可为各类用户对精度定位、快速定位、实时定位、导航等需求提供服务。

目前农机自动导航系统常用的是一种差分GNSS接收机(Piksi模块),这是一种低成本高精度单频RTK接收机,在开阔环境下经过RTK Fixed得到的动态定位水平精度可以达到2cm,垂直精度4cm。

依照RTK工作原理,流动站和基准站之间的距离越远,精度会下降,一般距离每增加1km,则水平精度和垂直精度分别下降1mm和3mm。该模块拥有配套软件,该软件用户界面开源,可由用户进行二次开发,制作符合自身习惯的用户界面。

基于Piksi模块而言,其要实现厘米级的相对定位精度,以满足农机导航需求,在RTK系统中至少需要两个模块,即两个GPS天线、2根USB线、两根陶瓷天线,两个数据传输电台,四条备用串口线、两根GPS外置高增益天线,两个接收器,两根电台线,这些硬件都有成品,直接采购即可。搭配的Console软件是一个GUI图形可视化软件,可在WIN平台上运行,并且可对Piksi模块进行硬件上的设置。硬件准备好,通过软件上的操作,搭建RTK系统。

但注意由于Piksi模块的天线需要跟踪卫星信号载波相位信息,所以对周边环境敏感,即必须要具备更好的通视条件。

2.2.2模糊航向角决策算法

当然RTK系统作为自动导航的关键,主要是为控制系统提供实时的精确坐标定位数据,用以控制系统发送控制指令控制农机行走状况。搭配好相关硬件和配件框架基本上就完成了。但是要达到控制农机自动跟随导航信息进行行走的目标,还必须要赋予控制系统相关的算法,用以执行自动驾驶控制。

從车辆自动控制的角度来讲,人通过油门、刹车、变速箱、方向盘等来控制车辆前进后退、加速减速、转向。自动驾驶就是要取消人的作用,由控制系统来控制这些部件,进而控制车辆的行进状态。仅以转向来论,人在驾驶车辆时,通过人眼观察车辆是否偏离目标路径,如果偏离就会转动方向盘,使车辆始终保持在正确的路径上,而转动方向盘调整偏差的大小概念是模糊的,但深度分析可知,驾驶员在调整方向偏差时,主要注意的是横向跟踪偏差、方位偏差和误差大小变化。因此为了使控制器能够根据导航定位信息对车辆行进情况进行控制,需要赋予控制器模糊航向角决策算法。

在该算法当中将控制器输入变量设置为方位偏差和横向跟踪偏差,输出变量设置为转向轮的期望偏角。由此分析车辆转向轮在车辆实际行走过程当中的各个姿态信息变化规律,进而预测输入量的变化范围,并对输入输出变量的值进行预设。

配置模糊控制器,该控制器的目标是控制车辆沿着预设的路径行走,这种控制器可以模拟驾驶员的思维,是适配模糊航向角决策算法的理想硬件。基于Matlab的模糊逻辑工具箱来设计模糊控制器输入输出变量隶属函数使用高斯函数,使用面积中心法来实现去模糊化过程,启动规则观察器,输入离散值,计算控制量(期望转角),由此形成可查询的输出控制表。

2.3基于RTK系统的自动导航农机使用注意事项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由GPS-RTK系统支持的农机自动导航系统在设计开发上相对比较麻烦,而且对于用户而言,需要深度学习才能较好地掌握这种自动导航农机的操作使用。

其一,必须要学会架设基准站,基准站位置必须要在空旷且无遮挡的位置,选位是最关键的一环,要通过学习技术手册,操作说明书,科学选位,连接好线缆后,开启基准站,必须注意观察差分信号灯,绿色闪烁状态表示运行正常。基准站的位置与作业地块的距离不应超过20km。

其二,基准站架设好,再开启农机自动导航系统电源开关,至少等到半分钟,系统才能正常工作,也即在操作农机自动导航系统时,不能着急,否则可能导致操作失败。需要注意确定农机是否为正牵引,若不是,应当对农机进行偏移设置。

其三,学会操作显示器,在车载显示器上会有信号强度指示、车速指示、作业面积设置、偏差值现实、作业行等指示信息。在操作上点击任务按钮进行作业任务设置。需要在停车状态下设置一个A点,然后手动驾驶农机行驶一段距离设置B点,A和B两个点形成直线段(即设置导航为直线模式)。此时就可切换至自动驾驶模式,农机自动沿直线段行走。但在转弯点,却需要切换到手动模式转弯后再切换自动驾驶。若工作地块存在林带影响卫星信号接收,可在设定好直线段后,从地块中央开始向两边作业。

其四,若信号不佳,误差较大,可在显示屏上点按状态键,查询是否为卫星信号不佳,或是RTK基站信号不佳。若卫星信号不佳,则需要看天线是否被遮挡,附近是否存在高压线等强磁场设施设备。若为RTK基准站信号不佳,一般会提示通信模块登录不正常,此时需要检查RTK基准站,并且还要检查通信模块是否正常通信。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自动导航技术在农业机械上的应用是实现农业机械自动化的关键点。当前农机自动导航技术的研究成果很多,实际应用在农机自动化上的自动导航技术,以RTK系统为典型,但该自动导航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以增强性能和操作体验。

参  考  文  献

[1]杨实.农业机械自动导航技术的研究进展[J].农家致富顾问,2020(07):45.

[2]黄露等.导航路网数据自动差分融合关键技术研究[J].地理空间信息,2020(02):123-124.

[3]李军辉等.基于自动导航技术的小型履带拖拉机虚拟转角研究[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08):92.

[4]蒲宝山等.自动导航车技术发展状况及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及前景展望[J].江苏农业科学,2020(11):38.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论文范文第3篇

1. 总则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外省已经发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我省,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由于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或者农业转基因等因素,导致农产品污染突然发生和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加强监测、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成立“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监察室、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农业部应急指挥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6)向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

(7)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负责与省应急办、省新闻办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用车等物资。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动态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5)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处:负责产地环境和转基因产品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园艺特产处:负责组织与蔬菜及园艺特产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乡镇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乡镇企业与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2)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农业品残留监测、相关技术鉴定等;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有关情况的收集、报告等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3)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4)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参与农产品包装材料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监察室:负责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2.2工作机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本预案启动后,负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小组。

2.2.1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任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兼任。

2.2.2“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委内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①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②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专家咨询组

①组成:省农业委员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库,专家库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

②职责: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3)综合组

①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②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3地方机构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事故分级

3.1监测和预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农产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发现问题要逐级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2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3.2.1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3.2.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3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4.1.1确定事故级别

县级以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及评估,确定事故级别,并报告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事故级别的确定根据本预案3.2的规定执行。

4.1.2分级启动预案

事故级别确定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建议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接受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4.2报告

4.2.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2.2报告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向本部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4.2.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Ⅰ级和Ⅱ级)。

特别重大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2)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Ⅲ级)

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积极指导、协助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3)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 (Ⅳ级)

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应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3.2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4.4指挥协调

4.4.1设立现场指挥部

市、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响应级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的(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派出工作组到达现场并指导有关工作。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接受工作指导。

4.4.2启动工作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调查处理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要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全力协助事故处置。

4.4.3紧急处置

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亲赴现场查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调查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较大和一般(Ⅲ级和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行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尽快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销毁、暂停采收等),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

4.5信息发布

4.5.1“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并向事故有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可能波及地区的政府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5.2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非本省生产的农产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产地的省级有关部门;省内可疑农产品流到外省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流向地的省级有关部门。

4.5.3Ⅰ~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各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5.4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4.5.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国家或省政府有规定的外,由“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4.6应急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5.3总结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6.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

6.2技术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充分利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产品质检队伍及涉农科研院校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测、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完善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6.3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4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练。

6.5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指在农业生产(种植、收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过标准)造成的社会公众群体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论文范文第4篇

近年,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济源市农业机械保有量持续增长,农机化事业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济源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实施免费管理、燃油补贴惠民政策,采取农机年检进村入户便民措施,加强农机安全教育和检查力度,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一、农机年检情况

(一)农机年检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农机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018年6月1日实施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也规定了农机须每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019年11月1日施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明确了检验的流程、项目和方法。

(二)惠农政策促进年检

全国各地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推广免费管理,试点政策性保险,争取燃油补贴、持续報废更新补贴等政策。一是各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精神,免除了对小微企业的农机监理收费。二是试点实施农机政策性保险,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升,方便了农机事故的处理和调解工作,为民解忧,增加保障,为维护农机安全生产、农村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八条“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甘肃省、山西省及河南省等省份的部分市、县实施燃油补贴的,年检率都是逐年提高,燃油补贴政策能够促进机手自觉维护机具,使检验合格,变被动为主动,促进机手积极主动参加检验。燃油补贴政策的实施能够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属于花小钱办大事。四是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农机鼓励报废更新,这一政策的实施,减少了安全隐患,解决了农机手的后顾之忧,降低了农机在册数量,提高了年检率。

二、济源市农机年检的主要做法

济源市积极探索各项惠农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燃油补贴政策、免费管理政策,坚持移动检测进乡村,这些做法大大提高了全市农机年检率。

(一)施行燃油补贴政策

2010年,济源市开始施行燃油补贴政策,对于证照齐全、年检合格、用于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年补资金400元,财政局“一卡通”直补到卡,到2017年共发放燃油补贴资金372.29万元。2018年取消了燃油补贴政策。

(二)施行免费管理

2012年开始实施免费管理,免征牌证发放、年检、考试等监理费用,目前全市共免征费用185万元,农机年检免于收费,这些惠农政策的实施减轻了企业和农民的负担。

(三)实施便民服务

为了方便农机户参加检验,济源市采取了送检下乡,进村入户,实地检验的“一站式”便民服务方式。每年4—5月全市在各镇设立20多个便民检审点,免费实地检验,对于行驶缓慢的履带式收割机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检验。

济源市2015年,年检农机1383台;2016年,年检农机1385台;2017年,年检农机1582台;2018年,年检农机1258台;2019年,年检农机815台。截至2020年8月底,年检农机677台。可以看出,2015—2017年,全市实施了燃油补贴政策,每年年检的数量都在增长,2018年停止了燃油补贴政策,2018年和2019年年检数量呈现较大的下降趋势。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以检代管现象

目前,济源市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6926台,农机从业人员3000多人,而农机监理员仅有9人,远不足以应对农业机械数量大、分布广的工作实际。农机安全监管人手少,长期以来由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农机行业习惯,导致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少,造成农机安全长期疏于监管,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成了附带工作,客观上导致农机年检以后就相当于完成了农机安全监管,存在以检代管的现象。农机安全监管的缺失造成了农机户无视相关法律法规,脱检现象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变。

(二)农机检验设备适用性不强

2019年11月1日实施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在突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部位检测管控风险的同时,合并了项目,简化了流程,明确了关键环节的仪器科学检测,做到控制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农民群众,落实了中央“放管服”的改革要求。但是,年检当中关键的制动性能检测难以准确、高效地反映出来,主要原因是国内研发的农机检测设备不成熟,操作复杂,质量不稳定,检验耗时长,便携式制动性能检测设备适用性不强,使用效果不佳。这客观上造成年检只能用耳听、用眼观等经验方法来判断农机的安全技术状况,年检多数只是核对车辆的发动机号、大架号以及灯光护罩等外观检查,难以说明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年检流于形式。

(三)农机户参检积极性不高

济源市采取了送检下乡、进村入户、实地检验的“一站式”便民服务方式,更重要的是有燃油补贴的吸引。2010—2017年实施了燃油补贴,在这8年中每年的年检数量都在增加,2017年达到了1582台,2018年取消了燃油补贴,农机每年年检数量呈现较大的下降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有所提高,部分农机户能够认识到参加年检是对车辆的一份法律保障。但仍有一部分农机户法律意识淡薄,参检积极性不高,没有燃油补贴政策就不参加年检。

四、建议

综上所述,农机年检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新的检验规范合并了项目、简化了流程。济源市积极探索实施各项惠农政策,认真履行职责,送检下乡,上门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为济源市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落实法律法规,调动农机户参检积极性,提高年检数量,济源市应通过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把农机执法检查落到实处,加强农机安全教育,恢复实施燃油补贴政策,探索政策性保险等来增强农机手的安全意识,排除事故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一)强化农机安全监管

加强农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济源市农机行政执法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是农机管理的一项治本措施,是预防农机事故的重要有效手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重要举措。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不言而喻。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充分抓住驾驶证考试、“三夏”“三秋”前的季前培训、农机复训、“12·4”国家宪法及法制宣传日、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月、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利用课堂讲课、考试、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短信和农机安全宣传片播放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群众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恢复实施燃油补贴政策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我国现行实施的燃油税实质上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成品油消费税,而以农田作业为主、不上道路的农业机械不应该承担这一税费,全国各地都在积极研究出台适应地方的“农业机械燃油补贴方案”。

2010年,济源市开始实施燃油补贴政策,截至2017年底(2018年项目取消)共发放燃油补贴资金372.29万元,8年来,济源市严格按照补贴方案执行,符合条件的直补到卡,积累了丰富经验。实践证明,实施燃油补贴政策属于“花小钱办大事”,每年虽补贴资金60万元左右,但带动着整个农机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引起了农机从业人员更多的关注,促进了济源市农机化发展。

2018年,济源市在整合财政项目资金的时候取消了燃油补贴政策,建议恢复实施农机燃油补贴政策,让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工作者享受应有的补贴,体现法治政府的公平公正。

(四)探索農机政策性保险

保险是一份保障,现在发生的农机事故大部分不能有效参与农机事故处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投保,事故双方采取私了解决问题,这样的处理方式具有一定的隐患。

农机政策性保险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一项惠农政策,有利于农民在农机事故后快速处理、快速恢复生产生活。有关部门应积极探索完善适应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特点的农机保险投保理赔程序、方法和标准,尽早推出农机政策性保险。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虽然目前我国农业效率得到了一定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也有了一些提高,但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很多地区农业机械管理水平依然很低。为此,本文从信息管理技术背景下,对农业机械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总结了目前存在的农业机械管理问题,并在其基础上就信息管理术在农业机械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信息管理技术;农业机械管理;机械化水平

目前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正不断推进,农业生产随之获得了极大的进步,很显然,机械化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形势。在行业之中,如何提升竞争力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信息时代到来后,人们可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我们服务,为农业发展提供推动力。对信息资源进行积极的开发与利用,可显著提升对农业机械的管理效率。下面笔者就根据自身经验,谈一谈如何在信息管理技术背景下加强农业机械管理。

一、农业机械管理问题分析

在农业生产领域,农业机械管理可以起到重要影响,合理配置机械设备非常关键,但是就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生产的现状来看,其中依然存在着大量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对农业机械化发展形成了制约。首先,不同机械协同合作时,如果多种机械之间协调性差,配置不合理,那么工作效率就会比较高,增加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投入;其次,在使用农业机械时,由于管理指导缺乏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极易造成机械损坏的问题。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农业机械难免会出现一些磨损,如果缺乏有效的维修和养护,机械设备将会受到损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第三,管理方法、管理技术比较落后。在农业机械管理工作中,缺乏对农业机械类型、适用技术的考虑,管理、使用过程中缺乏统一标注,将会限制机械生产力,甚至造成一些浪费。第四,缺乏配套的管理制度。在进行农业机械管理时,通过使用信息技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管理人员拥有更高的管理效率,然而作为管理人员还要承担对系统进行维护的责任。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各种问题,为了使得管理系统得以稳定运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构建健全的管理制度。然而,部分单位并没有一个有效管理制度,对于管理系统中所存在的问题无法进行有效解决,而农业机械管理系统也没有充分展现出其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最后,管理系统作用还需要有所提升。对于农业机械是否进行有效管理,那么将会对农业生产质量与效率造成严重影响。所以,需要根据每个地方农业生产本身所具有的特点,科学配置农业机械,所以需要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变得更加科学。但从现阶段各个地区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没有健全的管理标准,导致农业机械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提升,常常出现各种问题,这也是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二、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

目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信息成为各行业争相获取的资源,也是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所在。目前现代农业机械化基本实现,目前正朝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有必要将信息管理技术引入进来,从而更好的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

1农业机械故障维修

机械运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很多问题,因此机械检测与维修工作的实施非常重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企业都在农业机械故障维修领域引入了计算机控制系统,一提升故障检测、维修效率。通过故障检测系统的构建,企业可对整个行业的数据库进行利用,同时还可以在平台中实现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对于一些大型现代化机械来说,其中配置的零部件比较多,而企业配件储存的量比较少,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利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对相关配件进行及时的调配。并且运用该控制系统,还可以查询到机械最初的检测数据以及维修记录,充分保证了农业机械维修的准确性与效率。

2远程故障控制与检测

系统中增加远程诊断服务器以后,即可在计算机控制系统的监测下对农业机械实施全面检测,同时还能和农业机械生产的厂家、科研中心以及相关维修企业之间建立起综合性农业机械故障平台,把那些遇到的问题放在该平台中,即可在多方共同努力之下进行解决。这种协调机制的建立,可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为故障处理平台提供快捷的、高效的远程故障诊断,同时在该平台上还可以对数据库、知识库内容进行共享,通过对多种故障排除方法的应用,提升对故障进行诊断的准确性。此外,运用故障处理技术还能有效克服现场的限制,随时随地都能对机械故障进行诊断,对机械运行状态实施监测。

3信息数据库与管理系统

有关人员可以按照生产标准,对土壤肥料处理等数据、图件进行收集、整理,通过信息数据处理、总结后纳入到管理数据库之中,这样即可便于人们查询、调用数据库中的数据和信息,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升级和更新。利用3S技术可以对农田有效利用图、土壤图、农业用地划分图等实施信息化录入与处理,按照具体要求建立数据库,从而将农业机械管理系统、空间数据库充分结合起来。数据库包含农田土壤肥力图、植物与土壤测试数据、各种肥力变化情况等数据,通过专业人员的总结、加工以及规范化处理后,可科学建立起完整的信息数据库,这样一来,在农业机械运行过程中,即可对各类农业信息进行实时获取。

4软件安全控制与安全策略

用于对农业机械进行管理的系统,其在操作上与软件应用存在紧密联系,所以应当充分利用相关技术手段隔离重要数据。在计算机中,还需要安装各种防护与杀毒软件,对于软件也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升级,如果系统出现了漏洞也要第一时间打不定。当对安全防范策略进行制定时,应当与农业机械管理自身需求相结合,所制定出来的安全策略则应当着重突出主动安全思想。对于安全策略则需要充分考虑到被保护主体自身情况,对其所承担的分工和职责加以明确,以便能够有效解决安全问题。所制定的安全策略需要具有一定普遍性,对农业机械管理本身的安全性需要不断加以强化。在制定安全策略时,应当明确具体需要保护的内容,而这确保农业机械管理风险能够得到控制的关键。安全策略如果想要得以有效实施,那么则应当有效利用安全服务方案,准确评估相关信息与数据,设计出能够对农业机械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与解决的方案。

5合理利用系统提升管理效果

随着科技的发展,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开始普及农业机械的应用,这使得农业机械管理的任务量与信息量两者可以得以有效增加,所以应当向管理中引入相应的信息技术,促使农业机械管理效率得以提升。在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主要是依托各种新技术,对于农业机械所出现的变化可以有一个及时掌控,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升在应急条件时所形成的处理能力。对于管理系统应当确保信息共享,以便让农业机械管理在信息存储、传递等方面都能够从原本的模式朝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这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管理数字化,从提升农业机械管理效果。

结语:

综上,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当前人们对农业机械管理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要,这种情况下推广使用信息管理技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性意义。通过利用信息管理技术,可以对农业机械管理中存在的多种问题进行解决,从而真正实现农业信息化管理。总之,通过运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可对农业机械实施高效的、智能化的管理与控制,极大的保证了农业机械各方面性能的发挥,并且降低其潜在风险,最终全面提升其运行效率,在现代农业发展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姝.计算机技术在农业机械管理中的應用及积极影响[J].南方农机,2021,52(02):57-58.

[2]阚丽娜.浅议信息管理技术在农业机械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设备工程,2021(02):51-53.

[3]张怀玲.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在农业机械管理中的应用[J].河北农机,2020(11):24-25.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论文范文第6篇

要想推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发展,首先就必须明确当地农业发展情况,明确农业生产的发展方向,同时要找出全程机械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制定解决策略,这样才能加快全程机械化的发展。
1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存在的问题

1.1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较差

目前,在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存在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较差、能量消耗较大的问题,一些能耗较高的老旧农业机械仍在使用,因其自身技术含量较低,效率较差,动力机械多、配套农具较少,导致实际应用中的各类生产问题。例如拖拉机已经发展为大功率机械,但因其配套的农业机械具发展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

1.2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较低

目前,中国现有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制度欠缺,服务能力较差,服务范围狭小,高素质农机手较少,影响了农业全程机械化的发展。另外,现有社会化服务配套较差,零配件的供应、用油的供给不到位,一些偏远地区缺少农业机械维修站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机械化的大规模发展。其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逐渐进入城市务工,留守农村的农民文化水平较低,也阻碍了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发展。
2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推广方式

2.1推广新型机械技术

要想促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发展,首先就必须推广新型机械技术,例如将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作为重点工作,增设玉米联合收获机,确保收获机播种效率,实现玉米生产机械化。稳步推动桔梗机械化还田与综合利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大力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拖拉机配套秸秆的重视程度及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完成麦田秸秆还田工作。大幅度提升农业机械化的设备水平,积极建设科技入户等示范规划基地,大力推广温室农业种植所需要的卷帘机、电源管理机等机械设备,有效带动温室大棚蔬菜机械化技术的发展。

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强化培训力度,解决机插秧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当地农业机械部门要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帮助农业大户进行技术指导,改进传统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提高服务组织的制度化水平。此外,也要引导农业机械使用大户开展订单作业,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等传播媒介,加强对水稻机插秧技术的宣传,提高农民对于水稻宣传的认知程度,也可以举办线下活动对农业机械大户进行培训。在农村地区设置专项资金对水稻种植户进行补贴等。

2.2发挥出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的优势及政策作用

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目前中国农业种植资金逐渐增加,企业补贴范围不断扩大,农户受益范围越来越广。因此,在当前时代背景下,相关农业从业者要转变传统思想,加强农业机械市场购销,提升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性能与作业水平。其次,积极发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有效解决传统农业机械化使用过程中经营困难的问题,切实提高農业机械使用效率。

2.3从源头管控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加大农业机械培训

要想提升农业机械人员素质及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和水平,首先必须加大对农业机械操作者的培训工作,开展玉米机、秸秆还田、水稻机插秧等生产技术培训,定期举办技术交流活动,使用网络技术开展线上培训。其次,要想有效避免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事故,首先相关农业机械部门就必须从源头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管控教育,签订责任协议;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机质量;定期对农业机械安全进行整治和排查,找出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并加以解决,同时相关农业机械部门也可大规模推广农业机械使用规定,确保每一位农业机械使用者都了解安全制度条例,从源头上管控事故,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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