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学校发展论文范文

2024-01-02

特许学校发展论文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2月16日《人民日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7年2月6日签署第485号国务院令,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特许学校发展论文范文第2篇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受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是当今世界一种主流的商业经营模式,诞生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我国特许经营开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发展至今只有二十年的历史,尤其是2000年以后,特许经营体系数量增长迅速,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商业服务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其规模与发达国家不相上下。

据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年底,我国的特许经营已达3500个,加盟店总数达30万以上,门店总数增长了25.9%,销售额增长了16.7%,仅特许经营连锁百强企业就实现销售近2200亿元。特许经营企业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超过300万个,覆盖百货、超市、医药、餐饮、电器、服饰、眼镜、鞋业等80多个细分行业和业态。但各行业、业态导入特许经营的力度存在很大差异,其中食品、营养品、礼品、休闲餐饮特许增长最快。

从总体上看,目前各行业特许企业扩张减速,但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实力有所提升,高科技成果广泛应用,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盟商更加成熟,满意度也逐步提高,特许企业正进入“精耕细作”的发展阶段。

虽然特许行业的发展前景喜人,但在质量上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看到,特许经营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在我国特许经营成长的初期,国际上的特许企业进入中国,只能采用合资、合作和输出管理等形式。2004年后,外国特许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程序,并获得特许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在我国开始特许经营活动。而2007年以后。我国对外资特许企业的进入限制已逐步放宽。目前,随着发达国家特许经营市场的饱和和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国际一线特许经营企业几乎都已在中国安营扎寨,还有大量的国际二三线特许经营品牌也正在积极进入中国市场。调查显示,目前已有60多个美国特许品牌进入了中国市场,占中国的海外特许品牌的近50%。新加坡、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英国和意大利的特许品牌也都正在向中国市场渗透。中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国际特许经营市场。

其次要看到,政府对特许经营的监管亟待加强。1997年11月,我国贸易部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对我国的特许经营进行初步管理。2004年12月,商务部出台了第25号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针对当时中国特许经营市场迅速膨胀的状况着手规范。2005年3月,商务部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对特许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2007年1月,国务院正式通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4月,商务部正式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这“一个条例、两个办法”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特许经营第一部法律法规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的诞生,体现出政府对特许经营市场监管力度的逐步加强,同时也显示出推进特许经营向法制化、规模化、规范化迈进的决心。但是,尽管颁布了这么多的规范性文件,市场管理状况却依然不理想。《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所有特许企业必须在2008年5月1日前完成备案。但截至2008年5月11日,通过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只有390家,仅占特许经营企业总数的16.8%,超过八成的特许经营尚未依法通过特许经营备案。更令人惊讶的是,已经通过备案的企业中,居然见不到许多知名企业的身影,可见政府监管还很不到位。由于特许企业备案率非常低,再加上一些执法部门对违法经营行为没有进行及时严厉的打击,导致欺诈圈钱案件层出不穷。以某市为例,目前从事特许经营假项目的不良企业就达1000多家,每年涉案金额高达几百亿元。另据调查,目前许多招商网站上90%以上的项目都具有欺诈性。这些名目繁多的招商网站,根本无视国家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利用各种诱人的加盟条件吸引了许多有创业冲动的投资者往陷阱里跳,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这种混乱局面,政府相关部门应认真抓好相关法规的落实,加强宣传和监督,切实净化特许经营市场。

最后,还应加强特许经营的培训。特许经营培训是由特许人主导、受许人参与的一系列学习活动。目前,许多特许经营企业没有从企业战略管理的角度来看待培训,培训的随意性比较大,缺乏长期性,而且大多只停留在技能培训上,忽视了知识、理念、角色的培训,不够全面和系统。此外,整个特许行业也普遍缺乏高水平的专业培训师与督导人员。特许经营培训的不成熟,导致许多加盟商的行为不规范,经营能力难以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特许经营企业的发展。

总之,我国特许经营在高速发展的同时还缺少规则和管理,特许经营企业在做大的同时还没有做强,在利用特许经营优势的同时尚缺乏对特许经营核心价值的探求。

特许学校发展论文范文第3篇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为了缓解条例实施给备案工作带来的时间压力,对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给予了一年的备案过渡期,即应当在2008年5月1日前完成备案。

现在,备案缓冲期已过,而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截止2008年5月11日,已经通过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共390家,其中跨省经营企业342家,省内经营企业48家。但是,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2006年发布的数据我国特许经营体系已达2320个。也就是说,已经通过商务部门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仅占特许经营企业总数的16.8%,超过八成的特许经营尚未依法通过特许经营备案。更令人惊讶的是,已经通过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中,全然不见麦当劳、肯德基、全聚德等一批行业龙头的身影。是什么原因导致大量的特许经营企业未及时备案呢?

原因之一:行政处罚力度不够

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未依照条例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显然,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于惩罚违规企业是不够的,不足以严格督导特许人及时备案。同时,商务主管部门缺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样的执法机构,执法力度较弱。

原因之二:备案后果认识不足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未依法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除规定了上述处罚外,并未明确未备案的其他法律后果,导致部分特许人对未备案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特许经营体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广大的加盟商,合同是维系这一基础的纽带。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备案企业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将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与指导性规定相对应,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通常采用应当、应该、必须或不得、禁止、严禁等术语。

因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特许经营企业“应当”备案,因此,未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将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将不予保护。对于特许人而言,不仅要返还向加盟商收取的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等费用,还要赔偿加盟商因此发生的损失,包括设立加盟店的投资。

除合同上的不利与风险之外,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而在信息披露中,特许人“最近五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特许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都是信息披露必不可少的内容。因此,一旦特许人因未备案而与加盟商发生诉讼,将至少在五年内不能抹去这一记录,成为特许人的烙印。

原因之三:遵纪守法观念不强

另外,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企业法律意识不够。由于我国法治不够完善,在企业管理人员的意识中,遵纪守法的观念不强,事前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足。这与我国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性不够具有密切的联系。正如前所述,特许经营备案,是国家干预特许经营市场,防范特许经营欺诈的基本管理制度,但对未备案企业仅仅规定了数万元的罚款,显然不足以从法律意识上警示企业,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原因之四:特许管理人才匮乏

在笔者接触的一些特许经营企业中,本意是希望通过备案,但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素质较差,没有能力完成备案所需的文件,或者完成的质量较差,难以及时通过备案审查。这些企业一般都是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数量有限,而相关人员对特许经营的了解十分有限。这都是特许经营行业人才稀缺现状的反映。

综上所述,特许经营备案是政府实施行业管理的基本制度,由于制度本身正处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完善。制度的完善需要时间,但对于企业而言,不能等到制度完善后才去被动地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建设,事关企业发展大局。通过特许经营备案,完善有关文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每一个特许经营企业的责任和希望所在。

特许学校发展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本文分析了职业学校体育教学的状况,阐述了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职业学校 体育教学 发展方向

作者简介:方志英,女,本科,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教学

一、职业院校体育教学的现状

职业院校体育教学中存在着职业特色不明显的问题。职业教育是按照社会职业需求对职业岗位进行教育,所以职业院校在安排课程时,必须按照该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对课程进行设置,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坚持“够用、必须”的观点,在设置课程的过程中体现出明显的职业定向性。同时,职业院校的学生在通过系统的学习之后,需要快速的走向社会一线岗位进行工作,学生的就业率十分高,所以对学生的身体素质有很强的要求。但是我国目前的职业院校体育教学中的课程设置,并没有突显出其职业特色。职业院校体育教学中存在着缺乏体育意识,教学理念十分陈旧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职业院校一般主要通过技术学校和中专生升级之后合并而来,虽然通过升级,提高了办学的层次。但是很多学校在教学器材和师资配备上都存在着不足的现象。

职业院校的领导一般是缺乏体育意识,将更多的经费投入到设置其它专业课程上,没有重视体育课程的设置。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存在着课程安排和引进体育教师过程中的落后现象。因为缺少新的教学理念注入,涉及到体育课程的新课程改革又很少,所以职业院校体育教学仍然处于以教学大纲为主的理念之中。职业院校体育教学中存在着体育教学编写滞后的现象,针对性不强。在职业院校体育教材中,可以发现与其他学校的体育教材并没有很大的区别,主要内容依然是围绕着健美操、篮球、足球和跑步等内容,缺乏对职业院校学生的针对性,不利于服务学生将来所要进行的社会工作。因为健美操、篮球、足球在进行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很大的场地,在学生进入工作领域后,很难实现。其次,这些体育教学的内容没有起到预防职业病的针对性需求。学生无法通过体育教学获得训练,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职业学校的领导缺乏对体育教师的重视,使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因此,许多学校的领导往往按照专业的就业率来对专业进行设置,以期快速的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使生源大幅度的提高。对体育课程的组织和安排不重视。

二、职业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措施

在职业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中,要设置有针对性的体育课程。在职业学校中设置了很多的专业种类,需要针对职业学校的地域、学生的需求、办学思想、专业特征、培养目标、学生的兴趣爱好等情况,设置体育课程。改革职业学校体育教学方法,使体育教学的质量不断提高。在职业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在课堂上将自身作为启发者和引导者的角色,通过对学生进行启发式的教育,使学生积极的参与到体育课程之中。学生可以主动的参与各项体育活动,运用多种教学方式进行教学。提高学生和学生、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使学生学习的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在体育教学中,可以使用项目教学法,能够促进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创新体育教师的教学方法、增加教学中实践环节的比重。项目教学模式的主体是学生。在教学的过程中要不断实践构建主义的主张,即通过激发学生的内在学习动力,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从而主动的构建知识。应该针对教学的对象和内容的不同特点,构建一个能够让学生产生自助学习意识的体育学习环境。在实践构建主义理论的时候,首先要建立一个教学情境,让学生真实的感受到职业活动。将提升学生综合的职业能力作为教学中的目标,在学习中鼓励学生使用自身的所有感官去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由单一的学习某一学科知识转移到学习多专业的知识。这对今后的职业生活有了充分认识之后,可以增加学生对体育课程学习的主动性。改革职业学校体育教学内容,使体育课程可以和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活相适应。不断完善体育理论基础的教学,向学生宣传今后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特征和防治手段,让学生使用正确的方式锻炼身体,产生健康的保健意识,最终促进学生体育文化素质和意识的提高,增强学生自我锻炼和自我保健的能力。

在对职业学校体育教学内容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要尽量设置有健身价值、文化内涵高和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项目,使学生能够在毕业之后将学到的体育技能带到生活和社会之中。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在职业学校中建设新的评价体系。目前职业学校学生的体育成绩主要是通过技术的考试获得。应该转变这种评价方式,对学生的考核可以具有针对性的特点。从知识素养、运动技能、学习方式、学习态度、理论知识和学生的出勤状况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性的考察,在考核过程中重视学生的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

三、职业学校体育教学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

在职业院校的体育教学中,要围绕着学生专业的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职业的种类不断增多,具有分工详细、特色分明的特征。在进行体育教学时,要针对学生所学的专业,着眼于学生今后从事职业的需求。学校及时对市场需求进行分析,使学生的职业身体素质不断增强,可以在毕业之后很快的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对职业院校的学生进行职业保健教育,防止学生出现职业病。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增强,职业病很容易危害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因此,要使学生了解今后从事的职业可能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及时的进行自我防护、自我锻炼。因此,要向学生传授与职业相关的健康知识理论,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四、结论

总之,在职业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中,要设置有针对性的体育课程,要围绕着学生专业的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

参考文献:

[1]陈洁.高职院校体育课程的理论基础与设计[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40):47.

[2]王冬,朱乃苏,陈志兴.职业课程教育改革的新尝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2:162-174.

[3]董素英.项目教学法在体育教学中的应用[M].现代经济信息,2007,9(11):159

特许学校发展论文范文第5篇

专业建设是职业学校工作的核心之一,也是职业学校办学特色所在。在众多的职业学校中,一所职业学校能否卓然特立,在于它有无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的专业。一所职业学校只有建设有适应社会需求和富有特色的专业,才能培养出满足社会要求的专门人才,才能有效的吸引生源,得到学生家长与企业的关注,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为学校赢得良好的办学声誉,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因此,专业的建设工作必须引起职业学校的高度关注。

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包含有诸多子项目的建设,如专业定向、课程设置、师资培养、教材建设等等,这些子项目建设之间又存在着明显的逻辑关系,彼此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故若想抓实抓好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工作,需要梳理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逻辑路径,按照专业建设的规律,循序渐进,有序推进。

精准的专业定位是专业建设的基础

“招生工作是职业学校的生命线”,这是职教系统耳熟能详的工作口号,因为对于职业学校而言,“生源即财源”,一所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决定着它的办学规模与效益,其在校生源数是它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又对其办学质量和办学形象有着重要的影响,这反过来又影响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与招生质量。

但在现今的中国,因传统观念的影响,“上普高,考大学”仍是大多数家庭的第一选择,所以如何在有限的生源中吸引足够多的学生报考职业学校,便成了每所职业学校所要关注的头等大事,而吸引生源报考的首要因素则是这所学校的专业设置能否引起考生的兴趣。这个兴趣有纯粹的,即学生确实喜欢,更主要的是带有功利的,即学生毕业后能否找到工作,能否好找工作,能否找到好工作,因此,有效的专业设置便成了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基础。没有生源,便没有专业设置;没有专业设置,也便没有专业建设,所以,有效的专业设置必须有着贴近市场需求的专业定位,要能适应社会的需求,确保学生毕业能顺利就业,以“出口畅”来保证“进口旺”,才能有效地激发起学生和家长报考入学的兴趣。

而专业设置要贴近市场需求,必须进行社会调研。学校既要调研社会的总体用工形势和某专门领域的发展现状与前景,调研区域的产业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调研当前社会用工的热点,也要调研学校自身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的特点,还要调研区域内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构成与优劣,从而做到知己知彼,扬长避短,有的放矢,明确有效地确立学校专业设置的定位,合理适当地确定学校专业建设的办学规模,为学校专业建设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

科学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是专业建设的关键

科学实际的专业调研是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前提,职业学校在进行充分地社会调研与科学地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了专业建设的方向和就业岗位去向后,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企业对专门人才培养规格的需求,分析研究用人单位对相关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并在结合学校自身条件的基础上,构建学校专业的课程体系,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确保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体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教办学思想。

在专业的课程设置中,既要重视学生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培养,也要重视学生基本素养的养成;既要重视基础的专业课程的设置,也要重视灵活的专业方向课程的设置,形成“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板块,并依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课程的进度,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增强学校办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依据学校相关专业的课程建设,立足于专业的长远发展与规划,学校可进一步研究确定专业的师资培养计划、教材建设计划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

充足优质的师资、教材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是专业建设的保障

专业建设的核心和宗旨是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而人才的培养依赖于学校充足、优秀的师资队伍和必要的专业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除了要满足年龄、学历和职称等合理的梯度与结构要求之外,还要求专业教师具备必要的专业理论素养和专业实操能力,即必须具备“双师型”专业教师的素质要求。首先,职校的专业教师还主要来源于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其专业理论知识扎实,而实际动手能力不足,加上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及生产技术的更新换代,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需要大力加强继续教育才能紧跟时代的发展,这就需要职业学校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的要求,统筹安排专业教师的学历后进修提高,而不能放任专业教师自生自灭,更不能不闻窗外,闭门办学。其次,职业学校因专业建设需贴近市场而经常呈现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的动态变化调整,甚而出现专业开设方向的拓展、更新,这使专业教师的需求也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点。但在现有的人事制度下,教师聘用尚不能自由进出,且从师资队伍稳定的角度看也不可取,因此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合理地规划与配置师资力量,并在现有师资力量的条件下,科学规划专业教师的专业成长便成了唯一的途径。

在教材建设上,虽然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都有国家和省规划或指导教材,但由于教材出版相对于专业技术发展的滞后性,这就要求相关专业教师能适时灵活地处理专业教材内容,以确保学生能及时有效地掌握最新的专业技术与能力,从而做到与时代要求同步发展,增强学生毕业就业的适应性。因此,相关专业的专业教师要在提高自身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理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准确把握专业课程体系中各学科之间的联系,充分研究自身所教授课程的内容与发展趋势,精心选择并推荐专业教材,在教学中须及时吸纳补充最新的生产技术,必要时可根据课改的教研成果推行校本教材。

在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上,充足先进的实习实训硬件设施的建设是必须的,这要求职业学校须有充足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学校可投入的资源是有限的,但要确保将钱用在“刀刃”上,实习实训硬件设施的建设必须立足学校专业的发展规划和课程建设的需求,确保校内实习实训设备够用、实用、耐用,既能充分满足本专业教学与学习的需求,又能做到多专业的资源共享,并在保证设施本身质量的要求外,前瞻性的为专业的拓展需求预留一定的空间。

稳定优质的实习与就业渠道是专业建设的归宿

对于职业学校的学生而言,学习是为了就业;对于职业学校而言,办学是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培养合格的专门人才,因此稳定而优质的实习与就业渠道建设便是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归宿。

如前所述,诸多家长和学生报考某校某专业,往往是看中其就业的前景,所以,职业学校在专业建设中应将实习与就业工作提高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这既是对学生与家长的未来负责,也是对学校的发展负责。因此,我们将实习与就业放在一起陈述,是因为学生如能在一家满意的企业实习并得到实习单位的认可,其就业面向也往往会因此而确定下来。

在实习与就业指导工作上,我们不仅要看学生实习率和就业率的高低,还要看学生实习与就业单位的优劣。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在一家待遇优厚、工作环境优越、岗位与专业对口、个人与企业都有着发展成长空间的单位工作,是每一个毕业生走上社会的共同愿景,所以,职业学校对专业建设路径的终端——学生的实习与就业渠道建设上,要以让毕业学生在踏入社会后能够体面而有尊严的工作为最高奋斗目标,也与学校专业建设中各个阶段的目标是一致的。

毕业生能够在一家好的企业工作,它本身就说明专业定位能适应社会需求和用人单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说明专业的课程设置合理有效,说明学校的教学质量高,培养出的学生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并且在这样的单位就业,学生的实习与就业稳定性也得到了保证,学生和家长对专业的建设认可度也必然增高,这又会促进学校专业品牌和办学品牌的建设,对于学校下一轮的招生工作又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所以,职业学校的实习与就业工作管理部门要以宏观整体的视角去认识自己的工作和使命,必须要不断遴选积累优秀的用工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维护学校的实习与就业推荐渠道,主动与之加强联系,了解企业的需求,及时将信息反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使学校在专业建设能始终紧贴企业发展的脉搏,切不可使学校沦落为单纯地向企业提供廉价学生劳动力的中介机构。

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

逻辑路径与维护

综上所述,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逻辑路径为:开展专业调研确定专业定位与开设相关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师资队伍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合理选用与开发教材,开辟维护实习与就业渠道,开展专业调研、修订教学计划、拓展专业方向、创建办学品牌、促进招生宣传。这一逻辑路径的层次推进,呈现一个螺旋上升的结构,各层之间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不断推进。

如有的学校在新设专业时,不注重专业调研,想当然的追逐社会的热点,而不考虑自身的条件和区域内其它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盲目新设专业和制定教学计划,开设后因缺乏必要的师资和专业硬件设施,结果造成专业课程开设不足或随便选聘教师应付,进而无法保证应有的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不能满足社会用工单位的实际需求,又未能与区域内其它职业学校错位竞争,最终造成该专业不能长远发展,并进而影响学校整体的办学声誉。

再如有些学校在专业设置后,不能立足学校专业建设的长远发展,专业建设缺乏实在有效的规划,对学校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结果造成师资队伍结构的老龄化或师资队伍的流失,削弱了学校专业建设的力量,结果酿成学校专业建设“有善始”却“无善终”的悲剧。

又如某些学校在实习与就业渠道建设上,不注重优化调整,只满足于“学生毕业能找到工作即可”管理模式,甚至在校坐等企业用工单位上门,忽视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其长远结果也将会直接影响专业的招生与学校品牌建设,最终造成专业建设的退化或弱化。

因此,职业学校在专业建设过程中,既要理清专业建设的逻辑路径,逐层推进学校的专业建设,也要以整体的发展观高度重视专业建设路径中各个环节的维护,将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和合理有效的教学评价体系建设贯穿始终,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努力形成学校的专业办学品牌。

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总体思路

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它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专业建设中,应遵循“先做特,再做强,后做大”的总体建设思路。

因为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普通高中的学制、课程乃至教材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定和计划,办学水平高低的依据,主要看一所学校的升学率。而有着很强的办学灵活性的职业学校则不然,它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首先要独树一帜,立足于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切准社会的需求,在专业设置或专业方向的地位上,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与其他职业学校错位竞争,取得优势发展。但好的成果总是会吸引他人的效仿,因此专业建设在“立足特色”之后,要大力加强专业的内涵建设,强化专业的建设力量,大力推行内行管理,努力形成专业的办学品牌,始终保持自己的领先优势地位。

在取得区域内专业建设的品牌优势后,要努力将专业建设的规模扩大,并要高度重视专业群(链)的建设,以取得办学的规模效益,促进专业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不能迷信“船小好调头”的专业建设理念,盲目追逐市场的热点,随意开设和关停专业。

职业教育在适应市场变化过程中,专业设置的兴废是经常的事,但一个专业品牌的建立与维护却不是件简单的事。保住学校已有的专业品牌并促使其不断成长,就是保护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维护学校自身的办学优势。学校专业的萎缩、关停,实际上是在消蚀自身的办学资源,造成学校对既有人力与财力的浪费,学校在专业建设中累积培养出来的大批专业教师还会因专业的没落和废弃,给学校带来重新安置的困难和个人专业转行的痛苦,学校新设专业则又会带来新的师资需求和新的设备建设,这又需要重新积累,需要新的时间、财力、人力的投入和专业文化的积淀,且还有现时情形下,旧的专业教师占据新增专业师资编制这个一时难以调和的矛盾。

所以,职业学校在专业建设中必须致力专业群(链)的建设,形成“大专业,多方向”的专业建设格局,以便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方向,让专业师资在专业内部流动,在节约资源建设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专业的力量,确保专业“做特、做强、做大”。

(责任编辑:解芳)

特许学校发展论文范文第6篇

中等职业教育是在高中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也包括一部分高中后职业培训,其定位就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数以亿计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因此,在为国家培养素质全方位的技能型人才这个大目标下,教育者在做好职业技能教育的同时,也应将加强学生的德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德育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师德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已扩大到各类技能型人才;技工学校,这类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培养目标是中、初级技术工人;职业高级中学,这类学校是在改革教育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部分由普通中学改建而成,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也有2年和4年的。培养目标与中专和技工学校类似,以生产服务一线的操作人员为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这类学校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最早定位是把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成年人培养成中等技术人员。由于形势的变化,其招生对象已经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学制2年或3年。

今后,传统的这4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逐步趋同,办学形式也日益接近,国家已决定通过改革、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等方式,逐步打破部门界限,推动它们走向融合。

一、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现状和教学现状的分析

近年来,从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中考分数较低的情况看,结合学生进校后的实际来考察,可以说,学生整体素质不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以初中毕业生和部分高考成绩不太理想的高中毕业生为主,这部分学生中考、高考成绩分数较低,生源锐减,生源素质差。

职业学校,特别是职业学校中相当一部分中专学校,教学方法、内容上,由于中专的“专”字等历史原因的影响,比较偏重理论教学,注重知识的记忆,倚重书本教学,联系实际不够。理论教学内容多,强化职业技能教学不足,实用性的实训教学少。在重视学生的职业技能教育的同时,忽视了职校学生的德育。办学指导思想还不够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是否端正,这是影响和制约职业教育道德教学质量的首要因素。实事求是地讲,目前有很多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还不是十分明确和端正,归纳起来有以下表现:

教育观念上存有错位和偏差。其主要表现是:只认识到职业教育与其它教育的共同之处,而对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及特殊性认识不够,因而习惯于过去的普通教育的思维定式,而不能适应职校教学;并且错误地认为,职业教育是一种“不正规”“低层次”的教育,因而从自身降低了对教学质量的要求,忽视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包括职业道德教育。

二、如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

职业教育是职业学校的主要任务之一,科学地完成这项任务,是保证职教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上述种种情况都说明,如今的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德育,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下面,笔者从学生和师资两方面,谈谈如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围绕一个工作目标,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德育工作品牌。

学校各部门要紧密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德育工作品牌”的工作目标,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良好局面,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宽基础,高技能,复合型,高素质”的新型技能人才。要认真总结本校德育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创新德育工作的方法,走出一条适合本校德育工作的新路子,打造属于本校德育工作品牌。

在学生德育教育工作中,“班主任、辅导员和德育课教师”“学生干部”两支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学校一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影响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全体教职工要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念,担负起德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形成全员参与,言传身教的作用。

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多种方法,有效地引导学生的思想,规范他们的道德行为。班主任要更新教育观念,采取适应时代要求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要深入学生,深入班级,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班主任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学生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德育课教师要发挥德育课主渠道作用,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理论知识的讲授;要探索德育课教学新方法、新途径,工作务实求新。其他课程教师应结合课程特点,充分发掘德育因素,有机地渗透德育内容。教育对象的差异性,决定了德育工作要分层次教育。养成教育、成才教育、创业教育等三个层次很好地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特点结合起来。思想道德建设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针对每个学校学生的特点,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和主题教育活动。要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通过灌输教育、模范激励、活动陶冶、情感凝聚等方式方法,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貌习惯和卫生习惯,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是全体教师的任务,因此,他们的职业德育的养成直接关系着职业德育工作的成败。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要求融入了以生为本的理念、终身学习的理念,使教师的身教重于言教落在实处。教师需终身学习,是学习性社会的基本要求,即使是相对稳定的职业道德规范,也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提出新要求,如电子商务,同样是讲求诚信的,同时也有了新要求—严格守时。自觉学习、掌握职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职业道德平台,要学习并且养成良好的师德,师德是教师职业的道德规范,是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养成的。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中等职业学校应该把德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来抓。教师与学生都是职校教育的对象,是德育新理念的接受者。作为职业教育者,应摆正自己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思想认识,达到人教合一,为国家培养素质全面的全方位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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