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竣工验收

2023-06-28

第一篇:110kv变电站竣工验收

110KV变电站土建验收总结

那曲至夏曲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夏曲卡110kV变电站 土建工程验收报告

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夏曲卡110kV变电站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管理单位: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运行单位: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那曲供电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兴天和电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那曲地区比如县夏曲卡镇 工程规模:

1、围墙长度:382米

2、挡土墙体积:1900立方

3、护坡面积:100平方

4、站内道路面积:1069平方

5、站内场地地坪处理:7296平方

6、电缆沟长度:500米

7、站区总建筑面积:383.48平方

二、土建施工质量验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送变电部分,电建

质监[2005]57号)

5、 DL/T5210.1-200

5、《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Q/GDW 183—2008)

6、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

7、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

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9、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验收标准要求。

三、中间验收情况

夏曲卡110kV变电站工程于2014年7月23日进行了中间验收,验收的内容如下:

(一)、主要建筑物

站区总建筑面积:383.48平方,分为主控室、水泵房、消防小间,围墙长度:382米。

主要验收是否按图施工,主控楼洞口尺寸,盘柜及预留尺寸是否与与图纸一致;内墙是否出现裂缝,屋面防水等。围墙外部是否出现裂缝,外部观感要不影响美观。

(二)构筑物

110kV构支架基础共20基,共检测10基,合格率100%;35kV构支架基础共26基,共检测10基,合格率100%;主变压器基础共1基,检测1基,合格率100%;设备基础共85基,检测35基,合格率100%;电缆沟共500米,检测100米,合格率95%,主要是因为电缆沟内部不平整。

(三)、接地工程

按照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对接地装置的埋设深度,搭接长度、焊接边数,焊接质量、回填土质量进行了验收,均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检测人员对全站主接地网和独立避雷针接地电阻进行了检测,主接地网接地电阻值在0.131 ~ 0.169欧姆之间。主接地网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四)、施工质量资料

1、砼试块评定

砼试块经送检均达到设计要求,砼试块送检14组,均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试块质量情况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共2份,均符合设计要求。

3、质量保证资料

现场使用材料的合格证及见证检验报告均符合要求,具体如下:

1、钢筋合格证19份,钢材力学检验报告10份,钢筋焊接实验报告6份。

2、水泥合格证4份,水泥安定性检验报告4份,水泥强度复试报告4份。

3、砼配合比试验报告1份;砂浆配合比实验报告1份;砂检验报告1份;石子检验报告1份。

四、存在的问题

1、站内道路浇筑未做稳定层;

2、电缆沟顶部未做水泥砂浆压顶;

3、35kV区域室外电缆沟出现两处沉降;

4、电缆沟内部不平整。

5、站内鹅卵石铺设不平整。

五、解决方案

1、站内道路已按要求施工,在底部做稳定层;

2、电缆沟顶部已开始做水泥砂浆压顶;

3、35kV区域室外电缆沟加固方案措施已出,正在报业主审批。

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离石高家山110kV变电站工程验收存在问题

变电部分:

1.110KV刀闸手动操作机构电缆孔洞未封堵

2.102开关电流互感器B相顶部外观有凹陷,应更换

3.2#PT避雷器计数器未归零

4.179-3刀闸、100-II、176-1刀闸拉合不同期

5.110KV开关柜柜门保安线未接地,柜内标识牌不规范

6.通信机柜电缆口孔洞未封堵

7.1#主变蝶阀渗油,应观察处理

8.南自光纤未固定,光缆终端盒固定不牢固

9.10kV柜门安全地线应连接可靠

10.综自柜内有杂物,施工现场未清理干净

11.油在线监测接地线未连接

12.综自二次线混乱,未整理

13.10KV开关柜安全接地线未连接

14.主变试验只做了高压侧耐压,未做中压侧及低压侧耐压,且高压侧及中性点耐压未按国标试验,试验应打76KV

15.主变绕组变形试验报告

16.10KV调节器未做油试验及耐压试验

17.放电线圈未做空载试验未出具报告

18.电容器试验报告中未写明耐压值

19.110KV母线PT、35KV母线PT、10KV母线PT没有试验报告 20.10KV电容器瓷柱应没有耐压试验报告

21.1#、2#主变低压侧直阻偏差按国标应不大于1%,报告不合格2#为5.4%

22.传动试验报告中没有

23.开关防跳跃试验报告没有

24.电流互感器伏安特性试验报告没有

25.电流回路二次回路阻抗报告没有

26.主变差动报告中没有制动特性报告

27.电能表计未贴标识,需规范标识

28.电度表柜内及电度表上积有灰尘,未清理

29.电度表采集功能未完全实现

30.没有电能表及互感器精度试验报告

31.故障录波器与对时装置时钟不一致

32.线路OPGW光缆位置未按设计进行悬挂

土建部分:

1.主变渗油池基坑鹅卵石粒径不符合规范要求

2.电缆沟盖板多块不平整

3.站区电缆沟防火墙数量不足,未按设计要求敷设封堵。缺排水

4.一楼楼梯口门未更换

5.视频安装高度不规范,需整改

6.主变固定点焊接长度不够

7、另初验提出来的问题基本未处理

第三篇: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

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通知

(83)水电基字第4号

各电管(电力)局、华东、西北电力建设局、电力规划设计院、各直属电力设计院、超高压输变电公司。

《35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自1962年颁发以来,对提高送变电工程质量和执行投产标准起了积极作用。最近,我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将其适用范围改为110kV及以上的送变电工程,现予正式颁发,请遵照执行。

1983年1月

第一条 凡110kV及以上的送变电工程,包括已运行线路的升压,不管资金来源如何,在投入生产运行之前,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启动验收。110kV以下送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可参照执行,或由电管(电力)局拟订补充办法。

第二条 启动验收的目的和要求

启动验收的目的是以设计文件、规程规范、制造厂技术资料为依据,对竣工的基本建设工程和生产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运行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并通过启动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验收过程中发现设计、施工及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分别加以解决,或由验收委员会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主动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整理资料,为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做好准备。

通过启动验收和试运行,使运行人员熟悉操作,摸清设备特性,检查原订运行 规程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必要时进行修订。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试运工作完成以前,全部工程和整套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试运完成后即交由生产单位负责。

第三条 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验收,一般由省、市、自治区电力局主持,不宜再行下放。跨省(市、区)工程由大区电管局主持。跨大区工程由部指定一个大区电管局主持,特别重要工程或引进项目由部或报请国家主持验收。

主持验收单位,邀请地方领导参加,组织验收委员会,委员会由生产建设单位和施工(包括调试)单位的负责人和总工程师,设计单位、调度部门、建设银行等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必要时请制造厂代表参加。

验收委员会下设试运指挥组和验收工作组,一般前者由施工单位、后者由生产单位担任组长。

验收委员会应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组成,并于带负荷试运完成移交生产,签订验收鉴定书后结束工作。

第四条 变电站启动试运行的准备工作

验收委员会的试运指挥组应组织调度、运行、安装以及调试人员,参照规程规范的要求以及同类型工程的经验提出启动试运方案,经验收委员会批准后,按照批准方案进行启动试运行。

启动试运行前,验收委员会应听取施工、调试和生产单位负责人汇报,认真检查启动试运准备工作情况。

第五条 变电站的启动试运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调试运行(包括远动和通讯)及检修人员均已配齐,进行了安全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试运指挥组已将启动试运方案向参加试运人员交底。

2.生产单位已将运行所需的规程制度、系统图表、记录表格、安全用具等准备好,投入的设备和管道阀门等已有命名和标志编号。

3.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和生产区域的设施、变电站的内外道路、上下水、防洪工程等均已按设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生产区域的场地应平整,道路需畅通, 平台栏杆和沟道盖板齐全,有碍试运的脚手架、障碍物、易燃物、建筑垃圾等已 经清除。

4.变压器及开关参数应有实测数据,记录齐全(三相变压器零序阻抗在定货时已提出要求并已由厂家测定,安装时可不再测量)。

5.设计规定的所有设备及其保护(包括通道)、远动与自动装置,以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均已装齐、调试、整定合格且调试记录齐全,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已经消除, 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6.各种测量、计量仪表装置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7.所用电源、照明、通讯、采暖、通风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安装试验完毕,能正 常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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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

8.消防设施齐全,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检验具备使用条件。

9.具备必须的备品及工具。

10.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已经具备。

第六条 变电站的启动试运行

1.按照试运方案,主变压器按额定电压冲击合闸5次,满负荷运行24h,如运行正常,试运行即告完成。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带满负荷时,试运负荷由验收委员会 确定。

调相机参照火电厂启动验收规程办理,试运时间为72h。

2. 24h试运完成后,应对各项设备作一次全面检查,处理发现的缺陷和异常情况。对暂时不具备处理条件而又不影响安全运行的项目,由验收委员会规定负责处理的单位和完工时间。

3.由于设备制造质量缺陷,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通知制造厂负责消除设备缺陷,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处理,并作出记录。国外设备的缺陷在无制造厂代表时,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局审批后指定单位进行处理。

4.试运行过程中,应对设备的各项运行数据作出详细记录。 5.国外引进设备的启动试运行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无明确规定时执行本规程。

第七条 线路加压试验和试运行的条件

在线路加压试验和试运行以前,验收委员会应审查批准试运指挥组编制的试运方案,全面检查线路及其通讯设施是否符合安全启动试运行的要求,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试运及线路维护人员均已配齐,进行了安全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试运指挥组已将试运方案向参加试运人员交底。

2.线路已有杆塔号,相位等标志,并经运行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验收,有碍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3.线路上的障碍物与临时接地线(包括两端变电站)已全部拆除。

4.线路上已保证无人登杆作业,且在安全距离内的一切作业均已停止,并已做好试运前的一切检查维护工作。

5.按照设计规定的线路保护(包括通道)和自动装置已具备投入条件。

6.线路维护人员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及交通工具已按设计要求或国家规定配备。

第八条 线路加压试验和试运行

经检查线路已具备加压试运行条件后,验收委员会在系统调度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知试运指挥组进行加压试运行。试运行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1.按《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九章第二节的规定进行下列电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气试 验:

测定线路绝缘电阻;测定线路常数和高频特性;核定线路相位。

以上三项,条件具备时也可在加压试运行前进行。具备条件时,将电压由零值逐渐升高至额定电压:

以线路额定电压冲击合闸3次。如需增加试验项目和内容,由验收委员会根据具体条件作出决定。

2.如线路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即以线路额定电压带负荷试运行,如在24h内正常运行未曾中断,试运行即告完成,线路即交由生产单位管理。

第九条 工程竣工后由于客观原因不具备带电条件或需要降压运行时,仍应在竣工后一个月内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认为条件具备,即办理正式交接验收手续。如验收委员会认为条件不具备时,可先将线路移交生产单位维护管理,待将来补做试运行后再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 技术资料的移交

施工单位应在试运完成后一个月内将规定的技术资料移交生产单位。需在试运前移交的资料,施工单位应根据生产的需要提前移交。技术资料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主要有下列几项:

1.本工程的一全套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设计修改应在图纸上注明并附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修改较多的,应另行绘制竣工图。

2.交叉跨越部分之检查记录及签订的交叉跨越协议,有关铁路、机场、邮电等各项协议文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线路、变电站及其他辅助建筑物的建筑执照;出线走廊、线路杆塔和保线站的土地、房屋、迁坟伐树等的协议文件及办理赔偿的有关资料等。

此项工作中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办理的,其资料由生产建设单位整理、经验收委员会审查后自行留用。

3.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出厂证明书等资料及备品配件。原材料及半成品等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查试验记录。

4.工程质量检查及缺陷处理记录。

5.所有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记录,线路高频、工频、互感参数,以及变压器测试报告等。

6.调整试验记录。

7.整套试运行记录。

关于设备、材料清册,财务帐册,工程决算等,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关于验收鉴定书

全部启动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委员会应在半个月内编写出验收鉴定书,并附上未完工程及需要处理的事项的清单(包括工程项目、范围、负责完成的单位及完工日期),分送生产、施工、设计及有关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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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

第十二条 220kV重要线路、330kV及以上的工程,在投产运行一年后,设计、 施工单位应进行回访、写出回访报告,并以生产单位为主、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参加,对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编写总结,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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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

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通知

(83)水电基字第4号

各电管(电力)局、华东、西北电力建设局、电力规划设计院、各直属电力设计 院、超高压输变电公司。

《35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自1962年颁发以来,对 提高送变电工程质量和执行投产标准起了积极作用。最近,我部在总结经验的基 础上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将其适用范围改为110kV及以上的送变电工程,现予 正式颁发,请遵照执行。

1983年1月

第一条 凡110kV及以上的送变电工程,包括已运行线路的升压,不管资金来 源如何,在投入生产运行之前,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启动验收。110kV以下送 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可参照执行,或由电管(电力)局拟订补充办法。

第二条 启动验收的目的和要求

启动验收的目的是以设计文件、规程规范、制造厂技术资料为依据,对竣工的 基本建设工程和生产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运行安全可靠 和经济合理。并通过启动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验收过程中发现设计、施工及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分别加以解决,或由验收 委员会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主动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初步 验收,整理资料,为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做好准备。

通过启动验收和试运行,使运行人员熟悉操作,摸清设备特性,检查原订运行 规程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必要时进行修订。

试运工作完成以前,全部工程和整套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试运完成后即交由 生产单位负责。

第三条 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验收,一般由省、市、自治区电力局主持,不宜再 行下放。跨省(市、区)工程由大区电管局主持。跨大区工程由部指定一个大区电管 局主持,特别重要工程或引进项目由部或报请国家主持验收。

主持验收单位,邀请地方领导参加,组织验收委员会,委员会由生产建设单位 和施工(包括调试)单位的负责人和总工程师,设计单位、调度部门、建设银行等有 关方面代表组成,必要时请制造厂代表参加。

验收委员会下设试运指挥组和验收工作组,一般前者由施工单位、后者由生产 单位担任组长。

验收委员会应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组成,并于带负荷试运完成移交生产,签订 验收鉴定书后结束工作。 第四条 变电站启动试运行的准备工作

验收委员会的试运指挥组应组织调度、运行、安装以及调试人员,参照规程规 范的要求以及同类型工程的经验提出启动试运方案,经验收委员会批准后,按照批 准方案进行启动试运行。

启动试运行前,验收委员会应听取施工、调试和生产单位负责人汇报,认真检 查启动试运准备工作情况。

第五条 变电站的启动试运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调试运行(包括远动和通讯)及检修人员均已配齐,进行了安全规程学习并经 考试合格,试运指挥组已将启动试运方案向参加试运人员交底。

2.生产单位已将运行所需的规程制度、系统图表、记录表格、安全用具等准备 好,投入的设备和管道阀门等已有命名和标志编号。

3.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和生产区域的设施、变电站的内外道路、上下水、防 洪工程等均已按设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生产区域的场地应平整,道路需畅通, 平台栏杆和沟道盖板齐全,有碍试运的脚手架、障碍物、易燃物、建筑垃圾等已 经清除。

4.变压器及开关参数应有实测数据,记录齐全(三相变压器零序阻抗在定货时已 提出要求并已由厂家测定,安装时可不再测量)。

5.设计规定的所有设备及其保护(包括通道)、远动与自动装置,以及相应的辅 助设施均已装齐、调试、整定合格且调试记录齐全,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已经消除, 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6.各种测量、计量仪表装置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7.所用电源、照明、通讯、采暖、通风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安装试验完毕,能正 常投入使用。

8.消防设施齐全,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检验具备使用条件。

9.具备必须的备品及工具。

10.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已经具备。

第六条 变电站的启动试运行

1.按照试运方案,主变压器按额定电压冲击合闸5次,满负荷运行24h,如运 行正常,试运行即告完成。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带满负荷时,试运负荷由验收委员会 确定。

调相机参照火电厂启动验收规程办理,试运时间为72h。

2. 24h试运完成后,应对各项设备作一次全面检查,处理发现的缺陷和异常情 况。对暂时不具备处理条件而又不影响安全运行的项目,由验收委员会规定负责处 理的单位和完工时间。

3.由于设备制造质量缺陷,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通知 制造厂负责消除设备缺陷,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处理,并作出记录。国外设备的缺 陷在无制造厂代表时,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 局审批后指定单位进行处理。

4.试运行过程中,应对设备的各项运行数据作出详细记录。

5.国外引进设备的启动试运行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无明确规定时执行本规 程。

第七条 线路加压试验和试运行的条件 在线路加压试验和试运行以前,验收委员会应审查批准试运指挥组编制的试运 方案,全面检查线路及其通讯设施是否符合安全启动试运行的要求,并应具备下列 条件:

1.试运及线路维护人员均已配齐,进行了安全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试运指 挥组已将试运方案向参加试运人员交底。

2.线路已有杆塔号,相位等标志,并经运行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验收,有 碍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3.线路上的障碍物与临时接地线(包括两端变电站)已全部拆除。

4.线路上已保证无人登杆作业,且在安全距离内的一切作业均已停止,并已做 好试运前的一切检查维护工作。

5.按照设计规定的线路保护(包括通道)和自动装置已具备投入条件。

6.线路维护人员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及交通工具已按设计要求或国家规定配 备。

第八条 线路加压试验和试运行

经检查线路已具备加压试运行条件后,验收委员会在系统调度部门的密切配合 下,通知试运指挥组进行加压试运行。试运行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1.按《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九章第二节的规定进行下列电气试 验:

测定线路绝缘电阻;测定线路常数和高频特性;核定线路相位。

以上三项,条件具备时也可在加压试运行前进行。具备条件时,将电压由零值 逐渐升高至额定电压:

以线路额定电压冲击合闸3次。如需增加试验项目和内容,由验收委员会根据 具体条件作出决定。

2.如线路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即以线路额定电压带负荷试运行,如在24h内正 常运行未曾中断,试运行即告完成,线路即交由生产单位管理。

第九条 工程竣工后由于客观原因不具备带电条件或需要降压运行时,仍应在 竣工后一个月内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认为条件具备,即办理正式交接验收手 续。如验收委员会认为条件不具备时,可先将线路移交生产单位维护管理,待将来 补做试运行后再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 技术资料的移交

施工单位应在试运完成后一个月内将规定的技术资料移交生产单位。需在试运 前移交的资料,施工单位应根据生产的需要提前移交。技术资料的内容应符合施工 及验收规范的规定,主要有下列几项:

1.本工程的一全套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设计修改应在图纸上注明并附设计修 改通知单,设计修改较多的,应另行绘制竣工图。

2.交叉跨越部分之检查记录及签订的交叉跨越协议,有关铁路、机场、邮电等 各项协议文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线路、变电站及其他辅助建筑物的建筑执照;出 线走廊、线路杆塔和保线站的土地、房屋、迁坟伐树等的协议文件及办理赔偿的有 关资料等。

此项工作中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办理的,其资料由生产建设单位整理、经验收 委员会审查后自行留用。

3.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出厂证明书等资料及备品配件。原材料及 半成品等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查试验记录。 4.工程质量检查及缺陷处理记录。

5.所有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记录,线路高频、工频、互感参数,以及变压 器测试报告等。

6.调整试验记录。

7.整套试运行记录。

关于设备、材料清册,财务帐册,工程决算等,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关于验收鉴定书

全部启动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委员会应在半个月内编写出验收鉴定书,并附 上未完工程及需要处理的事项的清单(包括工程项目、范围、负责完成的单位及完 工日期),分送生产、施工、设计及有关上级单位:

第十二条 220kV重要线路、330kV及以上的工程,在投产运行一年后,设计、 施工单位应进行回访、写出回访报告,并以生产单位为主、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参 加,对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编写总结,以改进工作。

第五篇:许昌110 kV横山变电站漯河220kV董庄变电站信阳110kV滨湖

许昌110 kV横山变电站、漯河220kV董庄变电站、信阳110kV滨湖变电站、周口110kV变电站工程安全检查通报

根据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基建标准化深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基〔2010〕46号)及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通病及防治措施》(2010年版)、《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要求,公司质安部与电网工程二部共同对许昌110 kV横山变电站、漯河220kV董庄变电站、信阳110kV滨湖变电站、周口110kV变电站工程进行了安全标准化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许昌110 kV横山变电站对现场进行了检查、漯河220kV董庄变电站、信阳110kV滨湖变电站工程对现场及监理项目部资料部分进行了检查、周口110kV变电站工程对监理项目部资料进行了检查(11月上旬对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

总体看法,110kV工程的施工现场及监理项目部资料较220kV董庄变电站工程现场及资料差。与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要求,差距就更大一些了。本次检查220kV董庄变电站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按照国网公司的要求做的比较到位。其它工程现场较乱,文明施工较差。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工程监理项目部自身应编制的安全管理资料不完整、不齐全。如有的项目部未编制监理项目部应急预案、危险源辨识及预控措施;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急预案、安全监理管理制度未按国网公司要求的格式、制度名细等的要求编写;安全旁站与国网公司安全旁站的项目要求差距过大;安全检查签证有些项目什么也都未做、有些做了也不符合国网公司的要求;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编、审、批不规范;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目标不一致;数码照片分类不规范、整理不及时、拍摄质量不符合要求等。

一、许昌110 kV横山变电站工程

1、现场存在问题:

1.1 一个开关接两个用电设备;接地缠绕及接地连接不牢固;

1.2 孔洞无盖板;

1.3 梯子使用不规范;(梯子的最高两档不得站人)

1.4 消防器材不防冻。

二、漯河220kV董庄变电站工程

1、资料存在问题

1.1安全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未编制;(也可与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统一编制)

1.2 无安全检查签证记录。(至少目前应有施工用电检查签证、工程项目开工两个安全检查签证)

2、现场存在问题

2.1保护零线重复接地接地体过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接地体直径应为Ф16mm园钢,截面积应大于190mm)

2三、信阳110kV滨湖变电站工程

1、资料存在问题 1.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未签字;应急预案无编制人、审核人及批准人签字;

1.2无安全旁站工作计划;

1.3强制性条文执行缺少安全部分施工单位编制的计划表及记录表;

2、现场存在问题

2.1接地体过小;接零不规范(缠绕);

2.2脚手架无剪刀撑;斜道栏杆搭设不规范;

三、扶沟110kV变电站工程

1、资料存在问题 1.1未编制应急预案; 1.2安全旁站记录不齐全;

1.3强制性条文检查表填写不规范。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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