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80条

2023-06-26

第一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80条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01、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02、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

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2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03、会议活动

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26.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

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27.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29.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0.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31.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2.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3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35.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

3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37.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

38.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9.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

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40.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41.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04、公务出差

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05、临时出国

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54.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

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06、公务用车改革

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07、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

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73.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74.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75.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76.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77.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78.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79.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

80.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第二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坚决纠正“四风”,我中心严格按照纪委要求,对照“八项规定”,集中骨干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检查和明察暗访,通过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自查总体情况较好,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一)违规公款消费:不存在此类问题。

(二)违规公务接待:不存在此类问题。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不存在此类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存在此类问题。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其他方面问题:经过认真排查对照,我中心自2016年来未发现出入私人会所、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等违规违纪现象。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发现的问题

理论学习方面,有时停留于形式主义,学习的主动性、广度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平时工作精力花在业务工作的时间多,理论学习的时间相对不足,在学习中还存在着不够主动,不够深入,特别是学习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对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二)整改措施

1、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群众立场,理论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修养。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紧紧围绕服务工作,自觉把本职工作放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二是提升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服务中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更好地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三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转变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一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发扬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二是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受群众监督”;三是脚踏实地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时刻以《党章》和《廉政准则》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权钱利”,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作斗争,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逐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纪委的具体规定要求,巩固活动成果,针对我中心存在的题,从完善学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厉行节约、深化效能建设、加强建章立制、推进反腐倡廉、加强队伍建设等个方面入手,逐项细化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制定任务书、时间表,逐一加以整改,使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步转变,为民务实清亷的开象进一步树立。

xxxxx支部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第三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心 得 体 会

万屯镇贡新小学:何星洪

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后,我深深体会到了政治局常委们的务实精神。提出这八项规定,他们要求从他们自身做起,一针见血的提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中央领导的决心和气魄。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带了个好头,树立了良好的风气。中央领导同志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我们更没有理由做不好

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所以八项规定对我们有很好警醒意义和指导意义。在今后平凡的工作中如何贯彻八项规定?

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时刻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经常性的深入学生中,与学生家长面对面的交谈,心贴心服务,为生办实事,倾听学生家长呼声。

其次,要以身作则,做事情讲原则,少走形式,摆正态度和立场,尽量减少给群众带来的麻烦和不满。

最后,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是最贴近群众的,一方面即代表了教师在群众中的印象,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出表率,另一方面,要做好学生家长的传声话筒,及时反映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要真正做到想为学生所想,情为学生所系,严格要求自己,身先士卒,才能当好一名教师,学生热爱,百姓支持,造福一方。

第四篇:专家点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对‚小事儿‛心存侥幸的官员摊上了‚大事儿‛——专家点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吃吃喝喝、公费旅游、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中纪委日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又一批把作风建设问题当‚小事儿‛的官员摊上了‚大事儿‛。

透视中纪委通报的典型问题,专家认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办宴席收礼金等一些官员眼里的‚小事儿‛又一次被严厉追责,说明这些‚小事儿‛已成作风顽疾;而中央对违规在工作日午餐饮酒这样更为细小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则显示出中央对落实八项规定抓得越来越严、越来越细,整风肃纪的决心越来越坚定。

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取礼金——违反八项规定的‚重灾区‛

中纪委通报的8起典型问题中,有7起分别涉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大办婚宴收受礼金等行为。今年3月,中纪委首次通报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也有4起涉及上述行为。

这些被通报的问题,往往是个别党员干部不以为然的‚小事儿‛,而正是这样的‚小事儿‛却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认为并没有把红包揣进自己口袋里,也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只是简单的吃吃喝喝,充其量就是打打‚擦边球‛,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他们却忽略了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生命线。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明确要求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

‚中纪委的通报体现了中央整风肃纪的决心。‛辛鸣说,这也体现出党纪更要严于国法,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喝喝酒、吃吃饭‛是人情世故,但正是这些‚小问题‛在一点点侵蚀党的纪律、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吃大喝等长期形成的积弊往往具有惯性,让官员们把八项规定的要求转化成自觉行为,并非一日之功。

‚作风建设贵在持之以恒,对这些‘小事儿’一以贯之抓下去,必将对作风建设起到促进作用。‛汪玉凯说。 违规午餐饮酒——通报‚更加细小的问题‛折射中央整风肃纪决心

‚吉林省公主岭市委书记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比其他被通报的公款吃喝等问题,通报中这一典型问题,在不少官员眼中看来属于‚更加细小的问题‛。有些官员更认为,查处这样的问题有点‚矫枉过正‛。

有专家分析,工作日禁止午餐饮酒是一些地方的规定,并没有在中央八项规定中明确列出,而中央此次将其作为典型问题通报,显示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或将成为对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一项基本纪律要求。

的确,工作日午餐饮酒这样的行为,过去在很多官员眼里很‚平常‛,甚至‚习以为常‛,但如今足以让他们受到严肃查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这体现出中央在八项规定落实方面抓得越来越严、越来越细,对那些不重视‚小问题‛的官员,进一步敲响了警钟。由此,也显示了中央对整风肃纪动真格和决不半途而废的决心。

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变着法子规避中央规定的行为

中纪委在通报中强调,‚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对中央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行为‛,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中央党校报刊社社长兼总编辑谢春涛认为,中纪委通报这些典型问题,不仅是对违规者的严肃惩处,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提醒他们违反规定将付出代价。 此外,汪玉凯认为,对公款吃喝、旅游,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的通报,体现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为作风的综合性监督考核,而对违规个案的查处,将有利于八项规定的落实走向深入,为今后公务接待等领域形成完善的制度奠定基础、提供依据。

不过,专家也指出,要真正刹住‚四风‛,还要进一步对违规官员加大惩处力度。‚在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形势下,依然有一些单位、个人顶风作案,对中央的警告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官员的违规成本较低。‛竹立家说,在提高官员违规成本的同时,还要建立制度性的监督机制,加强公众、舆论等监督的力度,让违纪行为无可逃遁。

第五篇:中央纪委公开六起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政新闻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6-09-11 日前,中央纪委对6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6起问题是: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杨子强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4年5月30日至6月2日,杨子强及家属在青岛过端午节,入住青岛市中心支行培训中心,青岛市中心支行行长辛树人携家人陪同,杨子强在当地的亲属到该培训中心一起用餐。相关餐饮、住宿费用共14473元用公款支付。2016年6月16日,杨子强补交了相关费用。杨子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司原司长毛振宾培训期间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等问题。2015年5月18日,毛振宾在应急管理司举办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培训班授课后,晚上组织宴请,并违规将宴请餐费计入培训班费用,以公款结算。2015年9月18日中午,接受赴京汇报工作的某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宴请,并违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调查期间,毛振宾存在不如实讲清情况、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毛振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中宣部五洲传播出版社原社长李红杰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李红杰利用在中央党校学习放暑假之机,以与新疆外宣办讨论外宣项目等为由,偕党校同学董某、朋友余某赴新疆。新疆之行6天,李红杰仅参加公务活动1天,其余时间均在五洲传播出版社某项目组有关人员陪同下赴景点游览。期间,李红杰及董某、余某的旅游费,李红杰违规乘坐国内航班头等舱及超标准住宿等费用均用公款报销。李红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25290元。

司法部办公厅原副主任、信息中心原主任胡一丁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至2015年,胡一丁兼任《中国司法》杂志社社长期间,违规以报销个人餐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等方式获取兼职报酬共计4.9万元;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胡一丁在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杂志社公务用车。胡一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赵永明等人公款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4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在北京某大厦召开专家咨询审议会议。12月23日下午6时至24日早上6时左右,赵永明、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源安全评估部主任陈栋梁、副主任邢劲松等人在大厦五层棋牌室打牌娱乐,棋牌室房间和茶水消费共计1880元,由会议承办方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下属的陕西中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赵永明、陈栋梁、邢劲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回用公款支付的费用。

光明日报社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肖连兵违规组织团组出国访问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肖连兵作为光明日报社出访俄罗斯有关项目的具体沟通协调人,在访问行程尚未得到俄方确认的情况下,向报社领导报告已与俄方商定相关公务活动安排。2015年8月25日,由肖连兵任秘书长的一行4人访问团出访俄罗斯,其间肖连兵擅自同意将大部分公务活动改为参观旅游。回国后,肖连兵也未将出访行程的重大变化情况如实向报社领导报告。肖连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杨子强、毛振宾等人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不收手、不知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教训极为深刻。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地位重要,影响面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规守纪,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机关单位管好,把党员干部管好,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良好氛围。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盯住享乐奢靡问题,密切注意隐形变异“四风”,加强监督检查,有了反映及时约谈提醒,发现问题马上核查处理,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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