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教授的聘任合同

2022-10-25

第一篇:特聘教授的聘任合同

特聘教授聘任合同

聘任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奖励计划顺利实施,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_________》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特聘教授岗位聘期为_________年。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终止。

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乙方在聘期内特聘教授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目标:_________。

二、乙方在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_________。

2.科研任务:_________。

3.学科建设任务:_________。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

5.其他任务:_________。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特聘教授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经费: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选聘):_________。

(4)办公条件:_________。

(5)生活条件:_________。

(6)招生条件(包括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等):_________。

3.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

4.乙方在聘期内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积极推荐申报_________成就奖。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按照_________项目的规定,在聘期内每年享受人民币_________元的特聘教授奖金。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_________》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此条可写为:聘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九个月。)

3.全面履行特聘教授岗位职责,完成特聘教授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条 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学校校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教育部审核,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甲方在三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乙方进行评估,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教育部审核,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由教育部在因特网上公布解聘消息。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报请教育部审核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教育部注:此条可具体化)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教育部人才发展办公室备案;本合同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篇: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聘任合同

聘任方:中国海洋大学(简称甲方)

中国海洋大学 学院(简称乙方)

受聘方: (简称丙方)证件号码:

甲方聘任丙方为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第 层次特聘教授。为保证丙方顺利开展工作,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17〕51号)等有关规定,经各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甲方聘任丙方的聘期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丙方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目标指聘期结束后能够达到的定性目标,工作任务指聘期内围绕目标具体实施的明确、可操作的措施,量化指标体现在工作任务中,目标、措施和任务要三位一体予以耦合;聘期工作目标及任务应以《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17〕51号)中的岗位职责为依据,由丙方和乙方共同确定。)

一、丙方工作目标

二、丙方工作任务

1.学科建设(方向建设、团队建设等)

2.科学研究(研究领域、承担项目及层次、取得成果及水平等)

3.人才培养(培养青年教师,指导硕士、博士、博士后等)

4.教学工作(面向本科生、研究生讲授课程、开设讲座,带动专业建设等)

5.国际交流(加强校际、学科间国际合作和交流的具体举措等)

6.其它任务(未列入上述分项的主要且明确的任务)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17〕51号),以及丙方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丙方按照全职人员进行管理。

2.对丙方聘期内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或存在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或丙方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实现年度工作目标,视情节轻重,对丙方给予扣减或扣除薪酬直至解聘等相应处理。

二、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相关政策支持。 3.为丙方聘期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 万元,一次性核定,按年度计划划拨,主要用于满足丙方到甲方工作前三年开展科研工作的必要经费需求。科研启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甲方有关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注:科研启动经费,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分别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丙方须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筑峰/绿卡”人才工程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海大人字[2005]83号)规定,列出详细的预算。)

4.为丙方提供相应的生活条件和待遇

(1)为丙方聘期内提供协议年薪人民币 万元(税前),薪酬按月发放(含国家规定的社会医疗、养老各项保险等),甲方待丙方原单位出具停薪证明后或丙方将原单位的工资卡销户后开始起薪。

(注: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年薪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均为税前人民币。)

(2)按照丙方在甲方服务十年,给予人民币共计 万元(税前)的安家及购房补贴。经双方协商,本聘期领取人民币 万元(税前),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发放(选择其中一种)。

①平均每月发放; ②平均每年年底发放一次; ③一次性全额发放。

发放方式如有变动,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约定。

丙方租住甲方人才公寓的,房租标准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租金可从安家及购房补贴中扣减。

(注:安家及购房补贴,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分别为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均为税前人民币。)

(3)协助解决丙方未成年子女入学及配偶工作事宜。

三、乙方权利

1.对丙方进行日常管理,对丙方的目标任务完成、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管理和考核。

2.对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可提出扣减或扣除薪酬直至解聘等意见。

四、乙方义务

1.对丙方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及时帮助丙方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为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实验室、办公室等必要的条件,支持丙方组建研究团队。根据丙方的工作业绩,按乙方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实施细则,可为丙方支付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税前)的绩效薪酬。

3.协助丙方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负责丙方的日常管理,组织对丙方进行年度、中期和期满考核。

五、丙方权利

1.享受甲方和乙方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待遇。

2.参与制定科研团队成员的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参与组织科研团队成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

六、丙方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考核。

2.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不在其它单位有实质性工作兼职;全面履行甲方“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第 层次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实现工作目标,对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履行必要的保密义务。

3.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聘期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年度工作任务书,报乙方审核和甲方备案。

4.聘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均属职务成果,成果归属权属甲方所有,发表的相关论文、著作或申报相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等,均须同时署名丙方和甲方,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第一作者单位只能署“中国海洋大学”或“中国海洋大学 学院”。

5.丙方科研启动经费预算计划须经与乙方商定甲方批准后实施,购置贵重仪器设备须按甲方有关规定组织论证,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

6.丙方如在甲方服务期限未满十年,应按照安家及购房补贴人民币 万元×(1-已服务月数÷120)计算的差额一次性交回甲方。

7.丙方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四条 考核

一、年度考核

乙方负责组织对丙方的年度考核,按甲方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期考核

聘期第三年结束前,丙方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岗位中期履职报告》,乙方学术分委员会对丙方受聘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考核优秀或合格者,继续完成聘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第二层次、第三层次考核优秀者,经乙方推荐、甲方学术委员会评议、甲方审批,可高聘至相应岗位。

三、聘期考核

聘任期满,丙方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岗位聘期期满履职报告》,乙方学术分委员会对“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提出初步考核意见;甲方学术委员会在设岗单位考核评议基础上进行审议,提出考核和聘任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首聘期考核优秀或合格者,可在同层次岗位续聘一个聘期,不合格者不再聘任;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岗位考核优秀者,经乙方推荐、甲方学术委员会评议、甲方审批,可高聘至相应岗位。同一层次岗位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聘期,第二聘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丙方个人情况和甲方需要,不再聘任或聘任至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对于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员,第二聘期期满考核优秀,经甲方学术委员会推荐,甲方可另按年薪制聘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聘期内,丙方如有触犯法律、违背学术道德、违反甲方校规校纪,或在申报岗位和考核时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甲方可直接解除聘任合同,丙方须交回已享有的全部待遇。

二、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需要变更合同时,各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处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聘期结束,聘任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篇:特聘教授聘任 合 同(模版)

西安交通大学

“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聘用协议书

甲方:西安交通大学

乙方:

丙方:西安交通大学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甲方通过公开招聘和丙方推荐,并经专家遴选,同意聘用乙方为“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在丙方相关学科工作。为保证“腾飞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聘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三年。聘用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在聘期内乙方应完成下列工作目标及任务,并另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瞄准本学科前沿,进行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活动;

2、团队建设(选一项)

□ 作为带头人组织和领导一支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

□ 在现有团队中发挥核心骨干作用,并在某一研究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

3、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并讲授核心课程或学科最新前沿的选修课,并指导研究生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

4、(以下至少再选一项 )

□ 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 在本学科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篇;

□争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或受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为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做出实质性贡献。

第三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工作业绩考核。

2、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二、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在受聘期间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

2、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为乙方提供以下条件:

(1)为乙方提供特殊岗位津贴及科研配套经费;

(2)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协助丙方为乙方招收研究生提供便利条件;

(3)根据乙方的工作成就,积极推荐乙方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评选。

三、乙方权利

1、根据自身工作计划和目标,自主组织学术队伍或参与学术队伍建设,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参与丙方的学科建设项目或其他重要的学术活动;

2、享受在丙方工作期间所必需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和生活条件;

3、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

4、若甲、丙方有关部门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要求监督执行。

四、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积极参加甲、丙方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社会服务工作,接受甲、丙方的管理和考核;

3、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作者第一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五、丙方权利

1、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甲方授权丙方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并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

2、根据乙方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安排乙方参与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六、丙方义务

1、支持和协助乙方组织申报和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2、提供乙方能够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指导的工作条件。

3、帮助乙方解决好工作中其他有关问题。

第四条乙方工作待遇

1、科研配套经费:经专家小组论证后,由甲方提供科研配套经费万元,其中62万元),8万元可用于乙方本人及团队成员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2、特殊岗位津贴:乙方在聘期内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的5万元/年(税前)。发放办法为:60%按月发放,其余4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乙方在聘用期间,经甲方批准可出国出境三个月/年,但出国期间不再享受特殊岗位津贴;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暂停聘用乙方,待乙方回国后再即时续聘。的特殊岗位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发放办法为:60%按月发放,其余4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乙方在聘用期间,经甲方批准可出国出境三个月/年,但出国期间不再享受特殊岗位津贴;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暂停聘用乙方,待乙方回国后再即时续聘。

第五条考核

1、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分为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的依据为《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本协议第二条及附件所规定的乙方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

2、考核时,乙方须向甲方、丙方提交书面工作报告,向考核专家组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时乙方还应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考核专家组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分项打分,提出考核意见。

3、考核成绩:甲方依据专家打分汇总情况,分为特优、优秀、良好、一般、差五个等次对乙方进行评定。

4、甲方根据考核结果,依据学校腾飞人才计划有关文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精神,兑现或调整特聘教授津贴。考核“优秀”者,按5万元/年兑现本津贴;“良好”者,按4万元/年兑现本津贴。聘期考核“优秀”者,按5万元/年兑现聘期内津贴。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受聘期间,如被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或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与乙方另签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2、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结果不能达到“良好”,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若甲、丙方在聘期内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乙方有权提出辞聘,终止本协议。

4、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外,三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任一方若对协议条款提出变更要求,应征得另外两方同意。

5、聘用期间如发生三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聘用三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态度妥善处理。

第七条附则

l、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于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三方协商后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丙方 (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第四篇: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

南工发„2014‟88号

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校各单位:

《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1―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

法(试行)

2.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

法(试行)

3.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

法(试行)

南昌工程学院

2014年7月4日

南昌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印发

-2- 附件2:

南昌工程学院

“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学科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带动学科团队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设臵、管理机构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一级学科设臵首席教授岗位,每个一级学科只设1个首席教授岗位。

第三条 首席教授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聘期内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不享受行政职务津贴。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组成的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选选拔、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应聘条件和选聘程序

第五条

首席教授的应聘条件

―3―

(一)具有正高职称,年龄57周岁以下(截至选聘前一年12月31日),为人师表,学术道德高尚。

(二)有健全和具有凝聚力的学术团队,有带领学术团队从事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已承担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胜任并已系统讲授多轮专业必修课程,近3年每学年至少给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1门课程。

(四)在科学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能代表学校本学科最高水平。近五年科研成绩显著,符合以下条件的

1、2项中任意一项,且符合

3、

4、

5、6项中的任意一项:

1.主持完成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2项,且均为第一负责人。

2.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及以上表彰。

3.公开发表论文。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2 篇)或SSCI期刊论文2篇;理工-4- 科类: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2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3篇或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1 篇。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第一完成人)。 5.独立撰写并出版A类学术专著1部。

6.建议被中央、国务院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纳并推广应用且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采纳单位提供证明为准);科研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定转化为生产力且年产值200万元以上。

上述科研成果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 第六条 首席教授的选聘程序

(一)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在征求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首席教授岗位设臵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首席教授岗位控制数。

(二)申请人员书面申请并提出本学科发展的设想和初步规划,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审核、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申请表》,由院长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

(三)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四)校学术委员会采用答辩、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

―5― 确定首席教授候选人,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校长与首席教授人选签订岗位聘任合同,规定聘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任期满后聘任合同自动解除。

第四章 岗位职责、职权及待遇

第七条 首席教授的岗位职责

(一)掌握本学科最新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协助学科所在学院院长具体负责和组织实施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制(修)订。学科和人才建设三年规划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正式聘任后的第一年内完成。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完成,并送人事处、科研处备案。

(二)每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1门次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每年指导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2名,且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包含在以下对团队成员要求的论文数量之内)。

(三)组建并培育学术团队,为本学科建设培育后备人才,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聘期内,积极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为7-9人并保持相对固定,具有合理的年龄和职称结构,达到学校规定的考核标准。所在学术团队除首席教授本人成果外,团队其他成员还须完成以下科研-6- 任务: 1.公开发表论文。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6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3 篇)或SSCI期刊论文5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3 篇),或出版A类专著1部且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2篇;理工类: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5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6篇(其中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1篇,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EI论文)或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2 篇;

2.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立项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立项2项,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及以上表彰。

(四)与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固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所在学科每年选派1-2名青年教师赴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合作研究;聘期内至少成功推荐并协

―7― 助院长引进1名以上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本学科发展急需拔尖人才。

(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组织学术活动,每年举行1次以上公开学术报告。

(六)在三年聘期内,本人还应完成的科研任务: 1.公开发表论文。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6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3 篇)或SSCI期刊论文5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3 篇),或出版A类专著1部且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2篇;理工类: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5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6篇(其中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1篇,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EI论文)或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2 篇;

2.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立项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立项2项,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8- 程”及以上表彰。

(七)各单位还应结合学科特点,在参照上述工作职责基础之上,对本单位首席教授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并载入聘任合同中。

第八条 首席教授的职权

(一)原则上担任本学科带头人,可提名为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候选人;

(二)在完成本单位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可依托自己的重要课题和项目,利用学科现有人才或按学校政策引进若干高层次人才,自主组建学术团队。

(三)举办全国性大型学术研讨会或国际学术研讨会的经费开支,首席教授可拟定工作计划及费用预算报学校科研处,经学校审批后,列入学校学术交流工作计划,其经费由学校安排。

(四)各学院院长应积极支持首席教授的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首席教授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第九条 首席教授享受的待遇

(一)每年除享受正常发放的校内绩效工资之外,额外享受每年10万元的特聘岗位津贴。

―9―

(二)学校每年为每位首席教授提供3万元科研经费;学校针对设立了首席教授岗位的学科,搭建科研平台,并重点给予专项经费保证。

(三)配备1名工作助手;提供1间工作室,配备电话和计算机。

(四)在聘期内可安排出国(境)进行2次学术交流(以会议通知为准),提供每次1万元经费资助。

第五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条 首席教授岗位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学校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首席教授每年填报教学科研工作进度表,由学院根据首席教授岗位职责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并将结果报人事处。考核基本合格者,学校予以警示,要求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聘任期满,学校对首席教授在聘期内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聘期内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为合格,全额享受首席教授岗位津贴;未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为不合格,不享受第3年额外特聘岗位津贴。

第六章 附 则

-10-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适用于申请人员进入我校工作后取得的业绩。

第十四条 本办法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11―

―附件3:

南昌工程学院

“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一批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学者,壮大高水平人才后备力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设臵、管理机构

第二条 “瑶湖杰青”岗位数量,根据学校实际设立。 第三条 “瑶湖杰青”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聘期内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不享受行政职务津贴。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组成的“瑶湖杰青”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选选拔、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应聘条件和选聘程序

第五条 “瑶湖杰青”岗位的应聘条件

(一)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截至选聘前一年12月31日止)。

-12-

(三)能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担任本学科本科生一门次及以上的课程教学。

(四)科学研究比较突出,在本学科有一定的创新。符合以下条件的

1、2项中任意一项,且符合

3、

4、

5、6项中的任意一项:

1.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立项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立项2项。

2.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及以上表彰。

3.公开发表论文。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2 篇)或SSCI期刊论文2篇;理工科类: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2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3篇或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1 篇。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第一完成人)。 5.独立撰写并出版A类学术专著1部。

6.建议被中央、国务院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纳并推广应

―13― 用且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采纳单位提供证明为准);科研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定转化为生产力且年产值200万元以上。

上述科研成果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 第六条 “瑶湖杰青”岗位的选聘程序

(一)“瑶湖杰青”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在征求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瑶湖杰青”岗位设臵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瑶湖杰青”岗位控制数。

(二)申请人员填写《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岗位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审核、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由院长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

(三)“瑶湖杰青”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四)校学术委员会采用答辩、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确定“瑶湖杰青”岗位候选人,经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校长与“瑶湖杰青”岗位人选签订岗位聘任合同,规定聘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任期满后聘任合同自动解除。

第四章 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第七条 “瑶湖杰青”岗位职责

(一)每年承担本科生1门次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二)聘期内必须完成以下科研任务:

-14- 1.公开发表论文。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2 篇)或SSCI期刊论文3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2 篇),或出版A类专著1部且在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理工类: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3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4篇(其中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1篇,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EI论文)或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2 篇。

2.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立项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立项2项,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及以上表彰。

(三)聘期内至少进行一次半年以上国外访学。 第八条 “瑶湖杰青”岗位待遇

(一)每年除享受正常发放的校内绩效工资之外,额外享受每年6万元的特聘岗位津贴;

―15―

(二)每年提供3万元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调研和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等;

(三)聘期内提供资助一次半年以上国外访学费用。

第五章 考核和管理

第九条 “瑶湖杰青”岗位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学校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条 “瑶湖杰青”岗位人员每年填报教学科研工作进度表,由学院根据“瑶湖杰青”岗位职责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并将结果报人事处。考核基本合格者,学校予以警示,要求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

聘任期满,学校对“瑶湖杰青”岗位人员在聘期内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聘期内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为合格,全额享受“瑶湖杰青”岗位津贴;未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为不合格,不享受第3年额外岗位津贴。

第十二条 “瑶湖杰青”岗位人选在岗位聘期内可申请首席教授岗位,经聘任为首席教授的,其瑶湖杰青岗位聘任终止,同时纳入首席教授一并考核。考核具体为:1.“瑶湖杰青”岗位人选在岗位聘期内第二年转为聘任首席教授的,其首席教授考核时“本人还应完成的科研任务”在原基础上:人文社科类(含艺-16- 术、体育):增加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或SSCI期刊论文1篇;理工类:增加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或EI期刊论文1篇;2.“瑶湖杰青”岗位人选在岗位聘期内第三年转为聘任首席教授的,其首席教授考核时“本人还应完成的科研任务”在原基础上: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增加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SSCI期刊论文1篇;理工类:增加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1篇或EI期刊论文2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适用于申请人员进入我校工作后取得的业绩。

第十四条 本办法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17―

第五篇:讲座教授聘任合同

聘任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顺利实施,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并参照_________讲座教授岗位制度,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_________讲座教授岗位聘期为_________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

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讲座教授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目标:_________。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合作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合作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_________;

2.科研任务:_________;

3.学科建设任务:_________;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

5.其他任务:_________。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以及讲座教授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_________;

科研配套经费:_________;

工作助手(可由讲座教授自主选聘):_________;

办公条件:_________;

生活条件:_________;

招生条件(包括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等):_________。

3.指定专门单位及专门人员与乙方合作开展科学研究:

合作单位:_________;

合作者(包括姓名,职务等):_________;

合作开展的科研项目: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

乙方权利

1.乙方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在聘期内每月享受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_________和_________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年在_________讲座教授岗位上工作3个月以上,特殊情况下至少不得少于2个月,全面履行讲座教授岗位职责,完成讲座教授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及考核。

3.乙方在聘期内_________讲座教授岗位上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署甲方名)。

第四条 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院系所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学校根据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并备案。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审议,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届满评估按照_________进行。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由学校在因特网上公布解聘消息。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同意,并经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审核,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此条可具体化)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学校人事处专家办公室备案;本合同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天气与气候复习教案下一篇:投诉信的开头和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