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层面范文

2024-05-05

操作层面范文(精选3篇)

操作层面 第1篇

一、事权与支出责任概述

事权主要是指政府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政事务加以管理的权利,有效展现政府的活动范围,属于行政范畴;支出责任指的是政府承担履行事权的义务和支出责任,属于财政范畴。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制度,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的改革,促进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由于支出责任和事权的界定涉及到社会、企业和政府边界关系的确定,而该制度的建立能够明确界定政府各部门的支出责任和事权,强化预算管理的约束力,科学划分税种,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是税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提。二是有利于提高国家现代化治理的能力。我国具有众多的人口和复杂的地理环境,各地在经济文化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国家在实际治理过程中,需要将各级政府服务社会和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加以充分调动,以此减少政府管理的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加以有效发挥[2]。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政策,能够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及其范围,便于财政收支、政务活动和权利清单的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调动政府履职的主动性,为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提高提供制度支持。

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税政策中存在的不足

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政策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在政府间事权及其范围等方面缺乏专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仅仅是从文化、体育、科技和教育等方面进行具体划分,多是对经费保障加以要求。事权划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则表明事权划分具有一定的非正式性,导致政府的事权范围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与偶然性。

二是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应。目前中央事权多是由地方来承担支出责任,即便中央采用补助的形式来改变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但是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支出责任主体错位情况。同时地方事权多由上级来承担支出责任,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补助项目的支出责任与事权多是在市县,但是中央集中了大量财权,导致支出责任上移,这样会影响地区资金分配的合理性与公平性,诱发权力寻租。

三是政府间事权缺乏清晰的划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之间存在支出责任和事权重复交叉的情况,首先是缺乏稳定的事权。部分公共支出项目多是由地方买单,如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项目和公安消费等公共安全支出,并且事权调整具有较大随意性,如食品药品、地税和国税等部门采用垂直管理[3]。其次是政府的职责同构。各级政府之间存在“职责同构、上下对口”等情况,地方政府的职责基本与中央政府事权一样,同一事务由各级政府共管齐抓,导致职责不明确,降低行政运行效率,无法有效实现政策目标。

四是市场与政府边界相对模糊。市场与政府边界缺乏清晰的划分将会对政府事权的划分与界定产生严重影响,导致政府事权范围出现错位、缺位和越位等情况,无法做好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方面的事情。如我国2003年的财政支出中,其中经济事务支出占31%,而社会保障、医疗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比例明显偏低。

三、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税政策的有效对策

1.强化支出责任与事权的法制化

要想有效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政策,需要强化两者的法制化,采用法律的形式和法定的程序明确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和事权,避免政府间支出责任和事权关系的随意性。首先可修改宪法。在宪法中明确规定政府分权关系的方式、程序和原则,合理划分政府的职能范围,使政府间分权关系和政府职能的确定具有宪法的效应,保证政府行为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其次应对政府间分权关系法律加以制定。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来制定明确具体的制度,规定地方和中央各自的委托事权、共有事权和专有事权,对各级政府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和具体事权加以明确[4]。最后可对财政管理体制关系法律加以制定。在前两者的基础之上,对财政分级管理体制法律加以制定,科学确定转移支付制度和税种划分制度的相关规定,明确财政关系,保证政府间支出责任和事权的适应性。

2.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制度

第一,健全税收制度。对于当前我国的税收制度而言,其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如税收的法治程度低与调节功能弱、税制重复较差、流转税比重高等,因此需要完善税收制度,积极推进“六税一清”改革,即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和清理税收优化。同时建立基于直接税的现代税制,对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节,从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体现效率与公平。第二,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制度。要想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制度,首先应建立规范的专项设立与取消制度。利用法律形式对转移专项转移支付的监管责任主体、设计程序和设立条件等加以明确规定,建立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专项转移支付的法制化与规范化。其次应对专项转移支付加以整合与清理。将合并上级政府委托下级政府的专项转移支付和事权,对现行的支付项目加以全面清理,取消市县政府的配套,保证支出责任和事权的对等性。最后应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加以完善。从税种划分、支出责任和事权等方面的支出需求与财力变化情况出发,结合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目标,建立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并利用公式化分配和因素法来提高资金分配的合理性。第三,理清地方和中央收入划分。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将各级政府的可用财力进行逐步增加,将部分税种有效划归地方,如过度税收竞争、税基信息复杂、税基流动性弱等税种。同时扩大省级政府的税收管理全,将市县税种数量进行增加,如实现主体税种可分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和消费税的部分税目等。

3.支出责任和事权的有效调整

在对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科学调整时,首先应调整地方和中央事权划分。当前中央财政收入具有较大的比例,因此可按照政府间支出责任和事权来划分清单,明确支出责任和事权属性,以此减少中央对下的转移支付方式,保证中央支出责任和事权的清晰[5]。其次应明确市县的支出责任和事权。结合目前的转移支付清理制度,将传统的专项转移支付加以科学归类和清理,对于不属于中央政府委托的事务,市县政府应逐步明确为自身的支出责任和事权,并从税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出发,不断调整自身的支出责任和具体事权,保证税制的完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制度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应、政府间事权缺乏清晰的划分、市场与政府边界相对模糊等,影响财税制度的建立。因此在实际建立过程中,必须要强化支出责任与事权的法制化,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制度,有效调整支出责任和事权,从而保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税政策的有效建立,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财税制度的深化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税制度已经成为改革的重点内容,其对政府财力的纵向配置问题具有直接关系,能够促进财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治理。在新一轮的体制改革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支出责任、地方事权和中央事权,对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与事权加以科学划分,从而构建现代化财政制度,有效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本文就对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税制度操作层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事权,支出责任,财税制度

参考文献

[1]徐阳光.论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理论基础与立法路径[J].清华法学,2014,(05):88~102.

[2]李娟,谭民俊.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分离[J].经济研究导刊,2014,(31):89~91.

[3]薛菁.刍议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4,(06):5~9.

[4]彭高旺,李里.积极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5,(08):43~44.

操作层面 第2篇

近二十年来,不断完善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和相应的统计申报系统,成为我国宏观经济监测分析和重大经济决策的数据信息重要来源,成为我国对跨境资金监测预警、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国涉外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跨境交易笔数和金额猛增,新的交易形式、交易品种层出不穷,这都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汇兑统计申报的采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间接申报和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覆盖了绝大多数的申报内容,是基层外汇局承担的两项最主要申报工作,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作为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申报其跨境交易行为的申报体系,逐笔记录着我国跨境外汇资金流出入信息。

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的日常运行中,由于在申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外汇指定银行重视程度不高、申报业务不熟,申报主体申报行为主观性强、随意性大,以及基层外汇局人员力量有限、核查效果不好等问题,导致了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过程中,仍有大量的漏申报、迟申报、错申报现象发生,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仅会造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失真,削弱跨境外汇收支统计的分析效果,还会干扰外汇局对跨境外汇收支形势的判断,误导我国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因此,正视现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中的申报质量问题,探索提升申报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方法,己成为摆在我国外汇管理部门尤,其是基层外汇局面前的一项函待解决的课题。

一、国际收支申报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单位基本情况表》不准确

填报《单位基本情况表》是机构申报主体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前提,是对机构申报主体进行分类、分析的基础,其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了跨境外汇收支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的质量。但在外汇金融系统中,由于《单位基本情况表》大多数要素填报的准确与否并不对机构申报主体的申报行为产生实质影响,这就导致了部分机构申报主体对《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不关心、不重视,《单位基本情况表》内容与机构申报主体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单位基本情况表》的申报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目前《單位基本情况表》存在的质量问题具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的不准确。由于很多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涵盖多个领域,企业涉及多种经营,以及银行和企业经办人员对“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属性)不了解,造成对机构申报主体的经济类型、所属行业属性等归类不准确。二是《单位基本情况表》要素变更修改不及时。按规定,《单位基本情况表》关键要素发生变更的申报主体应及时通知其一家开户银行,并提交操作规程规定的材料。但实际操作中,由于机构申报主体的申报人员多不了解企业关键要素是否发生了变更,以及缺乏及时办理变更的意识,导致机构申报主体要素发生变更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系统中不能得到及时反映,造成外汇局依据过时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作出的分析、预警失真。

2、申报数据质量不高

按照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规定,通过境内银行收到境内外款项或向境内外支付款项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即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境内银行应确保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督促和指导申报主体办理申报,并履行审核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但实际工作中,申报主体和外汇指定银行在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基础信息与申报信息的报送方面,还存在着漏申报、迟申报、错申报的现象,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申报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导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的原因分析

1、外汇指定银行方面,基层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意识薄弱,重视不够。部分银行工作人员认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只起统计作用,与业务收入、利润没有关系,多报一点少报一点很正常,导致外汇业务人员在国际收支申报中易滋生麻痹大意的思想,出现各种各样不该发生的错申报、漏申报、迟申报。

2、外汇从业人员对外汇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不熟悉,执行制度不严。外汇指定银行主要从上级行和同级外汇管理局获取外汇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相关信息,然而有时并没有及时传达下发到基层网点和一线外汇业务人员,造成了外汇业务人员对相关政策制度不熟悉,甚至根本不知道,致使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3、外汇从业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生疏,外汇业务政策水平整体不高。由于基层外汇指定银行的业务种类多,人员数量少,加之各外汇指定银行对一线柜台人员都设置了一定年限必须强制轮岗的硬性要求,使得部分基层网点操作外汇业务的人员经常变动,流动性很强,而且外汇业务柜台人员不少是聘用人员或代办员,没有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的积极性,业务操作当然不能得心应手,出现差错也就不足为奇。

4、培训不到位,外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外汇业务涉及的法规多,政策性强,加之相对于人民币业务来讲,外汇业务又属于基层网点的生僻业务,因此,外汇指定银行基层网点的柜台人员从人民币业务转而从事外币业务,短时间内很难适应,政策熟悉程度很难马上达到外汇局的要求。同时,外汇指定银行在业务人员发生变动时,一般没有条件而且也很少主动对新上岗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外汇业务培训,使业务人员在对外汇业务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上岗操作,给自身外汇业务办理带来了巨大的政策执行风险。

5、申报主体方面,申报主体申报知识欠缺,主动依法合规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意识薄弱。从日常核查、检查中我们发现,申报企业和个人普遍存在申报知识欠缺、申报意识薄弱的问题。如一部分涉汇企业和个人认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或外汇指定银行的事情,和自身没有利益联系,导致其存在得过且过、敷衍应付的消极心态,甚至将申报行为推给了外汇指定银行,要求或指使银行柜台人员帮助其填写申报单,至于是否和真实交易性质一致则毫不关心。

6、申报主体中企业的申报人员多为兼职,难以确保申报信息的质量。企业申报人员一般是财务人员兼职,申报人员几乎未接受过涉外业务、法规的培训,主观上存在应付的心理。此外,企业申报人员与企业外贸人员多分属两个部门,他们之间缺乏信息交流,申报人员存在随意申报现象,严重影响了申报的准确性。同时,由于目前对申报主体缺乏具体有效的管理办法,企业的申报人员往往要求银行代替申报主体承担很多的申报责任,申报主体不尽职所导致的信息传递失真也使申报数据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三、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改善措施

1、从上到下贯彻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意识

各外汇指定银行应指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负责人,提高行长、外汇业务主管的申报意识。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质量作为银行考核项目之一。为了行之有效的执行法律法规,对成绩优异的银行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频繁发生错误的银行严格执行处罚原则,并开展银行间的学习,组织优秀银行向兄弟银行开展业务拓展的培训,开展奖罚分明、携手进步的模式促进统计数据质量提升。

2、定岗定员开展培训工作

为了避免频繁的人事调动,针对国际收支申报岗位设置专业申报员和专业复核人。专员实时参加国际收支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与时俱进,严肃执行最新法律法规,对于发生的申报失误问题及时纠正,立即改善。对于新人上岗,务必提前培训,新旧人员交接工作,需要必要的交接时间,以保证对国际收支申报工作的熟悉程度。

3、增加复核录入权限

操作层面 第3篇

关键词:风险,操作风险,内控制度

1. 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

1.1 风险的概念

风险的定义主要有三种: (1) 风险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 (或称变化) ; (2) 风险是损失的可能性; (3) 风险是未来结果 (如投资的收益率) 对期望的偏离, 即波动性。

1.2 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的关系

自商业银行诞生之初, 风险就与之相伴。从某种意义上讲, 商业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 以“经营风险”为其盈利的根本手段。商业银行是否愿意承担风险, 是否能够妥善控制和管理风险, 将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成败。随着业务发展和竞争加剧, 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 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并采取科学的控制手段和方法, 是商业银行保持稳健经营的前提, 风险管理水平直接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不仅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需要, 也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 此外, 风险管理还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为商业银行创造附加价值。

1.3 商业银行风险的主要类别及防范操作风险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作为一种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 为了有效识别和管理风险, 有必要对其所面临的风险进行明确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风险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诱发风险的原因, 巴塞尔委员会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战略风险八大类, 在这诸多的风险中, 多由人为原因造成的风险即为我们接下来需要着重讨论的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不充足或者运行失当以及因为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加快, 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 往往因为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风险防范乏力、措施运作实施不当、监督制约机制不力、避险工具匮乏等原因, 滋生业务操作上的风险, 最终导致事故与案件。不仅银行的形象和声誉受损, 也会阻碍银行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因此, 加快和强化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 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从而完善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 是金融业亟待研究解决的首要任务。

2. 防范操作风险与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关系

2.1 内部控制的内涵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 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具体来说, 内部控制是指商业银行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是: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内部控制必须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

2.2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以及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对内部控制重要性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是创造资本增值和股东回报的重要手段, 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消除风险, 而是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过程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风险管理水平越高, 其控制风险, 实现收益的能力就越强。

3. 操作风险的相关案例及分析

3.1 案例:交易员弹指一挥损失400亿日元

2005年12月8日, 瑞穗证券公司一名交易员接到一位客户的委托, 要求以61万日元 (约合4.19万元人民币) 的价格卖出1股J-COM公司的股票。然而, 这名交易员却把指令输成了以每股1日元的价格卖出61万股。这时操作屏上出现了输入有误的警告, 但由于这一警告经常出现, 交易员忽视警告继续操作。随后, 东京证交所发现错误, 电话通知瑞穗证券交易员立即取消交易, 但由于证券交易系统存在缺陷, 取消交易的操作未能成功。13日, 日本证券结算机构正式决定按照每股91.2万日元的价格实施强制性现金结算。为此, 瑞穗证券公司的损失达到了400多亿日元。从人员因素来看, 员工操作失误, 工作技能匮乏和缺乏工作责任心是导致失误的主要原因;从内部业务流程来看, 系统出现警告但缺乏必要的控制措施, 导致交易被放行;从内部系统来看, 系统运行不稳定, 经常出现输入有误的警告, 造成交易员思想麻痹。

3.2 案例:银行柜台员工利用工作便利盗取储户资金案

近期, 内蒙古自治区辖内有关银行发生个别员工内外勾结盗取储户资金和银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高息揽存集资诈骗案, 案情如下:该员工在处理满页换折、破损换折业务时不打印凭证和传票, 也不收回满页及破损存折作为存档附件, 这一缺陷使得涉案人员利用所掌握的储户密码即可换取新折, 从而掌握储户资金, 由于这一操作无凭证记录, 在事后审核中难以被发现。此案的发生, 正是该员工利用了银行系统存在的缺陷, 一是存折存单打印机无法识别打印介质, 无论送进打印机的是普通白纸还是真实的存折, 打印机都会执行打印动作, 此员工就是将客户开户信息打印在普通白纸上然后套取真实的存折存单。二是密码输入及认证无系统提示, 凡涉及需要输入密码的环节, 均无计算机系统向储户发出提示, 完全由银行员工口头告知, 客户均无从知晓密码是否已提交至系统, 所输入密码是否正确, 以及本次输入密码是在授权何种业务, 因此, 此银行员工可不将储户所输密码提交至系统, 也可要求储户在任何环节输入密码供其办理转账或其他业务。

3.3 通过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1) 业务流程柜员操作一手清。目前推行的“综合柜员”制度存在业务办理流程过于集中的问题, 对于普通业务, 一名柜员即可完成资料审核、账户开设、信息复核、印鉴使用等多个环节, 而缺乏事中复核, 给作案人员留下可乘之机。

(2) 进一步加强员工道德风险管理。培训员工规范操作, 防范操作风险, 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建设不是阶段性工作, 而是商业银行的一项“终身事业”。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规范员工从业行为。高度关注基层高管、重要岗位人员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消费圈”, 防止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 严格落实操作风险管理规定。各商业银行应制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内控制度规范, 增强员工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不得因高管授意, 客户关系等任何理由违规操作, 防止被别有用心的诈骗团伙所利用, 危及自身职业生命和银行资金安全。严格执行业务操作程序, 大额资金支付必须坚持业务手续齐全并和预留联系人确认制度。

(4) 规定以业务品种分类的标准业务操作流程[4], 细分业务操作流程中的风险点银行应将各种规章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嵌入到每一个操作岗位中, 使每位员工明确自身岗位职责控制要点, 最终形成统一、标准、完善的业务流程岗位操作手册。近年来, 随着内控管理的不断加强, 各项业务推出时, 都有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各项制度之间都是环环相扣, 就银行而言, 要引导员工准确了解和掌握内控要求, 增强制度执行效果;就员工而言, 必须根据岗位手册, 不折不扣地执行。应加强系统内往来的核对, 上下级行对应的系统内往来账户, 应由专人在每月初查询核对, 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互发对账单进行逐笔勾对, 对未达时间超出正常范围的账务, 应及时查找原因, 控制可能发生的风险。

(5) 严格处罚和问责。各银行业机构应严格落实内部违规问责和处罚规定, 对违规操作人员追究违规责任, 对相关高管人员追究管理责任。对存在违规办理业务的从业人员, 一经发现, 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 情节严重的, 要严加处罚。要建立银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凡是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涉案从业人员, 一律取消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 禁止银行从业人员“带病流动”。

参考文献

[1]郭宏伟, 刘瑞霞.风险管理[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8

[2]刘正良, 刘厚俊.新巴塞尔协议下的操作风险与我国银行业改革[J].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5, (2)

[3]杜庆海.不断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J].中国城市金融工作谈, 2009, (2)

上一篇:故障信号采集下一篇:静态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