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2024-05-12

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精选10篇)

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第1篇

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建议

桃源县财政局

一、科学界定乡财职能。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稳步推进,乡镇财政的职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当前乡镇财政的职能主要包括农村公共服务、落实惠农政策、乡村财务管理、乡村债权债务管理、加强乡镇财源建设等几个方面,建议上级部门出台纲领性文件,对以上内容进行明确界定,使乡财干部在工作中有位敢为,开创乡财工作的新局面。

二、合理设置乡财机构。明确县级乡镇财政管理部门为行政机构,乡镇财政所为副科级行政机构,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垂直管理体制,尽可能减少乡镇财政所人员在履职时所受乡镇人民政府的干预和约束,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正常履行管理职能。

三、不断完善保障机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逐步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避免乡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日常公务开支,为全面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将乡财工作经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使之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高效开展创标工作。一方面要加强资源整合,将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和乡镇政府办公楼建设改造一并考虑合建,节约建设资金,同时,乡镇对农服务部门实行合署办公,科学设置政务大厅,避免资源浪费,提高服务效率。另一方面要注重内外兼修,“标准化”不完全是硬件标准高,要注重软硬件的同步提升,在财政所硬件设施、业务工作全面达标的前提下,还要注重财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体现乡财干部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五、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加强财源建设是乡镇财政摆脱困境的根本途径,也是新形势下乡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乡财部门要安排专门的资金,支持乡镇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植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财政增长。

[稿源:桃源县财政局]

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第2篇

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保证,也是我国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前提条件。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16号)要求,河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二处于上半年对财政资金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本文结合此次检查和调研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河南省财政资金安全使用与管理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并提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及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一、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内部控制,但此次检查和调研发现,部分市县(区)财政部门与商业银行、预算单位、同级人民银行国库之间的对账制度,单据、票据传递与交接登记制度,定期轮岗和岗位培训等内部控制制度均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

(二)账户管理和资金支付不规范

经过清理整顿后,大部分市县(区)财政部门银行账户管理已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市县财政局未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及备案程序,未严格按照规定对财政专户进行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过多和重复设立的现象较为普遍;多数财政部门尚未建立专户年报制度,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

(三)暂存款、暂付款管理不到位

此次检查发现,大多数市县财政部门未建立有效的暂存款、暂付款定期清理机制和借款风险预警机制;部分市县财政部门违规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以前年度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和已发生的财政借垫款进行清理。此外,部分市县(区)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甚至垫付财政资金,部分新增借款未按规定履行同级人大审批程序。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到位

截至目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成为河南省财政支撑应用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尚未开发出一套满足县乡(镇)各级财政部门的立体综合软件系统;其次,部分市县(区)的财政部门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存在偏差,导致日常工作中缺乏紧迫感;再次,财政专户资金支付拨款依据不全,财政专户拨款部分采取实拨资金方式,还未实行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五)信息技术系统支撑作用不明显

一是大多数市县(区)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较为落后,硬件软件设施均严重滞后于改革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成效;二是受财力有限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县级预算单位缺乏必要的基本设备,导致部分业务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三是部分市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不够完善,信息联网和共享严重滞后于当前财政工作的新需求;此外,由于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国库、商业银行在工作时间和方式方法上的不衔接,导致清算、付款、对账不及时。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财政内控制度执行不力

部门市县(区)财政部门内控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如岗位人员管理,印鉴使用与管理,单据交接与传递,会计档案审核及保管,财政专户的开设与撤销,与业务科室、预算单位和人行国库、商业银行的对账制度等方面都存在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二)国库管理部门工作基础薄弱

部分市县财政部门未能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配备人员,国库管理人员中存在着一人多(兼)岗、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的问题;未能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个别地方甚至滞延几个月;有些地方预算、国库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职称证书,业务能力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此外,“重分配、轻管理”的思想仍未得到有效的纠正,无法满足现代预算管理的新要求。

(三)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预算执行缺乏约束力

有些 单 位 在 编 制 预 算 时 未 细 化 到 具 体 项目,没有按零基预算进行编制;部分预算单位对财政资金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等现象较为普遍。比如,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未作出明确的划分,有些预算单位在有些情况下选择用项目支出来弥补基本支出经费的不足,与专款专用的规定不相符;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重拨款轻管理,重预算审核轻绩效评价的观念仍影响较大,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绩效缺乏科学、全面的监督和考核,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四)信息系统管理仍然存在漏洞

信息系统在大量、频繁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实际上,河南省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专业队伍力量不足,部分市县未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没有专职信息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才,加上业务科室人员计算机水平有限,对财政业务相关运行系统的操作不到位。此外,在运行维护服务保障方面,部分市县未实现集中支付系统与各代理银行系统双向实时互联,存在支付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五)财政资金监督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督均侧重于事后监督,而事前评估和事中监控相对薄弱。具体来说,专项突击检查多,日常监督较少,导致许多财政资金安全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都是在形成既成事实、造成巨大损失后才被查处,使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实效大打折扣。此外,由于传统监督理念尚未彻底改变,目前多数监督检查任务的重点仍然是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是否合规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和风险评估关注较少。

(六)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够深入

部分市县(区)从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的工作衔接不够规范科学,有的市县财政部门未能严格依据改革的有关要求,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转入支付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再根据预算单位的用款申请进行支付,财政资金未能直接拨付给基层预算单位或商品劳务供应商,从而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确 保财 政 资 金 安 全 方 面 的 优势 得 不 到 真 正 发挥。

三、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部门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约束

一是通过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分工。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的要求,在预算指标管理、印鉴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核算等财政资金运行链条中,实现收支分离、账款分离、审批与拨付分离等内控制度,并定期执行轮岗制。二是加强票据和印章管理。明确各类票据保管、领用、交接、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严禁一人保管所有印章,始终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处罚制度的执行,制定财政资金运行监督实施方案,根据资金运行整体情况确定监督重点,进行风险防范;同时,将财政资金安全和各部门职权范围与责任职能直接挂钩,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增强安全和责任意识,夯实资金安全基础

一是增强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各级财政部门应始终重视财政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的考核纳入过程和年终的个人工作考核,真正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财经法规意识,督促其做到依法履职,依法理财。二是增强财政干部的责任意识。作为财政干部,要切实认识到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能存在麻痹心理和失职言行。三是增强财政干部的忧患意识。各级财政部门和全体财政干部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危机感、紧迫感,提高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预见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加以应对。四是增强财政干部的大局意识。财政资金安全工作是一项整体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更不是某一个特定个人的事情,因此需要相关部门从大局出发,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三)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强化事前管理控制

一方面,财政预算部门应注重提高财务管理与预测能力,充分考虑各项财政收入来源,合理核算支出范围和规模,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在考虑上年支出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安排下年度各项支出,尽可能详尽、全面地反映本地区财政收支状况,以保证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要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设定,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各类项目预算编制都要经过科学充分的论证,财务部门要加强与各业务处室的沟通协调,统筹兼顾,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研究评审工作,切实提升申报项目质量。根据各项目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分清主次,有所侧重,确保项目资金支出进一步细化至具体项目,真正提高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细化收支项目,保证预算与收支实际相符合;同时,严格依法执行部门预算,财政预算部门要建立健全月度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并按照工作的实际进展有计划地做好预算经费执行工作,尽可能降低财政资金开支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二是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对于可控范围内的差异,可考虑适当调整预算定额标准,使部门预算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同时,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方式方法,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和考核,尽量减少无效和低效支出,切实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五)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财政专户管理

一是要加快建立完善统一的、包括全部财政资金收支在内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撤并乡镇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按照规定设立零余额账户,使全部财政资金的收支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管理,开设新户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对已存在的专户,也要按照“归口统一管理,严格按程序开设,同类专户归并”的原则,做好清理、归并和撤销工作,规范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国库和其他商业银行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三是做好非税收入收缴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体系,使非税收入收缴软件与国库集中支付、乡财县管等软件相互衔接,有效互补,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财政资金的安全隐患。

(六)推动财政信息化建设,强化资金安全管理

众所周知,信息化是现代财政管理制度的显着特征和发展趋势,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适应财政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按照财政大平台建设的统一规划,完善信息系统。一是在财政干部招录过程中,注重选拔专业领域人才;在财政干部年度培训中,加大对计算机知识及相关软件的培训力度,确保其全面掌握业务知识,熟练操作系统软件。二是按照电子化、信息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创新审核支付、对账、动态监控等业务管理方式,实现从人工审核向智能化审核、从手工对账到电子化对账的跨越。三是注重各个信息系统的整合,要站在大系统平台的高度,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动态监控系统之间的相互衔接,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核查的转变。四是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为基础,引入专业机构进行业务风险评估和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查找安全隐患,夯实基础安全环境,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七)健全财政“大监督”体系,提高资金使用实效

一是健全财政资金全程监督制度,严格按照“关口前移、突出重点、全 面 监 控”的原则,构建嵌入业务流程的监督机制,实现从单纯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有监控,事后有检查的转变。二是创新“机制+技术”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监督工作的助推作用,对预算单位和各类专项财政资金进行全程的动态监控,实现监督检查的电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三是建立财政资金安全使用与管理情况的通报制度,定期针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有效排查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建立监督信息交流制度,各监督主体之间要加强有效沟通和信息共享,降低监督成本,避免重复检查;此外,严格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加大跟踪问责的力度,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

参考文献

1、蔡美香。2015。财政资金安全性检查若干问题探析[J]。财经界,11。

2、高翔。。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问题及对策建议[J]。现代商贸工业,13。

3、广西财政厅国库处、国库支付中心课题组 。2011。 财政资金安全保障机制研究[J]。 经济研究参考,17。

4、江西省财政厅国库处。。构筑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防火墙”的对策研究[J]。预算管理与会计,4。

5、林巍。。如何完善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J]。财经界,14。

6、刘春明、曾武 。。 财政资金安全问题和对策探究[J]。财政监督,10。

7、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局国库科。。创新现代国库管理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J]。国库管理,9。

8、盛巧玲。2012。我国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治理毒毒对策[J]。学术交流,9。

9、宋立根、周纯朴 。2012。 构筑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防线的思考[J]。财政监督,6。

10、王廷娥。2012。 关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对财政资金安全性控制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0。

11、王玉华。2013。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益 保证财政资金安全[J]。财经界,32。

加强农村财政管理的建议 第3篇

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 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 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大提高。首先, 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把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明确专人分工负责, 解决实际问题。其次, 对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 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切实做到按章办事, 为群众谋利益。第三, 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 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 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 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 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以堵塞财务工作中的漏洞。

2 规范集体资产管理, 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明确产权、摸清家底, 搞好农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 建立集体资产台帐。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 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 了解整个资产状况, 明晰资产所有权, 并进行产权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 防止资产的流失, 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搞好资本营运, 资产保值增值。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 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 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 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如发包出租、统一经营等, 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 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3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不规范, 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导致一些违规行为的发生。要完善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订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 规范理财行为;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 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实行会计电算化, 提高管理水平。实行会计电算化, 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可以大幅度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如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首先, 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征地补偿费的规范管理, 是保障失地失业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其次, 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筹集资金时要开具统一的收据。收取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不得挪作它用, 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 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

4 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

农村财政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是做好财务管理的关键。要抓好人员的业务培训, 开展旨在增强业务素质的学习, 不断提高财会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 抓好财政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 使他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从而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的财政干部队伍。要保护和支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保障其合法权益, 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要听取财政部门的意见, 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拨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财务人员自身要不断学习, 更新知识, 提高自身素质, 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

5 构建农村公共财政制度。

构建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分税制, 实质就是“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第一, 减少政府级次, 简化乡镇级政府。现在有必要对地 (市) 级政府进行重新定位, 取消市管县, 恢复地 (市) 级政府为省级政府派出机构的政府层级格局, 由县直接对省负责。第二, 明确各级政府职能与支出范围。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受益原则, 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范围。第三,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财权。第四,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减轻农民的负担。

6 加大审计力度, 加强财政监管, 强化监督职能。

农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各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依法开展农村各级财务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 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 重点审查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 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审计工作结束后, 应当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 落实处理意见。村级财务还要定期如实公开财务活动的情况, 请广大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当及时, 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 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 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每次公开后,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村民提出的疑问, 要及时做出解释;对村民提出的要求, 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 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 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法律, 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正规性。在公共财政的框架内, 以财政资金为主线, 实行全程跟踪监督, 真正使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国家利益最大化。

摘要:农村的财政工作, 对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 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 农村财务管理存在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家底不清, 产权不明, 无资产台账, 集体资产出租和发包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善, 财务管理不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笔者就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加强河北财政收支管理的政策建议 第4篇

关于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的建议 第5篇

为了保证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现就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各项财政资金监管制度

以制度约束来推动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2、认真开展财政监督日常管理

把财政资金监管作为常态化管理来抓,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对于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由政府牵头多部门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成为督促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效手段,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追究经办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机构人员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基层财政票据管理的几点建议 第6篇

我县财政票据实行电子化管理后,对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支两条线”工作,实现“以票管费”、“以票促缴”起到积极作用,但从乡镇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原来的一些管理措施不符合乡镇的实际情况,希望县局能结合乡镇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进。

按原来的管理体制,乡镇政府、乡镇中学、小学校所使用的财政票据,由财政所统一到县财政局领取,乡镇各用票单位再到财政所领用,用票单位用完后交乡镇财政所核销,乡镇财政所再到财政局核销所领财政票据。这一方法,在手工方式开票是一种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但在财政票据电子化后,这种管理方法在乡镇就不适合了。

现行乡镇只在财政所安装了电子票据开票系统,只能满足乡镇政府、财政所等开票业务量小的单位的需要,对开票业务量大的中学、小学、农村合作医疗等无法满足。因乡镇财政所办理业务的人员只有会计和出纳二人,出纳兼职一卡通、摩托车下乡补贴等事项,会计兼职票据管理,对工作量大的中学、小学、合作医疗等开票业务财政所会计是无法胜任的,如今年中小学校开学后所有财政所就无法对每个学生开据财政收费票据。今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城乡养老保险收费工作即将开展,如果也是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的话,因工作量大,财政所会计更是无法胜任,因此,必需对原财政票据管理方法进行改变。

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建议对乡镇财政票据进行以下改进:

1、鉴于全县乡镇中学、小学的会计核算统一由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全县乡镇中学、小学所用财政票据统一由县教育核算中心到财政局领取,乡镇中学、小学再到县教育核算中心领用,乡镇中学、小学安装电子开票系统自行开票,收费上缴县财政专户,县教育核算中心负责乡镇中学、小学的财政票据的核销。

2、乡镇政府的收费票据管理和以前相同,要改进的只是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及社会保障所的票据管理。

为适应工作需要,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办事处和乡镇社会保障所也必须安装财政电子票据开票系统,收费票据不得使用财政所印章,而是分别加盖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办事处和乡镇社会保障所的公章,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

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第7篇

玉素甫2009年3月29日

财预[2008]4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在职能转变与规范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切实发挥乡镇财政的作用,现就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

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财政收支预算。要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满足农村社会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要健全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要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要加强和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镇债务。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和督促乡镇政府积极化解逾期债务。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要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发挥乡镇财政在落实涉农补贴政策中的作用。乡镇财政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涉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要积极创新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方式,逐步将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纳入“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范围。要积极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对居民申请办理涉农政策咨询、补贴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办结,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加强涉农财政补贴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乡镇财政要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要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对于上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上级财政在下达资金时,要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市(县)财政局,市(县)财政部门要分解告知有关乡镇财政所,建立上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以及乡镇

财政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乡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项目要求等情况。乡镇财政要加大对上述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的存在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要推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要加强乡镇财务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村账乡管”试点工作,由乡镇财政会同有关职能站所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并定期公示。

五、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要按照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适应乡镇财政职能调整,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完善乡镇财政机构,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编制。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制订乡镇财政人员岗位条件和培训规划,选拔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乡镇财政队伍。要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学习,适应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要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六、创新体制机制,为乡镇财政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要根据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等情况,区别对待,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县与乡镇财政分配关系。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乡镇财政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财政管理方式。

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制定措施,切实落实,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第8篇

一、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

为解决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固化、项目安排分散、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要在摸清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客观评价各种专项资金存在的必要性、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整合的可能性的基础上, 大力压减不适时或效益不高的专项资金, 合并资金用途或扶持对象相近的专项资金, 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按照“循序渐进, 分步实施, 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分头受理、共同研究、统一审批、重点使用”的工作制度, 避免出现项目单位多头申请、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整合后的财政专项资金以及新增资金, 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明确投资方向, 把握扶持重点, 集中用于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 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制度是管理的重要手段, 是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目标的前提与基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首先要强化政策制定。要善于研究宏观政策, 从全局高度及时灵活调整财政政策制度, 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度要突出可操作性, 善于调动各级和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其次要强化制度执行。制度一旦制定, 就要将其具体化、细致化, 目标任务要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 把精细管理明确到制度执行中的各个环节和关键控制点, 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最后要强化制度反馈。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发现问题, 修订政策制度, 保证制度的科学合理性。按照“先有办法、后拨资金”的要求, 在认真总结经验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结合专项资金性质和部门实际情况, 认真查找制度空白点, 规范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程序, 研究制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 明确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范围, 以及资金申请、拨付、流转、使用的程序和具体要求, 进一步改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式, 规范管理流程, 从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管理方式和资金分配使用

一是加强事前考察论证, 建立备选项目库。为保证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 要按照本部门、本地区的事业发展规划, 组织有关专家, 事前对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 并根据考察结果进行项目排序, 建立本部门、本地区的财政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二是实行投资评审和专家评议。对资金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 要组织专家或委托投资评审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财务制度,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投资评审和技术论证, 由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力情况确定扶持额度, 保证项目选择的科学性、民主性、效益性。三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项目确定后, 由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拨付资金, 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四是实行专户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应逐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户, 集中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并按规定用途和进度拨付资金, 保证专款专用, 以防截留、挪用。

四、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第9篇

一、鸣凤镇预算管理现状

鸣凤镇共有8个社区、6个行政村,财政供养人员94人(行政76人、事业18人)。自2013年体制上收后,鸣凤镇镇级财政预算仅涉及到镇政府一个部门。在预算编制上,该镇始终坚持编制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口径编报镇级财政预算。在收支测算上,严格按照《远安县2012年至2016年乡镇财政体制测算说明》执行。预算编制完成后,按要求提请镇人代会审议,经人代会批准后予以执行。在预算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强化财政监管职责,规范预算调整行为,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总的来说,全镇预算管理情况较好,内容编制全面、程序合法、监管有力。

二、鸣凤镇加强预算管理的做法

(一)把握编制原则,让预算编制公开透明。

1. 预算编制原则。坚持四大原则:一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打赤字预算;二是财政体制不变,认真执行县政府下达的乡镇财政体制;三是保工资、保运转,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四是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 预算编制程序。从2014年开始,镇财政所经费预算编制采用“二上二下”程序,按照县财政局“统一编制范围、统一编制口径、统一编制标准、统一预算文本、统一时间规定”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3. 预算编制口径。在财政收入预算方面,一般按照县政府下达财政增长指标,乡镇根据此指标并以不低于此指标的口径进行预算收入编制。在财政支出预算方面,按照远安县体制说明为依据进行计算,一般实行以收定支的原则,即实现了多少收入安排多少支出。

(二)加大监管力度,让预算执行不再跑偏。

1. 强化监管。乡镇预算经批复后,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对预算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考核评价,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实现了对预算资金使用全过程的追踪问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2. 检查分析。运用预算实绩和有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具体说来,检查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要有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不仅要有当年本期资料,同时还要有以往的资料。整理汇总后,以本期完成实绩与年度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对比,找出进度快慢、增减原因和差距。同时,与镇工农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对比,看看镇财政收入增幅是否与之相适应。通过全面对比,抓住对收支影响较大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摸清情况,提出措施,解决问题。

(三)严把三关,认真做好预(决)算编审工作。

1. 把住预算质量关。在支出预算中硬化基本支出、细化公用支出、优化项目支出、强化预算约束。特别是对公用经费指标,要求政府各部门在年初拿出部门预算,细化到每个具体支出项目,通过人代会审定后再执行。通过细分,有效控制预算执行的弹性和随意性。

2. 把住预算调整关。乡镇财政的年度预算执行方案批准后,原则上一般不予以调整。如果发生短收或者增支因素,使原收支平衡的预算执行出现赤字,则需要调整预算。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报乡镇人大批准。因突发事件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在当年的预备费中解决。

3. 把住决算编审关。认真执行《预算法》,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总结和分析预算执行结果,及时向领导提供预算执行情况,适时提出调整、修正建议,并做好年度决算编审工作。

(四)把握重点,积极做好预算收支执行分析。

1. 抓住对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查找收入是否按政策,支出是否按预算,调整是否按程序;税收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组织入库;其他预算收入是否按预算级次、分成比例正确划分,有无截留、挪用现象;各项专款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有无随意调剂、挤占、挪用情况。

2. 预算收支内容的检查分析。在财政收入方面,检查分析重点放在税收上。重点检查分析纳税对象(纳税人)应纳税额是否足额、及时入库,有无挪用、拖欠、甚至偷漏现象;有无违反规定退库或应退未退以及金库“空转”等调剂财政收入现象。在财政支出方面,主要看正常经费是否按进度拨付和支付,有无超预算使用,确保专项支出拨付按进度,支出有依据,使用有效果,专款专用。

(五)认真履责,做好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指标台账管理;按时进行预算内外往来资金和专项资金指标的拨付,及时为单位办理审批拨款业务,并监督单位用款情况;每月与国库、资金会计及各单位进行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三、鸣凤镇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相对于充分履行乡镇财政职能的要求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财政经济形势来说,鸣凤镇财政预算管理存在以下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编制内容过粗;预算编制范围不完整,很多内容没有涵盖进去。

(二)预算执行随意性大。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在日常资金安排中缺乏预算指标的约束,拨款随意性较大,指标与拨款不一一对应,往往出现无预算、超预算的拨款现象。此外,不可预计性因素太多。

(三)预算执行不严肃。由于乡镇管理事务的复杂性及乡镇领导对预算管理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镇财政所没有效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致使乡镇财政支出的随意性较大。

(四)人大监督流于形式。镇人大对镇财政的监督只局限于每年的人代会,而报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编制不细,过于笼统,人大只能审议要花多少钱,但不清楚花到哪些具体项目上、产生什么效益。这无形中给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带来了很多不便,在客观上造成了预算审查只是程序性的举手表决,走走过场,并没有实现实质意义上的监督。

四、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的建议

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零基预算。要科学测算预算收入,按有关政策规定和镇政府实际,认真预测各项收入,实事求是编报各项收入预算;在编制支出预算时,要根据测算的可用财力安排支出,充分把握人员情况、日常运转、乡镇发展需求等情况,并以此为基础, 准确测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发展性项目支出,确保有限的预算资金用于最有价值的项目和用途上,以提高效益为目标,编制具有前瞻性的支出预算。

(二)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基本支出预算要如实、准确地反映镇政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基础数据及变化情况,增强预算编制的公正和公开。政府部门的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必须细化到每个项目和科目,财政所再将部门预算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支出项目和科目对号入座,强化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

(三)规范预算支出审批程序。要强化财政所职能,提高财政控管能力,所有涉及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必须经财政所审核后拨付,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列入预算的支出由单位提出申请,由财政所长、镇长审批后拨付;需追加支出预算的部门,由单位打请示报告,财政所审核、分管镇长、镇长审批后拨付。对因特殊情况变化出现的预算项目超支或变更的预算业务,也要规范预算调整行为。

(四)构建乡镇预算执行监管体系。建议借助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建立融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利用国库支付系统的支付信息作为记账信息,自动生成记账凭证,统一预算会计科目体系,在对经济分类科目进行类、款明细核算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到项级。将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有机结合,系统对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从资金来源、资金性质、功能分类、经济分类进行全方位核算。预算执行监管系统中可以设置凭证查询、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和会计报表等,以便于汇总查询所有的记账凭证、账簿和报表,分析凭证填制是否规范,是否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强化人大监督,审议预算草案。镇人代会必须根据细化的收支预算草案及其应实现的事业成果与应取得的社会综合效益逐一进行审核,审议后再决定批准与否或提出修订议案。同时,要定期审查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做到全方位监管。

(作者单位: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财政所)

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第10篇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投入,特别是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后,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大幅增长,如何分配、管理和使用好这些资金,确保科学分配、规范管理和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当前党和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加之有关部门强化了管理、监督力度,从总体上看支农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是好的。但审计中也发现当前支农专项资金在管理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严重分散,且受部门分割条条管理和专款专用制度的制约,地方在支农资金的使用中很难有效整合,致使地方政府难以集中财力解决“三农”事业发展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影响支农资金更大效益的发挥;项目执行和资金拨付滞后,影响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一些主管部门(单位)受部门利益驱动或缺乏责任心,在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一、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支农专项资金范围没有明确界定。明确界定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是加强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基础。新的预算支出科目,将财政扶贫资金列入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作为专项资金管理已明确规定,而其它支农资金则分别列入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支出科目中,一般将上级拨入特定用于农业专项工程支出的财政资金,纳入财政支农

专项资金管理,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资金等,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于上级拨入或地方安排列入农村公益事业、推广与培训、造林、防汛抗旱等科目的支农资金,是否纳入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没有明确规定。在目前实行部门预算中,有关农口单位取得的预算外收入中的专项收入,如防汛费、水资源费、育林基金、维简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虽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但资金使用时,仍未作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这类资金占支农资金总量的份额大,涉及项目多,若不纳入专项资金管理显然有失公允,也不利于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二)支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预算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财政资金的管理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新时期。但是县市财政普遍困难,预算编制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决定了人员经费支出的优先地位。即在预算安排中,对于基本支出部分的人员经费按标准计算,公用经费按定额计算,之后视财力可能编制专项支出。也就是说,专项资金分配既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又缺乏硬性约束。预算安排只能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的前提下,再安排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既使安排也是杯水车薪。有些县市为应付人大或上级单位的检查,年初预算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年终调减或空列支出,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法定预算受到人为因素影响,不能按法定程序预算和增加。形成有钱养人,无钱办事的吃饭财政。

(三)支农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违规违纪现象。近年来,从审计部门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可以看出,支农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专项资金没有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混合使用,严重挤占、挪用支农资金;二是改变支农资金投向,用于“面子工程”、“可视工程”;三是虚列支出,虚列项目,套取支农专项资金;四是以会议费、差旅费、考察费等名目挤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五是财政迟拨、滞留、占用专项资金用于资金调度;六是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损失浪费严重。

(四)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弱化。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多,加之部门之间难免存在不协调现象,重复申报项目,重争取项目,重项目申报,轻资金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尤其是在乡村一级,无会计帐薄,无专人核算,更无合法的原始凭证记载的“包包帐”较多;监督管理单位专项性的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检查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出台往往滞后,难以起到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的作用。

(五)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财政支农资金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投入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农村、农民发展要求,农业投入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十分严重。从目前情况看,一是农产品流通领域和生产经营性项目占用支农资金数额较大,基础性设施、公益性建设投入较少;二是从每年财政决算数字来看,随着财政支农资金逐年上升,用于非生产性的农林水事业费支出比例也逐年上升,相反用于生产性的支出比例下降。非生产性的农林水事业费结构中人员机构费用飞速上升,业务费用增长缓慢,农

业事业的发展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的矛盾。三是在资金安排上仍然存在“撒胡椒面”现象,大项目少,小项目多,项目分散,支农资金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科学合理界定支农专项资金范围。明确界定支农专项资金范围,不仅是核算问题,重要的是财政管理问题。只有统一口径,才能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建议在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支出科目中,应根据资金性质,严格分清基本支出与支农专项支出的界限。财政基本支出是指按规定的定额确定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农专项支出是除基本支出外的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地方追加、上级拨入等都应作为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既有利于用款单位的核算管理,也有利于财政、审计部门对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部门预算制度,细化支农专项资金编制。实行部门预算,就是为了更好的健全和强化预算管理职能,使预算编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预算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将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有效防止预算分配中不规范行为。对支农资金的投入要严格按照《农业法》的要求,“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使支农资金在来源上得到保障。部门在申报支农项目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项目效益目标,技术指标,预算标准。财政部门将所有申报项目纳

入项目库管理,实行备选项目择优排序制度,提高项目成功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要注意细化到具体项目,防止挤占挪用。要严格部门预算考核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定期或不定期的预算反馈制度,以明确责任。对部门预算工作富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支农专项资金使用中发生浪费严重或挪用等问题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建立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不管是在资金拨付环节或是项目资金使用环节,都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理顺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管项目的双约束机制,明确双方权力与责任。财政部门要规范拨款程序,严格遵循“一支笔”签批制度,完善监督稽核手续,权力到人,责任到人。项目主管部门对已审批的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制,定期把项目建设情况和内容公布于众,以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和自我监督;对完工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做到项目未完不换人,不验收不换岗,强化项目责任单位财经纪律观,将每一项目专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于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上级单位不能以减少项目资金,审计部门不能以单位罚款作为一种处罚手段,形成惩罚对象的偏差错位,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明确财政支农投入范围,支持“三农”重点。随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内容的中央每年“一号文件”出台,财政支农的重点将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个主题进行,在公共支出框架下,一是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农村交

通、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二是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气象、病虫疫情监控投入,完善自然灾害预测体系,四是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的引进,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对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可采取贴息贷款或奖励等方式间接支持。

(五)完善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应严格执行财政支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报账制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支农资金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农业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项目工程支出审核,农业项目实施单位作为支农资金的报账人,负责资金报账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登记表及有关项目的附件报主管部门签字,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才能报账办理拨款。

上一篇:高明峰同志先进事迹下一篇:升平社区生活环境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