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额贷款管理系统

2023-03-07

第一篇:免费小额贷款管理系统

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XXXX小额贷款公司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公司的支农作用,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农户小额贷款包括农户小额保证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户是指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业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

第三条 农户小额贷款采取"一次核定贷款余额(限额)、随用随贷、年内周转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农户使用《农户小额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条 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借款人条件:

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品行好,无不良记录;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的收入;

4、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六条 农户小额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1、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2、小型农机具贷款;

3、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贷款;

4、农民购房、治病、子女上学等生活消费贷款。

第三章 农户资信评定及信贷额度

第七条 公司成立农户资信评定小组 。小组成员由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信贷人员、监事会成员参加。还可约请村委会成员参加。

第八条 农户资信评定步骤:

1、农户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可由与公司合作的村委会代收);

2、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提出初步意见;

3、由公司农户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村信用代办员、村委会提供的资料,确定农户信用等级,核发《农户小额贷款证》。

此项工作原则上在年初进行,每年评定一次。也可以在农户提出借款申请时评定。对农户信誉发生变化,及时变更资信等级和贷款限额,对已不够等级和随意出租、出借、转让贷款证的要及时收回,并取消贷款限额。

第九条 农户资信等级及贷款额度的确定。农户资信分优秀、较好、一般三级。

评定优秀等级的标准是:(1)三年内在公司贷款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无不良记录;(2)家庭年纯收入在20000元以上;(3)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以上。

评定较好等级的标准是:(1)三年内在公司贷款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无不良记录;(2)家庭年纯收入在10000元以上。

评定一般等级的标准是:(1)贷款按时归还,无不良记录;(2)家庭年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

小额保证(联保)贷款限额为:优秀等级2万元;较好等级1.5万元;一般等级1万元。

小额信用贷款限额为:优秀等级10000元;较好等级8000元;一般等级5000元。

贷款方式的选定: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实行。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保证或联保贷款同时实行。无拖欠公司贷款农户占总贷款农户的90%以上;公司不良贷款占比在10%以下的村方可实行农户信用贷款。

小额保证贷款的保证人主要指:与借款人居住在同一村庄的自然人或公司辖内有固定收入的其他自然人;其具备的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家庭有固定经济收入;家庭有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其保证额度不超过家庭固定财产价值的80%或不超过家庭经济纯收入的2倍。一户贷款须由2人以上作保证人。

第四章 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条 已评定资信等级,核定贷款限额,核发《农户小额贷款证》的农户在第一次贷款时订立借款合同,以后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可凭《农户小额贷款证》、身份证、原借款合同到公司直接填写借据,办理借款。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使用。

1、小额信用贷款。参照信用社合同,在合同中加注:本合同借款金额为最高限额(余额)。在借款期限内,可分次使用借款额度,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小额保证贷款(联保)。使用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第十二条 公司信贷人员要以村、户为单位建立小额农户贷款台帐(登记簿),登记授信农户基本情况,并随时登记小额农户贷款的发放和收回情况,按月与借据、会计帐、表核对一致。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信贷调查人员承担永久责任。

第五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

第十四条 农户小额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遇特殊情况按规定办理展期手续。

第十五条 农户小额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具体按公司规定。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 每年至少发放不低于100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户数不少于100户。

第十七条 对贷款收回率达到90%以上的信贷人员,按收回利息的2%给予奖励。对发放农户小额贷款无进展的信贷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贷款造成逾期除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制,直至收回,因人为因素而造成损失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未评定信用等级的农户和2万元(不含)以上贷款不得发放信用贷款,可采取质(抵)押贷款或保证贷款方式,逐笔调查,逐笔核贷。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小额贷款管理

支行小额贷款总体情况

一 我行的逾期管理情况及催收的方法

截止6月22日,我行当日小额贷款逾期率为2.95%,全年的逾期率约为1%,单日最高逾期率达到5.3%,连续逾期十天以上的为1.4%。这几天逾期率较高,是因为有四五个经常逾期的贷款客户,还款日全部凑在一段时间,通过几次催收都未能达到效果。总体来说,于都支行的小额贷款逾期催收工作做的比较好,我们在催收贷款中牢记三个关键点:即信贷员、贷款客户和保证人,抓住关键点,采取了以下一些办法,这些办法通过实践证明,在于都行之有效:

(一) 专职催收法

配备一名专职催收管理员负责对全县的贷款到期及逾期催收工作,首先由专职催收员对近三天内到期客户进行提示及账户余额查询,对账户余额足够还贷的客户,催收员电话提示客户贷款到期日和本期应还数。其次对账户余额不足的要求还款日下午三点前把钱存入账户,下午三点后,催收员再次核对贷款户账户余额,统计出账户余额不足的还贷户并通知管户信贷员。催收员始终保持良好的态度进行电话催收,掌握好语气及技巧。

(二)管户信贷员催收法

催收员对每天中午十二点前未还贷的客户,通知管户信贷员催收。管户信贷员电话询问客户未还款原因,并要求下午三点前要把贷款还清。如贷款户模糊其词或下午三点前未还贷的要采取上门催收,了解客户的还款意愿,经营情况,资金流向,以及告知客户逾期将带来严

重后果。

(三)上门催收法

1客户逾期的第一天,信贷部主任和管户信贷员同时上门催收。

2.选择催收帐款的时间,一般下午比上午效果要好些。上午人气旺盛,锐利,容易产生对峙,不容易达成解决方案。下午人气懈怠,收敛,容易接受意见,易于达成解决方案。

3.永远不要"求"你的还款人给你付款。不要说自己因为会扣款扣工资困难,才来收帐。这样给债务人造成高高在上的感觉。要让他因为欠债而自己感到难堪。

4.追收的步骤要连贯,坚持不懈,不要时松时紧。

(四) 统一口径催收法

在逾期催收时,都是统一告知贷款户逾期会带来的问题:一是人行征信系统会留下不良记录,严重的将会上黑名单 ;二是你每逾期一天要罚息,合同上写的很详细;三是每逾期一天,还要另外罚款每天180元。四是逾期超过两天我们还要找你的担保人或联保成员。

(五)找保证人或联保成员协助催收法

跟他(她)们说某某人的贷款至今还未还。说明情况和不按时还款的后果。请你马上告诉他还款并且告诉他今后一定要按时还款。

(六)找弱点催收法

每个人都会有心理弱点,在催收工作中,我们应充分运用这一点,从侧面或旁敲侧听了解到贷款户的弱点在那里,如怕长辈、老婆或是怕声誉,对什么事情有所顾忌等,我们找准弱点,从弱点下手,对催

收工作往往有事半工倍之效。

二 近期我行小额贷款发展情况

近期我行小额贷款发展不是很理想,截止6月22日,我行小额贷款结余余额为1092万元,

5、6月份放贷67万元。自从国家执行宽松的贷币政策以来,贷款总额不断创新高,虽我行的利率从15.6%下降至14.4%,并有利息优惠政策,但是贷款业务却绐终难以突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我行信贷产品单一,贷款对象范围较小,只能针对个体商户和有规模的种植养殖户,不能满足刚开始创业和个人消费等贷款的对象,无法服务更多地客户。其次,利息偏高,贷款期限短,无法满足中长期客户的需求。特别是农行的惠农卡对我行的贷款影响很大,他们的贷款利率和期限、对象都比我们更有优势,且还有政府的政策倾斜,有利息补贴。还有就是劳动保障局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三年无息贷款,也对我们有冲击。

(二)我行由于开办信贷时间较短,信贷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风险管理水平较低,没有形成一整套的贷款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等方法,无法对贷款客户做出准确的还款意愿分析来。且很多时候对还款来源分析只倾向于存货及当时利润,没有对未来经济及行业发展有正确的判断。

(三)我行信贷产品没有政策上的优惠、倾斜,农行的惠农卡以及信用社的贷款都有补息政策。

再存在客观不利的条件下,我行积极想办法,出对策,以优质的

服务嬴得口碑,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行只有用优质的服务来巩固与客户的关系,充分利用先入为主的优势,打动客,感染客户,充分利用贷款的审批限额,搞好客户的贷款项目。要让客户感受到在邮储银行贷款,不送礼、不吃饭、不凭关系、仅凭条件就可以贷到款。只要客户感受到了邮储银行的优质服务,就会自住的介绍亲朋好友来邮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这样口口宣传,介绍,自然就会嬴得良好的口碑。以战略的眼光找准客户,银行80%的利润来源于20%的客户,这是管理学的2/8定侓。对于优质客户,我们的信贷员要主动到有发展潜力的客户中,介绍我们邮储银行的金融政策,凡是符合我行贷款支持条件的客户,都要积极争取在邮储银行开户。对优良客户实施全方位服务策略。加强信贷服务方案管理,为客户制定一揽子信贷解决方案,尽量满足起资金的要求,要实施网络一体化服务,让客户能在邮储银行得到各种资源和信息,与客户实现双羸。对成长型的客户要实施培植开发策略,对一般客户要实施调整策略,对不良客户要实施退出策略。

三 下一步防控逾期和发展好的措施和办法

我行下一步的防控逾期的目标是逾期率控制在3%以下的同时,杜绝逾期超过十天的现象。在防控逾期上改变思路,创新方法,摸素一条新的催收流程。要高度重视贷后检查工作,只有进行了仔细地贷后检查,才能准确地对贷款客户的经济情况做一个分析,一般来讲,经济情况良好的客户,不用电话催收,自己都能及时地还贷。对于经济不乐观可能会出现逾期的客户,提前做好应对的方法,而不是简单地

电话告知客户把钱存给来,等第二天逾期了,才想对策催收。我们把催收工作提前,提前跟客户或保证人交涉,能不能及时还款,不能及时还款有没有办法,告知客户及保证人假设逾期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会对自己以后贷款产生怎样的影响。

在防控逾期率的同时,我们还要始终抓发展,只有健康有序地发展才有效益,我们银行才能壮大。虽然存在客观上的条件,但是只要我们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寻找我们的优势,加以宣传,就能在某种程度上弥补我们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综合运用传媒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根据小额贷款的介绍材料,宣传邮储银行的贷款政策,特别是宣传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不收礼,不请客,只要符合条件,两三个工作日就能放贷的特点,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及金融产品特色,羸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 )适当程度地降低贷款利率,降低的客户经营成本,实现客户与我行双赢。

(三)采取灵活的还款方式和长期的贷款,降低客户的短期资金压力,鼓励客户长久经营,实现客户与我行共同成长。

(四)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争取政策的倾斜,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遍布全国乡镇农村,从组建开始,就响应中央的号召,“服务三农”,促进农村“新农村”建设。在别的商业银行不愿进入农村市场的同时,邮储银行反而加大在农村的网点建设的投入和增点,就是要扶持当地的农村农业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可以说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在涉及农业服务范围内,争取得到当地政府的政策倾斜。

以上就是我行现阶段小额贷款的基本情况,应该说小额贷款是一项高效业务,同时也是一项高风险的业务,只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风险的问题,就能使小额贷款业务成为我行吃饭的业务。以上工作中做的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及同仁予以批评指正。

2009年6月23日

第三篇:小额贷款公司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额贷款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大额贷款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信贷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大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是指公司向同一客户(含关联企业)发放的余额超过公司董事会规定额度的贷款。

第四条 发放大额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和信贷政策。 第五条 大额贷款必须严格按程序、按审批权限发放,要认真执行逐级申报审批(咨询)的操作流程,不得省程序和逆程序操作。

第二章 大额贷款操作基本程序

第一条 办理大额贷款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具体按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一、受理与调查。客户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公司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进行调查(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二、审查。信贷管理部门对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公司董事会会审议后,在权限范围内的贷款直接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报股东会审批。

四、贷后管理。对审批(咨询)的大额贷款,通过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由公司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并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贷后管理。

第三章 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

第一条 客户申请。客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贷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二条 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大额贷款的基本条件。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公司资金规模等情况,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大额贷款。

第三条 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公司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 申请办理大额贷款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2、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3、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

5、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财产共有人出据同意贷款的承诺书;

6、特殊行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有权部门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7、上财务报表和上月末财务报表,有条件的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式样;

9、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大额贷款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

3、个人及家庭资产证明;

4、根据大额贷款业务品种、信用方式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担保人担保需提供的资料:

1、抵、质押物明细表;

2、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动产抵押物的原始复印件等;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书;财产共有人出据的同意担保承诺书;

4、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及相关证明。

第五条 对客户填制的制式申请(或书面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指定有关人员进行信贷业务调查。新客户和增量信贷业务,原则上应指派2名或2名以上人员参与调查。

第四章 大额贷款调查

第一条 信贷部门是大额贷款的最初调查部门,负责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进行调查核实,对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并加盖印章。

1、查验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是否被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内容是否发生变更等。

2、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签章是否真实、有效。

3、查验客户填制的大额贷款业务申请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客户的住所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否详细真实。

二、调查客户信用及有关人员品行状况。

1、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了解客户目前借款、其他负债和提供担保情况,查验贷款反映的信贷金额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否一致,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等。

2、调查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部、销售部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有条件的地方,应查询个人信息征信系统。

三、对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信贷需求和还款方案。

1、深入客户及其担保人单位,查阅其资产负责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账表,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进行“账账、账表、帐实”等核对。

2、调查客户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重点调查分析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趋势等情况。

3、调查分析信贷需求的原因。

4、调查分析信贷用途的合法性。

5、查验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分析商品交易的必要性。

6、调查分析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

第二条 对自然人大额贷款,应调查分析个人客户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有持续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还要对担保人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等情况进行调查。

第三条 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其他要素,参照客户统一授信办法测算或复测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填制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测算表。

第四条 依据担保管理办法,对客户提供的担保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客户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并确定其担保能力。

第五条 调查分析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法人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报告的内容:

1、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2、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及市场分析;

3、担保情况和信贷风险评价;

4、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

5、结论。是否同意此项大额贷款;对信贷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限制性条款等提出初步意见。

二、自然人客户调查报告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信贷业务的用途;

3、担保情况;

4、收入来源;

5、还款来源;

6、结论。对是否同意办理此笔大额贷款提出初步意见。

第六条 对大额贷款调查意见经全体信贷人员讨论通过、调查经办人和调查主责任人签字后,连同上述全部信贷资料报送总经理、董事长审查、审批,并办理登记手续。大额贷款资料由调查人员移交信贷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五章 大额贷款审查

第一条 信贷管理部门是大额贷款的审查部门。信贷管理部门要对下级部门移交的客户资料和信贷调查资料(以下简称信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资料审查:所需上报的资料是否齐全。

二、主体资格审查:

1、客户及担保人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2、客户及担保人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是否是关联企业;

3、客户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主要部门负责人有无不良记录。

三、信贷政策审查:

1、信贷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2、信贷用途、期限、方式、利率或费率等是否符合信贷政策。

四、客户经营状况的审查:

1、客户资产负债比例结构合理。客户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自有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

2、客户原材料有来源,产品有销路,生产技术有保障,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一客户单户企业所有贷款不得超过企业的资产总额。

4、客户在发放贷款的公司辖区内经营;

五、信贷风险审查:

1、分析、揭示客户的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评价确定客户的风险程度;

2、客户贷款是否超过客户资产总额;

3、在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不良信用而被取消贷款资格;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六、贷款项目效益审查。对客户经营预测具有较好的盈利水平。

七、担保手续审查。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合法足值,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动产抵押物权益价值的50%以内和不动产抵押物权益价值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第六章 大额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

第一条 大额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按信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大额贷款会审

第一条 大额贷款必须实行会审制,由公司信贷人员参加,对发放的大额贷款进行集中审查。

第二条 审查方法。会审成立若干会审小组,各小组由2名以上信贷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实行交叉会审。

第三条 大额贷款会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对通过会审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风险,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而致使形成风险造成损失,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四条 会审内容:

一、 贷款发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二、 借款申请书、贷前调查报告、审批登记簿、借款合同、贷后检查情况、展期还款申请书和协议、逾期催收通知书及回执等贷前、贷时、贷后全过程资料及要素的完善情况;

三、 是否建立专户档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四、 贷款到期收回情况;

五、 贷款是否按程序逐级审批、报告;

六、 对上级批示及建议的执行情况;

三、其它内容。

第五条 对进行会审的每笔大额贷款经会审参加人员签字认可后转移保管,主要罗列贷款过程不合格的所有事实,并发出整改通知书。

第六条 对会审问题处理:

一、完善贷款各项手续,确保手续合法、有效;

二、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贷款管理的贷款管理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积极催收到逾期贷款,确保贷款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四、限期收回“三违”贷款。

五、其他处理措施。

第八条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篇: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胶州海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风险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下同)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 贷款风险管理原则。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

(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分类管理;

(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 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金融机构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 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失误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第三章 贷款风险预测

第九条 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

进行识别和测定。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 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 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识别和预测。

(一)定性分析预测。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内部各有关因素以及与借款人贷款偿还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和现象的不确定性分析,预测贷款风险。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款人法人代表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发展前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试产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的分析。

(二)定量分析预测。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

第十二条 操作风险预测。主要依据本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承担职责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覆盖贷款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手段等。

第四章 贷款风险预警

第十三条 贷款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臵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多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分析预报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本公司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贷款风险预警包括微观预警和宏观预警。微观预警是根据各种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判断单个借款人或单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性质。宏观预警是在微观预警的基础上,通过对贷款风险分类监测,依据贷款组合风险分析,综合评价贷款质量状况,判断全行或地区或行业的贷款风险程度。

第十四条 政策风险预警。主要通过政策风险信号反映。政策风险信号一般包括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业政策、其他特定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汇率和利率政策等的调整、变动。其中,国家和地方政府与本公司贷款密切相关政策调整、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和承诺保证变动、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到位异动,应当作为当前政策风险预警的主要信号和监测的重点。通过对各种政策风险信号进行识别、分析,及时发现危及贷款本息按期偿还的风险苗头,提前对政策风险预警作出反映。

第十五条 经营风险预警。主要通过财务预警信号、市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和其他预警信号反映。

(一)财务预警信号。财务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各项

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收回率、现金流量等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变动。

(二)市场预警信号。主要通过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信号进行综合反映。市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或地区的宏观政策、特定行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发生改变,可能对行业经济周期和市场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变化;市场供求关系、产品价格发生持续性或大幅度的波动;地区和行业信用环境以及整体经济环境恶化等。

(三)行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违约记录,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在其他金融机构违规开立存款账户,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贷款展期次数增加,借款人法人代表的变动,法人代表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发生较大调整,改制改组不规范,担保物品价值下降或担保撤销,借款人未经银行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等。

(四)其他预警信号。主要是可能发生各种影响借款人经营水平的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等。

第十六条 操作风险预警。主要通过本公司内部操作风险信号反映。操作风险信号一般包括贷款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信贷岗位责任不明确、信贷档案不规范、客户信息资料不全面以及信贷管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对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不按规定用途或超权限发放贷款;贷款“三查”或审贷分离操作不规范、信贷监管

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借款合同要素不全、信贷文本遗失或失效、数据统计失真、风险预测失误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

第十七条 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系统。要建立微观风险预警与宏观风险预警相一致的预警体系。本公司要运用小额贷款信贷管理系统和今后陆续开通的人行个人征信系统、企业征信系统及本公司开户银行通过结算渠道为我公司开通的对借款企业的资金监测等各种渠道,对贷款运营各环节和各种状态下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并制订处臵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

第五章 贷款风险控制

第十八条 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在贷款发放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在贷款发放后、收回前应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控制贷款风险的发生、扩大和恶化。应对不同性质的贷款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也可以对同一种类贷款风险同时采取多种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 实行借款人贷款资格认定制度。应当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资信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贷款风险程度进行贷款资格认定。

第二十条 实行有效的贷款管理方法。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

贷款性质、种类,分别实行授信管理、逐笔核贷管理的方法。

(一)授信管理。通过一定方式核定借款人一定时期内的授信额度,集中统一控制借款人信用风险。根据借款人的不同信用状况,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的性质和贷款的特殊要求,确定借款人一定时期内的授信总额度。

(二)逐笔核贷管理。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贷款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对不符合授信管理条件的,实行逐笔审贷的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和信用贷款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小额贷款操作规程。实行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集中审批制度,按照贷款“三查”程序规范操作,签订借款合同,确保要素完整,合法有效,规避操作风险。

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小额贷款管理制度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稽核。综合管理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经理落实小额贷款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稽核和检查,以促进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落实,做到规范和及时操作。

第二十四条 鼓励借款人投保。鼓励借款人对符合保险规定条件的财产办理保险,转移贷款风险。

第二十五条 防范和控制借款人改革改制风险。对借款人实行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等涉及本公司债权的改制行为,要全程参与,落实贷款债权,防止借款人逃废悬空债务。

对需要办理债务转移手续的,要规范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确保债务落实手续合法有效。

第六章 贷款风险化解

第二十六条 贷款风险化解是指对已发生的贷款风险,应根据风险的种类、特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抵偿、抵(质)押物变现补偿、以资抵债、保险理赔、依法诉讼、呆账核销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损失。

第二十七条 对已经发生的政策风险,应及时与政府沟通,争取按规定落实“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补贴政策。

第二十八条 对已经发生的经营风险,应采取向保证人追索、处臵抵(质)押资产、以资抵债、保险理赔、诉讼和呆账核销等措施,化解、补偿贷款风险。

(一)向保证人追索。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采取贷款保证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向保证人追索,督促其以货币方式或资产抵债方式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

(二)处臵抵质(押)资产。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采取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对抵(质)押物品进行处臵,处臵价款优先用于偿还所欠贷款本息。

(三)办理以资抵债。借款人确无货币资金或货币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应对借款人事先抵押或质押财产办理以资抵债,通过处臵抵债资产收回贷款本息。

(四)办理保险理赔。借款人因遭受灾害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已经办理财产保险的,应督促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理赔款应优先用于归还所欠贷款本息。

(五)依法诉讼。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故意逃废本公司债务的借款人,应通过诉讼手段依法清收。

(六)办理呆账核销。对已形成的贷款风险,采取一切化解补偿措施后仍无法收回的,按照呆账认定与核销程序核销。

第二十九条 操作风险的化解。对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操作造成贷款决策失误,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或合同无效,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数据统计失真,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所产生的贷款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或补救,规范管理和操作,将贷款风险减轻到最低限度直至消除。

第七章 贷款风险监测与考核

第三十条 贷款风险监测。从强化贷款风险宏观预警出发,对贷款的质量状况和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持续、客观、动态地评价和反映,以便及时掌握贷款质量状态和贷款风险程度,迅速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第三十一条 贷款风险监测的依据。贷款风险监测主要依据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依次反映贷款的风险程度。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通过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判断借款人及

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分类的具体依据是贷款实际使用情况和物资保证程度,同时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包括贷款逾期天数)和还款意愿,以及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等因素。

第三十二条 贷款风险监测方法。贷款质量分类,由合规管理部和会计部门按有关规定适时认定,并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监测要求进行统计。

第三十三条 贷款风险监测内容。围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设臵若干贷款质量评价指标,监测贷款质量静态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等,来评价贷款质量稳定性和不良贷款风险程度。

第三十四条 贷款风险监测分析。通过建立定期监测分析制度,真实、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状况。根据贷款风险的高危品种、高危行业的分布情况,强化贷款风险的预警功能。根据贷款风险监测结果,及时调整信贷管理和政策,采取各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贷款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量化考核制度,通过对贷款质量动态监测,重点对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将其作为衡量本公司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 贷款风险披露。贷款质量分类状况按规定统一对外披露,对银监会、人民银行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另行上报。

第八章 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七条 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总经理负责制。本公司要建立贷款风险管理机构,实行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总经理负总责。

第三十八条 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分开管理。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应分别由不同的岗位或部门负责。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明确其职能和责任。贷款审查委员会只负责对业务营销部们提交的贷款建议进行评审并提出审议意见,贷款由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授权人审批。

第三十九条 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贷款风险管理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的合法性审核和风险保障措施的法律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贷款质量的监测分析、评价与考核;财务管理部内设会计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和按贷款科目核算反映,及负责贷款风险监测分类统计报表的生成与上报;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真实性、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第四十条 实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违规操作,工作及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00 年 月 日

第五篇: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城贷[2009] 12 号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提高贷款资产质量,防范化解贷款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结合《东营市东营区城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分类对象是本公司发放的各类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贷款质量;

(二)发现贷款经营、管理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贷款管理,化解经营风险;

(三)贷款风险分类要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规范运作的原

则。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的核心定义和基本特征

第四条 贷款风险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评估公司贷款质量,即把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第五条 正常贷款

核心定义: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一)借款人各方面情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公司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二)借款人即使存在消极因素,但是不影响贷款本息按期全额偿还。

第六条 关注贷款

核心定义: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一)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60天(含);

(二)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借款人或有负债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四)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

(五)借款人还款意愿差;

(六)借款人或保证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公司债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七)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八)借款人的管理层,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九)贷款抵押物、质物价值下降,或公司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

(十)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第七条 次级贷款

核心定义: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一)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61—120天(含);

(二)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支付出现困难;

(三)借款人经营亏损,并且难以获得补充来源;

(四)借款人不能偿还金融机构的债务;

(五)借款人不得不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六)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贷款;

(七)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

(八)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以下。 第八条 可疑贷款

核心定义: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一)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120天以上;

(二)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三)借款人的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四)借款人已资不抵债;

(五)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案件,法定代表人失踪,或者触犯刑律,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六)金融机构贷款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七)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

第九条 损失贷款

核心定义: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具备下列特征之一:

(一)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即使执行担保,经确认仍然无法还清的贷款;

(二)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企业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即使执行担保,经确认仍然无法还清的贷款;

(三)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即使执行担保,经确认仍然无法还清的贷款;

(四)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仍未能收回的贷款;

(五)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未能收回的贷款;

(六)借款人遭受重大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七)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其财产

不足以归还所欠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经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八)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九)经有权部门批准核销的贷款;

(十)预计贷款损失率在90%以上。

第十条 上述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特征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形式,除特别规定外,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而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分类时,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损失程度,对照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第三章 贷款风险分类的操作程序

第十一条 新发放贷款的分类程序。对于新发放贷款,贷款调查人员、审查人员必须明确注明本笔贷款的具体形态,如果调查人员和审查人员认为不能列入正常类,必须在新发放贷款的材料中注明,有权审批人要在批复中确定本笔贷款的具体形态。

第十二条 形态发生变化的贷款分类流程:整理现有档案资料→补充完善资料→填制贷款分类认定表(以下简称分类认定表)→确定初分结果→贷款审查人员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批复→调整分类结果。

(一)整理现有档案,补充完善资料。客户经理在整理好现有档案资料的同时,要深入客户,了解和掌握其生产经营的真实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档案资料。

(二)填制分类认定表,确定初分结果。客户经理在整理、收集资料和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分析,填制分类认定表,撰写分类报告,初步确定分类结果,送交审查岗审查。

(三)分类审查。审查人员对分类认定表上的贷款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初分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报贷审会审议。

(四)审议审批。贷审会按照议事规则及时对审查岗提交的审查意见进行审议。有权审批人在分类认定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五)调整分类结果。客户经理根据审批结果和批复,调整分类结果,并及时登记贷款台账。

对于由正常转关注或由关注转正常类贷款的操作程序,可参照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下列贷款分类可以按照简化的流程操作

(一)形态未发生变化的贷款分类操作流程:

整理现有档案资料→补充完善资料→填制分类认定表→确定分类结果→授权审批人审批;

(二)自然人贷款的分类操作流程:

整理现有档案资料→填制分类认定表→确定分类结果→授权审

批人审批→调整分类结果。

形态未发生变化的自然人贷款按照本条第一款执行;

(三)存量损失类贷款直接反映分类结果,按年填制存量损失类贷款分类认定表。

第四章 贷款风险分类相关因素分析

第十四条 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应分析的主要因素有: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还款能力是决定贷款本息是否能及时收回的主要因素,需要分析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行业和政策风险等。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借款人的还款记录能够反映贷款的偿还状况和逾期状况。贷款的还款记录一般有两种情况:贷款还款记录良好,借款人能还本付息;贷款还款记录不佳,不能及时足额还本付息。分类时要根据还款记录来判断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等。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还款意愿是指借款人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的主观愿望。分类时要根据借款人的品行和信用记录等因素综合判断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的担保。贷款担保是贷款本息偿还的第二还款来源,

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重要性仅次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分类时应注意担保的有效性、抵(质)押的充足性、抵(质)押物变现的可能性等。

(五)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明晰的法律责任是确保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重要保证。分类时要注重分析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公司要素是否齐全、还款条款含义是否明确、签字人员是否经过授权等。

(六)贷款的管理水平。分类时要注意贷款管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的高低对贷款本息收回的影响。

第十五条 贷款分类时应把握事项:

(一)不能简单的以单个因素分析来确定分类结果,应该从以上六个方面总体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的可能性。

(二)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业务经营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三)不能用对客户的信用评级和类别划分代替对贷款风险的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贷款风险分类的参考因素。

第五章 贷款风险分类的管理

第十六条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要按照“及时认定、按月监测、季度分析、定期考核”的要求进行。

(一)及时认定。在日常的管理中,客户经理要按照有关规定对

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如果发现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要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的定义、特征,按照一般操作流程及时进行贷款形态的认定和调整。

(二)按月监测。公司对分类结果要按月统计监测,加强预警,根据贷款的风险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季度分析。公司每个季度要根据最新的财务和其他信息资料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对于形态未发生变化的贷款,要按照简化的流程进行操作。对于形态发生变化的贷款,要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四)定期考核。公司要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的结果制定不良贷款控制和清收盘活计划,并列入经营目标,定期考核兑现。同时要将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及其真实性作为公司经营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贷款风险分类是贷后管理全过程中的一个常规环节。对分类的贷款,要根据风险状况及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一)对正常贷款,要注意加强风险预警,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因素。

(二)对关注类贷款,要密切跟踪潜在风险的变化情况,分析、评价其对贷款安全的影响。

(三)对次级类贷款,要加强贷款本息的催收,保证贷款诉讼时效,密切注意贷款保证及抵(质)押物情况的变化,必要时对债务实 10

施重组,并尽可能的压缩贷款。

(四)对可疑类贷款,要利用法律措施催收,依法追究担保人责任和行使抵押权,并加强对借款人资产的监控,密切注意与借款人有关的合并、重组、托管等不确定因素,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防止借款人资产的流失。

(五)对损失类贷款,要及时足额申报债权,依法参与破产清算,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清收,尽可能的减少贷款损失,对确实已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核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东营市东营区城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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