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

2024-02-18

仓库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第1篇

安全承诺书

XXXXXXXXXX有限公司第一责任人:签订日期: 部门:责任人:签订日期:

为了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为实现董事会、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使公司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和持续改进,使安全承诺书正常有效地得到贯彻落实,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要求进行扩展,确保公司对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承诺实现,确保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特签订本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一、 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出的目标、指标和措施,制定部门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杜绝重大工伤设备事故和死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验证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目标、指标不超限,对总经理负责。

二、 定期组织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使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三、 及时向部门员工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安委会对安全生产的

文件精神以及公司和安全职能部门发布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要求和信息,并明确各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

四、 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部门员工全员受到有效的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种安全通知、文件、规章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悉本部门各岗位的危险源点,学习公司的应急预案,及行业内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 负责部门内的财务资金、凭证(单据)、账本的安全。备用资金、原始凭证(单据)等必须收集、整理并负责其安全,传递凭证制作会计时负责管理并保证其安全,装订完成后交档案室保管,档案保管人员负责建账保管所有存档凭证(单据)、账本的安全。各岗位人员还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切实排查消除隐患和各种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运作。

六、 负责部门辖区内的环保设施、安全设施、设备、器具、消防器材、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规范管理,确保库内物资的安全、整齐堆放保管,保证物资按规定入库、出库的安全管理。

七、 与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员工对安全责任书的履行情况,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要覆盖到部门的每个岗位,必须明确部门的危险源点,重点加以控制。

八、 对范围内的电器部份进行严格管理,严防雷电、静电、触电伤害事故的发生,严格控制因电器设备的短路产生火花造成火灾事故。对重要部门必须实行监控(指定专人负责),严防事故。

九、 加强对部门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关键控制点(含危险

源点)和重要部位的监控,拟定控制措施,着重加以控制。

十、 监督本部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记录,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部门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对隐患源要进行重点监控,并对其进行检查、控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一、 积极配合支持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所在地政府安全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指导工作,部门内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电话:XXXXXXXXXXXX,不得隐瞒不报。

十二、 对本部门所举办的各种活动的环保和安全工作负责,对部门员工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并从严考核。

仓库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第2篇

一、负责组织本部门制定、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健全、完善;

三、制定本部门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要求,确定防火检(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及频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改正。难于改正的,及时向保卫科报告;

四、定期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消防教育,组织本部门志愿消防员进行训练、演习;

五、管理维护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重点防火部位的标志、标线齐全、醒目;

七、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八、本部门不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 部门责任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仓库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第3篇

本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要求,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方案,并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

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六、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

七、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停止装修改造等施工工程,不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九、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十、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配置的轻便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类型不符合场所要求的要更换,数量不足的要补足配齐。 十

一、经营场所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

二、其它未尽事宜按规范完善。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仓库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第4篇

一是承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是承诺开展“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认真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承诺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业电工,确定建筑“楼长。

四是承诺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的设置和封堵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管井内不堆放杂物,日常管理到位。

五是承诺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不超标,燃气管线敷设、安装符合标准,落实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

六是承诺不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不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管道井、电缆井内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

七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安装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组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明确维保责任。

八是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之前全部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做到每名员工懂消防常识、懂器材使用、懂自救技能。

九是保证本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十是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十一是发生火灾时,立即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事故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二是做好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建设工作。保证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火警,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并能联动周边区域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力量。

单位(盖章):

承诺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仓库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第5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领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心,确保单位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特与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具体履行的责任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一把手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范围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责任目标

1、提高单位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利用各种途径向员工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使员工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灭火预案及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2、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在抓好本部门定期防火检查的同时,坚持班前班后消防检查,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积极组织整改,及时上报。

3、妥善保管好本部门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在消防器材上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畅通,无杂物堆积。

4、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以防火灾。

5、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三、考评与奖惩

1、凡不能切实履行上述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和部门相关负责人。

2、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消防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总经理: 部门经理:

仓库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第6篇

为了加强船舶在厂修理/改装的安全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上级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以下安全消防协议,厂、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船方应执行以下各项规定和要求:

1、船舶进厂修理/改装前,对必须清理的油舱、油柜进行清洗,清洗工具设备应该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作业完毕后及时向厂方申请测爆。经测爆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下方可进厂,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1%以下才准予热工工作。

2、在厂修理/改装期间,因工程需要船方自行清洗油仓、柜及拆卸含油管系、阀滤器等,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总管及安环部,以便根据有关规定控制区域动火,避免发生爆燃事故。

3、允许船舶携带进厂的燃料油、润滑油、易燃易爆物品等,应关闭所有的阀门,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进坞船还应将油舱、柜在相应的船体外侧标明设置禁火标志。各油类透气管口应用石棉布扎妥。船方应将船舶结构图、油舱(柜、管系)分布图及带油的油品、数量以书面形式报厂安环部。

4、船方应备足消防器材,一律妥善放置在原来位置上,并保证其在应急时使用方便性和可靠性。厂方设置在船上的应急专用灭火器不得随意移位或挪用。

5、积极配合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工程需要,甲板部、轮机部、客运部应指派消防联系人审核动火单,以便解决修理/改装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问题。每天施工完毕,船舶当值领导与驻船消防员共同检查签收交接单,船舶值班人员应定时检查安全情况。对当天施工后至第二天上班前这一期间的防火工作负责。

6、进厂修理/改装期间机舱、客区、物料间和易燃易爆物品贮存间以及其他二级明火区域场所内一律不准吸烟,如发现船员或其他人员吸烟应及时制止。

7、船舶进厂后,不得在船上搭灶用火,乱丢油回丝、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确实需要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厂方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向机舱内倾到油污水、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船方应将船上的信号弹、烟雾弹等保管妥,有专人负责。船上不得有修船民工和无关人员住宿。

8、船舶需要加、驳油时,船方应事先书面通知厂方(船上有厂方在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进行加、驳油作业),并在加、驳油前,对油柜、管系、阀件等进行严格检查,加、驳油的油舱应有明显的标志,加驳油时船方必须派专人监护,严禁动火。

9、船方应向厂消防部门提供机舱应急安全通道的详细情况,厂方在应急安全通道进出口处张贴的“安全通道”标志,不得随意改变或撕毁,应急安全通道进出口的水密门不得关闭。

10、船方不得擅自进行明火作业。船方自修(自发)与明火作业相抵触或易发生易燃易爆的工程及自修(自发)固定灭火系统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工程,必须事先向厂方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管及驻船安保主管同意统一协调后方可施工,并由船方承担安全消防责任和落实安全措施。修船期间禁止船方擅自动火作业。在施工中拆除的各种通道、盖板、栏杆等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复位,接受厂方安全消防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1、船舶进厂前,船上固定灭火系统处于非有效状态应书面报告工程总、主管及驻船安保主管。船舶厂修期间,应关闭船上灭火系统的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若遇船舶在厂修理/改装过程中发生火灾,应积极协助施救。在决定施放固定灭火系统时,必须由厂、船双方值班负责人共同核准、确认失火仓室无人后方可使用,任何一方都不得单独自行施放。施救完毕应保护现场,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12、船舶缆绳系带应做到坚固可靠,使其处于安全完好状态。船方对因缆绳断裂而发生的事故负责,厂方对因缆桩断裂而发生的事故负责。船舶试车期间,严禁人员上下或跨越船舶。船方需要船舶系泊试车及坞内转车,应先向生产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以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船方不得使用船舶舷梯上下船舶。

13、船舶修理/改装期间,船舶的稳性和抗沉性由船方负责,需要厂方配合加派水时(油轮货泵试车打循环水)事先应向厂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派专人监护。船舶进出坞的水尺应按照厂方要求调节,如需厂方配合加载,由船方确定加载数量和加载地点。

14、作业人员名单应报厂方安环部并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作业。

15、由于船方的疏忽或提供情况不确切或未能执行上述规定,导致安全消防事故,船方自修或转包的工程项目引发的事故,船方应负全部责。

二、 厂方应执行以下各项规定和要求:

1、船舶进厂修理/改装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厂方为主。

2、船舶进厂修理/改装前,根据船方的申请,由厂总调负责通知派员前往测爆, 油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5%以下由厂总调安排船舶进厂。

3、负责对上船工作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修船现场安全消防状况,如:氧乙炔皮带、电焊皮带等情况,以防发生火情。

4、派出驻船安全员上船做好防火工作,并在船值班巡逻检查、监督,负责厂修工程的三级明火作业(包括已授权的二级明火作业)的审批登记工作,发现违章及时阻止,并布置安全措施督促落实。

5、经常检查有关安全措施(如开孔围栏等),保证各项消防应急措施的落实,船靠码头,及时接通消防水源上船。

6、船舶加、驳油期间(特别是轻柴油)安全员、消防员在船监护,全船严禁明火作业,并控制相邻船舶明火作业。

7、船舶“特殊”区域需要动火时由总管征得船方同意后,按照一级明火作业手续向安全消防部门提出动火申请,说明动火工程内容、时间,经厂、船双方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审批合格才能动火作业。

8、船舶进厂后,厂方总管应立即与船方和厂消防部门取得联系,熟悉船舶修理/改装安全消防措施和规定,明确厂、船方的安全消防责任。

9、船舶进厂后,厂方安环部应根据船方提供机舱应急安全通道,张贴明显的“安全通道”标志,并经常检查。

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厂船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船方负责人签字 厂方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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