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

2024-05-13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精选9篇)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 第1篇

常熟市康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促进公司能够得到较好的发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贷款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业务申请

第三条 企业或自然人申请贷款,须填写由本公司提供的《贷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和负责。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含密码)。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借款申请书及申请借款同意提供担保物的董事会决议。

9、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及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经符合法定要求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如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1、公司简介(主营业务、本年收支预测、贷款项目情况及所需资金说明)。

12、担保物有关资料:房地产权证、固定资产清单、无形资产清单等。

13、已向其他抵(质)押权利人设定抵(质)押的资料。

14、应收应付帐款清单、存货清单。

15、近三年的纳税情况。

16、税务登记证。

如果企业(或自然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担保人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原则上参照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

第三章 贷款业务受理

第四条 公司业务部负责贷款管理,首先应审核是否符合以下受理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担保措施。

4、申请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第五条 由业务部负责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贷款项目受理登记表》、《贷款申请人材料清单》、《担保人材料清单》等,作为《贷款申请书》的附件。

第四章 贷款业务初审

第六条 业务部根据业务量,项目特点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项目和业务经办人员(即贷款第一责任人),重点贷款应有2人以上人员共同办理。

第七条 对申请贷款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应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审核的主要方面包括:

1、按“受理要求提供清单”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

2、各有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的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合法。

3、财务会计报表是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提出保留意见,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为实地调查核实做好准备。

4、对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担保物,重点审核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利凭证)是否明晰。

第八条 贷款初审过程中,业务办理人员应到借款人和担保人及有关进行实地调查。进行调查前,应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实地调查应从以下方面进行:

1、凭借职业敏感性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访谈,以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财务状况、资源的供应等情况;了解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2、考察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等形式,判断企业实际

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的真实程度。

3、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了解企业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2)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按重要性原则,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相符,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是否存在虚假因素。

(4)对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部份应予重点关注。

(5)审核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4、查看抵押物、质物具体情况:

(1)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值和净值、周边环境等方面。

(2)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值和净值、用途等。

(3)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求权利凭证原件,识别真假,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鉴定。

5、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第九条 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应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分析五大要素,即:客户的品德、经营能力、资本、抵押和经营环境,进行全面的定性分析以判别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分析经济环境对贷款、项目和承担项目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等。

(3)财务分析的关注点是历史性的和目前的财务绩效。

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

(4)、分析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及可预见性。

(5)基本风险度分析。

第十条 项目初审结束,项目受理人员应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综合的评定和结论意见,即《贷款项目的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

(1)贷款项目概述(基本情况)。

(2)企业基本情况。

(3)企业管理情况。

(4)企业信用记录分析。

(5)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

(6)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7)调查结论。

第十一条 贷款经办人完成了《贷款项目调查报告》后,应送交公司业务部经理完成最后初审,即贷前的调查。

第十二条 公司业务部对项目完成初审同意后,交公司风险管理部进行贷时审查。主要是对贷前调查的复审,复审时,认为调查资料中有疑问可退回业务部进行补充,也可以到现场进行再调查,完善调查报告内容,得出本部门的审查结论,最后送交贷审会议评审。

第五章 贷款项目评审

第十三条 贷款项目的评审,主要采用会议评审。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贷款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为评审会召集人。评审会议参加人员:评审会全体成员、贷款经办人和复审人员以及评审会认为必须参加的人员。

第十四条 评审会主要职责:

1、听取贷款经办人员及复审人员的汇报。

2、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加以审查。

3、对企业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4、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5、对贷款风险度进行评价。

6、对该贷款是否进行贷款进行表决。

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贷款项目评审意见书》。评审会议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贷款项目评审意见书》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贷款评审通过,贷款经办人员、复审人员不参加表决。贷款额度超过公司管理权限的,报董事长或董事会审批。

会议由指定专人,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人员对贷款的意见和最后综合意见,并按规定将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存。

第六章 贷款项目的担保措施

第十五条 对获得批准贷款的企业,必须落实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动产或权利质押和企业担保等。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公司业务经办人员负责在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保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并完成抵(质)押合同文本的签订手续。

第十七条 如贷款企业提供其它企业信用担保的,在审查完担保企业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后,应与担保企业签订担保合同。

第七章 贷款合同签订及放款

第十八条 业务部门在贷款项目相关手续办妥后,必需签订贷款合同,签约程序如下:

1、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或格式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合同及其它需准备的法律文书。

2、由业务部及法律顾问对上述合同文本进行具体审核,对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文本,报总经理审定。

3、由业务经办人登记《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

4、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件进行复核。

5、涉及到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本公司至少应有2人在现场。

6、业务部对项目所有手续办妥后,把相关资料报送风险管理部一份备案。

7、业务部对项目所有手续办妥后,应填写《贷款项目放款通知书》,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财务部一份,财务部凭总经理签字的通知书方可办理放款转帐手续。

第八章 贷款项目的管理

第十九条 贷款项目贷后管理包括:项目跟踪及抽样检查、展期项目、逾期项目的管理等方面。

第二十条 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或自然人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资金和及时支付利息。

2、经营和财务状况。

3、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4、风险评估。

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贷款项目的检查由业务部负责,风险部可随机抽查。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贷款以及其他需要引起特别关注的贷款,应进行不定期重点检查或全程跟踪,检查前应制订计划;其它贷款则应进行日常定期检查,一般来说,一个月不少于一至二次。贷款项目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或重大问题时,应立即上报;撰写检查报告,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会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三条 对所有贷款项目,在贷款到期日前(短期5天、中期10天、长期20天),由业务部填制《贷款到期通知函》。每月末,业务部、风险部应向总经理室提交当月《到逾期项目统计表》和《贷款项目检查表》等报表等分析资料。

第二十四条 对特殊需要展期的贷款,企业须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公司提出展期书面申请。业务部负责对展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书面申请。业务部负责对展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项目展(逾)期报告表》报评审会审批。对同意展期贷款的担保,需按照新贷款的担保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对已经结束的贷款项目,应及时办理终结手续。对有风险的贷款应提前解约并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不可抗拒除外)。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遭受贷款损失时,将分别追究经办人、复审人、会议评审人员等的经济责任,按《贷款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贷款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属归档范围。业务部、风险部应共同负责自贷款业务起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借阅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第二十九条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 第2篇

业务经营分析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客观、准确、全面地掌握公司每个时期的实际经营状况,及时地布置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为决策提供依据,不断地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每周工作晨会

每周一上班后15分钟左右,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在会议室召开每周工作晨会。晨会由副总经理主持,各客户经理和部门回报前一周的工作情况;进行讲评,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纠正的措施,提出本周工作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目标以及做好工作需要各部门协调和共同解决的问题,需要向总经理报告和请示的问题。综合财务部专人负责记录。

二、贷款审核会

视实际贷款业务需求情况而定,由公司业务部提出客户贷款申请,风控部以及总经理室酌情讨论研究并确定业务意向。会后对讨论内容进行深入

二、每月业务经营分析会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业务经营分析例会,时间一般为每月第一周星期六的上午,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另行通知。业务经营分析会由总经理主持,公司全体人员参加。信贷业务部是公司业务经营分析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业务经营分析材料的撰写,会议的准备;综合财务部负责提交财务状况及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材料,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上期业务经营分析会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

行检查督促,并撰写整改情况检查报告。

业务分析会主要内容:

1、本月业务经营情况:客户营销、资金营运、信贷管理、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本月业务经营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和突出问题,并进行重点分析和典型剖析。

3、下月业务经营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重点营销的客户,重点完成的财务目标以及做好这些工作的措施。

三、半年业务经营小结

时间定于上半年后第二个星期六;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内容:上半年的业务经营情况的汇报、分析,下半年的工作措施、任务目标。

四、全年业务经营总结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 第3篇

1 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特征

1.1 会计核算具有单一性

现阶段, 小额贷款公司收支过程可以概括为“资金投入—发放贷款—收回贷款”, 这也是主要资金流程, 然而资金的投入又有两方面的投入: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本金的主要来源有股东缴纳的本金、捐赠资金及来自小于等于两家银行的金融机构所融入的资金, 此资本金中不包括吸收存款, 所以在小额贷款公司中并不存在类似储蓄负债的现象;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的现状为试点阶段, 主要经营货币信用业务, 只能够贷款不能够存款, 所以在此类公司中几乎不会出现除了贷款以外的票据、股权投资、代理、结算等等金融业务。所以说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具有单一性。

1.2 会计核算具有同步性

通常的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是由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再由会计部门进行核算的, 可以是同步也可以是不同步的, 而小额贷款公司所开展的业务主要是资金的收付, 所以其在完成贷款业务处理的同时也完成了会计核算过程。譬如, 农户向某小额贷款公司申请2万元贷款, 并且申请成功, 那么在这之后由会计部门办理手续。所以这一过程不仅仅是业务部门进行业务处理的过程, 更是会计部门进行核算的过程。当业务处理结束后, 会计部门的核算也伴随着结束。

1.3 会计核算具有独特性

一般情况下, 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的方法会采取基本的核算方法, 而小额贷款公司中会计核算方法中还包括对业务的处理方法, 这就是其不同之处。通常来说, 会计核算科目会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表外科目的核算主要是指一些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和损益表内的会计科目, 而表内科目主要是指列入资产负债表内和损益表内的会计科目, 其仅为金融部门使用, 因为它包含的是一些已经发生且不涉及任何资金实付的重要业务, 是与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无关的科目, 诸如“未发行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抵押有价物品”等都属于表外科目。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在记账方面也存在着独特性, 主要采取的是单式收付记账法, 偶尔与借贷记账法共用。另外, 在会计凭证的使用和账簿的设立方面也有所区别, 表外科目主要是单式凭证, 以原始凭证来代替记账凭证, 按户设立明细账簿, 这样可以清楚明了地看出每个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 展现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的独特性, 同时可以提升对其的信任度。

1.4 会计核算具有短期性

现阶段, 小额贷款公司也在贯彻“三农政策”, 以“小额与分散”为公司的服务原则可以更全面地为农民及小型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信贷服务, 提升公司的服务和业务的空间。虽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比较方便快捷, 但是贷款的利率要高于人民银行所设置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4倍, 所以不太适合长期贷款, 故公司所进行的核算对象一般为贷款金额少、贷款期限短。

1.5 会计核算具有严密性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主要是货币资金业务, 所以其会计对象的特殊性显而易见, 这就使得其会计核算必须有严格的内部核算制度, 这样才能保证核算的正确性和货币资金的安全性, 例如, 在进行收付款时对其进行复核和贷款的审贷分离制度及定期对帐等等, 这样就能保证核算的准确性, 提升了会计核算制度的严密性。

2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核算

2.1 贷款发放的核算

对于贷款发放主要有两种贷款的核算:信用贷款的核算和担保贷款的核算。前者主要是财务部门在开始发放贷款时, 会按照贷款的合同, 对借记贷款的贷款按照实际的金额进行发放, 如果期间有所差异, 就会借记或贷记到“银行存款”相关账户。后者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对前两者的核算, 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部门主要对抵押 (质押) 的物品, 前两种是会计部门根据借款人所抵押的物品, 按照物品的类别进行分类, 随后设置一个明细账户, 最后进行核算;后者的核算方式与信用贷款大致相同, 其过程是在保证贷款到期的时候, 如果贷款人按照合同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下, 那么公司与贷款人的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就会在此时解除, 如果贷款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将会按照合同的规定, 通过银行来通知保证人所需要履行连带责任, 可以向保证人收取相关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的利息, 这样可以充分保证贷款收入的可靠性, 提升公司的核算目标。

2.2 贷款利息的核算

小额贷款公司所进行的利息核算主要是在资产负债表日, 其会计部门主要是按照合同通过本金和利率的计算最后来确定还未收取的利息, 然而所用的借款账户是按照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的利率进而来计算利息收入, 最终将合同利率和实际利率相比较, 如果两者之间差异较小, 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就会采用合同利率来确定利息的收入。

2.3 贷款归还的核算

在进行贷款归还核算时, 会计部门会严格按客户所归还的金额, 借记到合同上所提供的贷款账户, 随后按照收回时应收的利息金额, 再转贷到“应收利息”的账户。通过这样的借贷程序和过程, 在进行利息调整余额时, 还应该同时结算和转出。如果贷款时采取的是抵押贷款, 那么在其到期且借款人无力偿还时, 借款人可以通过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抵押协议, 这样公司就有了对抵押品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权利, 通过拍卖或变卖所得的款将用于偿还贷款款项。在抵押品进行拍卖变卖后, 如果超过贷款本息的欠款, 那么还款之后剩余的资金归借款人所有;如果不足, 则不足的部分应由借款人进行偿还。

2.4 贷款损失的核算

对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主要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在成本中的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 这其中不包括对利润分配中所提及的风险准备。当有些借款实在无法收回时, 公司可以按照管理权限报, 经批准后转销各种贷款, 从而借记到“贷款损失准备”账户或者贷记到已减值的贷款账户;此外对于已经计算过贷款损失且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恢复的贷款, 应该按照恢复增加的金额, 借记到贷款损失准备账户中, 贷记到资产减值损失的账户上。这样本金账户的期末贷方的余额可以充分反映出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已计提但是还未转销的贷款的损失准备。

3 小额贷款公司抵债资产的核算

3.1 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

首先是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合同上的抵债资产的公允值, 从而将资金借记给贷款账户, 如此这样, 贷款公司将取得期债资产。其次在获得抵债资产后, 小额贷款公司在对抵债资产进行保管期间, 可以将其借记给“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账户, 如果在保管期间产生费用, 就会借记给“其他业务成本”。

3.2 抵债资产的处置

紧接着是贷款公司针对抵债资产的处置, 公司可以根据抵债资产在保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借记给相关的银行账户, 这样可以收取相应的税费, 随后再将这些税费贷记给需要交税费的相关账户。通过如此种种来完成对抵债资产的处置。

4 结语

综上所述, 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工作项目是公司能够顺利发展的重要岗位, 会计不仅仅负责业务的发展, 更主要的是负责各种现金贷款业务的核算。本文主要从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特征及主要经营的业务进行了详细地核算, 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发展“三农”的经济举措中占有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1]马静.小额贷款资产收益权产品会计业务处理探讨[J].中国外资, 2013 (13) .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 第4篇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问题建议

1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控制能力低。一是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缺失。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处于发展探索阶段,内部制度的不完善有其存在的必然性。据调查,我国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关于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硬性要求不够,对于必要的硬性指标规定较少。如资本金规定不规范、决策机制不顺畅、现代化服务手段不完善等,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的低效管理,竞争力差。二是风险控制水平不高。贷款制度不完善,未建立相应的准备金制度和风险保障基金等风险控制制度,增加了贷款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人员偏少,内部控制不完善,管理方式相对薄弱粗放,业务审核、流程控制等操作上缺乏核心竞争力,加大了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只贷不存,融资来源有限增加流动性风险。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其快速发展的同时,其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并未相应提高,由于内控制度的不完善与缺失,阻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特别是随着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其风险控制能力并未与业务规模的高速扩张同时提高,阻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1.2 出资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知度较低,法律地位不清晰。从国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来看,国外的小额贷款公司本着低风险、高回收的宗旨,贷款对象主要是低收入人群,符合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衷。相比之下,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人认识程度有限,他们投资小额贷款公司是为了得到高额的利润回报,逐利性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者的决策,进而偏离稳健原则,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地位。但是,该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并非正式的金融机构,只是作为公司的身份经营贷款业务,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全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由此造成经营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致使小额贷款公司处于缺乏有效规则的运行状态。

1.3 高素质的专业金融人才匮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但其在招聘与筛选员工的过程中,招收的从业人员与成熟的银行机构人员相比,专业知识缺乏,综合素质不高,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三是由于公司内部从业人员之间形成的是非正式组织关系。公司内部的工作是分配到各个具体的人员,对于公司内部的人员,为了减少因为个人开展的贷款业务而为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会存在不贷或者少贷,若员工间形成一种“默契”,这种情况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无疑百害无一利。

1.4 金融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金融创新能力的高低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能否快速持续发展。但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看,制度创新有一定欠缺,业务创新研发力度不够;据调查发现,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方式未与国际接轨,创新能力较低。同时,其信贷产品与管理模式多沿用一些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等类似的传统产品,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对象基本主要是在商业银行无法贷款的客户,所以仅仅依靠其现有的产品难以达到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扩张,提高收入,控制风险等目的。

1.5 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压力大。根据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必须遵守“只贷不存”的规定,资金来源仅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不超过净资产5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作为贷款机构,充足的资金是保证贷款业务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进行经营,由于其贷款对象是农户以及小微企业,整体贷款的周转期较长,小额贷款公司的回收期较长,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规模的发展。

1.6 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缺乏配套的优惠政策。目前,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有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地对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从事小额信贷、农户贷款等有很多扶持政策,但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按照工商企业来纳税,所负担的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比金融机构高,导致经营成本加大,降低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竞争能力,从而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 解决小额贷款公司问题的建议

2.1 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控水平。要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业务管理、审批制度、业务操作制度,财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建立全面的风险预警系统,设定严格的指标,防范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监管系统,明确部门责任,从全国范围来看,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依旧处于试点阶段,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并未接入征信系统,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控制,加强征信系统的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系统平台,实现信用资源的共享,使小额贷款公司在担保制度中占有更多的优势,降低业务风险。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无有效监管的问题,确立指导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法规,在确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的同时,监管者也应该相应确定,以消除多头监管的弊端。明确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责,统一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加大现场以及非现场的检查力度,监管资金的利用率,防范经营风险。

2.2 明确服务对象,明晰市场定位。在确定市场定位时,必须明确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农村实体经济,支持“三农”建设。在制定具体战略目标时,必须针对“三农”问题、小微企业特点,积极创新服务“三农”新产品,不断拓展农村金融服务新渠道,大力提升“三农”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因地制宜为农村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2.3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从业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金融业务知识和金融案例,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立科学严格的业务考核制度,制定合理可行的考核办法,量化指标,讲求实效,完善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一些贷款调查、发放和管理环节的关键岗位人员,可以用不同方式,从金融同业外聘一批成熟的高素质人才,减少人才断档期限对于业务的影响,带动培养储备一批自已的金融人才。

2.4 在保证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快金融创新。小额贷款公司的创新主要在贷款产品以及经营模式的创新。要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创新研究,设立研究小组,重点开发具有市场的贷款产品,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信贷资金需求。在担保方式上,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农村宅基地抵押、林权抵押等担保方式,以解决农民及小微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

2.5 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应积极寻求新的融资渠道,采取引进外资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方式增加资金来源。按有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融资来源仅有三种,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比例。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小额贷款公司应积极寻求新的融资渠道,采取引进外资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方式增加资金来源。从国家层面来说,可以尝试建立小额信贷批发基金,对小额信贷机构实施分类管理。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开展同业市场拆借、资产证券化等新的业务模式。

2.6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一方面,给予税收政策优惠,适当放松利率管制。作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机构,对于现行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标准明显偏高,为使其降低税收成本,政府可参考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的税收标准,重新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比例,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实现可持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盈利来自于较高的利率水平,所以在现行的政策制度下,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往往趋向于规定的上限,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利率的确定,国家可以在不影响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明确制度规范,财税优惠。作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可与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政策联系制定。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转制农村银行的前景,适当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转型村镇银行的门槛,有利于转制实现。针对转制后可能出现的国有银行控股小额贷款公司的问题,可以采取“双转制”方式,即现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先转制为村镇银行,再将成熟的村镇银行有条件地转制为小额贷款公司,这样有利于解决转制以后小额贷款公司背离初衷的问题,并有利于迅速扩大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顾为.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郎溪银达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进展情况的调查[J].价值工程,2010(26).

[2]王艺臻.小额贷款公司研究综述[J].价值工程,2011(24).

[3]陈艳平,高娟.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现状分析及其支持体系构建[J].价值工程,2004(05).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目的在于建立适应本公司发展需要的,科学、规范的薪酬管理体系。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不含试用员工)。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忠诚度、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政策原则

公司在确定薪酬政策时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钢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另外,开放更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 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公司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工资成本的适当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

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两个方面,即薪级体系和薪酬结构。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将所有的岗位进行分类,每类岗位内部实行分级,并由此构建与岗级相联系的薪级体系。

同时,公司根据员工劳动价值和公司认为应该对员工予以体现的期待与关切,将员工的薪酬在结构上划分为劳动报酬性质的工资和其他性质的津贴、补贴等不同的部分。第二章 薪级体系

第六条 公司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将所有岗位分为A、B、C、D、E共五类:

A岗,系工作员岗,主要从事操作层面的工作,共分为10级。其中1至4级为初级工作员,5至7级为中级工作员、8至10级为主办工作员。

B岗,系初级管理岗,副主管职级,主要协助部门主管主持或代理主持本部门工作,共分为5级。

C岗,中级管理岗,主管职级,主持本部门或某方面的工作,共分为5级。

D岗,高级管理岗,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级,主要根据总经理安排,分管某部门或从事跨部门的管理,共分为5级。E岗:高级管理岗,职务为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全面主持公司日常工作。

与上述岗级划分相联系,构建公司薪级体系。薪级系数的设定详见附件。

第三章 薪酬结构和薪酬的支付

第七条 公司对E岗高管(总经理)实行年薪制的薪酬管理,个别D岗高管根据公司需要参照E岗进行薪酬管理。专职信贷业务员工实行提成工资制,其他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制。

第八条 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标准年薪、岗位工资、各类津补贴、目标奖励、福利等元素,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性质进行不同组合。

年薪制薪酬=标准年薪+目标奖励+津补贴+福利 岗位工资制和提成工资制薪酬=岗位工资+津补贴+福利

第九条 年薪制高管的标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又分为季度绩效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年薪=基本年薪+季度绩效年薪+绩效年薪

第十条 基本年薪为年薪制高管人员的固定收入,按照标准年薪60%的标准按月平均发放。

第十一条 绩效年薪为年薪制高管人员的浮动收入,是其经过努力而取得的工资单元,按照标准年薪40%的标准,分别在季度和发 放,且与季度和考核结果挂钩,其中季度绩效年薪占绩效年薪总额的5%,绩效年薪占绩效年薪总额的20%。季度应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5%×季度考核系数 应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20%×考核系数

季度绩效年薪在季度考核,在下一季度每个月发放。

绩效年薪在第二年农历春节前发放。员工中途离职,在当工作时间未超过半年的不予发放;超过半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以所在期间的季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数进行发放。

第十二条 目标奖励,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在终了对年薪制高管一次性计发。

第十三条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工资制员工和提成工资制员工岗位相对价值的工资单元,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性质。主要由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含提成工资)所构成。

第十四条 基础工资是用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品质的工资,同时也是衡量不同岗位价值的基准。

基础工资原则上按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第十五条 职级工资

职级工资是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经验积累方面体现员工的贡献及对企业的忠诚度,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

员工职级工资应与其岗位和职务等级相符,员工兼有多个职位的,依所任最高职位确定职级工资。职级工资=基础工资×职级系数 职级工资的支付为按月发放。第十六条 绩效和提成工资

基于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根据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具有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公司有弹性地按月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按营业收入的1.5%提取。其中1%为按月发放的一般绩效工资,0.5%为不定时发放的绩效提成工资。一般绩效工资以职级为基本依据发放,实行提成工资制的专职信贷营销人员一般绩效工资按其他同职级员工的70%发放,同时根据《信贷管理责任制度》的规定,在信贷项目顺利结案后按规定比例专项发放绩效提成工资。即:

岗位工资制员工的绩效工资=上月营业收入×1%×该员工职级系数÷∑全员职级系数

提成工资制员工的绩效工资=上月营业收入×1%×该员工职级系数÷∑全员职级系数×70%+绩效业务提成

季度或者终了,公司根据当季或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可以另外再计发一次性的季度绩效奖励或绩效奖励。第十七条津贴和补贴

1、工龄津贴

为体现员工的贡献积累,设立工龄津贴。工龄津贴依据员工在本公司

工作时间确定,不足一年按一年工龄计算津贴。离职的员工,当年不计发工龄津贴。在职员工的工龄津贴,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放。

2、学历津贴

学历津贴是公司根据员工学历水平,对员工接受较高层次教育所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投入的补偿,同时也反映公司对不同学历员工的不同期待。

公司对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相应学历的员工,按月发放学历津贴。

3、职称津贴

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其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均达到了一定的水准,是公司发展的骨干力量。公司按月向这类员工发放职称津贴,同时以此方式激励其他员工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专业理论和技术实务水平。

领取职称津贴的员工,其所获职称必须是经济、会计或其他能够与该岗位工作内容紧密联系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交通补贴

公司按月发放交通补贴,用以对员工上班、下班、外出办理公司各项业务(不含出差)等所花交通费用的补偿。已由公司配置专车的人员,不再享受交通补贴。

5、通信补贴

通信补贴是公司对员工利用自有通信工具从事与公司有关的各类活动所花费用的补贴。通信补贴按月发放。

6、误餐补助 员工可能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下班,在正常就餐时间不能完成就餐。公司因应上述情况专设误餐补助按月发放,用以提高员工进餐的数量和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7、其他津贴和补贴

根据特定岗位对特定技能的要求,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发放相应的专项津贴、补贴作为岗位工资的补充,其性质和岗位工资一样。第十八条 福利保障

公司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与员工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社保缴费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享受公司住房公积金待遇,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应劳保福利。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的整体调整

薪酬的整体调整,是指对公司全员或某类员工所做出的薪酬调整,具有普遍性。

公司主要以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通过对每个员工基础工资的调整,相应地调整与基础工资挂钩的各项薪酬。

公司每年初根据经营和发展的现状,重新审查绩效工资按营业收入提取比例的合理性,重新审查专职信贷营销人员在利息收入中提取提成工资比例的合理性,决定是否予以相应调整。

公司每年初根据本市社会经济状况,重新审查各类津补贴的合理性,决定是否予以相应调整。第二十条 薪酬的个别调整

薪酬的个别调整,是指对个别员工薪酬的调整,具有特定性。方式有两种:

1、根据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考评进行个别调整

公司每年应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对员工在该岗位的级别进行相应调整。原则上每年调升级别的员工不高于全部员工总数的30%(调升比例应与公司发展的阶段相适应),调降级别的员工不高于全部员工总数的10%,调升和调降均应逐级进行。

2、根据个别员工工龄、学历、职称、职务等的变化,及时对其薪酬进行个别调整。

公司应制定员工薪级管理办法,根据员工能力、岗位、职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员工薪级。

员工薪酬的个别调整,应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人事部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违规、违纪受到扣薪资处罚或个人过失损害赔偿的,应按规定或确定数额在员工薪资中予以扣除。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附件:1、薪级系数表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 第6篇

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模式及业务流程分析

开小额贷款公司低门槛、监管空白和客户群体广泛、市场需求大,也正因为此,当下整个小额贷款行业可以说是风起云涌,从小到皮包公司、大到金控集团,再到打着实体产业旗号变相吸储的,总体归纳起来有如下六大运作模式:

1)以皮包公司为形式的资金掮客模式

这属于最低级也是最散漫的一种形式,大多是原来就职于正规小额贷款公司有小额贷款公司经验,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流程十分了解或有一定投资人资源的个人,他们大多通过一些人脉资源寻找资金需求方,然后对接手中一些投资人放贷资源,或者直接再转给一些投资贷款公司,通过赚取介绍费或抽成方式获利,唯一的优势就是投入小、成本低,相对于运营公司而言更自由,劣势在于比较散漫、无法持久,属于投机行为的一种运作方式。

2)以吸储转贷为形式的赚取息差模式

这类以江浙闽地区地下钱庄、河南伊川团伙为代表,一般都会成立一家投资类公司,或许以高额回报、或通过赠送礼品吸引民众参与投资放贷,然后将汇集的资金自用或再加码放给想借钱的人赚取息差,这类公司一般会通过一些真假不等的融资项目做掩盖,使得表面上看似合法不碰资金,实际上属于变相吸储。优势是手里会有可掌控的资金,劣势在于公司吸收来钱需承担给客户不断付息的成本,将压力转嫁到了自身,一旦资金出口端匹配不出去或放出去的钱出现问题,很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很容易陷入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导致崩盘,全国也爆发了很多这类集资诈骗事件,这种模式可以说属于明确的法律违规问题。

3)以线下P2P为形式的债权转让模式

他们操作形式都是以公司负责人个人名义先放贷给借钱方,获得一定数量债权后再根据期限、额度等分散打包成类似理财产品,再销售给不同的投资人然后回笼资金,再放新客户如此往复循环,该类模式优势在于具有一定的杠杆性,利用自有资金很容易撬动更多业务,劣势是首先需一定的自有资金来获得首批债权得以循环,其次分散打包的匹配上比较繁琐需做精细,再就是这类模式因信息不透明也广受质疑。

4)以信息对接为形式的单纯中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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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模式主要起于山东,也和山东人务实、正义、诚信的本性有关,他们操作比较守规,属于真正的点对点对接,主要是将借款双方需求信息匹配,且让双方直接面谈资金、利息、流向都高度透明,同时还要求借款者要以动产、不动产抵(质)押进行担保托底,过程中他们不接触资金、不参与担保,但会协助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进行审核和贷后督催,如此独立第三方角色也就不存在设立资金池的压力,会客观评估业务风险和均衡借款双方利益,既让投资人权益得到了保障也降低了借款者融资成本,虽然居间收入利润率相对低,但这种持续性和规范性让他们知名度日渐提升、凝聚了大批投融资客户,并迅速得到全国同行的学习复制。

5)以介入担保为形式的居间担保模式

这类模式属于单纯中介模式的变种或升级,以河南郑州为主要发展地,也曾是小额贷款市场的典型代表模式之一。在原单纯中介模式“一对一”、“不摸钱”、“透明化”基础上附加上“担保代偿”,郑州模式看似既发挥了中介模式之长又规避了地下钱庄之短,很快在河南市场发展壮大,后来随着竞争加剧逐渐开始异化,虚假注册、非法吸储、赚取息差、圈钱自融等开始泛滥,到2010年郑州模式彻底崩盘,现在几乎谈担保公司色变。抛开违规经营不说,就从担保代偿而言虽然利于对投资人的保护,但由此以来的有偿担保必然增加借款人压力和还款风险,同时代偿也较大考验公司的风控能力和经营压力,严格意义上讲担保资质在额度上具有一定局限性,本身这种无限制担保方式在法律上也说不通,具有很大的政策风险。

6)以线上P2P为形式的网贷平台模式

属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互联网变种,多以电子商务、信息科技公司名义运营,其运作也分纯居间、自融自用、第三方担保、三方合作等形式,可以说是线下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的另一个翻版,同样也是形形色色、问题百出,优势是互联网打破了地域局限、匹配效率高、易集少成多,劣势在于需不断投资推广平台以便更多人获知,还需组建专门网络技术和推广团队,同时对借款方审核、风控也难以做到真实可靠,虽然很多网贷平台也开始注重线下风控,但区域的不定性和分散无形中又增加了新的成本,可以说是进入简单运营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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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六大模式之外,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民间沉淀的巨量资金,或打着自身实业公司旗号、或打着资本运作旗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以项目投资、股权投资、非法集资等不同形式,许以高额回报吸引老百姓进行投资,慢慢陷入拆东墙补西墙境地最后资金链断裂崩盘,投资选择时也更理性和慎重。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 第7篇

北京市辖内银行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申办规程

为落实《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文件的通知》(银管发„2008‟26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09‟6号)精神,鼓励更多的银行积极参与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部分 申办银行范围

第一条 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各在京村镇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以及已开办人民币业务的辖内各外资银行等,都可以申请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第二条 经确定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应指定具体经办该业务的所属机构(以下简称“具体经办行”)。

第二部分 申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程序

第三条 经办银行组织和协调其所属机构开办小额担保贷款款业务,可以选择开办对个体工商户和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以及符合条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第四条 申办对个体工商户和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

(一)申办对个体工商户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指定的具体经办行与相关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县财政局、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日常管理机构签订操作协议。

(二)申办对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应与首创担保公司签订操作协议。

(三)经办银行统一向人行营业管理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经办银行签订协议和备案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办银行统一制定的符合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文件规定的业务操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2.具体经办行的名称、地址、开展业务区域范围、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3.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县财政局需要的其他资料。第五条 申办对符合条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

(一)经办银行应事先向人行营业管理部提交书面备案材料,并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备案材料包括:

1.经办银行名称和主管负责人姓名,具体经办行名称、地址、开展业务区域范围、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2.经办银行统一制定的符合文件规定的符合条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或管理办法;

3.为符合条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担保机构”)名称、开展业务区域范围、2 负责人或经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已签定的符合条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贷款担保协议(注:不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方式的经办银行,应在操作程序或管理办法中说明具体操作模式);

4.其他需要备案的相关资料。

(二)经办银行报齐备案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向社会公布经办银行及其具体经办行名单和合作担保机构名单。同时,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清单给经办银行。

(三)具体经办行向区县财政局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具体经办行和合作担保机构名称、开展业务区域范围、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2.具体经办行开办该项业务的具体操作细则;

3.具体经办行与区县财政局进行资金结算的账户名和账号; 4.区县财政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具体经办行向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具体经办行和合作担保机构名称、开展业务区域范围、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并签定符合条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贷款操作协议。具体经办行要按照京财金融„2009‟735号文件要求,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贷款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第三部分 经办银行的职责

第六条 按照协议规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第七条 按照政策规定的时限完成对贷款的审核和发放。第八条 加强对已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贷后管理,监督贷 款使用情况,定期跟踪借款人经营状况,及时追偿逾期贷款。

第九条 按时报送各部门要求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统计表。按月向人行营业管理部报送《小额担保贷款月报表》,报送时间为下月9号前。按季向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符合条件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统计表》、《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情况季度统计表》,报送时间为季后5个工作日内。具体经办行按季向区县财政局、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上级行报送《符合条件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统计表》和明细情况,报送时间为季末。

第十条 经办银行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2003年以以后出台的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政策文件,具体经办行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程序。

第十一条 按照文件规定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营业管理部联合组织的对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办机构的考核和奖励,达到奖励标准的,以具体经办行为单位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具体经办行应指定专人,与区县财政局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作担保机构定期进行沟通和协调,随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程 第8篇

一、小额信贷公司信贷业务的特点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发放贷款, 然而与商业银行又不完全相同, 相比之下,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发放贷款, 不能吸收存款

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5月共同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由此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定位是企业法人制度, 只能进行资产业务运作。

2、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利率较高

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业务由于规模小, 时间短, 速度快, 而且承受的风险比较大, 主要是根据客户的信誉度来发放贷款, 因此它的贷款利率较高。《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上限可以放开, 但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情况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等条件来综合确定。

3、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针对的是农户和中小企业者等一些弱势群体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为解决农村融资的问题, 发展到现在其对象已扩大到了微小企业以及个人小。由于针对的都是一些弱势群体,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 以降低风险。

4、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信贷方式的是信用贷款, 其他贷款方式较少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对象都是一些弱势群体, 基本上很少有担保、抵押, 主要的贷款方式只能是信用贷款, 这就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必须要有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和严格的授信流程。

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便, 速度快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金额小, 时间短, 并且大部分都是信用贷款, 因此手续比较简单, 只要审核了贷款人的信用等级、还款能力以及其项目的可行性就可以进行。一般来说, 从申请到发放只需两三天的时间。

二、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风险成因

小额贷款是新兴行业, 除了其自身局限性存在的风险外, 无论从外部环境, 还是内部的经营管理, 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1、自身局限性造成的风险

(1) 信贷业务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发放贷款, 不能接受存款, 其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而且导致公司失去了主动性, 一旦资金出现问题, 那么公司将难以持续。

(2) 贷款品种的单一、额度小。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只能贷款, 不能接受存款, 另一方面, 小额信贷的品种的单一、额度小, 从而也决定了小额信贷的规模也较小, 表面上看会降低信贷风险, 从长远来发展来看, 不利于其抗风险能力的发挥, 小额度的贷款一般满足不了贷款者的要求, 经常出现相互担保、相约不还得现象扰乱金融秩序, 反而增加了信贷风险系数。

2、从外部环境来看, 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风险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 自然及市场风险。小额贷款的对象是农民、微小企业及个人创业者, 农民贷款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的投入, 而种养业又是弱势产业, 农民是弱势群体, 一旦遇到自然灾害, 农业减产, 或是产品销售受阻;将直接导致农民收入减少, 还贷能力减弱。微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贷款主要是用于企业资金周转和个人创业, 而他们也属于弱势群体, 承受风险的能力较差, 极易受到家庭、社会以及政策变化因素的影响, 从而导致加大其还贷的能力的风险。这些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 加上贷款对象点多面广, 一旦遇上, 这些自然及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贷款风险。

(2) 法律地位缺失。小额贷款公司自成立以来, 其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困扰其发展。从《指导意见》上来看, 小额贷款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但由于其经营信贷业务, 经营的对象是资金, 因此, 在业务领域和经营管理模式上又区别于一般的工商企业。而与银行相比, 小额贷款公司又被严格限定为“只贷不存”, 不能吸收公众存款, 不具备货币中介的职能,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也不能与商业银行归为一类。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也不明确, 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条件是不良贷款率低于2%,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 这些指标很多商业银行都难以达到,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就更难了。总的来说, 小额贷款公司就是一个没有亲娘, 又看不到前途和光明的流浪儿。

3、从内部经营环境分析, 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风险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 贷款调查不到位, 信用评估不严格。信贷业务的风险主要就是违约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有效地控制违约风险, 关键在于能否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程度, 目前, 我国社会的诚信评估制度没有建立起来, 也没有配套的法律, 而小额贷款公司内部信用评估制度又不完善, 信贷人员在信贷过程中只能通过借款人提供的一些资信材料来评估, 没有标准的评估体系, 加之信贷人员在信贷过程中的片面性和主观性, 以及再掺杂一些人情关系等成分, 使资信评估工作难以取得深入的调查, 在目前不允许吸收存款的条件下,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渠道较少, 资金一旦出现问题, 就可能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经营。

(2) 办理贷款手续时审查失误, 造成责任落空的风险。贷款主体在办理贷款时往往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在办理贷款时, 贷款者往往仅凭身份证则取得款项, 而造成签字人与身份证登记人本身不统一, 造成最后责任承担落空的风险。更严重的, 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3) 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款管理滞后。贷款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贷款额度小、对象广、分布散, 行业杂, 而信贷工作人员力量不定, 削弱了对小额贷款的到期清收。另一方面, 有的信贷员认为贷款金额小, 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千元或万余元, 因此造成贷款逾期不闻不问, 借款人下落不明, 导致贷款不良比率有增无减。加之贷款者多为农户等, 法律素质较低, 对贷款用途问题认识不清, 很容易出现转为他用, 或代他人贷款等现象。由此还款风险大大提升。

(4) 信贷人员素质低下, 形成道德风险。首先, 在业务知识和技能上有所欠缺, 很多信贷人员由于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的业务操作能力, 一旦遇到问题, 往往难以对其进行客观正确的分析, 更无法从容应对信贷风险。其次, 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很多信贷人员在利益驱使下, 刻意隐瞒贷款潜在风险, 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小额贷款风险。

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风险控制的几点建议

1、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在贷款申请审核, 授信评估, 贷款发放过程中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标准化的流程, 严防系统风险。建立一套科学化得信贷风险评价体系, 把各个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都加以量化, 并且要及时进行跟踪, 测量与分析。

2、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任何公司良好运作的前提条件, 对于承受很大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也不例外, 而且更加重要。

3、加强对政策和金融市场的研究, 及时把握政策动向和市场脉搏, 以便能够提前预测可能发生的外部风险及影响程度。

4、构建严密的授信体系。小额贷款公司除了要充分利用于商业银行共有的客户信用体系资源以外, 还需建立一套符合自己公司现状的信用的等级评估体系。要更加具体, 更有针对性, 比如对不同的客户要建立不同的授信标准, 对同一个客户不同时期也要建立不同的授信标准。

5、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首先在招聘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应聘者的品性;其次要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和企业文化的培育, 使员工有归宿感, 提高工作效率;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员工的各项培训, 比如信贷风险管理, 法律法规等, 提高员工的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最后还要建立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只有多管齐下, 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1]贾峤, 杨恒, 兰庆高.我国商业性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经济问题, 2007 (11) 93-95

[2]张丹丹.小额贷款公司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机制比较[J].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7 (11) 112-113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9篇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浙财会字(2009)44号文件,《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和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公司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财务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财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股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重大财务事项、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年向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三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条公司收入、成本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核算

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及《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按年末余额不低于贷款余额1%),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潜在损失。

第六条公司按规定计提坏账核算。计提范围为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具体政策如下:对应收非关联方的款项,金额较大、收回困难的,结合实际情况和经验计提坏账准备。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如债务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等以及逾期3年以上)外。

第七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按账面价值与可

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单项资产由于市价持续下跌、经营环境变化、技术陈旧、实体损坏或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项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公司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提取。提取的经费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第九条公司以借款形式筹集的资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或国家政策允许的协商利率支付利息或计提应付利息,并计入成本。对已计提应付利息的资金,实际支付给债权人利息时,冲减应付利息,若当年实际支付的利息大于应付利息时,其差额部份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指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具体计算是按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第十一条公司盈余公积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规定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纳税,税后可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4、应付股东利润。

三、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凡公司购入的经营性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用、家具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超过一年的非货币性资产均列为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采用分期摊入成本的,摊销期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六条公司对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计提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最短折旧年限计算,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按以下年限执行: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机器、机械和其他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5年;

4、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十七条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盘点、清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清理、报废和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十九条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包括装修费)支出,计入当期成本。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可作为递延资产分期摊入成本。

第二十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后购置。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指定管理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报损和核销工作。

第二十二条下列物品,不论价值大小,均为低值易耗品:点钞机、保险箱、铁皮箱、密押机、计算机、记账机、验钞机、微机及打印机、压数机、打孔机、等,低值易耗品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采用摊入成本的,摊销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四、现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出纳应建立和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对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收付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要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账款相符。

第二十四条出纳办理现金、票据、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收款凭条,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条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业务清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开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公司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限制为5000元,超过的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二十七条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须预支现金的,须填领款单,经总经理批准,领款人要在出差回来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

第二十八条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必须分开保管,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

管,印章代管须建立印章接交登记簿。

第二十九条财务主管必须每月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查核对,公司的一切财务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第三十条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如贷款的发放,收回,利息缴入等。

五、支出审批制度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单笔超过2000元的报董事长审批。报销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第三十二条购买日常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耗材之支出,及属于公司经营性出的,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正式发票,由财务审核后经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属于非公司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上的报董事长审批。第三十四条公司的工资、奖金支出,由人事部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发放。

六、财务报告

第三十五条账务报告是公司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账务说明书。

第三十六条公司要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账务收支情况。

第三十七条公司按年向股东大会以及有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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