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务中心工作职责

2022-12-06

第一篇:镇政务中心工作职责

镇政务中心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二、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受理群众咨询、来电、来信、来访等有关事顶。

四、属于镇级政务中心办理的,及时给予办理,属于市级部门办理的,受理后及时上传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办结后及时反馈;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五、负责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六、对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由市问责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纪委、监察局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首问负责制

一、服务对象来访来电咨询或办理业务,接待或受理的第一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做到热情主动,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服务周到,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等语言以及拒绝回答。

三、首问责任人对反映的问题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应立即办理或解决;按政策规定不能马上办理或解决的,应当向当事人讲明情况。

四、首问责任人对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但属于政务中心工作范围的,应迅速转交相关窗口工作人员,由相关工作人员按首问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办理。

五、首问责任人对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政务中心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直接引导或告知其到有权处置的部门办理,并做好登记;属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政务中心主要领导汇报,由中心领导安排移交有关部门。

六、对违反首问负责制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由市问责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纪委、监察局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内容。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限时办结时限。对法律、法规明确办理时限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轻重缓急尽快办理;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便捷高效的原则,特事特办,保证质量。

三、限时办结要求。办理本制度所列事项应当编制《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电话,并在办公场所向社会公布。

四、违规责任追究。对违反限时办结制度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由市问责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

二、服务承诺要求:

1、服务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急事急办,限时办理;

2、服务态度;工作人员仪表整洁,主动热情,语言文明,对能办的事项马上办理;对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3、服务质量;服务规范,业务熟练,收费合理;

三、服务承诺纪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严禁“吃、拿、卡、要”。

四、违诺责任追究:凡违反承诺的,一经查实,由市问责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纪委、监察局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告知内容:服务对象来政务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理所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条件不符合、手续不齐全的,或不在受理范围的,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要的各种手续、资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及相关要求。

二、告知方式: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公示告知等。

三、告知要求:

(一)经办人员在受理咨询时,应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

(二)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不属于政务中心工作范围,或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经办人应明确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告知到相关单位办理。

四、责任追究:对被投诉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的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经市纪委、监察局查实,由市问责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AB”岗位工作制度

一、实施对象:政务中心所有进驻部门。

二、实施内容:每个工作岗位应有2名经办人员相互替补,“A”岗为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B”岗为协办人员,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

三、具体要求:“AB”岗工作人员应挂牌上岗,加强协调和配合。“A”岗工作人员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B”岗工作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A”、“B”岗要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四、责任追究:对违反“AB”岗位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由市问责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考核奖惩兑现办法

一、考核对象:政务中心进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办法:

(一)实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被评为“群众满意窗口”的给予相应奖励,并在全市通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问责:

1、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2、当月被服务对象投诉三次以上的,后果较为严重的;

3、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察暗访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

4、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窗口单位先进集体参评资格;

1、违反“应进必进、充分授权”规定,搞“两头受理”的;

2、不按规定收费,擅自提高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

3、其他不服从政务中心管理的。

监督问责制度

一、监督问责对象:政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监督问责内容:

(一)工作中态度冷淡、傲慢、办事推诿、扯皮的;

(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效率和质量不高,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办事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的;

三、监督问责方式:

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调离中心、责令辞职、降职或免职等。

四、责任追究:

凡有监督问责内容情形之一的,由市问责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篇:花甸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

为提高我镇的服务水平,建立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树立我镇机关“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来行政机关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所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一)不论行政管理相对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回答。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负责指明承办部门、交由部门的负责人或经办人员办理。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部门一同解决。

(五)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转告相关部门办理。

(六)承办部门必须按服务准则和时限的要求,热心给予办理;属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认真答复,积极办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推诿扯皮,不置之不理,不说不知道。

(二)接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第五条

各部门应建立首问负责制登记薄,详细记录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情况及办理结果。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或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

(二)未及时将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

(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或冷漠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四)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行政管理相对人举报的;

(五)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害的。 第七条

对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决定,比照本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

第八条

镇直各机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首问负责制具体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投诉举报制度

第一条 为践行“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保持中心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证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畅和服务职能到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纪委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大厅审批办证、收费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对窗口工作人员廉政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三条 服务对象认为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有违反大厅纪律、刁难勒索、效率低下等行为,可以采用当面、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镇纪委投诉举报。

第四条 投诉举报人应当据实告之被投诉人的单位、姓名、违规违纪的具体情况和证据;对借投诉举报之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发生误会、错告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第五条 对署名和匿名投诉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署实名投诉举报的优先排查,认真反馈。

第六条 受理投诉举报人当面投诉举报,应认真做好笔录;受理电话投诉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纪录;对投诉信函和书面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办理。

第七条 对急待查明、易查易结的,可立即进行初步调查;对举报事实清楚的,及时督查督办,限期解决;对于构成违规违纪

4 的,应及时查处。

第八条 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投诉举报事项,调查清楚,作出处理后,应当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第九条 投诉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

本办法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根据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中心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项行为规范制度。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满意程度为目标,以公众的广泛介入和监督为实现目标的主要手段,通过公开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的一种提高服务中心及大厅窗口绩效的有效机制。

第四条 服务承诺内容。要向公众公开大厅承担的审批、审核、收费、许可等职能;公开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申请资料、承诺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

第五条 服务承诺原则。坚持服务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服务与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服务与工作人员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照各级职能和管理权限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服务承诺制度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管理和服务对象考虑,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 服务承诺制形式。通过触摸屏、政务公开公示栏等载体,公布工作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和办结时限等承诺,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6 第七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1、中心各窗口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中心触摸屏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作出承诺。

2、各窗口编印办事指南以供办事人员索取;

3、完善监督制度。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八条 服务承诺的奖惩。违诺第一次给予批评和诫勉教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违诺第二次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违诺三次以上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违反廉洁自律承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效率,优化软环境,提高机关的公信力、执行力、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限时办结制度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申请办理审批事项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机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第三条 对外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及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的办结时限,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行政许可法》中对具体事项办结期限的规定,本着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从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政务服务中心所在各单位均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镇纪委负责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的组织和协调及监督检查,镇党委决定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的责任追究。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实施限时办结制度负总责。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受理的事项需报上级部门审批的,承诺办结的时限应当包括上级部门的审批时限。

第七条 各单位办理事项流程时限,应当在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各单位对所办事项应当按照所承诺的办理事项时限按时办结或者答复。

第九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计算,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办理时限从补全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各部门之间的办理时限,从交接登记的次日起计算。

第十条 申请事项不需要进行审批或者确认登记的,或者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告知义务,并出具书面凭证。送达书面凭证之日即为办结或者答复的日期。

第十一条 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各单位负责人应当亲自督办。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各科室、直属单位应当向镇纪委申请延期办结时限,并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并向办事人告知,并说明原因和理由。

第十二条 办理的事项依法需要经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各单位应当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予以告知。

第十三条 镇纪委对进入各单位办理的事项进行监督,并设立投诉窗口,投诉电话。对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向镇党委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第十四条 因各单位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超时办结:

(一)无正当理由对办事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不按规定给申请人答复;

(三)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

(四)在承诺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办事人的。

第十五条 各单位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办事人认为各单位超时办结的,有权向镇纪委投诉。

第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开办事制度

为加强效能建设,改进政务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各单位可公开的事项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简化办事程序,达到“进一个大厅办事、 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结束”的服务要求。

二、 各单位要公开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并公开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服务承诺。

三、 各单位做到“七公开”,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办事的前置条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时限。

四、 将“阳关台”、“行政许可公开栏”、“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栏”、“服务承诺”、“办事结果”及投诉电话等制成公开栏或公开牌悬挂在重要位置,接受群众监督。

岗位责任制

为强化责任,促进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为群众办事或咨询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在位,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做到守时、守岗、守责。

二、 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三、 工作人员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保持 良好的工作精神状态,热情接待、热心服务、热线联系,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有疑必释。

四、 工作人员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依法办事,阳光行政,做到规范操作、廉洁奉公、高效办结、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考 勤 制 度

为规范行政服务工作, 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确保窗口服务工作与中心日常管理紧密地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考勤管理

(一)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工作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督促落实,做好每天现场考勤检查和月考勤统计工作。

(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做好每天考勤登记、统计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凡迟

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的,作迟到或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的,作旷工处理。因特殊情况需推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的,须事先请假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四)上班时间各窗口必须确保人员和业务双到位。如有重要会议或活动,确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必须向中心主任报告,经批准同意后,并在窗口贴出告示,方可离开。

(五)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做好考勤工作,如实登记考勤情况。不得虚假填报,否则追究其责任。

二、请假登记管理

(一)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及以上,先经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再报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备案。未经批准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原岗位的工作由单位负责人妥善做好安排。窗口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上应由所在单位事先确定顶岗接替人员后,方可准假。

(三)病假凭医院证明,按规定执行;公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管理

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由中心定期进行通报。

14 “群众评干部机关、企业评机关”双评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环境,贯彻“真情、优质、务实、勤政”为服务理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全镇各站办所。

二、考评内容

主要围绕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办事公开、解决民生问题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1、服务态度方面:是否主动服务、热情周到;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生冷硬横等问题。

2、依法行政方面:是否依法办事、公平公正;是否存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等问题。

3、办事公开方面: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

4、工作效率方面:是否按时办结、快捷高效;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

5、解决民生方面:是否存在对市委、市政府及镇党委、政府关于解决民生问题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等问题。

6、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是否严格遵守纪律,自觉廉洁从政;

15 是否存在工作不负责任、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三、考评方法

考评实行百分制,问卷调查占80%,日常考核占20%,两者相加结果等于最后考评得分。

(一)问卷调查(80%)

服务对象考评。根据各站办所具体服务范围,向服务对象、镇党委、政府发放考评票,进行评议。结果分别占70%、30%。

(二)日常考核(20%)

对各站办所进行日常检查、考核,由镇纪委负责统计日常考核结果。存在下列问题的,扣除相应的百分点。

1、未进行公开承诺或承诺不践诺的,扣除2个百分点;

2、服务态度差,不主动热情解决企业和群众困难,对办事群众生冷硬横的,扣除2个百分点;

3、不依法行政,存在慢作为、乱作为等有失公平公正的,扣除2个百分点;

4、办事不公开,不按规定办事,对内外尺度不一,搞暗箱操作的,扣除2个百分点;

5、对不能办的工作不解释清楚,能办的工作久拖不决,推脱搪塞的,扣除2个百分点;

6、对市委、市政府及镇党委、政府关于解决民生问题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2个百分点;

7、为政不廉,工作失职、渎职,对企业和群众吃拿卡要报的,

16 扣除2个百分点;

8、不支持镇党委、政府工作,发生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案件的,实施“一票否决”,直接列为最差部门。

站办所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能够积极主动地自查自纠或自行调查处理,挽回重大损失的,不予扣分。

四、组织实施

镇党委、政府成立双评考评领导小组,由镇纪委牵头,负责制定双评考核细则,组织问卷调查,结果统计等工作,保证考核客观、公正。

五、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评先晋优、奖罚的主要依据。

1、反馈考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对考评反映出的问题,由考评领导小组分类别,分部门今次反馈,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2、实行责任追究。对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严重违反服务承诺的问题,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对排在后三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

第三篇:……镇扎实推进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镇扎实推进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镇辖17个村(社区),今年初至今,相继在10个村设立了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完成了50%村级(社区)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便民利民、务实高效、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为原则,扎实推村级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村级政务服务中心设在村委办公地,按照“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个公示栏、一名工作人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九个一基本要求进行建设。制定统一的台账,建立规范化的流程和服务台帐、办理事项登记薄及办理情况归档制度。

二是明确职能职责。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代办、咨询、调解、帮扶”等四项服务功能,建立审批服务事项为主的工作机制。主要为群众办理新农合、新农保、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农村五保等事项。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村民开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三是创新工作制度。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度,工作人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值班人员要做好当天办事群众接待工作,做好记录,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不能擅离职守。

今年来**镇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了事项812起,以办理新农合、新农保、危房改造为主,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群众满意度为95%以上。

第四篇:对坡镇党务政务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对坡镇党务政务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镇党务政务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内部管理,树立“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促进我镇政府职能转换,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实行上下班签到。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由中心主任负责,按每天2次签到计算。

2、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A岗因公外出办理有关事宜或请假一天以内的,B岗及时补充到位。

(2)请假二天以上的,报中心主任审批。

二、例会制度

1、例会内容。总结前期工作,通报各窗口办理事项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落实责任措施。

2、参会对象。各窗口单位负责人、A岗、B岗全体人员、窗口主任、中心主任。

三、值班制度

1、带班窗口主任主要职责:负责中心卫生保洁、档案管理、

工作人员出勤、佩证上岗、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不得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打牌、玩游戏、下棋、炒股、听音乐等活动。做好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安全防范等规章制度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2、当班日要求:保卫保洁微机管理,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保持中心室内室外、台前台后的清洁卫生,工作人员离开岗位后,必须关闭微机电源、关好门窗,杜绝各类事故隐患。A岗因公因事外出需与B岗办理好交接手续。

四、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中心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会议记录、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制定的工作条例、制度等文字材料以及内部各窗口和村代办点反馈的《承办单》、《统计表》及《回访单》、《催办单》等业务资料都属于中心归档材料,由窗口主任负责保管。

2、“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各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都属于“窗口”归档资料。“窗口”档案由各“窗口”实行专人负责保管。

3、各窗口应保证资料归档有序和整洁。

五、廉政建设制度

1、实行政务公开,依法做到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

2、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为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

4、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

5、自觉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办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推动中心搞好廉政建设。

六、考核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从思想品德、业务技能、勤奋敬业、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等几个方面,依据工作人员出勤、请销假、办件登记、资料归档、时限承诺和服务质量等情况由考核小组评定每位工作人员月考评情况将作为该工作人员的年终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第五篇:镇政务公开工作再见总结

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跟紧**市建设工业强市、生态强市、中等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的发展趋势,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加快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个中心,坚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使全镇的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都取得很大成绩,保持了经济增长,农民

增收和社会稳定。

--工业运行质量稳步提高。乡镇企业完成增加值 15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500万元。

--农业基础地位继续巩固和发展。新建万头猪场1个,千头猪场3个,百头猪场7个。新建扩建万只鸡场1个,千只鸡场5个。新建扩建百头牛场2个。荒山匹配 3000亩,全部完成了年任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加,修复渠道8000米,新建扩建机井、饮水池8个。

--个体私营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共引进技术项目7个,人才17名,运锋铁厂、邯武棉机厂等8个企业作为外向型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力度,新上技术项目5个。目前新增个体私营企业达到23家,个体户135户,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1750户。

--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环境和土地管理等都认真履行市里下达的任务要求,没有发生一起大的上访事件。

--计生、殡改、文教、卫生等工作全面开展。新建教学楼1座,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公教人员工资达到按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率达到97.24,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62‰以内。殡葬改革逐步规范,全年火化率达到105。预防禽流感工作全面胜利,三级防疫体系稳固加强。

--全镇开展了文明生态村创造活动,按阶段完成任务,村容村貌变化显著。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重新规划工作范畴,全面整合新力量

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乡镇机关干部的工作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市今年又降低了农业税,明年将不再征收农业税,原来需要耗费很多精力和时间催粮催款的任务一下子没有了,计划生育工作走入正常化渠道,安全生产管理也有专门办公室和专干力量,原来主要力量包片包村的工作方式显然已不适应发展要求。为此,**镇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并分组到一般干部和农民群众中调研走访,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根据当前我市大力发展农业、服务工业、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形势,我镇改变传统的机关工作方法,打乱包村框框,重新规划工作范畴组合,全面整合力量,将机关干部职工分为社会稳定、企业和安全生产、新型生态农业、基层组织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劳动监察、教育卫生、后勤服务、信息资料等10个组,相辅相成。通过组成新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攻坚克难,更好地解决热难点问题,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分组后,我镇各项工作呈现出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局面。殡改组成员对重点村再掀宣传高潮,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在农村再次形成了自觉实行殡葬改革,禁止丧事大操大办的文明新风,各村均制订了村规民约,现在当地办一次丧事可节约万余元,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老板“换脑”

一是在全镇民营企业中开展了“矿山大发展,我们怎么办”大讨论,通过座谈会,发倡议书等形式,引导他们转变思想,摆脱“家庭式”管理模式,扩规模,上水平,上等级。二是组织民营企业与先进地区大企业“联姻”,签合同,订协议,学管理,比规模,衡量效益。三是邀请专家教授讲课,引导他们打破传统的管理方式,建立现代企业运行模式,与国际市场接轨,通过为民营企业老板换脑筋,使他们逐步认识到小打小闹最终将被市场淘汰出局,只有依托科技,上规模才能求得大发展。运锋集团在去年新上128立方米炼铁炉的基础上,今年正在投资8000万元新上炼钢项目。邯武棉机厂投资300万元新建两个大型车间,高薪聘请多名技术人员,改进两个旧型号机械,使技术、产品不断改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三、以农村小康建设为目标,推进产业富民步伐

一是按照“个户承包、抓点带面”的发展思路,依托山区优势,把南、北山底、令公、连凡等村荒山承包给当地群众,发挥其资金积累雄厚、精心管理易于成活,规模大见效快的优势,全部种上松树、苹果、大枣等林木,逐步形成了以西部的连凡苹果、令公大枣、南山底花椒为龙头的14村干鲜果品林业区,现在21个村的荒山已逐步向农民开放,促其向规模化发展,力争3年内荒山利用率达到80以上。二是突出抓好畜牧养殖主导产业,以“四养”(养鹿、养牛、养猪、养鸡)为重点,走“龙头+基地+农户”共同发展新路子。在抓好四个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形成专业小区,带动农民小规模散养,全镇大中型养殖场达到90多家,小型养殖场到达200多户,养殖经济成为当地农民稳定、可靠和主要的经济来源。三是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种棉和小杂粮的热情,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今年又有崔石门、李石门、郭二庄等村新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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