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人民警察心理问题

2023-02-25

第一篇:监狱人民警察心理问题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

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研究现状及展望

目前,我国监狱对罪犯的心理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以四川为例,各监狱基本配备了面向罪犯的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矫治人员,建立了以罪犯为对象的心理健康档案。而在这些方面专门面向监狱人民警察基础配备却基本不存在。作为一名监狱警察,在长期教育管理罪犯繁琐的工作中,为了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其心理健康问题更加不容忽视,笔者通过对该文的写作,希望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研究,进一步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水平。

一、影响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的原因分析

心理健康的人,能保持平静的情绪、敏锐的智能、适应社会环境的行为和气质。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常年面对社会消极群体,更加需要保持心理健康,然而,在对某省监狱警察的调查中发现,有90%以上的监狱人民警察感到有心理压力。

1、新的犯罪趋势及执法要求是影响心理健康的主要原因。

(1)、押犯结构的变化:监狱押犯由文盲、法盲向知识型、高学历发展,犯罪类型由一般刑事犯罪向经济犯罪、多技能型犯罪发展,犯罪手段由简单向智能化、集团化、黑社会化转变,流窜犯、暴力团伙犯以及涉黑、涉毒、涉恶、涉枪罪犯的不断增加等,造成监管安全防范工作中现实的与潜在的危险因素增加,罪犯教育和管理工作日趋复杂,难度增大,风险增高,尤其是近年来多起罪犯袭警事件的发生,监狱人民警察深感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心理包袱加重;(2)、随着国家法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罪犯的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压力也随之增大。在这样的客观环境下工作,监狱人民警察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心理状态,身心常年处于紧张与担忧的应激状态,极易产生心理疲劳,引发身心危机。

2、工作时间过长成为影响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国外研究证明,时间压力是影响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监狱一线警力不足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据调查,作为基层一线的民警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为14.5小时,民警每周平均工作日为9个工作日,民警平均每月平均休假天数为5天且随时可能应付各种紧急情况。与正常的公务员每天8个小时工作时,每周5个工作日,每月8天的正常休假的工作时间制度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民警们节假日的休假时间不能保证,文化娱乐生活匮乏,没有调剂生活、缓解压力的正常宣泄减压渠道,长期处于心理压抑状态,心理健康状况更加容易恶化。

3、执法者角色转变不当,不注意调节控制情绪,也容易导致心理健康问题。

监狱人民警察作为拥有多重角色身份的人,在管理教育罪犯的过程中,个别民警心浮气燥,对罪犯在改造中的反复行为产生厌恶情绪,容易动怒,从而使得其行为盲目、被动。个别民警在工作中,为了在罪犯中树立所谓权威形象,惯于发号施令,要求别人绝对服从自己,久而久之,形成一种惟我独尊的心理状态,听到反对意见就勃然大怒,自己做的,错的都是对的,从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习惯于被赞扬,奉承,浮躁、惟我独尊等不健康心理现象。

4、监狱人民警察待遇普遍偏低导致心理失衡也是引发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的一个原因。

无论是和其它警种相比,还是和其它行业相比,监狱人民警察,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监狱人民警察待遇偏低,已是不容回避的事实。我省大部分监狱人民警年收入不超过30000元,在实行津补贴后,部分监狱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监狱机构,国家财政保障还未到位的情况下,有相当一部分民警是单职工家庭,民警一个人的收入往往要养活一家老小,而物价日益上涨,收入并没有成比例上涨,造成监狱人民警察消费能力反而相对下降,监狱民警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对职业的认同感越来越差,觉得收入不能体现工作的价值和生存的尊严的监狱民警大有人在,而且不在少数。而与此同时,党和国家对监狱的执法标准越来越高,执法要求越来越严,民警在生活和工作的双重压力下,长期处于压抑和焦虑的情绪状态而又得不到很好的调节和缓解,极易引发心理健康问题。

5、环境封闭及文化娱乐活动贫乏是影响监狱民警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

监狱是一个较为封闭的场所,一是指环境封闭,各个监狱民警到狱上班后,基本上要到下班后才离开单位,在工作期间只能在监狱内工作、活动。二是指接触的对象带有封闭性。此外,大部份监狱警察的日常活动大多较为单调,两点一线,一头是家庭,一头是监狱,加之监管罪犯的特殊性,使其缺乏时间、精力参加娱乐活动,使干警紧绷的神经得不到松弛,长此以往容易诱发心理健康问题。

6、青年干警的心理冲突突出。

监狱青年民警占到全与民警的,大部分是一脚跨出校门,一脚变跨进监狱工作,对监狱监狱工作的性质、任务、目标等不了解,不明确,缺乏工作经验,工作手段、方式方法简单、单一。而监狱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责任重大,意义重大,监狱干警更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队伍。管教罪犯尤其是改造罪犯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把罪犯改造成为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需要长期耐心细致的教育,严格的管理。由于押犯结果的多样化、服刑人员犯罪心理结构复杂,改造难度大,使青年民警对自己工作的价值产生怀疑,与自身的人生目标产生冲突,此外加上青年民警心理承受压力的强度有限,由此而引发激烈的心理斗争,出现心理问题。

7、一线民警心理压力明显。

监狱系统处于改革前沿,是体制、机制矛盾突显的受众人权,作为一线民警的压力首先来自工作中的“两个安全”,即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压力。具体地说,一是监管改造要求高。压力主要是怕押犯出问题,这方面有很多不可预测的未知因素,且体制改革后,各级领导对监管改造方面的要求更高更严,不仅不允许出现影响全局的大事,就是一般的失误也得担当责任。二是绩效考核体系要求严格。我狱建立了以五大考核为基础的民警绩效考核,切考核结果与津补贴直接挂钩,从队伍建设、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怕上级领导和业务部门扣分,影响到自己的经济收入从而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

二、监狱人民警察维护策略:

在我国针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形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的对监狱人民警察维护的对策主要有:(1)从社会角度,政府要制定有利于监狱人民警察的相关政策,加强监狱人民警察的工资福利保障,呼吁全社会切实关心支持监狱人民警察,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职业自豪感,让他们在一个被爱的、被尊重的氛围中工作,最大限度地减除他们的后顾之忧。(2)从监狱的角度,监狱应当多开展有利于民警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民警文化娱乐生活,缓解工作生活压力,并应努力提高民警待遇,缓解广大民警生活压力,提高民警生活质量。(3)从个人角度,一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主动预防心理疾病。二是保持良好的情绪特征,不断缓解工作和生活压力。努力确立正确的自我认知,悦纳自我,不断完善自我。

三、现有研究中的不足:

1.监狱人民警察的理论研究不够

目前,有关监狱人民警察研究的理论基础很薄弱,在国内来说,有关于监狱人民警察的标准没有明确的界定。此外,在理论研究方面,虽然有关文章较多,但多数仅仅是纯理论分析、解释性的说明、经验总结、逻辑演绎,缺乏实证力一面的支持论证,尤其是在原因的作用机制方一面。许多概念还很混乱,而且很多的理论都源自于欧美或别的群体,这就导致了在监狱人民警察的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理论知识匮乏的阻碍。因此,在进行监狱人民警察的研究时,我们应加强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的理论研究。

2.调查研究较多,对策研究较少

我国关于监狱人民警察问题的研究中,关于监狱人民警察基本状况的调查研究较多,对策研究较少,并且多数是理性探讨,缺乏切实可行的维护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现有研究中,针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采取的措施与对策主要有:第一,从监狱人民警察自身来说,淡泊明志、宁静以致远;努力提高自身水平;期望适度,体验成功。第二,从监狱方面来说,从微观上切实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待遇,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与条件;注意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培训;正确处理好监狱人民警察与管理者的关系。第三,从社会来说,社会宣传跟上,作好理解;转变机制,作好科学评价;从宏观上来调控监狱人民警察待遇,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的物质生活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与条件。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对监狱人民警察维护策略的研究多是多的只是停留在简单理论分析与一般经验总结的水平上,可行性较低。

3.监狱人民警察心理问题的干预性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研究的日的是为了增进和维护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关于其干预研究、大多数研究者并未从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角度提出其干预手段,如自我维护:理解宽容法、愉悦接纳法、降值低调法、转换视角法、合理宣泄法等,及从监狱管理、社会环境方而来创造有利于监狱人民警察的氛围。我国监狱人民警察维护策略方面的研究明显不足,我们进行监狱人民警察研究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增进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提升监狱人民警察的生命质量,但是在现实的研究中,更多的只是停留在简单理论分析与一般经验总结的水平上,因此我们应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维护策略的研究,如,监狱人民警察压力源的研究、监狱人民警察的辅导研究以及监狱人民警察的干预实验研究.另外,应定期进行监狱人民警察普查,及早发现监狱人民警察存在的问题,并建立监狱人民警察咨询机构,建立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档案,以便随时为监狱人民警察服务。

4.研究工具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监狱人民警察调查研究的工具主要是:(1)Scl-90症状自评量表,国内修订的SCL-90量表包括90个项目,包括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性、恐怖、偏执、精神病性等9个因子,具有容量大、反映精神症状面广、能较准确判断各症状程度、省时间、易操作等特点,要求被试必须回答所有90个项目,限定回答近一星期内的体验,采用5分制评定。SCL-90是迄今国内外最具权威性的关于精神卫生的临床症状自评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被广泛使用用来评定一个人是否有某种心理症状及其严重程度如何。因此,对于有心理症状即有可能处于心理障碍或心理障碍边缘的人群有良好的区分能力,对没有或较少有心理症状人的心理健康水平缺乏分别能力。它反映的是一周时间内某人群有无心理症状及其程度。因此,该量表具有阶段性的特点,阶段性状态结果不能代表整体的状态这可能是导致监狱人民警察调查研究结果不一致的原因之一。因此采用5CL-90量表进行监狱人民警察的调查研究具有一定局限性。

在将来的研究中,我们应该结合调查法或访谈法来弥补单独使用SCL-90的不足。日前的研究工具多为SCL-90,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研究的科学性,并且结果解释也缺乏一定的客观性。一次调查、一个量表的测评,并不能准确判断实际情况。并加强本土化量具的研制,这样可以使将来研究更具科学性与客观性,工具较单一。

目前,我国学者也进行了很多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压力的探索,在心理压力的测量上,较多的使用了SCL-90调查问卷,生活事件量表等影响了受访者的合作程度。杨廷忠教授经过研究,研制出了中文知觉压力量表(CPSS)。知觉压力量表(PSS)是在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应用的英文版一般性的压力测量工具,其由14个反映压力的紧张和失控感的问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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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和13题反向评分。经测试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能适合中国人的文化和国情。但是在国内的研究中却没有加以使用。

5.监狱人民警察状况研究取样的片面性

通过对监狱人民警察研究论文、文献的分析表明,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研究更多的停留在中青年监狱人民警察的研究上,对于中老年监狱人民警察的研究以及离退监狱人民警察的研究却相对较少。这些都表明对监狱人民警察研究的片面性,离退休监狱人民警察作为一个没有继续为监狱事业做出直接贡献的群体,但对于长期处于高压状态下的监狱人民警察来说,他们也是其中的一个群体,对他们的研究可以更好的对中青年监狱人民警察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因为每一个人都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对他们老年生活保障的研究有利于更好的为激励中青年监狱人民警察为监狱事业奉献提供依据。

目前大多数的研究都是从监狱人民警察群体的角度出发,谈如何加强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提高对罪犯的改造质量等,较少针对个体的监狱人民警察进行研究。监狱人民警察首先是一个普通人,然后才是一个赋予社会角色期望的“监狱人民警察”,在以人为本的社会里,我们应该站在监狱人民警察个体的角度来认识、看待、评价和期望。只有这样,才能更客观地评价监狱人民警察的各种问题,更客观、理智地认识和解决问题。此外,在监狱人民警察的研究中没有涉及各专业对监狱人民警察生活适应情况的研究。

此外,除了对离退休高校的监狱人民警察研究资料较少外,对于处于更年期的男女监狱人民警察的研究涉及也非常少。更年期对于女性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生理阶段,由于生理上的变化是否会引起精神上的变化以及引起了哪些变化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对于男性监狱人民警察来说也是一样的。其中,在各项研究中跨地域的横向、纵向研究也没有涉及,不能体现出每个地区监狱人民警察问题的地域区别。

四、对监狱人民警察研究的建议与展望

1.应该明确监狱人民警察理论研究的重要性

目前,有关监狱人民警察研究的理论基础很薄弱,在国内来说,有关于监狱人民警察的标准没有明确的界定。此外,在理论研究方面,虽然有关文章较多,但多数仅仅是纯理论分析、解释性的说明、经验总结、逻辑演绎,缺乏实证力一面的支持论证,尤其是在原因的作用机制方一面。监狱人民警察是高压力、高应激群体,具有诸多引发心理健康问题的潜在诱因。尤其是监狱人民警察问题的负面效应具有不容忽视性和与其他职业群体的不可比拟性。这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和成败。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使得监狱人民警察研究地位的提升成为必然,并且监狱人民警察研究的更多意义在于监狱人民警察心理素质的形成、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的专业化及其生存和发展。监狱人民警察职业专业化的重要内容就在于一个人之所以成为监狱人民警察是由于他具备了其他职业不具备的心理素质。因此加强监狱人民警察心里健康的理论体系的研究,必将有利于监狱人民警察研究的更进一步发展.

2.必须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监狱人民警察要深入人心

以往认为监狱人民警察是高于一般普通人的模范公民,因而很少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有所怀疑。近年来,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传统价值观念不断面临新的挑战,人们逐渐认识到监狱人民警察也是普通公民中的一员,同样也会有心理问题,并且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在某种程度上更易造成心理问题,而恰恰这一特殊性又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具有更健康的心理。因此,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与社会中的其他群体的心理健康同样应该受到重视。这不仅涉及监狱人民警察自身发展,更关系着未来社会的发展。

监狱人民警察辅导研究将会把监狱人民警察观念的转变作为首要工作。监狱人民警察辅导研究的对象是较成热的成年人个体,具备较完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反思性,而监狱人民警察辅导工作还是个新兴事物,许多监狱人民警察还不能认识到利用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监狱人民警察辅导工作需全社会支持更需全体监狱人民警察支持,因而监狱人民警察辅导研究的起步理应也必将会把监狱人民警察个体的观念转变作为首要工作。

3.监狱人民警察辅导的干预研究必将成为监狱人民警察辅导研究的重点

监狱人民警察辅导研究的提出一定程度上是实践和现实问题的需要。问题必须予以解决,否则监狱人民警察辅导研究就失去其存在发展的必要性。如,监狱人民警察压力源研究、监狱人民警察的辅导研究以及监狱人民警察的干预实验研究。另外,应定期进行监狱人民警察普查,及早发现监狱人民警察存在的问题,并建立监狱人民警察咨询机构,以便随时为监狱人民警察服务。

4.监狱人民警察研究必须重视与其他相关领域研究的结合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是个接触广泛又比较狭窄的职业,广泛是指它面对的罪犯背景形形色色,狭窄是指它主要活动于监狱中,对象主要是罪犯。这种矛盾性就决定了监狱人民警察问题产生的背景的广泛化。因此,必将重视与其他领域研究的结合,如监所文化研究等。

5.监狱人民警察研究方法、研究工具的多样化以及研究样本的代表性

针对我国监狱人民警察研究工具的单一性问题,研究工具使用较少的情况,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的高校研究者以及心理学研究者,应该尽可能的使用研究工具进行量化的研究。在将来的研究中,我们应该结合调查法或访谈法来弥补单独使用SCL-90的不足。在研究方法上,也应该多种研究方法有机结合,并加强本土化量具的研制,这样可以使将来研究更具科学性与客观性。对样本的抽样要具有代表性,我们应该加强不同监狱人民警察的调查研究,多做一些横向的比较,找出他们之间存在的差异。

综上所述,心理健康已成为我们不容忽视的问题,在长期、复杂的管理教育罪犯工作中,监狱民警们还将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将会受到不断的挑战,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仍然任重道远。

第二篇: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2

摘要:通过对监狱民警进行个案访谈,同时根据有关调查资料得知,7.27%的监狱民警存在中度以上的心理健康问题。男性民警比女性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更加突出。性格内向者比性格开放的监狱警察的心理问题较严重且不易治疗,同时随着工作年限及年龄的增大,其心理不适应的几率大大提高。这与监狱民警的工作条件艰苦、生活环境差、物质待遇水平低有关,也和监狱工作本身任务重、压力大、风险大等因素分不开。

关键词:监狱警察 心理健康 影响因素

20世纪80年代末,在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活动中,罪犯心理矫治悄然兴起。进入20世纪90年代,罪犯心理矫治在国内很多监狱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到2006年为止,全国已有93%的监狱成立了心理矫治机构。这对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却很少有人关注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而警察的心理健康更直接关系到罪犯的心理健康、人格发展和改过自新。

1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的表现

心理问题几乎每个人都有。而作为监狱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的人群,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则显得更为严重。据资料显示有51.23%的警察存在心理问题,其中32.18%的警察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6%的警察存在中度心理障碍,2.94%的警察已经构成心理疾病。警察的强迫症状、自卑心态严重,妒忌情绪、焦虑水平也出现偏高,忧郁化等都比一般人群高。可见警察的心理问题状况不容乐观,越来越多的警察遭受着心理困扰,并严重影响他们的职业行为和职业体验。

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他们的心理问题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危险性。警察的心理健康是罪犯心理健康的必要前提,警察的一言一行都是影响罪犯的教育改造资源,几乎每个罪犯在改造过程中,都会因警察的影响而在心理上留下深刻的痕迹。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罪犯的心理健康就无从谈起。由此,警察的心理问题带来的危害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警察心态的偏差降低对罪犯教育与改造的质量与效率 警察心理不健康,受害最大的是罪犯。警察职业症状使之在教育改造中容易产生心理偏差,在实际工作中显得焦虑和烦躁,遇到事情不够冷静,反应过激,处理方法简单粗暴,甚至体罚打骂罪犯。特别是一些年轻警察发现自己的理想与现实产生冲突是,很快会向现实妥协。在焦躁时,对待不顺眼的罪犯进行责骂。但是,警察心态的一点点偏差,对罪犯的伤害可能危及一生。进而影响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与效率,使得罪犯在重新进入社会后产生不良的心理症结。

1.2 心理不适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与积极性 警察心理不健康,也阻碍了其自身的发展。警察在监狱工作中面对的都是罪犯,做着带有一定重复性的工作。如何克服自己的倦怠,保持对监狱工作的敬业和专心,对警察实在是一个挑战。心理偏差的警察可能凭自身的经验、感觉去处理复杂多变的教育改造现象。

1.3 长期的超负荷工作极易产生心理生理健康问题 警察心理不健康导致身心健康受损。现在警察难做,罪犯难教。社会急剧变化,警察也不得不面临更大的心理压力。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带来的角色模糊、角色冲突、角色责任变大,使之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现实竞争与功利需求也往往让警察掩饰失落。在长期的压抑和焦虑中,失眠、食欲不振等生理健康问题接踵而来。

2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心理问题向来是被人认为很神秘的领域,而警察由于起所从事的职业的特殊性,其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则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

2.1 工作环境的闭塞带来的心理问题 监狱警察工作的地点主要在监狱内狭小的空间,且远离市区,其往往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在那狭小偏远的空间内,很多警察缺乏一种成就感,其与外界的接触也很少,其获得信息的机会也比较少。因此而产生的心理障碍便无法得到有效的排除。警察的工作是长期的、紧张的劳动。教育改造活动往往是个体劳动,没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就极其容易产生孤独、感情压抑等等。

2.2 职业特殊性带来的巨大工作压力 监狱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其工作主要面对的是罪犯,且工作单调枯燥。且罪犯当中有各种不同的人,鱼龙混杂。在警察对罪犯进行改造的过程当中,若警察不进行再学习和不断的自我调整,其心理状态会受到罪犯的影响,并且存在产生不良心理的状况的极大可能性。同

时,监狱管理机制上的缺陷及不公正,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方面也必然大大降低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2.3 家庭情感因素 近年来,监狱警察家庭群体中,家庭不和睦,夫妻关系紧张,分居离婚、失恋、外遇等多有发生。主要是由于当前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所产生的“心理综合疲劳症’影响到家庭成员间的和谐。如果解决不及时妥当,更会给家庭带和工作带来不良的后果。

3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解决的对策

警察的心理问题的产生不是一时的。自从有监狱开始,他们的心理问题就一直存在着。警察心理问题的产生会给其工作、生活产生消极的影响。同时由于现在的监狱体制存在的缺陷,使警察的心理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及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并且长期以来警察的心理问题方面的研究也是空白。但随着80年代以来,心理学在我国重新得到发展,心理健康问题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心理问题及心理疾病等的治疗方法不断产生发展。以下是有关监狱警察心理问题解决的有效对策:

3.1 社会层面 对监狱管理系统进行改革,创设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氛围,增强警察的心理承受能力,改革绩效考核制度。我们在重视对监狱及警察队伍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社会、家庭对警察心理问题的影响。在我们对警察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我们应为监狱警察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狱警的成就感,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实现其自我抱负。

3.2 管理层面 建立心理咨询机构。监狱系统应该成立专门的狱警心理咨询机构,并有专门的心理学人士担任。同时,可聘请心理学的资深专家,通过建立心里咨询中心、开设心理门诊、咨询热线电话、咨询信箱、咨询网站等形式,为有心理障碍的狱警提供倾诉场所,及时对狱警的各种心理失衡问题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提供给狱警排除压力和苦恼的方法与技巧,增强警察的心理承受能力。

3.3 个人层次 心理问题的根本解决还得靠自己。因此,警察心理健康问题的解决还得靠警察队伍。因此,监狱管理机构应积极调配有关教育资源对监狱民警进行再教育,同时向民警灌输终身教育的理念。提高监狱民警自我学习的能力,提高其自我适应周围环境变化的应激水平。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使知、情、意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提高自己的应激水平与受挫折能力。做好生涯规划,明确人生的努力方向,实现自我,在工作、家庭生活、学习等方面做自己真正的主人,让生活充满乐趣。

同时,我们应充分利用国家、社会、监狱自身等方面的力量与资源,积极建立监狱警察心理预防机制,对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监狱民警进行及时的诊断与治疗。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我们同样应努力建设好和谐的监狱系统,提高监狱系统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与政治生活水平,从根源上解决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

第三篇:关于监狱人民警察法治思维培养的问题探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平衡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充分显示出“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法治监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着法治监狱建设总目标,研究提高监狱人民警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培养监狱人民警察法治思维的重要现实意义

(一)法治思维是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当前改革已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凝聚法治共识的根本,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形成社会共识,才能成为推动改革的根本力量,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

(二)法治思维是推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们所面临难题的根本途径。当前,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对生态环境的敏感,以及享受发展成果的强烈愿望等,都在挑战着粗放式的发展理念。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已经成为共识,只有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才能凝聚共识、排除干扰,才能使发展稳定全面推进。

(三)法治思维是维护稳定的根本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是监狱人民警察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充分发挥司法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中的主导作用,必须充分发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大局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保证作用,为平安中国建设做出应用贡献。

二、当前监狱人民警察法治思维现状

近年来,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监狱局通过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教育质量年、法治文化建设年、创建标准化监区等富有成效的活动,全面加强监狱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监狱人民警察法治思维能力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但在少数监狱人民警察中还没有形成学法遵法守法公正执法的浓厚氛围,没有确立起全面的法治思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法自觉性不高。监狱人民警察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基础薄弱,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学习没有深度,甚至流于形式。部分干警学法动力不足,学法的积极性不强,或是缺乏学习意识和学习动力,或是对面对内容丰富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不知道学什么,存在不愿学、不会学的现象,对《监狱法》、司法部“六条禁令”、“十不准”等相关法律制度,不能较好深入学习和理解。

(二)用法能力不足。有的干警不能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实施法律,存在不作为的现象;对法律法规掌握不熟练,对执法流程不熟悉,执法随意性大,存在滥作为的现象;对善钻法规漏洞、爱找监狱管理缺陷的“岔子型罪犯”,蓄意挑衅执法、公然对抗改造的“钉子型”罪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油子型”罪犯,“行政处分不怕,刑事处分不够”的“赖子型”罪犯束手无策,能力短缺。

(三)遵法观念不强。个别干警意志力不坚定,受社会不良思潮的侵蚀,存有侥幸消极思想,没有行成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观念,在管理罪犯时方法简单粗暴,有以权代法的行为,有的受利益驱动和侥幸心理的影响,利用给罪犯减刑、假释和调整改造岗位等职务之便收受罪犯及其家属的钱物。

(四)执法压力太大。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的发展和法制化建设的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建设不断加强,监狱的刑罚理念由传统向现代化、专政向法治、强制向文明、注重服刑人员义务向重视服刑人员权利的保护转变。这些深刻的变化,使我们在几十年工作中形成的传统的、固有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都受到了冲击,也对民警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罪犯的不合理维权,无理缠诉时有发生,看似“强势”的民警,在保护自己的方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也非常有限,民警的执法风险日趋增大。

三、培养监狱人民警察法治思维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思维底蕴

1、强化职权法定意识。适用“法无授权皆禁止”原则,监狱人民警察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就不能主张和行使权力;不仅要有授权,行使权力过程中还不能超出法律授权的种类和范围,同时必须遵照既定程序,一切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依据就不能越雷池半步。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必须牢记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坚决贯彻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好维护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罪犯、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2、强化权利至上意识。法律既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指南,也是一把“丈量”监狱执法行为的尺子。在法律领域,限制行为、剥夺自由只是手段,保障权利才是目的和中心,手段要服从于目的,以服务目的为限度。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目的就是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强化法治思维,监狱人民警察首先要强化权利义务思维,真正把罪犯看成监狱里的特殊公民、权利主体,以权利主体的法治理念对待罪犯、对待监狱工作。

3、强化公平正义理念。监狱人民警察掌握着国家刑罚的执行权力,具有措施的严厉性、手段的特殊性等特征,一旦滥用,贻害无穷。每名干警应该警醒起来,主动顺应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监狱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在监狱管理层面,对各个执法领域和岗位,都要加强执法管理监督,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加强罪犯劳动岗位安排、计分考核、分级处遇管理等源头工作,严格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深化狱务公开,从实体和程序上保证监狱行刑的公平、公正、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防范执法风险,防止执法权力滥用,尤其注意预防监狱民警利用职务违法犯罪,防止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的发生,努力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行刑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实践应用,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1、加强民警队伍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坚持法制建设与法治素养培训并重,切实发挥监狱法治部门的职能作用,以制度保证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监狱执法岗位工作规范》学习培训活动,让“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理念入脑入心,着力提高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法治思维引领法治实践,抓住罪犯考核奖惩、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文书展评和执法质量考评活动,深入推行阳光警务。

2、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建设。规范、约束和监督公权力的运行是法治思维的核心。领导干部,一切立身行事都应当坚持“法”字当头,要从内心深处尊重和信仰法律,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带头强化制度思维,自觉主动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依法办事”作为一种稳定“基因”注入思考模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稳法治的立场,体现法治的精神;带头强化责任后果思维,敢于作为,敢于担当,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该勇于承担错误,敢于接受后果,知错能改;带头强化治官治权思维,坚决抵制“人治”、非法的领导思维、行政思维和执法思维。

3、加强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从严治警,制度执行从严,修订各类民警岗位职责,制定《监狱人民警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工作要求从严,合理界定干警工作责任区和工作职责;考核奖罚从严,完善民警分类考核分级激励办法,工作实行百分制考评,正负激励;从优待警,加大对先进典型的选树表彰力度,建立困难帮扶机制注重对基层民警的关心关爱;培养从优,调研骨干人才培养使用办法,拓宽青年民警成长渠道;民生从优,人、财、物向一线倾斜,不断改善民警工作、生活、居住、交通条件。

(三)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培养法治思维的积极性。

1、完善监狱法律体系。根据监狱工作的实际需要,吸收监狱工作改革发展经验成果,增加监狱执法实践相关内容,尽快出台《监狱法》实施细则。如,细化监狱分类管理制度,明确监狱警察配备数量和警察职权,厘清罪犯权益保障、监外执行、减刑假释、释放和安置的实体、程序和时效规定,强化罪犯分级处遇、罪犯医疗保障、罪犯死亡处理等执法难题解决的法律保障,更新罪犯心理矫治、文化和职业技能培训保障等实用性内容,明确界定监狱企业的性质、任务、管理方式等,为监狱企业运行发展和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法律依据。

2、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围绕平安监狱建设目标,健全安全责任分解机制,从监狱领导到基层执法干警,逐层签订岗位责任制,划定管辖区域、明确岗位职责,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定岗、定置、定责目标管理;完善应急管控机制,从安全隐患排查、预警研判到应急演练,从干警个体设防、区域防范到“三共”联控,从狱情分析、舆情控制到物防、技防、人防、联防合力提升,从目标、任务、要求、责任到考核问责,全面建立规范科学的干警直接管理制度。

3、完善公正执法制度体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基层监狱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监狱体制改革实际,制定各项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继续完善《罪犯计分考核奖罚规定》,严格控制干警的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创新警务督察模式,办好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深化狱务公开,推行阳光执法。

(四)构建权力运行机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建立保障预警机制。深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和正当权益,依法充分保障监狱工作经费,为切实肩负起维护监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切实履行教育改造罪犯的法定职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创新教育预警制度,开展廉政格言警句、专题讲座、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报告会等各类廉政文化活动,邀请专家举办讲座,到地方法院旁听庭审,到地方检察院参观反腐基地,以案释纪,以案析法,筑牢廉洁守法的思想防线。表彰执法公正、廉洁守纪的先进典型,提升监狱干警尊崇法治、恪守道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建立管控监督机制。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将监管执法、干部选用等关键事项列入权力运行跟踪重点,纳入日常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规定内容,以目标化管理督促引导监狱干警规范行使职责权力。健全执法执纪制度,建立计分考核听证、监检双方执法合议、危重罪犯管控、警务督察、内部控制监督等各类执法执纪制度,督促监狱人民警察审慎用权。

3、建立查纠问责机制。建立风险预警制度,以监管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后勤、生产经营等人财物相对集中的关键岗位干警为廉政监督重点,制定《民警执法执纪风险预警评估办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廉政风险预警评估系统,每月开展动态评估,对风险等级高的单位和责任干警,检察纪检部门及时介入调查、教育和问责。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制作《监狱工作权力运行图》。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查纠整改和跟踪问责力度,依法惩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转自网络

第四篇:14 ○监狱基层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成因及对策

近几年来,省直监狱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监、从严治警,经常性开展执法执纪教育、专项检查等集中整治活动,加大了 源头治腐工作力度, 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使监狱系统的腐败现象逐渐减少,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监狱警察的战斗力有了显著提升, 基层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率有所降低。 但是就近年来发生的案件看,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监狱系统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是严峻的, 基层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比如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失职渎职,钱刑交易、徇私枉法,见利忘义、贪污受贿等现象未能从根本上杜绝, 有的问题甚至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为此,××纪委进行了一些调研,就监狱基层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以供参考。

一、监狱基层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构成

某监狱自 2002年至 2005年上半共查处案件 32起,处理涉案民警 68人,其中工作失职致使罪犯脱逃案 9起涉案 18人,体罚虐待罪犯致伤致残、死亡案 7起涉案 8人,工作失职致使罪犯自杀等非正常死亡案 4起涉案 15人,这三类案件占发案总数的 62.5%,受处理民警占总数的 60.3%。

一是工作失职致使罪犯脱逃、自杀发生频率较高。 改 造与反改造、逃跑与反逃跑一直是监狱内一对尖锐对立的矛盾。由于罪犯的反社会性,抗拒改造、不认罪服判、留恋过去的“自由”生活,设法逃跑是其必然。 1 分析近年罪犯脱逃与以往的罪犯脱逃,不难发现前后有一定的区别。由于劳务加工模式的普遍推广,罪犯由室外劳动收回室内,客观上大大减少了罪犯逃跑的机会。以往罪犯逃跑经常是寻找最佳时机,而现在是寻找一丝机会。极少量的外役劳动就是难得的“良机”。同时,罪犯的预谋时间更长,隐藏更深,伪装得更积极,以骗去监狱民警的信任。去年 “ 3.28”四川 川中监狱的死刑犯越狱和省内有的监狱的罪犯脱逃就证明了这一点。而一些罪犯由于身体疾患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自感罪孽深重、无脸见人,常常失去生活的信心。如果我们的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或犯情不掌握,或在岗不尽职,就极有可能给罪犯得逞的机会。

二是体罚虐待致使罪犯伤残和死亡情况比较严重。 民警执法不文明,甚至执法犯法,这种现象现在应当说是大为减少。以往有的民警法制意识淡薄,随意动手动脚,打骂体罚罪犯,有时一失手,就造成罪犯的伤残,甚至死亡。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民警教育培训力度的加大和罪犯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随意打骂体罚罪犯行为大大减少,但“小打小敲”现象依然存在。另外,民警直接动手动脚的现象也比较少见,而违反规定使用警戒具却屡见不鲜,表现为未批先用、先用后报甚至用了也不报。

三是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呈上升趋势。 监狱民警肩负着执行刑罚的使命,但有的人亵渎神圣使命,拜金主义思想严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搞钱刑交易,利用手中权利与罪犯及其亲属关系不清,在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面搞权钱交易,违法乱纪。 在 32起案件中,虽然立案查处只有 3起涉案 4人,但在查处工 作失职致使罪犯脱逃、非正常死亡等案件中,许多案件都或多或2 少地反映了涉案人员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和现象,有的收受礼品,有的接受吃请,导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在某监狱查处的案件中,居然出现了民警为了“蝇头小利”,甘于被罪犯驱使,成为罪犯忠实的“佣人”的咄咄怪事。同时,从每年收到的信访举报件来看,多数也都是反映这方面的问题。

四是少数监区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值得关注。 账务上的主要手段 一是利用费用挂账,费用跨年入账和转移成本的方式,虚增当年利润,套取各种形式的奖励;二是采用转嫁下属单位,虚构支出,隐瞒挂账等方式转移隐瞒招待费,大搞铺张浪费;三是违反财务制度搞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透支挂账滥发奖金等。而且,随着监狱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这种违法违纪现象将会逐渐突出。 在生产经营中,有的利用监狱的基本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环节,吃 “回扣 ”,拿好处费,参加高消费的娱乐,接受公款旅游等。

五是违反禁令问题成为基层民警违法违纪的一个新动向。 “五条禁令”和“六不准”的贯彻实施以来,总体效果是明显的,监狱机关和警察队伍的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毋庸讳言,违禁行为是经常性反弹的。重申和要求频率一低,或一段时间没人受到处理, 工作日饮酒、酒后驾驶摩托车、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以及关门在家赌博问题,就逐渐抬头。这种违法违纪问题一旦发生,涉案人员多影响面大。某监狱去年查处的一起工作日饮酒案,涉案人员多达 13 人 ,全部受到处分。还有极少数民警违规为罪犯提供通讯工具或代发信件,替罪犯保管现金和物品,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现象也不容忽视。

二、基层监狱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

导致基层监狱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

3 自外部原因,也有来自民警自身的原因。

内部原因主要有:

1 、思想严重滑坡 。一是少数民警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不讲警察的职业道德,不讲国家公务员纪律,不讲集体荣誉和贡献,工作中只讲个人利益和待遇,工作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不思进取,因循守旧,明哲保身的思想相当严重。二是缺乏团结协作精神,“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在罪犯管理中,遇到问题绕道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奉献精神明显下降。有的人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凡事都要以金钱来衡量,再提奉献对他们缺乏号召力。有利就上,无利就让。

2 、心理状态不健康。 一是攀比心理严重,工作上就低不就高,待遇上比高不比低,生活上比富不比穷。少数民警看到社会上职务不比自己高,能力不比自己强,显性收入不比自己多,但消费品位高,档次高,花钱大方,于是心理失衡,认为自己是四十有余五十不足的人,提拔重用几乎没份,图名不成图个利,进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走上违法违纪道路。二是侥幸心理严重。少数民警把工作中会不会出问题,交由“运气”来判断,因此,在工作中马虎了事,在岗不作为,直到出了事受了处分,还认为那是“走背运,人倒霉”。还有少数民警胆大妄为,认为收点钱物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没有第三人知道,就算有举报“搞死不承认,谁也定不了案”。三是盲从心理突出。少数民警看到周边人收也收了,吃也吃了,潇洒也潇洒了,过的有滋有味,就是有反映,最终也没能把他怎样,于是不再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存在着法不责众的念头。

4 3 、业务能力不强,个体素质较差。 不少基层监狱民警都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工龄在二十年左右。二十年前学的知识一直使用到今天,已经远不能适应监狱形势的发展。而且这部分人多数已形成疏于学习、懒于学习的习惯,以致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工作难以创新。特别是在改造罪犯中,基层民警教育本领不高,面对罪犯的质疑狡辩,不能正确解答和反驳,说不过,讲不了,导致恼羞成怒,走向极端使用暴力,违法违纪。由于历史原因,民警构成成分复杂,极少数民警个体素质低下,争强好胜,与罪犯拉扯不清,一杯茶、一支烟都可能改变自己的看法,都可能产生打击报复心理,无事找茬,小题大做,体罚虐待罪犯等。

外部因素主要有:

1 、监管安全压力大 。监管安全工作本身是一份“高危”工种,从事这个职业,违法违纪的机率本身就高。由于监管安全工作标准高要求高,其产生的压力已严重影响基层民警的身心健康,有的民警在押犯分监区睡不安、吃不香,个别人甚至精神恍惚,离家出走;有的民警害怕在分监区工作,担心哪一天被“扒了皮,丢了饭碗”,设法调离;有的民警不愿从事分监区主管工作,怕多担责任和风险,受到责任追究。以这样的精神状态去对待这份“高危”工作,出事是必然的。一旦发生罪犯脱逃,或非正常死亡案件,押犯分监区民警受到法纪处理在所难免,而这种违法违纪不是基层民警主观希望的,而且防不胜防。

2 、监狱经费保障不到位 。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皇囚粮”保障标准不到位,监狱办社会的沉重负担,这就必然导致监狱把发展监狱经济作为硬性任务,一为补皇囚粮不足缺口,二为改善自身环境和条件,监管改造和生产经营的矛盾突出。在这种形势下,基层罪犯超时间

5 超体力劳动的问题就难以根治,基层民警因此而担负的由于失职致违法违纪的风险就得不到解决,客观上使基层民警吃了“哑巴亏”。由此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是,风险担了,经济上得不到补偿,造成少数民警心理失衡,“堤内损失堤外补”,于是就出现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现象。

3 、法纪教育成效不高 。由于监狱基层民警面临改造生产两大压力,虽然集中整治教育活动年年搞,但由于工学矛盾突出,基层也只能被动应付,厌战抵触情绪严重。虽然普法教育也年年开展,也只限于集中开会、开卷考试,其实收效甚微,如此学习,总能提高执法水平,又怎能预防违法违纪?

4 、纪检 监督检查乏力 。 对 “一把手 ”进行监督难度大,少数 “一把手 ”自律意识差,不愿接受监督;上级重提拔轻管理,疏于监督;同级班子成员碍于面子,不愿监督;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制度不完善、不利于监督。因此,有的明哲保身放弃监督,有的畏惧领导不敢监督,有的内部求和回避监督,有的渠道不畅无力监督,有的机制不完全无法监督等等。有人说,上级监督是雾里看花,时隐时现;同级监督是缩手缩脚,软弱无力;下级监督是纸上谈兵,名存实亡;群众监督是水中望月,形同虚设,有一定的道理。 基层监区只设纪委书记一人,纪检监督是个“光杆司令”,虽然配以兼职纪委委员三到五人,聘用法纪监督员三到五名,作用实在微乎其微 。有的群众监督员,一不愿监督,二不敢监督,三不知如何监督,群众监督也不管用。一些基层党委、纪检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能中存在着同情、妥协和不作为心理,总认为基层民警辛苦、承受巨大的压力和风险,紧张之中难免会出差错,情有可原。少数领导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上,不愿查处违法违纪民警,千方百计大6 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上不报,对下不查,怕受到责任追究而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和个人政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包庇了下属违法违纪。

5 、财务审计难以起到监督作用 。按照《会计法》规定,财会人员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监督与被监督者既有利害冲突关系,比如财会人员考核晋级升迁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单位领导手中,同时又有共同利益关系,发各种奖金补贴等,往往是领导发一点,财会负责人“踏”一点,把事情摆平。审计查出的财务问题应该都是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涉及到的单位和领导都应该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查处,但由于关系不顺,审计结果不能与领导干部的任用调配直接挂钩,处理一般都是从轻,罚款通报了事,缺乏责任追究。

6 、监区文化生活单调。 一是工作生活环境差,监狱设施简陋陈旧,基层民警就是长期工作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心理多少有些不是滋味;二是文化生活几乎没有,长年把自己禁锢在“三点一线”上,与大墙结伴,为“光头”为伍,与“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相比,确实令一些年轻的基层民警沮丧,一些莘莘学子从大学毕业分配到基层工作,忍受不了这里环境,辞职离开,这也充分说明了基层“恶劣”环境对民警心理造成的影响。

三、解决监狱基层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对策

1 、加强教育和培训,从 思想上筑牢防线 。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要加强对基层民警经常性的 法律法规、廉洁从政 教育的力度, 加强宗旨教育和守法教育, 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提高思想觉悟,增强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防止其在思想文化的多样性面前失去主动性。要逐步建立健全监狱文化教育基地,在基层搭建廉政文化的舞台,大力弘扬廉政文化,真正使廉政文化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 创新形式, 使

7 之更贴近基层,更有灵活性。 集中教育整治活动要经常开展,时间不宜太长,每年以一个月时间为宜,时间长了容易引发基层民警的心理疲惫,所谓“聋子不怕雷”,教育整顿效果必然使人失望。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对押犯分监区民警进行短期脱产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效果,颁发执法资格证书,对培训不合格的必须调离执法岗位,进入待岗培训程序。 关注 民警 心理健康,也是遏制和防范一些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关键之一。许多 体罚虐待罪犯致伤致残、死亡案件中,责任民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心理疾患。 因而要合理投入, 注重引导,必须列为培训内容, 舍得花大力气去抓。

2 、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和约束,必然导致腐败。 源头治腐重在防范,要加强执法、用人、经济活动等环节的监督 。 目前重点制度都比较健全,如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事行政奖惩制度,干部 人事的任用和调配,重大决策的作出和执行,建设工程、大宗生产生活物资招投标制度。 重要的是建立约束制约这些权力的制度。确立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尤其要建立对监区、分监区一把手的权力监督。监区的重大决策如招议标、民警工作变动和提拔任用,罪犯行政刑事奖励、处分等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不得个别人说了算。必要时对重大决策、招议标、人事任免等设纪检签署意见栏,报销大额发票和开支要纪检部门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和开支。广泛推行政务公开、狱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区对民警的职务提升、任免及对重大经济活动、决策要一律公开条件,公开标准,公开测评,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对罪犯的工种调换、计分考核,行政、刑事奖励也一律公开化、制度化,接受服刑人员8 及其亲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阳光操作,促使民警自觉按制度办事,防止民警违法违纪发生。

3 、整合监督资源,加大监督防范力度。 全部实行会计委派制。所有委 派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晋级由分局政治处财务科负责,与实体单位脱离。让会计人员理直气壮地按照《会计法》要求,对所在单位财务管理实行监督。 加大对财务上的管理。由于体制的原因,我们现在实行的行政首 长 负责制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而在单位只有单主管的情况下,行政首长既是决策者,又是审批者和执行者,难以监督和约束,易致腐败,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分管领导进行制约。对能实行报账制的单位一律实行报账制,对不能实施报账制,一律实行会计委派制。同时加大对财务科长的交流力度,防止形成局部经济利益共同体。也可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实行联签制度,即:教导员、纪委书记监督把关,运用监批权制约签批权。从实践来看,举报监区领导的信件多与经济、财务有关,并有明显的递增趋势。以权谋私、在城市购房、购物,公款消费,虽无证据证明有问题,但不能排除没有问题,值得警惕。 加强审计与纪检的沟通。一方面审计结果要报送纪委,涉及到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报告要存入廉政档案,另一方面对审计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应按程序进行查处,要将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任免使用直接挂钩。

4 、逐步提高基层民警待遇,做到 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并举 。 基层民警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工作压力大、责任大、地位低、收入低,一味进行从严治理,加大压力,而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始终得不到应有的待遇,长此以往,必将产生抵触对抗情绪,甚至将不满发泄到罪犯身上。若不尽快提高基层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要想基层民警自觉遵纪守法恐怕难以兑现。 其职级工资相应偏低,与风险和辛苦程度不相

9 适应,应提高职级待遇在职级上可以配到副处乃至正处待遇,配备时进行适度的名额限制,与考核结果挂钩,当年评当年受益,不搞终身制。在奖金和津贴上切实向一线倾斜,而非目前的倒“金字塔”状况。 设立廉政奖励基金。对一年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基层民警予以适度奖励。因为违法违纪没有获得奖励的,其应得份额进入奖励基金账户,留作下年使用。同时 加大查办惩处力度,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并举。对民警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决不护短,决不迁就。要特别注重抓苗头,抓违法违纪之初,防止民警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对民警的处罚要分层次,分别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违纪较轻的可采取停职反省、责令检查、待岗学习、扣款赔款等方式进行处罚;对已经构成违纪,造成影响的要坚决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坚决法办,只有这样才能起到警醒作用。

5 、形成纪检监察网络,切实保证监督的覆盖面 。 对基层纪委书记可按同级党委副书记配备,也可实行委派制, 进行垂直管理 ,隶属监狱纪委管理。监狱纪委可根据情况统一调配使用,即可提高监督力度,又能交流办案,提高业务水平。 所有押犯监区要成立纪检委员会,直接对监狱纪委负责,负责对监区行政执法、经济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分监区设兼职纪检员,对监区纪委会负责,对民警进行适时直接监督,享受纪检津贴,分监区民警违法违纪纪检员负连带责任。建立健全监督网络,范围要覆盖所有监区和分监区。 监狱 可建立纪检巡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进行巡视检查,对举报较多、问题较多的单位可派员驻监区分监区调查了解情况,监督指导工作。派驻监区、分监区人员,有权调阅罪犯档案,查看财务账目进行调查取证等,直接向监狱纪委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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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探析我区监狱基层警察心理应激及对策

前言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社会矛盾交错叠加,社会关系错综复杂,人们的心理压力和心理危机与日俱增。监狱人民警察承担着罪犯刑罚执行职责,由于从事职业的特殊性和改造任务的艰巨性,往往承受着更多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高负荷、高应激、高风险的工作环境,紧张的工作节奏,使其长期处于密集的心理应激中,如缺乏有效途径加以调适和解决,将会严重影响监狱基层警察的身心健康和工作质量。当前,我区监狱基层警察心理应激问题日趋严重,但对基层警察的心理应激问题却尚未进行系统的研究,更谈不上制定科学的应对措施了。

笔者认为,对我区监狱基层警察的心理应激问题应从探寻应激源的角度入手,探索、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手段和运行方式予以研究解决。因此笔者对心理应激进行了相关探析,目的是通过对我区监狱基层警察心理应激和应激源的观察和思考,探寻我区监狱基层警察心理应激对策和调适的有效途径,减少警察职业应激源,加强警察心理应激承受能力,维护警察的身心健康,提高警察的工作绩效,这对建设我区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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