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公报范文

2023-09-30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公报范文第1篇

新华社记者董峻、潘林青

22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部署,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化同步”是中央科学把握现代化发展规律、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化同步”是“十二五”时期的重大任务

韩长赋回顾了“十一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就。他用了四个“显著”来概括:农业基础地位显著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是农业发展最快、农村变化最大、农民增收最多的5年,创造了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韩长赋说。

但同时他也表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还面临许多突出问题,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城乡失衡仍然突出,最需要统筹。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10月18日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使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战略目标。”韩长赋表示。

“三化同步”明确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方向

韩长赋认为,“三化同步”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一脉相承,是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的丰富和发展,也是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三农”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方向和目标。

韩长赋分析说,“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深入发展,农产品消费需求将持续增长、结构加快升级,为现代农业发展既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又提出了严峻挑战——耕地、水资源紧缺,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村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加速外流。

“如果处理不好,农业就面临削弱和萎缩的风险,农村就面临凋敝和忽视的风险,城乡失调、工农失衡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现代农业就会更加滞后。”韩长赋说,“这方面,国外和我国改革开放前都有过深刻的教训。”

他进一步解释道:“从世界现代化发展的历程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工业化、城镇化不发展,农业现代化就缺乏动力;农业现代化若跟不上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步伐或者被忽视,就会导致工业化、城镇化陷入停滞,造成‘三化’都难以为继。”

谋划“三农”发展新举措要遵循“三化同步”重大原则

韩长赋说,科学把握“三化同步”推进的内在要求和基本规律,就要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发展现代农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带动作用,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辐射作用,实现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

“‘十二五’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机遇期。”韩长赋说,“要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把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作为中心目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公报范文第2篇

回良玉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2004年12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题为《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讲话,以下为讲话全文: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4年12月28日

)回良玉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2004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05年工作,着重研究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常务会对会议文件进行了专门研究,对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开好这次会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农业和农村形势,努力保持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2004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年,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加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更明确、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在宏观调控中得到加强,农村出现了多年少有的好形势,展现出许多喜人景象。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全国粮食总产量预计9389亿斤,比上年增产775亿斤,是建国以来粮食增产最多的一年。二是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比上年增加314元,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三是农村改革迈出重大步伐。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和配套改革的新阶段,农业税收制度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四是农村社会事业取得重要进展。国家财政开始越来越多地向农村倾斜,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状况有了积极变化。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加快。五是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贫困人口有较大减少,是近五年来数量减少最多、幅度下降最大的一年。六是干群关系出现可喜变化。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顺民意,得民心,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是2004年农村发展的显著特点,也是宏观调控的突出亮点。粮食产量的恢复性增长,有效地避免了因粮食供求矛盾可能引发的物价大幅度上涨;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有效地扩大了国内市场需求;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的好形势,是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政策好、人努力、粮价高、天帮忙等多种有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根本上说,是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支农强农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其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落实之快、受益面之广,是多年来所没有的。其中不少新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是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志多年期盼的,也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渴望的。一是首次对种粮农民实行普遍的直接补贴。中央决定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直接补贴13个主产省(区)种粮农民。全国共安排直补资金116亿元。扩大良种补贴的范围和规模,安排专项资金对部分地区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二是首次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中央确定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开展全部免征农业税的试点,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还有一些省(市)自主进行了免征农业税试点。征收了21年的农业特产税已经终结,千百年来农民种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正在改变。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因税费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大幅度下降。三是首次在全国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前几年主销区放开的基础上,2004年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四是首次制定并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规划。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发展粮食加工转化。五是首次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规定市、县将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增辟了农业资金来源。六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征地补偿款。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限期兑现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并着手建立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公报范文第3篇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今天起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在讲话中系统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阐述了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继续做好“三农”工作需要把握好的若干重大问题,对做好明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要求。

温家宝说,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经济快速增长、国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我们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初步形成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制度框架。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三农”发展进入又一个“黄金期”。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今年总产达到11424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较快增长,预计今年为6900多元。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村面貌加快改善,呈现和谐稳定的新气象。

温家宝说,这些年农业农村形势好,最根本的原因是政策对头、措施得力。中央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明确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各级各地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把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

温家宝指出,这些年来,中央集中力量办了很多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很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取消农业税,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开启了农民休养生息的新时代。实行农业生产补贴,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支出达到1406亿元,现在补贴政策已拓展到畜牧业、林业、草原、节水灌溉和农业保险等领域。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使所有农产品流通纳入了市场化运行的轨道。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实现“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年来,全国新建改建了272万公里的农村公路,解决了3.2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460多万户。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搭建起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97%的农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5300多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60%的县,7800多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几千年来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愿望正在实现。废止城市收容遣送条例,消除对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进城务工经商的束缚,大规模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农民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工资水平、社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加快解决,劳动保护和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对农民工从缺乏公平对待到善待、从限制进城到提供服务的根本性转变,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进展。

温家宝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农情,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

温家宝说,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绝不可忽视农业现代化。尽管这些年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但生产能力仍不稳固,供求关系仍然偏紧,农业稍有闪失就会

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不懈地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持续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将来农业经营形式会多样化,但家庭经营任何时候都是最基本的形式。培养一代新型农民,鼓励有文化和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事关农业长远发展,要作为一项基础性重大工程来抓。

温家宝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大任务。目前我国最大的发展差距仍然是城乡差距,最大的结构性问题仍然是城乡二元结构。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并不会自然带来农村面貌的较快改变。要全面推进农村各项建设,建设好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要长期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指导,提高农村民居设计和建设水平。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农村教学点撤并要十分慎重,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总的方向是完善制度、提高水平、逐步并轨,最终迈向城乡一体化。

温家宝指出,30多年来数亿农民进城,既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更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要使进城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镇居民,绝不是改变一下户籍那么简单。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只靠几个城市圈和少数经济发达地区不可能完成人口的城镇化。要合理引导人口流向,既要采取措施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又要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开展相关工作,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积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

温家宝指出,这几年,我们能够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农业农村形势好。明年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对明年的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真正做到思想不麻痹、政策不减弱、工作不松懈、投入有增加,确保再夺丰收。在新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把握农业农村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始终尊重农民意愿,即使是为农民办好事,也要允许农民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不要追求整齐划

一、一步到位。在农村开展各项工作,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要更加重视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更加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要在吃透民情上下功夫,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使决策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在农村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特别是新从事“三农”工作的同志,要抓紧系统学习农村政策和法律,了解农村改革的历程、农村体制和政策的沿革,尽快掌握农村工作要领。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公报范文第4篇

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

两个关系

①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

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②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

基本任务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两个关系

①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

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②要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发动全社会一起做好维稳工作。

核心价值追求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个“决不允许”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

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

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公报范文第5篇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大局出发,高屋建瓴、深刻精辟阐述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具有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同时提出明确要求。李克强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农业和农村工作形势,并就依靠改革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更好履行政府“三农”工作职责等重点任务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出台的“三农”政策行之有效、深得民心,有效调动了农民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发展。

会议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

关于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会议指出,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一个国家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控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要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的工作重点,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仍然必须坚守,同时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调动和保护好“两个积极性”,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搞好粮食储备调节。中央和地方要共同负责,中央承担首要责任,各级地方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加粮食生产投入。善于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当增加进口和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高度重视节约粮食,让节约粮食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关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会议指出,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的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

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要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权力和责任紧密挂钩。要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用品牌保证人们对产品质量的信心。关于“谁来种地”,会议指出,要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要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务农收入。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要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创造良好务农条件和环境。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与此同时,也要继续重视普通农户的生产发展。

关于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会议指出,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要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搞好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要重视空心村问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有序。要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会议指出,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涉农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继续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处理好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尊重农民和基层首创精神;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把方向、管大局、抓重点,地方按照中央“三农”决策部署解决好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推动新型城镇化要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突出特色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会议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三农”工作,多到农村去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去看一看,真正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会议要求,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扎实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的各项部署,奋力开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崭新局面。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24日下午的全体会议上作了总结讲话。部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等出席会议。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公报范文第6篇

——一论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政法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总书记从战略高度,围绕党的领导、工作任务、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五个方面,对政法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新时期政法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学习贯彻讲话精神,首先就要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按照总书记的要求,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好两个重大问题。

一是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统一于人民的根本意志。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活动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我们要从这个高度深刻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政法工作要从这个全局,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二是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我们党的明确主张。贯彻这一主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就要按照总书记所强调的,适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不是包办具体事务,领导干部更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党委政法委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就能够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上一篇: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述职范文下一篇:职业生涯管理案例分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