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团费问题范文

2022-05-23

第一篇:零团费问题范文

关于零负团费现象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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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负团费现象的分析

(一)零负团费现象的出现的原因

1、旅游“零负团费”的定义

旅游“零负团费”主要是指地接社以等于或低于成本价格来承接组团社业务或接待旅游者的经营现象。如果单从市场价格来看,这种竞争方式合情合理,但旅行社并没有将这种方式作为经营方略,而是成为了一种主要经营手段,旅行社从游客的消费中产生的大量“回扣”来直接或间接地填补了自己的成本及利润损失,从而致使游客在旅行游览过程中出现了“强迫购物”和“欺诈消费”等问题,让人对旅游业产生了抗拒想法。

旅游的“零负团费”问题一直是阻碍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自20世纪90年代中就不断冲击着我国的旅游市场,打乱我国旅游市场环境,严重侵害了旅游者的出游质量,原来有较高品味的旅游也变得低端,它的经营模式从“零利润”到“零团费”再到“负团费”经营风险不断扩大,最终导致经营过程中不断出现问题,“零负团费”的本质特征决定它对旅游业只能带来危害,制约旅游业健康发展。许多专家及学者就“零负团费”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主要归结为以下原因:各旅行社间的恶性竞争、市场竞争导致、旅游目的地发出信息不对称所导致、旅行社的市场化经营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游客的非理性消费等,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造就了现在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现象的普遍化。

2、旅游“零负团费”现象的成因剖析 (1)、市场因素

旅行社市场竞争包括旅行社线路竞争(产品)、导游服务质量竞争、旅行社品牌竞争、市场营销手段竞争、产品价格竞争、企业文化竞争等多种方式,价格竞争是旅游经营者最常用的手段,也是就“见效”最快的方法。从经济学角度讲,价格竞争有利于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较大利益及市场占有率。价格竞争有利有弊,需要把握合适的尺度,一旦在竞争过程中超出这个度,就会出现“产品售价低于企业经营成本及利润为负”的现象,这就涉嫌到低价竞争。低价竞争对旅游市场造成的危害极大,导致旅游市场秩序失衡,旅游市场经营混乱。就目前而言我国国内旅游市场还处于较为基本的“观光游”状态,各家企业推出的各种旅游产品大致相同,除了价格打价格战之外,很难找到更奏效的方法赢得旅游者的青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内旅行社的数量越来越多,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 共Ⅱ页 第Ⅱ页

存,“零负团费”的经营方式成为各中小旅行社的唯一选择。

(2)、旅行社因素

旅行社可以说是促进“零负团费”现象增长的幕后黑手。这主要是由旅行社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客观问题造成的,由于各旅行社竞争较为激烈,所得利润相对较低,旅行游览又受各方面影响较大,如:国际政治、经济、民族、宗教问题、自然灾害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这都决定了一个旅行社的命运。旅行社经营者不得不采用挂靠和承包的方式来获取自己的基本收益。这就使得各部门为追求利益,违法违规的经营现象越来越泛滥,而旅行社对于承包部门并没有加以管理而是只重收费。这是促使旅行社“零负团费”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成为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一大毒瘤。 (3)、游客因素

“零负团费”的旅游方式之所以经久不衰,是因为旅行社经营者抓住了游客爱贪小便宜的心理,以最基本的低价手段来吸引旅游者报名。这样的旅游者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大致了解低价旅游团所提供的服务、住宿、购物等等,他们通常对旅游质量要求不高,只求多出游,存在“物美价廉”这样的侥幸心理;另一类是单纯的被低价吸引,并不了解低价旅游的潜规则,往往是选择价格最低的那一个。这样的旅游对游客会产生欺骗心里,让旅行社在旅游者的心里形象一落千丈。 (4)、政府因素

在“零负团费”现象从初步在市场出现到现在基本普及于旅游市场的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有着绝对不可推卸的责任,就法规而言,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来规范整治旅游市场这种低价恶性竞争现象。尽管相关政府部门部门对“零负团费”现象有过整改,但这并没有完全根治这个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普及于整个旅游市场。还有就是旅游业涉及方面较广,主要由食、住、行、游、购、娱这六大部分组成,这些涉及到的行业和领域较多,只靠旅游相关部门去解决问题难度系数较大,因而单靠一己之力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3、旅行社之间的价格竞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旅游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从而促进了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进而带动了旅行社的发展。在旅行社的发展过程中,各个旅行社在业务上,旅游线路相似,因而旅游产品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各旅游线路的价格上,不同旅行设会给出不同的价格,因而各旅行社形成了激烈的竞争关系。

基于我国旅游行业的现实情况,客人较为注重价格,有些客人不考虑旅游产品价格为什么会低于成本,一味的追求低价,消费不理性,过于追 共Ⅱ页 第Ⅱ页

求低价,甚至于“一块钱游云南”这样的旅游线路也会购买,为此,各旅行社之间大打价格战,不断压低本旅行社产品的价格来吸引旅游者购买,有的旅游产品的价格大大低于该旅游产品的成本价格,甚至于处于“零负团费”这样的状况,从而导致旅游产品质量的下降,顾客旅游体验感受度也随之下降,对当地旅游景点也造成不良口碑,降低当地旅游的吸引力。

4、导游员受到利益的诱惑

在旅游业中,导游和司机可以说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二者之间利益息息相关,唇齿相依。各旅行社之间的价格竞争对导游和司机也造成了影响,由于旅行社把旅游产品的价格一降再降甚至于负,旅行社为保证本企业的正常运营及收益,将旅游线路以“人头费”的形式卖给导游人员,导游人员和司机为获取更大利益,便向旅行社购买这样的旅游团。而购物店和旅游景点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给导游高额的回扣和停车费,在带团过程中,导游人员也需要和司机密切配合,以获取更多的收入。长此以往,导游和司机越来越热衷于买团,而旅行社只要招徕游客组成团队就有钱赚,这就导致了旅行之间的低价竞争更加激烈,旅行社的产品价格越来越低,有的甚至低于成本,导致现在旅游市场一片混乱。 导游人员在旅游业中处于弱势群体,对于导游人员来说也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导游人员没有基本工资,有也是几百块,根本无法保证正常生活。导游容易受来自于旅行社和游客双方的压力;导游人员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在带团过程中,每天工作时间几乎超过12小时;在“买团”的情况下,买团的钱是导游出,赚的钱却要与司机分等等一系列问题。

5、旅行社产品信息不对称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也变的越来越重要,信息不仅可以带来价值,也可以创造财富,但同时,旅行社产品信息的不对称现象也是频频出现。由于科技高度发达各种旅游信息也是环绕在我们身边,除了旅行社发布的信息之外,还有很多方式,比如说手机里的一些旅游app,如携程旅游、去哪儿网、驴妈妈旅游、途牛旅游、同程旅游等,大大便利了我们了解旅游产品,同时,在各平台描述旅游产品的同时,也是避重就轻,夸大优点,忽略不足之处。“零负团费”正是利用这一点,“零负团费”只收取游客的往返交通费用和景点的门票费用,而不告诉旅游者在游玩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进购物店以及强制购买某些纪念商品,在这样的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没办法全身心的进行游玩,反而要浪费大部分时间在购物店里,使得旅游者的旅游品质大大降低。尽管“零负团费”的旅游没有保证旅游者的游玩质量,但是他在旅行社提供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降低了旅游者在团费方面的花销,顺应了大部分游客追求“低价”旅游的心里,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会吸引一部分游客,但这 共Ⅱ页 第Ⅱ页

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做强做大一个企业不可能靠这种投机取巧的方法,还是要靠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所以这种方法还是不可取,同时,旅游者在考虑“物美价廉”的同时,也要看透它“背后”的事,不能只求“价廉”而忽视了旅游的品质。

二、零负团费的危害

(一)零负团费对游客的危害

旅游者是“零负团费”的最直接的受害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游客处于弱势地位处处受制于人,强迫购物和自费项目,让游客有屡屡受骗的感觉,导游有意无意更改行程延长购物时间,减少游览时间游客听不到有品位的讲解。如果游客拒绝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等额外消费可能会遭到导游的辱骂、甩团,游客陷入高价游的陷阱心情郁闷,美好的出游愿望被现实打击的四处飘零留下伤感的回忆。

实行“零负团费”的旅游团,大致有以下特点:“食”,饮食简单,餐标低,环境恶劣,使游客在整个游玩过程中无法品尝到当地的特色美食,就就餐环境也是很没有档次,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处于“能吃饱,但吃不好”的状况下;“住”,住宿标准也很低,住的地方一般较为偏僻,处于能住郊区绝不住市里,能住乡下绝不住郊区的状况,这对旅游者在游玩中的休息也有很大影响;“行”,低价旅游的车费经常不能给足,甚至零车费,所以司机为节省车费,会更改线路,甚至于将游客擅自拉近购物店,以赚取停车费及提成收入,来弥补车费不足;“游”,形成中所列景点是一些不收费和收费很低的景点,停留时间也较少,其他大多是一些需要自费的景点和纪念品店,这样的景点停留时间会较长,这样下来,游客在此次游玩过程中并没有充分的游玩当地的旅游景点,好好的游玩变成了“购物”;“购”,由于报团价格低,所以整个行程都是围绕购物来进行,而且购物店的纪念品价格大多很高,远远高于其成本价格,“以次充好”、假货等在购物店中比比皆是,强制购物也是这样团队中经常出现的“戏码”,如果游客不买东西,有的导游也会大爆粗口,如云南导游骂人事件,在这样的旅游团队中旅游者经常在购物店花高价买到的确实次品和假货;“娱”,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导游还会推荐比实际价格高很多的自费项目甚至不健康的项目,导游从中赚取提成。

(二)零负团费对当地旅游景点的危害

旅游“零负团费”运行模式下决定旅游经营者只能低成本运作,那么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条件不会太好,尤其吃住条件差,各方面卫生状况恶劣,环境也是脏、乱、差,游客的基本生活条件都得不到保障,再加上购买的旅游纪念品及其当地特色商品大都是假冒伪劣的商品,使得游客上当受骗,收导游诱导参加一些价格 共Ⅱ页 第Ⅱ页

昂贵且有些不健康的自费娱乐项目。不法商贩的骚扰让游客的心情烦躁,促使游客愤怒直至投诉。“零负团费”旅游使游客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游玩当中,在旅游过程中,通常会购物时间远远大于游玩时间,使得游客根本没办法好好地观赏当地旅游景点,这样就使得游客 对当地旅游景点的不满意,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也在旅游者心理大打折扣,长此以往,旅游者回家之后也会对当地旅游景点进行大肆宣扬,所谓“好事不出么,坏事传千里”,旅游者的口碑宣传和多种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都会很大程度的损害旅游目的地在人们心中的形象,直接打消了潜在旅游者的出游动机,阻碍了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增长,尤其对餐饮酒店、景区景点、交通、娱乐等一系列相关产业造成了恶劣影响,导致各企业收到重创,生存艰难。

(三)零负团费对导游的危害

导游是指以旅游者为工作对象,以指导参观游览、沟通思想为主要工作方式,以安排旅游者的食、宿、行、游、购、娱为主要任务的接待服务人员。导游从事的是一项服务工作,代表被委派的旅行社,按照组团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接待服务或陪同旅游者旅行、参观、游览。

随着我国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导游队伍的规模迅速壮大起来。但是与我国导游大发展相应要求的管理体制很不健全。其中,导游人员的薪酬机制、激励机制、劳动保障机制最为突出。部分导游人员甚至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固定薪酬、没有劳动保险,致使导游队伍职业稳定性下降,并导致部分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降低服务水平或减少服务提供,一门心思花在如何使游客购物上。这种情况已经影响了我国导游队伍的整体发展。零、负团费旅游方式的出现,使得导游队伍本来存在的矛盾更加突显,并且把导游推向了矛盾的风口浪尖。

1、带团时经济压力巨大

恶性的削价竞争使得旅行社仅以/顾客导向0为主,忽视/成本导向0,产品的销售价与采购价之间的差异微乎其微。为了保证必要的组团利润,旅行社取消了导游的薪酬,导游若想带团,得先交给旅行社每人几十元不等的人头费以及接团费、上车费等等,以弥补旅行社低价收客造成的亏空。以昆明的石林一日游0为例,有的旅行社报价可以低至60元(包括门票、餐费、车费和导游费用),而现在仅石林门票就要80元,费用的缺口当然要通过增加购物次数来弥补了。若在带团的过程中,游客不消费或者消费过低,导游不但得不到酬劳还得倒贴。举例来说,若某旅行社有个40人的大团队,若哪位导游想接这个团,得先按每人50元的价格支付给旅行社共2000元的接团费。导游估计:即便40人平均每人只消费100元,再扣去其他的杂费,应该不至于贴钱。于是接了这个团。可是由于游客消费积极性不高,40人 共Ⅱ页 第Ⅱ页

的团队带下来一共只消费了1000元左右,这就意味着导游之前所垫付的接团费不但没有挣回来,反而要倒贴1000元,对于收入本来就不稳定的导游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由此可见,零、负团费的运作带给导游人员的经济压力有多么的沉重。

2、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从事导游工作应以客我双满意为目标,为此,导游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从事导游这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高度结合的服务性工作,要求导游人员必须具备真才实学,知识面广。可是因零、负团费的非正常运作,加上物质利益的驱动,导游人员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偏离本职而滑向诱导游客购物,导致导游业务水平日趋下滑。买团现象更令导游不得不费尽心思让游客多参加自费项目,多消费,这也是导致导游服务质量下降的最直接原因。

3、导致游客与导游关系紧张

表面看来,导游在旅游团中只是个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而实际上,导游不但承担了景点的讲解工作,而且还要负责管理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食、住、行、游、购、娱等等琐碎的事务。也就是说,导游的角色是景点讲解和食宿安排等活动上的大管家。而零、负团费的运作让导游在带团过程中不断带领游客去各种购物商店,真正关于景点的讲解少之又少,取而代之的是对纪念品的宣传,并且会不断地安排各种自费旅游项目,游客若不愿参加,导游人员会不高兴,甚至给你脸色看。游客作为消费者,自然会对安排过多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导游产生抵触情绪。导游认为游客不配合消费,游客认为导游只想让他们花钱消费而从中提取回扣。导游的无奈与游客的不满成为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本该相互合作的旅游团队,游客与导游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紧张。

4、遭受社会舆论的批评

在游客心目中,导游是一个国家的代表、是民间的友好使者。大多数导游都以其广博的知识、精湛的导游技巧、热情的服务为游客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据抽样调查,1987年时最令人向往的职业中,导游排在第16位;但20年后的今天,排在前50位的职业中已经找不到导游的身影了,由此说明,导游也越来越成为众矢之的,也就越来越多的人拒绝从事这份工作,看似风光,可以到处游玩,但也是受尽了游客的抱怨与旅行社的压迫。“零负团费”的出现,也让游客对导游有很大的偏见,认为导游就是只为赚钱不为服务,成了大众眼中的黑心骗子,也让导游成为大众指责的对象。

(四)零负团费对旅行社的危害

旅游业“零负团费”形成旅游产品低价收费标准,决定旅行社必须设法降低成本才能盈利,从而使旅游活动不可能规范,,在出游线路上安排一些免费的或档次较低的景点充实到整个行程,有的旅游大巴车顺便 共Ⅱ页 第Ⅱ页

经过也算是游览,在接待标准上尽可能安排标准中最低档次一级,运用模糊语言玩起文字游戏诱骗旅游者。更为重要的是旅行社及导游诱骗或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并从中获利,如果游客不配合旅行社就会亏本,在竞争压力和利益驱使下旅行社和导游就像输红眼的赌徒,若采取过激行为不免会发生争吵冲突,招来投诉旅行社诚信尽失,名誉扫地,客源市场丢尽从而出现经营隐患企业很难发展,最终可能会出现关门倒闭。这也使得旅行社发展不长久,不具有稳定性。“零负团费”对于旅行社来说是一颗毒瘤,他能在短时间内使旅行社盈利,但对旅行社后期的影响还是很恶劣的,如旅行社的口碑以及旅行社的长远发展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做好做大一家公司最重要的还是靠质量靠口碑,而不是靠“零负团费”这样的方式,不仅做砸了口碑,还可能“遗臭万年”为整个旅游行业抹黑。

三、零负团费的治理对策

(一)治理“零负团费”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治理的原则。治理“零负团费”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14部,可以综合运用,多管齐下。如对于私自收受“回扣”行为,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按照《旅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相关旅行社和导游予以罚款处理;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可以按《刑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予以处理。只要抓住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源头,认真研究适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就一定能实现旅游市场的拨乱反正。

2、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针对“零负团费”深层次问题,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行业协会自律,实施标本兼治,促进旅游市场环境全面优化。

3、必须坚持治点与治面相结合的原则。应注重顶层设计,实行全国一盘棋,同时推进,避免治理区域凸显价格高地,出现谁治理谁吃亏的现象。

4、必须坚持治理与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努力帮助旅游企业解决生存发展的现实问题,通过促进旅游企业科学发展的方式达到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目的。

5、必须坚持企业自律与社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涉旅企业的主体作用,恪守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监管机制,形成以行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业协会自律、旅游者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监管体系,坚决查处害群之马。

(二)整治“零负团费”的具体对策

1、进一步做大旅游市场,促进旅行社转型发展。

旅行社不规范经营其实是旅行社生存危机的体现,解决旅游市场失范现象的关键是进一步做大旅游市场,促进旅行社转型发展,解除旅行社的 共Ⅱ页 第Ⅱ页

生存危机,改变旅行社低质、低价、低利润的困境,增强旅行社的市场活力。政府应支持非旅大型企业集团进入旅游业,也鼓励大型旅行社改变以单一的旅游接待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

2、健全旅游综合执法机制,斩断“零负团费”产生的利益链。

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加快建立健全旅游综合执法机制,通过查税收、查假冒伪劣、反暴利以至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等手段实现综合治理,坚决斩断产生“零负团费”的黑色利益链。

3、从顶层设计上改革导游人员管理体制。

目前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将导游的资格证与上岗证紧密联系的方式值得商榷,其他行业也不是有资格证就都能上岗。在旅游行业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完善的情况下,这种中介机构势必削弱主要应由市场功能调节的旅行社人力供求关系,并且导游总量供大于求日益凸显的矛盾还容易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抓住《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订的契机,从顶层设计上改革导游管理体制,试行导游考取资格证后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方能取得导游证的制度,使导游由“社会自由人”变为“单位人”,从根本上完善旅行社用人机制,落实劳动合同关系,进而从组织结构上实现对导游的严格管理。

4、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提升游客抵制低价团的自觉性。

可以通过网络、报纸、电视、讲座等方式,加强对游客旅游知识及理性消费的宣传和灌输,让客人认清低价团的危害,增强抵制低价团的自觉性。 结论

综上所述,“零负团费”对于旅游业影响之广泛,情况之恶劣,是旅游产业发展道路上的一颗毒瘤,应该尽早杜绝这种现象的出现,引导旅游业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致谢

在本文写作过程中,我收到了老师细心指导和同学的帮助,尤其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苑晓赫讲师的指导,让我能完成这篇论文,在此我由衷的向老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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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庞梦溪.“零负团费”的解析及根治对策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4. [2]我国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初探[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3(3). 共Ⅱ页 第Ⅱ页

[3]浅谈“零负团费”的经济对策[J].中文信息, 2015. [4]胡迪.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之原因的综述.[J].旅游纵览月刊,2015 [5]罗明义.旅游“零负团费”现象研究[J].思想战线,2011. [6]史慧俊.旅游“零负团费”现象的成因及治理 [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1. [7]张岩.我国旅游市场“零团费”接待现象的探析[J].特区经济,2006(11). [8]刘人怀.旅游业零负团费的运行机制及危害性探析[J].商业时代,2007,(25). [9]易婷婷.旅行社“零负团费”现象及对策分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10]王晴雪.旅行社“零负团费”现象及治理对策[J]旅游纵览月刊,2015(1). 文章整个内容没有问题,小的标点问题修改,按照标准格式检查无误后可以定稿!把定稿再发我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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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1 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报告

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履职尽责,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切实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当前整改的核心任务狠抓落实,要求全局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整改清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对照清单,查摆问题

对照“脱贫攻坚以来中、省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清单”逐一学习、分析、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查的深,找的准。经过深入查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关于部分信息档案还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将贫困户户档资料、帮扶责任人帮扶笔记等内容进行集中审核。结合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务工、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实际情况,一一核对帮扶措施及帮扶成效等内容,重点核对帮扶手册于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确保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关于政策宣传不全面的问题

2 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精准掌握贫困户的困难和需求,提高政策清单的针对性,确保每一项富民惠民政策都精准到户。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让各项扶贫政策真正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关于帮扶工作需要进一步精准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理清思路抓帮扶,集中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并按照结对帮扶脱贫的有关要求,加大结对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结对帮扶措施,深入到联系村,进一步助推脱贫摘帽巩固提升;二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点抓推进。班子将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坚持站在群众的角度和立场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带头深入联系乡村、贫困群众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引导干部全员下沉,扎实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做好政策宣传宣讲,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晓度,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结合实际,扎实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学深学透扶贫领域各项政策,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脱贫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确保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二是持之以恒、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下足“绣花”功夫,

3 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

(二)坚持党建引领,层层传导压力

坚持以两联一进群众全覆盖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主体责任,定期召开结对帮扶会议,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统筹推进,建立结对帮扶脱贫台账,加大结对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结对帮扶措施。

(三)树立担当意识,严肃问责机制

脱贫攻坚既是一项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将继续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启动问责机制,严肃问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特别是对扶贫工作不扎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对没有按时按质量完成走访内容、相关资料的,将严肃处理。

第三篇: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根据《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轮问题整改机会,对标脱贫退出标准,“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以来中、省考核、巡视巡察、督察调研、督战、审计、信访等各类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2020年市级督查调研、挂牌督战,全县脱贫攻坚月考、挂牌督战遍访、常态化查问题找不足发现的问题和其他可能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的问题,细化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抓实问题整改,确保在6月24日前“所有漏洞缺项都要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同步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建立完善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或新增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的问题。

二、重点工作

(一)“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清零。全面梳理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逐一核实“大排查”问题是否整改完成,已整改完成的是否按程序验收并进行系统标注。二是认真核实分析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找准原因,及时细化增添措施、落实责任,加快推进,确保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清零。

(二)2016年以来中、省考核、巡视巡察、督察调研、督战、审计、信访等各类问题清零。全面梳理核查2016年以来中、省、市考核、巡视巡察、督察调研、督战、审计、信访等各类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逐一核实个性问题对点整改、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整改是否到位。二是核查完善问题台账、整改佐证等资料。三是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快落实整改实现清零。

(三)近期(2020年以来)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清零。全面梳理核查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挂牌督战等发现问题、问题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以及对影响收官之战全面交账可能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问题会商审核,特别是对挂牌督战“遍访”问题会商,梳理形成完整的问题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二是逐一核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验收销号并在台账中标注“整改完成”,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细化制定措施,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整改清零。

(四)落实机制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各村和各部门围绕责任、工作、政策“三落实”,从根源上剖析,从作风上反思,扎实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杜绝同类问题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的问题反复高频发生。

三、工作方式

(一)成立问题整改清零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如下:

(二)确定问题整改清零工作步骤

按照核定措施、确定效果、议定成果、审定结果、认定销号“五定”工作法开展清零行动。

1、核定措施(2020年6月9日前)

(1)梳理问题清单,完善问题台账。镇扶贫开发中心根据县脱办反馈的问题清单,梳理分析审核我镇问题清单,分类建立和完善整改台账。一是梳理“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二是梳理2016年以来中、省、市考核、巡视巡察、督察调研、督战、审计、信访等各类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三是梳理市、县两级挂牌督战遍访、防返贫致贫监测和常态化“查、找、补”反馈发现问题,形成《近期(2020年以来)自查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

(2)核定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组织村两委、帮扶干部核实所有问题的整改措施是否完整且落实到位。对不完整的措施及时进行完善,核定整改措施。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在6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确定效果(2020年6月12日前)

一是各村对本村问题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分解到帮扶责任人,由帮扶责任人入户核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核实结果反馈至各村。

二是各村对确认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实的,及时对接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

3、议定成果(2020年6月15日前)

各村根据本村问题整改核定结果和自查情况,对本村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体议定,会商整改成果,在问题台账标注整改完成,并将台账反馈给镇扶贫开发中心。

4、审定结果(6月20日前)

设立问题整改“清零”镇级验收组。由各联片领导组织所联村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对联系村的问题整改成果进行全覆盖检查。所有问题整改完成后,镇扶贫开发中心整理汇总,提交镇党委政府认定。

5、认定销号(2020年6月24日前)

审定结果经镇党委会认定通过后,问题予以清零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脱贫攻坚问题清零行动是最后一次查漏补缺的机会,是确保脱贫攻坚收官战质量的重要保障,决不能再出现任何漏洞。各行政村和镇级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统揽近期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步骤和时间要求,狠抓落实。

(二)加强组织统筹。各行政村和镇级各部门要强化工作统筹,对几类问题统筹安排,同步推进,严格落实挂账销号;

要加强力量统筹,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力量,充分利用扶贫工作日、扶贫走访日和集中攻坚日,对问题整改成果再核查,对问题整改责任再压实,对问题整改进度再加快,确保按时完成,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三)保证整改质量。各行政村、镇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分工合作,逐项分析研判,严格按标推进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标准不拔高、不降低,整改不敷衍、不拖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问题整改和核实,确保6月24日前所有问题清零销号。

(四)严格纪律作风。坚持以高的要求、严的标准,精准细致、认真扎实开展问题问题清零行动。要坚决杜绝打卡作秀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

(五)督查问责到位。镇纪委将对问题清零行动安排全程督查检查,对工作组织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核查不深入、到期未整改、敷衍整改的将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

第四篇:区卫健系统健康扶贫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区卫健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轮问题整改机会,对标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以来中央和省内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巡视巡查、督查调研、审计、媒体暗访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县乡村2020年以来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影响收官之战全面交账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确保问题“清零行动”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时间安排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核查整改,6月10-30日进行集中核实销号。

三、工作内容通过核定措施、确定效果、议定成果、审定结果、认定销号“五定”工作法开展,对脱贫攻坚以来所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收官质量。

(一)“核定措施”阶段5月27日前,各医疗机构对前期上报的大排查、中央和省内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近期自查发现等各类问题的整改措施再审核再完善,核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未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整改,截止目前累计共存在问题86个,已整改74个,正在整改12个(大排查7个;

百日会战交办截止5月31日5个)。

(二)“确定效果”阶段6月1日前,各医疗机构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确定问题整改效果,签字明确是否完成整改后报区卫健局医政股(各医疗机构前期已上报)。

(三)“议定成果”阶段6月10前,区卫健局对各医疗机构存在问题进行逐户逐项议定,形成问题整改清零行动议定台账,确保将所有问题整改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健康扶贫清零行动摆在当前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强化责任分工,问题落实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质量。

各医疗机构要把具体整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无遗漏、无死角;逐年逐块逐项逐条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做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整改不敷衍、不拖延,确保6月30日前所有问题全部清零销号。

(三)严明纪律作风、坚守安全底线。

各医疗机构要深化落实“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推进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决不允许敷衍应对、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第五篇:团费收缴标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团费收缴管理办法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将目前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列表如下:

一、关于团费的交纳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决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9、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二、关于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1、恢复实行团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委和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组织每年上缴团中央部分团费的规定。

各级团委收取、留用团费比例规定如下:

(1)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3%。

(2)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 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1.25%,留用团费总数的8.25%,其余上缴;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 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 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

(3)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 ,其余上缴。

(4)铁道系统、民航系统的局、厂(公司)、院、 校团委将应上缴团费部分的10%上缴所在地的团省(自 治区、直辖市)委。

(5)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团组织留用团费比例,由总政治部将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

2、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一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3、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社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4、团的各级组织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连同按规定应该上缴的团费及时报送上一级团委。上级团委每年对下一级团委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省团委应于每年2月25日前将上团费收支情况和按规定应上缴的团费报送团中央。

附注: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资金(指作为工资 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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