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业务开发流程

2023-06-14

第一篇:质押监管业务开发流程

中信郑州分行-汽车质押监管业务操作流程

汽车质押监管业务

操作流程

项目介绍

银行(甲方)、中信信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丙方)和汽车销售4S店经销商(乙方)三方签订《车辆及汽车合格证委托监管协议》。其中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购买车辆,并以其购买的车辆作为质押物,存入由银行指定的仓库(或场地);银行委托中信信通利用银行指定的经销商自有场地对经销商质押给银行的车辆及相对应的汽车合格证进行全面保管和监管;在保管和监管过程中,中信信通监管员对车辆的出入库环节和盘点对帐负责,对银行履行产品保管和监管职责。

中信信通和经销商双方签订《车辆监管仓库(或场地)租赁及产品保管安全协议》,明确经销商对车辆的保管安全负责。

第一部分

业务操作工作指南

第一节 业务操作指南

一、 监管员进驻

监管员按时抵达(进驻)经销店后,需制作以下进店资料:

 《监管员委任书》:向乙方证明到店人员为丙方派驻到经销店的驻店人员,证明其合法身份。

 《经销商告知函》:由监管员出示给经销店负责人,内容包涵四部分:

1、办公设备的提供。

2、监管员日常行为的监督。

3、业务表单签署的配合事项。

4、经销商投诉及建议。  《4S店授权委任书》:由监管员将样本出示给经销店负责人,由经销店负责人指定2~4名员工作为质押监管业务的对接人员。(指定人员称为“授权人”)

 《监管员上岗需知》:监管员须对需知内容仔细阅读,该需知内容包涵监管员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

二、 业务操作

1、 质押车入库

质押车辆抵达仓库后,由经销商负责进行车辆检验,监管员对经销商盖章确认的车辆作为验收合格的车辆;经销商验收不合格的车辆,监管员应当在1日内以QQ形式通知业务专员,等待业务专员的处理指令并按照业务专员的处理指令进行操作。

各监管模式的入库要求:

1、 车证模式:确定合格证、钥匙、车辆在库完好无损后方可入库,此三者缺一不可

2、 合格证模式:收取到合格证后即可入库 质押车入库的依据:

1、 发车明细:由业务专员提供,监管员按照发车明细收车,以明细内的车辆金额及汇票号码为入库依据。

2、 送达通知书:合格证以快递形式到达的,快递内附合格证送达通知书1份,监管员按照送达通知书明细内容收车。

3、 无发车明细/送达通知书:根据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上显示金额,以车型、车价、数量为参考,接收到店车辆、合格证及全套钥匙,已收够承兑汇票显示金额为止(按照开票日期质押,一张汇票押满后方可质押下一张汇票)。 车辆、合格证、全套钥匙接收完后,需制作以下入库表单:

 《预期入库明细》:此表做好并检查无误后第一时间发送业务助理。

 《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监管确认书》:此表做好并检查无误后第一时间发送业务专员,由业务专员审核完毕后打印出来,让经销店授权人签字盖章后传真银行。  《质押监管车辆钥匙交接表》:此表单为我司与经销商交付或借取质押车钥匙的凭证。  《车辆质押监管台帐》:合格证及钥匙释放或车辆移动到二级网点时须让授权在此表单上签字确认。(释放质押物时必须要求授权人先行签字,确认无误后才可释放质押物)  《电子总帐》:电子总帐记录该店所开承兑汇票所有的车辆信息,明确记录了每台质押车的车辆信息、车辆状态及入库、出库、移动时间。(电子总帐内质押车辆信息不可随意删除,必须保证电子总帐从进店至今的完整性)

 质押监管系统:入库表单制作完毕后,须将车辆信息导入到质押监管系统内。具体操作请参见〈质押监管系统操作〉

 《监管质押车辆日明细表》:简称“日报”,记录该店所开承兑汇票所有的车辆信息,明确记录了每台质押车的车辆信息、车辆状态及入库、出库、移动时间。作为银行每天查看店内库存情况和押票情况的依据,监管员入库时,需及时更新车辆信息以及押票信息。(日报内质押车辆信息和押票情况不可随意删除,每张汇票到期日延期一周后,票下的车以及押票情况方可删除.)

特别注意:《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制作需要及时性,在接到车辆时,第一时间内制作好《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交由店方盖章签字确认后传真银行,避免经销店在提出释放车辆申领时,银行没有释放车辆信息而无法及时下达释放指令,延误经销店的销售。

2、 质押车出库

经销商对质押车辆有赎证需求时,监管员应第一时间告知店方将相应车款汇给银行指定回款保证金帐户,并将打款凭证交给监管员。监管员根据经销商的需求制作《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释放书》,传真银行等待业务专员的释放指令。 质押车出库需制作及更新以下表单:

 《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书》:表单制作完毕后需将电子版文件发送业务专员,业务专员审核无误后再打印出来交给授权人签字盖章并传真银行。

 《车辆质押监管台帐》:更新手工台帐,要求授权人在“出库时间”、“授权人签字”处签字。

 《电子总帐》:更新电子总帐,将释放掉的车架号状态更改为释放,并在释放日期处写明释放日期,并同时更新日报内车辆状态,是否出库更改为是,出库日期出写明释放日期,结存数量由1更改为0,释放车辆不得随意删除。

 质押监管系统:出库表单制作完毕后,须同步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请参见〈质押监管系统操作〉

特别注意:如在等待业务专员释放期间,经销商着急领取合格证,监管员应告知店方人员稍等一下,并马上与业务专员取得联系,而不应死板拒绝经销商,这样会引起店方人员的不快。 释放申请在提交半小时还未有指令下达,监管员应该第一时间主动与业务专员联系银行释放情况。

3、 质押车移动

二级网点:汽车生产厂家在全国各地的销售区域内,由一级经销商在本区域内开发的直营或合作形式的,并且通过厂家认证备案的网点。

二级网点的作用:有效的扩大销售渠道、增强市场渗透力、拓展辐射的区域。 质押车移动需制作、更新以下表单:

 《车辆存放二级网点申请书》:二级网点具体信息必须要求经销商提供详细、准确。表单制作完毕后需将电子版文件发送业务专员,业务专员审核无误后再打印出来交给授权人签字盖章并传真银行。

 《车辆质押监管台帐》:业务专员将移动指令下达后更新手工台帐,要求授权人在“移动时间”、“授权人签字”处签字。(若银行未审批移动则为私自移动,私自移动车辆不须更改状态)

 《电子总帐》:更新电子总帐,将银行已审批移动车辆的车架号状态更改为移动,并在移动日期处写明移动日期(私自移动车辆不须更改状态,需要在备注内体现何时移动及移动地点),并同时更新日报内车辆状态,是否移动到二网更改为是,备注写明移动日期和移动的二网地址.

 二网照片:所有移动到二级网点的车辆,经销商须每周向我司监管员人员提供一次二网照片。二网照片要求车架号比对当日报纸近景照1张,车辆全景照1张。

 质押监管系统:移动表单制作完毕后,须同步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请参见〈质押监管系统操作〉

4、 日盘点 监管员必须每日对监管车辆进行盘点,并保证合格证、钥匙、账、车辆实物一 一对应,确保质押车辆安全存放于监管场地,发现差异及异常情况后及时查找原因,并在一个小时内上报业务专员。 日盘点需制作以下表单:

 《每日质押车辆检查表》:监管员每日早晚两盘库时须针对车辆的实际状态在此表单上标注,存在异常的车辆需汇总到《每日质押车辆统计表》表内。

 《每日质押车辆统计表》:针对于存在的异常分类填写,并让授权人针对以上异常签字确认。每日下午下班前将此表传真给风控部指定传真。

 质押监管系统:异常问题传真后,须将异常问题在系统内提交,保证系统与纸制版文件同步。具体操作请参见〈质押监管系统操作〉

5、 周盘点

监管员每周应对在库质押车辆进行盘点,核对系统总帐、电子总帐、及各汇票押车情况、质押车辆实物的一致性。 日盘点需制作以下表单:

《周库存核对清单》:每周五制作《周库存核对清单》,并于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给业务专员。

6、 月盘点

监管员每月末应对库存车辆进行盘点,核对系统数据、电子总帐、及质押车辆实物的一致性。

周盘点需制作以下表单:

《月库存核对清单》: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制作,并打印出来要求授权人签字盖章。 《月数据统计表》:监管员每月25日统计,如若周六日须提前统计。

7、 特殊操作

中信郑州分行,新进店有业务发生时,除了要制作入库要求的表单外,同时还要制作一份《监管质押车辆日明细表》,简称“日报”,每次有业务发生时,不论是入库,出库还是移动,日报需要和电子总账一样及时更新车辆状态,以及及时更新日报里的押票情况;作为银行每天查看店内库存情况和押票情况的依据,监管员每日应对在库质押车辆进行盘点,核对系统总帐、电子总帐、及各汇票押车情况、质押车辆实物的一致性,及时更新日报内容,以确保日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每日下班前无业务发生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业务专员处.

8、 月末邮寄 监管员须将2周(具体时间周期听驻行安排)发生的业务单据原件邮寄到银行。监管员需对邮寄的所有文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的保存期限为1年。

以下为需要邮寄的表单原件:

《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监管确认书》、《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释放书》、《车辆存放二级网点申请书》、邮寄银行。 邮费:邮寄资料时监管员需选择寄方付形式,费用由经销商支付。 第二节 业务常见问题答疑

1、 如何判断到店车辆是质押车辆,如何接收?

答:判断到店车辆是否是质押车辆有三种方法:(1)根据银行提供的承兑汇票项下发车明细里的车架号,检查到店新车是否与发车明细上车辆号相一致,如是一致,说明此台车就为质押车辆;(2)根据银行提供的承兑汇票的总价值接收车辆,直到收够等价值金额车辆为止;(3)根据邮寄合格证的送达通知书进行收车,合格证送达通知书上包含所有的车辆信息:包括车辆车架号、车辆价格、车辆所在的承兑汇票等。

2、 是否在收齐同一票号项下车辆后再制作《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 答:否。《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制作需要及时性,在接到车辆时,第一时间内制作好《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交由店方盖章签字确认后传真银行,避免经销店在提出释放车辆申领时,银行没有释放车辆信息而无法及时下达释放指令,延误经销店的销售。确保质押物的及时收押,避免未及时收押发生私自售卖、私自移动等异常情况。

3、 质押标识如何摆放?

答:正常情况下,质押标识摆放在商品车前挡风玻璃左下方位置。

4、 合格证先到,但车辆未到店时,店方提出车辆释放申请怎么处理?

答:根据店方需要释放的车辆,制作《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书》,并在单据右上角手写直接还款字样,与店方汇款凭证一起传真银行。等待总部释放合格证指令。

5、《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书》及店方汇款凭证已传真银行,但未收到质押监管总部释放指令,店方又着急取证,问是否可以先把合格证与车辆钥匙交给店方?

答:此行为坚决不允许。监管员的一切行为必须是得到业务专员的指令后,方可进行操作实施,要始终牢记监管员只是一名执行者,没有自主行使权。

6、接到融资计划,但监管员迟迟不能收齐融资车辆,怎么办?

答:质押监管总部业务专员会把接收银行的融资计划单传递给监管员,融资计划单上用以说明开票时间、票据到期时间等。如果是一个月期限的票据,监管员在20天内未收齐车辆(或如果是三个月期限的票据,监管员在一个月内未收齐车辆),及时把此信息反馈质押监管总部业务专员,由质押监管总部业务专员负责与银行人员沟通反馈此事。

第三节 常见名词解答

1、 授信额度

答:银行授信额度即为简化银行信贷审批流程,经企业申请,银行审核后给予企业的一个额度。

2、 银行承兑汇票

答: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票样

3、 承兑汇票项下发车明细

答:承兑汇票项下发车明细指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具体车辆信息,车辆的总体价值大于等于承兑汇票金额。

4、 车辆移动

答:车辆移动指经销商由于市场需要,将质押车辆摆放在二级网点销售的动作。

5、 二库 答:除本协议内指定的库房以外存放质押车辆的仓库,该仓库距离本店不得超过5公里,且不得有销售性质,需要银行及厂家的认可。

6、 车架号

答:车架号即车辆识别代码,也叫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码,是制造商为了识别而给一辆车指定的一组字码。VIN码是由17位字母、数字组成的编码,又称17位识别代码。车辆识别代码经过排列组合,可以使同一车型的车在30年之内不会发生重号现象,具有对车辆的唯一识别性,因此又可称为“汽车身份证”。可以在车辆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找到。见下图:

7、 销售未还款

答:有银行出示特殊要求,所售出的车辆在银行限定时间或金额范围内未打款的均为销售未还款。(在未向银行打款赎出期间我司还需保管好所售车辆的合格证及对应一把钥匙)

8、 私自售卖

答:银行无特殊要求,经销店当日销售车辆未还款的行为叫私自售卖;其中我司监管的合格证及车辆的钥匙不得擅自交由经销商。

9、 私自移动

答:在未得到银行的审批下,经销商将车辆直接移动到二网或参展的行为。

10、 提前放证

答:监管员做完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打款凭单传真给银行后,未得到总部业务专员释放通知前,将合格证及钥匙交予经销商,称其为提前放证。

11、 私自放证

答:监管员在未做申请书,并没有通知总部业务专员的情况下,由个人行为,将合格证及钥匙交予经销商,称其为私自放证。

第二部分 风控操作工作指南

第一节 日常工作中的风险控制

1、 质押车辆私自移动问题

经销店为了促进销售,一般会将部分车辆移至其二级网点进行销售;按照正常业务操作流程来讲,经销店需要将质押车辆移动到二级网点时,需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以《车辆存放二级网点申请书》形式传真银行,由银行审批同意后,再将质押车辆移动到二级网点;但有时经销店不按正常业务操作流程执行,这就需要监管员每天两次(早、晚)检查在库质押车辆,在发现车辆不在库时,及时与店方确认去处,并通知质押监管总部风控专员,由质押监管总部风控专员与银行人员沟通解决。

2、 经销店出现拖欠员工工资或有人上门追债时,监管员如何处理?

监管员在经销店工作时,需处理好与经销店人员的关系,并要做到从日常沟通中,尽量的了解企业状况、员工福利待遇等等信息;在企业出现拖欠员工工资或有人上门追债时,监管员第一时间将此信息上报业务专员及风控专员,并检查在库质押车辆,保管好汽车合格证及全套钥匙,将保险柜钥匙放好,在确保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并进一步跟进经销店的状况,提前做好保全准备工作。

3、 因经销店原因导致质押车辆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采取保全措施,或其他第 三方机构检查、扣押抵押财产?

经销店在出现此类情况时,监管员须第一时间向法院或第三方机构人员说明质押车辆物权所属情况,并在5分钟内上报业务专员及风控专员,业务专员接到报告5分钟内通报银行,并向主管上级汇报;风控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到店接洽处理事件。

第二节 风控常见问题答疑

1、 如遇有人到店要求检查合格证,应如何处理?

答:首先索要检查人员身份证并保留复印件,并向总部风控专员确认情况是否属实,若属实,需积极配合合格证的检查;若不属实,需向总部反映“查证人”的情况,并可不予配合。

2、 台帐应如何维护?

答:电子台帐:在有新车入库及车辆出库时都要及时更新车辆状态。

手工台帐:以每张汇票为单位,将台帐打印出来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最新汇票对应的手工台帐放在最上面。每一辆车进出库时都要及时填写车辆信息,每一辆车出库时都要求店方签字确认。

3、 查库需注意哪些事情?

答:首先质押车辆必须要摆放标识,以便于确认是否为质押车辆,缩短查库时间。在查库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质押车辆及店方置换的自有车辆是否在库,若不在库需查明原因,并及时通报质押监管总部风控经理,在质押监管总部风控经理指导下进行处理。

4、 授权人的权限有哪些?

答:授权人对我方监管业务所签署的文件即代表店方意见。所有与质押业务相关的表单均由授权人签字确认,包括日查库反馈明细、手工台帐、移动申请、换证申请、库存核对清单等。除授权人以外的任何人员均无权签定与质押相关的任何文件。

第二篇:抵/质押监管业务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促进四川鸿信金融仓储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内控制度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四川鸿信金融仓储有限公司抵/质押监管业务操作。

3.职责:

市场部负责抵/质押监管业务的拓展工作

监管部负责抵/质押监管业务的初审、开仓、日常监管工作及负责现场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和日常管理

风险控制部负责抵/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审查,监管项目风险控制工作 总经办负责抵/质押监管业务是否立项最终决定权;抵/质押监管业务收费标准审批权;是否签订监管合同、是否执行监管项目最终决定权。

4.合作金融机构:

包含和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金融机构和合作社、交易所、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5.贷款企业基本条件:

5.1 贷款企业对象:

四川省内经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贷款企业企业。 5.2 贷款企业具备条件:

5.2.1 经四川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5.2.2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2.3 在四川省内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5.2.4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省内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

5.2.5 企业经营者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嗜好、重合同、守信用,

内部资料 请勿外泄

还款意愿良好;

5.2.6 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能够提供一个及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 5.2.7 能够提供贷款需求相应的动产库存;

5.2.8 愿意配合公司监管工作,并为公司监管工作提供配合和支持。 5.3 不予受理抵/质押监管业务的情形:

5.3.1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不健全的;

5.3.2 不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不佳; 5.3.3 质押物、抵押物权属存在问题;

5.3.4 存储仓库权属存在问题,存储库是海关监管库,军队仓库,铁路作业库; 5.3.5 企业法人不提供征信报告;

5.3.6 有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的; 5.3.7 经营状况恶化,短期内难以改变经营状况的。 5.3.8 没有足够的库存动产

6.适合抵/质押的动产货物要求:

6.1货物要求

抵/质押物的货物需要具有货物权属明晰、大宗商品、品种规格少、价格稳定、不易变质、流通性强、市场畅销、易于存储、方便计量且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等普遍特性。

品种规格少、数量大,既是便于确定抵/质押物的数量,也是易于形成融资规模。通用行强、用途广,便于维护和保管,易于计量,有通用的计量方式。 6.2 货权要求

货权明晰是开展抵押质押融资的先决定条件之一,做为抵/质押物的货物,必须是贷款企业(借款人)拥有排他的、合法的货权。

确定货权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付款凭证、购销合同、运输单据、商检单、海关完税证明等。 6.3 品质要求

抵/质押物必须产品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同时非标产品不适合作为抵/质押物。

抵/质押物不易变质,才适合做动产抵/质押融资的产品,保质期限必须长

内部资料 请勿外泄

于抵/质押合同6个月以上。 6.4 价值要求

抵/质押物市场价格稳定,价格波动小,便于控制抵/质押物的价值。 大宗商品、流通性强、产品性能稳定,不易过时,和市场畅销的要求则是确保一旦出现贷款企业(借款人)不能还贷,需要处置抵/质押物时,能够及时将抵/质押物变现,债权得到保障。

7.业务推广和业务受理

7.1 推广计划

市场部根据市场需求做出自己的推广计划。 7.2 业务流程

因业务来源渠道不同分为标准操作规程和自有业务操作规程。该项目若由银行、合作社、交易所、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投资公司等合作机构主动提供且已通过其内部信贷审查适用于标准操作规程。公司市场部或者其他部门员工自身开发新项目,适用于自有业务操作规程。 7.3标准操作规程

7.3.1 推荐机构内部已经过会并同意放贷,推荐机构和我司已签定合作协议,其提供贷款企业信息,通知我司和贷款企业联系。业务经理负责填写《客户推荐表》(见附件1),并更新受理台帐。

7.3.2 市场部和质权方、贷款企业联系,对照我公司相关规定收集《企业资料清单》(见附件4),收齐全部资料,落实贷款企业是否愿意配合我司监管工作。然后填制《立项申请及审批表》(见附件2)交监管部和风控部初审,通过后上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总经办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同时签发《业务立项/不予立项通知单》(见附件3)。

7.3.3 对公司审批通过项目,市场部项目负责人负责更新《立项登记表》。对未通过项目,通知相关机构和贷款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填写《不予立项通知单》(见附件3),同时将项目申请资料与凭证归档。

7.3.4 审批通过后,市场部项目负责人和质权人机构负责人、贷款企业法人或其实际控制人联系,说明我司已经初步接受该笔项目,公司将安排监管部项目负责人、风控部项目负责人按公司操作规程对接联系贵机构、贷款企业并进行尽职调

内部资料 请勿外泄

查。

7.4.自有业务操作规程

7.4.1 自有业务操作规程适用于市场部自身开发贷款企业(或者公司其他部门员工推荐贷款企业)。

7.4.2 市场部项目负责人和申请贷款企业对接,了解贷款企业贷款需求,预计贷款规模,贷款企业经营状况和可抵/质押物状况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核实贷款企业是否同意我司做为其寻找信贷机构中间人并且愿意配合公司监管工作。上报部门经理同意后,按照公司制度开始收集《企业基本资料》(见附件4),完成后,填写《客户推荐表》(见附件1)、《立项申请及审批表》(见附件2)交监管部和风控部初审,通过后上报公司总经办审批,签发《业务立项/不予立项通知单》(见附件3)。,审批通过后开始和公司入围信贷机构联系,推荐贷款企业。其后步骤与7.3.3及7.3.4中流程相同。

8.业务办理

8.1 实地考察

市场部项目负责人和质权方机构、贷款企业对接,询问质权方机构对贷款企业的评审意见;以及与贷款企业协调好时间,进行实地考察。 8.2 操作考评

市场部项目负责人、监管部项目负责人、风控专员一起前往实地考察,项目调查人员根据《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贷款企业实地情况调查指引》(见附件5)由市场部负责完成《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由风控部负责填写《项目风险审查报告》。监控设备的安装参见监管部制定的《监控设备考察和安装操作规程》。监管部视频专员负责完成《监控设备安装调查报告》。对于需要购买保险的企业,要求企业配合银行进行相关保险购买,购买保险参照《保险购买指引》。 8.3 考察意见

根据公司开展抵/质押业务的相关规定,调查人员在对项目调查的实际过程中,若发现项目不符合我公司抵/质押业务监管要求,调查人员可以提出终止项目工作进程,并填制《项目终止申请表(见附件6)》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批准后,同时填制《不予监管通知单(见附件7)》通知市场部项目负责人,由市场部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机构联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内部资料 请勿外泄

8.4 项目评审

调查结束后,贷款企业愿意配合我司监管工作,质权方机构没有其他异议,监管部项目负责人回公司制作《监管方案》、《监管方案审批表》(见附件8)、《项目成本预算表》(见附件11)、《项目评审意见表》(见附件9)并附上监管部《监控设备安装调查报告》,上报部门经理、风控部和总经办领导审批,然后由总经办、风控部、监管部、市场部一起进行风险评审会议。经风险评审会议一致通过后,上报质权方机构,协调质权方机构,然后填写《合同报审表》(附件10)将《三方协议》、《双方协议》、《仓库租赁合同》交公司风控部、总经办审批,并落实质权方机构签订《三方协议》时间。 8.5 项目开仓

质权方机构和公司对《三方协议》都无异议后,监管部项目负责人和质权方机构、贷款企业协调好监管项目盘点时间,和监管部协调并准备好驻仓监管员,携带和贷款企业的《双方协议》、《仓库租赁合同》文本,前往现场完成盘点工作和入场相关手续。

现场与贷款企业及其指定现场负责人协调后,落实公司盘点前置条件后,现场人员开始盘点工作,核查贷款企业库存状况并安装监控设备。制作盘点表格,监管部视频专员落实监控信号是否满足公司监控要求。

盘点前置条件:贷款企业同意执行《双方协议》、《仓库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贷款企业愿意配合公司监管工作,包括库存不得低于质押量的底线原则、挂牌公示、落实好监管员食宿办公、监控设备安装条件、贷款企业库存已经准备完成、愿意配合公司盘库、货物堆放合理、大门进出口固定、大门可封闭、仓库产权落实、贷款企业同意投保等。

盘点完成后,审查贷款企业库存是否符合质权人机构要求,安排监管员开始日常监管,制作贷款企业库存清单。 8.6 项目执行

盘库后,贷款企业抵/质押物满足质权人机构要求,也满足公司监管要求,我司通告质权人机构,并要求贷款企业支付监管费和业务咨询服务费,接受质权人机构《出质通知书》,制作《质物清单》,三方签订《三方协议》,与贷款企业完成双方《双方协议》、《仓库租赁合同》签订。核查需要购买保险的企业是否完

内部资料 请勿外泄

成保险购买,完成监管全部手续。

项目负责人填报《开仓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2),上报公司总经办审批通过后,贷款企业也按《双方协议》足额支付监管费和业务咨询服务费,公司按操作规程提交《质物清单》于质权人机构。

9.日常操作管理规程

现场监管参见制定的《监管项目现场监管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监管员手册》文件。

监管部内勤人员负责及时填录和更新《监管业务管理台帐》。

10.风险管理

参见公司制定的《金融仓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金融仓储监管业务风险识别及控制措施》。

11.资料及档案管理

项目开库后,监管部项目负责人在开仓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内勤移交项目申报等一系列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资料、企业基本资料、尽职调查报告、监管方案、三方协议、双方协议、仓库租赁协议。监管部内勤负责对装订成册的项目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监管部内勤把三方协议、监管协议、仓库租赁协议等法律文本交行政部存档,并填写《文件移交清单》,监管部只保留复印件。

按照《四川鸿信金融仓储有限公司档案管理规范》执行。监管项目执行完毕后,监管部内勤应制作《项目档案清单》,并将贷款企业资料、日常监管文档等进行纸质文档统一交公司行政部归档保存,档案保存时间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12.项目附件

附件1客户推荐表.d附件2立项申请及审附件3立项登记/附件4企业资料清单附件5贷款企业实地oc批表.doc不予立项通知单.doc.doc情况调查指引.docx

附件6项目终止申请附件7不予同意监管附件8 附件9项目评审意见附件10合同报审表.表.doc通知书.doc监管方案审批表.doc表.docdocx

内部资料 请勿外泄

附件11项目成本预附件12业务开仓审算表.docx批表.docx

13.附加说明

本规程编写人: 本规程审核人: 本规程批准人: 本规程解释部门:风控部

7 请勿外泄

内部资料

第三篇:2013年动产质押监管业务发展计划

2013年动产质押监管业务发展计划 华西分公司自2012年5月以来开展动产质押监管业务,通过与不同客户实际业务往来及对市场的了解,得出2013年业务发展初步计划。

维护既有监管业物增加2013年业务量

1、 国电物流与重铁巨龙项目:

国电物流与重铁巨龙项目自2012年06月10日正式启动以来,累计发生质物入库9644.365吨,发生质物出库9644.365吨于2012年08月31日华西分公司团结村监管点向国电物流提交《终止监管申请》后监管工作结束。该批次质物在库监管期间,监管点人员与国电物流、重铁巨龙在日常业务往来过程中台账清晰、准确,往来数据传递真实、及时,质物状态良好。此项目运作模式得到国电物流公司认同,也为后续业务的继续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2012年整体钢材市场低迷,国电物流上海监管项目出现重复质押,国电物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变动等诸多因数,导致国电物流内部停业整顿,2012年四季度也未继续开展业务合作。 通过与国电物流西南办事处经理不断沟通,加之重铁巨龙项目良好运作树立的信誉,国电物流预计2013年将继续与重铁巨龙开展动产质押业务,预计2013年一季度开始采用单笔2000万的敞口开展业务。如果市场环境回暖,单笔2000万敞口每月连续做。2013年一季度可完成1亿的监管敞口金

额,监管费收入36万元左右。(注:一季度重铁巨龙动产质押业务按照实际我方履行监管义务而产生监管费,单笔质押结束后需重新签订合同的收入按每笔结算监管费,即监管费收入36万元左右。如果质押业务连续进行则只能收取监管期间内的单次监管费用,即一个季度9万元左右。)

2013年二季度-四季度如能按照一季度模式继续进行,预计重铁巨龙2013年全年会有2.5-3万吨钢材与国电物流合作进行监管。具体敞口金额要根据监管模式而定。如采用每月单笔做的形式。则全年敞口金额为:2.4亿元,监管费108万元左右。如采用既定敞口金额2000万连续做,如2013年全年做3次,则敞口金额为6000万,监管费27万元。 国电物流2013年希望与重铁物流、重铁巨龙合作,在团结村重铁巨龙仓库内29-31跨,设立为国电物流动产质押专属监管库,与重铁巨龙库内其他货物区分开。国电物流则利用东站老巨龙经销商整体搬迁到团结村钢材交易中心,团结村物流基地钢材交易中心启动,在团结村钢材交易中心内设点,针对市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开展动产质押业务,但质押物必须全部存放在团结村重铁巨龙库内国电物流专属监管库内,监管人必须为重铁物流公司。如次计划能顺利实施团结村重铁巨龙库内29-31跨国电物流专属监管库可存放线材

4.5万吨,敞口金额可达到1.8亿元。监管费81万元左右。或者盘元1.5万吨。敞口金额可达到6000万,监管费27万

元左右。此项目具体情况要等国电物流内部停业整顿结束后正式开始洽谈。但目前国电物流已在和重铁巨龙接触探讨明天合作计划。

2、 港太商贸与浦发银行项目:

港太商贸与浦发银行合作项目自2012年9月7日正式启动以来,累计发生质物入库3136.9吨,发生质物出库2007.9吨,在库监管1129吨。该项目质物在库监管期间,监管点人员与港太商贸、浦发银行在日常业务往来过程中台账清晰、准确,往来数据传递真实、及时,质物状态良好。 关于2013年业务开展,通过了解港太商贸现目前合作的银行我公司还未取得资质,其监管量较大,是明年潜在的发展业务。港太商贸现合作银行主要为:山东恒丰银行敞口金额为1亿元,民生银行敞口金额1亿元,中信银行敞口金额1亿元,现目前重铁物流已取得中信银行资质,后期进一步与港太进行协商,开展新业务。目前港太监管业务发生的监管仓库主要在436处、铁17局、恒强等几家大型仓库,2012年12月19日团结村物流基地重铁巨龙钢材交易中心正式启用后,如果能将港太存放在其他仓库的线材转运到团结村进行仓储和质押,预计2013年争取先行与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各自合作一笔,每笔2000万左右敞口金额,监管费18万元。

3、 旭龙储运与哈尔滨银行项目

目前重铁物流已与旭龙储运、哈尔滨银行签订动产质押业务,敞口金额2000万元,监管费9万元。该项目还未正式开展,2013年通过重铁物流与重庆巨龙良好合作争取明年实施重庆巨龙仓库整体监管项目,预计2013年监管敞口金额4亿元,监管费180万元。

积极参与银行资质审核入围开发新业务

前期大学城招商银行到团结村重铁巨龙项目监管点与重庆东港太商贸项目监管点多次进行实地考察,对重铁物流既有监管项目操作模式较为认同,2013年应积极开展与各家银行的资质审核入围银行范围的扩大来增加业务量。目前我司只与浦发银行、国电物流有合作开展业务范围较狭窄,2013年在已取得资质的银行范围内,力争每家银行做一笔质押业务,通过良好的操作模式和信誉已点带面,大力开拓新业务。

选取目标客户宣传自己优势走入市场开展业务

通过2012年半年时间业务开展,积累一定现场操作经验,在业界小范围内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形象。通过与以合作客户的介绍,制作重铁物流公司的宣传册针对重庆地区几大钢材交易中心:龙纹钢材市场、恒盛钢材市场、老龙纹钢材市场、福道钢材市场等进行考察、宣传。这几大钢材交易中心的钢材销售量占重庆地区钢材销售量85%以上,其中动产质押业务量占一半以上。

选取市场上有潜在需求的目标客户主要是重庆地区几家大型建材、板材贸易商:重庆江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兵工西南物资有限公司、重庆月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永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长卓贸易有限公司等进行上门拜访和宣传。这几家客户是重庆地区相对较大型的钢材贸易商,如重庆江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钢材销售量为32万吨,其中建材20万吨、板材10万吨、冷轧2万吨,其如此大的销售量必然存在动产质押业务。

通过走访了解宣传,力争在2013年一季度在不同钢材种类不同交易中心发展一笔1000万左右的动产质押业务,预计监管敞口金额到达5000万元,监管费22.5万元。

第四篇:汽车质押业务流程

汽车质押短期借款业务运作流程

产品:个人全款车、按揭车质押短期借款

产品介绍:为车主提供车辆评估价值最高10成短期贷款服务,具有额度高放款快等优势。 涉及部门:总部风控中心、总部评估中心、销售部、运营部、风控部、网络部、财务部 第一步、客户接待

由销售部提交客户,并与客户初步沟通,运营部负责客户接待,发起业务实施流程,填写《审查审批表》客户、车辆基本信息,收齐相关证件交给风控部审查

第二步、车辆评估

运营部通知风控部安排检测评估师对意向客户的车辆进行检测评估并出具《检测评估报告》报总部评估中心确认评估金额后交给运营部。(需留存5张车辆照片提交网络部)

第三步、客户资料调查

由风控部负责对车主身份信息进行调查,查询材料包括身份证(是否涉及诉讼和被执行),车辆信息调查,查询材料包括行驶证、登记证书、保险卡(查询违章、查封、抵押),调查完毕在《审查审批表》相关事项上签字并给出放款额度建议、风控措施要求给运营部。

第四步、确定贷款金额

根据《评估报告》、《审查审批表》调查结论结合销售部与客户沟通洽谈的结果,由风控部、运营部相关责任人在《审查审批表》上签字,并提交总部风控中心申请确认放款额度

第五步、签订合同

确定审查审批完毕后由运营部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车辆买卖协议》、《车辆过户委托书》、《借条收据》、《车辆交接单》;客户签字须照相留存

第六步、办理抵押登记或过户

根据风控措施确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过户的由运营部派专员前往车辆上户所在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或过户手续。

第七步、收集客户资料

运营部专员负责收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保险单、车钥匙、车主身份证照片与复印件,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协议等并建档,同时将《车辆交接单》给风控部。

第八步、车辆交接质押入库

风控部凭《车辆交接单》接收车辆,收到客户车辆后临时停放在公司所在地下室停车场,当面给客户确认车辆交接手续内容。安装完屏蔽器后车辆当天必须移放至专用停车场并将车辆上锁(方向锁、轮胎锁),以上动作完毕开《入库单》交给财务部。

第九步、放款收费

确认以上流程办理完毕后由运营部根据《审查审批表》出具《放款通知书》交给财务部,财务部收到《入库单》《放款通知书》《借据收据》后安排在20分钟内放款给客户。财务部根据《放款通知书》利率标准扣除或现金收取利息、档案管理费、停车费等。

第十步、项目上线

放款流程实施完毕当天由运营部收集押品照片及资料提交线上《融资明细表》,网络部实施上线发布

第十一步、贷款本金利息回收

在贷款本、息到期日前5天由运营部分三次电话和短信提醒客户还款付息时间和金额,并填写《收款通知书》交给财务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贷款本金或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财务部确认收到应收资金后10分钟内书面回执运营部,贷款到期的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出具《出库单》《收款回执》给风控部退还质押车辆。

第十二步、贷款展期

客户最晚于到期还款日前2天申请贷款展期,由风控部组织审贷会确认展期条件后由运营部与客户完成办理展期条件并签订展期协议,收取利息及相关费用。

第十三步、逾期处理

如果财务部确认在客户还款、付息日内未收到客户资金,即日内出具《逾期通知书》给风控部,风控部随即启动风险防控措施,电话催收2日内付款的视为正常还款,超过2日启动上门催收,客户需支付违约金,上门催收5日未果即启动处置程序或法律诉讼。

第十四步、车辆处置

风控部确认客户无力偿还,由审贷委员会确定启动处置程序,风控部发起执行处置程序,落实买家后签订相关买卖协议并出具收款通知给财务部,财务部确认收到定金并出具书面通知给运营部,风控部在运营部取得车辆相关手续后前往仓库取车与卖方办理过户提档转籍手续,办理完毕(短信加电话)通知财务部收尾款,财务部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短信加电话)通知风控部,确认款项收取完毕风控部方可与买方交接车辆。

资料管理(纸质): 运营部:《审贷审批表》、《借款合同》、《二手车买卖协议》、《过户委托书》、《车辆交接单》、《车主身份证照片与复印件》、《借据收据》、《放款通知书》、《收款通知书》、《融资明细表》

财务部:《收款回执》、《出库单》

风控部: 《评估报告》、《入库单》、《逾期通知书》

车辆手续管理:

风控部:《车辆交接表》、车辆、行驶证原件、登记证书原件、保险卡原件、车钥匙

文件传递流程图

《审查审批表》 客户信息运营部填写——交风控部审查签字——运营部实施流程并存档 《评估报告》 评估师填写——交运营部存档

《借款合同》《二手车买卖协议》《过户委托书》 运营部与客户签订存档

《借据收据》《放款通知书》《收款通知书》 运营部运作流程完毕填写——交财务部执行

并存档 《车辆交接单》 一式两份由运营部与客户签订——交风控部实施保管——交给还客户 《入库单》 风控部收到车后填写——交财务部存档

《收款回执》《出库单》财务部收款后填写——交风控部执行并存档 《逾期通知书》财务部填写——风控部执行催收并存档

《融资明细表》流程全部完成由运营部填写——交网络部上线发布

档案编号

所有文件单据需统一编号,便于存档查验。 编号方法例:(成都)蓉—办理时间—当天第几笔 如:蓉2015020301

第五篇:抵押和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基本分类

一、 抵押贷款

1、 抵押物: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自有产权房屋,已具备“房产证”。

2、 抵押流程:

(1) 持房产证到产权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询问该房产是否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如得到可以办理的确切答复,持“房产证”及有关个人资料到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办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申请;

(3)银行指定房产评估机构对申请人提供有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提交房产评估报告,按评估价值的5‰ 收取评估费;

(4) 银行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 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5) 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6) 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二、 质押贷款

1、 质押财产: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权利凭证,包括:

(1)有价证券。包括银行代理发行的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政府债券(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质押的除外);

(2) 银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库券(1999年以后发行的); (3) 银行签发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和定期一本通存折; (4) 银行认可的其它合法、有效的权力凭证。

2、 质押流程:

(1) 持权利凭证到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办机构申请质押的贷款; (2) 审核质押权利凭证,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质押登记;

(3)银行收妥质押权利凭证,进行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权利凭证面额的90%,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4)银行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户中。

三、 组合贷款

借款人可以抵押或质押权利凭证申请同一笔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贷款额度按两种担保方式允许发放的贷款额度累计,贷款流程同上。

四、年利率计算:按照人行利率同步执行!以下仅供参考之用!

第二、各式贷款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

商品房开发项目贷款面向经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为了满足商品房开发资金不足时的短期、中期、长期项目融资需求提供的贷款服务。 申请条件:

1.取得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批复。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范,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复。

3.项目开发取得合法、有效批件。项目建设用地为出让性质的,应根据该项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已开始销预售的项目,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4.已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长于贷款终止时间。 5.企业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在贷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并办理结算业务。

7.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8、贷款项目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9.将财产抵(质)押给银行或落实银行可接受的还本付息连带责任保证。 需提交如下资料: 1.借款人营业执照。

2.借款人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3.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发并通过年检的借款人资质等级证书。 4.借款人贷款证(卡)和资信证明材料。

5.借款人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关于同意借款的决议。

6. 借款书面申请报告(需较详细的介绍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项目情况及贷款需求,资金使用明细)

7.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经过法定程序)。

8.经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有权部门核准的借款人近三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9.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批文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0.贷款项目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优质客户申请项目贷款时上述“四证”暂时不全(含批准开发面积不全)的,优质客户应提供“四证”落实计划,保证贷款发放前取得齐全的项目开发批件;其他非优质客户申请项目贷款时,应提供齐全的“四证”。项目已开始销预售的,还需提供合法、完整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11.项目所在地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投资概(预)算书、施工进度和资金运用表、七通一平的落实资料。

12.项目资本金来源及落实的资料。

13.采取担保贷款方式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保证人、抵押物有关资料。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供抵押物保险单或同意投保的承诺函。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还要提供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设定抵押的证明。 14.项目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和以往工作业绩材料。 15.联合开发合同、协议。

16.银行及操作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经营性物业贷款

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银行向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以其所拥有或购置的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并以其经营收入进行还本付息的贷款。经营性物业是指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性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综合收益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商务办公楼、星级宾馆酒店、综合商业设施等商业用房。 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其拥有或购置的经营性物业已经投入商业运营,并对其拥有或购置的商业房产有独立的处置权。 需提交如下资料:

1、借款书面申请报告(需较详细的介绍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项目情况及贷款需求,资金使用明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年检手续;国内注册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正常,预期经营收益良好。

3、具有贷款证(卡),并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信用等级符合银行贷款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关于借款的有效的董事会决议/办公会决议,出具董事会同意将其拥有或购置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物的决议。

5、签订项目资金监管协议,承诺有关项目物业的所有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贷款行办理,接受银行对物业营运收入、支出款项的封闭式监管。

6、企业章程复印件及国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8、企业贷款卡卡号、密码。

9、企业公章清样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清样。

10、经营物业的租约、租户清单及租金入账证明。

11、企业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

12、银行及操作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个人资产抵押贷款 七天可放款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贷款期限: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20年;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利到期日,最长不超过5年;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同时申请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银行按照期限最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截止后不允许继续支用剩余额度。

4、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的贷款利率上浮10-15%执行。

5、担保方式:以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明细:

房产证复印件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 借款人结婚证原件 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 借款人照片一张 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配偶户口本原件 借款人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借款人配偶照片一张 借款人收入证明 借款人配偶收入证明 借款用纸及其它资料 借款人收入流水帐单

(四)二手房贷款 五天放贷

借款人(买方)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本复印件(全印)

3.外地户口提供工作居留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 5.学历证明复印件

6.收入证明原件(固定格式) 7.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银行存款流水复印件(半年以上) 卖方: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本复印件(全印)

3.外地户口提供工作居留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 5.《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6.原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如有)

7.委托他人代售房屋的,应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若售房款由受委托人代收的,授权委托书中要明示由受委托人代收房款并将售房款划往受委托人帐户。 注:买方卖方如为已婚,配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同上。

(五)个人汽车贷款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个人收入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提供家属收入或财产证明; 4.婚姻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以外抵押的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质押的权利凭证,抵押房地产权属证明和评估证明,第三方保证的意向书等;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营运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义、租赁协议等。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通过银行开办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在部分大中城市,银行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中心专业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中心也是汽车贷款的专业受理机构。 2.办理流程:

①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②调查。调查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客户提交材料的内容真实性进行调查,评价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③审批。由有权审批人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抵押情况、质押情况和保证情况,最终审批确定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额度有效期。

④发放。在落实了放款条件后。客户根据用款需求,随时向银行申请支用额度。 ⑤贷后管理。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实行保证或信用方式的应对保证人或借款人的信用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提供协助。

⑥贷款回收。贷款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从约定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借款人也可以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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