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阅读随笔范文

2024-03-08

红与黑阅读随笔范文第1篇

【例题】法国著名寓言作家拉封丹有一则寓言:北风和南风比试,看谁能把一个行路人的大衣吹掉。北风呼呼猛刮,行路人紧紧裹住大衣,北风无奈于他。南风徐徐吹动,温暖和煦,行路人解开衣扣,脱衣而行,南风获胜。这个寓言意在告诉人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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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B.方法得当柔可克刚

C.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D.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中公教育解析】由问题可知此题为意图推断题,答案当为寓意深刻的道理。但是细察诸选项,都是大道理,这时与原文的关联性就是解题的突破点了。题干讲的是北风和南风比赛的故事,看谁能把行路人的大衣吹掉,题干重点讲述了南风和北风不同的努力方式,南风柔和,北风猛烈,最终南风获胜。可以看出,同样的目标,但是不同的方法会导致了不同结果,只有方法得当,才能以柔克刚,显出成效来。所以,正确选项是B。

红与黑阅读随笔范文第2篇

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世间无情,千万物事穿手过,流水落花天地间。清灵黛玉,无人知心,四季逆旅,寂寞独行,春葬落花,秋卧菊榻,兰心慧语,化做墨香。可怜清流易被浊欺,白雪常遭泥污,生长在一个不容她的世界里,黛玉因此更无片刻欢颜。尽管外祖母宠爱,宝玉钟情,黛玉并未因此真正快乐过,她深知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自己只是一匆匆过客,不会久留。

周遭他人冷眼,黛玉独自经受,从未怨言,世间的骄情假意,被她的无尘明镜,照得纤微必显,毫无遗漏。在这个戏台一般的世界里,她不会妥协,不会作假,只会一意孤行,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一如殷商末年的伯夷叔齐,周伐纣王,两人便以微小之躯劝阻西周万人之兵,周灭纣王后,两人便作采薇之歌,绝食首阳山。黛玉高洁,一身孤臣孽子的风范,直逼古人,就算是自认为红尘得意的薛宝钗,也情不自禁愿和她结为金兰之谊,时常亲近。自认非凡的槛外人妙玉,也亲自以古器仙茗客敬黛玉,并时常在圆中,驻步倾听黛玉的雅乐诗词。

落入人间的绛珠仙韵,只有怡红公子能真正赏识,两人原本神仙眷属,心心相印。但尘蒙愚情的宝玉,看不透众人笑骗欺言中的金玉良缘,病中的黛玉,终被风刀霜剑,逼到一息恹恹。孤身病榻中的黛玉已经无泪可还,知音的琴弦已断,焚稿的诗魂已冷葬明月西风中。就在自己情缘湮灭之时,在与自己的笔墨知己道别之后,一身傲骨的林黛玉,孤零零而来,干干净净而去。

在日夜啼哭外表之下的黛玉,其实是红楼梦真正的精神支柱。无论是晴雯的刚烈不阿、司棋的视死如归、鸳鸯的智勇忠贞、还是紫鹃的悲情怒目,都是黛玉的身外化身,是黛玉故事的延伸。黛玉的尊严,就是红楼梦的尊严。名著红楼梦阅读心得2

《红楼梦》感动了千千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了千千成千上万的人。《红楼梦》是中国的真迹。它以悲情爱情为主线,描绘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兴衰历史。其实他们主人公的爱情悲剧也是他们(他们)的性格悲剧,当然也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哭哭啼啼的林黛玉,身体不太健康。贾宝玉怎么了?有这么多红润的美人。为什么喜欢一个整天生病的老病人?重读《红楼梦》,发现所有的美人都俗气,没有人能比得上林黛玉对贾宝玉独一无二、刻骨铭心的爱。林临死前曾说:“你干净,你就干净了。”没关系。临死前,她只是喊了一声“你好宝玉”。这种为爱奉献的精神,是每个男人都不愿意放弃的,何况是生在爱情里的贾宝玉。

在文学上,《红楼梦》被称为中国古代小说现实主义的巅峰,其深远的社会影响不仅在于其极高的思想含量,更在于其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

以贾府为中心舞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王、石、薛为代表的封建世家大族的发展历程和奢华生活的生动叙述和描写,客观真实地揭示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黑暗,并无可置疑地预言了不可逆转的崩溃趋势。

《红楼梦》的艺术成就是巨大的,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人物灵魂的深处,描绘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不同的模式。这群生动、真实、可信的人物,在读者面前展现了一个宏伟的艺术画廊。在这组人物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还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英雄。作者还着重刻画了清文、鸳鸯、紫鹃等聪明可爱却又谦逊的丫鬟、丫鬟。不过,我觉得还是比较喜欢晴雯。可以说她是里面最好的女生!晴雯原是贾府的下人买的。她可以说是仆人的仆人。自从贾母看到她“非常聪明漂亮”后,她就像一件小礼物一样受到了尊重。她痛苦极了,连老家的父母都想不起来。但她开朗倔强,心灵纯洁健康。她不像林黛玉那样抑郁痛苦,也不像花袭人那样温柔谦逊。她有一种叛逆的精神。比如她看不上自己头上的“主子”,比如掌握了自己生死的王夫人、冯姐,经常流露出用犀利的语言攻击人的虚伪。几乎可以说,她是大观园最悲惨的受害者之一。因为她长得有点像林老师,所以被称为狐狸。“四五天后,她再也没碰过牙齿。”她走到炕上,把它拉了下来。她连衣服都没脱。她最终被毁灭和杀害。

《红楼梦》又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给人留下了太多的奇思妙想、妄想和神话,整理出来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我们需要智能信息……它让我们猜测,让我们困惑,让我们进入另一个世界。所以我们意识到有太多的世界需要探索和发现。

《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且不仅仅是在封建社会。我们所有的`经历、喜怒哀乐,几乎都能从《红楼梦》中找到借鉴、解释、支持和共情。名著红楼梦阅读心得3

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篇一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鲁迅说: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名著红楼梦阅读心得4

一本好书会让人回味良久,所以有时对某些人说看《红楼梦》就困倦的人嗤之以鼻,他们多半不是传统文化的粉,对旧生活元素并不感冒。这只是一点题外话,偶尔想起八卦一下。手上的这本《红楼梦考证》一书是由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大家小书系列精装图书,这一系列我都非常喜欢,多收录上个世纪的文人、艺术家、历史学等各行各业做出卓著成绩的学者们的著作。这如同岁月拾遗的方式,将那些早已绝版,早已淡出人们视线的大家好书们重归我们的视野,光是这一不功利的壮举,便让人赞叹不止。

让人赞叹的还有经典的胡适与红楼梦的故事。胡适爱红楼,张爱玲也爱红楼,看起来都是索隐考据,寻章摘句,但与张爱玲爱红楼爱索隐又有不同,张的索隐太过曲折,以至于后来不和就是因为在张的眼里,胡适的考证不严谨,虽是新解读,但过于“新”,索不够。张爱玲爱红楼是一痴,自述考据《红楼梦》“是一种疯狂的情形,故得句‘十年一觉迷考据,嬴得红楼梦魇名’”。而张爱玲的痴迷,也取得了许多成果。比如张爱玲一语道破后四十回的伪续“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又说,“百般无味”。

这就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定了调,解了这桩疑案。当然我也不是说张爱玲是红楼第一人,因为索隐派里,张爱玲之前还有王梦阮,沈瓶庵,甚至蔡元培等等诸多大家。有点爱乌及屋,张爱玲的述评言之有理有据,言语犀利,句句中的。所以,比起其他大流的红楼梦评述,多读读张爱玲的评,也许更乐意,虽然有时引经据典,有时会比较枯燥。

比起张爱玲,胡适的红楼梦评述要中正一些,也许与其个性温润,谦谦公子有关。胡适在红楼梦的研究方面指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作者,一个是版本,这也是后来考证派重点研究方向,甚至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红学基本都围绕这两个命题打转。版本问题上,后人对胡适与红楼梦的关系也做过仔细的研究,认为胡适因为自己手上只有积本和戚本,所以,只依自己喜好定戚本晚于程本等观点就流于个人喜好了。不过,这些都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的事。胡适在指正红楼梦考证研究方向上,还是非常难得的事。名著红楼梦阅读心得5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以前,我一向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此刻重读红楼梦的我明白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资料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感情杯具。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明白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悲哀。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务必留意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留意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貌。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红与黑阅读随笔范文第3篇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莱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莱纳府上当家庭教师,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的心理,促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莫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儿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莱纳夫人,从而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痛苦的。

红与黑阅读随笔范文第4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对于知识的摄入在于读书,而知识的好坏在于你选择的书。所以这学期我选修了世界性文化欣赏这门选修课,是因为我想更好的摄入有益的知识。

老师推荐我们去读《红与黑》这本书,(《红与黑》,司汤达1830年著 (司汤达原名玛利亚-亨利-贝尔, 1783-1842)《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

这本书的男主角于连,是维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于连,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出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 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后,激愤之下行刺从中作梗的市长夫人,终被送上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于连是一个野心很大的男人,比如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要知道,不是什么人都敢随随便便的想成为像拿破仑一样的男人。而他为了达到自己的野心,也十分努力,比如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著名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将圣经背下来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没有过人的恒心毅力是办不到的,我觉得这点是我们需要向他学习的。

然而让我觉得鄙视的是他为了达到野心的途径,也许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和当时他处于的时代背景不同所导致的,但是我觉得读书就要与时俱进,摄取最先进的思想。他达到野心是依靠女人一步一步的向自己的目地接近,但是最后还是摔下来了。

其次我觉得他是一个受得住诱惑的男人,比如对于女仆爱丽沙的示爱,即使是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他也没有随随便便的接受,而是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也因为这样也让瑞那夫人更加肯定自己对他的感情,更加喜欢于连。所以这点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我们这个时代有着更多的诱惑,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做一个可以抵得住诱惑的人,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还有他还是一个分的清形式的人,拿得起放得下。在他和瑞那夫人的事情被世人知道后,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他接受了,因此躲开了丑闻,因为在那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他也让自己在另外一个新环境开始自己的野心。

接下来在新环境里,也充分体现他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在贝桑松神学院里,他仿佛鹤立鸡群,很快得到大家的认可,成功接踵而来,最后他选择了一位名叫玛特儿的贵族当他的阶梯,开始热烈的追求她,并靠自己的胆量和机智成功的得到了玛特儿。此时他已经快接近成功了,可是由于瑞纳夫人的告密使得他再一次摔了下来,而

他为了报复,开枪想杀死瑞纳夫人,也因此入狱了,结束了自己的野心。

其实于连的性格是复杂的,并随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 演变。时代的变迁,不堪受辱的内心,受人歧视的社会地位以 及向上爬而不能如愿的愤怒,形成了于连自尊、怀疑、敏感和 积极反抗的性格。他时刻牢记着自己与上层社会之间的地位 不同、阶级不同、观念不同对生活持以怀疑的态度,用他那异 常敏锐的目光观察周围的一切,寻找歧视他、伤害他的敌人, 搜索自己受辱的蛛丝马迹。他不甘屈服,不甘忍受时代和上 层社会的拨弄,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为维护自己的 个性而奋起反抗,时刻处于凛然不可侵犯的战斗状态,与整个 社会作战。

对其形象分析, 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 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 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 的悲剧英雄。

而在我看来,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 阴谋家、野心家的人,可能忽略了他所处的社会环境,社会的不公让他不得不选择这种方式来取得成功,所以我比较倾向于后者的看法。

红与黑阅读随笔范文第5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对于知识的摄入在于读书,而知识的好坏在于你选择的书。所以这学期我选修了世界性文化欣赏这门选修课,是因为我想更好的摄入有益的知识。

老师推荐我们去读《红与黑》这本书,(《红与黑》,司汤达1830年著 (司汤达原名玛利亚-亨利-贝尔, 1783-1842)《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

这本书的男主角于连,是维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于连,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出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 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后,激愤之下行刺从中作梗的市长夫人,终被送上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于连是一个野心很大的男人,比如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要知道,不是什么人都敢随随便便的想成为像拿破仑一样的男人。而他为了达到自己的野心,也十分努力,比如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著名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将圣经背下来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没有过人的恒心毅力是办不到的,我觉得这点是我们需要向他学习的。

然而让我觉得鄙视的是他为了达到野心的途径,也许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和当时他处于的时代背景不同所导致的,但是我觉得读书就要与时俱进,摄取最先进的思想。他达到野心是依靠女人一步一步的向自己的目地接近,但是最后还是摔下来了。

其次我觉得他是一个受得住诱惑的男人,比如对于女仆爱丽沙的示爱,即使是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他也没有随随便便的接受,而是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也因为这样也让瑞那夫人更加肯定自己对他的感情,更加喜欢于连。所以这点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我们这个时代有着更多的诱惑,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做一个可以抵得住诱惑的人,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还有他还是一个分的清形式的人,拿得起放得下。在他和瑞那夫人的事情被世人知道后,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他接受了,因此躲开了丑闻,因为在那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他也让自己在另外一个新环境开始自己的野心。

接下来在新环境里,也充分体现他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在贝桑松神学院里,他仿佛鹤立鸡群,很快得到大家的认可,成功接踵而来,最后他选择了一位名叫玛特儿的贵族当他的阶梯,开始热烈的追求她,并靠自己的胆量和机智成功的得到了玛特儿。此时他已经快接近成功了,可是由于瑞纳夫人的告密使得他再一次摔了下来,而

他为了报复,开枪想杀死瑞纳夫人,也因此入狱了,结束了自己的野心。

其实于连的性格是复杂的,并随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 演变。时代的变迁,不堪受辱的内心,受人歧视的社会地位以 及向上爬而不能如愿的愤怒,形成了于连自尊、怀疑、敏感和 积极反抗的性格。他时刻牢记着自己与上层社会之间的地位 不同、阶级不同、观念不同对生活持以怀疑的态度,用他那异 常敏锐的目光观察周围的一切,寻找歧视他、伤害他的敌人, 搜索自己受辱的蛛丝马迹。他不甘屈服,不甘忍受时代和上 层社会的拨弄,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为维护自己的 个性而奋起反抗,时刻处于凛然不可侵犯的战斗状态,与整个 社会作战。

对其形象分析, 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 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 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 的悲剧英雄。

而在我看来,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 阴谋家、野心家的人,可能忽略了他所处的社会环境,社会的不公让他不得不选择这种方式来取得成功,所以我比较倾向于后者的看法。

红与黑阅读随笔范文第6篇

春秋战国是货真价实的乱世,又是人才英雄辈出的大时代。有一群人不想在乱世浮生,成为了《史记》里叱咤风云的辩士英雄。而苏秦便可以称为其中的超级辩士了。他主张合纵,游说六国联盟抗秦,从而挂六国相印,名震于下。

虽然《战国策》里对苏秦的描述也并不正确,其实苏秦与张仪并不是同学,苏秦更没有同时佩戴六国相印等等。但这些并不重要,《苏秦列传》依然很有文学价值,因为正是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一大批像苏秦一样的纵横家们,是如何在各国之间推销自己的独特见解,阐明自己的政治观点;让我看到了他们是如何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来说服君王、赢天下的。纵横捭阖的即使不是苏秦,也一定会有一个像他一样的超级英雄来拯救黎民百姓。

可以说,苏秦的智慧就是我们中国人的智慧。他凭一个人的力量使得战事频发时期各国和平共处了十五年,没有了战争,百姓才能安居乐业。他游说时,立论之前先铺垫,否定外交政策,会出现的恶果并警示;一个赞颂,一个类比,一语点明实行合纵之策;然后,正反论述如何实行合纵之策。最终成就了六国军事联盟。他可真是气势磅礴、雄辩方法多变的超级英雄!

然而,我并不认为所有的纵横家都能成为英雄。大时代的纵横家亦是鱼龙混杂,参差不齐,不乏有些前倨后恭,毫无品行之人。历史证明只有那些先人后己、大公无私、为民着想的辩士提出的见解才能真正被人们所接受。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要学习辩士们“语言的艺术”,而不是权术。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一部《史记》帮助我们看清那段风云变幻的时代。习爷爷说的没错,我们从小就应该多读《史记》这类国学经典,帮助我们树立科学的英雄观、历史观。每一次读《史记》,我都会有不一样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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