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申请书范文

2023-09-17

入户申请书范文第1篇

一、报到时间

全工作日。

二、报到地点

(一)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的,毕业生须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二)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在接收单位人事立户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三、报到材料(验原件)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毕业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

(三)学位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

(四)户籍材料:

1.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情况不同,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

(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出具的无分配证明(肄业、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生不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报到地址”备注为“广东广州市或广东深圳市或广东”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深圳市或广州市”的给予办理。

(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

(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复印件,核验原件)或原户口底册(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复印件)。原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收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5)《户口迁移证》;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报到程序

(一)毕业生持《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户口不

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二)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写在“报到证”的备注栏内(用钢笔或签字笔写)。

(三)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本人所持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标注的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注意事项:

1.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农业户籍毕业生,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如确认户籍地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在办理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信息填写“农业”,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毕业生在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时,需以农业户籍性质迁出。

2.关于“准予迁入证明”问题。

深圳市公安部门不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

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五、党组织关系转移

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旁;电话: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六、监督管理

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毕业生本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将其行为记入深圳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及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并永久取消其所有的人才引进业务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提前备齐材料,做好准备工作,以缩短报到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二)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请保持安静,自觉维护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三)妥善保管各种证件、材料以及其他个人物品,谨防遗失。

2014毕业生改派具体操作请咨询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应届生接收入户比积分入户容易,费用较低,办理时间较短,可以走应届生入户的通道,就尽量不要走积分入户。应届生Q Q :331236092 可以电话咨询:一三四一七四三五三七三

入户申请书范文第2篇

根据市政府《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穗府〔2003〕72号)规定的准入条件,在本市有合法住所、被本市单位录(聘)用并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办理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

(二)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六)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七)经批准调任、转任到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正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八)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九)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十一)投靠配偶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人才可申办。

(十二)投靠配偶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夫妻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后的结婚年限最低不低于2年。

(十三)其他情况人员可申请入户指标落户,欢迎来电详询。

申报单位或申报个人所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

1、申报单位有聘用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人才引进呈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单位人员我司可接收入户)。

2、申报人与广州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3、申报人的人事档案(含原单位同意调出函或档案转递通知单、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现实表现)。

4、申报人本人的学历、学位及其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查询证明或学历鉴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件及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复印件。

5、已婚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学历、学位及其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查询证明或学历鉴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表)、户籍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若配偶属于外国国籍或香港、澳门、台湾籍人员的,免交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仅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但符合我市准入条件的,如单方调动,需提供单方调动意见书(不调方关于同意拟调方单方调入广州的意见书,须由夫妻双方签名)。

7、离异人员还需提供离婚证、判决书或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如有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子女的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入户须知

凡因工作调动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批准来市入户的,须先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复核盖章,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办理入户手续。

一、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复核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进人审批部门发出的《调动通知》。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三)如属以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还需提供本市配偶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四)如属符合引进人才条件来市入户的,还需根据其准入类别分别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的专业技术及资格证书的原件和鉴定证明材料。

二、办理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三)《户口迁移证》。

(四)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广州东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手机:18928941762QQ:1169458925 电话:020-87019501

E-mail:

入户申请书范文第3篇

目前就职XX市XXXXX公司XXX部,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专长。另外公司实力雄厚,经营管理优秀,文化氛围浓重,与本人发展预期相一致,并希望能在公司里实现自己的价值。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现因本人定居发展意愿,以及购房政策要求,需将户口迁移至XX市,特此申请。

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入户申请书范文第4篇

本人XXX(身份证:XXXX),户口地址是XXXXXX号,现同意本人的外孙子姓名XXXX(出生时间:2018年8月13日 )入户到我户内。

同意人: 日期:

入户申请书范文第5篇

条件

一、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二、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三、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四、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受理机关

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政窗口(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大鹏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区(新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及龙华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材料

一、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三、被投靠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进行父母子女关系认定: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老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政府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公证处出具的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

四、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离异,与前配偶一并或单独提出申请,均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2)申请人再婚,现配偶一并申请投靠继子女的,被投靠人签署同意赡养继父母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公证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3)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及原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提供配偶在国(境)外的身份居留证件(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被投靠人属2011年9月1日前本市家庭户挂靠成员的,还需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或附该声明的《公证书》。

备注:以上材料需提供竖向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流程

一、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被投靠人户口属宝安、龙岗两区和龙华新区的,到户籍地派出所;户口属龙岗区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水径派出所的到布吉户政中心)户政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如当年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结。

三、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户籍迁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依托系统实现数据流转,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届时请按短信通知直接前往我市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登记)

四、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身份证、《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成年申请人和16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入户须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一并申请。随迁收养子女、双胞胎子女的,该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场摄像。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的,该户户主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场确认;

五、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由受理单位所属分局依法处理。

时限

入户申请书范文第6篇

根据市政府《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穗府〔2003〕72号)规定的准入条件,在本市有合法住所、被本市单位录(聘)用并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办理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

(二)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六)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七)经批准调任、转任到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正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八)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九)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十一)投靠配偶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人才可申办。

(十二)投靠配偶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夫妻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后的结婚年限最低不低于2年。

(十三)其他情况人员可申请入户指标落户,欢迎来电详询。

申报单位或申报个人所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

1、申报单位有聘用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人才引进呈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单位人员我司可接收入户)。

2、申报人与广州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3、申报人的人事档案(含原单位同意调出函或档案转递通知单、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现实表现)。

4、申报人本人的学历、学位及其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查询证明或学历鉴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件及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复印件。

5、已婚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学历、学位及其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查询证明或学历鉴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表)、户籍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若配偶属于外国国籍或香港、澳门、台湾籍人员的,免交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仅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但符合我市准入条件的,如单方调动,需提供单方调动意见书(不调方关于同意拟调方单方调入广州的意见书,须由夫妻双方签名)。

7、离异人员还需提供离婚证、判决书或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如有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子女的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入户须知

凡因工作调动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批准来市入户的,须先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复核盖章,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办理入户手续。

一、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复核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进人审批部门发出的《调动通知》。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三)如属以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还需提供本市配偶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四)如属符合引进人才条件来市入户的,还需根据其准入类别分别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的专业技术及资格证书的原件和鉴定证明材料。

二、办理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三)《户口迁移证》。

(四)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广州东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手机:18928941762QQ:1169458925 电话:020-87019501

E-mail:

上一篇:神马好时光范文下一篇: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