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地产政策范文

2023-09-20

西安市房地产政策范文第1篇

1、当前契税政策(2010年11月1日起至今)

郑州市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新契税政策,首套房契税政策不变,二套房今后无论面积大小,均执行4%的契税额度。 郑州市最新契税政策

套数 面积 调整前 首套房

90以下 1% 1% 90-143 2% 2% 144以上 4% 4% 二套房

90以下 2% 4% 90-143 2% 4% 144以上 4% 4%

以上调整从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2、当前房地产商业贷款政策(2011年2月起至今) 本市户口居民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30%,利率无折扣; 本市户口居民购买二套房:首付最低60%,利率1.1倍; 本市户口居民购买三套房:基本停贷;

非本地居民在郑州购房: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银行不得向上述非本地居民提供按揭贷款。非本地居民在郑州购房:如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按二套房贷款处理。

商业办公用房贷款,从原先基准利率的1.1倍,上调至1.15-1.2倍。

对于第三套房的认定标准,本市银行多是以购房套数为准,而不是以贷款记录为准。

3、当前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10年11月3日起至今)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郑州限购政策:限制外地人在二环以内购房

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

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西安市房地产政策范文第2篇

一、国家统招毕业生落户西安办理程序:

1、毕业生通过各种方式找到接收单位(陕西省或西安市工商局注册并属西安市辖区内的单位);

2、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

3、接收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4、人才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交毕业生本人返回学校加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院系公章后,将协议书返回人才中心一份。其余由学校、接收单位、毕业生本人各持一份。

5、毕业后毕业生持报到证(派遣证)、人控卡、户口迁移证、 1 寸黑白大头照片到人才中心报到,由人才中心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二、档案由人才中心管理的优点有哪些?

1、可自由流动。档案、户口可随工作地点变动自由迁移。

2、人才中心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具有以下职能:出国政审、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党团关系转接、代办代缴社会基本保险、开具各类人事证明等及其它以档案为依据的一系列人事事务;

三、存在以下情况,欲将档案托管人才中心,户口落西安市的同学,可以持协议书及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办理有关人事代理相关事宜。

*暂时不找工作,欲在西安院校或外省院校考研或继续学习;

* 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深造;

*不想进国有单位,想去外省发展;

*暂未落实接收单位,愿意在西安市长期工作;

西安市房地产政策范文第3篇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批复》(市政办发〔2008〕50号)

文件规定:“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含农民工)。

1、35岁以下;

2、在本市工作满5年(社保缴满5年)

3、本市有房

二、不同人群

1没有关系的—凭钱或者本事

1)投资纳税落户须知

2)人才引进落户须知

2农民工进城务工 3有关系的—靠国家政策或者城里有人

1)新生婴儿报户

2)三投靠入户须知

3)知青申请落户须知

4)现役军官由外地调入本市区部队工作其家属随迁落户须知

5)随军家属落户须知

6)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落户须知

7)劳改释放人员落户须知

8)复员退伍军人落户须知

9)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迁入落户须知

10)办理大中专院校新生入户须知

11)民政部门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须知

三、涉及部门及分工

1、市公安部门

(1)依照有关规定调入或经考试录用到中央驻本市市区行政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2)军队干部家属随军;

(3)家庭团聚类(即三投靠)人员;

(4)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

(5)被收养人;

(6)恢复户口的五类人员(包括在外地上学的西安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超过两年回西安);

(7)无户口人员;

(8)需公安机关核准的其他人员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经公开考试录用到省属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2)省属单位引进的符合调动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其随迁家属子女;(3)安置到本市市区内中央和省属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包括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4)调入省属单位的符合调动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即技术工人)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经公开考试录用到市、区属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符合调动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3)安置到本市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4)到市和区(县)用人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

(5)到市和区(县)用人单位就业或回原籍落户的本市生源高校大专(含高职)、中专毕业生;

(6)从外省市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回本市;

(7)调入市、区属单位的符合调动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即技术工人)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8)从外省市退休职工回本市

4、省教育厅

(1)到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就业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2)到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就业落户的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毕业生。

5、市教育局

师范类毕业生到市、区属学校就业的

6、市民政局

(1)军队复员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2)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3)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四、资料来源

1、西安市公安局网站>网上办事>户政

2、西安市政府网站>市民服务>户籍身份

3、西安市人才网(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

4、西安市发改委网站(投诉建议)

5、西安市教育局网站(幼、小、初、高、职教育咨询政策等)

6、新闻报道:《落户西安指南:怎么办?到哪儿办?多长时间?》

7、《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出处

8、省、市办理《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部门分工

(关键字:迁入)

西安市房地产政策范文第4篇

一、延安市创新创业的现状分析

延安新区建设“延安创新小镇”和“延安基金小镇”将其作为新区中的特区、转型升级的支点、创新发展的亮点和新型城镇化的突破点。延安市新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面积已达到53410平方米。其中新区一期双创街区6000多平方米已全面投入运营,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面积25000平方米已全面投入使用,为入孵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培训、成果转化等全方位服务。

延安市制定《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对实体经济进行全面减负。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安排,全方位扶持企业发展。延安市大力实施人才强势市战略,制定了《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延安人才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进一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了《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及科技孵化器建设,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增强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创新服务模式,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文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积极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带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

延安市各县电视台开设“双创”宣传专栏,定期对优秀企业和创业先锋进行宣传报道,对双创政策进行解读,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维权投诉中心作用,开展企业环境建设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

二、延安市创新创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延安市在开展创新创业工作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创新创业环境得到了改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成果,但在很多方面仍然不足。

创新创业体制机制不灵活,延安市最具活力和最具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的比重较少,体制机制不灵活,营商环境竞争不充分,导致新兴产业发展缓慢。

人才在创新创业工作中至关重要。延安市通过出台各种政策,培养、引进了一批优秀人才,但创新创业人才资源仍然有很大的不足。创新人才不足,人才流失严重。企业想要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必须要有高端人才。但本地创新创业环境、文化氛围、营商环境都难以留住高端人才更何谈引进融入。

流程烦琐、效率低下,政府虽然不断的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企业,但办事效率和行政效率依然低下,初创企业在申请进入企业孵化基地时没有较为明确的要求,且审批时间较长,导致许多企业放弃延安而选择其他城市。虽然延安正在努力改变,但这个问题依然存在。

初创企业融资难、资金缺乏。初创企业在融资方面有较大的困难,融资渠道少,融资时间长,融资难度大等问题导致许多初创企业流失。虽然政府出台了许多政策来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但落实不到位,导致问题依然存在。融资难依然是初创小微企业面临的首要难题。

三、延安市创新创业发展政策建议

创新首先要体制上创新,分配制度上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性作用,让创新成为企业技术进步和利润增长的决定力量。在制度、结构、科技方面进行创新使延安各大产业能够迸发新的活力。

双创不仅要重视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同时也要重视对企业发展、产品创新起着举足轻重的工匠型人才。围绕人才需要,提供政策支持。对于引进和迁移来的人才都应该让其尽力留在本市发展,而不至于因政策、环境、待遇等相关方面导致大量优秀人才流失。

市政府推动“双创”工作要重视实际效果,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力将“双创”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机结合。加强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简化审批注册手续;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创业成本。

创新融资方式,全方位拓宽融资渠道。稳步推进金融创新,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创新管理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创新监管服务。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金融工作发展,为延安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立足延安,不断提升城市的创新创业环境。以积极、主动、开放的心态参与到双创之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引擎,在创新创业的高潮期,延安应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双创的活力,为延安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力争跟上全国脚步。

摘要:自首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双创”就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强大发展动力。“双创”能力已成为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延安市在创新创业方面作了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文章通过对延安市创新创业的现状分析,归纳其存在的问题,对延安市创新创业的相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创新创业,现状分析,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张雅彬,高丽英.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创业政策问题研究[J].知识经济,2018(07):21-22.

[2] 刘锦扬,朱胜.新时代下成都市“双创”形势分析与对策研究[J].价值工程,2019,38(01):59-62.

[3] 姜呈凯.完善创业创新政策体系培育经济社会发展动力[J].中国市场,2015(43):86-87.

西安市房地产政策范文第5篇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步骤

1.购房人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售楼场所,向开发企业提供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家庭户口簿、结婚证(或购房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济累计缴纳1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签署购房承诺。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初步核验,将购房家庭信息录入“济南市居民家庭住房查询系统”,联机打印《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交购房人,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3.购房人应持《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及身份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已有住房信息。购房人也可出具《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查询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信息。

4.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济南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将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不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5.取得《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人实施合同网签,并将《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编号、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录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即时打印网签合同。

购买二手住房的步骤

1.购房人应提供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家庭户口簿、结婚证(或购房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济累计缴纳1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签署购房承诺。

2.购房人持《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及身份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房屋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已有住房信息。

3.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将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不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4.购房人持《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到房产交易大厅的指定窗口申请办理网上签约备案及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限购中需要的相关证明都咋开?

限购细则实施,买房应如何办理相关的婚姻、社保以及个税证明?为此,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专门发布了上述相关证明的开具流程、服务指南及注意事项。

详细情况请登录http:///JinanRealtyManageClient/WebsiteRealty/RealtyIndex.aspx。

政策咨询:济南市城乡建设委,66600789 66605612。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82077201。

西安市房地产政策范文第6篇

摘要: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价格不断上升,国家为抑制房价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复杂的形势,笔者试图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博弈分析,探究自动调节机制下房地产价格升高模式,并为下一阶段房地产调控政策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政策;博弈论

一、房价上升循环

首先,我们要明确房价上升循环,整个上升循环分为四个阶段,即土地价格上涨增加房屋建造成本,迫使房价升高;高房价诱使地方政府或开发商等土地所有者囤积土地,导致土地市场供求失衡,由此致使住房供应减少;住房供不应求,房价再次升高;再次升高的房价导致土地价格上涨,从而进入下一轮循环,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个循环中,政府、开发商及购房者等房地产市场参与者同时进行博弈,促使循环不断进入下一阶段。见图

二、房价上升循环分析

为较为严密地对房价上升循环进行分析,我们还要明确以下几个一般性的前提和假设,即:

.土地资源是稀缺的;

2.城镇人口数量是不断增长的,对土地及住房的需求是不断增加的;

3.开发商是理性的;

4.购房需求包括自住性需求、改善性需求、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其中自住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是一种期望提高幸福指数的需求,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性需求,因此购房需求即为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注: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幸福指数就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

5.土地囤积者包括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暂且把地方政府作为囤地者的代表。

第一阶段:土地价格上涨迫使住房价格升高。

一般来说,土地资源的自然供给即自然赋与的土地数量是固定的,我们这里不考虑沿海岸造陆地等创造土地有效供给或采取某些方式毁坏土地有效供给的情况,因此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一方面,不断开发利用土地使土地资源有效供给逐渐减少,使供给曲线左移;另一方面,城镇居民人口不断增长,对住房及土地需求不断增加,使需求曲线右移。由于土地资源供需情况变动,使土地均衡价格两次提高,从E提高到E3,这里面土地价格的上涨,我们可称之为非博弈性土地价格上涨,这种上涨是必然的,非政策所能调控的。土地成本的增加使开发商房屋建造成本增加,迫使房屋售价升高,这里房价的升高源于增加的建造成本,其幅度是可以预测的。见图2

第二阶段:地方政府囤地导致土地市场供求失衡。

房价上升循环的第二阶段,是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进行动态博弈的结果,博弈的行为主体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两者均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为目标,策略的选择依赖于交易双方对自身净收益的评价。此博弈为三阶段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 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行为均是可以观察到的。首先,地方政府选择囤地或卖地的策略;其次,在地方政府选择卖地的条件下,开发商可以选择开发或不开发策略;第三,如果开发商选择不开发的策略,地方政府可以选择惩罚或默认。用ai i=,2,3,4) 表示地方政府获得的收益,bi i=,2,3,4)表示开发商获得的收益。见图3)。

第一博弈階段,地方政府若采取囤地策略,一般来说房地产商会选择放弃在该地区的投资,从前面分析可以知道,对于一定的时间周期,土地价格必然上涨,即其上涨概率为,设其基期价格为P,上涨量为X,潜在开发收益为Y,其中Y>X,那么囤地可能的收益期望a=P+X+Y,而开发商的收益b=0;第二博弈阶段,由于地方政府间的博弈,地方政府不可能长时间囤积土地,地方政府若采取卖地策略,而开发商选择开发策略,那么房地产开发会立即进行,地方政府收益期望会立即实现,即a2=P+Y,设开发商收益期望为b2=,>X;第三博弈阶段,开发商成为囤地者,地方政府若对开发商不开发策略予以默认,那么地方政府收益期望会立即实现,即a3=P+X,开发商收益期望b3=X;地方政府若对开发商不开发行为予以惩罚,设其惩罚约束成本为Cf,那么地方政府收益期望a4=P+X-Cf,开发商收益期望b4=X-Cf。

从地方政府收益期望来看,对土地垄断性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使地方政府收益期望a>a2>a3>a4,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囤地是使其利益最大化的最优策略,从前面分析我们知道,囤地使土地供给减少,破坏了原有的土地市场均衡,致使土地价格上涨,这种土地价格上涨,我们可称之为博弈性土地价格上涨,该上涨不是必然的,是可以通过政策进行调控的。

另外,地方政府收益a2>a3>a4,即地方政府在选择不囤地的情况下,与开发商合作完成土地开发也可获得仅次于囤地的收益,此时开发商获得整个博弈过程的最大收益b2,b2>b3>b4>b,因此开发商一定会选择开发策略,此阶段的合作性博弈使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形成利益联盟。这能够很好解释很多地方政府违背中央意图进行房地产开发现象。

第三阶段:住房供应量减少导致房价升高。

房价上升循环的第三阶段是购房者之间博弈的结果,博弈的行为主体是所有购房者。从前面分析我们知道,非博弈性和博弈性的土地价格上涨使房价两次升高,而如果所有购房者统一集体行动,均采取观望不购买策略,假设有足够可租用的住房,房价也不可能升高。下面我们证明这种统一集体行动是不可能实现的。

从前面的假设我们可以得出,参与博弈的所有购房者购房动机是投资或者投机,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分析。我们以两个购房者作为购房者集体代表,假设投资收益只要大于0即可,我们假设不存在购买力问题,买房是一种投资或投机行为,如果购房者都不买房,则没有投资收益,如果买房,可能面临房价上涨和下跌两种可能,设该概率为A和-A,对于一定的时间周期,上涨或下跌量为X和-Y,那么买房可能的收益期望即效用函数是XA-Y-A,因此,购房者间动态博弈矩阵为:

设R=XA-Y-A),R是未来时间内的投资收益期望,讨论R=XA-Y-A)的值,如果R大于0,那么入市,入市是纳什均衡;反之,观望,观望是纳什均衡。此博弈能够很好解释2009年至200年我国房价增长过快现象,这期间地价和房价快速提高,国家出台一些调控政策,但并没从根本上改变购房者看涨预期,使其收益期望R远远大于0,从某个购房者利益出发,无论其他购房者采取什么样的策略,对于他的最优策略就是入市,从整个购房者集体来看,整个购房者集体均会采取入市策略,形成统一集体行动,从而使房地产市场供应更加紧张,致使地价和房价增长快于一般速度。此时房价的升高是购房者间博弈的结果,是源于购房者的预期,其幅度是不可预测的。

第四阶段:房价上升诱使土地价格上涨。

房价同比上涨是第四阶段开发商之间博弈的前提条件,房价不可预测上涨带来的巨大利润空间诱使更多的开发商追逐更少的土地,在目前我国国有土地出让实行招拍挂制度前提下,便形成完全信息下开发商之间的“斗鸡博弈。每个开发商都有两种策略,即加价或不加价,我们以两个开发商作为开发商集体竞价代表,假设双方均选择加价,则地价成本增加,两者收益为-2个单位;如果一方加价,而另一方不加价,则加价的一方获得开发机会,赢得利润,收益为个单位,而不加价的一方失去开发机会,损失利润,收益为-个单位;如果双方均不加价,均失去开发机会,损失利润,收益均为-个单位,博弈矩阵为:

这个博弈有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一方加价,另一方不加价;或一方不加价,另一方加价。在前面分析我们知道,地价成本可以转嫁给购房者,所以每个开发商均会优先选择加价策略,在其收益预期为正及经濟实力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会放弃竞价,从而导致地价持续攀升,这能够很好解释全国各地“地王频频出现的现象。当然,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毕竟存在差别或对收益预期判断不同,终有一方采取不加价策略,此时博弈结束。

三、政策建议

一适当借鉴新加坡房地产发展模式

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博弈可以看出,由于地方政府的垄断性博弈致使土地价格上涨,因此可借鉴新加坡模式,即先把购房者能够承受的价格计算出来,以此价格为基础,扣除建筑成本、开发商固定比例利润之后得出土地价格,这样既能控制博弈性土地价格上涨,也能防止开发商暴利,并且把房价控制在购房者能够承受范围之内。

二加快廉租房建设

从购房者间博弈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应该加大廉租房建设投资力度,给予开发商政策支持,加快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足够的可租用的住房,缓解房地产市场供给紧张状况,从而降低开发商及购房者收益预期。

三继续缩紧房地产信贷。

从购房者间博弈分析可以看出,假设购房者不存在购买力问题,购房者均会入市,形成统一集体行动促进房价升高,因此继续采取多种手段缩紧房地产信贷,影响购房者购买能力,能够有效干预购房者入市。

四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

从开发商之间博弈可以看出,在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下,若把价格作为土地竞得的唯一标准或重要标准,地价就会节节攀升,因此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地方政府切勿急功近利,应把投资者的资质、从业经验、房产业绩、市场声誉、信用度、开发计划、土地利用率等指标作为土地竞得的重要标准。

五出台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

从前面博弈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地方政府、开发商,还是购房者,收益预期一直是促使房价上升循环进行的关键因素,目前,由于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房地产市场基本处于观望阶段,因此国家应该继续出台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传递房地产政策趋紧信号,坚定市场信心,以降低地方政府、开发商及购房者收益预期,从而有效抑制囤地、高价竞地及炒房行为。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2] 张蔷薇,徐健. 房地产市场价格博弈分析[].华东经济管理,2007,2.

[3] 李东升.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在房价调控中的合作博弈分析.中国物价[], 2007,.

[4] 程平.地方政府、消费者、开发商三方博弈房产价格.中国房地产金融,2005,8.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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