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负团费对旅游者

2022-07-22

第一篇:零负团费对旅游者

杜绝“零负团费”维护市场秩序

各位旅游社同仁:

今日,本市发生多名外地游客在本市被“甩团”,该事件发生后,市政府高度关注并要求市旅游质监部查明事件发生缘由。经查明,该事件与旅行社下属的门市部交接团不规范有关。针对旅游市场发展畸形,旅游秩序混乱等现象,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旅游行业进行整顿,为积极响应市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活动,本社现向全市各位业界同仁发出如下倡议:旅行社规范市场操作,杜绝“零负团费”,积极维护市场秩序,携手共建健康旅游市场氛围。

由于旅行社操作不规范,以及低价恶性竞争,“零负团费”现象在本市旅游业内频发。“零负团费”旅游严重扭曲了导游与游客关系,降低了导游服务质量,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从根本上也导致本市对外形象受损,降低了本市旅游竞争力,不利于本市旅游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证本市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旅游从业者须从根本上转变思维模式,规范旅行社的市场操作。

保持本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我们保护游客的利益。游客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培养游客成熟的旅游品位,有利于旅行社可持续发展。通过旅行社的积极引导,提高游客的满意度,有助于旅行社对外地客源的长期开发。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时间短,游客不成熟,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宣传优质旅游产品,大力打造“品质之旅”、“诚信之旅”、以及“纯玩团”等高品质团,引导大众养成优质旅游品位。

保持本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我们保障导游的权益。在日常旅游行程中,导游是与游客进行亲密接触的一线人员。导游对客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旅游行程的质量,也关系到旅行社的客源长期维护。旅行社要保障导游的合理收入,导游自然不会在带团中强制消费,既规范了市场秩序,又保护了游客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保障导游的权益。

保持本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更需要我们规范自身操作。作为旅游经营者,我们需要树立正确价值观,通过规范自身具体操作,杜绝“零负团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积极营造良好市场氛围,保证本市旅游业健康良性发展。在实际操作中,日本的做法值得我市各位业界同仁学习,日本地接社将导游的收入包含在团费中,并注明各项旅游景点的具体游览时间、费用等,尽管日本的出境游价格高,但事实证明游客并没有因为价格高而不去日本,所以,我们必须规范自身操作,维护市场秩序。

本市旅游业的发展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旅游经营者,希望我们共同努力,规范自身操作,保障导游权益,维护游客利益,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活动,共建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和氛围。

某某旅行社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第二篇:关于企业所得税零负申报的情况说明

附件1:

关于企业所得税零负申报的情况说明

(_____)

企业填报类型:连续3年零申报□

连续3年亏损□

疑点企业□________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于××年×月×日设立,注册资本××万元,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经营范围:××。

我公司于××年×月×日开始实际生产经营,实际生产经营的项目为××,资产规模为××,实际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为××。

××年及以前零负申报详细原因说明: 1.收入原因: 2.费用原因: 3.纳税调整因素: 4.其他原因:

××,资产规模为××,营业收入为××,实际经营情况××,预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团费收缴标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团费收缴管理办法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将目前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列表如下:

一、关于团费的交纳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决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9、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二、关于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1、恢复实行团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委和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组织每年上缴团中央部分团费的规定。

各级团委收取、留用团费比例规定如下:

(1)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3%。

(2)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 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1.25%,留用团费总数的8.25%,其余上缴;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 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 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

(3)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 ,其余上缴。

(4)铁道系统、民航系统的局、厂(公司)、院、 校团委将应上缴团费部分的10%上缴所在地的团省(自 治区、直辖市)委。

(5)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团组织留用团费比例,由总政治部将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

2、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一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3、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社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4、团的各级组织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连同按规定应该上缴的团费及时报送上一级团委。上级团委每年对下一级团委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省团委应于每年2月25日前将上团费收支情况和按规定应上缴的团费报送团中央。

附注: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资金(指作为工资 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第四篇:12团费收缴通知

阳矿团发[2011]12号

关于开展2011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各街道团工委、社区团委,各学校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团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是为团的活动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经费,增强团员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团中央《关于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现对我区2011团费收缴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团费收缴

全区各团组织都要开展本团费收缴工作,团费收缴数额以当年各团组织内统计的团员数为基础,按团中央《关于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标准收缴。

二、有关要求

1、严格团费收缴制度。各团组织要增强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必须按时、足额完成团费收缴工作。同时于11月底前向团区委报送《矿区团组织团费收缴使用登记表》,表内数据要如实填报,不得瞒报。

2、不断完善团费管理。各团组织要切实做到团费专人专管。要建立规范的团费收缴、使用档案,规范团费的使用范围,严格团费使用手续。各团组织每年要向团区委书面报告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对团费管理使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3、加强督查,实行党团联系制度。团区委将对各团组织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违反团费使用规定的团组织要严肃处理,同时向同级党组织通报相关情况。

附: 阳泉市矿区团组织团费收缴使用登记表

共青团阳泉市矿区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

主题词: 团费 收缴 通知

抄报:团市委,区委,区政府,区委副书记郭爱聪,

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晓丽 共青团阳泉市矿区委员会 2011年10月1日

第五篇:团费收取工作总结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1-2012年第一学期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团委和上级团组织要求,根据院学生会、分团委要求和部门实际情况,对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工作在学生会、分团委常委领导下已经结束。我们组织部认真负责地完成此次工作。其中有许多不足与经验值得我们在此进行以下总结。

一、团费收缴工作

在收到校团委通知后,在本院下达收缴团费的通知;团费的收缴由组织工作处负责完成;组织工作处相关干事负责收缴各团支部上缴的团费;各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收取本班团支部的团费;在收取团费的过程中,我们本着保证效率性、准确性的态度收取团费。

二、工作情况:

我院于2011年9月21——9月35日进行了团费收缴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和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学期已收取团费1.2元/团员,目前本院共有团员1231人,共收取团费1477.2元。

该项工作基本完成较好,但此次收取团费对象主要是团员,而未涉及到党员。工作过程中由于负责收取大三的负责人未能及时收取完毕和组织工作处处长共组疏忽,导致处长没有足够的时间将团费数清。其中,导致核电111班多收0.8元而未被发现。出现这么大的疏忽组织工作处处长应该值得反思。 工作结束后我们进行规档案管理。

团费收缴是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将以朴实沉毅的态度,高质高效的方法尽职尽责地做好我们本职的工作。

三、对以后的团费收缴汲取的工作经验

1、 工作流程

团费收缴由组织工作处负责。由组长指定每两个人负责一个年级,负责收好团费工作。其中每两个人中选出一个队长,负责将本组负责收缴的团费收缴、核实、联系组长等工作。另一个人则辅助其工作。收缴时每组带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团费收取情况表》(见附表一),收好并确认金额后(收缴的团费不能多,也不能少),请交款人与收款人在表格上相应地方签字。如有其他情况的请在备注说明情况。核实时,请每位队长认真负责落实团员人数乘以每人应收团费与团员总额是否相等,如有问题请立即和交款人联系进行解决,确保每一个班收缴的团费没有问题。最后请每个队长按时将团费收好并交给组长。

组长收到各个队长收好的团费进行最后的审核,对每个班级进行仔细地计算团费金额。将所有的团费进行整理以电子稿形式统一统计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团费收取情况表》,并将所有收取细则写在纸上(最好是电子稿,便于统一归档),如计算出每个年级的团费总额、整个院的团费的金额、收缴中出现的问题。统计中若有问题应及时解决。审核好后,将各个组长的收取情况表(带有交款人与收款人签字的表格)、组长统计的收取情况表、收取细则与团费一起交给部长助理,由部长助理交给老师。收完团费工作后,组长将本次收缴的以上的三个文件归档便于以后部门考核。

2、 工作要求

收取团费是一件严肃、谨慎的工作,请每位负责收团费的人员必须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完成好自己的工作。每个队长在收取到的工作后,应在规定时间里收缴团费。在联系每个团支书时态度要端正、友好。收取完团费后认真地核实,核实无误后再交给组长。组长收到团费后一定再次严格审核金额,并将零钱兑换成整钱。在工作中应做好每件事的记录工作。 具体总结如下:

①每两个人负责一个年级,负责收好团费工作。

②、收缴时每组带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团费收取情况表》(见附表),收好并确认金额后(收缴的团费不能多,也不能少),请交款人与收款人在表格上相应地方签字。

③、收好的团费如有零钱、将零钱兑换成挣钱。 ④、收完团费工作后,将团费一起交给部长助理。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团委

二零一一年

组织部

十月九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雷锋精神内涵下一篇:流动人口普法总结