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干部复员范文

2024-03-13

军队干部复员范文第1篇

根据中发[2001]3号和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是:

安置对象:计划安置军转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指令性安置到地方工作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安置计划:全国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转办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一般在每年的

2、3月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由省一级军转办会同军区军转办下达,一般在每年的

4、5月份;地州、市每年

5、6月份接收安置任务,7-8月确定安置方案,9-10月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按照程序到地方报到。

安置地点:⑴原籍或者入伍地;⑵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⑶配偶随军常住户口所在地;⑷未婚军转干部可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⑸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或功臣模范或因公因战致残的可到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⑺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到任何一方部队驻地安置。⑻对在昌吉入伍且父母为州直在职或退休职工的或配偶户口在昌吉市且工作在州直单位的可安置在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分配与就业:①担任师、团级职务的可安排相应领导职务,也可安排非领导职务;②营级职务的一般安置相应非领导职务;③连、排级转业干部相应安排在科员或办事员职位上;④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的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提职安排;⑤对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三年的适应期。

各项待遇:①工资待遇。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工资福利科下一课时讲解;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退休待遇。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

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相同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但到地方后受降级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除外;

③工龄计算。军转干部的军龄,计算为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享受相应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的,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部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④政治待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

⑤荣誉待遇。军转干部在服役期间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经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转干部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

配偶安置:①安置地点。军转干部选择原籍或入伍地安置的,配偶可随调安置。②随调配偶为公务员的、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③配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④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事业单位的配偶,应当给予3年的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二、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发[2001]3号、国转联[2001]8号、新转联[2003]1号、国转联[2006]1号和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作如下规定:安置条件:①2001-2004年, 担任师、团职职务军转干部或军龄满20年的营职军转干部,可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②2004-2006年三年载军期间,营职军龄满18年就可选择自主择业;

③2007年以后,军龄满20年的师、团、营职军转干部,本人自愿,可选择自主择业;

安置地点。①原籍或者入伍地;②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③配偶随军常住户口所在地;④未婚军转干部可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⑤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到任何一方部队驻地安置。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安置,该地区为边远艰苦地区和高山海岛县(市)的,其上述亲属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⑦对在昌吉入伍且父母为州直在职或退休职工的或配偶户口在昌吉市且工作在州直

单位的可在州直安置。

各项待遇:①退役金。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并免征个人所得税。退役金的调整情况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较发达地区,退役金低于当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退休金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并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有关待遇,其工资待遇按照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执行;触犯国家刑律受到刑事处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发或停发退役金;户口迁入自治区境外的,按实际情况减发或停发退役金。

②医疗保险。按照安置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③养老保险。根据自治区新劳社字[2004]61号文件精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领取退役金的同时,还可参加户口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统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④取暖费。按照安置地同级公务员享受的补助标标准执行。

⑤独生子女费。按照安置地同级公务员标准执行;

⑥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性发给本人生前10-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金金作为丧葬补助费。⑦其他待遇。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办理注册手续;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凡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占企业总数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管理服务:

报到程序。原所在部队—州军转办—市军转办——市人武部—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

党员教育管理。未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党员教育管理由所在社区党组织负责。已就业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以《联系手册》为纽带,加强军转干部与社区党组织的联系,每年年初或新一批自主择业军志干部

报到时将《联系手册》发给本人,每年底发放取暖费和独生子女费时,要求军转干部带《联系手册》前来领取;异地就业和居住的重点要求。

党费收缴。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中的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基础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之和的实发比例为党费的收缴基数。

就业培训。积极与劳动部门协调联系,通过再就业培训,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同时,通过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参加人才交流会,或向有关企业推荐等方式,协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早实现就业。

三、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如何规定的?

根据人发[2003]82号、中办发[2003]29号、新党发[2004]6号、昌州军转发

[2004]1号文件规定,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是:

解困对象:①自建国以来至2000年12月31日前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且目前在企业工作、退休、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副排以上),辞职人员不在解困范围;②1969-1975年复员的军队干部,按照中发[1980]3号文件改转业的,且目前在企业工作、退休或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的。③复员干部、退伍战士、转业士官都不属企业军转干部范围。

解困措施:

①退休人员(包括内部退养)。以昌吉州上平均养老金为标准,对达不到这一水平的补助到这一水平;

②在职人员。以昌吉州上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达不到这一水平的补助到这一水平;

军队干部复员范文第2篇

冯辉李凌

沈阳军区202医院预防保健科,辽宁 沈阳 11000

3[摘要]本文结合为老干部医疗服务的实践,总结了对军队老干部保健的几点具体有效做法,既领导重视、以人为本、心理疏导、感动工程。

[关键词]军队离休老干部;保健;做法。

部队离退休老干部做为社会特殊的老年群体,他们的平均年龄在80岁以上,体检资料显示其群体患病率达100%;同时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他们的心理特点也发生变化,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用科学发展观,探索和研究具体有效的方法,运用到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中。

一.老干部的一般状态:

1、心理方面

1.1自我意识,急躁情绪:老干部都有曾经骄傲的经历,有对现实社会所给予的名利、地位、各种待遇等的需求和心安理得的接受心理,存在着强烈的被尊重、被关怀的愿望。早年饱受战争的残酷、紧张环境等刺激,形成不同程度的焦虑、急躁情绪。

1.2失落孤独,不善沟通:离休后生活空间变小,生活秩序改变,生活重心变成了家庭琐事,角色发生错位,由领导变为普通群众,感到无所事事,力不从心,有种寂寞感和失落感。

1.3封闭多疑,固执保守:老人常对他人察言观色,敏感多疑,过分注意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常用老经验、老观点去看待新事物,自以为是,与环境和人群不相融合,固执己见。

1.4悲观厌世,绝望自弃:老年慢性病人,由于长期多种疾病的反复折磨,精神萎靡不振,悲观失望,丧失了战胜疾病的信心,也丧失了生活和生命的信心,就诊时常呈缄默状态,无任何主动意识。

2、躯体方面

2.1 自理能力下降:随年龄增高老年人记忆力和反应力明显减退,对疾病和症状述说不清、感觉不到,给医生问诊、查体等带来不便。有时外在表现与疾病严重程度不符,需要首诊医生更加耐心细致以及医护人员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2.2 就诊次数增多:我们负责的七个干休所共计246名老干部中80岁以上者139人,占57%;行动不便者41人,占24%;今年门诊老干部就诊量比去年增加51人次,今年老干部住院比去年增加21人次、124天。

2.3多病重病增加:结合近三年老干部的体检数据:老干部平均患有7种以上疾病,个体患病总数最多达12种;重病包括三期高血压占73%、冠心病占59%、脑血管病占32%、糖尿病占20%、肿瘤占14%等。

2.4 难治性疾病增多:如老年性白内障、前列腺增生、各种因素导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顽固性心律失常等疾病,虽然有一些相应的治疗方法,但由于老干部年高、体弱、多病,治疗上增加了很大难度。前两种疾病分别占64%和61%。

二.针对老干部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

1、领导重视:一是每年初院党委专题例会研究为老干部服务工作,以为部队服务为牵引建立专款投入预算,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展开。院

长政委亲自带队走访每一个干休所,开现场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一步到位解决问题。二是为老干部创造了优美的医疗环境和方便的就诊程序,保健科、干诊科周围被绿色草坪环绕,诊室宽敞明亮空气怡人。老干部候诊、挂号、检查(包括心电和B超)、住院一条龙服务在保健科一次性完成;贵重药品和贵重检查向老干部全线开放,审批设在保健科。三是医院选调医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耐心细致地为老干部服务,增加了与他们的沟通,得到了他们的充分信任,在就诊需求方面满足了老干部。

2、以人为本。一是全面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预防保健科通过就诊前移、看病到家的方式主动了解病情,还通过电话回报当天的化验检查结果,这种热情周到的主动服务和为老干部着想的精神,深深打动了老干部,消除了他们的孤独和保守心理。二是医护人员在保健过程中特别注意说话的语气、方式和态度,具体在抽血、查体、做心电图等时用肢体语言让老干部感触到视病人如亲人的感觉。科室通过微笑服务、帮助服务、满意服务、陪送检查、陪送住院等多种形式,时时处处体现出对老干部的尊重和爱护,缓解了他们的急躁情绪和思想顾虑。三是医护人员从老干部的常见病入手,熟练业务扩展知识,用通俗的方法、耐心的态度和崇高的责任为老干部解释各种健康和疾病问题,上门为老干部家属培训简单急救常识,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建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逐渐驱除了他们悲观自弃的心理。

3、心理疏导。一是善于通过病人情绪变化发现病情变化。医生通过与患者“聊天”,掌握病人的思想动态,然后结合病情进行个体化心理疏导。有一次,一位患糖尿病的老干部情绪激动,牢骚满腹,说话

的方式与以前有所不同,首诊医生耐心询问后得知,他自己参加了气功协会学习班,自己用气功治疗糖尿病,并停服了降糖药物。医生立即给患者检查了血糖和尿糖,结果都同时升高。找到病情变化的原因之后,医生将血糖和尿糖增高的机理及危害以及相关知识给老干部耐心讲解,并解释了气功治疗疾病的局限性,经过心理疏导和及时有效的治疗,患者病情很快好转。二是善于透过老年心理特征发现实质性疾病。一次,一位患冠心病的老干部来随诊,因患者有老年痴呆,就诊时表情逍遥无明显主诉。首诊医生观察患者脸色有些不好,立即给予仔细查体、心电图检查,结果发现患者是“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医生立即进行相应处理,收住院治疗,使患者转危为安。三是善于应急处理老干部危重病情。一位老干部在家中突然剧烈腰痛,首诊医生到家中出诊检查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心电图正常,老干部拒绝到医院进一步检查。首诊医生考虑到患者既往无肾结石病史,一定是有其他急症,便果断强迫并护送病人入院检查治疗,结果患者是夹层动脉瘤。

4、感动工程。为了动之以情感化病人的心灵,缩短医患之间的距离,我们在做好医疗工作的同时,以为周期系统开展了“五个一工程”活动: “五一”到干休所为老干部及家属做疾病预防教育。一年之际在于春,疾病的预防工作也首先在春天全面展开,万物复苏的季节使得这一活动更加深入人心,深化了服务内涵;“七一”与老干部一起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回忆他们光荣的历史,给他们以表达思想和思绪的空间,使他们感到做为一名老革命的人格魅力,从而更加热爱生活;“八一”向老干部发放保健用品及书籍,传播大众医学,与时俱进,普及健康教育,加强老干部自我保健意识及能力;“十一”做一件

感动老干部的好人好事,如聘请老年科技协会的老专家讲课,结合老年的社会心理和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很受欢迎;“元旦”向老干部发慰问信、慰问品等,带去全院的问候,加深了彼此间的亲情感。总之,我们通过时间的投入、人力的投入、资金的投入、心灵的投入最终达到一种感情的投入,促进了老干部的身心健康。

经过努力,我们和老干部建立了和谐的氛围,取得患者充分信任,不但治疗了患者的疾病,也改善了患者心理变化,做到了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

参考文献

[1]姜德珍。老年人个性的变化与调适。解放军保健医学杂志,2002,4(5):120——122。

[2]崔宝善等。军区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对策建议。东南国防医药,2007,9(5):384——385。

军队干部复员范文第3篇

首先, 要深刻理解军队干部人事条例规章的法律性质, 转变不把它们当作法的错误观念。我国军队干部人事法, 是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基本渊源, 以《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和《预备役军官法》为基本框架, 以对干部制度进行补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体系。

目前, 虽然我军对于干部管理规定在认识上有很大的突破, 在实施方面也落实到位, 但是, 有法而不知法的情况还相当普遍。比如: 《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关于“军官的选拔和使用,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适时交流的原则, 实行民主监督”的规定, 就更多地被看作是党对选拔和使用军官的原则要求, 而不看作是一种法律规定; 关于“考核军官, 应当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的规定, 也往往不是被当作法律规定, 而多半被当作一项具体的工作方法或工作作风。部分从事军队干部人事工作理论研究和教育的同志, 在这个问题上, “法”的意识也相当淡薄, 并没有真正把它作为“法”来研究和讲授。他们编写的教材、出版的专著、授课的讲义, 多是从军队干部工作的原理、原则、规律、机制等方面进行论述, 缺少从“法”的角度来阐述。部分做干部管理实际工作的同志, 往往不认为这些条条框框是法律依据, 不将工作看作是对干部人事法的实施, 而认为可以根据党委或者首长的意志改变。因此, 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加强军队干部人事法律的宣传教育, 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有法不知法、拿法不当法的状况。鉴于领导干部和干部部门在依法管理干部中的特殊作用, 使他们认识军队干部人事法的法律性质, 尤为重要。

其次, 要深刻理解依法管理干部和坚持党管干部的一致性, 消除把两者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曾经, 党管干部在我国军队历史的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 随着时代的发展, 有一些同事始终无法理清党管干部和依法管理干部的关系, 认为依法管理干部会阻碍党管干部的进展。笔者认为这样的理解其实是有失偏颇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其无法认清依法管理干部与党管干部的内在关系。江泽民同志曾指出: “坚持党的政治领导, 一个基本的方面就是要坚持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 带动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 也是党的主张的体现。执行宪法和法律, 是按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办事, 也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直奉行党管干部的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 党委是主体, 这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脚的。从另一方面来看, 我军关于干部的人事立法, 一直处在党的领导之下, 它是经过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客观真理、有利于将党的干部政策法制化、规范化。我们应该看到, 通过把党管干部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 充分发挥法律在制度建设方面的重大作用, 才可以最终促使党管干部这一准则所拥有权威及稳定的特性。所以我们应该看到, 强调依法管理干部和坚持党管干部两个方面的一致, 不仅不会削弱党管于部的原则, 反而在某种程度上, 促进了这一原则的实现。最终能让大家意识到, 依法管理干部本质上是党管干部法制化和科学化的体现, 标志着我军在管理水平上走向成熟。

最后, 我们应当反思, 实践操作层面上究竟应该如何应对? 依法管理干部有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 这是我们在前文中已经反复提到的, 即应当弄清楚权和法的关系。坚持在法律的指导下办事, 使管理者与管理者之间、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实现真正的平等。我们要讲, 建设法制中国、法制社会, 指的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能让某一个人或者群体, 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始终要明确的一点是, 必须让大家明白干部人事法的权威, 应该始终是高于管理者个人的权威。由于历史原因, 军队干部人事管理法本身还并不完善, 这无形之中导致总有部分人, 认权不认法, 权力至上。

笔者认为, 我们只有从思想源头上, 深刻理解干部人事权和人事法这两方面的关系, 才能真正理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外无特权等思想观念; 只有牢固树立权由法赋予、权按法行使、权受法约束的观念, 才能真正实现依法管理干部。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需要我们全军高度重视, 不断变革不合理的制度, 最终转变观念, 实现依法管理与领导管理的和谐共处。

摘要:依法管理军队干部要求军队干部要深刻理解理解军队干部人事条例规章的法律性质, 要深刻理解依法管理干部和坚持党管干部的一致性, 在实践操作上理清权和法的关系, 加快依法管理干部在军队干部人事管理上落地生根。

关键词:法律,管理,军队干部

参考文献

[1]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2] 任建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3] 十八大报告文件起草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军队干部复员范文第4篇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向全省离退休干部通报组织工作情况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组通„2011‟73号)精神,结合我市老干部工作实际,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老干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全面做好我市老干部工作,得到了老干部们的一致好评,现就我市做好离休干部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我市离休干部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共有离休干部39人,其中:行政单位17人,事业单位6人,企业单位16人。处级离休干部1人,享受副处级待遇7人。离休干部男26人,女13人,离休干部党员34人,其中:男25人,女9人。离休干部遗属37人,其中:困难离休干部4人,困难离休干部遗属3人。

二、落实离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工作情况

(一 )、创新思路措施,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组织思想政治工作

1 一是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组织工作。由于我市离退休党支部的党员,特别是支部书记年龄都在80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根据工作需要,局党支部及时帮助他们沟通协调,抓好换届,选出了党性强,身体健康的较为年轻的老党员担任书记,增强了离退休党支部的活力,健全并落实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培训等党内活动制度,推进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有关制度的意见》要求,坚持并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观考察、走访慰问、等一系列制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市级领导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带头走访慰问全市离退休干部及老干部遗属,为老干部们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离退休老干部迎春茶话会,邀请老干部参加了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换届工作座谈会、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三月三节文艺晚会、市级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等,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老干部关心支持五指山市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6月27日,我局组织离休干部10人开展参观考察活动,到陵水新开发区和三亚南山等参观考察,让老干部开阔了眼界,感受到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新变化、新发展。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离休

2 干部征订了《海南日报》、《人民日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参考》和《老干部参考》等报刊杂志,满足了广大老干部关心政治、加强学习的需要。今年来,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议精神和省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参观考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促进了老干部的政治思想更加坚定,更加热情地投入到五指山市的经济建设中来。

三是开展创先争优,扎实推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了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争当“四好”老干部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树典型、宣传等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上半年组织离退休干部290多人观看电影《杨善洲》开展向离退休老同志的优秀代表——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每月15日,利用离退休党支部活动日,开展“讲事迹、比奉献、葆本色”宣讲活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激励教育身边的老干部。还先后五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老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文明大行动、行风监督、网吧监督、送温暖献爱心、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二)、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老干部办实事好事

认真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积极开展“进老干部家门、知老干部情、解老

3 干部难”活动,为老干部办实事好事,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为老干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做好老干部最直接最现实的日常服务工作。

1、组织老干部定期体检,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随时掌握老干部健康状况,让老干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对有病住院或办理家庭病房的老干部,我们都到医院或家里进行探视,让老干部们感受到组织最温暖、最贴心、最人性化的关怀。今年以来,共有7名离退休干部住院治疗,我局都组织探望,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去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建立离退休老干部通报会和意见征询制度,定期向老干部通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认真听取老干部们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春节前夕,市委、市政府在市委三楼会议室召开老干部迎春茶话会,邀请离退休干部代表20人参加会议,市委领导向老干部们通报了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计划,并认真听取老干部们的意见,老干部们十分满意。今年4月,我局还利用老年大学这一阵地,组织部分候鸟老人25人召开座谈会,征求候鸟老人对五指山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汇总向市委督查室反馈。此外,利用每月15日离退休支部生活日,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的有关文件和省第 4 六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参加离退休干部累计120多人。

3、认真落实老干部联系、走访、接访制度,主动与老干部进行思想交流。对老干部的来访来信,我们都认真做好记录,热情接待、积极反映、认真处理,给老干部们满意的答复。如毛阳镇政府离休干部王家义,6月6日到我局反映:由于年老多病,子女无工作,造成家庭困难,要求组织照顾儿子就业的情况,接到情况后,我局领导立即到毛阳镇了解情况,并将了解的情况,向市领导反映,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粮食局离休干部王开雄反映由于所在单位破产,造成4个子女下岗无工作,本人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造成生活极其困难,要求组织安排子女就业问题,以解后顾之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都及时了解情况,主动跟领导汇报,以取得支持和帮助,对几位异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来电询问医疗、津贴问题,我们都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有着落。

4、对去世的老干部、遗属,我们积极开展临终送温暖活动,积极、主动帮助家属子女处理后事,得到了去世老干部家属子女的由衷感谢!

5、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捎去节日慰问金、慰问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之情送到每位老干部的心坎上。2012年春节前夕,我们争取市委、市政

5 府的支持,先后慰问离休干部及遗属和退休的处级干部共92人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等费用共13万多元;七一期间,我局党支部还开展了慰问特困老党员活动,给3位离休困难党员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心和温暖。

6、情系老干部,力所能及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一是经过调查,了解到我市还有一些离休老干部,特别是企业离休的老干部,如市粮食局的离休干部王开雄,畅好乡离休干部朱成义,毛阳镇的离休干部王家义、王明辉,由于企业破产,本人年老多病,子女下岗无工作,无住房,或住危房,生活非常困难,需要我们帮助解决子女就业、住房问题,我们及时地把这些情况汇总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委书记宋少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棉生十分重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离休干部的实际困难。二是把老干部的冷暖、困难放在心上,了解到毛阳镇离休干部王明辉,由于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一部轮椅,方便生活,局领导亲自把轮椅送到他家里,为他解决了这个实际困难,老干部非常感动和感激。

(三)积极做好协调沟通,落实好老干部“两费”工作。 为了落实好离休干部离休费、医疗费的落实情况,我们对全市离休干部的“两费”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离休干部就医用药及其他待遇落实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适应离休干部逐步进入“双高期”的实际,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落

6 实离休干部增加离休费和各项补贴工作。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老干部工作,实行了老干部医药费预拨制,市财政局每年给市社保局医疗专户预拨100万元作为离休干部的医药费,从根本上解决了老干部每月医疗费报销不及时的老大难问题。局领导经常与财政、社保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我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问题。如:医疗费的报销问题,对居住在广东、海口、三亚等省、市离休干部住院需报销医药费时,我局领导亲自与市社保局协调沟通,为离休干部办理医药费报销事宜,为老干部们排忧解难。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离休干部报销医药费27.1万元,无拖欠现象。

(四)积极探索推进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落实老干部各项政策待遇文件精神,加强离休退休干部宏观管理调研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探索推进以党建工作推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思路措施,实现了离休退休干部组织生活共过、学习教育共抓、管理服务共管、作用发挥共促、离退休干部工作全面推进的目标。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春节慰问活动和七一前夕的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了特殊困难老干部及遗属生活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参加革命时间早、家庭负担重、身患重病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及遗属。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我们积极调剂资金,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让他们过上一个幸

7 福、安宁的晚年。

军队干部复员范文第5篇

1. 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16号文件规定的离休条件的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含参加地方革命时间,下同)的团职或行政十五级以下和相当职务(职称)、级别的干部,以及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营职或行政十九级以下和相当职务(职称)、级别的干部, 均移交地方政府安置。

2. 符合总政治部[1993]政干字第498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4]政干字第548号通知规定的正师职以下(包括正师)军队退休干部均移交地方政府安置。军队副军职以上军官、享受副军职以上待遇的文职干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干部、在军队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退休后,由军队安置管理;自愿到地方安置的,也可同其他退休干部一样,移交地方政府安置。

3. 在高原、沙漠、海岛等边远艰苦地区工作,2年后达到服现役最高年龄或退休年龄的在职、免职师职干部,本人同意的可以提前审定,移交地方政府安置。边远艰苦地区的划定范围,执行劳动人事部人劳科局[1983]064号和总后勤部财务部[1990]财标字第153号文件规定。

(二 接收条件 1. 离休条件

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队伍的;建国后入伍、建国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战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师职以下军队干部。年满55周岁,可办理离休。

2. 退休条件

1949年10月1日后入伍(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下同)的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退休。

(1)担任师职以上职务,且达到服现役最高年龄的,或者军龄(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下同)满30年、年龄满50周岁,本人申请退休的军官。

(2)军龄满30年或者年龄满50周岁的团职以下军官。 (3)达到退休年龄的文职干部。

(4)未达到退休年龄,因战、因公致残和因病经医院证明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5)接近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师职以上军官和接近退休年龄的文职干部,不宜继续服现役或在部队服务,且不宜转业地方工作的。

(三 安置去向

1. 离退休干部可以就地安置,也可以回本人原籍、入伍地、配偶原籍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安置。

2. 在内地工作且夫妻在一地工作的干部,一般应以就地安置为主。在新疆、青海、西藏等艰苦地区工作满15年(含)自愿留该省、自治区安置的干部,师职以上的可在省会城市安置,团职以下的可在本地地级市安置。

3. 在高原缺氧和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沙漠地区工作满15年(含)回内地安置的,或者因战因公评为二等乙级以上残废的,或者担任师级职务的干部,可以到安置地地区所在地安置。

(四 接收安置程序

1. 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下达的移交安置计划,省级民政部门对省军区政治部移交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档案及“安置审定表”,按政策规定进行集中审核,确定接收人数及安置去向、住房方式。

2. 省级民政部门会同省军区政治部将审定的人数、“安置审定表”、“安置去向联审统计表”上报民政部、总政治部列入安置计划。

3. 计划下达后,省级民政部门根据安置去向将接收安置任务下达到有关市(州)民政部门,由部队与接收单位办理具体交接手续。

4.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的各项费用,从移交后的第二年起,由省级民政和财政部门根据接收单位上报的“三联单”,确定当年实际接收人数,编制经费预算上报民政部和财政部核批下拨。

(五 法规依据

军队干部复员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从国防生报考和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实状况入手,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对加强和改进此项工作提出对策措施。

关键词国防生报考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问题对策

近年来,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问题成为依托培养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大批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对优化军队人才结构、推进部队信息化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国家教育形势的发展和军队人才需求的变化,在实践中,现有的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运行模式遇到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加以研究解决。

1 现实状况

1.1 规模不断扩大

据对合肥地区三所国防生招生院校近三年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情况统计,报考比例分别达到了75%、77%、82%,录取比例达到了43%、46%、52%。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和规模呈不断扩大趋势。

1.2 报考动机复杂

通过调查了解,很大一部分国防生考研并不是想着将来更好地投身部队现代化建设,而是把考研读研当作跳板、筹码和避风港。有的认为一旦考上研究生就有了去三大(大城市、大单位、大机关)等所谓好单位的希望;豍有的存在怕苦怕累的思想,认为考上研究生至少可以在学校舒服地多呆上几年,可暂时离开部队紧张而枯燥战备训练生活;三是存在为自己谋后路的思想,认为即使自己在部队干不好,研究生学历对以后转业复员也有很大帮助。

1.3 教育管理断线

为了保证国防生有充足的复习时间,从本科第六学期暑假开始,学校和驻校选培办的教育管理工作纷纷为考研让路,影响正常教育训练工作的开展。考取研究生后,国防生将到部队工作1-2年后方能返校读研,期间还要完成入伍集训、军事院校任职培训等,实际在基层部队工作时间大都在半年到一年左右。部队纷纷反映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国防生基本上是匆匆来、匆匆走,整天脑子里考虑最多的是何时回学校上学,部队想重用又因为时间太短来不及培养,只能挂个闲职了事。回校读研期间,由于目前政策不明確,这些国防生的教育管理上经常处于“学校管不好、部队管不着、驻校选培办不想管”的状态。

1.4 学用严重脱节

目前国防生在地方院校攻读研究生,基本上仍是按照高校的统一要求和规划来进行,与同专业普通生培养没有什么区别。国防生在地方院校读研的培养目标不明确、专业设置针对性不强、培养方式单一、军地双方培养和使用脱节等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部队用人单位纷纷反映大多数国防生研究生到部队后,专业知识用不上,难以适应基层岗位要求;另一方面,大多数研究生去部队后,都带着 “技术扶贫”的心理,自我定位不准,往往一遇到挫折,就不安心本职岗位,想撂挑子不干。

2 原因分析

2.1 国家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必然结果

199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快速增长,到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达2000万。在此基础上,我国研究生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国防生渴望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成为必然的结果。

2.2 国防生考研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开展国防生考研工作的基本依据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于2005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随着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和国防生读研形势的发展,《通知》内容过于原则化,缺乏操作性,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在诸如报考研究生审批、保留入学资格、读研培养费用、直接读博和硕博连读的审批、返校读研期间的教育管理等问题上还不明确。

2.3 军地协作培养模式不健全

目前,国防生读研培养模式,基本上是由普通高校实行单一型的独家培养方式,培训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地方学科专业与军事学之间缺少横向跨越兼容,国防生到地方院校攻读研究生在军队建设中总体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致使学用脱节现象严重。

3 对策措施

3.1 端正对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认识

目前,我军的高学历人才仍然较为缺乏,与外军存在较大差距。而地方院校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和科研优势,国防生到地方院校攻读研究生,既有利于地方高校了解军队人才培养的需求,又有利于军队学习、吸收国内外科学发展前沿知识和尖端技术。在此意义上,要求我们把报考与(下转第29页)(上接第3页)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工作放在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推动依托培养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高度来抓好抓实。

3.2 完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制度

一是要合理确定培养规模。国防生考研工作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控制一定比例,具体规模可参照强军计划人数执行。二要严把专业关口。要改变以往国防生完全按照个人兴趣自发报考专业的做法,实行自愿报考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引导国防生把学习热情和将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机结合在一起。三是要按培养目标分类管理。要按指挥干部、技术干部区分类别,对于指挥干部可以参照军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规定,实施先到部队工作,保留学籍的办法;对于技术干部,应鼓励直接读研,不需保留学籍,以利于专业知识的连续性。

3.3 探索创新军地协作培养模式

一是科学制定培养目标。要充分发挥地方高校的科研、人才、信息优势,紧贴部队建设需要,把培养部队建设急需的应用型指挥和工程技术人才作为培养目标。二是合理完善培养方式。要借鉴地方人才培养的有益做法,积极推行双导师制度,由军地双方共同指导研究生选定和完成课题,以增强培养的针对性。豎三是军地合力共管。要明确高校、部队用人单位和驻校选培办的职责,特别是要发挥好驻校选培办的教育管理功能,注重将教育管理渗透到专业学习、日常生活等方面,提高免疫力,确保经受得起复杂环境的考验。

基金项目:本文是安徽省教育厅社科类项目“国防生综合素质培养研究(课题号:2008SK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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