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知识

2023-02-17

第一篇: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知识

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知识

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知识宣传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是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方法论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纠正不正之风,宣传党的优良作风,用党的优良作风对广大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运用党的纪律惩处违纪党员,健全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使不正之风始终处于监控之下,不致于上升为主导地位而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建设。

2、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将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一个更为显著的地位。十七大报告中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论述包括: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组织;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3、惩防体系建设是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简称。党中央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

4、廉洁文化建设是中央企业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工程,是促进企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廉洁文化建设要融入党的建设、惩防体系建设、企业文化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员工道德建设。总结和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廉洁文化建设在企业深入开展的主要方法是领导示范、宣传教育、岗位建设、家庭助廉、评选典型、实施考试考核等。

5、腐败风险防控工作主要体现在风险查找在先,预防在先,规范在先,监督在先。涉及的主要风险是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三类风险”即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责任风险。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针对“三类风险”采取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控制等措施,依托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循环管理机制,对风险防范实施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6、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是指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层的领导下,由主要经营者负责,依据国家的法律、政府的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效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针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影响企业效能的主要问题,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知识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概念、特点、主要任务

1、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含义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受网上举报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它是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起始和先行部分,或称第一程序,是基础性的工作。

2、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特点

相对于一般信访工作,纪检监察信访有自己的特点,以下三个是其显著的特点:

(1)信访内容的综合性。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内容广、数量大。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党和政府各个系统的问题,还有工农商学兵各行各业中的问题,只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问题,都会从各个方面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发起者分布于社会方方面面,各以不同的角度提起监督,信访内容就广泛综合。 (2)信访业务的职能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职能是处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以及与此相关的批评、建议、询问等信访。与一般信访工作相比,在工作的法规依据,任务职责、受理范围和对信访问题的处理程序、要求、手段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3)处理信访问题的复杂性。由于纪检监察信访内容的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处理此类信访问题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一是调查取证难。许多信访反映的问题本身就多、杂,要一个个查清楚、弄明白很不容易,在调查过程中收集证据往往遇到多种困难。二是息信止访难。反映的事项查清后,不仅仅是简单的对被反映人该处分则处分、该澄清则澄清的问题,还有怎么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信访人的认可,从此息信止访的问题。某种程度上说,怎样实现息信止访已成为当前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的重点。

3、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1)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乡镇、部门直接立案查办);(2)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3)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4)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原则,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为什么必须用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道理非常简单。这是因为党章、党内其他法规是党员、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党组织进行监督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是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这是由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的。我们所受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往往都涉及到对人的处理问题,因此,必须严谨认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言必有据,防止随心所欲。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党章、法律、法规外,还必须大量运用政策和规章去处理信访问题。为了正确有效地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纪检(信访)干部要加强对党章、党内法规的学习,做到能够熟练运用。

第二条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解决信访问题。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做好信访工作,正确处理信访问题最基本的原则。在纪检信访工作中,信访举报人的心理动机各不相同。我们在阅读来信,接待来访时,首先接触到的是"一面之词"。如申诉案件,有的申诉人往往只讲对自己有理有利的一面,不讲和少讲对自己不利的缺点和错误。在检举、控告案件中,也有不同的情况。有的情节清楚,根据可靠,情况属实;有的因检举人了解情况的局限性,反映的情况不全面;有的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情况出入很大;有的举报人为使自己反映的问题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意夸大事实,将一般性的问题说得非常严重;也有极少数人从个人恩怨出发,故意捏造事实,诬陷好人。因此,在处理信访案件时,要防止先入为主,偏听偏信,凭主观臆断办事。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查实查否都要有证据,听取各方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分清是非,按政策妥善处理。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对来信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在未调查弄清事实前不急于表态,不随意许愿和批评指责;我们在信访工作的实践当中,确实还存在不够实事求是的问题,一方面,申诉人有不够实事求是的问题,检举控告人也有不够实事求是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一级组织在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有的地方,有的单位也不够实事求是,偏袒被反映人的情况依然存在,必须予以纠正。

第三条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处理重要信访问题。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原则。信访举报工作要认真贯彻这一原则。重要的信访问题,要由一级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重要问题是指应由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和处理的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比如说,对一件检举控告,决定是不是立案检查,按照案件检查条例的规定,不是某个人说了算,而是要经过集体研究。一件申诉是不是复查、复议、复审、复核,也要集体研究来决定。给一个人该给什么样的处分,对申诉到底是维持还是改变原处理结论,这都是要由一级组织来决定的问题,必须集体研究。但是,对于一般信访事项的处理,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细则,能够由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处理的问题,还是应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由他们去进行处理。比如说,对一些简单信访问题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进行疏导教育、与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联系等事项),有关职能科室及工作人员可以作出处理。

第四条原则,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党内外群众向党组织写信上访,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检举揭发,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受的处分提出申诉,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保护写信上访人的民主权利应当成为纪检信访部门的工作重点。

一是在处理控告案件时,要区别不同情况对待:对坚持原则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对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不实的部分给予解释说明外,对属实的部分应当处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属于认识片面的,道听途说不了解情况而错告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教育错告者;对有意诬告、陷害好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严肃处理。需要说明的是认定诬告,必须经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委或纪委批准。(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对一些疑难信访件吸收信访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公开反馈结果等,这些做法既是对信访人民主权利的尊重,又比较容易达到息信息访的目的,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处理。中央纪委规定:各级党委和纪委在批转检举、控告材料时,只能转给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和上一级党委或纪委处理。对群众来信,无论是署名的还是匿名的,只要不是有意捏造事实、诬陷好人的一律不准核对笔迹,追查写信人。违反上述规定就是侵犯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工作中注意,有的上访人反映下面有把反映人的姓名透露给被反映人的情况,甚至把信件给被反映人看,这不仅严重违反纪律,而且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三是在处理党员申诉案件中,只要党员按党章规定的原则,正当提出申诉,应及时处理或传递,有关党组织必须认真复查、复议,并将复查、复议的结论告诉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对复查、复议结论不服,有权继续提出申诉。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提出的正当申诉说成是对错误认识不深,态度不好而加重处分,这是错误的。

第五条原则,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级负责是指信访反映的问题应当按照涉及干部的职级和管理权限,该由哪一级解决的问题,就在哪一级解决。归口办理,就是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按照中央办公厅、人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各部门分工接待群众来访办法》的通知,应由哪个部门管的,就由哪个部门去处理。每个单位都要认真负起责任来,绝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同时,信访部门也要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告诉来访人反映的这些问题应由哪一级来解决,应由哪个部门来解决,引导群众分级归口去反映和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有自己的受理范围,所有问题都拥到纪检监察机关来,是信访秩序的混乱,既处理不了,更处理不好。对涉及到司法行政处理的问题,要引导信访人依靠法律的渠道去解决。只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才能使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第六条原则,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信访举报工作既是一项群众工作,要为群众办实事,又是一项思想政治工作,要对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教育。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有的能查实,有的因为反映问题本身就不实事求是等原因而不能查实;有的虽然合理合法,但由于条件不具备,一时还不能解决;有的当前能解决,有的当前不能解决;有的问题虽然处理得合理,但信访人仍不满意,提出过高的要求等。因此,在处理来信来访过程中,一定要把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检举、控告和正当行使权利、合理提出申诉的给予鼓励和支持;对不正确行使权利,采取不正当做法的,要对其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其提高认识,改变态度;对由于不了解政策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要向其讲明政策,教育其按有关规定办事;对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力争将上访人的动机、欲望引导成为维护安定团结的积极因素。同时我们信访干部要换位思考,要看到群众来访不容易。真正无理取闹的是极个别人。对那些上访有理,要积极帮助解决,不能臵之不理(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要讲有伤感情的话,少讲刺激上访人的话。在日常接待来访群众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来访人怨声载道,不讲道理,甚至恶语伤人的情形。如果我们不顾及自己的身份与群众的感受,与上访人针锋相对,只会将小的矛盾演变成大的冲突,既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又伤害了与群众之间的鱼水之情,最终导致越级访。要竭力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许多事例告诉我们,我们的干部如果以粗暴的态度对待来访人,就会引发越级访,是要充分引起注意的。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基本方法

处理来信的基本要求是:及时拆封、详细审阅,认真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接待来访的基本要求是: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并对来访人做好思想工作。

1、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收到来信、接待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上举报到信访问题的处理终结,程序上大体分为四个过程。

第一个阶段为准备过程。包括对来信的消毒、分拣、拆封、装订、盖收信章、分送以及听取来访、来电反映并做好记录等等,这都是前期准备过程。在工作中可以合并某些环节,简化准备过程。

第二个过程是办理过程。这是信访举报件工作的中心环节。包括承办人员审阅群众来信、来访记录、举报电话记录,登记、办理、回复、统计等环节。(1)阅读举报材料要认真细致,通过阅读全部内容,分析其性质,填写信访拟办单,提出处理建议,要防止粗枝大叶,贻误重要信访事项。(2)登记,就是把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来信来访的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在来信来访登记簿上登记下来,以便查找和统计。(3)办理,就是分别情况进行处理。(4)回复(向反映人反馈),就是按照程序处理后,给举报人以回音,说明有关情况,答复有关问题,告知办理情况。(匿名检举的问题,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5)统计,就是在一定时间内对处理完毕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数据录入统计表,为研究一定时期的信访情况提供依据。 第三个过程是反馈过程。主要是指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要及时汇报结果。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向上报告检举、控告案件处理结果,必须有以下材料:

1、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

2、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3、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

4、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5、要求查处的信访报结件要随报证据材料。(实名举报按江纪办[2009]3号文件要求报有关附件材料。文件下发后,有的单位落实较好,有的单位却没有得到落实,有的只有调处报告,有的只有回复单,回复单上有的不盖公章,有的没有承办人、领导的签字)

为了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可以实行中间汇报,这样做容易统一认识,不容易出现夹生饭,特别是涉及到需要由下级党委来决定处理的问题,如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想否定下级党委通过的案子就比较难,手续也比较繁杂。上级交办机关对下级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些案子比较复杂,碰到困难的时候,可以进行帮助指导,跟他们一起研究,这也属于反馈过程需要办理的事情。 第四个过程就是审结过程。就是交办机关对承办单位所报信访案件处理结果的审核、结案、归档过程。这一段主要是审核案件,办理结案归档手续的问题。

审核的任务有:审核回报结果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审核全部事实材料,分析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审核对错误问题的定性是否准确;审核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审核上报材料是否回答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对无法查清的问题应在调查报告中说明。对未予说明的,审核机关可要求承办单位予以说明或作补充调查。

2、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方法。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七种(可以结合实际选用):

第一种办法,反映促办。针对一些重要的情况和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上报给领导,领导同志给个批示,促使这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叫反映促办。需要向领导反映的问题,一般是反映本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或一些倾向性及严重的不正之风问题。给领导批示的载体形式一般情况有"信访简报"、"信访摘报"、或者填写"重要信访处理单"、原信送阅等,有了领导批示以后,你再去转交承办时,力度就大一些,解决问题就快一点。

第二种办法,转交承办。对于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问题,可以转给有关的组织和部门去进行处理。比如说,反映基层的问题,不属市纪委管的,市纪委可以转交给有关的乡镇、街道、部门,这就叫转交承办。对于重要的问题,上级纪委通过发函形式要求查报结果。(凡是发函要结果的重要信访件,必须严格按照上报材料要求报结)。 第三种办法,移送承办。(纪委内部)主要是属于同级党委政府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移送给本机关有关的职能部门去办理。以市纪委为例,市纪委主要负责乡科级干部,对这类问题我们一般是填写《重要信访处理单》,分别呈送给书记、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批示,分送给有关科室进行处理。这就叫移送承办。

第四种办法,过问督办。是指交办机关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理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检查。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是过问督促的重点。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信访工作的效率。(工作中有的单位按期办结、报结的意识不够强,甚至存在没有报结的现象,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结的要书面申请要求延期,经同意方可,否则考核要扣分)。一般通过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催办单等办法督办,也可以采取定期通报信访案件报结情况的办法督办。

第五种办法,直接查办(乡镇、街道、部门主要是这种方法)详见下面“信访案件的调查”。

第六种办法,信访监督。信访监督是信访举报部门在新形势下,在实践当中总结形成的一项创新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及轻微违纪的问题,通过对被反映人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反映通知书》、集体谈话、民主生活会专门报告等形式,将群众的监督转化为一级组织的监督,让其说明情况,表明态度,纠正错误,目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从近几年来的实践看,这种监督方式领导干部易于接受,也比较欢迎。通过信访监督,一方面,及时给领导干部打招呼、敲警钟,将群众的信访变为组织的监督,解决一般性信访问题;另一方面,促进了纪委和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让他们理解和支持纪委工作。许多领导干部在接受信访谈话后,对纪委给予他们面对面解释问题、澄清事实的机会表示感谢。(不管是谈话纪录,还是本人的情况说明,都要存入档案,以备今后在查处案件时对照检查)。从实践来看,这种监督影响面小,也不会对他们开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但像这类问题一定要掌握准确度,绝对不能把涉及到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线索用信访监督的办法加以解决。比如说贪污受贿的线索,不能采取这种办法来解决。如果采取这种办法,只会打草惊蛇,泄露了举报秘密、泄露了案件线索,使案件不好查。信访监督是针对那些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属于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属于轻微违纪问题而言的。(对村干部干部实施信访监督要注意方式、方法。少数同志直接将举报件给被反映人看,有的直接告诉XX反映问题,有的将举报件摊在桌子上,造成泄露举报人,引发打击报复问题)

第七种办法,信访协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交叉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协调解决这类问题,要克服份外事的思想,因为信访人往往因为所反映的事得不到解决所以向纪委反映,而这时通常又与反映行政不作为联系在一起了,纪委能不管吗?)

三、信访案件的调查

1、查案前的准备。信访案件经过领导批准后,纪检(信访)部门要进行充分准备,重点了解掌握信访产生的背景、原因,信访动机,确定调查人员,调查方案,从哪里入手,找那些人谈话。查办信访案件要由两人以上参加。

2、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包括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

(1)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的办法》,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反映人的陈述、被反映人陈述、视听材料等),严格禁止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收集证据应当取得原物、原件,如果不能取得原物、原件时可以拍照、复印,但应注明原物、原件的保存单位或者出处,加盖印章。对所取得的证据要认真鉴别,以防伪证、假证。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有的信访案件随着调查的深入可能成为违纪案件立案检查,那么信访案件调查时取得的证据可以直接作为违纪案件的证据加以利用。另一方面,信访案件也要做到证据确凿、办成铁案,查实查否都要有证据说话。(要学会做好笔录,可以说没有好的笔录,就谈不上有什么理想的调查结果,不要片面向一方了解,只向被反映人了解,而对信访人不闻不问。调查期间注意公正的形象、注意避嫌,不要到被反映对象家吃饭等) (2)撰写调查(结案)报告。信访调查(结案)报告,是信访案件的承办单位对某一案件的事实真相进行调查的文字记载与反映的一种文体,也是向交办机关回告案件调查情况、基本事实和处理情况,请交办机关审阅的一种文体。

调查(结案)报告,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名称、正文、落款。标题的名称大都称为“关于反映XXX同志XXX等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正文部分一般按开头(导语)、调查情况和基本事实、处理意见(结论)等几个层次来写。

开头(导语)。应说明调查的依据和调查工作简况。调查依据要交待交办单位、交办时间、来函编号及交办要求,是何人何单位反映什么问题。调查工作简况要写明承办单位在什么时间内通过何种方法进行了调查等。

调查情况和基本事实:根据具体内容,一般先简要介绍被调查对象的情况,再逐项写清楚调查的项目和查处的问题;有的报告可以直截了当,逐一分项写明调查情况和基本事实。事项单一的,可按照这一问题发生的背景和条件、发生发展、结局逐层写明;事项较多的,可按问题的不同性质,分别归类叙述。检举控告类案件,要对检举、控告的主要问题分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查证属实、不实、部分属实或不能认定或查清而构不成错误的问题都要一一写清。要注意,所写的内容要以调查所取的材料为依据为支撑,不能凭推测来写。

处理意见(结论)。处理意见(结论)要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酌情提出(作出),如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济退赔等。对那些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的,要建议(决定)作为违纪案件立案检查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案)报告要体现向信访人反馈等办事公开情况。

落款和日期。一般以纪委(纪检组)名义,也可用党委(党组)的名义落款,署上日期。

(3)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落实,向交办机关报结(在回告单上要有承办人、签批领导的意见——如“建议(同意)向市纪委报结”并签上姓名和日期)。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四、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和预测(预防)、排查

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是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控减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的现实需要和重要途径。我们要认清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实名举报人发受理通知书、反馈结果等是最基本的办事公开,按省纪委信访举报会议和文件精神,这已成为办理信访举报件的必经程序,没有做这一程序,等于处理一件信访件没有彻底、没有做到位,所以我们的工作比以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因为只有认真调查公正处理,才有可能向反映人反馈,也才能经得起上级对案件质量的检查。我们市纪委去年出台了《江山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江山市纪检监察信访听办法(试行)》,今年下发了《关于做好受理办理实名举报工作的通知》都是围绕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的。从各单位报结材料及其他掌握的情况看,基层执行得不够平衡,有的能针对具体案件运用恰当的公开形式使问题得到解决,效果比较明显(如发送受理通知书、签订双向承诺书做到受理公开,进行信访听证、吸收信访群众参与调查等做到办理公开,向信访人反馈、张榜公开、会议公开等做到办理结果公开),有的却没有很好地落实,与上级的要求和解决信访问题的需要有很大距离。不能不说,一部分重复访、越级访与我们的工作不到位有关。大家要认真学习这几份文件,弄清信访工作办事公开到底有哪些要求和规定,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进行运用,以证明我们的工作是扎实的。这里着重讲一下,对实名举报的,一定要按《关于做好受理办理实名举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向市纪委报结时,除调查报告外,要随报5个附件,目前有的乡镇做得很好,发扬了务实的工作作风,而且反馈结果时信访人满意度还比较理想。报结情况是一种无声的评比,某种程度上能反映基层纪委对信访举报工作是否扎实。有的单位反映,有的信访人不愿签字,我想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记录在案,说明我们工作是做的,关键是我们的信访调查及处理是否经得起检验,否则说明我们的工作没做到家。

预测(预防)、排查,就是各单位要对所辖的纪检信访状况要心中有数,特别是那些经过调查处理后,由于信访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服可能会引起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的信访举报事项要进行定期(每月)排查、预测,市纪委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报送排查情况一次(排查结果为零也要报告,以示对工作负责),有特殊情况随时报送。排查本身不是目的,关键是排查后怎么样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掉,不解决问题的排查毫无意义。我们这次开展“基层信访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内容之一,就是各单位要加大对近几年来信访不止的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全力攻克一批疑难信访案件。相信通过这个提升年活动和这次培训,预测、排查能够得到常态化落实,不必又要上面再下个通知才排查报送一下,也相信能加大调处、化解的力度,使我们的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降到最低限度。

五、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管理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可分为两大类:即纪检监察信访文书类档案和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类档案。

1、信访文书类:包括信访举报工作会议文件、资料,调研类材料,工作情况材料,综合类材料,统计类资料以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一般按信访文书材料的不同特点和内在联系,从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立卷。

2、信访案件类:按“谁办理谁立卷”的原则,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重要信访案件档案要求“一案一卷,案结卷成”;一般信访件,可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卷。卷内排列顺序:来信拟办单、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材料及领导批示、信访处理转办单、调查材料、被检举揭发人的自我交代、调查报告、信访结果拟办单。(案卷封皮、卷内目录、备考表可到市纪委信访室领取)

第三篇:执法监察工作(知识材料)

执法监察工作

执法监察工作概述

执法监察工作始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恢复。依据改革开放发展的实际,监察部提出执法监察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总体要求,到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机关内设执法监察室,全国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执法监察的概念与性质

1989年12月召开的全国监察工作会议提出:“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主要手段,既包括效能监察,也包括廉政监察”,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性质予以明确的定位,也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的概念。

2010年修改的《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职责。对于执法监察的性质,一定要把它放在监察工作的全局之中来考察,与效能监察、廉政监察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作出正确的判断。广义的执法监察虽然“既包括效能监察,也包括廉政监察”,但执法监察并不包括行政监察工作的全部,而只是行政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及效能监察都是纪捡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和手段;都是监察机关履行监察职能所开展的重要工作,都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个时期内,廉政监察是监察机关第一位的工作,也是执法监察工作的侧重点;在未设臵

1 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机构的情况下,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及效能监察是由监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共同开展的,并已经体现了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05‟6号)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全面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廉政监察,促进政风建设;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加强效能监察,改善行政管理。监察机关恢复组建以来,特别是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与理论方面的探索,对于什么是执法监察,认识已经趋于一致。执法监察的概念可以概括为——执法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据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权限,针对监察对象在履行职责方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的监察活动。在合署办公条件下,执法监察要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但主要是监察职能。

二、执法监察与监察机关检查职责的关系

执法监察与监察机关检查职责的关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和处理:

(一)执法监察工作实践中的“检查”,既要检查“问题”,还要检查“情况”。根据《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监察机关的“检查职责”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然而,检查“问题”是与检查“情况”紧密联系的。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某些行政机关贯彻

2 执行“法”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进而经立项程序部署开展全国性或地区性的专项执法监察,针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有关“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作出监察决定。

(二)根据经各级党委、政府批准的纪检监察机关“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经立项程序开展的执法监察活动中,执法监察还应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的情况和问题,以及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章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执法监察中的监督检查,包括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参加本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等方式。因此,除应依照《行政监察法》中关于检查的监察程序的规定施行之外,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四)执法监察中在履行调查处理、制度建设等职责时,应依照《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执法监察的主体是特定的,即监察机关。因为《行政监察法》规定了“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社会团体等不具有行政监察职能。执法监察与其他形式的行政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在目的上具有同一性,在职能上具有互补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互相制约,互相补充。有关机关必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而不能超越法定职责、权限。诚然,就执法监察某一专项工作而言,有时可以用监

3 督检查或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表述,但并不表明整体的执法监察可以用监督检查或专项检查、执法检查替代。有的专项工作不是由监察机关牵头组织,但就职能定位、专项工作中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而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是其他部门所不能替代的。目前,有一些行政主管部门也设立了执法监察机构。名称虽然相同,但在执法监察的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职责、权限等方面,与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开展的执法监察存在明显的区别。

三、执法监察的目的与依据

执法监察的目的或者工作目标的侧重点,就是保证政令畅通。即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及时、全面地得到贯彻落实,促使行政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予以纠正,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实行责任追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施行,行政监察工作越来越重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不断提高依法依纪开展执法监察的能力,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发„2003‟17号,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各级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

4 进行监督”。《行政监察法》是监察工作的基本法律,是监察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等有关规定,是开展执法监察的主要依据。当然,具体落实到立项开展执法监察(依据一定的审批程序确定开展执法监察工作项目),监察部要根据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

5 及工作需要立项开展执法监察;地方各级监察机关要根据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工作需要立项开展执法监察;各级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要根据派出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以及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实际,立项开展执法监察。

执法监察的主要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执法监察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制度建设。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等将会不断调整变化。

一、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执法监察的重要工作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政令畅通。例如,近年开展的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活动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以及一系列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监督检查,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6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根据《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厅室职责、内设机构和编制的规定》 (中纪厅„2000‟5号),执法监察室的职责中包括“会 同委部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进行查处”。监察部每年部署执法监察工作时均对查办案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既是执法监察的重要职责,又是执法监察的重要手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法监察中,必须重视和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要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并注意强化 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推动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把握执法监察查办案件的特点,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执法监察其他环节工作的关系。在确定及完成案件查办任务时要有所选择,执法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必须注意与执法监察工作项目相结合。对与执法监察重点工作项目直接相关、问题比较典型、线索比较具体、短期内可以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办;对涉及部门和人员比较多,案情比较复杂,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才能查结的案件,以及与执法监察项目没有直接联系的案件,要及时移交有关纪检监察室办理,不要影响执法监察整体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 上级监察机关交办和本级督办的案件,要抓紧办理,更加注重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时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执法监察活动的重要工作环节。各级监察机关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应当遵循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等工作原

7 则,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在注重预防、注重治本方面的作用,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环节的工作,推动执法监察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其主要任务:一是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注意发现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倾向和部门利益制度化等问题,又要注意发现现行制度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以及制度建设滞后、制度缺位等问题。二是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善行政管理工作和完善制度的建议,督促并配合有关行政机关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以达到纠正和解决问题,并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目的。要督促并配合有关行政机关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巩固执法监察工作成果,逐步建立健全有效加强有关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执法监察的一般工作程序与方式

(一)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适用于执法监察的相关工作程序

《行政监察法》第五章“监察程序”第三十条规定,监察机关检查程序包括: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但由于执法监察是涉及监督检查、查办案件、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制度建设等多项职

8 责的综合性的监察活动,在具体工作程序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执法监察一般工作程序包括: 1.选项、审批、立项

(1)调研、选项。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重点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改革决策执行情况,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情况,在涉及的有关部门、地区中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调研中,着重了解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部门(地区)的态度、意见,立项开展执法监察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等。需要注意的,一是把握调研、选项时间,一定要适当地早调研、早选项,不要贻误时机;二是深入实际、注重调研质量。 (2)审批、立项。在调研的基础上,经执法监察机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初步确认可行性较强的项目,写出立项请示。立项请示中应写明该执法监察项目的主要内容、工作目的、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和立项的法律依据等。按照项目的类型及承办形式,分别呈送监察机关领导、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审批,重要检查事项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对意向立项、但根据调研情况认为不宜立项的,应写出报告,说明情况。对本级人民政府部署开展的执法监察项目,应予立项。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的执法监察项目,一般应予立项;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情况不予立项的,应报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决定。 2.准备阶段

(1)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某

9 项执法监察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监督检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步骤、措施和工作要求,监督检查的政策尺度等。

(2)动员部署,建立工作制度。成立领导机构或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联络员制度,制定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制度等。 (3)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等。 3.实施阶段

(1)组织监督检查。按照工作方案,一般分为自查自纠、互查、分级组织重点检查等几个步骤进行。每个步骤都要做大量的具体工作,涉及一些具体的工作程序。

(2)纠正违规违纪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整改;督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3)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根据工作需要,采用自办、协办、交办等方式,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案件应严格执行案件检查、审理等工作程序,与有关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和联合办理制度等等。根据案件调查结果,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并应及时了解监察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监察建议的采纳情况。

4.总结、归档

(1)评估。对执法监察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2)反馈、总结。对执法监察中提出的工作建议、监察建议、

10 监察决定被采纳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该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当年工作不能结束的要写出总结。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该项执法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执法监察中采取的有效做法;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对问题的处理情况;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3)立卷归档。执法监察机构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作档案,及时完成归档工作。

(二)执法监察的一般工作方式 1.监督检查

按工作程序划分,可分为专项检查和其他检查。专项检查一般是指立项开展的监督检查,按层次划分可分为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部署的项目和地区、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项目;其他检查一般是指未经立项开展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要求,配合开展的监督检查。按工作范围划分,可分为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按组织方式划分,可分为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监督检查和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召集有关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与谈话,现场检查,调阅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 2.案件检查

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件,通过自办、协办或交办的方式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所谓自办,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并组织人员直接调查处理,或由纪检监察机关

11 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所谓协办,是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调查下级、上级或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或是纪检监察机关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案件。所谓交办,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受理的或者领导批办的案件线索材料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其中,又分为督办(要求报告结果)和转办(不要求报告结果)案件。 3.制度建设

监察机关应当针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提出改善行政管理工作的建议,督促并配合行政机关加强有关业务法规制度建设,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廉政勤政制度建设,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三、执法监察的日常管理 (一)执法监察项目管理

执法监察项目从立项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直至项目的完成,是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项目管理就是要针对这一工作过程,借鉴管理学的项目管理方法对其进行动态管理,推动执法监察各个工作项目取得预期成效。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针对执法监察的主要工作环节做好相关工作。

1.立项环节的管理。要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立项调研;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研究的工作质量;要及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和建议,科学选择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12 2.项目实施环节的管理。要确定恰当的组织方式,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交办或者指导办理有关监察事项;要加强阶段性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和推广工作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协调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项目评价环节的管理。要督促检查执法监察中提出的工作建议、监察建议和作出的监察决定的落实情况;做好执法监察工作项目的情况综合、项目工作情况总结和总结的上报等相关工作;准确评价工作成效,表彰先进。

4.正确处理项目管理中的几个关系。首先,要正确处理主办项目与协办项目的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工作任务作内分解时,都要明确由执法监察机构牵头组织实施的执法监察项目,以及由执法监察机构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执法监察项目。对于这两类项目,在项目管理中的力量摆布等方面必须有所区别,在确保主办项目的同时,兼顾协办项目。其次,要正确处理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关系。对每的执法监察项目,应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确定重点项目。以抓好重点项目管理带动其他项目;以抓好其他项目管理促进重点项目。再次,要正确处理执法监察项目与其他监督检查项目的关系。除立项开展的执法监察项目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还要根据国务院、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参加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

13 门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此类监督检查活动,也应纳入执法监察项目管理。

(二)执法监察案件管理

案件管理即是围绕案件调查处理开展的案件登记、统计汇总、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综合分析、案卷归档等一系列的管理工作。 1.案件登记、统计汇总。要督促有关呈报单位按照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统计资料,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要重视对数据和有关资料的汇总统计,分类整理,并建立档案,全面掌握案件查办情况。

2.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案件的呈报单位、承办单位抓紧查处并按规定期限报告查处结果,督促承办人员对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审核,办理结案等手续;督促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工作建议、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成效落实到实处;协助做好必要的组织协调事项。

3.综合分析、案卷归档。要结合实际,注意选择重点执法监察项目中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案件查办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要督促剖析发案原因及其规律,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做好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

4.建立案件线索受理处臵制度。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国家机关之间,要建立健全案件移交制度,相互移交应当移交的案件线索和案件,防止出现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和

14 以行政处罚取代责任追究等问题;要注重协调,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对同一违纪问题的举报,不应由几个部门均发函要求核查报结果。二是健全案件线索转办制度。上级监察机关委托下级监察机关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初步核实调查,是案件查处工作的常用方式。工作中,要严格规范批办程序、办理程序、审批上报程序、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三)执法监察信息管理

目前,执法监察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传统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而创新途径之一就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促使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发挥执法监察职能作用。因此,应将执法监察信息管理纳入执法监察工作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中。执法监察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1.明确工作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要充分重视执法监察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业务领导,落实管理任务。执法监察机构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化建设,并确定一名同志兼信息员。要制定信息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措施,可考虑把信息工作落实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2.畅通信息渠道

在网页信息管理方面,要保证与互联网、相关信息网的链接;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信息网执法监察网页功能。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室要把网页信息管理提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因地因时制宜

15 开展相关工作。要继续做好《执法监察工作信息》等纸面信息的管理。

(四)执法监察档案管理

执法监察工作档案指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经整理归档的各种文字、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材料。执法监察工作档案可分为两大类:即执法监察文书类档案和执法监察案件类档案。

第四篇:纪检监察基础知识汇总

(四)

46、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包括A、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 B、反映的主要问题 C、初步核实的结果、存在的疑点、处理建议D、参与核实的人员在初核情况报告上的签名。

47、当事人需要延期行政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48、新形势下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易发性。

49、执法监察作用是A、保证政令畅通B、保证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更加完善;

C、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服务;D、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发挥综合性作用。

50、建设领域打击和惩治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内容是A、擅自改变土地性质

B、提高容积率C、逃缴规费D、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

51、提出监察建议的情形是A、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B 、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C、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52、责任追究的方式A、责令检查限期改正B、通报批评C、责令停职检查D、免职重新安排工作

53、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54、×受理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后,投诉受理机关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55、复审政纪申诉案件,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书面审查、直接调查和与原办案部门共同调查核实。

56、《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适用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57、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对该党员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8、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9、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受按规定必须登记、上交的礼品的,自收受礼品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

60、在案件检查中,案件检查人员应自行回避的情况有A、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B、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C、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的D、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第五篇:纪检监察基础业务知识“百题竞答”试题

一、单选题

1、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 C )。 A、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B、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 C、实现共产主义

D、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2、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A)。 A.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B.协调的发展

C.可持续的发展

D.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3、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以(A)为根本。 A.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B.坚持党的领导

C.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D.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4、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下列论述错误的是(D)。 A.一切为了群众 B.一切依靠群众 C.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D.教育和引导群众

5、党联系人民群众的基本纽带是(C)。 A.党员 B.党组织

C.党的基层组织 D.党的领导干部

6、党章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所依据的(D)必须同本人见面。

A.调查报告 B.有关证据材料 C.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D.事实材料

7、案件检查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A)三种。 A.指令回避 B.自我回避 C.领导要求回避 D.组织要求回避

8、解决被调查人翻供问题的主要方法有健全办案制度,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科技含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收集和固定证据;(D);强化证据意识,客观、全面、准备惧证据。

A.依法办理 B.文明办案

C.严肃认真办案 D.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

9、给予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C)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两年

10、案件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职权和管辖范围,对反映(A)违犯党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核实和调查活动。

A.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 B.一切人员 C.一般人员 D.党政机关干部

11、被立案调查对象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不得批

1 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C)。

A.调动 B.提拔 C.调动、提拔、奖励 D.行政处分

12、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客观全面;必须细致深入;必须主动及时;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D)。

A.办案人员要认真办理 B.要求相关人员举证

C.相关部门举证 D.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要认真履行举证责任

12、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是指(C)。 A.稳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B.经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C.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D.稳定工作和经济工作

13、(B)是指对纪检监察对象违纪事实的认定必须具体、准确,符合客观实际。

A.证据确凿 B.事实清楚 C.手续完备 D.定性要准确

14、《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C)内结案”。

A.五个月 B.二个月 C.六个月 D.七个月

15、在案件检查工作中,(A)即使犯错误的本人拒不承认,也可以认定。 A.证据确凿 B.事实清楚 C.手续完备 D.定性要准确

16、《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A)。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半个月

17、《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8个方面( C )条明确而具体的禁止性要求?

A、30条 B、45条 C、52条 D、58条

18、《廉政准则》是根据( C ),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的。

A、《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国共产党章程》 D、《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9、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D)。

A、党委统一领导,各级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党政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B、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C、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大家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D、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20、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提出申诉的,由(D)承办。 A、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和监察机关 B、受处分人所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C、批准处分的同级组织部门 D、批准处分的党委或纪委

21、党纪处分的种类有(D)。

A、警告、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B、警告、降级、

2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C、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D、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2、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D)。

A、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B、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C、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D、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3、以下不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种类的是(D) A、记过 B、记大过 C、降级 D、留用察看

24、与被调查人、受侵害人和证人谈话时,如进行录音、拍照、摄像,调查人员(B)。

A、应隐蔽进行 B、应先告知本人 C、不必告知本人 D、通知本人亲属

25、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 C )。

A、必须采纳 B、没有异议拒绝采纳 C、无正当理由,应当采纳 D、有异议拒绝采纳

26、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应当(A)。

A、予以辞退 B 、降职使用 C、降两级工资 D、撤职

27、党员故意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A)。

A 、从重处分 B、从轻处分 C、加重处分 D、减轻处分

28、被判处刑罚的公务员应当给予( C)政纪处分。 A、撤职 B、降级 C、开除 D、 警告

29、监察机关领导人员的回避应由(A)批准。

A、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B 、上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C、本级人大常委会 D、本级监察机关领导人员

30、案件处理的最后阶段是(C)。

A、归档 B、审理 C、执行 D、案件分析

31、案件检查的第一项职责和基本要求是(A)。

A、查清违纪事实 B、收集充分的证据 C、落实对违纪人员的惩处 D、定性准确

32、行政效能监察解决的核心问题是( A )。

A、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B、 提高透明度 C、 提高行政管理的公正性 D、预防腐败

33、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 A)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A、国家行政机关 B 、司法机关 C、党政机关 D、人大、政协机关

34、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C)等。 A.《案件检查条例》 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5、承办案件调查任务的纪检监察室对全部案件材料审查后,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提出( D )的意见。

A.处理 B.定性 C. 结案 D. 移送审理

36、复审政纪申诉案件,主要采用三种方式:( D)、直接调查和与原办案部门共同调查核实。

3 A.材料审查 B.派人调查 C.委托调查 D.书面审查

37、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要请案件检查部门补充调查,甚至可以将案卷( B )。

A.留存 B.退回 C. 改正 D.撤销

38、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严重的,给予( D)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B留党察看 C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D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3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开展(B )工作。

A、批评教育B、诫勉谈话 C、调查核实D、立案调查 40、《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适用对象是(C )。

A、国家工作人员 B、共产党员 C、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D、公务员

41、对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规定,但行为危害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按照( B)进行处理。

A、民主集中制原则 B、比照相类似条款处理原则 C、实事求是原则 D、公平公正原则

42、下面哪种情况可以联合行文?( D )。

A: 同级政府之间 B: 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常委之间

C: 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之间 D: 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之间

43、下面几种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D )。

A 接受抄送的机关不可以向其他机关抄送 B 在公文中,完全句是主要的,只有在为使语言简洁且又不会对语义造成损伤的情况下才使用省略句 C: 向上级机关请求批示或批准宜用“请示”而不用“报告” D 主送机关必须是受文机关中级别层次高的机关,抄送机关则必须是级别层次低的机关

44、公文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其制发必须是( D )。 A: 法律部门、 B: 上级机关 C: 部门领导 D: 法定作者

45、《廉政准则》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A) 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A 、装修; B 、改建; C 、修缮 D 、扩建。

46、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D)为重点。(见《党章》总纲)

A.安定有序

B.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C.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D.改善民生

47、各级( C )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A、人大 B、政协 C、党委(党组) D、纪委

4

48、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 B)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A、同学 B、情妇(夫) C、同事 D、朋友

49、领导班子中除正职外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B )。

A、全面领导责任 B、直接领导责任 C、间接领导责任 D、没有责任。 50、中央《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关于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部分规定,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 B )。

A、公示制 ; B、票决制; C、竞岗制 D推荐制

51、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B)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半年

52、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下落不明时间超过( B )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两年

53、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 C )确定。 A、共同的上级政府

B、上级监察机关 C、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

D、当地党委机关

54、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B) 内结案。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十个月

55、述职述廉后,结合当年的(A)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A.年度

B.半年

C.前三个季度

D.第四季度

56、下列人员中( B )是县监察局的监察对象。 A、县团委书记

B、某局副主任科员 C、镇妇联主任

D、某村主任

57、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 A )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A、1 B、2 C、3 D、4。

58、对于《党纪处分条例》没有规定,但行为危害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按照( B)原则进行处理。

A、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B、比照相类似条款处理原则 C、实事求是的原则。 D、公务员法

59、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 C )论。

A、挪用公款; B、贪污

C、受贿

D、合法收入。 60、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有(B): A撤销党内职务

B责令公开道歉 C撤销行政职务

D给予批评教育 6

1、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是(c)

A.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B、纪委 C.党委(党组)

D、监察机关

62、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对( B )负责并报告工作。

5 A、所在部门

B、派出它的监察机关 C、所在部门和派出它的监察机关

D、当地党委 6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 C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65、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 D )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 D、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6

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 A )活动。

A、庆典 B、比赛 C、展览 D、文艺

67、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效能告诫(B)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应定为不称职,并可调整其工作岗位,符合辞退条件的,给予辞退处理。

A、1 B、2 C、3 D、4 6

8、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 B )、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A、党委领导 B、标本兼治 C、加强监督 D、个人守纪 6

9、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D)处分。 A、可以加重 B、可以从重 C、应当加重 D、应当从重

70、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廉政准则列为( C )的重要内容。

A、党内教育

B、民主生活会 C、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 D、干部考察

二、简答题

1、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什么方针?

答: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2、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什么?

答: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和《准则》规定的原则办事,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好的作风。

3、案件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案件检查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实事求是;

2、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3、独立办案和依靠党组织、走群众路线相结合;

4、惩前毖后、治病救人;5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

4、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范围是:(1)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2)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3)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5、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督机

6 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所指的直接责任者是? 答: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7、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8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从严治党的原则;三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是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五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9廉政文化“六进”是指哪“六进”?

答、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

10、查办案件的二十四字方针是什么?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纪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11、在《若干规定》中具体认定以房屋、汽车灯物品为对象的违纪时,除双方交待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几种因素进行判断,请说出这几种因素的具体内容。

答:(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2)是否实际使用;(3)借用时间的长短;(4)有无归还的条件;(5)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12、《廉政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准则作出的规定有什么?

答: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3、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从严治党的原则;三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是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五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14、廉政文化“六进”是指哪“六进”?

答、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

15、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答: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①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②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求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16、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7、对于违反规定占有公共财物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8、“用公款支付”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用公款支付”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利用职权用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公款支付的,有的是由其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用公款支付的。有的

7 是事先支取相关费用,有的是事后报销相关费用。但不管在什么地方,以什么形式,直接还是间接,“用公款支付”该由个人支付的学习、培训费用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19、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0、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取消其什么资格?

答: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21、因工作失职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应追究什么人的纪律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哪些人的纪律责任?

答:造成较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的纪律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的责任。

22、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从严治党的原则;三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是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五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3、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如何进行责任追究?

答: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4、“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含义是什么? 答:《廉政准则》第五条第七款和第八款均提出“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概念。所谓“公共利益冲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其公职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个人自身具有的私人利益二者之间的抵触、违背与侵害。

25、私存私放公款的危害是什么? 答:这种行为不仅逃避了国家的监督、为小集团甚至个人贪污犯罪提供了条件,也造成国家和单位资金的流失,扰乱了经济秩序,诱发和滋生了各种腐败现象,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26、党的作风的内涵是什么?

答:党的作风主要包括党的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其中,思想作风是党的作风建设的灵魂。

三、案例分析判断题

1. 张某作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某市副市长期间,通过招商,引进成立了富强公司,准备通过搞房地产开发,用盈利创办民营医院。因资金紧张,富强公司提出与张某合作,考虑到民营医院前景较好,张某遂以弟媳名义投资入股150万元,占富强公司注册资本的30%,双方还约定了分红比例。以上情况,张某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二条第

(一)项: “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刘某,中共党员,某市人大副主任。在位期间,以市人大名义组团,组织该市建委等一行6人赴四川成都和云南昆明十多处风景名胜区,名为参观调研,实为参观游览,历时15天,花费公款5万余元。以上情况,刘某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三条第

(四)项:“不准用公款旅游

8 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3.刘某为某镇党委书记。2006年10月,刘某授意本镇国庆村党支部书记韩某,将该村闲置的校舍(面积3200平方米)租赁给其弟开办工厂,并要求韩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同年12月底,韩某未经集体研究,私自以国庆村名义与其弟签订了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年3.2万元(当年的市场价每年可达4.5—5万元)。以上情况,刘某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七条第

(五)项: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第一条第

(四)项: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4、刘某,中共党员,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4年4月,某园艺公司经理孟某找到朋友刘某,希望其帮助自己联系业务,刘某表示同意。同年5月,刘某介绍孟某与自己的同学方某(某局行政处长)结识,希望方某为孟某承建该局的绿化工程提供便利,并表示事成后孟某会给方某一定的感谢费。同年6月,孟某承建了该局的绿化工程。为感谢方某给予的帮助,孟某送给方某人民币5000元。请问: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

答: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介绍贿赂的违纪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5、某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地处偏僻,职工工作生活不便。2004年初,为稳定人才队伍,单位领导经集体研究,决定出借公款给职工购房购车以解决生活不便等问题,并制定了相关办法。后根据此办法,单位与30名职工签订了借款协议,出借公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借款行为均经过单位批准。至2006年10月案发,还有70余万元未偿还,借款期限均达到13个月以上。请问:将单位公款借给单位职工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

答:本案中该单位经集体研究,决定将单位公款借给职工的行为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根据本案具体案情及行为人的责任大小认定其行为性质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还应该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是否构成单位违纪,同时应及时追回出借的公款。

6、某局将单位沿街公房出租给私人开饭店,年租金12万元,局班子会研究将该收入不入财政局监管的正式帐,放在帐外用于发放补贴及其他开支等。该局局长从中领取补贴1万元,其他班子成员也都领取5000-8000元不等的补贴。该局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该局局长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答:该局的行为属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该局局长的行为属贪污公款。

7基本案情:周某,党员,某银行行长。2009年6月,某公司经理吴某为从银行获得贷款,找到周某请其帮忙。后在周某的帮助下,吴某获得3000万元的贷款。事后吴某为表示感谢,将人民币2万元送到周某家中,因周某不在,吴某将此款交给周妻刘某。周某并不知情。请问:1.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2.如果违纪,应如何定性?3.在何种情况下,才能认定周某受贿?简述理由。

答:1.周某的行为构成违纪。2.周某的行为构成为他人谋利家庭成员收受财物的违纪行为。3. 如果认定周某受贿,不能分析周某应当知道,而是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周某知道,才能认定周某受贿。理由是: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吴某所送的2万元人民币是交给周妻的,而无确切证据证明周某知情,所以只能按为他人谋利家庭成员收受财物的违纪行为来定性处理。

8、基本案情:刘某,党员,某局局长。2007年8月,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3万元。2008年5月,刘某的问题被群众举报,纪委对刘某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期间,刘某主动将3万元上交纪委。当纪委对其立案调查时,刘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请问:(1)刘某是否构成主动交代?(2)刘某是否构成主动退出违法违纪所得?

答:刘某的行为不构成主动交代,因为主动交代指的是: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在组织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但应认定其构成主动退出违法违纪所得。

9、基本案情:李某,党员,某劳动局副局长。2007年6月,李某为了使其外甥女刘某能够进入国家机关工作,找到其同学某民政局副局长阎某,请其帮忙。阎某提出,只要取得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资格,就可以接收。随后,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刘某填写了虚假的劳动局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干部履历表、公务员定级工资表,并加盖了劳动局的公章,使刘某以劳动局公务员的身份调入民政局。请问:李某的行为是一种违纪行为,还是两种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简述理由。

答:李某的行为涉及想象竞合问题。李某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了一种行为,但同时违反了两个条款,即违反干部人事制度谋取利益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对此,只能按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条款,也不能合并处理。至于哪一个是处分较重的条款,需要比较后选择。

10、基本案情:吴某,党员某税务局局长。2009年10月,吴某经人介绍结识了辖区内某公司经理谢某。此后交往中,谢某见吴某使用的手机比较旧便提出为吴某换一部手机。次日谢某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价值人民币5000元,送至吴某家中,吴某收下未付款也未登记交公。请问:吴某的行为是受贿还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简述理由。

答:吴某的行为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理由是:吴某作为税务局局长,收受税收征管对象谢某所送的礼品,其行为与其公职相关联,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冲突,在客观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而且吴某收下手机后未付款也未按规定登记交公,其行为符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的构成要件。

11、某县委书记在即将调任其他岗位时,突击提拔、调整100余名科级干部,并对一些乡镇站所人员调整进行干预。请问违反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廉政准则》第四条第六项“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第七项“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12、某局2005年购买一辆小轿车作为公务用车,主要由局长使用,2008年,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重新购买一辆24万元,排气量2.4升的小轿车以更换该车。2009年该局长调到另一单位任职,将新买的公务车带到新单位使用。以上情况,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一是违反《廉政准则》第六条第四项:“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二是违反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使用标准的通知》规定:市厅级以下(含)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用车标准为“25万元以下,排气量2.0升以内”。

10

13、某县副县长儿子结婚计划办酒席50桌。在实际操办中共办酒席101桌,前来送礼者有84个县直单位和31个乡镇的有关负责人,共收礼金20余万元。请问违反了哪些规定?

答:该副县长违反了:《廉政准则》第八条第

(三)项:“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14、张某作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某市副市长期间,通过招商,引进成立了富强公司,准备通过搞房地产开发,用盈利创办民营医院。因资金紧张,富强公司提出与戴某合作,考虑到民营医院前景较好,张某遂以弟媳名义投资入股150万元,占富强公司注册资本的30%,双方还约定了分红比例。以上情况,张某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二条第

(一)项: “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15、刘某,中共党员,某县人大副主任。在位期间,以区人大名义组团,组织该区建委等一行6人赴四川成都和云南昆明十多处风景名胜区,名为参观调研城市规划,实为参观游览,历时15天,花费公款5万余元。以上情况,刘某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三条第

(四)项:“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6、刘某为某镇党委书记。2006年10月,刘某授意本镇国庆村党支部书记韩某,将该村闲置的校舍(面积3200平方米)租赁给其弟开办工厂,并要求韩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同年12月底,韩某未经集体研究,私自以国庆村名义与其弟签订了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年3.2万元(当年的市场价每年可达4.5—5万元)。以上情况,刘某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七条第

(五)项: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第一条第

(四)项: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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