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监督范文

2024-05-09

检疫监督范文(精选11篇)

检疫监督 第1篇

1 实施机打出证, 严把入场关

2014年在产地检疫机打出证的基础上, 又全面开展了屠宰检疫机打出证工作, 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 从入场查证验物看耳标佩戴率开始, 外进生猪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A) 》, 本地生猪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B) 》, 入场生猪耳标齐全, 曾查到过有用旧式印有邮政编码的耳标、有用生产管理耳标代替免疫二维码耳标的, 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为使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证标齐全, 我们先后采取了各个击破、重点蹲守、巡回检查等做法。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要求屠宰点严格执行查证验物和做好入场记录。对重点、难点屠宰场, 先开展宣传, 张贴《关于规范检疫程序整顿检疫秩序的通知》, 发放《致全县养殖、屠宰业户》信。把屠宰户、运输户和屠宰场相关法律法规一一列出, 重点突出经营、运输屠宰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及耳标的处理条款, 做到人手一份, 家喻户晓。接着是蹲守查堵, 监督所安排专人同检疫员、屠宰场工作人员一道, 24小时值班, 凡是证标不全、证物不符的, 一律不得入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查验入场动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标识, 严格按数量回收检疫证和耳标。日常做好巡回检查, 形成了严格的入场登记、验证、查标的常态化管理。

2 及时狠抓产地检疫

屠宰检疫实施机打出证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产品B) 的填写, 要求每头猪必须完整的按照检疫程序操作后, 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A或动物B) 检疫证号、耳标号, 才能顺理成章的完成动物检疫合格证 (产品B) 的出具工作。

实施机打出证以来, 突显出在屠宰检疫环节产地检疫证回收、耳标回收存在的种种问题。通过整治和理顺, 发现产地检疫严重滞后, 较大程度影响了屠宰检疫机打出证工作。

2.1 宣传不到位, 尽管产地检疫喊了多少年, 养

殖户甚至不知道产地检疫是咋会事, 不申报不检疫, 出栏生猪不愁卖;每年给各乡镇下达了产地检疫任务数, 各站都是以不同方式把钱拿上了事。

2.2 监管不到位, 尽管各乡镇都设立了动物检疫申报点, 但产地检疫没有真正全面开展起来, 从前几年回收的产地检疫票据看, 不是全年均衡开展工作, 而是年底突击撕票;产地检疫任务应从养殖户、养殖数量、出栏量入手, 针对养殖情况的不同下达。考虑很少外调生猪, 产地检疫又入不敷出, 检疫监管没有对此予以足够重视。

2.3工作不到位, 各乡镇站主观不努力, 强调养殖户不来报检, 没法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没有主动采取各种办法开展此项工作;被动开展产地检疫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收不抵支”。另一方面, 大多养殖户多在偏远山区, 交通不便, 冬天坡陡路滑, 产地检疫工作困难重重, 由于交通工具的原因, 各乡镇产地检疫夏天好于冬天。

为此抓了以下工作: (1) 对养殖户进行宣传、监管, 让养殖户在出栏前主动报检, 检疫人员及时实施产地检疫, 查补耳标, 进行尿检, 出具检疫证明; (2) 进入屠宰场环节, 严格查证验物, 严把入场关, 让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B) 的猪难以入场, 不搞产地检疫就没法卖猪; (3) 驻场检疫人员索证验证, 及时索要并核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B) 后才准预屠宰, 否则不予检疫出场、不准销售; (4)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按月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A、动物B) , 每月按屠宰量核对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产品B) 和耳标, 相差较大的进行驻点、驻场整治。

3 严格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2014年, 局长到屠宰点调研工作时发现, 个别屠宰点检疫章没有专柜上锁保管。在露水河镇召开以证章标志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检疫工作现场会。自此严格证、章、标志管理活动全面展开。

3.1乡镇检疫工作由4~6人承担, 过去是在班不在班的, 都有检疫票和有价证卷。改为只有当班检疫人员有检疫证卷, 一般是每周、每十天换班, 要求搞好交接班, 检疫证、有价证卷按顺序使用, 克服以往两三班检疫人员, 两三套检疫证卷同时使用, 回收和上缴时杂乱无章的现象。

3.2 适时调整检疫费、检疫票据上缴时间。过去1 4 个乡镇中, 大的乡镇每月上缴检疫票证, 小的乡镇则2、3个月上缴一次。为强化监督, 无论乡镇大小检疫量多少, 一律每月20日前上缴检疫费和票证。回收时认真核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产品B) 、检疫数量、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A、B) 数和耳标数, 对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的当场指出, 对无收费章、无签字的予以纠正, 对回收的检疫证、耳标与检疫数量不符的, 查找原因予以解决。

3.3 加强乡镇证章标志管理的同时, 县监督所对2 0 1 3 年票证领取、回收情况做了检查, 查出个别站有遗漏现象。因此, 调整检疫费上缴时间, 加强票证管理, 严格领取、发放和登记工作, 要求乡镇设专人、专库、专帐管理, 责任明、帐目清, 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4 强化日常监管

为强化日常监督工作, 我们收集整理了12个屠宰点日平均屠宰量和每天开始屠宰与结束时间。并准确掌握10个集贸市场的逢集时间, 以便于我们对集贸市场和屠宰点开展监督。

绘制了前三年屠宰检疫数量图, 分析研究监管重点时节。

充分利用“动检e通”定时检查各站点产地检疫量, 为强化管理, 设专人利用《动物卫生监督 (检疫) 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动物检疫合格证 (动物B监督检查) ”逐一核对, 10 d调度一次,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检疫监督 第2篇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实践的需要和理论的高度充分阐述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的关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障,三者是互相促进,共同发挥作用,缺一不可的关系。那么在强化教育,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如何来进行有效的监督,以

监督掌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笔者以为,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提高监督效力。

一、完善监督体制、保障行使监督权力、确保监督效果[文章-http:///帮您找文章]

关于监督,《实施纲要》对监督的重点对象、监督内容以及重点监督领域、重点环节、监督的形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所谓监督,就是监督所有拥有公共权力的人是否正确行使权力。而拥有公共权力的人当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又是监督的重点对象,监督的内容,就是对他们在人财物的管理使用上进行监督。那么由谁来监督?怎样监督?通过哪些形式来监督,《实施纲要》规定了六种监督形式,即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应该说,通过多年的实践,六种监督都是有效的监督形式,都发挥出了应有的监督作用。但是一些监督形式,往往只是问题发生后的一种披露、曝光和惩处,是事后的监督,比如说: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而一些监督形式由于受限于很多因素,也不能完全发挥出其监督效能。因此,夷以为,在充分发挥多种监督综合效能的同时,应着力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则责无旁贷地落在了专门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肩上。因此,必须强化专门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提高监督权威。特别是要在监督体制和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当前在实践中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甚至有的存在监督不了的问题,从一些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犯罪的原因可以看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领导干部的权力过大和失去监督而造成的。所以加快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和体制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1、完善体制,提升格局,垂直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实行垂直管理,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管理,人财物不受制于地方的制约,才能放开手脚,大胆监督,大胆管理,才能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监督的效能。

2、增加编制、扩大纪检监察队伍,设立专司监督工作处室。监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预防工作,加强事前、事中监督,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是实施纲要的精神所在。事前、事中监督,顾名思义就是在未发生问题前的监督,是正确行使权力和规范用权的保障方式。那么要强化监督,就必须扩大监督队伍,在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专司监督职责。而现有的人员配置、机构设置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人力的限制,机构的不健全,使工作重点只能放在一般性的教育、下文件和事后处理上,而不能深入实际开展实实在在的监督工作,使监督的作用和效果不能完全显现出来。

二、制定监督法规、提高监督权威,明确监督职责和奖惩制度,保证监督效果

1、要使监督收到实效,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法规,将监督内容和监督事项,监督程序,回避监督的责任处罚,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责及失职处罚等等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作出强制性规定,提高监督机关的监督权威。

2、监督部门的工作应渗透到被监督部门和监督对象的可触及部位。

3、明确监督事项报告责任,实行被监督部门和对象接受监督情况与干部提拔任用和考核挂钩,拒绝和回避监督者将受到处罚。所辖被监督部门党委、党组必须及时报告研究重大事项工作计划,请求监督部门参与,主动接受监督。监督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派出人员进行监督。

4、制定监督工作制度,建立监督档案,进行跟踪监督。专门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工作制度,同时,对所辖部门设立监督档案,对每个部门及主要领导干部设立相应的监督档案,根据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对被监督对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作出评价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工作总评和个人晋升条件。

5、明确监督职责,实行责任考核。监督部门应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于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和发生失职行为的应分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监督人员应深入实际,经常性了解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社会交往情况,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列席各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进行指导和监督,主要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情况以及研究重大事项的情况。对研究事项、内容、程序、结果进行监督。通过这种参与过程的提醒、指导和监督,对预防职务犯罪和减少腐败问

文章标题: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权威确保监督效果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实践的需要和理论的高度充分阐述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的关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障,三者是互相促进,共同发挥作用,缺一不可的关系。那么在强化教育,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如何来进行有效的监督,以监督掌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笔者以为,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提高监督效力。

一、完善监督体制、保障行使监督权力、确保监督效果[文章-http:///帮您找文章]

关于监督,《实施纲要》对监督的重点对象、监督内容以及重点监督领域、重点环节、监督的形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所谓监督,就是监督所有拥有公共权力的人是否正确行使权力。而拥有公共权力的人当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又是监督的重点对象,监督的内容,就是对他们在人财物的管理使用上进行监督。那么由谁来监督?怎样监督?通过哪些形式来监督,《实施纲要》规定了六种监督形式,即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应该说,通过多年的实践,六种监督都是有效的监督形式,都发挥出了应有的监督作用。但是一些监督形式,往往只是问题发生后的一种披露、曝光和惩处,是事后的监督,比如说: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而一些监督形式由于受限于很多因素,也不能完全发挥出其监督效能。因此,夷以为,在充分发挥多种监督综合效能的同时,应着力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则责无旁贷地落在了专门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肩上。因此,必须强化专门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提高监督权威。特别是要在监督体制和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当前在实践中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甚至有的存在监督不了的问题,从一些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犯罪的原因可以看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领导干部的权力过大和失去监督而造成的。所以加快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和体制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1、完善体制,提升格局,垂直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实行垂直管理,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管理,人财物不受制于地方的制约,才能放开手脚,大胆监督,大胆管理,才能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监督的效能。

2、增加编制、扩大纪检监察队伍,设立专司监督工作处室。监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预防工作,加强事前、事中监督,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是实施纲要的精神所在。事前、事中监督,顾名思义就是在未发生问题前的监督,是正确行使权力和规范用权的保障方式。那么要强化监督,就必须扩大监督队伍,在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专司监督职责。而现有的人员配置、机构设置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人力的限制,机构的不健全,使工作重点只能放在一般性的教育、下文件和事后处理上,而不能深入实际开展实实在在的监督工作,使监督的作用和效果不能完全显现出来。

二、制定监督法规、提高监督权威,明确监督职责和奖惩制度,保证监督效果

1、要使监督收到实效,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法规,将监督内容和监督事项,监督程序,回避监督的责任处罚,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责及失职处罚等等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作出强制性规定,提高监督机关的监督权威。

2、监督部门的工作应渗透到被监督部门和监督对象的可触及部位。

3、明确监督事项报告责任,实行被监督部门和对象接受监督情况与干部提拔任用和考核挂钩,拒绝和回避监督者将受到处罚。所辖被监督部门党委、党组必须及时报告研究重大事项工作计划,请求监督部门参与,主动接受监督。监督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派出人员进行监督。

4、制定监督工作制度,建立监督档案,进行跟踪监督。专门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工作制度,同时,对所辖部门设立监督档案,对每个部门及主要领导干部设立相应的监督档案,根据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对被监督对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作出评价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工作总评和个人晋升条件。

5、明确监督职责,实行责任考核。监督部门应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于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和发生失职行为的应分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监督人员应深入实际,经常性了解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社会交往情况,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列席各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进行指导和监督,主要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情况以及研究重大事项的情况。对研究事项、内容、程序、结果进行监督。通过这种参与过程的提醒、指导和监督,对预防职务犯罪和减少腐败问[page_break]题将会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

总之,只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督体制、机制和制度,才能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体现其前沿效果,才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止腐败工作奠定起坚实的基础。

检疫监督 第3篇

关键词:苗猪市场;防疫检疫;市场监管

中图分类号:S4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10-0192-1

苗猪市场是苗猪流通的主要场所,也是生猪疫病的疫源之一,加强对苗猪市场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生猪疫病,是保障养猪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體健康的重要一环。近年来苗猪市场交易活跃,仔猪调出调入频繁,增加了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同时发现,个别地方随意设立仔猪交易市场,市场监管和检疫把关不到位,出现多起外调仔猪发生疫病,给养殖户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笔者认为要保障苗猪市场的正常流通及健康发展,降低养殖户风险必须明确基层畜牧兽医站为苗猪防疫检疫主体力量,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加强苗猪防疫检疫

1.1 检疫人员必须熟练准确区分健康苗猪和发病苗猪

健康苗猪的主要表现:两眼前视有神,摇头摆尾,呼吸均匀,起立敏捷,步态平稳,皮毛整齐有光泽,喂后腹部圆满,捉拿时挣扎有力。常排粪便,粪软尿清,体温正常。

发病苗猪主要表现:寒颤、抽搐,眼屎多,行态不正常,跛行,严重气喘,呼吸困难,有浓性鼻涕,皮肤有出血斑点,指压不退色,体温在40℃以上,贫血毛长,肚子大的榄核形猪,反应迟缓,挣扎无力,叫声嘶哑,有呕吐,表现不安或沉郁,体表淋巴结肿大头部水肿,粪便有多量粘液或血液。

1.2 建立苗猪户口薄实行承包服务

建立苗猪户口掌握苗猪流动情况,是加强产地检疫的重要一环,苗猪户口薄可由乡镇分片兽医或村防疫员对农户饲养的苗猪按户逐头分类登记建卡,一户一卡,一村一簿,集卡成册建成苗猪户口薄,由村干部和饲养户签字作为监督报检的依据,由乡镇兽医站派专人管理。同时分片兽医或村防疫员对农户饲养的苗猪实行承包服务,农户在交纳了规定费用后,猪的防疫、检疫、医疗、驱虫、阉割等有关事项全部由兽医负责,发病则免费治疗,万一病死还有补助。

1.3 检疫员出具产地检疫证前必须登门检疫

凡出具苗猪产地检疫证明必须登门检疫,登门开证,不允许不登门就出具检疫证明,甚至不见猪就开证的不法行为。对检疫力量弱,人员少且地区人口密度小,动物饲养分散的可在乡镇或村内设立产地检疫报检点,实行定点定时集中检疫。检疫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畜禽产地检疫规范》的程序进行逐头检疫,一头一证。

2 加强苗猪交易管理

2.1 苗猪交易坚持市场准入制度

饲养、经营苗猪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主动接受基层动物防疫部门的监测、监督,做好生猪疫病的免疫、预防工作。经营苗猪的中介人员必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同时基层兽医部门还要积极帮助苗猪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注明苗猪来源,销售去向、数量、免疫检疫情况,建立苗猪销售可追溯制度。对恶意逃避检疫的取消其经营许可资格。

2.2 对进入市场交易的苗猪实行查证验物

所有苗猪必须凭免疫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进行交易,进场时必须经检疫人员的查证验物,对持有有效期内产地检疫证明和持有耳标的苗猪准予其进行合法交易,对无有效期内产地检疫证明和无耳标的苗猪必须进行补防补检,并加收一定的费用。对进入市场交易了的苗猪产地检疫证加盖“已交易”证明由购买户保存,对未完成交易的苗猪产地检疫证在有效期内可保留到下次交易。同时在上市的苗猪中不论有无产地检疫证明或运输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后,发现有病状一律禁止买卖,并妥善处理。

2.3 加强外地购进苗猪的入市管理

承载运输苗猪的车辆装运苗猪前,必须到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检消毒,进行登记。动物防疫部门要派人到场进行踏圈检疫,凭免疫耳标、免疫记录及临床检查健康状况,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做到谁检疫,谁收费,谁出证,谁负责。苗猪到达目的地后,要及时向当地动物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查证验物和消毒等工作,必须严格隔离饲养观察十四天以上,并按规定进行免疫,经检疫人员临栏检疫合格后,凭县动检站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

3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3.1 强化免疫标识监督执法

完善免疫标识的发放、使用、回收、登记管理,专人负责、专账登记、实行账务管理。严禁把耳标发放到交易人员手中或随意堆放在交易场所。严格执行一标一畜制度。做到耳标发放、回收有凭据,使用有计划,责任可追究。加大对使用假标识、假检疫证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检疫监督规范、有效。

3.2 建立苗猪交易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

逐步取缔零散经营行为,建立综合苗猪经营市场,进行集中、规范经营。对苗猪市场实行专人监管、实时监管,落实市场和车辆消毒、隔离观察、定期休市等制度,逐步建立仔猪交易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无《兽医卫生合格证》或《营业执照》开业的且拒不补办;场外成交或私下销售苗猪的;阻挠、拒绝防疫检疫;出示无效检疫证明或标记的行为责任人要严厉制止,限期改正。对拒绝整改者要吊销《兽医卫生合格证》。对多次违规销售苗猪甚至引起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的,要联合多部门查处,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3.3 兽医为主多部门配合

基层畜牧兽医站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农林、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既要明确责任,又要搞好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建立热线实行信息共享,定期通报苗猪市场面上动态情报信息、整体运行状况,争取支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实施到位,规范推进,坚决不让问题苗猪进入市场、流出市场,树立诚信优质的市场形象。

参考文献

[1] 张正仁.建立生猪防检联包制度保障 生猪生产发展[J].贵州畜牧兽医.2000.04:25.

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研究 第4篇

1.1 地方检疫监管部门与群众的防疫意识薄弱

现阶段, 大部分地方畜牧兽医部门在防疫方面投入了过多的精力, 反而忽视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另外, 因为动物监管的数量很多, 而且防疫监督的范围相对广泛, 所以, 所接触的人员也十分复杂, 导致监管工作的难度提升, 甚至在短时间内无法见到成效。因此, 很多地方负责部门就会忽视其作用, 最终难以落实动物的检疫工作。同时, 基层群众防疫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严重缺失, 而且对于检疫工作的了解不够深入, 在传统思想的作用下, 很容易发生逃避检疫或者拒检的问题。另外, 在采购动物产品时, 也没有养成索要检疫证明的习惯, 在这种用户监管严重缺失的背景下, 很多不符合要求的动物产品占据了市场, 严重威胁着用户健康。最后, 在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方面, 特别是动物在销售至形成动物产品整个过程所接受的检疫, 都使得商户的误解更深, 所以严重阻碍了检疫工作的正常进行。

1.2 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足

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配套的问题, 所以, 很难发挥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价值。其中, 《动物防疫法》在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是唯一的法律依据, 同时也是地方出台细则与行业规定的参考依据。但是, 自此以后, 并未出台与之相配套的法规, 导致法律的威慑力严重不足, 而且法律空白现象十分明显, 致使基层执法过程中缺少执法的依据。另外, 现阶段动物检疫技术规范缺少国家与行业标准要求, 因而导致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执法解释与强制性措施都不充足, 严重制约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1.3 检疫监督工作不到位

在完成动物检疫处理工作后, 在中途进行转手调运时, 动物很容易发生疾病或者死亡, 一旦进入黑市交易, 那么就会直接传播疾病。然而, 在经过检疫并进入到屠宰场的动物, 由于长期处于屠宰场的环境而发生疫病。另外, 调出地检疫合格的动物会直接分散至养殖户或者是与当地动物混群饲养, 也同样容易引起流行疫病, 最终增加经济损失。

2 完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具体措施

2.1 发放监管动物防疫合格证

应当针对从事畜禽或者产品屠宰与加工等方面的单位与个体经营者防疫合格证的发放给予重视, 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屠宰场与兽医等多方面卫生条件, 一定要吻合相关管理办法, 并且设立和屠宰量相吻合的卫检机构, 引进化验设备并安排固定数量的检疫工作人员, 及时隔离病害畜禽, 并且合理地设置出处宰间污水与杂物的处理装置, 全面改进并完善兽医防疫与消毒等方面的机制[1]。

2.2 建立健全动物检疫法规

应当在短时间内出台配套于《动物防疫法》的相关法规, 使得执法法律依据得以增强, 全面提升执法工作人员的可操作性。因为《动物防疫法》执行时间较长, 所以, 在现代进出口与市场形成并发展的背景下, 已经有很多条款内容难以满足发展的需求, 无法实现国际接轨。因此, 必须要充分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 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者是作出执法解释[2]。另外, 应当针对乱收费用等违反安全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 针对违法缴获的作案工具应当设立出封存权。针对此, 需要在短时间内出台与法律内容相配套的法规, 使得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范畴得以拓展, 确保基层执法人员能够有法可依。

3 结语

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不仅能够监督并约束检疫活动, 而且对于市场秩序的有序性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 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促进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才能够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

摘要: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十分明显, 是一项管理工作, 能够严格监督并约束检疫活动, 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基于此, 分析当前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 以供参考。

关键词: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畜禽

参考文献

[1]王涛, 刘欣.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J].兽医导刊, 2015 (6) :20.

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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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新

政办发明电〔2007〕25号)内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下面,就我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畜牧业发展概况

全县辖8个乡镇场,总人口7.18万人(农牧业人口),由汉、蒙、维、哈、回等19个民族组成,有可耕地面积49.5万亩,天然草场面积619.2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601万亩。据统计,2006年末,全县牲畜存栏达37.26万头(只),同比减少8.4%,其中:农区牲畜存栏11.93万头(只),同比减少17.33%;牧区牲畜存栏25.33万头(只),同比减少3.48%。全县能繁殖母畜24.22万头(只),母畜比例达65%,繁殖成活仔畜27.57万头(只),成活率98.9%。牲畜出栏数30.73万头(只),出栏率75.54%;商品畜26.45万头(只),商品率64.3%。家禽年末存栏11万羽,同比增加26.29%;禽蛋产量684吨,同比增长0.15%。年内,肉类总产量达7432吨,奶类产量6752吨,绵羊毛产量673吨,山羊绒产量8445公斤,各类皮张219258张。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和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工作部署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上下把对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提高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上来,把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为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活畜禽市场秩序工作,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特制定了《温泉县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阶段任务,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活畜禽经营行为监管;质检部门负责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负责活畜禽市场外经营行为的巡查监管;县经贸部门负责严把活畜禽市场开办条件审批。并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实行联防联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专人,切实加强市场检疫监管力度,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畜禽及畜禽产品上市销售,县畜牧兽医局加大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县城内活畜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和禽类屠宰点进行了走访、检查,针对活禽宰杀条件简陋,屠宰场卫生消毒不彻底等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责令从业人员限期整改。

三、以检促防,以监促检

(一)切实加强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力度,有效防止了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一是努力推进牲畜定点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建设。目前,我县已建成定点屠宰场3座(博镇1座、哈镇2座)、活畜市场5座(博镇、哈镇、安乡、呼场、查乡各1座),有效带动我县畜牧业朝着正规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检疫,以检促防。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力度,有效防止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①建立健全动物监督检疫机构,配强配齐“两员”(检疫员、监督员)队伍;②在全县实行了产地检疫,杜绝无免疫耳标和免疫卡的牲畜上市销售,并对这类牲畜及时进行补免和耳标佩带;③在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员,严格查证验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④发挥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严防重大动物疫病传入。在强制免疫和牲畜转场时期,在赛里木湖设立临时公路动物防疫消毒检查站,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县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和车辆消毒,设置免疫隔离带,确保外地动物疫病不传入。

据统计,2006年我县完成屠宰检疫牛560头、羊16840只;市场检疫各类上市牛1840头、羊38000只、猪480头、禽类18700羽、水产品12000公斤(以赛湖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冷水鱼检疫为主);产地检疫牛1920头、羊42000只、猪485头、羊毛205吨。全县完成牲畜佩带产地标识率97%以上。

(二)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通过动物防疫监测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疫情预警机制,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动物防疫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保持了县内无重大疫情发生的良好局面。我县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对牛结核病、布病、口蹄疫、马传贫等几项

疫病的监测工作。通过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对全县动物疫情实施了全面的常规监控,实行了较为规范的疫情报告制度,每个乡镇场都有人抓疫情监测,每个村队都有疫情观察报告员,确保了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目前,我县动物疫情网络传输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县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正不断向规范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动物疫情预警预报机制已逐步健全完善,应

变疫情突发快速反应能力得到增强。

2006年,我县完成四大慢病监测任务如下:马传贫检疫马100匹,均为阴性;马鼻疽检疫马35匹,均为阴性;结核病检疫牛350头,均为阴性;布鲁氏杆菌病检疫采血检疫羊150只,牛250头,均为阴性。同时,向自治区送牛血清25份,作为口蹄疫免疫密度和抗体监测。

四、加大免疫工作力度,提高免疫密度。

我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五强制”、“两强化”防疫措施和“防、堵、检、查、消”的工作要求,使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2006年全县共购进禽流感疫苗11.65万ml,完成两次免疫禽类165195羽(春、秋季各一次),免疫率100%(其中免疫鸡131230羽,鸭9113羽,鹅8180羽,鸽子6249羽,其它禽类423羽);购进牲畜口蹄疫疫苗74.84万ml,完成两次免疫牲畜72.61万头(只),免疫率99.5%,(其中免疫牛5.76万头,羊66.2万只,猪4776头,骆驼1731峰);在抓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了牲畜常规防疫工作,全县注射各类常规疫苗44.06万头(只)次,其中:牛气肿疽免疫2.81万头次,免疫率94;羊三联四防苗注射32.51万只次,免疫率94;羊痘免疫8.74万只,免疫率27%。鸡新城疫免疫4.46万羽,免疫率53%。羊药浴56.62万只,牛羊驱虫57.55万头(只)。

五、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自治区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XX县党委、政府立足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新政发[2005]102号、103号、104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下发文件《关于做好乡(镇、场)畜牧兽医站“三权归县”上划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镇、场)兽医站“三权归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县畜牧、编委、人事、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联合,派出专人负责,对乡(镇、场)兽医站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人员事务交接等工作。目前,乡镇场兽医站固定资产移交、人员交接已基本结束,在县畜牧兽医局设立总会计,乡镇场兽医站配备了报帐员。编委、人事部门对县、乡兽医站人员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定后人员编制为:县兽医站25人,乡镇场兽医站共83人(国营牧场28人),其中:哈镇10人;塔秀乡10人;安乡9人;查乡14人;博镇4;扎乡9人;呼场13人,其中退休3人;昆场15人,其中退休6人。除此之外,部分乡镇场还有聘用人员,其中安乡聘用3人,呼场聘用4人,昆场聘用3人(聘用人员将依照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至此,我县乡镇兽医站“三权归县”工作已全面结束。

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机构设置方案为:温泉县畜牧局更名为畜牧兽医局,内部增设兽医股,设行政编制3名。在县动物卫生监督站的基础上组建温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级)和县畜牧兽医站(副科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县畜牧兽医站设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站及乡(镇、场)动物防疫检疫站、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更名挂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站人员分配工作完成,站所领导任命近期将由县委组织部门确定。

六、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了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县领导包乡(镇)、乡领导包村(队)、驻村单位干部包户、兽医技术人员包畜群制度。县、乡、村层层签订和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状。加大了对动物免疫工作的政府行为,使动物防疫责任全部落实到位、到人。同时县、乡两级加强了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加大了畜牧、卫生、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

二是加大对动物防疫体系基础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①我县加大了对县、乡(镇、场)畜牧兽医站的标准化建设力度,通过利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项目、世行项目等项目资金,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软硬件建设和巩固完善工作。从2003年起,动物防疫体系设施设备累计投入191万余元,其中乡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58万元(新建哈日布呼镇兽医站30万元、塔秀乡兽医站建设17万元、安格里格乡兽医站改造维修2万元、呼和托哈种畜场兽医站改造维修2万元、查干屯格乡兽医站改造2万元、昆得仑牧场兽医站改造2万元、扎勒木特乡兽医站改造3万元),活畜市场建设55万元(博格达尔镇活畜市场建设15万元、哈日布呼镇活畜市场建设17万元、呼和托哈种畜场活畜市场建设11万元、安格里格乡活畜市场建设12万元),定点屠宰场建设48万元(博格达尔镇定点屠宰场建设13万元、哈日布呼镇屠宰场建设35万元[包括冷冻厂建设及设备引进]),新建药浴池6座投入15万元,黄牛改良冷配器材设备投入15万元,另外还完成了县畜牧兽医站化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采购。目前,大部分基层兽医站的各项业务工作均能正常有序的开展,达到了标准化兽医站建设基本要求。②在全县开展禽流感、防五及常规免疫防疫工作中,县财政、畜牧部门专门拿出一定的资金全力支持动物防疫工作,分批足量购进防疫各类疫苗,从物质供应和物质贮备上保证了动物防疫工作的进行,做到了防疫注射“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通过举办业务技术培训班的方式,强化技术服务质量,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年内举办大型培训学习班三期,参训人数达160人次;二是配强配齐技术服务设施设备,2005年我县投资5万元现已完成县兽医站化验室建设,并在项目支持下购进了大批实验设备。各基层站技术服务设备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三是加强了基层兽医站标准化建设,为确保有效服务创造了良好环境;四是通过聘用离退休老兽医、村级动员防疫员和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等深入一线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有效的弥补了我县兽医技术人员不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五是通过行政干预,增强技术服务功能,完成技术服务任务。在技术人员紧缺、人手不足、防疫注射工作繁忙之际,各乡镇场主动选派机关得力干部积极配合兽医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并纳入年终干部考核管理机制。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06年我县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与县工商、经贸、卫生防疫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的85个餐厅、宾馆(含渡假村)和22个屠宰户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讲解《动物防疫法》、《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和《自治州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实施办法》等有关内容,受教育人数达386人次。同时,执法人员每月还定期不定期在乡镇场集市日对市场肉品检疫、活畜交易市场检疫(产地检疫)、定点屠宰、免疫耳标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全县动物防疫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据统计,2006年共开展《动物防疫法》大型宣传活动2次,挂横幅12条,张贴标语360条,出动宣传车20余次,播放录音32次,现场咨询40次,记者访谈1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在全县畜牧系统举办《动物防疫法》培训班3期,参加300人次,受教育面达85%以上,组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参加相关考试190人次。

五是建立健全信息网点,形成情况及时上报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我县在县兽医站、各乡镇场基层站均建立了一个信息网点,每个网点配备1—2名信息员,由各单位负责人亲自负责主抓信息管理及上报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在我县平稳时期一贯实行月旬报制度,防五和禽流感紧急情况下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

六是认真做好动物普查登记、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做到年内普查登记不少于两次,防五注射不少于两次,常规免疫注射不少于规定次数,对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做到常防常抓,高度重视。在建档立卡工作方面,做到逐步完善,逐年规范,真实可靠、便于管理。同时对规范建档立卡工作经常性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为全面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为使防治工作保证进度、保证质量。县党委、政府带领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场防疫检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进行统一部署和合理安排,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在春节来临之前,组织县兽医、卫生、建设、经贸、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活畜禽经营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二是加强免疫和免疫监测,制订完善监测方案,加强抽样送检工作,及早开展免疫接种工作,保证防疫无死角。

三是强化市场卫生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禽类消费习惯。

不受监督的监督者 第6篇

原任职务:重庆化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纪工委书记、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局副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万元

案件回放:

郑彦1991年从成都科技大学化学系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石化四川维尼伦厂担任技术员。学識丰富、技术过硬、工作勤勉、谦虚谨慎的他,在短短四年的时间里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同,1995年,不满26岁的他便担任了川维机械厂技术科科长。2003年,郑彦被重庆化工园区聘用,在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公司规划建设部担任专业工程师,之后历任规划建设部副经理、规划发展部经理、化工园区总经理助理、纪工委书记。2011年,重庆晏家工业园区与化工园区合并成立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彦被委任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局副局长。郑彦仕途上一帆风顺,家庭也很圆满如意,他的妻子是川维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女儿也是他的骄傲,重点高校四川大学的高材生。但是,这一切却因为郑彦的侥幸心理和所谓的“人情往来”以及“哥们儿义气”而蒙上了阴影。

2003年,郑彦主要负责园区化中路的工程建设等多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化中路的整体规划、施工设计图纸以及化工园区对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确定等,都在他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承建该工程的重庆大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得知郑彦是重庆长寿化工园区的代表,便约郑出来“喝茶”。寒暄几句之后,李良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五万元递给郑:“郑工,这次园区平场工程你还要多多关照哟。”郑彦当即表示同意,并说:“谢谢了,你们虽然中了标,但只要把工程做好,我能关照的肯定尽量关照。”之后,郑彦果不食言,在工程进度款的划拨、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结算等方面,都对李良所在的公司给予了特殊的关照。

2010年,担任化工园区纪工委书记的郑彦,分管园区内的绿化工程建设,对工程的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结款具有决定权。承建该绿化工程的重庆长龙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刘想,与郑彦走得特别近。2010年到2011年初的这段时间里,也就是重庆长龙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绿化工程的这段时间里,刘想经常请郑彦吃饭、喝茶、打牌,且每次见面都会送红包,请他在绿化工程中多多关照。此时担任纪工委书记的郑彦没有牢记自己的职责,在金钱的诱惑下松开了防线。结果,郑彦在工程的建设施工和验收结款中都给予了对方特殊的照顾。当然,刘想也是聪明人,知道“投桃报李”。在一年的时间里,他前后九次共送给郑彦人民币五万余元。

收受李良五万元人民币后,郑彦一直把现金放在家里,直到一个多月后才敢把它存进银行。2009年,在重庆打黑专项行动中,李良被打黑专案组带走。2011年5月,在区委区府号召与李良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干部主动退赃的情形下,郑彦因害怕受牵连,向区纪委退赃五万元。2011年11月,化工园区的一些行贿受贿行为被查处,因害怕承担刑事责任,郑彦主动和刘想沟通,退给刘想两万元,并约定如果检察机关问起,刘想便只说送给郑彦两万元,且已将两万元退还给他。但他的如意算盘最终落空。在检察机关的侦查下真相大白,郑彦收受他人贿赂的事情被一一查清。

纪工委书记作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和监督人,理应站在反腐倡廉建设的最前线,为职工廉洁从业树立榜样。但是,本案郑彦,不但没有起到带头示范、敢于监督的作用,反而铤而走险,成为了不受监督的监督者。

(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sina.com

拍案辣评

郑彦既是纪工委书记又分管绿化工程,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易受利益驱动。本案中,尤其值得拷问的是,在郑彦触犯职务犯罪期间,该单位的另外四名干部也同样被相同的行贿人所收买,最终被判处刑期不等的刑罚。竞争失范加剧违规交易,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占了上风,是导致这群化工园区干部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

点评人:重庆市长寿区检察官 宁玲玲

动物检疫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7篇

1 动物的检疫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有的当事人将已经不安全的动物或产品销售于市场

有些当事人在知道动物患病时, 并不去治疗, 就算到兽医院询问过, 也只是问问要花多少诊治费用, 如果影响到利益, 就会向市场销售;有的当事人明明了解动物患的是哪种疾病, 却不及时进行治疗, 只关注到自身的利益, 将动物直接销售;有的当事人为了牟利, 会在动物的身体里注水, 这一做法不仅影响了检疫部门的工作, 还影响到了百姓的身体健康。

1.2 动物检疫监督行为不够规范

首先, 检疫收费不规范。有的检疫人员只关注收费而忽略检疫, 觉得检疫就是盖个章、扯张票, 不需要刀具, 也不需要显微镜等需要观察;有的单位或执法人员为了达标, 胡乱收取费用;有的还会超出标准收费, 对于一些合格的动物或产品, 不论检疫证明齐全与否, 都要进行重检收费, 更有甚者只收费、不开票;其次, 检疫执法程序不规范。有的检疫人员及监督人员忽视法律, 不依照程序工作;对于路上的车辆随意拦截、随意扣证、随意罚款、随意扣押动物及产品, 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 态度会十分冷淡;而对于不合格产品, 只要上缴的费用充足, 就不予管理, 这样只会影响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民生活的安定, 让百姓对检疫执行人员及监督人员感到不满。

1.3 社会的不良因素影响检疫监督工作

很多检疫人员由于不法人员是其亲朋好友, 因此在执法的过程里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尽可能睁只眼、闭只眼, 不严格的进行管理;有的检疫人员介于不法人员的背景, 而免除对不法人员的惩处。

2 村级动物防疫团队存在的问题

昌吉市的村级动物防疫团队的建设, 在各级党政班子的监督下, 已获得了一些成绩, 为防疫、监督工作带来了积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文化水平不高, 很多人员对于专业的培训无法跟上, 觉得难度过大, 因此在工作当中就会存在专业能力的差异。

2.2 培训期过短, 培训期间只了解了动物防疫基本知识, 而到了工作当中, 动物疫病非常复杂, 防疫人员会对一些突发事件毫无办法。

2.3 有些县、市防疫工作人员没有真正领会并落实州党委及人民政府提出的决策, 所以有的防疫人员工作时会不认真。

2.4 有的县、市将动物防疫人员看做是临时工, 造成了在管理及保护方面无法到位。

2.5 有的地方对于动物防疫员缺乏有效的管理, 使得动物防疫员缺乏团队精神, 其待遇偏低, 工作热情过低。

3 对策

3.1 重视宣传, 提升社会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认可程度

首先, 重视对动物检疫、监督的宣传力度;其次, 将本行业的形象宣传工作做到位, 对于行业的标兵要给予奖励, 提升公众的认可度。

3.2 部门配合

创建一个完善的动物检疫监督机制, 与工商及公安等部门强强联手, 调动更多资源, 严格整治一切违法活动。透过这些措施, 提升社会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认可程度, 为昌吉市的公共卫生起到保障作用。

3.3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人员素质

首先, 要对引进人才进行严格把关, 多引进一些高素质的人才;其次, 对于培训要做出周密的计划, 创建一套健全的方案, 提高行业人员素质的同时, 也提升其专业水平;最后, 对于内部职位的任免, 可以通过竞争、考核等机制进行评比。

3.4 提升基础建设, 确保工作经费

经费决定了地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能否正常进行。可以考虑将动物检疫监督部门的费用列入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上, 由政府提供一些经费, 让检疫监督人员无后顾之忧;并且, 为了处理检疫监督工作上的利益纷争, 可以通过取消收费等方式进行解决。

摘要:文章简述了昌吉市动物检疫监督作和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对策思路。

关键词:动物,检疫,防疫,监督

参考文献

[1]王孟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福建省科协第二届学术年会卫星会议动物传染病防制与人类健康研讨会论文集.2002.

[2]李积林.当前高原牧区动物防疫工作探讨.中国畜牧兽医学会2009学术年会论文集 (下册) .2009.

提高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的工作要点 第8篇

1 完善监督执法体系

提高动物检疫监督执法水平, 能够有效的保证动物产品的质量, 也能够保证人民的健康。在动物检疫单位中, 应该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执法体系。动物制品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的安全, 而人民的安全是社会能够稳定发展的保证。各个地区的动物检疫单位, 都应该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科学合理的设置监督执法部门, 强化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监督执法意识。动物检疫单位要积极的联合诸如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做好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普及。

2 明确经营者的责任

动物制品的经营者, 是影响动物制品安全的重要因素。科技水平的提高也给了动物饲养多种多样的方法, 有的经营者为了短时间内得到发育成熟的动物, 就会购买激素或者其他药品进行注射, 这些激素在动物死亡后仍然会残存在动物体内, 被购买者使用后, 会产生很大的健康问题。做好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也要经营者明白自己的责任所在。给经营者普及健康养殖的概念, 严禁在养殖中使用激素, 保证饲养环境的干净整洁, 做好动物的健康保障工作。如果在生产中出现问题产品, 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应该禁止这些产品走向市场。

3 提高监督执法队伍的素质水平

监督执法人员是工作中的中流砥柱, 一些素质较低的工作人员, 对于养殖户的非法行为, 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造成不健康的动物制品流向市场。所以, 要对工作人员进行知识和法律方面的培训, 提高整体素质水平, 更好的进行监督执法工作。

4 结束语

检疫监督 第9篇

1 检疫监督工作职责

1.1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法律授权的执法机构, 是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 促进养殖业发展, 保护人体健康,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而且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1.2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 风险分析

2.1 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的客观事实

一是人员数量不足。基层站检疫监督人员普遍偏少, 难以适应大量的检疫监督工作需要。二是基层站承担任务过重。除了要承担检疫监督职能外, 普遍还要承担兽药饲料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多项工作。三是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2.2 监督执法到位的标准不完善

目前, 监督执法还没有到位标准, 表现在程序性规定方面还不完善, 实体性规定方面还不明确, 例如, 对行政相对人的检查时间、检查次数没有规定, 检查内容不够明确。因此, 这样容易出现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行政检查执法随意性较大, 二是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以监管不到位为由进行追责。

2.3 涉案以基层执法人员居多

《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也意味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大都由最基层人员来承担。基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具有较高渎职风险的群体, 因而要倍加提醒。

2.4涉案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基层检疫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严肃性不高, 以经验来指导工作, 对食品安全隐患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后果认识不清。在新闻曝光的某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的渎职案件中, 涉案检疫人员没有按照规程对病变脏器进行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 使部分病变脏器流向“地沟油”加工企业最后流向餐桌, 这就是非常典型的渎职犯罪行为。

2.5 未履职尽责案件为主

纵观媒体公开报道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领域的渎职案件, 法院最终的宣判全部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由此不难看出, 未履职尽责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领域渎职犯罪的根本原因所在, 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3 预防渎职犯罪的措施

3.1 切实提高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

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理清自己的工作职能, 认识到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性, 时刻绷紧防范执法风险这根弦, 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一丝不苟, 避免作为不当或者不作为行为的发生。加强廉政自律意识,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警钟长鸣, 杜绝渎职行为的发生, 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3.2 继续抓好“六条禁令”贯彻落实

要着力打击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农业部“提素质强能力”行动, 进一步强化人员队伍整顿, 加大对“隔山开证”、异地出证、只收费不检疫、倒卖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违法违规案件,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绝不姑息。

3.3 落实责任,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力度

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责任分工制度, 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和社会监督制度, 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强化执法队伍人员配置, 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 确保动物检疫和检疫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3.4 加强学习, 提高预防渎职犯罪的意识

检疫监督 第10篇

1 检疫监督的重要性

1.1 检疫监督的社会性

其一, 畜禽养殖量大、面广, 且畜牧业生产方式在逐步转变, 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已成为现代畜牧发展的基本特征, 因此检疫监督必须跟上发展的需要。其二,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肉、蛋、奶的需求量日益增加, 对其安全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提高检疫监督水平, 才能让人们吃上放心产品。其三, 为促进畜牧业发展, 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药品使用越来越广泛, 但违法使用或添加违禁药品、添加剂等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影响了畜禽产品质量, 并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其四, 许多动物疫病, 特别是一些烈性人畜共患病, 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

1.2 检疫监督的指导性

动物检疫监督对畜禽疫病防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检疫监督, 可以及时了解到某一地区、某一时段畜禽疫病流行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了解某种或某几种疫苗的预防效果, 从而指导动物防疫工作有的放矢, 实现“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良性循环。

1.3 检疫监督的法律性

检疫监督涉及的范围宽广、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大。因此, 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来确定其检疫监督的地位, 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中国也于1997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确定了检疫监督的法律地位, 使检疫监督工作有法可依。

1.4 检疫监督的强制性

检疫监督是由国家法律赋予的一项行政行为, 代表着国家意志, 不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抗。检疫监督人员在执法过程中, 可能会威胁到一些团体或个人的利益, 从而引起冲突, 必要时要采取强制性措施, 这是对公共事业和国家利益高度负责的行为。在烈性或破坏性大的疫病、特别是一些人畜共患病暴发时, 要对一定区域内的某种或几种动物进行强制捕杀, 并划定隔离区和封锁区, 以限制人畜流动。出入境的动物及其产品, 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才能进出国境。

1.5 检疫监督的专业性

检疫的目的是检出病害畜禽及其产品, 防止疫病传播和流行, 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 检疫监督工作必须由受过一定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承担, 以确保检疫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1.6 检疫监督的国际性

第一, 由于国际市场的开放性, 使国际间交往、贸易活跃, 畜禽及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流通也非常频繁。第二, 畜禽疫病的传播受气候、环境及人为等诸多因素影响, 尤其是传染病的传播很难受区域、国界的限制;当某些烈性传染病暴发时, 相关国家和地区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第三, 科学技术无国界, 检疫监督的技术在全球具有同一性, 可以互相借鉴。

2 检疫监督的技术手段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的基本技术包括临床检疫和实验室检疫2大类, 与兽医疾病诊断无本质区别, 但必须依据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技术标准。临床检疫是指能在现场进行, 并能得到一般检查结果的办法, 包括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检查、病理剖检等。实验室检疫则是根据临床检疫所提供的疫病范围及确定的检验项目, 对采集或送检的病料或检样等进行的检验, 包括病理组织学检查、微生物学检查、寄生虫学检查、免疫学检查与理化检验等。在实际工作中, 根据各个检疫对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有时需要采取综合的检疫方法, 有时应用某些或某种检疫方法就可以达到检疫目的。具体检疫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流行病学调查: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检疫。某些疫病的临床症状虽然相似, 但可通过其流行规律的差别加以区别, 如猪口蹄疫与猪水疱病。

临床诊断学检查:用兽医临床诊断学的方法, 对动物进行群检和个体检查, 了解其临床症状, 包括一般检查和系统检查。该方法对某些具有特征性临床症状的疫病很有意义, 如破伤风、口蹄疫等。

病理学检查:用病理解剖学知识, 对动物尸体进行剖检和临床病理诊断, 作出正确的检疫结论。

微生物病原学检查:用动物微生物学检查技术, 对引起动物传染的病原进行检查, 并进行确诊。

寄生虫病原学检查:用寄生虫学检查技术, 对引起动物寄生虫的病原进行检查, 并得出检查结果。

兽医免疫学检查:用血清和变态反应的方法, 对动物进行特异反应检疫, 以确定检疫对象。

兽医理化检验:用各种理化手段对动物产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是兽医卫生检验常用的技术和方法。

3 检疫监督的基本方法

按照《动物检疫法》规定, 动物检疫监督必须由法定的机构和法定的人员, 依照法定的程序及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 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另外, 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健全制度, 规范程序, 促使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前, 检疫监督重点从4个方面进行, 即产地检疫、运输检疫监督、市场检疫监管、屠宰检疫。

3.1 产地检疫

即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离饲养地、生产场前, 依业主申请, 检疫员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产地检疫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 可避免疫病远距离、大范围传播, 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同时, 通过查证验物, 对不按规定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企业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并实施补免, 达到“防检结合、以检促防”的目的。产地检疫需实行报检制度。

3.2 运输检疫监督

即对出入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进行的检疫, 分铁路、公路、航空、水路运输检疫及赶运等;目的是防止动物疫病远距离、跨地区传播, 以减少途病途亡。因此, 运输动物及其产品时, 要结合实际, 选择合理的运载工具和运输线路, 采用科学的装载方式和管理方法, 并加强检疫监督和消毒, 以避免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动物运输检疫一般包括运前检疫、运输时的检疫、到达目的地后的检疫3个基本环节。

3.3 市场检疫监管

指进入市场的动物及其产品在交易过程中进行的检疫;其目的是发现并处理一些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 和一些患病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他染疫动物产品, 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防止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市场一头连消费、一头连生产, 做好市场检疫监管, 既可防止患病或染疫动物上市交易, 保证产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维护正常的经济贸易秩序;又可稳定和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同时, 市场检疫监督是产地检疫的延伸和补充, 可有效促进产地检疫。

3.4 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基本按3个程序进行。一是宰前检疫。查验入场待宰动物的检疫证明, 并按临床健康检查的技术规范进行群体和个体检查;确诊健康后, 方可屠宰。二是宰后检疫。对屠宰动物的头、蹄 (爪) 、肉尸、内脏, 按肉品卫生检疫规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同步检疫, 必要时做化验室检验;同时, 剔除肾上腺、甲状腺、病变淋巴结等有害腺体;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加盖合格验讫印章、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后, 方可出场。三是无害化处理。对宰前临床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动物, 立即予以隔离观察;确诊后, 再根据不同情况按规定分别处理。对病死动物进行销毁、化制、高温处理等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规定, 畜禽屠宰应实行“定点屠宰”。

4 强化检疫监督的措施

4.1 提高认识, 推行三轨责任制

动物检疫监督具有社会性、技术性和强制性, 既是政府行为, 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还是畜牧业生产、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 关系到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只有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才能贯彻落实好有关法律法规和精神, 从而建立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动物检疫监督, 仅有业务轨和行政轨是不够的, 还必须有法制轨, 以法制规范予以推动。

4.2 加大投资, 夯实基础

各级政府应增加对兽医系统的投资。一是加大乡镇兽医站经费投入, 以稳定机构和队伍;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改善兽医工作者的生活及工作环境。二是增添必要的检疫检验仪器、设备和监督取证工具, 提高检疫工作的科技含量、检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系数, 从而提高疫病诊断能力和监督办案水平。三是政府应设立重大疫病基金, 完善疫病应急防治预案, 以较快的速度控制和扑灭疫情。

4.3 加强宣传,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利用现代传媒工具及手段, 通过印发材料、贴标语、挂横幅、播录音、做广播电视专题、借助新闻媒体和报纸宣传等方式, 对正反面事例或典型进行广泛宣传, 特别要向政府和部门宣传, 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使生产者能自觉按标准生产, 不掺假、不偷漏拒检;使经营者遵纪守法, 不收购、不经营有毒、有害、未经检验的残次畜产品;使消费者改变传统观念, 知法守法, 认准合格的检疫标志, 不买病害和未经检验的产品, 自觉参与监督。

4.4 贯彻理念, 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督

检疫监督机构及人员,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监督总揽兽医工作全局的指导方针, 和以监促检、以检促防、以防促发展的总体思路, 健全机构, 明确职责, 理顺职能, 充实队伍, 配备办案设备和交通工具。同时, 强化监督措施, 采取经常性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措施、单部门与多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定点与移动检查相结合的措施, 对偷逃拒检的不法分子绝不手软, 从而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对触犯刑律的大案、要案, 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5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建议农业部、省政府尽快出台《动物防疫法实施细则》、《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 地方政府也要配套出台一些地方性检疫法规、肉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使执法者有法可依, 惩罚违法者时有章可循, 严惩以待。

4.6 加强培训, 提高监检人员素质

东丰强化检疫监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第11篇

面对畜产品安全监管面广、线长的实际, 东丰县不断加大产地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力度, 全面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 确保报检率达到100%;认真做好定点屠宰检疫, 严把屠宰检疫关, 动物凭动物免疫标识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屠宰场, 进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 在屠宰环节做到全面实施同步检疫, 不漏检、不误检。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市场、屠宰环节的监管,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严防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流入市场、流上餐桌, 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针对养殖户距离申报点路途远、容易存在检疫不到位的死角问题, 东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42名产地检疫员印制了一盒报检卡, 将检疫员姓名、联系电话和负责检疫项目印在上面, 发放给所有养殖户, 畜禽出栏时养殖户可以直接电话报检。同时, 投资30多万元维修了大阳、杨木林、那丹伯3个检疫分所, 在每个乡 (镇) 又增设了一个申报点, 购置了电脑及检疫出证的相关配套设备, 进一步方便了养殖户申报检疫。与县联通公司合作, 为各乡 (镇) 畜牧站的兽医配备了动监E通客户终端系统, 可以就近将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后, 直接拍照上传到省畜牧、财政部门, 享受补助资金, 减少了中间环节, 极大方便了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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